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环境保护厅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新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格模板
![新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格模板](https://img.taocdn.com/s3/m/0aeb1d172b160b4e777fcf0a.png)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申请单位:(公章)填表日期:年月日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全称:法人代表:联系:传真:环保负责人:联系:单位地址: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及街(道、路)号邮政编码: □□□□□□地区代码: □□□□□□单位类别码: □隶属关系码: □企业规模码: □注册类型码: □□□行业代码: □□□□申报登记码: □□□□□□□□□□□□废水污染物排放申请容填表人:审核人:负责人:废气污染物排放申请容填表人:审核人:负责人:固体废物排放申请容填表人:审核人:负责人:噪声排放申请容填表人:审核人:负责人:注:“夜间”是指晚22点至晨6点之间,“午间”是指白天12点至14点30分之间。
废水污染物排放审批意见经办人:审核人:负责人:废气污染物排放审批意见经办人:审核人:负责人:固体废物排放审批意见经办人:审核人:负责人:噪声排放审批意见经办人:审核人:负责人:注:“夜间”是指晚22点至晨6点之间,“午间”是指白天12点至14点30分之间。
填写说明1、申请表必须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有条件的打印亦可。
2、单位全称必须与单位公章完全一致。
3、基本情况、申请容、削减方案和申请事宜有关说明由申请单位填写。
排放浓度与排放量,应在考虑加强管理与控制的基础上,按小于现状申请。
有效期末排放量,填写削减方案实施后的预期排放量。
4、审批意见和审批意见有关说明由颁证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填写(其中《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第一款所列单位,由设区的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填写初审意见)。
5、申请单位申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必须是已领取过《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且符合《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条件要求的单位。
6、申请单位申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必须交还旧证,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变更与年审表》一式四份、近期污染物排放与控制审计书面意见一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或登记表)》一份(备查)。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https://img.taocdn.com/s3/m/7aae0447d5bbfd0a795673e8.png)
附2排污许可证申请表(试行)(首次申请□延续□变更□)单位名称:注册地址:行业类别:生产经营场所地址: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申请日期:年月日—19—一、排污单位基本情况(一)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1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注:(1)指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所在地邮政编码。
(2)2015年1月1日起,正在建设过程中,或已建成但尚未投产的,选“否”;已经建成投—20—产并产生排污行为的,选“是”。
(3)指已投运的排污单位正式投产运行的时间,对于分期投运的排污单位,以先期投运时间为准。
(4)、(5)指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纬度坐标,可手工填写经纬度,也可通过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的 GIS 系统点选后自动生成经纬度。
(6)“重点区域”指《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中提及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以及辽宁中部、山东、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甘宁、新疆乌鲁木齐城市群等区域。
(7)列出环评批复文件文号或备案编号。
(8)对于有“三同时”验收批复文件的排污单位,须列出批复文件文号。
(9)对于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 号)要求,经地方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项目,须列出证明符合要求的相关文件名和文号。
(10)对于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计划的排污单位,须列出相关文件文号(或其他能够证明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文件和法律文书),并列出上一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对于总量指标中同时包括钢铁行业和自备电厂的排污单位,应进行说明,如“二氧化硫总量指标(t/a)”处填写内容为“1000,包括自备电厂”。
(二)主要产品及产能表2主要产品及产能信息表注:(1)指主要生产单元所采用的工艺名称。
(2)指某生产单元中主要生产设施(设备)名称。
(3)指设施(设备)的设计规格参数,包括参数名称、设计值、计量单位。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https://img.taocdn.com/s3/m/16b54b2d482fb4daa58d4bfb.png)
申请说明:锅炉烟气
注:◇对于工艺尾气,此栏填写车间(工段)及废气名称
二、排放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申请表(续表)
排气筒编号 排放时间(小时/年) 燃料种类及消耗量(吨/年)◇ 名 污 染 物 称 干气 二氧化硫 12 13 1.3 氮氧化物 84.1 86 8.3 排气总量(万标米3/年) 烟尘 3.7 3.8 工业粉尘 2#重油提取加热炉 排气筒高度(米) 35米 2160
3
燃煤锅炉
排气筒高度(米)
45米 2160
平均排放浓度(毫克/米3) 最高排放浓度(毫克/米3) 排放总量(吨/年)
申请说明:
一、排放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申请表
排气筒编号 排放时间(小时/年) 燃料种类及消耗量(吨/年)◇ 名 污 染 物 称 1#重油提取加热炉 330 干气 二氧化硫 10 11 1.08 氮氧化物 81 83 8 排气总量(万标米3/年) 烟尘 3.85 4.1 工业粉尘 排气筒高度(米) 35米
平均排放浓度(毫克/米3) 最高排放浓度(毫克/米3) 排放总量(吨/年)
平均排放浓度(毫克/米3) 最高排放浓度(毫克/米3) 排放总量(吨/年)Fra bibliotek申请说明:
三、排放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申请表(续表)
排气筒编号 排放时间(小时/年) 燃料种类及消耗量(吨/年)◇ 名 污 染 物 称 煤 二氧化硫 106 110 11.5 氮氧化物 120 122 11.88 排气总量(万标米 /年) 烟尘 28.3 28.9 工业粉尘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排污许可证申请表](https://img.taocdn.com/s3/m/0fa0d5934b35eefdc9d33322.png)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排污许可证申请表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申请单位:地址:山西环境保护厅制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二、产品产量及原辅材料消耗情况三、能源消耗基本情况燃料煤:万吨/年,热值:兆焦/吨,硫份:%,灰份%燃料油:万吨/年,硫份:%燃料气:万吨/年,硫份:%四、用水基本情况计量单位:(万吨/年)五、废水排放总表计量单位:(万吨/年)六、废气排放总表计量单位:(万标立方/年)七、废水污染物排放总表八、废水污染物排放分表(此表可续)监测方式:①在线自动监测仪器;②监督性监测;③自测;④物料衡算;⑤排污系数计算九、废气污染物排放总表十、废气污染物排放分表(此表可续)监测方式:①在线自动监测仪器;②监督性监测;③自测;④物料衡算;⑤排污系数计算十一、生产工艺流程简图(此表可续)十二、废水处理工艺流程简图(此表可续)十三、废气处理工艺流程简图(此表可续)十四、环保部门审核意见填报说明《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由排污单位在向环保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时填报,一式二份,其中一份报环保部门,作为环保部门发放《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的依据。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一):《生产总值》:为本次申请前一年度实际创造的主营业务、副营业务和营业外业务总值。
《利税》:为本次申请前一年度实际实现的利税总额。
《生产天数》:为本次申请前一年度主营业务实际生产天数。
《年末职工人数》:为本次申请前一年年末在职正式职工总人数,不包括离退休人员、待岗人员、下岗人员和临时工。
《年末固定资产》:为本次申请前一年年末的固定资产帐面净值。
二、产品产量及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表二):本表填报的产品是本单位本次申请前一年度年产量居前两位的产品和该产品使用的主要原辅材料。
原辅材料超过4种的,只填报消耗量最大的4种。
两种产品使用同样的原辅材料又没有分别计量的,可以合并填报并注明。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https://img.taocdn.com/s3/m/42e8475702020740bf1e9b25.png)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试行)(首次申请□延续□变更□)单位名称:注册地址:行业类别:生产经营场所地址: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申请日期:年月日1 / 19一、排污单位基本情况(一)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1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注:(1)指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所在地邮政编码。
2 / 19(2)2015年1月1日起,正在建设过程中,或已建成但尚未投产的,选“否”;已经建成投产并产生排污行为的,选“是”。
(3)指已投运的排污单位正式投产运行的时间,对于分期投运的排污单位,以先期投运时间为准。
(4)、(5)指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纬度坐标,可手工填写经纬度,也可通过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的GIS系统点选后自动生成经纬度。
(6)“重点区域”指《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中提及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以及辽宁中部、山东、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甘宁、新疆乌鲁木齐城市群等区域。
(7)列出环评批复文件文号或备案编号。
(8)对于有“三同时”验收批复文件的排污单位,须列出批复文件文号。
(9)对于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要求,经地方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项目,须列出证明符合要求的相关文件名和文号。
(10)对于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计划的排污单位,须列出相关文件文号(或其他能够证明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文件和法律文书),并列出上一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对于总量指标中同时包括钢铁行业和自备电厂的排污单位,应进行说明,如“二氧化硫总量指标(t/a)”处填写内容为“1000,包括自备电厂”。
(二)主要产品及产能表2主要产品及产能信息表注:(1)指主要生产单元所采用的工艺名称。
(2)指某生产单元中主要生产设施(设备)名称。
(3)指设施(设备)的设计规格参数,包括参数名称、设计值、计量单位。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排污许可证申请表](https://img.taocdn.com/s3/m/aec5ac9d3169a4517623a354.png)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排污许可证申请表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申请单位:地址:山西环境保护厅制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二、产品产量及原辅材料消耗情况三、能源消耗基本情况燃料煤:万吨/年,热值:兆焦/吨,硫份:%,灰份%燃料油:万吨/年,硫份:%燃料气:万吨/年,硫份:%四、用水基本情况计量单位:(万吨/年)五、废水排放总表计量单位:(万吨/年)六、废气排放总表计量单位:(万标立方/年)七、废水污染物排放总表八、废水污染物排放分表(此表可续)监测方式:①在线自动监测仪器;②监督性监测;③自测;④物料衡算;⑤排污系数计算九、废气污染物排放总表十、废气污染物排放分表(此表可续)监测方式:①在线自动监测仪器;②监督性监测;③自测;④物料衡算;⑤排污系数计算十一、生产工艺流程简图(此表可续)十二、废水处理工艺流程简图(此表可续)十三、废气处理工艺流程简图(此表可续)十四、环保部门审核意见填报说明《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由排污单位在向环保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时填报,一式二份,其中一份报环保部门,作为环保部门发放《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的依据。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一):《生产总值》:为本次申请前一年度实际创造的主营业务、副营业务和营业外业务总值。
《利税》:为本次申请前一年度实际实现的利税总额。
《生产天数》:为本次申请前一年度主营业务实际生产天数。
《年末职工人数》:为本次申请前一年年末在职正式职工总人数,不包括离退休人员、待岗人员、下岗人员和临时工。
《年末固定资产》:为本次申请前一年年末的固定资产帐面净值。
二、产品产量及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表二):本表填报的产品是本单位本次申请前一年度年产量居前两位的产品和该产品使用的主要原辅材料。
原辅材料超过4种的,只填报消耗量最大的4种。
两种产品使用同样的原辅材料又没有分别计量的,可以合并填报并注明。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https://img.taocdn.com/s3/m/b04cc5749b89680202d8256d.png)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试行)(首次申请)单位名称:注册地址:行业类别: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生产经营场所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企业盖章:申请日期:年月日一、排污单位基本情况表1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2—(2)2015年1月1日起,正在建设过程中,或者已建成但尚未投产的,选“否”;已经建成投产并产生排污行为的,选“是”。
(3)指已投运的排污单位正式投产运行的时间,对于分期投运的排污单位,以先期投运时间为准。
(4)、(5)指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纬度坐标,可通过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中的GIS 系统点选后自动生成经纬度。
(6)“大气重点控制区”指生态环境部关于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的执行范围。
(7)总磷、总氮控制区是指《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以及生态环境部相关文件中确定的需要对总磷、总氮进行总量控制的区域。
(8)是指各省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重金属污染排放限值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的区域。
(9)是指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等。
(10)是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的审批文件号,或者是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的备案编号。
(11)对于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要求,经地方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项目,须列出证明符合要求的相关文件名和文号。
(12)指首次申请排污许可证时,存在未批先建或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的,且受到生态环境部门处罚的排污单位,应选择“是”,其他选“否”。
—3—(13)排污单位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中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应选择“重点”,简化管理的选择“简化”。
(14)对于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计划的排污单位,须列出相关文件文号(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文件和法律文书),并列出上一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对于总量指标中包括自备电厂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备注栏对自备电厂进行单独说明。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样表)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样表)](https://img.taocdn.com/s3/m/87bafbc905a1b0717fd5360cba1aa81144318fdf.png)
附件2排污许可证申请表(试行)(首次申请□延续□变更□)单位名称:注册地址:行业类别:生产经营场所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企业盖章:申请日期:年月日—3—一、排污单位基本情况(一)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1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4—注:(1)指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所在地邮政编码。
(2)2015年1月1日起,正在建设过程中,或者已建成但尚未投产的,选“否”;已经建成投产并产生排污行为的,选“是”。
(3)指已投运的排污单位正式投产运行的时间,对于分期投运的排污单位,以先期投运时间为准。
(4)、(5)指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纬度坐标,可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的GIS 系统点选后自动生成经纬度。
(6)“大气重点控制区”指生态环境部关于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的执行范围。
(7)总磷、总氮控制区是指《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以及生态环境部相关文件中确定的需要对总磷、总氮进行总量控制的区域。
(8)是指各省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重金属污染排放限值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的区域。
(9)是指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等。
(10)是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的审批文件号,或者是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的备案编号。
(11)对于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要求,经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项目,须列出证明符合要求的相关文件名和文号。
(12)指首次申请排污许可证时,存在未批先建或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的,且受到生态环境部门处罚的排污单位,应选择“是”,其他选“否”。
(13)排污单位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中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选择“重点”;简化管理的,选择“简化”。
(14)对于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计划的排污单位,须列出相关文件文号(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文件和法律文书),并列出上一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对于总量指标中包括自备电厂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备注栏对自备电厂进行单独说明。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https://img.taocdn.com/s3/m/8e151af5856a561252d36f4a.png)
附2排污许可证申请表(试行)(首次申请□延续□变更□)单位名称:注册地址:行业类别:生产经营场所地址: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申请日期:年月日—19—一、排污单位基本情况(一)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1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注:(1)指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所在地邮政编码。
(2)2015年1月1日起,正在建设过程中,或已建成但尚未投产的,选“否”;已经建成投—20—产并产生排污行为的,选“是”。
(3)指已投运的排污单位正式投产运行的时间,对于分期投运的排污单位,以先期投运时间为准。
(4)、(5)指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纬度坐标,可手工填写经纬度,也可通过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的 GIS 系统点选后自动生成经纬度。
(6)“重点区域”指《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中提及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以及辽宁中部、山东、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甘宁、新疆乌鲁木齐城市群等区域。
(7)列出环评批复文件文号或备案编号。
(8)对于有“三同时”验收批复文件的排污单位,须列出批复文件文号。
(9)对于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 号)要求,经地方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项目,须列出证明符合要求的相关文件名和文号。
(10)对于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计划的排污单位,须列出相关文件文号(或其他能够证明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文件和法律文书),并列出上一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对于总量指标中同时包括钢铁行业和自备电厂的排污单位,应进行说明,如“二氧化硫总量指标(t/a)”处填写内容为“1000,包括自备电厂”。
(二)主要产品及产能表2主要产品及产能信息表注:(1)指主要生产单元所采用的工艺名称。
(2)指某生产单元中主要生产设施(设备)名称。
(3)指设施(设备)的设计规格参数,包括参数名称、设计值、计量单位。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1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1](https://img.taocdn.com/s3/m/50e8258010a6f524ccbf859f.png)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试行)(首次申请)单位名称:安徽喜丰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肥东县桥头集镇合马路19公里处行业类别:化学农药制造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肥东县桥头集镇合马路19公里处组织机构代码:92312XO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12XO法定代表人:程骏技术负责人:徐寿虎固定电话:6移动电话:申请日期:年月日一、排污单位基本情况(一)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1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2)2015年1月1日起,正在建设过程中,或已建成但尚未投产的,选“否”;已经建成投产并产生排污行为的,选“是”。
(3)指已投运的排污单位正式投产运行的时间,对于分期投运的排污单位,以先期投运时间为准。
(4)、(5)指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纬度坐标,可通过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中的GIS 系统点选后自动生成经纬度。
(6)“重点区域”指《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中提及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以及辽宁中部、山东、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甘宁、新疆乌鲁木齐城市群等区域。
(7)须列出环评批复文件文号或备案编号。
(8)对于有“三同时”验收批复文件的排污单位,须列出批复文件文号。
(9)对于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要求,经地方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项目,须列出证明符合要求的相关文件名和文号。
(10)对于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计划的排污单位,须列出相关文件文号(或其他能够证明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文件和法律文书),并列出上一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对于总量指标中同时包括钢铁行业和自备电厂的排污单位,应进行说明,如“二氧化硫总量指标(t/a)”处填写内容为“1000,包括自备电厂”。
(二)主要产品及产能表2 主要产品及产能信息表3 / 314 / 31注:(1)指主要生产单元所采用的工艺名称。
(2)指某生产单元中主要生产设施(设备)名称。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https://img.taocdn.com/s3/m/1d58d724fd0a79563d1e723f.png)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试行)(首次申请)单位名称:XXX有限公司注册地址:XXXX行业类别:其他纸制品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生产经营场所地址:X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XX技术负责人:XX固定电话:XXXXXXXX移动电话:XXXXXXXXXXX企业盖章:申请日期:年月日一、排污单位基本情况表1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2—(2)2015年1月1日起,正在建设过程中,或者已建成但尚未投产的,选“否”;已经建成投产并产生排污行为的,选“是”。
(3)指已投运的排污单位正式投产运行的时间,对于分期投运的排污单位,以先期投运时间为准。
(4)、(5)指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纬度坐标,可通过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中的GIS 系统点选后自动生成经纬度。
(6)“大气重点控制区”指生态环境部关于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的执行范围。
(7)总磷、总氮控制区是指《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以及生态环境部相关文件中确定的需要对总磷、总氮进行总量控制的区域。
(8)是指各省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重金属污染排放限值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的区域。
(9)是指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等。
(10)是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的审批文件号,或者是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的备案编号。
(11)对于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要求,经地方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项目,须列出证明符合要求的相关文件名和文号。
(12)指首次申请排污许可证时,存在未批先建或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的,且受到生态环境部门处罚的排污单位,应选择“是”,其他选“否”。
(13)排污单位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中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应选择“重点”,简化管理的选择“简化”。
医院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
![医院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https://img.taocdn.com/s3/m/f9b43b83aa00b52acfc7cac5.png)
山西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申请单位:企业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山西环境保护厅制排污单位首次申请排污许可证需报送以下材料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说明:多个分厂时可另附页填报。
二、生产线或项目基本情况说明:每生产线或项目填报一页,此表可续。
三、废水生产设施(排污环节)生产设施(排污环节)排污口编号排放去向类型受纳水体处理设施建成投运日期(年/月/日)设计处理能力(吨/日)排放污染物名称执行排放标准排放口中心位置经度纬度污水处理方法名称污水处理方法流程备注说明:1.此表按照生产设施或排污环节填报,各生产设施或排污环节各填报一页;2.不同生产设施或排污环节可对应同一排污口;3.排放口编号要与表五一致,此表可续。
四、废气生产设施(排污环节)说明:1.此表按照生产设施或排污环节填报,各生产设施或排污环节各填报一页;2.不同生产设施或排污环节可对应同一排放筒;3.排放筒编号要与表六、表七一致,此表可续。
五、废水污染物排放表说明:1、表中①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预测废水排放量、污染物排放量和浓度;2、表中②参照设施执行的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填写;3、表中③列可根据实际排放污染物进行修改及增删行;4、废水排放浓度单位为毫克/升、排放量单位为吨/年、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单位为立方米/吨产品;5、此表可续页.六、废气污染物排放表.说明:1、表中①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计年运行时间、烟气排放量及预测污染物排放量和浓度;2、表中②参照设施执行的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填写;3、烟气排放量单位为“标立方米/小时”,排放浓度单位为“毫克/标立方米”、排放量单位为“吨/年”、排放速率单位为“千克/小时”、单位产品排放量单位为“吨/吨”;4、表中③污染物名称可根据污染物排放情况增删行;5、此表可续页。
.废气无组织排放量说明:浓度单位:苯并(a)芘(微克/立方米);排放量单位:苯并(a)芘(千克/年).七、生产工艺流程简图及排污节点(此表可续)八、环境管理情况说明:填写环境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及环境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https://img.taocdn.com/s3/m/39f0c2da172ded630b1cb66c.png)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试行)(首次申请□延续□变更□)单位名称:注册地址:行业类别:生产经营场所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申请日期:年月日一、排污单位基本情况(一)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1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注:(1)指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所在地邮政编码。
(2)2015年1月1日起,正在建设过程中,或者已建成但尚未投产的,选“否”;已经建成投产并产生排污行为的,选“是”。
(3)指已投运的排污单位正式投产运行的时间,对于分期投运的排污单位,以先期投运时间为准。
(4)、(5)指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纬度坐标,可通过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中的GIS系统点选后自动生成经纬度。
(6)“大气重点控制区”指生态环境部关于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的执行范围。
(7)总磷、总氮控制区是指《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以及生态环境部相关文件中确定的需要对总磷、总氮进行总量控制的区域。
(8)是指各省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重金属污染排放限值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的区域。
(9)是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的审批文件号,或者是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的备案编号。
(10)对于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要求,经地方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项目,须列出证明符合要求的相关文件名和文号。
(11)指首次申请排污许可证时,存在未批先建或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的,且受到生态环境部门处罚的排污单位,应选择“是”,其他选“否”。
(12)排污单位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中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应选择“重点”,简化管理的选择“简化”。
(13)对于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计划的排污单位,须列出相关文件文号(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文件和法律文书),并列出上一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对于总量指标中包括自备电厂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备注栏对自备电厂进行单独说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西环境保护厅排污许可
证申请表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申请单位:
地址:
山西环境保护厅制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二、产品产量及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三、能源消耗基本情况
燃料煤:万吨/年,热值:兆焦/吨,硫份:%,灰份%
燃料油:万吨/年,硫份:%
燃料气:万吨/年,硫份:%
四、用水基本情况
计量单位:(万吨/年)
五、废水排放总表
计量单位:(万吨/年)
六、废气排放总表
计量单位:(万标立方/年)
七、废水污染物排放总表
八、废水污染物排放分表
(此表可续)监测方式:①在线自动监测仪器;②监督性监测;
③自测;④物料衡算;⑤排污系数计算
九、废气污染物排放总表
十、废气污染物排放分表
(此表可续)监测方式:①在线自动监测仪器;②监督性监测;
③自测;④物料衡算;⑤排污系数计算
十一、生产工艺流程简图
(此表可续)
十二、废水处理工艺流程简图
(此表可续)
十三、废气处理工艺流程简图
(此表可续)
十四、环保部门审核意见
填报说明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由排污单位在向环保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时填报,一式二份,其中一份报环保部门,作为环保部门发放《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的依据。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一):
《生产总值》:为本次申请前一年度实际创造的主营业务、副营业务和营业外业务总值。
《利税》:为本次申请前一年度实际实现的利税总额。
《生产天数》:为本次申请前一年度主营业务实际生产天数。
《年末职工人数》:为本次申请前一年年末在职正式职工总人数,不包括离退休人员、待岗人员、下岗人员和临时工。
《年末固定资产》:为本次申请前一年年末的固定资产帐面净值。
二、产品产量及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表二):
本表填报的产品是本单位本次申请前一年度年产量居前两位的产品和该产品使用的主要原辅材料。
原辅材料超过4种的,只填报消耗量最大的4种。
两种产品使用同样的原辅材料又没有分别计量的,可以合并填报并注明。
三、能源消耗基本情况(表三):
本表只填报本单位作为燃料使用的煤、油、气的基本情况,不填报作为原料使用的煤、油、气的基本情况。
四、用水基本情况(表四):
《年用水总量》:指本单位申请前一年度用于生产的用水总量。
包括厂区生活、施工、绿化等用水,不包括分表计量的生活区用水。
年用水总量=新鲜水用量+循环用水量
=生产用水+其他用水
《循环使用率》:指循环用水量占用水总量的比例。
循环使用率=年循环用水量/年用水总量×100%
五、废水排放总表(表五):
本表填报的数据为本单位本次申请前一年度的实际量,应与《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报表》中的有关数字相一致。
《废水排放总量》:指经过本单位所有污水排口排到企业外部的厂区废水总量,也包括外排的直接冷却水、矿井地下水和与生产废水混排的厂区生活污水。
《达标排放量》:指全面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与总量控制指标的外排废水量,包括经处理后达标外排和未经处理达标外排的两部分废水。
《废水处理量》:指各种处理装置实际处理的废水量。
《处理回用量》:指经过本单位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本单位循环使用的废水量。
不应超过《循环用水量》的值。
六、废气排放总表(表六):
本表填报的数据为本单位本次申请前一年度的实际量,应与《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报表》中的有关数字相一致。
《废气排放总量》:指本单位所有废气排放设施排向空中的废气总量,也包括无组织排放的废气量。
废气排放总量=燃烧废气排放量+工艺废气排放量
=有组织废气排放量+无组织废气排放量
《燃烧废气排放量》:指各种燃烧设备经燃烧燃料而实际排放到空中的污染物总量。
《工艺废气排放量》:指在工业生产过程中非经燃烧而产生并实际排放到空中的各种工艺尾气总量。
《年废气处理量》:指各种处理装置实际处理的废气量。
年废气处理量=燃烧废气处理量+工艺废气处理量
《燃烧废气处理量》:指处理装置实际处理的经燃料燃烧产生的废气量。
《工艺废气处理量》:指处理装置实际处理的工艺尾气量。
七、废水污染物排放总表(表七):
本表为许可证申请单位废水污染物排放量的汇总表,是表八各废水排放口污染物排放量的总和,应在表八的基础上填报。
《年排放量》:指通过实测或物料衡算得出的本单位排放到外部环境的每一污染因子的年排放总量,为表八中《年平均排放量》的总和。
应与《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报表》中的有关数字相一致。
《申请排放量》:指许可证申请单位依照《年排放量》和本单位的产品产量变化、污染治理、工艺改造等情况,向环保
部门申请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单位产品排放量》:指污染物排放总量与主要产品总产量的比值,又称“绩效排污量”,分为最高值和平均值两项。
单位产品平均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单位产品平均排放量=年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年主要产品总产量×100%
单位产品最高排放量为该污染因子各排放口《单位产品最高排放量》中的最高值。
《排放浓度》:是表八《排放浓度》的汇总统计。
平均浓度为各排放口平均浓度的算术平均值,也可以按照表八中加权平均浓度的计算方法计算加权平均浓度。
最高浓度按各排放口中浓度最高的一个值填报。
八、废水污染物排放分表(表八):
表八是《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的核心表。
本表以排污口为单位,每个排污口填一张表。
排污口无论大小、间断或连续排污都应填报,目的在于为许可证申请单位确定污染物排放指标提供全面、直观和定量化的依据。
本表中除《申请年排放量》外,其它各栏数字均应与《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报表》中的有关数字相一致。
《排污去向》:排入城市下水管网及江、河、湖、库等水体的名称。
包括直接排入和间接排入。
《排放规律》:按污染物排放是连续的还是间断的,分别填“连续排放”或“间断排放”。
《监测方式》:指本表数据取得的方式。
填写相应的代码即可。
如:由在线自动监控仪器取得,填①;由监督监视性监测取得,填②;由自测取得,填③;由物料衡算取得,填④;由排污系数计算取得,填⑤。
《排放浓度》:正常生产周期中排放污染物浓度的最大值和同期平均值或长期监测积累数据统计结果。
平均浓度计算方法:
在排放不稳定情况下,按下列公式计算(即加权平均浓度):
C=C1Q1+C2Q2+……+C n Q n/Q1+Q2+……+Q n
C1;C2;C n——n次污染物浓度的监测数据
Q1;Q2;Q n——n次污水流量的监测数据
在排放比较稳定或废水排放量变化幅度较小时,可以用污染物浓度监测数据的算术平均值代替加权平均浓度,计算公式为:
C=C1+C2+……+C n/n
C1;C2;C n——n次污染物浓度的监测数据
最高浓度为正常生产状态下进行实测值中的最大值。
通过物料衡算或排污系数计算取得的排放浓度按最高浓度填报,不填报平均浓度。
《单位产品排放量》:用污染物平均排放量或最高排放量分别与产品产量相除,即为单位产品平均排放量和单位产品最高排放量。
《年排放量》:经实测或计算取得的该排放口污染物年实际排放量。
分为最高值和平均值。
对排污不稳定的排放口至少进行一个正常生产周期的若干次流量、浓度同步监测,取其乘积和为平均排放量。
排污较稳定的,可以以平均排水量与平均排放浓度的乘积进行估算。
也可以以排污系数与产品产量的乘积计算得到平均排放量。
最高排放量以实测值中的最大值为准,也可以用平均排水量与最高浓度相乘取得,不能用最大排水量与最高浓度的乘积作为最大排放量。
采用物料衡算或排污系数法计算最高排放量时,应以近三年的最大产品产量与平均浓度的乘积计算取得,不能用最大产品产量与最高浓度的乘积得到最高排放量。
《申请排放量》:应以年平均排放量为基数申请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不能用最高年排放量为基数申请排放总量。
九、废气污染物排放总表(表九):
本表为许可证申请单位废气污染物排放量的汇总表,是表十各废气排放设备污染物排放量的总和,应在表十的基础上填报。
十、废气污染物排放分表(表十):
表十也是《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的核心表。
本表以排污设备为单位,每台排污设备填一张表。
排污设备无论大小、间断或连续排污、在用或备用都应填报。
各栏数字均应与《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报表》中的有关数字相一致。
《年运行时间》:以申请前一年度该台设备的实际运行时间为基准,分别填报年度运行天数和年度运行小时数。
《排放速率》:按实测数据填报。
十一、生产工艺流程简图(表十一):
用方框表示生产工艺,用直线表示工艺流程。
每一生产工艺填一张表。
十二、废水处理工艺流程简图(表十二)及废气处理工艺流程简图(表十三):
用方框表示主要处理工艺,用直线表示处理流程。
每一处理工艺填一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