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力系统复用保护、安控光纤通道运行检修管理规程
DLT 547-94 电力系统光纤通信运行管理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电力系统光纤通信运行管理规程DL/T547—9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4-07-14批准1994-11-01实施1总则1.1光纤通信是通信技术发展的重要方向,是电力系统专用通信网一种先进实用的通信手段。
在电力系统运用光纤通信具有其它通信方式不能比拟的一些优点。
鉴于电力系统光纤电路日益增多,为了加强电力系统专用通信网光纤通信的管理,更有效地为电网服务,特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直埋光缆、管道光缆(含利用缆沟、廊道敷设方式的光缆)、架空光缆(含同杆架挂、自承式光缆)、架空地线复合光缆(OPGW)、架空地线缠绕光缆(GWWOP)、架空地线加绑光缆等敷设方式的光纤通信电路、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1.3制定本规程的目的在于采用专业技术管理手段,提高光纤通信的运行管理水平,保证运行设备和电路传输性能符合技术标准,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为电力调度、继电保护、安全稳定控制装置、电网调度自动化及企业管理和行政管理提供稳定可靠的信息传输通道。
1.4本规程是电力工业规程的一部分,各级电业部门均须遵照执行。
2光纤通信电路管理体制及职责分工2.1管理体制2.1.1光纤通信电路是电力系统专用通信网的组成部分,各级通信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局部服从整体、下级服从上级、区段服从全程、支线服从干线的原则,努力做好本单位所辖电路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电路畅通。
2.1.2光纤通信电路实行部、网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局、地区局分级管理的原则。
根据所辖范围内光纤通信电路的实际情况,可分别设置光纤通信总站、光纤通信中心站、光纤通信枢纽站和光纤通信站。
2.1.3在光纤通信电路较少的网局、省局、地区局,可暂不设光纤通信总站和中心站,但应指定有关部门,并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予以管理。
2.2职责划分2.2.1国电通信中心负责部属光纤通信电路及部属北京地区光纤通信电路的管理指挥和运行维护。
2.2.2光纤通信总站应负责全网、全省光纤通信电路的运行维护、管理指挥。
《四川省电力公司电网设备技术改造原则》
四川省电力公司电网设备技术改造原则按照建设“一强三优"的发展目标,使四川电网成为一个坚强的电网,应科学合理地编制四川省电力公司系统所属设备的大修和技术改造规划,消除设备隐患,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依据电力系统有关规程规范和四川电网设备实际情况,特制定四川电网设备技术改造原则.一、老旧架空输电线路改造技术原则1 改造范围1.1 运行30年及以上并一直承担四川电网供电主要任务的110kV、220kV输电线路。
1。
2 线路本体(杆塔、导线、架空地线、金具)已严重老化和锈蚀,给电网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1.3 线路输送能力不能满足供电负荷发展的需要,已严重制约电网发展要求。
1。
4 35kV及以下的老旧线路参照本原则。
2 老旧线路改造技术原则2.1 110kV、220kV老旧线路改造原则上按轻重缓急、以条次为单位分批进行滚动改造。
2。
2 老旧线路改造应积极推广使用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2.3 老旧线路改造应在原线路通道内,不涉及线路路径的改迁,具备实施条件。
2.4 老旧线路改造必须满足原线路设计和运行技术条件,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
3 老旧线路改造技术标准3。
1 杆塔3。
1。
1 钢筋混凝土电杆钢筋外露;普通钢筋混凝土杆有纵向裂纹、横向裂纹,缝隙宽度超过0。
2mm;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杆有裂缝;处理方法:应进行更换。
3。
1。
2 钢筋混凝土电杆表面保护层锈蚀脱落,出现麻面和风化;处理方法:进行表面防腐补强。
3.1。
3 拉线猫头塔出现严重变形、扭曲情况;处理方法:更换为自立铁塔。
3.1。
4 架空输电线路跨越铁路、高速公路和城市道路,其绝缘子为单串.处理方法:两侧杆塔改造为独立挂点的双悬垂串绝缘子结构3。
1.5 拉线棒锈蚀后直径减少2mm至4mm;处理方法:更换为经防腐处理的拉线棒(缠玻纤布和刷沥青漆)。
3。
2 基础深埋式基础塔脚出现严重锈蚀;处理方法:对每个塔脚开挖进行防腐处理后,对四个塔脚分别采取混凝土浇铸,基础顶面露出地面高度300mm。
供电线路运行、维护及抢修规范
供电线路运行、维护及抢修规范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AA输电线路的运行管理,使其达到标准化、制度化,保证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包括规程、规范等,下同),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的生产技术文件(包括导则、管理制度等,下同),并结合近年来全国电力系统输电线路运行经验、设备评估分析而制定。
三.本规范对架空输电线路的运行、缺陷管理、事故预想及处理、技术管理、设备评级、带电作业等项工作以及运行维护重点工作,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或指导性意见。
四本规范适用于AA所属供电线路的10--11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
第二章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即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后来所有的修改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但对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推荐使用这些文件的新内容或最新版本。
凡是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内容或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9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8号)GB 50061-1997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T 2900.51-1998架空线路术语GBJ 233-1990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T 14286-2002带电作业工具设备术语DL 409-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L 5009.2-199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DL/T 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5092-1999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741-2001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DL/T 626-2004劣化盘形悬式绝缘子检测规程110~500kV紧急事故抢修杆塔技术条件(暂行)(电供[1991]4号)防盗金具通用技术标准(暂行)(电供[1991]4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设备评估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技术标准》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技术监督规定》国家电网公司《预防措施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事故》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检修导则》第三章岗位职责第一节AA电力工程公司AA线路运行维护项目组经理、工程师职责AA电力工程公司AA线路运行维护项目组应设有线路运行维护项目组经理、工程师,从事线路运行和检修管理工作,其岗位职责如下;一. 线路运行维护项目组经理、工程师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颁发的有关输电线路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文件等。
电力系统光纤通信运行管理规程
DL/T 547—9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电力系统光纤通信运行管理规程DL/T 547—941 总则1。
1 光纤通信是通信技术发展的重要方向,是电力系统专用通信网一种先进实用的通信手段.在电力系统运用光纤通信具有其它通信方式不能经拟的一些优点。
鉴于电力系统光纤电路日益增多,为了加强电力系统专用通信网光纤通信的管理,更有效地为电网服务,特制定本规程.1。
2 本规程适用于直埋光缆、管道光缆(含利用缆沟、廊道敷设方式的光缆)、架空光缆(含同杆架挂、自承式光缆)、架空地线复合光缆(OPGW)、架空地线缠绕光缆(GWWOP)、架空地线加绑光缆等敷设方式的光纤通信电路、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1.3 制定本规程的目的在于采用专业技术管理手段,提高光纤通信的运行管理水平,保证运行设备和电路传输性能符合技术标准,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为电力调度、继电保护、安全稳定控制装置、电网调度自动化及企业管理和行政管理提供稳定可靠的信息传输通道。
1.4 本规程是电力工业规程的一部分,各级电业部门均须遵照执行。
2 光纤通信电路管理体制及职责分工2.1 管理体制2.1.1 光纤通信电路是电力系统专用通信网的组成部分,各级通信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局部服从整体、下级服从上级、区段服从全程、支线服从干线的原则,努力做好本单位所辖电路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电路畅通。
2。
1。
2 光纤通信电路实行部、网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局、地区局分级管理的原则。
根据所辖范围内光纤通信电路的实际情况,可分别设置光纤通信总站、光纤通信中心站、光纤通信枢纽站和光纤通信站。
2.1.3 在光纤通信站较少的网局、省局、地区局,可暂不设光纤通信总站和中心站,但应指定有关部门,并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予以管理。
2.2 职责划分2。
2.1 国电通信中心负责部属光纤通信电路及部属北京地区光纤通信电路的管理指挥和运行维护。
2。
2。
2 光纤通信总站应负责全网、全省光纤通信电路的运行维护、管理指挥。
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信通道管理规定
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信通道管理规定1. 引言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是电网运行中保障安全稳定的重要装置,其功能的可靠实现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通信通道的管理。
为了确保通信通道的可靠性,减少通信延迟等现象的发生,本文将对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信通道管理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2. 通信通道管理要求2.1 通信通道选择2.1.1 初次选择通道对于新安装的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应根据工程要求和防范措施对通信通道进行初步的选择,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设置。
2.1.2 临时工程的通道选择对于电网运行暂时需要的设备,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临时安装,并根据临时工程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通道。
2.2 通道配置要求2.2.1 通道数量配置根据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的功能,按照标准的技术要求,在满足质量指标的前提下,应设置尽可能多的通道。
2.2.2 通道分配对于不同的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应按照工程的具体要求和设计标准,进行通道的分配。
2.3 通信通道建设要求2.3.1 通道建设对于通信通道的建设应严格按照设计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确保通道建设的整体质量和安全性,并尽可能避免通信延迟现象的发生。
2.3.2 通道监测设备运行期间应定期进行通道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通道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 通信通道管理流程3.1 初次通道配置对于新安装的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应按照工程要求,根据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次通道的配置,并记录相关的通道配置信息。
3.2 通道配置变更对于需要进行通道变更的情况,应按照规定的通道管理流程进行操作,确保通道变更的全面性和规范性。
3.3 通道监测处理设备运行期间应定期进行通道监测,如发现通道存在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记录相关的通道处理信息。
4. 总结与展望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是电网运行安全稳定的重要保障,通信通道的管理对于保证设备功能的稳定实现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12101003四川电网安全稳定自动装置技术规范
四川电力系统调度控制管理规程 (1)
3.9 电力调度控制管理 指调度控制机构为确保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依据有关规定对电 力系统生产运行、电力调度控制系统及其人员业务活动所进行的管理。一般包括 调度控制管理、设备监控管理、系统运行管理、调度计划管理、继电保护和安全 自动装置管理、电网调度自动化管理、电力通信管理、水电及新能源管理、调度 系统人员培训管理等。 3.10 调度控制系统值班人员 包括各级调度控制机构的值班调度人员(含在线安全分析工程师,下同)、 监控员和有关运行值班单位的运行值班人员。 3.11 调度同意 值班调度员对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调度控制系统值班人员提出的工作申请及要 求予以同意。 3.12 调度许可 设备由下级调度控制机构调度管辖,但涉及该设备的有关调度业务,下级调 度控制机构需向上级调度控制机构申请,并征得同意。 3.13 委托调度 一方委托他方对其(委托方)调度管辖的设备进行运行和操作指挥的调度方 式。 3.14 委托操作 一方委托他方对其(委托方)调度管辖的设备进行操作。 3.15 调度关系转移 经两调度控制机构协商一致,决定将一方调度管辖的某些设备的调度职权, 由另一方代替或暂时代替行使。转移期间,设备由接受调度关系转移的一方全权 负责,直至转移关系结束。
3.16 调度指令 值班调度员对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调度控制系统值班人员发布的旨在贯彻某种 调度意图的各种指令的总称。 3.17 操作指令 值班调度员发布的有关操作的调度指令。 3.18 单项操作令 值班调度员发布的单一一项操作的指令。 3.19 逐项操作令 值班调度员发布的按顺序逐项执行的操作指令,要求受令人按照指令的操作 步骤和内容按顺序逐项进行操作。 3.20 综合操作令 值班调度员发布的不涉及其它厂站配合的综合操作任务的操作指令。其具体 的操作步骤和内容,均由接受指令调度控制系统运行值班人员按规程自行拟订。 3.21 直流融冰(略) 3.22 负荷备用容量 为平衡负荷预测误差和瞬时负荷波动而预留的备用容量。 3.23 事故备用容量 为防止系统中发输变电设备故障造成电力偏差而预留的备用容量。 3.24 检修备用容量 为完成发输变电设备检修任务而预留的备用容量。 3.25 状态检修 企业以安全、可靠性、环境、成本为基础,通过状态评价、风险评估、状态 决策,达到运行安全可靠、检修成本合理的一种检修策略。 3.26 计划检修 为检查、试验、维护、检修电力设备,电网调度控制机构根据国家及有关行
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定
目录
目
录
Contents
01
总则
职责分工
02
03
专业工作界面划分
调控运行
04
0055
现场运行
维护管理
06
07
附录
目录
01 PART ONE
总则
1 总则
➢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规定明确了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调控运行、 现场运行、检验维护的相关技术和管理要求,适用于四川电网智能变电 站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维护、检修。本规定中未尽事宜按 《四川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定》执行。
保护定值 控制字
4 调控运行
➢ 定值及软压板管理
软压板
投退原则
SV软压板
GOOSE出口软压 板
GOOSE接收软压 板
应根据保护装置实际接线和运行状态 确定
装置功能软压板
按照电网调度运行要求,根据现场运 行规程中的软压板操作规定执行
✓应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保证继电保护装置远方操作的可靠性。在
保护远方操作可靠性未经确认前,保护装置远方控制软压板、远方修改
建设管理单位
智能变 电站
设计单位 继电保护设备制造商 系统集成商 安装调试单位 四川电科院
目录
03 PART THREE
专业工作界面划分
3 专业工作界面划分
➢ 一次专业负责一次设备与端子排外侧(含端子排)之间 设备、连线和回路的专业管理和运维
➢ 保护专业负责继电保护装置至端子排外侧端子(不含端 子排)之间设备、连线和回路的专业管理和运维继电保 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附属设施
✓根据本规范内容,修订了适用范围,明确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电压等级。
四川电网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定
四川电网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及相关设备(统称继电保护系统)的运行管理,依据相关规程、规定,结合目前智能变电站建设及运行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明确了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调控运行、现场运行、检验维护的相关技术和管理要求,适用于四川电网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维护、检修。
本规定中未尽事宜按《四川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主要编制依据如下:1.GB/T 1428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2.DL/T 995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3.Q/GDW 11024 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导则4.Q/GDW 1396 IEC 61850工程继电保护应用模型5.Q/GDW 441 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技术规范6.Q/GDW 751 变电站智能设备运行维护导则7.Q/GDW 1808 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通用技术条件8.Q/GDW 1809 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检验规程9.Q/GDW 11285 继电保护状态检修导则10.国网(调/4)225-2014 国家电网公司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家族性缺陷管理规定11.国网(调/4)224-2014 国家电网公司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专业检测工作管理办法12.国网(调/4)451-2014 国家电网公司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软件管理规定13.调继〔2014〕19号变电站(换流站)继电保护与相关一、二次设备专业管理职责分工14.调继〔2015〕92号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现场检修安全措施指导意见(试行)15.西南调〔2015〕9号西南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定(试行)16.川电调控〔2012〕139号四川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定17.川电调控〔2013〕304号四川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防“三误”工作规定(试行)第四条本规定采用的术语和定义如下(其中包括部分Q/GDW 11024、Q/GDW 1396、Q/GDW 441及Q/GDW 75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1.智能变电站:采用先进、可靠、集成、低碳、环保的智能设备,以全站信息数字化、通信平台网络化、信息共享标准化为基本要求,自动完成信息采集、测量、控制、保护、计量和监测等基本功能,并可根据需要支持电网实时自动控制、智能调节、在线分析决策、协同互动等高级功能的变电站。
浅谈电力光纤通道复用保护
浅谈电力光纤通道复用保护摘要:电力通信网经过多年来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局面平稳,安全生产指标稳步提高,但随着电网规模迅速扩展,技术复杂性相应增加,客观上需要建立与现代电力工业及其通信系统相适应的现代化管理体系。
1 光纤知识简介光纤为光导纤维的简称,由直径大约为0.1mm 的细玻璃丝构成。
光纤作为继电保护的通道介质,具有不怕超高压与雷电电磁干扰、对电场绝缘、频带宽和衰耗低等优点。
继电保护所用光纤为通信光纤,是由纤芯和包层两部分组成的:纤芯区域完成光信号的传输,包层则是将光封闭在纤芯内,并保护纤芯,增加光纤的机械强度,如图1所示。
光在纤芯中形成全反射,n1(纤芯折射率)>n2(包层折射率)。
按光在光纤中的传输模式,光纤可分为单模光纤和多模光纤。
单模光纤(single mode fiber)的中心玻璃芯很细,其纤芯直径一般为:4~10μm,只能传一种模式的光。
多模光纤(multi mode fiber)在一定工作波长下,可传多种模式的光。
多模光纤的中心玻璃芯较粗,其纤芯直径一般为:50~70μm,但其模间色散较大,限制了传输数字信号的频率。
随着距离的增加,其限制效果更加明显。
传输衰耗和色散是光纤的两大特性。
继电保护用光纤对衰耗值要求较高,不同波长的光信号衰耗值不同。
色散是指输入脉冲在传输过程中的展宽,产生码间干扰,增加误码率,限制通信容量及传输距离。
色散包括模式色散、材料色散、波导色散。
模式色散存在于多模光纤中;材料色散由于光纤材料本身的折射率随频率而变化;波导色散是由于光纤的制作工艺(几何结构、形状)的不完善而产生。
综合传输衰耗和色散,可知单模光纤1310nm 波段是最佳传输窗口,所以现在继电保护用光纤均使用单模光纤1310nm 波段。
2 电力网络用光纤目前电力光纤网络使用的光缆主要有 3 种: 普通非金属光缆、自承式光缆(ADSS)和架空地线复合光缆(OPGW)。
架空地线复合光缆虽然造价较高,但在高电压等级及同杆双回和多回线路使用时,占线路综合造价比例较低,并可以兼作继电保护通道。
2020年(企业经营管理)四川电网保护标准化作业指导书.
(企业经营管理)四川电网保护标准化作业指导书标准化作业指导书(试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部分四川省电力公司发布2004年10月批准:陈晓林审定:王平钟耀荣审核:周庆葭韩晓言王小川编写:苏少春徐卫黄文龙徐忠林吴蓉李杲刘崇富吕虎李贤庆高锦峰郑义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继电保护检验工作管理规定 (3)第三章母差保护检验调试 (8)第四章主变保护检验调试 (36)第五章线路保护检验调试 (56)第六章高频阻波器、结合滤波器检验调试 (100)第七章备用电源自投、电压无功补偿、故障录波装置检验调试 (108)第八章安全控制装置检验调试 (118)第九章检修作业工序工艺质量记录卡 (131)第一章总则一、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四川省电力公司所属110kV及以上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检验调试。
二、引用标准:DL 408-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0-91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DL 478-92 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DL/T 587-1996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定GB/T 15145-94 微机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GB 7261 继电器及继电保护装置基本试验方法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定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安规定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三、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检验调试工作的基本项目如下:1、保护装置及相关二次回路的外部检查(包括反事故措施落实情况等)。
2、保护装置电源及精度的检查。
3、保护装置输入及输出回路的检查。
4、保护装置各种逻辑功能的检查。
5、交、直流绝缘的检测。
6、保护装置(带开关)的整组传动试验。
7、带负荷测试。
8、检验调试记录的整理。
第二章继电保护检验工作管理规定一、检验期限规定1、继电保护装置(包括常规及微机型)新投入运行后的第一年内必需进行一次全部检验。
2、微机型继电保护装置含微机型自动装置(包括主变、线路、母差保护、备自投装置、故障录波等)每两年进行一次部分检验,每6年进行一次全部检验;主变和线路保护年检时,应同时检验相应故障录波装置的启动及录波功能。
四川电力系统电气设备操作规程
急件川电调度〔2008〕214号━━━━━━━━━━━━━━━━━━━━━━━关于印发《四川电力系统电气设备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各电业局(公司),各发电厂、发电集团(公司):为适应电网发展的需要,加强四川电力系统电气设备操作管理,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省电力公司依据《电网调度规范用语》、《全国互联电网调度管理规程(试行)》、《华中网调直调设备操作状态令术语规范》、《四川电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和其它有关规程、规定,结合四川电力系统的具体情况,编写了《四川电力系统电气设备操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贯彻落实,并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省电力公司调度中心。
本规程自2009 年 2 月1 日起执行,原《四川电网电气设备操作术语规范》(川电调〔2007〕98 号)同时作废。
附件:《四川电力系统电气设备操作规程(试行)》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总则 (4)5 操作原则 (4)6 操作制度 (5)7 一次设备操作 (8)8 继电保护装置操作 (20)前言为规范四川电力系统电气设备操作,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依据《全国互联电网调度管理规程(试行)》、《华中电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四川电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和其它有关规程、规定,结合四川电力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由四川省电力公司提出。
本规程由四川省电力公司调度中心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规程起草单位:四川省电力公司调度中心。
四川电力系统电气设备操作规程1 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四川电力系统电气设备操作的基本原则。
本规程适用于四川电力系统内发电、供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及其它活动中与电气设备操作有关的行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务院令第115 号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2 号电力监管条例DL/T 1040 电网运行准则DL/T 559 220kV-50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DL/T 587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DL/T 961 电网调度规范用语国电调[2002]149 号全国互联电网调度管理规程(试行)国家电网总[2003]407 号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试行)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试行)华中电网调[2007]441 号华中电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华中电网调[2008]306 号华中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调度管理规程川电调度[2008]69 号四川电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141001施行
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发布日期:2014-06-04 文章点击数为:58 字号:[大] [中] [小](2014年5月29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8号《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NO:SC122601)已由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5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4年5月2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电力设施,保障正常的供用电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政府、企业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的领导,督促、检查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职责,加强电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和工作协调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工作。
第五条省、市(州)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统称电力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国土资源、林业、城乡规划建设、交通运输、能源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有关工作。
第六条电力设施产权人、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保护电力设施安全和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的义务,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对危害电力设施和破坏正常的供用电秩序的行为,有权制止和举报。
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重要法律制度导读ppt课件
2
加强执法和监督检查
3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4
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义 务
5
委托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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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的职责
01
破坏电力设施
02
哄抢器材
03
盗窃器材
04
窃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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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作业
征求产权人和相关
部门意见,并采取 安全措施
15日内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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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电网建设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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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规划
1
衔接:纳 入城乡规 划,与其 他规划
2
限制条件: 不得与自然 保护和风景 名胜规划冲
突
3
不得破坏 自然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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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线矛盾
电力设施保护区的 禁止性规定
公告制度
建设时,合法建筑 应赔偿
电力设施保护区的 法律属性
设施保护和
01 秩序维护结 03
合
公法和私法 02 历史和现实
结合
结合
上位法和四
理论和实践
川创新结合 05
的结合
04 借鉴和继承 06
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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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条例》的主要创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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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立法指导思想的创新
行政管理关系
行政法
利益衡平
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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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立法路径的创新
1 程序 2 提前介入 3理论研究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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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供用电秩序维护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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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电三原则
安全:维护管理和运营 计划:需求侧管理
节约:能源的合理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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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检修及新设备投运调度管理规程
XXXXXX电力公司电力检修及新设备投运调度管理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电力系统的安全、经济、可靠运行直接关系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安定,电力生产的特点是“发、供、用”同时完成,要求电网必须统一调度管理。
为此,根据《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四川动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结合本公司电网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实用于本公司电网,凡是接入本公司电网的发、输、变、配电设备必须服从本公司电网调度管理机构的统一调度管理,以保证安全、可靠、不间断供电。
本公司电网的统一调度管理机构为公司生产调度部,在调度业务上受宜宾电力局调度中心(以下简称“地调”)领导,对内负责县调管辖范围内所有发电厂(站)、变电站、开关站、供电所发、输、变、配电的统一调度管理工作。
第三条凡属本公司电网内的各级运行人员、调度人员、检修试验人员必须熟悉贯彻本规程。
本公司各生产部门的负责人和其他负责继电(微机)保护、技安、通讯、基建、用电管理等与电网运行有关的专业人员也应熟悉并遵守本规程。
第四条本公司电网内各生产部门的现场规程、有关制度与本规程有矛盾的,应以本规程为准;本规程与上级规程、有关制度有矛盾的,应以上级规程、制度为准。
第二章电力检修管理第五条电力检修的分类电力检修分为计划检修(包括节日检修)和非计划检修(包括临时检修和事故检修)。
1、计划检修是指纳入年度、季度、月度检修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的电力设备、线路的检修、维护、试验。
2、非计划检修是指因电力设备、线路缺陷、故障、事故处理,以及事故后检查等,临时安排进行的检修、维护、试验。
第六条电力检修安排的原则1、检修的工期与间隔应符合国家有关检修规程规定。
2、发输变配电设备的检修应根据电网特点安排,尽量避免重复停电。
安排原则:发电厂机组设备和并网线路的计划检修主要安排在枯水期进行,非计划检修尽量安排在平段或谷段进行(事故除外);输变配电设备的检修应配合发电厂机组设备的检修进行;辅助设备的检修应配合主设备的检修进行;二次设备的检修配合一次设备的检修进行;低压检修配合高压检修进行;局部检修配合整体检修进行。
供电公司光缆线路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光缆线路运行维护管理办法XXXX—1—1实施XXXX供电公司前言本办法是根据XXXX供电公司(简称X公司)光缆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需求而制定,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在于采用专业技术手段,使光缆线路运行维护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光缆线路的运行管理水平,保证光缆线路稳定可靠运行,为电网调度、继电保护、安全稳定可靠的传输通道.光纤通信目前是我局的重要通信方式之一,也是电力系统通信发展的主要方向.我局的光缆线路大多采用的全介质非金属自承式光缆(ADSS)(只有西直路是地埋光缆),敷设方式主要是架设在输电线路和配电线路的杆塔上,因此,光缆线路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涉及送电、配电和通信等专业。
光缆线路运行维护管理办法1范围本办法规定了省网主干光缆线路、城网光缆线路、配网光线路的管理内容与方法。
2维护界面220KV/60KV变电所终端杆塔变电所侧线夹外一米处为通信与送电的分界点.线路侧的线路由送电工区负责,其它部分的光缆由通讯工区负责。
光配线架为界,光配线架正面至设备侧机务班负责,光配线架背面至线路侧由有线班负责.3、任务及分工3.1 220KV/60KV变电所终端杆塔变电所侧线夹外一米处至线路侧光缆、金具、防震鞭(锤)及接头盒在杆塔上的装设、拆除及光缆线路的日常运行维护由送电工区负责;光缆接续和光纤测试由通讯工区负责。
光缆线路事故异常处理应在通讯工区的指导下送电工区完成。
3.2 架设在10KV及以下配电杆上的配网光缆、城网光缆,通讯工区在进行光缆敷设、检修和故障处理需要供电局协助时,供电局应给予配合;当同杆架设的配电线路改造涉及换杆、移位等工作需要通信工区配合时,供电局应提前7天通知通讯工区;当同杆架设的配电线路发生故障,威胁或影响光缆安全运行时,供电局应及时通知通讯工区.3.3 与电力电缆同路径敷(埋)设的光缆,通讯工区在进行光缆敷设、检修和故障处理需要电缆运行单位协助时,电缆运行单位应给予配合;当同路径敷(埋)设的高压电缆线路改造时,电缆运行单位应提前7天通知通讯工区;当同路径敷(埋)设的高压电缆线路发生故障时,电缆运行单位应及时通知通讯工区.4 管理内容及方法光线路巡视分为定期巡视、特殊巡视、故障巡视和登杆塔巡视.定期巡视主要在于经常掌握光缆线路各部件运行状态及沿线情况,并搞好群众护线工作。
电气工程知识:电力系统光纤通信运行安全管理规定.doc
电气工程知识:电力系统光纤通信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1光纤通信人员要严格执行DL409《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DL/T544的有关规定。
各级光纤通信站应制定安全工作细则,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定全检查。
2OPGW、GWWOP、架空地线加绑光缆及电力线路同杆架挂的光缆,其线路的巡视及检修应遵守架空送电线路的有关规定。
3严禁酒后在线路上工作,严禁在雷雨大风恶劣天气状态(或环境条件)下,在OPGW、GWWOP或架空地线加绑光缆线路上工作。
4与电力线路同杆架挂的架空光缆,严禁在线路带电情况下,光纤线路人员独立上杆作业。
5光缆通信站,特别是架设有金属护套或金属加强芯结构型式的光缆,必须有良好的防雷接地措施,接地电阻应符合有关规定,每年雷雨季节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在鼠害、白蚁活动频繁地区敷设的光缆应考虑防鼠、防白蚁措施,并定期检查,确保光缆无损。
保护用光纤通道现场检验作业指导书
保护用光纤通道现场检验作业指导书1适用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保护用光纤通道新安装检验以及新安装装置投运后的第一次全部定期检验,之后的全部定期检验以及部分检验的检验项目可根据《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DL/T995-2006)的要求进行删减。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安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3作业环境及作业现场要求(1)室外作业时,要求天气无雨雪,应避开雷电、大风及多雾天气。
空气温度-5℃〜39℃,空气相对湿度一般不高于80%,风速不大于5级。
(2)工作区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的要求。
(3)作业现场应有可靠的试验电源,且满足试验要求。
(4)作业现场道路畅通,无障碍物,且照明良好。
(5)一次设备有高压检修工作时,应禁止断路器传动试验。
(6)测试对象处于停运状态,现场安全措施完整、可靠。
(7)保持现场工作环境整洁。
4作业人员要求(1)所有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
(2)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的相关知识,并经考试合格。
(3)所有作业人员应有触电急救及现场紧急救火的常识。
2引用标准及编制依据(1) GB/T 14285-2006 (2) GB 50312—2007 (3) GB/T7261-2008 (4) DUT995-2006 (5) Q/GDW267-2009 (6)国家电网生[2012]352号 (7)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4)本项检验工作需要作业人员2人。
其中工作负责人1人,工作班成员1人。
(5)工作负责人应由从事继电保护现场检验工作三年以上的专业人员担任,必须具备工作负责人资格,熟练掌握本作业的作业程序和质量标准,熟悉工作班成员的技术水平,组织并合理分配工作,并对整个检验工作的安全、技术等负责。
调试过程中电气、热工保护、联锁退出-恢复运行管理制度
调试过程中电气、热工保护、联锁退出/恢复运行管
理制度
一、机组在分系统调试和整套试运过程中,电气、热工设计中所配置的各种保护、联锁均应投入运行。
如因设计不当、设备质量不良、设备不配套、装置校验调整未达到应有的技术状态或临时检修消缺等各方面原因而无法投运需退出时,应执行本制度。
二、对于一般性的保护或联锁需退出运行时由提出人(一般为调试人员)填写“一般性电气、热工保护、联锁退出/恢复运行审批单”(见附件29),试运组长/当值值长批准后执行,其审批程序如下:调试人员填写“电气、热工保护、联锁退出运行审批单”--分系统调试由试运组长审批/整套试运由当值值长审批--专业组组长布置调试人员执行。
将执行后的审批单复印数份发送有关单位,原件由调试单位保存。
三、对于重要的保护、联锁的退出及投入,应执行附表,按第三~第六条办理,填写“重要电气、热工保护、联锁退出/恢复运行审批单”(见附件30)中的“保护或联锁退出原因”一栏时应详细说明。
四、在填写“电气、热工保护、联锁退出/恢复运行审批单”的“退出运行后的补救与预防措施”一栏时应写明该保护或联锁退出运行后可能产生的后果与应采取的补救和预防措施及运行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五、在批准某一设备或系统的电气、热工保护或联锁暂时退出运行的同时,应根据该保护或联锁不能投入运行的原因及时发联系单给业主、电力设计院或施工单位,要求尽快加以解决。
六、在该保护或联锁不能投运的原因消除后,专业组组长应指示有关的调试或施工人员将该保护或联锁重新投运,并通知有关单位。
七、任何人不得在未办理“电气、热工保护、联锁退出/恢复运行审批单”批准手续之前退出任何电气、热工保护、联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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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电力系统复用保护、安控光纤通道运行检修管理规程四川省电力公司2003年5月1、总则2、引用标准3、管理职责划分4、运行条件5、安全责任6、通道检修7、通道调试8、检查与考核9、附则1: 总则本规程适用于四川电力系统各发电厂、变电站、开关站间的复用保护安控光纤传输通道的运行、检修和管理工作。
本规程规定复用保护安控光纤通道及其设备的运行条件及运行、检修职责划分;明确通信专业及相关专业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规定在复用保护光纤通道上工作的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手续与执行程序。
本规程所指“复用保护安控光纤通道(以下简称复用通道)”包括光缆、光设备、PCM设备组成的传输通道。
有三种复用方式:一是纤芯复用,即通信和保护专业共用光缆,保护专用光缆中的纤芯;二是专用2M复用,即由通信专业提供专用2M接口供保护专业使用;三是专用PCM复用,即由通信专业提供专用PCM,以64K/S的速率供保护专业使用。
2: 引用标准2.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与变电站部分)DL408-912.2 《电力系统光纤通信运行管理规程》DL/547-943:管理职责划分3.1 复用通道所在的电业局、发电厂是通道设备的运行维护单位,负责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检测及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大修工作。
省电力公司调度中心负责跨网、局、厂的协调工作。
3.2设备管理专业划分:复用通道的光设备、PCM设备由通信部门负责;通信设备至保护装置之间的连接电缆(光缆)和与光设备、PCM设备相连的各种接口转换装置由保护部门负责;复用通道的光缆由线路部门负责。
3.2.1纤芯复用方式的管理职责划分:通信专业与线路维护部门的工作界面划分点在变电站内的光纤终端盒。
线路部门负责终端盒、线路光缆及中间接续环节的巡视、维护和消缺工作,通信专业协助线路部门检测光缆的运行情况;从终端盒直接引出纤芯到保护装置的光缆,终端盒至保护装置的光缆由保护专业负责;通信机房光配线架(ODF)引出纤芯到保护装置的光缆,通信专业与保护专业以光配线架(ODF)为工作界面,终端盒至通信机房光配线架的光缆及光配线架(ODF)由通信专业负责,光配线架(ODF)至保护装置的光缆由保护专业负责,通信专业负责进行光纤的测试及熔接工作。
3.2.2专用2M复用方式的管理职责划分:光缆的维护职责划分见3.2.1条规定。
通信专业与继电保护专业以共用光通信设备的数字配线架(DDF)为工作界面,数字配线架(DDF)由通信专业负责,数字配线架(DDF)至保护装置的连接电缆(光缆)和接口装置,由保护专业负责维护。
3.2.3专用PCM复用方式的管理职责划分:光缆的维护职责划分见3.2.1条,保护专用PCM安装于保护机房的,管理职责的划分见3.2.2条。
专用PCM安装于通信机房的,通信与继电保护专业以PCM的音频配线架(VDF)为工作界面,光设备、数字配线架、PCM设备和音频配线架由通信专业负责;音频配线架至保护设备的连接电缆、接口装置由继电保护专业负责。
3.2.4网络管理的规定复用通道设备的网管系统必须具备分级管理功能,一级管理权限不仅能查看网管数据,也能修改网管数据,二级及以下的管理权限只能查看网管数据,不能修改网管数据。
同时,各级网管系统应具备授权进入的设置管理。
复用通道设备的网管系统应设专人管理,各级网络管理员根据授予的管理权限进行工作。
在复用通道设备上进行一级管理权限的网络管理工作,如涉及复用通道的正常运行,必须办理工作票,相应的保护、安控装置必须退出运行后方可进行。
在复用通道设备上进行一级管理权限的网络管理工作,即使不影响复用通道的正常运行,也必须事先制定方案,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工作时必须执行监护人制度,确保不影响保护通道的可靠运行。
4:运行条件4.1 复用通道应在光缆和设备面板或显著位置标明其复用的保护线路及装置名称。
对于接有保护信号的DDF、VDF端子排或接线板应准确、清晰标注接线位置。
4.2通信机房必须具备温度控制措施,机房温度应保持在+5℃至+30℃之间,相对湿度不超过75%。
4.3通信机房的防火、防盗、防尘、防小动物措施及防雷接地系统必须满足部颁有关规定的要求。
复用通道设备的接地必须满足有关规程要求。
4.4 专用PCM复用方式,一套PCM只能复用一路保护或安控信号。
专用PCM 应具有主钟、从钟和外时钟三种工作方式可供选择。
4. 5 通信机房必须存放运行设备的技术说明书、电路路由图、安装竣工接线图、供电分路连接示意图等运行维护必需的技术资料;管理运行部门对复用通道的重要部件必须备有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配备相关测试仪器和检修工具。
4. 6 复用通道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能够发出声、光告警信号。
4. 7 通信专业分界点与保护装置连接的电缆(光缆),中间不得开断或增设节点。
连接电缆必须屏蔽,屏蔽层两端应良好接地。
4.8 直流电源的要求4.8.1复用通道的设备必须采用直流浮充方式供电,蓄电池容量的配置应能保证交流停电时,连续工作八小时。
4.8.2直流电源上杂音电压峰~峰值不得大于100mv;4.8.3直流馈电线全程电压降数值必须满足如下公式:U1<U2-U3U1:馈电线压降U2: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U3:光端机和PCM容许的最低电压值4.8.4通信机房应配置直流分配屏,每台光设备和PCM应分别使用独立的开关供电。
并在供电分路开关处悬挂“禁止断电”警示排。
4.9 新、扩建及技改项目的复用通道,工程竣工后,应按基建和技改验收程序,向属地化管理的单位办理竣工验收、移交手续。
未通过验收工程不得投入试运行。
5:安全责任5.1 凡在复用通道上进行工作,事先应向省调提出申请,并说明对复用通道的影响,经省调同意后,到当地主管部门办理工作票,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票必须附安全措施。
5.2 通信运行人员的安全职责负责复用通道设备的巡视检查,监视设备的运行情况。
不得未经许可进行可能中断复用通道的操作。
发现复用通道异常,立即通知电气运行人员,报告上级通信管理部门,并作好记录。
根据电气运行人员的要求,在保护和安控装置投入运行前,对复用通道进行测试,并确认复用通道是否正常。
5.3 通信检修人员的安全职责负责复用通道设备的维护、检修和消缺。
未办工作票和履行工作许可手续,不得在复用通道上工作。
按工作票要求,完成属于通信专业人员实施的安全措施,对其所作的安全措施的正确性负责。
配合保护专业人员对通道进行调试,并对本侧的安全措施负责。
5.4 电气运行人员的安全职责5.4.1负责审查复用通道的检修工作票,核实检修工期是否与上级调度部门批准的期限相符,。
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5.4.1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需要通信和保护专业实施配合的,由运行值班长负责通知通信和保护专业,通信和保护专业应积极配合。
5.4.2会同工作负责人共同检查通信或保护专业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
5.4.3进行线路检修等有可能影响复用通道的工作,或非通信专业人员在复用通道有关联的装置上工作, 在办理工作票和工作许可手续前,应通知通信和保护专业。
工作完毕后,应向通信和保护专业核实复用通道是否恢复正常,并向当值调度员汇报。
5.4.4进行厂、站用电倒换操作时,电气运行人员应事先通知通信运行人员,对通信电源及复用通道的运行情况进行监视。
5.5 保护专业人员的职责负责完成工作票和工作许可手续涉及保护专业的安全措施,对其所做的安全措施负责。
配合通信专业进行通道调试,并对本侧的安全措施负责。
6: 复用保护通道的检修6.1 复用通道设备的年检、大修,应配合线路停电检修同时进行。
每年的检修计划由所在厂、站的主管部门向通信部门下达;并报省公司通信管理部门备案。
6.2通信专业在复用通道上工作,必须办理工作票和工作许可手续。
工作票和工作许可手续由通信检修人员会同保护专业一起办理,复用通道的重要性等同于专用保护通道。
6.3工作结束以后,工作负责人应会同安全措施实施人员,按安全措施逐项进行恢复。
经通道测试正确无误后,在检修记录本上准确记录检修及处理的内容和结果,并注明可否投入运行,方可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
6.4通信运行人员发现复用通道设备故障时,应立即通知电气运行人员,并作好记录。
电气运行人员应立即向当值调度员汇报,经同意下达调度命令后,停用相应的保护、安控装置。
运行维护单位必须立即组织抢修,尽快恢复复用通道的正常运行。
7:复用通道的调试7.1厂、站间进行复用通道的调试工作,由负责该工作的通信部门提前办理工作票和工作许可手续。
相应的保护和安控装置退出运行后,方可进行通道调试工作。
7.2通信或保护专业人员在复用通道上进行调试工作,需要相关专业配合的,应在工作票上注明。
由电气运行人员通知相关专业,相关专业应积极配合。
8:检查与考核8.1各级主管部门应对复用通道的运行维护工作进行严格监督考核,严禁无工作票和工作许可手续在复用通道上进行工作。
8.2复用通道运行统计与评价,由省公司通信管理部门按部颁规程进行考核。
9 :附则9.1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9.2四川省范围内联网运行的发电厂、电力公司必须执行本规程。
9.3跨网运行时,由四川省电力公司调度中心负责与跨网的联系和协调。
9.4本规程的解释权归四川省电力公司。
二OO三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