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群建设负责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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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负责人工作职能

专业负责人工作职能

专业负责人工作职能职责概述专业负责人是一个学院或部门中负责特定学科或专业的教师。

他们的职责是管理、组织和监督该专业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并负责协调与该专业相关的事务。

主要职能1. 担任学科领导: 专业负责人是学科的领导者,他们负责制定和实施学科发展战略,确保专业的目标和方向与学校的整体发展目标相一致。

担任学科领导: 专业负责人是学科的领导者,他们负责制定和实施学科发展战略,确保专业的目标和方向与学校的整体发展目标相一致。

担任学科领导: 专业负责人是学科的领导者,他们负责制定和实施学科发展战略,确保专业的目标和方向与学校的整体发展目标相一致。

2. 教学管理: 专业负责人负责管理和质量保证教学工作。

他们要协调教师的教学活动,制定教学计划并监督教学质量。

此外,他们还要评估并改进教学方法,以提高学生研究效果。

教学管理: 专业负责人负责管理和质量保证教学工作。

他们要协调教师的教学活动,制定教学计划并监督教学质量。

此外,他们还要评估并改进教学方法,以提高学生研究效果。

教学管理: 专业负责人负责管理和质量保证教学工作。

他们要协调教师的教学活动,制定教学计划并监督教学质量。

此外,他们还要评估并改进教学方法,以提高学生学习效果。

3. 培养与指导教师: 专业负责人负责培养和指导所属专业的教师队伍。

他们要提供专业培训和指导,促进教师的职业发展和教学能力的提升。

培养与指导教师: 专业负责人负责培养和指导所属专业的教师队伍。

他们要提供专业培训和指导,促进教师的职业发展和教学能力的提升。

培养与指导教师: 专业负责人负责培养和指导所属专业的教师队伍。

他们要提供专业培训和指导,促进教师的职业发展和教学能力的提升。

4. 学科建设: 专业负责人需要为学科的发展做出贡献。

他们要关注行业和学科的最新发展动态,并积极推动学科的研究和教学创新,提高专业的学术影响力。

学科建设: 专业负责人需要为学科的发展做出贡献。

他们要关注行业和学科的最新发展动态,并积极推动学科的研究和教学创新,提高专业的学术影响力。

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第二条学校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具体负责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研究、指导、咨询、服务等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学校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秘书长1名,委员若干名。秘书长负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并根据主任委员要求,联络和组织各委员召开工作会议。
第四条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由各部推荐,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长审批,由校长颁发聘书。
第三章职责
第八条负责学校专业群建设及管理的日常组织工作。开展专业群建设、改革发展的战略研究,提出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设置的建议、意见和发展规划。
第九条负责新设置专业的论证和每年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审定。
第十条负责学校教改试点专业、重点专业建设宏观指导与管理。
第十一条制订优化学校专业结构的原则和方案,按照专业建设标准定期对各专业建设情况进行评价。
.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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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市作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职业学校发展的需要,加强学校与社会、教学与生产、教学与科研的紧密结合,建立学校与社会双向参与、双向服务、双向受益的机制,更好地促进专业建设,保证我校的教学改革,体现我校的办学特色,构建以能力为本位的理论和实践教学体系,更好地指导学生实习与就业,特成立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
第五条委员一般由有较高学术水平、治学严谨、工作能力强、热爱教学工作、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企业技术人员与学校教师组成。
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应尽可能吸收专业群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行业协会代表、劳动技能培训机构代表以及企业厂长(经理)参加。校外委员不少于三分之一。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或中途解聘。

专业负责人工作职责细则

专业负责人工作职责细则

专业负责人工作职责细则
一、职责概述
专业负责人作为本专业的管理者,负责协调、监督和推进专业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确保专业的顺利运行和持续发展。

二、教学管理
1. 制定本专业的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
2. 监督、指导和评估专业教师的教学工作,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3. 组织和参与教学质量评估和监控,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4. 负责专业课程的更新和改革工作,提升教学质量;
5. 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和实工作,确保教学目标的达成。

三、科研管理
1. 组织开展专业科研工作,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2. 向教师提供科研支持和指导,鼓励教师参与科研项目;
3. 协助教师申请科研项目和经费,确保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4. 负责管理专业科研成果的汇总和归档,建立科研数据库;
5. 组织专业学术活动和学术交流,提高专业的学术影响力。

四、管理工作
1. 负责专业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计划和政策;
2. 积极参与专业与企业的合作,推动实践教学和产学研结合;
3. 协调专业内部师资的配置和使用,确保教学和科研需求的满足;
4. 指导和督促专业教师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5. 推动专业的质量保障和监控,持续提升专业的办学水平。

五、其他职责
1. 参与学校的相关会议和活动,履行校级委派的其他职责;
2. 协助解决专业内部的纠纷和问题,维护学院的正常秩序;
3. 定期向学院领导汇报专业的工作进展和成果。

六、绩效评估
专业负责人的工作绩效将通过定期的评估和考核进行评定,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和管理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专业的发展情况。

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

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

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为了加快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在专业建设工作中的带头作用,促进学院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的选聘与管理办法。

一、总体原则1.专业带头人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三年,每三年重新评选一次。

2.评选本着公开选拔、平等竞争的原则,坚持择优评选、严格考核、动态管理。

3.专业群负责人一般由系(部)主任兼任;每个专业原则上配置1名专业带头人;基础部、思政部根据课程大类每门课程配置1名课程负责人;每个专业骨干教师2—3名。

二、岗位职责(一)专业群负责人专业群负责人职责:1.宏观把握专业群发展方向,负责制定专业群建设计划,负责制定、落实专业学年、学期工作计划。

2.按计划组织教师定期进行以就业为导向的市场调研,向学校提出开办新专业建议。

3.负责专业群课程建设,深入分析专业间的共性与差异性,构建专业群专业平台课程。

4.面向专业群建设和整合实训资源,系统设计实践训练体系,实现优质资源的共享。

5.培养专兼结合的“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在专业群内灵活调用、合理配置现有师资及其他教学资源。

做好师资队伍的培养和建设工作。

6.围绕专业群建设信息化教学资源,实现专业群内的广泛共享。

(二)专业带头人专业带头人是指在专业建设中能起主导和带头作用,在院内外专业领域中具有较高威信和一定知名度、影响力,具有较高学术和专业水平,能够组织开展专业建设工作的教师。

职责:1.认真搞好专业学习与研究,掌握本专业的国内外发展动态。

2.根据本专业发展动态,及社会需求,主持制定本专业的发展建设规划。

3.主持制定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组织校内外专家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论证。

4.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和学院相关规定,主持完成本专业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制订与实施。

负责组织专家对课程标准等教学文件审定。

专业群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及课程负责人职责

专业群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及课程负责人职责

专业群负责人职责专业群建设负责人对本专业群各项工作全面负责,在学校教务处、专业部的领导下,主持本专业群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授课团队建设和授课质量谈论工作,详尽职责以下:1.依照职业教育授课规律和市场导向,积极睁开本专业群专业人才需求研究,在部主任领导下,拟定和落实本专业群的各专业建设规划,及时校正专业群专业设置。

2.组织拟定和更正专业群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落实本专业群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学生选择专业方向,做好教材采纳工作,保障授课任务顺利推行。

4.依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拟定审查本专业群课程授课标准。

5.负责本专业群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拟定本专业群师资建设规划,如教师装备、师资培训及青年教师的培养等。

6.负责本专业群的课程资源建设工作,拟定优秀课程建设规划,指导、督促专业授课团队开发课程资源。

7.本专业群实训室建设方案,负责本专业群实训室建设和实训授课工作。

组织开发校本实训项目指导书,保证明训项目授课科学合理,实训室使用安全规范。

8.组织拟定专业群授课质量谈论标准,指导和督查专业群授课质量谈论工作,并负责谈论模式改革工作。

9.协助部主任、教务处,组织落实学校各项授课改革的计划和措施。

积极推进本专业群各专业课程系统、授课内容和授课手段的优化和更新。

专业群专业负责人职责1.负责本专业的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提出本专业授课计划编写的原则建议,组织本专业授课计划、拟定本专业人才培养的谈论方案;依照授课推行情况和本专业发展动向,对本专业授课计划提出更正建议,包括课程的调整、课程内容的变化等,并提第一版面建议。

2.负责拟定本专业的专业建设规划,拟定本专业实训基地建设规划,拟定本专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订本专业的课程建设规划,拟定本专业的教材建设规划,积极研究产学研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提出详尽方案。

3.负责组织本专业教师推行授课,的确保障授课任务顺利推行,组织推行本专业授课计划,肩负授课环节的指导、组织安排和核查谈论工作,依照本专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协助专业部抓好本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专业的教材建设,负责认识和追踪本专业授课推行过程。

大学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制度

大学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制度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专业建设是高职院校一项基本建设,它决定着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和办学特色,它与学科建设相互依托,成为高职院校建设和发展的关键。

为加强我院专业建设工作,构建高职办学模式,突出高职办学特点,推进专业教学改,促进工学结合、院企合作,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按专业群设置,是学院适时优化专业结构,指导专业教学改、专业建设的指导咨询机构。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在院长和教学副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为了便于加强科学管理和分类指导,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分为两个层次,即学院层次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简称委员会)和不同专业的二级专业建设分委员会(简称分委员会)。

第二章机构设置和议事原则第四条委员会由行业、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工程技术人员和学院领导、系部主任、相关职能机构负责人、专业带头人及其他有关专家组成。

第五条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2~3人,由教学副院长以及来自行业或者企业的专家担任;委员若干人,由系主任、副主任以及行业企业专家组成,行业企业专家人员名单由专业系提供,人数应不少于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3年,由学院颁发聘书。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补聘或者解聘。

第六条分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系主任担任;副主任2~3名,由各系副主任以及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委员由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以及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的企业骨干人员所组成。

第七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日常工作;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各系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第八条各委员会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讨论决定问题可以采用议决制或者表决制。

表决可以采取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

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必须有不少于三分之二的委员参加会议并得到应到会委员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九条各委员会要按照“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要求,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规范办学行为与教学管理,保证高等职业教育基本教学质量,对专业建设、教学改、教学管理和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顶岗实习、人才培养规格设计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指导。

专业群建设实施方案

专业群建设实施方案

专业群建设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知识的需求不断增长,高等教育的规模和质量也在不断提高。

专业群作为高等教育中的一种组织形式,在促进专业教育体系的优化、培养跨学科人才,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探讨专业群建设的实施方案。

二、目标和原则1.目标:通过专业群建设,促进专业间的交流与合作,搭建专业同行的交流平台,提高专业教育的质量和有效性,培养具有跨学科视野和创新能力的人才。

2.原则:面向全体师生,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实行科学管理,多方合作,各取所长,确保专业群的顺利运行。

三、组织架构和职责1.组织架构:专业群分为主席团和工作组两个层次。

主席团包括各学院的院长或教务长,负责协调整个专业群的工作,制定发展规划;工作组由各学院的专业负责人和相关教师组成,负责具体的运行工作。

2.职责分工:(1)主席团:制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协调各学院间的合作项目,解决重大问题。

(2)工作组:负责调查研究、信息收集和交流,组织专业培训和研讨会,协调各专业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资源共享。

四、实施步骤1.成立专业群:通过学校的决策和各学院的协商,成立专业群,并确定组织架构和人员安排。

2.制定发展规划:主席团根据学校的发展战略和专业群的实际情况,制定发展规划,包括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和时间安排。

3.开展调查研究:各工作组针对本专业群的问题和需求,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各学院的专业设置和教学资源,为后续工作提供依据。

4.信息共享和交流:建立专业群内部的信息共享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交流,互通有无,充分发挥各专业的优势。

5.组织专业培训和研讨会:定期举办专业培训和研讨会,邀请学界和业界的专家学者分享最新的学术研究和实践经验,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6.课程设置和资源共享:各工作组协调各专业的课程设置,推进跨专业的课程合作和资源共享,提供更广泛的学习机会和资源支持。

7.监测与评估:定期对专业群的工作进行监测与评估,评估指标包括学生满意度、教师满意度、就业率等,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章程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章程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章程一、总则为深入贯彻《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管理要点(粤教高函(2013)134号)文件要求,以就业为导向,践行高职教育“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发挥行业企业专家在专业结构调整,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中的作用。

使学校专业设置、培养目标、课程与教学能够同社会需求和科技发展相适应,特制定本章程。

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组成1.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可按专业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也可按专业群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2.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由8T0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秘书1人,委员6-8人,校外委员不少于总人数的百分之六十。

主任委员一般由校外委员担任,秘书由本校委员担任。

3.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校外委员应具有行业代表性,一般为企业技术主管、企业一线技术骨干人员。

校内委员一般为专业负责人、专业骨干教师。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应热爱高职教育事业,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相关岗位(或岗位群)的工作,了解本行业发展趋势及专业发展方向等。

三、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职责1.定期或不定期讨论专业建设工作,根据惠州及珠三角经济发展情况及行业企业人才需求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参与审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条件、顶岗实习、职业资格考证安排等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论证。

3.探讨产学结合、校企合作办学的模式,指导本专业产学结合、校企合作等联合教学活动。

4.对本专业提供技术咨询,介绍本专业最新技术信息和动态,向学校推荐合格的兼职教师。

四、聘任与管理1.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及相关材料由学院提出,报学校批准后,由学校聘任,每届任期三年。

2.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每年召开不少于一次全体委员例会。

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例会的组织、议程由学院负责安排和实施。

3.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校内委员应与校外委员保持经常联系,充分听取对专业教学建设与改革的建议,发挥专家的指导作用。

《06.专业群建设管理办法》

《06.专业群建设管理办法》

《06.专业群建设管理办法》为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推进职业学校现代化专业群建设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目的与意义开展专业群建设旨在引导各部结合实际,科学定位,优化结构,彰显特色。

通过积极探索有效的专业群建设机制,逐步形成服务方向明确、社会效益明显、具有自身特色和优势的人才培养结构,满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多类型和紧缺型人才的需求,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综合竞争实力。

二、专业群建设方式与条件专业群是指学校围绕某一技术领域或服务领域,依据自身独特的办学优势与服务面向,以学校优势或特色专业为核心,按行业基础、技术基础相同或相近原则,充分融合相关专业而形成的专业集合,并代表着学校的专业发展方向和重点。

一个专业群原则上由一个核心专业与三个以上相关专业构成,各部应以专业群为单位进行重点建设。

学校专业群,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专业符合本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已纳入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并进行重点建设,且建设成效良好。

专业群中的核心专业具有明显的学科优势、行业优势或区位优势,与地方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密切相关,能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

2.专业的改革与建设基础较好,核心专业与相关专业的培养模式改革力度大,教学经费投入保障充分,课程建设成效显著,社会服务能力强。

3.专业的师资队伍整体实力较强,核心专业与相关专业有高水平的专业带头人与数量充足的骨干教师。

专业带头人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承担有高水平的教改项目,取得优秀教学成果。

4.专业群建设方案科学可行,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

政策保障到位,能有效调动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

三、重点专业群建设内容:1.人才培养体制建设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对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需求为依据,按照“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模式的要求,创新专业群人才培养体制,与企业(行业)共同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专业教学要求与企业(行业)岗位技能要求对接;推行“双证书”制度,实现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引入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校企合作共同开发专业课程和教学资源;积极试行多学期、分段式等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形式,将学校的教学过程和企业的生产过程紧密结合,校企共同完成教学任务;建立行业、企业和社会参与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

专业群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和课程负责人职责

专业群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和课程负责人职责

专业群负责人职责专业群建设负责人对本专业群各项工作全面负责,在学校教务处、专业部的领导下,主持本专业群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学团队建设和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根据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市场导向,积极开展本专业群专业人才需求研究,在部主任领导下,拟定和落实本专业群的各专业建设规划,及时修订专业群专业设置。

2.组织制订和修改专业群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落实本专业群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学生选择专业方向,做好教材选用工作,保障教学任务顺利实施。

4.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制订审查本专业群课程教学标准。

5.负责本专业群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制定本专业群师资建设规划,如教师配备、师资培训及青年教师的培养等。

6.负责本专业群的课程资源建设工作,制定优质课程建设规划,指导、督促专业教学团队开发课程资源。

7.本专业群实训室建设方案,负责本专业群实训室建设和实训教学工作。

组织开发校本实训项目指导书,确保实训项目教学科学合理,实训室使用安全规范。

8.组织制定专业群教学质量评价标准,指导和监督专业群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并负责评价模式改革工作。

9.协助部主任、教务处,组织落实学校各项教学改革的计划和措施。

积极推进本专业群各专业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的优化和更新。

专业群专业负责人职责1.负责本专业的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提出本专业教学计划编写的原则意见,组织本专业教学计划、制订本专业人才培养的评价方案;根据教学实施情况和本专业发展动态,对本专业教学计划提出修改建议,包括课程的调整、课程内容的变化等,并提出书面意见。

2.负责制订本专业的专业建设规划,制订本专业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制订本专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订本专业的课程建设规划,制订本专业的教材建设规划,积极探索产学研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提出具体方案。

3.负责组织本专业教师实施教学,切实保障教学任务顺利实施,组织实施本专业教学计划,承担教学环节的指导、组织安排和考核评价工作,依据本专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协助专业部抓好本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专业的教材建设,负责了解和跟踪本专业教学实施过程。

专业负责人工作职务

专业负责人工作职务

专业负责人工作职务职务概述专业负责人是指在学校或组织中负责某一特定专业的教学与管理工作的人员。

他们负责制定和实施相关专业的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和教学评估等工作。

同时,他们也负责协调专业师资队伍的建设与培养,以及与其他专业负责人和教务部门的沟通合作。

工作职责作为专业负责人,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工作职责:1. 制定专业教学计划:根据相关要求和学校的教学目标,制定全面的专业教学计划,并确保其与学校其他专业的衔接。

2. 设计专业课程设置: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需求,制定合理的课程设置,确保教学内容与时俱进、与实际需求相匹配。

3. 指导教师队伍:负责专业教师队伍的招聘、培养与管理工作,指导教师提高教学水平,组织教研活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4. 进行教学质量评估:定期对专业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并提出相应改进措施,确保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

5. 协调专业工作:与其他专业负责人和教务部门保持密切的沟通与协作,解决专业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做好工作的衔接与衔接。

6. 发展专业特色:根据相关指导要求和学校的发展方向,积极推动专业的特色和优势,提升专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必备素质作为一名专业负责人,需要具备以下必备素质:1. 学术造诣: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学术研究能力,能够引领专业发展。

2. 教学经验: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良好的教学方法,能够有效地指导和促进学生的研究。

3. 团队协作:具备良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力,能够与教师团队和其他专业负责人紧密合作,共同推动专业的发展。

4. 创新思维:有创新意识和创办精神,能够推动教学改革和专业发展的创新实践。

5. 管理能力:具备良好的组织和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管理专业教学和教师队伍。

总结专业负责人的工作职责既包括教学管理,也包括学科发展。

他们通过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课程设计等工作,推动专业的教育教学工作,同时也要与其他专业负责人和教务部门紧密合作,共同提升教学质量和专业特色。

作为一名专业负责人,需要具备学术造诣、教学经验、团队协作、创新思维和管理能力等素质。

专业群建设委员会章程

专业群建设委员会章程

专业群建设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加强学校与社会、专业建设和产学研的紧密结合,建立学校与社会双向参与、双向服务、双向受益的机制,更好地促进专业群建设,保证学校教学改革的顺利进行,体现和突出学校的办学特色,培养与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的技能实用型人才,特设立学校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暨校企合作委员会)。

第二条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是协助学校确定专业群及群内专业的教学目标和人才培养方向,确定专业群及群内专业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审定专业群及群内专业的教学计划,搞好课程设置和课程建设,提高教研能力和教学水平的智囊机构和指导机构。

第三条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宗旨:博采行业精英之专长,集中专家智慧和经验, 为专业群建设和专业群发展出谋划策。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活动形式第四条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接受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的领导。

各委员由专业组推荐,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领导审批,由校长颁发聘书。

第五条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任职资格:一、热心和关注中职教育事业,愿以相应的时间和精力参与指导学校专业建设,能出席有关会议和参加有关活动。

二、在相关行业领域内享有较高的威望和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经验。

三、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六条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以专业组为单位分别设立,以专业组为单位进行开展有关教研活动。

第七条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由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的专家、学者以及学校有关领导和专业教师等人员组成。

每届任期三年。

第八条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由机电专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组成,成员应尽可能包括机电行业涉及到的各个技术领域,并能正确掌握和预见专业发展趋势。

第九条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2人,秘书1人,委员若干人。

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为委员会会议召集人。

第十条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分别设在各专业组办公室,由秘书负责相关日常事务工作。

具体负责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研究、指导、咨询、服务等工作。

专业群建设管理办法

专业群建设管理办法

专业群建设管理办法专业群建设是学院教学工作主动、灵活地适应社会需求的关键环节,是教学基本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

为了进一步加快专业群建设步伐,推动学院内涵建设,形成专业群优势和办学特色,鼓励特色专业群建设,提高我院的整体办学实力,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主管部门关于高职院校专业群建设的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一、专业群建设的指导思想贯彻落实《恩施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秉承“建德筑能,励学创新”的办学理念,围绕“恩施州四大产业集群”技术升级对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需求,坚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宗旨,不断更新教育教学理念,继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结合行业和区域优势,科学规划专业群群布局,整合学院的核心资源,发挥专业群群的整体优势;依托行业、贴近岗位,优化专业群设置,提升专业群建设的整体水平,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效益和人才竞争力;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建立并拓展校企合作平台,提高就业质量,增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推动我院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专业群建设的原则(一)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原则主动适应《纲要》所提出的战略目标要求,主动适应产业结构升级的需要,主动适应建设开放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要求,主动适应高等教育普及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的要求。

(二)突出特色原则秉承“建德筑能,励学创新”的办学理念,在统筹优化学院专业群结构的同时,乡村振兴发展需要的专门人才的优势和丰富的社会资源,重点支持恩施州四大产业集群基础设施建设。

(三)专业群结构优化与协调发展原则坚持以"立足恩施、面向基层、服务城乡"的办学定位为指针,对接四大产业集群,优化学院的整体专业群结构。

以就业为导向,以培养适应行业企业需求的高技能人才为目标,形成合理的专业群结构和布局。

第二章专业群建设管理的组织机构三、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土建类专业群建设合作委员会,各专业群教研室,负责专业群建设工作。

专业群职责

专业群职责

第十条 按专业特色划分专业群
一、专业群设置
1.专业群是由一个或多个办学实力强、就业率高的特色专业作为龙头,若干个技能领域相近或专业基础课程相近的相关专业组成的一个管理单位。

2.每个专业群设置负责人一人(部主任),该负责人同时兼任本专业群中一个专业的课程组长。

二、专业群主要职责
1.负责专业群的建设与管理,落实各项教学、科研和教研工作任务。

2.负责组织制定专业群建设的规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开展市场调研(人才需求、岗位变化、技术发展等)、毕业生跟踪调查,并及时组织制定或修订专业群内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相关教学文件。

4.负责组织与指导本专业群内各专业的课程建设工作。

第十一条成立课程组。

一、课程组的设置
1.课程组是按专业或课程设置的教学组织,是学院教研活动和教学管理的基层单位。

2.每个课程组设置课程组长一人。

二、课程组主要职责
1.协助专业群负责人负责本专业的建设与管理,落实各项教学、科研和教研工作任务。

2.协助专业群负责人制定专业群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和改革方案及本专业建设工作。

3.制定本专业教学计划、编写教学大纲及相关教学文件。

4.负责本专业课程体系构建和课程开发建设工作。

专业建设负责人工作规划

专业建设负责人工作规划

一、引言作为专业建设负责人,我深知自身肩负的责任和使命。

为推动本专业持续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以下工作规划。

二、工作目标1. 优化专业结构,提升专业竞争力。

2.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3. 深化产教融合,拓宽学生就业渠道。

4. 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应用型人才。

三、具体措施1. 优化专业结构(1)根据社会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增设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专业。

(2)淘汰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逐步构建与我校现代产业新体系和四大经济相契合的专业结构。

2.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1)引进和培养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提高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

(2)鼓励教师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提升教师的国际视野。

(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的职业素养。

3. 深化产教融合(1)与企事业单位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共同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2)开展校企合作项目,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机会。

(3)邀请企业专家来校授课,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

4. 提高学生综合素质(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爱国主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2)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3)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5. 培养应用型人才(1)调整课程设置,突出实践教学环节。

(2)加强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3)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四、工作计划1. 第一阶段(2023年1月-2023年6月):制定专业建设规划,优化专业结构,调整课程设置。

2. 第二阶段(2023年7月-2024年12月):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3. 第三阶段(2025年1月-2025年12月):总结经验,持续改进,提升专业建设水平。

五、总结作为专业建设负责人,我将以饱满的热情和坚定的信念,带领全体教师,为实现专业建设目标而努力奋斗。

我相信,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取得优异的成绩,为我国职业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学院专业群建设工作委员会制度

学院专业群建设工作委员会制度

学院专业群建设工作委员会制度为适应技术应用型大学人才培养的要求,促进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使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更加符合和满足我国特别是河南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结构与人才质量、社会建设与社会治理的客观需求,进一步明确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办学方向和人才培养规格、人才培养模式,现成立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社会事业与社会治理专业群建设工作委员会。

一、专业指导委员会宗旨委员会的宗旨是:明确以督导为职责,以建设技术应用型大学为目标,走产学研结合之路的办学方向,密切学校与社会的联系,负责对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社会事业与社会管理专业群建设工作进行研究、审议、咨询和监督,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建设提出指导性、建设性的意见,保证学校人才培养的规格、质量,更好地适应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专业指导委员会人员组成主任:副主任:秘书:委员:三、委员任职资格与聘任(一)社会事业与社会治理专业群建设工作委员会成员应是热心关注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特别是热心关注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建设与发展,工作认真负责,现从事相关专业的教学与管理、企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工作,有时间和精力参与研讨学院专业建设工作的专业教师或在本专业(群)领域内工作三年以上,享有较高的威望和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知识的行业(企事业)专家;(二)社会事业与社会治理专业群建设工作委员会成员一般至少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影响的行业(企事业)领导和专家不受此限;(三)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四、委员的权利和义务(一)对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社会事业与社会治理专业群建设工作进行咨询、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二)行业(企事业)专家委员,可以优先聘任为本院兼职教师;(三)行业(企事业)专家委员所在的单位可以优先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同开展相关专业性研究,或开展专业培训,或申请聘用本院教师参与企业的培训和兼职工作;(四)行业(企事业)专家委员所在单位可优先挑选聘用本院毕业生;(五)委员参与工作,计算相应的工作量,享受相应的工作津贴;(六)关心教育事业,热心人才培养;积极为社会事业与社会治理专业群的建设和课程建设献计献策;积极支持和帮助本院开展教学与学术活动。

专业群建设与管理制度

专业群建设与管理制度

专业群建设与管理制度第一条专业群的建设实行专业负责人制度。

专业负责人负责对专业建设项目的申报、建设任务的组织与落实、经费预算、经费支出审核及日常管理等并定期向学校上报专业群建设进展情况。

第二条专业群建设所在学科负有支持和监督检查的职责。

各学科应加强对特色专业群建设的指导、支持和督促,及时制定相关政策。

在专业群建设期间,学科应定期组织自评和督促检查,对专业建设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并进行整改,确保建设质量。

第三条专业群建设实行“项目”管理,鉴定“项目协议书”,分段检查,按期验收。

学校将进行定期检查,未达阶段建设要求且限期未予整改者,将取消专业群建设项目,并停止划拨专业群建设经费和取消专业群所在学科下一轮同类项目的申报资格。

第四条专业群建设经费的使用与管理1.学校设立专业群建设专项基金,对立项的校级专业群建设项目实行在建设周期内分批投入的资助制度。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专业群点的专业,学校将追加经费投入。

2.专业群建设项目审批获准后,要根据校和学科投入的建设经费标准,编制和执行经费总预算和年度预算。

若确需调整预算项目,需经系主任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3.专业群建设专项基金由教务处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分阶段划拨,获准立项后划拨启动经费30%,一年期满检查合格后再划拨余款的25%作为通过验收后的奖励。

财务处单独为每一个建设项目建立项目资金帐,有专业负责人和学科主任签字报销。

4.经费使用范围:(1)建设专业群调研、论证等业务费支出;(2)教师短期培训费,比例不超过总经费的15%;(3)专业群的专业建设规划、培养方案、课程与教材建设、管理等相关文件的制定等印刷费;(4)专业教学建设与改革、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建设以及购置专业教学用参考书、资料等必要开支等。

教学管理学校贯彻落实《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试行)》,实施学分制,推行学科二级管理,教学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明确职责,建立和谐高效的教学管理机制。

健全有效的管理制度,有力地推进了教学管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数据化,用管理制度来约束运行机制,以运行机制来规范“备、教、考、评”等教学过程,形成了一个协调、有序、高效的教学管理机制。

01.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01.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江苏省徐州市张集中等专业学校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职业学校发展的需要,加强学校与社会、教学与生产、教学与科研的紧密结合,建立学校与社会双向参与、双向服务、双向受益的机制,更好地促进专业建设,保证我校的教学改革,体现我校的办学特色,构建以能力为本位的理论和实践教学体系,更好地指导学生实习与就业,特成立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

第二条学校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具体负责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研究、指导、咨询、服务等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学校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秘书长1名,委员若干名。

秘书长负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并根据主任委员要求,联络和组织各委员召开工作会议。

第四条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由各部推荐,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长审批,由校长颁发聘书。

第五条委员一般由有较高学术水平、治学严谨、工作能力强、热爱教学工作、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企业技术人员与学校教师组成。

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应尽可能吸收专业群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行业协会代表、劳动技能培训机构代表以及企业厂长(经理)参加。

校外委员不少于三分之一。

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或中途解聘。

第六条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教务处,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

第三章职责第八条负责学校专业群建设及管理的日常组织工作。

开展专业群建设、改革发展的战略研究,提出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设置的建议、意见和发展规划。

第九条负责新设置专业的论证和每年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审定。

第十条负责学校教改试点专业、重点专业建设宏观指导与管理。

第十一条制订优化学校专业结构的原则和方案,按照专业建设标准定期对各专业建设情况进行评价。

第十二条为制订、审定和修改专业教学计划、编制专业主干课程教学大纲和实践课教学大纲、调整课程结构提供指导性意见、建议。

第十三条指导、协助校内外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积极提供校外实习场所及推荐兼职教师到学校讲课,积极开展本专业科技信息方面的讲座,指导、协调产学结合、校企合作。

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江苏省徐州市张集中等专业学校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职业学校发展的需要,加强学校与社会、教学与生产、教学与科研的紧密结合,建立学校与社会双向参与、双向服务、双向受益的机制,更好地促进专业建设,保证我校的教学改革,体现我校的办学特色,构建以能力为本位的理论和实践教学体系,更好地指导学生实习与就业,特成立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

第二条学校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具体负责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研究、指导、咨询、服务等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学校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秘书长1名,委员若干名。

秘书长负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并根据主任委员要求,联络和组织各委员召开工作会议。

第四条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由各部推荐,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长审批,由校长颁发聘书。

第五条委员一般由有较高学术水平、治学严谨、工作能力强、热爱教学工作、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企业技术人员与学校教师组成。

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应尽可能吸收专业群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行业协会代表、劳动技能培训机构代表以及企业厂长(经理)参加。

校外委员不少于三分之一。

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或中途解聘。

第六条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教务处,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

第三章职责第八条负责学校专业群建设及管理的日常组织工作。

开展专业群建设、改革发展的战略研究,提出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设置的建议、意见和发展规划。

第九条负责新设置专业的论证和每年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审定。

第十条负责学校教改试点专业、重点专业建设宏观指导与管理。

第十一条制订优化学校专业结构的原则和方案,按照专业建设标准定期对各专业建设情况进行评价。

第十二条为制订、审定和修改专业教学计划、编制专业主干课程教学大纲和实践课教学大纲、调整课程结构提供指导性意见、建议。

第十三条指导、协助校内外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积极提供校外实习场所及推荐兼职教师到学校讲课,积极开展本专业科技信息方面的讲座,指导、协调产学结合、校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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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群建设负责人职责
专业群建设负责人对本专业群各项工作全面负责。

在系主任、书记的领导下,主持本专业群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学团队建设和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1.根据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市场导向,积极开展本专业群学术研究,在系主任领导下,拟定和落实本专业群的发展规划,及时修订专业群专业设置。

2.组织制订和修改本专业群的人才培养方案。

3.落实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学生选择专业方向,做好教材选用工作,保障教学任务顺利实施。

4.根据培养方案,组织制订审查本专业群的课程教学大纲。

5.负责本专业群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制定本专业群师资建设规划,如教师配备、师资培训及青年教师的培养。

6.负责本专业群的课程资源建设工作,制定优质课程建设规划,监督、敦促教学团队开发课程资源。

7.提出本专业群实训室建设方案,负责本专业群实训室建设和实训教学工作。

组织制定并审查实训室(一体化工作站)实训项目,确保实训项目科学合理,实训室使用安全规范。

8.组织、指导和监督本专业群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并负责评价模式改革工作。

9.协助系主任、系教学科,组织落实院、系两级各项教学改革的计划和措施。

积极推进本专业群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手段的更新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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