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金融保险)农业保险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4.22•【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的通知》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工作部署,银保监会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1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从明确2020年“三农”领域金融服务重点工作、优化“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推进金融扶贫工作、加强监管政策引领、推进基础金融服务基本全覆盖、推进农村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和加强农村金融风险防控七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通知》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对标政策要求,支持“三农”领域补短板,保障重点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强化特殊群体金融服务,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涉农金融服务。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涉农主体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适当予以展期、续贷或调整还款付息计划,下调贷款利率,减免手续费及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等。
发挥银行保险机构基层网点信息资源优势,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交易信息、创造交易机会,促进银企对接、企企合作,助力涉农主体渡过疫情灾害难关。
《通知》指出,要优化“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大涉农信贷产品服务创新,依法合规拓宽涉农贷款抵质押物范围,畅通涉农贷款风险缓释渠道,推动涉农保险产品创新。
《通知》强调,要加强监管政策引领,营造“三农”金融发展良好环境:一是各银保监局要加强考核引导,合理提升资金外流严重县的存贷比。
二是各银行机构要持续加大对“三农”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单列涉农和普惠型涉农信贷计划,在保持同口径涉农贷款和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的基础上,完成差异化的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考核目标。
2024年农业保险政策的新着力点宣传课件PPT
扩大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
大豆的完全成本保险要有序扩面
大豆是我国农产品生产的巨大短板。我国一年需要1.1亿吨大豆,每年自己只能生产2000多万吨。 2023年我国的产量是2084万吨(国家统计局2023年12月11日发布),而据海关统计,2023年1-11月 国内大豆进口粮食9189万吨。从我国的市场来看,国内生产缺口很大。国家的战略和方针很明确, 那就是努力提高大豆的自给水平,逐步减少对国际市场的依赖。为了鼓励适宜地区农户种植大豆, 国家采取了增加大豆种植直补等措施,提高大豆保险金额,充分保障种植大豆农户的风险补偿水平 也是一项重要措施。
根据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2024年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要扩大到全国所有省份, 惠及所有种植户,不仅仅是为“产粮大县”提供。只要是种植三大作物的农户,都可以 投保,“高保障”不再是那些产粮大县的专利。这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的一个重要动作, 也是所有种植三大粮食作物的农户所盼望的。不仅如此,其他种植养殖业的生产保险, 也要逐步开展“完全成本保险”。这也是一个“大动作”。当然,因为标的太多,财政 预算有限,不可能一蹴而就,一下子满足所有农户的种植作物和养殖畜禽风险保障水平 升级的需求。但是路开出来了,接下去会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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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鼓励地方发展特 色农产品保险
第二章
鼓励地方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
中央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有17类、20 多种农林牧生产标的,但地方特色的 农业保险产品无论标的和险种数量巨 大,包括蔬菜、瓜果、淡水和海水养 殖产品,牛羊鸡鸭等养殖保险产品, 都是不同地区的农业主导产业或产品, 对当地的农业产业发展、农村经济的 繁荣和农户增收有重要意义。这也是 当地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所以,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鼓励 地方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有很强的 针对性和导向性。
农业保险
三.农业保险市场制度
(一)政府主导模式
以美国、加拿大为代表,其主要特点是以国家专门保险机构主导和经营 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主,有健全完善的农作物保险法律体系;政府补贴较高, 并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实行强制与自愿保险相结合的投保方式。
(二)民营保险相互会社模式
以日本为代表,其主要特点是政策性强,通过立法对主要的关系 国计民生和对农民收入影响较大的农作物和畜种实行法定保险;经营 组织具有互助性和民间色彩;中央政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对保费和管 理费进行补贴。
政策性农业保险与商业性农业保险
•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以保险 公司市场化经营为依托, 政府通过保费补贴等政策 扶持,对种植业、养殖业 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 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的 直接物化成本保险。 • 商业性农业保险 2014年以来,新疆商 业性农业保险发展迅速, 覆盖面不断扩大,有力保 障了特色农牧业生产和蔬 菜瓜果供应。 今年以来,新疆商业 性农业保险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规模增长迅速;二是 覆盖品种多样;三是补偿 功能充分发挥 。
限制性因素
1. 政府政策支持力度虽有所加强但仍然不够 由于农业保险供给面临着系统性风险、信息不 对称和正的外部性,农业保险市场存在“市场失灵” 和“供给有限”现象,农业保险需要政府充分发挥 作用,实现农业保险有效的制度供给。就中国农村 目前的情况看,国家财政补贴不足、优惠税收力度 不够等原因仍然制约着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
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践中的税收优惠力度小,范围窄,仅对 种养两业的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和印花税。即使有部分试点地区扩大 了税收优惠范围,也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免地方税收,政策性农业保 险依然承担着一定的税负。
(四)财政补贴
四.农业保险看不懂 农民为何购买农业保险
2023年三农险服务体系构建实施方案
2023年三农险服务体系构建实施方案三农险(农业保险)是指为农民提供的一种保险服务,旨在减少农业生产风险和提高农民收入。
三农险服务体系的构建是为了建立一个完善的农业保险服务平台,为广大农民提供全方位的保险保障和风险管理服务。
以下是____年三农险服务体系构建的实施方案:一、整体目标和原则1. 目标:建立健全的三农险服务体系,提高农民风险意识,增强农民保险参与意愿,加强风险管理能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
2. 原则:(1) 综合考虑需求和资源,保障经济可行性;(2) 坚持市场化运作,促进保险公司创新发展;(3) 强化风险管理,提高保险服务质量;(4)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方合作。
二、三农险服务体系框架1. 建立农业保险信息系统,实现保险业务信息化、智能化管理;2. 建立统一的三农险服务平台,为农民提供一站式保险服务;3. 培育发展专业合作机构,提供专业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服务;4. 加强农民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民保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5. 健全三农险市场监管机制,确保市场秩序健康有序。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1. 建立农业保险信息系统(1) 完善保险业务数据采集和处理机制,建立保险业务信息统一标准;(2) 加强与农业部门、气象、水利等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整合,提高保险风险评估能力;(3) 推动农村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对接,实现金融和保险数据互通。
2. 建立统一的三农险服务平台(1) 建设“互联网+三农险”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2) 提供保险产品在线销售、理赔申请等功能,方便农民购买和使用保险;(3) 加强对接农村金融机构,推动农民保险与农业金融相结合。
3. 培育发展专业合作机构(1) 加强对农业保险代理和保险经纪机构的引导和管理,促进其专业化发展;(2) 组织专业风险评估师队伍培训,提高风险评估能力;(3) 鼓励保险公司与专业机构合作开展农业风险管理服务。
4. 加强农民教育和培训(1) 制定并实施农村保险宣传计划,提高农民对保险的认知和了解;(2) 加强农民保险培训,提高农民风险意识和保险参与意愿;(3) 推动农民保险教育与农村基层教育相结合,提高保险知识普及率。
农业保险发展及对策建议
农业保险发展及对策建议一、引言回想2023年第9号台风“威马逊”,就广西而言,局部市县的农作物患病严峻破坏,农作物受灾面积1455千公顷,农业损失82亿元,主要受灾农作物有甘蔗、果树、木薯等。
农业保险是特地针对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患病自然灾难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供应保障的一种保险,而农作物产量很大程度上受天气因素影响,故充分利用农业保险防灾防损具有现实意义。
二、农业保险进展现状在2023年,国家拨下10亿元补贴资金拉开了农业保险业务快速进展的序幕。
2023年至2023年,我国农业保险累计保费收入超过840亿元,2023年,全国农业保险保费规模达325.7亿元,农业保险业务规模居世界其次位,仅次于美国。
(1)掩盖面和渗透度明显提升2023年至2023年,农业保险开办区域已掩盖全国各省,农业保险年增长速度达57%,供应风险保障从1126亿元增长到1.66万亿元,累积达5.72万亿元,1.68亿受灾农户得到了赔款。
在灾难重建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2)承包品种、保障范围逐年扩增我国农业保险的保险责任较美国等兴旺国家更为广泛,以农业产业链进展了广泛延长,向生产、流通、质量风险等领域不断扩展。
在承保品种上,掩盖了农、林、牧、渔业的各个方面以及一些地方特色农业和支柱农业,产品数量达450多个。
在保险责任上,种植业保险新增旱灾保险责任,养殖业保险则承保了全部自然灾难、疫病、疾病、意外事故。
(3)保障作用日益凸显2023~2023年五年间,农业保险支付保险赔款403亿元。
2023年1~11月,农业保险户均赔款519元,约为农夫年均纯收入的7.4%,到2023年,支付赔款更是增加到了205.80亿元,成为农夫灾后恢复生产和灾区重建的重要资金来源。
(4)效劳体系逐步完善经营农业保险的公司从2023年的6家增加到2023年的25家。
一方面保监会与其有关部门合作,积极推动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结合,改善农村信贷环境;另一方面各保险经办机构不断完善农业保险基层效劳网点和效劳队伍,将新科技引入农业保险领域,增加农业防灾防损力量。
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篇)
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____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频繁,自然灾害频发,给农业生产带来了巨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为保障农民的利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政府决定在____年推出一项政策性农业保险,以减轻农民因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的农业损失。
二、目标通过____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达到以下目标:1. 保护农民的农业生产和利益,减轻灾害风险带来的损失。
2. 提高农业生产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3. 促进农业现代化、科技创新和农业产业链的发展。
三、政策范围1. 保险对象:所有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包括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2. 保险项目:包括农作物、养殖业、渔业等。
3. 保险风险:自然灾害(如台风、干旱、洪涝、霜冻等)、疫情突发等。
四、保险内容1. 农作物保险:对农民的主要农作物进行保险,包括稻谷、玉米、小麦等。
保险范围包括种植、收获等环节,保障农民在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作物减产或绝收时能够获得一定的补偿。
2. 养殖保险:对养殖业进行保险,包括猪、牛、鸡等。
保险范围包括养殖全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如疾病、死亡、市场波动等。
保障农民在养殖业损失时获得一定的补偿。
3. 渔业保险:对渔业进行保险,包括海洋渔业、淡水渔业等。
保险范围包括自然灾害、渔业资源减少等风险。
保障渔民的利益,提高渔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保险机制1. 保险费率测算:根据各地区的灾害风险情况、农作物种类与养殖业类型的风险差异等因素测算保险费率,保证保险费在农民可承受范围之内。
2. 农民参保:农民可以自愿参保,也可以由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组织统一参保。
参保农民需要提交相关种植养殖资料,并按照规定缴纳保险费。
3. 灾害损失认定:当发生自然灾害等情况导致农业损失时,农民需要向相关保险机构报案,并提供相应证据进行损失认定。
4. 索赔申请与核查:农民在经过损失认定后,可以向保险机构提交索赔申请。
保险机构将进行核查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给予农民相应的赔偿。
论地方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职责和权力
12农村金融研究March 2021中国政策性农业制度建立已有14年,这是农业保险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14年。
这个制度下的一系列保险产品虽然还不能为农户提供充分的补偿,但在一定程度上为中国农业现代化发展解决了风险补偿问题,也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了越来越强大的风险保障。
刚刚过去的2020年,农业保险为农业提供的风险保障达到4.13万亿元,以保费计算的市场规模达到814.93亿元,为农户提供的风险补偿为616.56亿元,分别比2019年增长8.54%、21.18%和10.07%。
按照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6.5元/美元,中国农业保险保费是125.37亿美元,同年美国的农业保险纯保费是100.62亿美元,即使其管理费补贴为17%,其总保费也不过117.72亿美元。
也就是说,我国2020年的农业保险市场规模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一。
不过,我国建立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还不完善,作为这个制度主导的政府方面,有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
特别是地方政府,到底应该在这个制度中发挥什么作用,具体的职责和权力是什么,并不是非常明确,在执行过程中难免出现失当,影响农险制度效率的提高。
本文主要就地方政府在农险制度中的某些不当权力使用进行一些讨论。
这里所讨论的地方政府,主要是省级和县级政府。
「摘要」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建立和运行14年,为农业的现代化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了越来越强大的风险保障。
但是制度建设方面也存在不少亟需解决的问题。
其中,地方政府层面需要研究的问题比较突出。
由于地方政府的职责不甚明确,权力使用不当,致使在农业保险政策执行和业务经营中,出现许多职责缺位和越位的突出问题,大大影响了农险的健康运行和效能的释放。
要想解决好这些问题,就需要结合国情对我国农业保险制度进行再认识,同时修订和完善我国农业保险的法规和政策,也要对地方相关干部进行农险基本原理和知识的培训,以夯实农业保险的“地基”,推动农业保险健康发展。
「关键词」地方政府;职责;农业保险;法规论地方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职责和权力◎庹国柱 中国农业保险制度的双层机制设计中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吸取了美国的“政府+市场”的制度模式,也吸收了加拿大的央地双层机制设计。
《宁夏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2020)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0]5号)各市、县(区)财政局,宁夏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加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提高全区农业保险服务能力,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根据《农业保险条例》、《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局林草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金〔2019〕102号)及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宁夏银保监局、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财(农)发〔2019〕736号)要求,经研究,现将《宁夏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2020年3月12日附件:1.宁夏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2.**年** 县(市、区)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预算(结算)表3. 县(市、区)农业保险经营机构评标参考表4. 自治区财政部门对县(市、区)农业保险工作绩效评价表5.县市区财政部门对保险机构农业保险工作绩效评价表附件1宁夏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加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提高全区农业保险服务能力,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推动宁夏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根据《预算法》、《农业保险条例》、《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16〕123号)及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金〔2019〕10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是指中央和自治区对县(市、区)政府引导有关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开展的符合条件的农业保险业务,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为投保农户(农工)、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投保人)等提供的补贴。
本办法所称农业保险经营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组织。
本办法所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公布日期】2021.10.21•【分类】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正文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2021年10月21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要求,形成了《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2020年,中央企业资产总额94.0万亿元、负债总额62.5万亿元、国有资本权益19.6万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66.5%。
2020年,地方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74.5万亿元、负债总额109.0万亿元、国有资本权益56.4万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62.4%。
汇总中央和地方情况,2020年,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68.5万亿元、负债总额171.5万亿元、国有资本权益76.0万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2020年,中央金融企业资产总额219.0万亿元、负债总额196.2万亿元,形成国有资产(国有资本及应享有的权益,本章节内下同)16.5万亿元。
2020年,地方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04.2万亿元、负债总额92.4万亿元,形成国有资产6.2万亿元。
汇总中央和地方情况,2020年,全国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323.2万亿元、负债总额288.6万亿元,形成国有资产22.7万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20年,中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5.8万亿元、负债总额1.6万亿元、净资产4.2万亿元。
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5万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4.3万亿元。
2020年,地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7.7万亿元、负债总额9.6万亿元、净资产28.1万亿元。
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3.8万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3.9万亿元。
汇总中央和地方情况,2020年,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43.5万亿元、负债总额11.2万亿元、净资产32.3万亿元。
2020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大纲——农业经济
2020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大纲——农业经济考试目的测试应试人员是否理解和掌握现代农业理论与实践、农产品质量与绿色发展、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农村财政与支农政策、农村金融与农业保险、农产品供求与成本收益、涉农项目投资与融资、农村集体经济统计、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实务、农业企业财务管理等相关的原理、方法、技术、规范(规定)等,以及是否具有从事农业经济专业实务工作的能力。
考试内容与要求1. 现代农业发展概论。
理解现代农业的内涵、特征、类型和在我国的发展实践,总结现代农业的发展模式、脉络、规律和条件,运用有效的策略和措施推进未来现代农业的建设进程。
2. 农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
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内涵和高质量绿色发展要求,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般发展规律。
掌握农业标准化的内容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分类,掌握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三品”认证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认证。
熟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与追溯体系,了解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组织机构。
了解国家质量兴农战略的出台背景、战略目标、重点任务。
3. 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理解乡村治理概念提出的政策背景及其历史演变,了解我国乡村治理的组织形式、架构及其特征,分析乡村治理能力的构成内容及运作机制,运用有效政策手段和措施推进我国乡村治理的现代化进程。
4. 农村财政与农业支持保护政策。
辨析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管理体制、财政政策,了解财政支持农业发展的必要性、农村财政政策工具和政策目标,分析我国农村财政政策的变迁、现状、成效与问题,了解我国农业重点支持政策,运用有效的农村财政政策和支农政策促进我国农业农村发展。
5. 农村金融与农业保险。
辨析农村金融、农村金融体系、小额信贷、农业风险、农业保险的含义和特点,概括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演变、农业保险的类型、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过程和水平,了解主要农村信贷经营方式和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模式,理解普惠金融的概念及其运作模式。
农业保险条例
农业保险条例为了规范农业保险活动,保护农业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促进农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制定农业保险条例。
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农业保险条例,欢迎阅读!!农业保险条例完整版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业保险活动,保护农业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促进农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业保险,是指保险机构根据农业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在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中因保险标的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保险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
本条例所称保险机构,是指保险公司以及依法设立的农业互助保险等保险组织。
第三条国家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农业保险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和协同推进的原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方式强迫、限制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加农业保险。
第四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农业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财政、农业、林业、发展改革、税务、民政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农业保险推进、管理的相关工作。
财政、保险监督管理、国土资源、农业、林业、气象等有关部门、机构应当建立农业保险相关信息的共享机制。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农业保险工作,建立健全推进农业保险发展的工作机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农业保险推进、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农业保险的宣传,提高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保险意识,组织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积极参加农业保险。
陕西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辖内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
陕西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辖内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公布日期】2020.12.24•【字号】陕银保监办发〔2020〕88号•【施行日期】2020.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其他规定正文陕西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辖内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陕银保监办发〔2020〕88号各银保监分局,各财产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为认真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总体部署,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51号,以下简称《农险经营条件通知》),细化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推动我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农险经营条件通知》等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通知要求的保险机构,可在陕西省辖区内经营农业保险业务。
二、如无特别说明,本通知所称保险机构,是指在陕西省辖区内设立的财产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三、本通知所称农业保险业务,包括有政策支持的农业保险业务和商业性农业保险业务。
保险机构经营有政策支持的涉农保险,参照适用本通知规定。
四、保险机构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适度竞争原则。
保险机构应根据各地农业生产规模和保险需求状况,在深入开展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开办农业保险业务。
鼓励保险机构在需要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的地区和农业保险经营机构相对较少地区经营农业保险业务。
鼓励保险机构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机构布局,完善农业保险基层服务网络。
(二)稳步推进原则。
符合农业保险经营条件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首年应在一个地级市区域内试点经营农业保险业务,试点经营一年后,经监管部门综合评估合格,经营范围可扩展到2个地级市区域。
试点满三年,经综合评估合格,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业保险业务。
农业保险宣传册
农业保险宣传册标题:农业保险,稳定农户收入,保障农业生产第一部分:农业保险的意义和重要性(500字)1.1 农业保险的定义及意义农业保险是一种以农作物、牲畜和农业设施为对象的保险。
它的核心是通过向农户提供金融补偿,以减轻农业生产中的损失,保障农业生产稳定发展。
农业保险能够有效降低农户经营风险,稳固农业产业链,保障农民的生计和未来发展。
1.2 农业保险的重要性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产品的丰收与否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粮食安全和农民的生计。
自然灾害、气候变化、疫病等因素常常导致农作物减产和损失,给农户带来严重的经济压力。
而农业保险的出现,则为农户提供了一种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能够有效应对意外情况,保障农户的生计和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
1.3 农业保险的发展趋势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业保险已成为国家支持的重点发展项目之一。
各级政府纷纷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和推广农业保险产品,并不断完善农业保险体系,提高保险的普及率和保障水平。
第二部分:农业保险的种类和保障内容(500字)2.1 农作物保险农作物保险是指农业保险公司针对农作物因各种自然灾害、疫病等原因遭受损失而给予经济赔偿的一种保险。
包括干旱、水涝、风灾、病虫害等自然灾害,都可以作为理赔的依据。
2.2 畜禽保险畜禽保险是保险公司为畜禽养殖户提供的一种风险保障,主要保障畜禽因疾病、饲料中毒、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的死亡、伤残等损失。
2.3 农业设施保险农业设施保险主要包括温室大棚、农用机械、农业生产设备等农业生产设施的损失赔偿。
第三部分:农业保险案例分析(500字)3.1 农业保险在保障农户利益方面的案例以某某农业保险公司为例,该公司联合当地政府,开展农业保险扶贫项目,与数千农户签订保险合同,提供植物保险、畜禽保险等保障,为当地农户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
3.2 农业保险在应对自然灾害的案例某某省份遭受大范围的自然灾害,导致农作物大面积减产和农民经济遭受重创。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真题汇编卷二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真题汇编卷二第1题单选题(每题1分,共50题,共50分)下列每小题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下列有关沪港通与沪伦通区别的说法,正确的是()。
A.只有在中国境内符合要求的证券经营机构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开展跨境转换业务B.沪港通与沪伦通业务均已开通,目前所有有意愿的投资者均可直接参与沪港通与沪伦通的交易C.沪伦通下,投资者跨境互相到对方市场直接买卖股票,沪港通则是将境外基础股票转换为存托凭证实现产品跨境D.沪港通与沪伦通实现产品跨境所采用的模式是不同的【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与沪港通下投资者跨境相互到对方市场直接买卖股票的模式不同,沪伦通是将境外基础股票转换为存托凭证实现产品跨境,存托凭证的交易结算安排与本地的股票品种接近,以方便投资者按照本地的交易习惯和交易时间完成交易结算。
目前,CDR设有一定的投资者适当性门槛。
投资者可根据存托协议的约定,享有分红、派息、配股等权益及行使表决权等权利。
中英两地符合要求的证券经营机构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开展跨境转换业务。
2.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增发时,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交易日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均价A.20个B.15个C.30个D.10个【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3.深圳证券交易所于()年正式营业。
A.1993年B.1995年C.1991年D.1990年【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深圳证券交易所于1991年7月3日正式营业。
4.可以发行股票的公司组织形式是()。
A.有限责任公司B.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C.股份有限公司D.独资公司【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企业的组织形式可分为独资制、合伙制和公司制。
现代公司主要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形式,其中,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股票。
农业保险和农村金融之间的关系
农业保险和农村金融之间的关系09级金融系周婉秋090401079农业保险的介绍:农业保险是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
是市场经济扶持农业发展的通行做法,通过政策性农业保险,可以在世贸组织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代替直接补贴对我国农业实施合理有效的保护,减轻加入世贸组织带来的冲击,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稳定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在中国,农业保险又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业保险的经营目的是为国家的农业政策服务,为农业生产提供风险保障。
农业保险的经营原则是:收支平衡,小灾略有结余丰年加快积累,以备大灾之年,实现社会效益和公司自身经济效益的同意。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国家支农惠农的政策之一,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建立长期有效的管理机制。
农村金融的介绍:《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报告》中指出农村金融在我国一般是指在县及县以下地区提供的存款、贷款、汇兑、保险、期货、证券等各种金融服务,包括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即民间金融。
农村金融本质是信用关系制度化的产物,是不同产权体,基于信息、信任、信誉和制度约束基础上,通过信用工具,将分散资金集中有偿使用,以实现“规模经济”的信用交易活动,以及组织这些活动的制度安排所构成的经济系统及其运动形式的总称。
农村金融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是农村经济与整体金融的交叉系统。
农村金融与农业保险之间的关系:广义上讲,保险业属于金融业的一种,都是通过对资金的运作达到保值、收益为目的的经济行为。
它们之间具有较强的互动关系。
农业保险对农村金融体系发展起着保障作用。
农业保险为农村金融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农业保险可以通过对农村信用、法制等环境建设,为农村金融市场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通过对农民进行信用宣传,提高其诚信意识。
通过金融保险政策宣传,普及金融保险知识,提高农民合理利用金融手段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问题的能力,为农村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农业保险政策及农业风险防控策略研究
农业保险政策及农业风险防控策略研究第一章农业保险政策概述 (3)1.1 农业保险的定义与作用 (3)1.1.1 定义 (3)1.1.2 作用 (3)1.2 农业保险政策的国内外发展 (4)1.2.1 国际发展 (4)1.2.2 国内发展 (4)1.3 农业保险政策的目标与原则 (4)1.3.1 目标 (4)1.3.2 原则 (4)第二章农业保险政策体系 (5)2.1 农业保险政策的主要内容 (5)2.1.1 政策背景与目标 (5)2.1.2 政策内容概述 (5)2.1.3 政策实施效果 (5)2.2 农业保险政策的实施机制 (5)2.2.1 政策制定与调整 (5)2.2.2 政策实施主体 (6)2.2.3 政策实施流程 (6)2.3 农业保险政策的支持体系 (6)2.3.1 财政补贴政策 (6)2.3.2 税收优惠政策 (6)2.3.3 保险市场培育 (6)2.3.4 保险产品创新 (6)2.3.5 政策协同与监管 (6)第三章农业风险类型与特点 (7)3.1 农业风险的分类 (7)3.1.1 自然风险 (7)3.1.2 市场风险 (7)3.1.3 政策风险 (7)3.1.4 技术风险 (7)3.1.5 信用风险 (7)3.2 农业风险的特点 (7)3.2.1 多样性 (7)3.2.2 复杂性 (8)3.2.3 长期性 (8)3.2.4 可控性 (8)3.3 农业风险的传导机制 (8)3.3.1 自然灾害传导机制 (8)3.3.2 市场风险传导机制 (8)3.3.3 政策风险传导机制 (8)3.3.5 信用风险传导机制 (8)第四章农业风险防控策略概述 (8)4.1 农业风险防控的基本原则 (8)4.2 农业风险防控的主要方法 (9)4.3 农业风险防控的实践案例 (9)第五章农业自然灾害风险防控策略 (9)5.1 自然灾害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9)5.2 自然灾害风险的防控措施 (10)5.3 自然灾害风险防控的技术支持 (10)第六章农业市场风险防控策略 (10)6.1 市场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10)6.1.1 市场风险概述 (10)6.1.2 市场风险识别方法 (11)6.1.3 市场风险评估方法 (11)6.2 市场风险的防控措施 (11)6.2.1 完善农业产业链 (11)6.2.2 建立农产品价格监测预警体系 (11)6.2.3 加强农业品牌建设 (11)6.2.4 增加农业保险产品供给 (11)6.3 市场风险防控的政策支持 (12)6.3.1 完善农业市场风险防控政策体系 (12)6.3.2 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 (12)6.3.3 优化农业市场环境 (12)第七章农业金融风险防控策略 (12)7.1 金融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12)7.1.1 金融风险的概念与分类 (12)7.1.2 金融风险的识别方法 (12)7.1.3 金融风险的评估方法 (12)7.2 金融风险的防控措施 (12)7.2.1 完善农业金融法律法规体系 (13)7.2.2 加强农业金融监管 (13)7.2.3 提高农业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能力 (13)7.2.4 建立农业金融风险补偿机制 (13)7.3 金融风险防控的金融工具 (13)7.3.1 农业保险 (13)7.3.2 农业信贷担保 (13)7.3.3 农业债券 (13)7.3.4 资产证券化 (13)7.3.5 农业金融衍生品 (13)第八章农业技术风险防控策略 (14)8.1 技术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14)8.1.1 技术风险的概念与特点 (14)8.1.2 技术风险的识别 (14)8.2 技术风险的防控措施 (14)8.2.1 技术研发与创新 (14)8.2.2 技术推广与应用 (14)8.2.3 技术风险预警与应急响应 (15)8.3 技术风险防控的技术创新 (15)8.3.1 信息技术在农业技术风险防控中的应用 (15)8.3.2 生物技术在农业技术风险防控中的应用 (15)8.3.3 节能减排技术在农业技术风险防控中的应用 (15)第九章农业政策风险防控策略 (15)9.1 政策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15)9.1.1 政策风险识别 (15)9.1.2 政策风险评估 (16)9.2 政策风险的防控措施 (16)9.2.1 完善农业政策体系 (16)9.2.2 强化政策执行监管 (16)9.2.3 优化政策宣传和培训 (16)9.2.4 建立政策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16)9.3 政策风险防控的法律法规 (16)9.3.1 政策风险防控法律法规的制定 (16)9.3.2 政策风险防控法律法规的实施 (17)9.3.3 政策风险防控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 (17)第十章农业风险防控体系构建与完善 (17)10.1 农业风险防控体系的构建原则 (17)10.2 农业风险防控体系的主要内容 (17)10.3 农业风险防控体系的完善途径 (18)第一章农业保险政策概述1.1 农业保险的定义与作用1.1.1 定义农业保险是指以农业生产过程中可能遭受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为保险对象,以农业收入或农产品为保险标的,通过保险合同的形式,对农业风险进行转移和分散的一种风险管理手段。
农业保险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及应对
农业保险助力农村经济发展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完善农业保险的工作机制和法律体系;第二,提升宣传
产经视点
Observation of Industrial and Economy
力度,改善农民对保险的认识;第三,构建新型的农业保险模 式;第四,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提升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第 五,降低保险成本,推动产业的良性发展。 3.1 完善农业保险工作机制和法律体系
农业保险能够保障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为农民的收入 保驾护航。但就当前而言,由于我国的农业生产区域广,不同 的区域之间农业生产模式以及面临的风险都存在明显的差 异,因此农业保险公司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保险业务和保 险内容进行创新,联合政府部门,加大政策扶持,提升服务水 平,助力我国农村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2 农业保险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
2.1 农业保险的应用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收入 作为一个农业大国,我国的农业生产分布范围比较广,
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下,农民的收入受自然因素的影响较 大,对抗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靠天吃饭的现象非常严重,这 也导致我国的农业生产发展具有一定的不稳定性。就自然天 气而言,本身就难以预测,这种不可抗力也是目前农业生产 的最大威胁。
【作者简介】任敏(1988-),女,四川巴中人,中级经济师,从事公共 管理、保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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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另一方面,农民的生产有了保障,更能调动农民的生产 积极性,对于提升产量、改善土地的利用率都具有重要的实 际意义。 2.2 农业保险有利于改变农民的投资方向
在城市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通 过进城打工增加自身的收入,这种方式相对于从事农业生 产,经济收益更加明显。在当前的快节奏社会中,进城打工 也成为农民缓解压力的重要方式。近年来,我国对农村建设 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农村的面貌开始发生改变,即便 如此,村里的年轻人数量依然较少。大量的农村人进城增加 了城市的压力,农村青壮劳动力的缺失,也不利于农村和农 业经济的发展。这种局面也导致农业技术的革新相对较慢, 从而农业生产的有生力量薄弱,导致新技术和创新手段的 周期较长,这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020年预算指标的通知-冀财金〔2019〕52号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020年预算指标的通知正文:----------------------------------------------------------------------------------------------------------------------------------------------------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020年预算指标的通知冀财金〔2019〕52号市(县)财政局: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强预算支出管理,支持农业保险发展,根据你市(县)2020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申请,现安排你市(县)2020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中央资金万元。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803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参照《中央对地方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2020年度)》,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填报本地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并于12月31日前报送省财政厅备案。
请你局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和农业保险工作相关规定,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资金申请等相关工作,足额落实市、县本级应承担的补贴资金。
同时,加强保费补贴资金监管,严格审核和及时拨付保费补贴资金,确保保费补贴资金专款专用,推动农林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1.提前下达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020年预算指标表2.中央对地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2020年度)河北省财政厅2019年12月2日——结束——。
(金融保险)美国的农业保险制度(免费下载版)
(金融保险)美国的农业保险制度(免费下载版)美国的农业保险制度美国现行的农业保险制度始于1939年。
1938年美国通过了《联邦农作物保险法》,根据该法,在农业部内设立了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FCIC),该公司由农业部长任命的董事组成的董事会负责管理。
当时被保险的农作物只有小麦一种,以后陆续增加了棉花(1942)、玉米和烟叶(1945)、食用干豆(1948)等,到1980年前,FCIC 只为美国半数地区的30种农作物提供农作物保险。
1980年,美国政府决定将农作物保险作为农业灾害保障的主要形式,并把保险项目扩展到所有农业占重要地位的地区。
根据1980年《农作物保险法》,私人保险公司可以采取两种方式申请参与FCIC的农作物保险和再保险:一是根据每年经营的业务量,到FCIC领取管理费和保险补贴,但是要独立承担保险损失责任;二是只拿佣金不承担风险责任,即所谓“主人销售商”(代理人)。
针对1980年以后全面推行农作物保险制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994年通过了新修订的农作物保险法,即《1994年农作物保险改革法》。
根据该法所确立的制度和原则,美国农作物保险进一步得到改善:一是取消“巨大灾害救助计划”,建立巨灾风险保障制度,这是提高农民参与率的重要措施;二是建立多风险保险保障制度,在巨灾风险保险的基础上提供更高水平的保险保障;三是为了防止逆选择,专门为主要农作物(如大麦、玉米、棉花、花生、小麦、饲料等8种)推出集体风险保险计划,该保险项目的保额不按各别农场的产量确定,而是以一个县的预测产量的一定比例来确定,参加该保险的农户有权获得“价格支持和生产调节计划”、“农民家庭紧急贷款计划”和“互助储备计划”等福利性计划的好处;四是为了体现公平,对FCIC不可保农作物(主要是蘑菇、芹菜、胡萝卜、土豆、哈密瓜、花菜等23种)实施非保险农作物灾害援助计划。
2000年通过的《农业风险保障法》,进一步提高了对农作物保险保费的补贴比例。
(金融保险)农业保险的特殊性分析
(金融保险)农业保险的特殊性分析农业保险的特殊性分析摘要:农业保险属于财产保险的范畴,但又有区别于其他财产保险的显著特点。
本文从农业保险的保险标的、风险性质、商品性质、运营方式和组织形式等五个方面研究了农业保险的特殊性及其对农业保险运营的影响。
关键词:农业保险;农业风险;保险运营农业保险属于财产保险的范畴,但又有区别于其他财产保险的显著特点。
目前我国农业保险正处于新壹轮的试验阶段,深入研究农业保险的特殊性,对于加快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壹、保险标的的特殊性农业保险的保险标的大多是有生命的植物或动物,受生物学特性的强烈制约,具有以下不同于壹般财产保险的非生命标的的特点:壹是保险价值难以确定。
壹般财产保险的标的是无生命物,保险价值相对稳定,容易确定;农业保险的标的在保险期间壹般都处在生长期,其价值始终处于变化中,只有当它成熟或收获时才能最终确定,在此之前,保险标的处于价值的孕育阶段,不具备独立的价值形态,因此,投保时的保险价值难以确定。
实务中,农业保险的保险金额多采用变动保额,而壹般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是固定的。
二是具有明显的生命周期及生长规律,保险期限需要细致而又严格地按照农作物生长期特性来确定,长则数年,短则数日;普通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壹般为壹年。
三是在壹定的生长期内受到损害后有壹定的自我恢复能力,从而使农业保险的定损变得更为复杂,定损时间和方法都和壹般财产保险不同,尤其是农作物保险,往往需要收获时二次定损。
四是种类繁多,生命规律各异,抵御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能力各不相同,因而难以制定统壹的费率标准和赔偿标准,增加了农业保险运营难度;普通财产保险的费率标准和赔偿标准相对容易确定。
五是受自然再生产过程的约束,对市场信息反应滞后,市场风险高,农业保险的承保、理赔等必须考虑这些因素;普通财产保险则相对简单。
六是农产品的鲜活性特点使农业保险的受损现场容易灭失,对农业保险查勘时机和索赔时效产生约束,如果被保险人在出险后不及时报案,则会失去查勘定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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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农业保险我国农业保险1.概念:农业保险是指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壹种保险。
2.分类:2.1按农业生产对象分:2.1.1种植业保险:概念:是指以各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为主要对象的保险,主要是指农作物保险。
农作物保险是以水稻、小麦、大豆、高梁、玉蜀黍、棉花、烟叶、茶、桑、麻、甘蔗、药材、烤烟、蔬菜等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为承保对象的保险。
分类:2.1.1.1种植业保险按保险标的分:A、粮食作物保险(a、粮食作物通常包括:禾谷类作物、豆类作物和根茎类作物。
b、粮食作物保险的特点:风险大,赔付率高;保户的保费支付能力较低;政策性强。
)B、经济作物保险(a、经济作物的概念:是指其收获物主要供作加工原料的作物,又称工业原料作物。
b、经济作物的特点:栽培技术复杂;易受自然灾害的侵袭而使产量和品质下降;成本较高;C、经济作物保险的特点:保额较高;费率高;定损理赔技术复杂。
)C、其他作物保险、农作物火灾保险、林木保险等;2.1.1.2按农作物生长周期分:A、生长期农作物保险B、收获期农作物保险(a、概念:是以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初级产品为承保对象,承保农作物成熟后,在初加工(收割、晾晒、轧打、脱粒、烘烤等)过程中,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经济损失提供经济补偿的壹种保险。
b、特点:是介于生长期农作物保险和财产保险之间的短期风险保险;以成熟后的农作物为标的;以预期收获价值和生产费用损失为保险责任。
c、种类:收获期小麦/水稻火灾保险、麦场火灾保险、粮食作物场院火灾保险、农作物场院火灾保险、麦场夏粮火灾保险及夏/秋粮场火灾保险。
)2.1.2林业保险概念:是以不同的经济实体所营造的人工林和自然林为承保对象的保险。
农业保险的责任有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所致农产品的严重损失。
自然灾害主要是洪涝、冰雹、暴风、冻害,意外事故主要是火灾及其他。
林木保险包括森林保险、经济林保险和苗圃保险等,以森林保险为主要内容。
林木保险的保险方式。
我国开办的林木保险的保险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国有保险;自保或共保;农村互助保险。
2.1.3养殖业保险概念:是以陆生动物或水生动物为保险标的,保险人负责对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疾病造成的损失给予经济补偿的壹种保险业务。
分类:2.1.3.1按保险标的和业务管理需要分:大牲畜保险;小牲畜保险;家禽保险;水产养殖保险;特种养殖保险;2.1.3.2按其他方法分:按保险责任分:单壹责任保险、混合责任保险按保险标的品种数量分:单壹标的保险、混合标的保险按保险的实施方式分:强制保险、自愿保险按保险收费方式分:壹年期养殖业保险、长期储蓄返仍性保险2.2按保障程度分:成本保险;产量保险或产值保险2.3按缴费方式分:短期农业保险;长效储金型农业险2.4按保险标的所处生长阶段分:生长期农作物保险(是指对农作物在壹定的区域和自然环境中,从播种、出苗、生长至成熟期内的风险提供保障的保险。
);收获期农作物保险(是指对农作物从开始收割起至完成初加工进入仓库的壹定时期内的风险提供保障的保险。
)2.5按保险责任范围分:单壹风险保险;多风险保险;壹切险保险2.6按保单形式分:单险种保险;组合式保险;2.7按照实施方式分:自愿保险;法定保险;2.8按保险的手段分:a、政策性农业保险更多的运用非市场化手段入通过财政政策、税收杠杆等来发展农业保险业务。
政策保险通常是为了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且在政府的干预下开展的壹种保险业务,它是在壹定时期、壹定范围内,国家为促进有关产业的发展而运用政策支持或财政补贴等手段对改领域的危险保险给予保护或扶持的壹类特殊形态的保险业务。
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或者产品主要包括多风险农作物保险(如玉米、棉花、水稻、小麦等保险)、主要家畜家禽死亡保险。
b、商业性保险X公司又不可能或不愿意从事运营的农业保险项目,才有可能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运营范畴。
商业性保险项目和产品主要包括某些单风险农作物保险(如农作物冰雹灾害保险、麦场稻场火灾保险、烤烟火灾保险等)、范围较小价值较高的设施农业、精细农业的保险(如大棚蔬菜、花卉、温室瓜果等保险)、特种养殖保险(如养鹿养貂保险等)。
我国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险仍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现行的农业保险组织体系不适应农业保险发展的需要。
壹方面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另壹方面商业保险X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积极性不高,农业保险的发展面临资源短缺、技术薄弱、人才匮乏等问题。
另外,传统风险管理体制在壹定程度上也阻碍了农业保险的发展。
主要的问题包括:(壹)有效需求不足农业生产和运营风险的客观存在,必然形成对农业保险的巨大需求,但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明显不足。
主要原因在于:超小规模的土地运营客观上弱化了农业保险的经济保障功能,窄小的运营规模使农民产生较低的预期收益,因而不愿意付出保险成本;我国的农业保险主要以商业形式运营,国家支持和补贴较少,相对农民收入而言,保险费率较高,抑制了农民对保险的需求。
近年来,农民的人均收入的年增长率大约在9%左右,城乡收入的差距在不断加大,2009年农民人均收入4,640元,城镇居民为14,786元。
农民必须用这些收入去交纳各种费用、购买生活必需品,赡养老人、为子女提供教育费用等,大部分农户所剩的收入已是非常有限:而且由于我国的农民没有养老、医疗等方面的保障,另外仍要考虑壹些其他突发事件,他们仍要留有壹部分收入来满足预防需求。
而我国按农业受灾损失率制定的农业保险费率也通常较高,因此,在较低的收入水平下,在让农民拿出高达12%的收入去购买保险,这显然是农民难以接受的。
(二)缺乏专业性保险从业人员长期以来,我国保险业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发展呈现多次起落,保险人才断层,目前我国保险从业人员大多数人是从其他行业转来的,没受过专门保险教育。
而农业保险运营的复杂性、艰苦性,更是导致人才奇缺。
因此,从业人员现状是经验型多,知识型少;保守型多,开拓型少;单壹型多,复合型少;粗放型多,效益型少。
数据表明,我国保险市场人才供需比例约为1:4。
人才的极度匮乏,特别是核保、核赔、精算等技术型人才和管理、营销、培训等复合型人才的严重不足,已成为制约保险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
农业保险种类多、情况复杂,使运营农业保险存在着特殊的技术障碍;我国农村运营方式分散,导致难以对保险对象的资料进行充分收集,保险X公司也就无法正确评估风险和厘定准确的保险费率。
我国保险X公司缺少能对气象和自然病虫害进行中期预警的专业人才,也导致农业保险风险不可控。
(三)农业保险险种减少,发展滞后我国保险业在经历了最初十几年的快速增长后大幅下滑,除了壹些外部因素外,保险产品的结构不合理,险种可选性少,不能满足市场的多样化需求,这也是壹个重要因素。
产品缺乏创新,壹方面产品雷同多,细分度不够,达不到不同人群、不同需求的组合效应。
另壹方面产品开发能力弱,更新换代慢。
由于长年亏损、业务萎缩。
农民不相信、不购买保险的原因仍涉及农业保险的产品单壹,农民可选择的空间太过狭窄,而随着农业的发展,农业生产模式的改变,保险X公司针对农业保险的产品仍保留在原有的状态,不能适应农业发展的需要。
(四)保险中介机构缺位规范化的保险中介机构活跃在保险市场上,是现代保险市场成熟的重要标志之壹,对保险的供求双方均能起到重要的媒介和桥梁作用。
特别在农村保险市场中,保险中介人能够将保险X公司的运营触角延伸到农村的各个角落,节约保险X公司的运营成本,也能起到服务于广大农民的作用。
然而,以往我国保险X公司几乎全部依靠自身的展业队伍承保农业保险,没有充分利用农村保险代理和保险经纪X公司这壹中介形式。
(五)农民投保意识不高农民对农业保险既力不从心,又心有疑虑。
首先,由于农业保险风险大、农业保险项目运营经常入不敷出,保险X公司对其要求较高保险费率,而高保费又令更多的农民买不起保险。
其次,许多农民对保险认识不足,风险管理意识差。
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农民对保险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壹是不相信保险的作用,许多农民由于受迷信思想和小农意识的影响,很难相信保险对生产和生活的保障作用;二是依赖保险,许多农民买了保险后,高枕无忧,不积极参和防灾防损,导致损失扩大;三是道德风险严重,由于农业生产分散,保险X公司监督力度不够,少数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利用保险进行欺诈活动,把保险当作“摇钱树”,失去了保险的意义,触犯了国家法律。
受多种因素影响,农民对保险仍不太了解。
我国壹直实行大灾政府直接救济制度,造成农民对政府的依赖性较强,习惯于有难靠政府解决,缺乏主动防范和规避风险的意识。
同时,有关部门对保险运行规律及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知之不多,不擅于利用保险手段来转移政府职能,解决社会事务。
(六)我国农业保险的再保险机制和再保险市场尚不完善我国农业保险由于缺乏适当的再保险安排,使得风险过于集中在保险运营主体自身、难于分散,影响运营主体的运营效果。
而国外农业保险运营普遍有再保险机制的支持,特别是避免特大自然灾害对农业和农民的影响。
例如,美国联邦政府农作物保险X公司负责在中央建立再保险基金,向开展农作物保险的保险人提供超额损失再保险,再保险责任按赔付率分段确定,目的是既向各私营农作物保险X公司提供超额损失再保险(不超过115%),又限制农作物保险X公司的盈利水平(不高于15%)。
而我国,由于再保险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市场主体数量少且不健全,导致我国的再保险市场壹方面供给主体偿付能力严重不足,另壹方面技术和服务远远落后于国际水平。
(七)缺乏巨灾支持保护体系。
商业保险X公司承保农业巨灾风险是我国农业保险和发达国家农业保险存在的壹个主要差别。
发达国家政府大多通过提供再保险或建立巨灾保险基金的形式为农业保险提供政策支持。
在我国,由于没有巨灾支持保护体系,巨灾损失完全由保险X公司独立承担,大量风险集中于运营主体自身,使得保险赔付率居高不下,运营主体的积极性、承保能力和持续运营能力受到严重影响。
(八)缺乏国家财政税收政策支持。
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属于世贸组织规则允许的“绿箱政策”,许多发达国家都把农业保险作为壹项支持农业的政策工具。
政府通过财政补贴、减免税收等措施支持农业保险的发展,间接实施对当地农业、农户的政策扶持和利益保护。
例如,美国对农业保险的平均补贴达到保费的50%左右,其中巨灾保险补贴全部保费;日本对早稻、小麦等险种的补贴高达80%。
我国目前除免征种养俩业险营业税之外,对农业保险没有其他的财政税收支持政策,特别是没有直接的保费补贴。
如果保险X公司完全按照市场价格制定保险费率,农民买不起;如果按农民能够接受的价格制定保险费率,保险X公司赔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