现代农业经营制度的创新模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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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业经营制度的创新模式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目前我国农村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日渐暴露,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面临着公司经营业主化、内部产权明晰化、分工细密专业化、风险投资市场化、家庭福利社会化等诸多挑战,迫切要求进行以农民土地持有产权为纽带的现代农业经营制度创新,有效地配置土地资源、劳动力、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以提高农产品的商品率与土地经营规模报酬,实现农业现代化。
家庭业主经营型
这是现代农业企业经营制度的初级形态。它是对传统家庭小生产经营、农户承包小生产经营等形态,按照现代公司制的模式及其机制进行部分改造移植而产生的。它通过引入“法人”机制、家庭成员个人明晰的土地持有产权机制、家庭成员中拟制法人———业主代表機制,对传统家庭经济组织功能通过注入现代企业制度规则的新要素进行改造,使传统家庭经营脱壳为具有现代农业企业经营的经济功能,其对外以家庭为企业团队,具有产权明晰、独立的法人资格、经营场所、财产账户,具有独立的经济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能自主选择决定市场竞争条件下的农业生产、投资、交换、分配、消费,并独立承担市场风险、经济责任与民事责任。
这种企业经营制度,一方面保留了家庭作为企业经营组织天然的协调成本与学习成
本低的优良传统,克服了传统家庭内部产权不明晰的“外部性”问题。另一方面,它为向高一级形态的企业经营制度的过渡和演进提供了制度规则“通道”。同时,更重要的是为其吸纳工业化与城镇化的成果,同其他市场主体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与交易,接纳农业生产产业化、信息化与现代化预留了制度规则“平台”。
联合———协作经营型
这是现代农业企业制度由初级形态向中级形态的一种过渡形态。其基本形态可概括为,以明晰的产权为前提,包括农民土地持有产权、法人财产权、知识产权、金融资本产权、其他要素产权,并按照一定规则进行的合约联合。比如:(1)“公司+农民(农户)土地持有产权型”。它是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公司或企业以契约关系为纽带,向农民或农户业主提供一定的生产资料或生产技术的扶持或服务,农民(农户)按照价格差别待遇或价格同盟提供给公司或企业特定的农产品,使双方结成契约约束的利益同盟,各自获得相应的比较收益,同时共同一致地分散或转移经营与交易风险,节省经营成本与交易成本。(2)“中介组织+农户(民)业主资本产权型”。它是以中介组织运用信息、资金、技术、销售网络等产权及其他资源比较优势,依契约为农户(民)业主企业及其他企业提供产、供、销定向服务,按照特别约定价格双方从中获得分成收益,分散风险。(3)“科技产权+信息产权+农民土地持有产权带动型”,即科技服务组织凭借名优特产品的专有技术产权与农户(民)业主土地持有产权,通过市场合约定向约定联结,双方在合约范围内主张权利、承担义务与风险,从中获得分成收益。
这三种类型的联合经营或协作经营,使不同性质或同性质不同类型的产权主体按照合约规则建立联合、联营、协作关系,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激励约束机制。因而,这是现代农业企业制度由传统经营模式向现代企业经营模式演变的一个实际步骤与环节,是一种联系股份联合经营中级形态的过渡点。
股份合作经营型
这是现代农业经营制度的中级形态,其在农村的创设与运用,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其功能作用在于:1、强化了农民身份置换-股东地位,弱化了社区成员终生身份权的地位,并且可以实现两者的适度分离。2、“激励约束”机制使其入股农民的素质得到提高。
3、催生出一批农民企业家,并为高智力资本人才的引入提供了制度规则通道、内部机制平台以及外部经济环境。
4、有效地克服了传统社区集体、传统社区合作组织所特有的资本功能弱化即封闭性,社区之外的个人和法人资本、境外资本难以进入,社区之外的股权不能流出等障碍。
5、克服了社区土地资本作为福利功能的凝固性,资本化“激励约束”功能缺乏等缺陷,从而为农村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合理流动提供了制度保障。
现代股份公司经营型
现代股份公司经营组织作为现代企业组织,它是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由家庭经营制、
庄园业主经营制、合伙经营制、农场经营制、合作经营制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高级形态。其特点:1、具有独立经济人地位,在统一权威指导下形成层级组织,使企业法人化,并实现了决策行为的短期化。2、利润最大化目标使其追求长期稳定发展,包括确定最优经营规模、优良品种、耕作、新技术与新工具,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增加盈利,对市场信号迅速反应,及时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及经营规模,提高规模报酬。3、注重培育新品种,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使企业具有自我创新发展的能力。4、以一定年限的农民土地持有产权、财产产权、资本产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产权为纽带,按照股份公司三权分离制衡,即出资者财产权益、法人财产权、法人内部治理权的互动制衡,实现公司的不断创新发展。5、按照激励相容约束原则,对职业经理的薪金、津贴、股份份额的满意程度,也是其给被代理股东所满足的公司高额利润及其股权权益更多分红。
这种企业经营形态消除了农民直接参与市场竞争所遇到的制度壁垒、信息不对称、资本短缺、技术素质不高、抗衡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能力弱等,实现了由传统农业小生产者的角色到现代农业大生产或产业化与现代化的“理性经济人”角色的转变,也真正使农民成为现代社会的主人之一。
农科工贸现代一体化经营型
这是按照产业化要求组织生产,以产权+合约两条纽带相联系的现代“航母级”的经营形态。其特点:
1、按照生产专业化、农产品商品化、服务社会化的要求组织“农科工贸一体化”生产与经营。如:培育新品种→规模生产→承揽储运→加工包装→垄断上市→高额利润或垄断利润或超额垄断利润,并按照市场经济分工细密化与专业化、规范化、质量标准化组织起来,形成利益同盟,加上国家由政府出口补贴、定项转移支付补贴、特别支持涉农的“科、贸、工、农”集团经营、联合经营或协作经营,从而形成国际竞争比较优势。这样,农产品不仅打破了地方市场、国内市场的界限,而且同国际竞争融为一体;国际市场价格成为现代“农科工贸”集团企业或联合企业进行调整结构、协调发展、适应竞争的“晴雨表”,不停顿地协调相互的经济行为,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决策科学化与短程化。
2、“一体化”联合经营或集团经营的形式多样化:垂直一体化农业公司,即把农工商置于一个企业的组织之下,组成农工商综合体;大企业或大公司与家庭业主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股份公司相互持股、参股、控股,建立起以产权为纽带,以股份表决、承担风险、分摊成本与收益的集团公司;家庭业主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同“科、工、贸、技、服务”企业以合同为纽带,由合约安排分摊的“成本-收益”,分散风险;按专业分工与协作建立起来的品种开发、生产与技术服务、购销服务、信贷等各类股份合作社、家庭业主企业、股份合作社可相互参股,并以合约安排“激励约束”经济行为,产权参股仅作为内部利润“成本-收益”分摊,使之具有双向“激励约束”的功能,又互不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