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评标办法(模板)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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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评标办法一(3篇)

工程招标评标办法一(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工程招标投标质量,确保工程招标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工程招标评标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诚实信用原则;(三)科学、合理原则;(四)依法依规原则。

第四条工程招标评标办法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制定,并报工程所在地省级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五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二)投标人须知;(三)评标办法;(四)合同条款及格式;(五)投标文件格式;(六)技术标准和要求;(七)投标报价要求;(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六条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应当详细规定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职责;(二)评标程序;(三)评标标准及评分方法;(四)评标纪律及保密要求;(五)评标结果的确定及公示。

第三章评标委员会第七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

第八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专业知识;(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与投标人和招标人没有利害关系。

第九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选定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招标人代表由招标人指定;(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由招标人从省级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十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应当独立、公正、客观地履行职责,对评标结果承担个人责任。

第四章评标程序第十一条评标程序如下:(一)投标文件接收及登记;(二)评标委员会组建及职责明确;(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四)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评标;(五)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六)评标委员会将评标结果提交招标人;(七)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八)公示中标结果。

公路工程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讲解(张)

公路工程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讲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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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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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 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 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 时,招标人可采用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 的投标人优先或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或其他方法确定第一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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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 2.1.4 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施工组 织设计 和项目 管理机 构评审 标准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资源配备计划 技术负责人 其他主要人员 施工设备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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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3.1 初步评审
•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 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 担保。 •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 额为准; •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 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招投标三种评标办法

招投标三种评标办法

招投标三种评标办法标题:招投标三种评标办法文档模板范本一、引言招投标是一项重要的供应链管理工具,它涉及到大量的法律、商业和技术方面的问题。

本文档将重点介绍三种评标办法,帮助招标人以及投标人更好地理解招投标过程中的评标环节。

二、背景在招投标过程中,评标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如果评标不公平、不透明,就会导致投诉、纠纷甚至法律诉讼。

因此,评标应该遵循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招投标三种评标办法1. 最低价法最低价法适用于商品类招投标,其评标原则为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在使用最低价法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1 在标书中要求的质量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2 最低价投标者在逐项标价时不能超出其他投标者的标价以及招标人的预算。

1.3 多个投标者报价相同的情况下,可通过附加条件的方式来评分。

2. 综合评价法综合评价法是针对服务、工程类招投标的常用评标方法,其评标原则为综合考虑技术、品质、价钱等因素,评出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

在使用综合评价法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2.1 评分指标应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制定。

2.2 评分方法应该透明、公平。

2.3 评分过程应该有专业人员进行专业的评估。

3. 技术评定法技术评定法适用于技术含量高的服务、工程类招投标,其评标原则为侧重技术能力和技术方案,结合成本评定,评出技术得分最高者中标。

在使用技术评定法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3.1 技术评定需要有行业专业人士参与,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评估投标人的技术能力和技术方案。

3.2 除技术能力和技术方案外,成本评估也是评定的重要指标。

四、总结本文档介绍了招投标中三种常用的评标办法,分别是最低价法、综合评价法和技术评定法。

每种评标办法都有其适用场景和评定原则。

在使用时需要遵循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招投标过程中评标环节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五、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招投标:指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采购或销售与其业务范围有关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等的活动。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示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示范)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

(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评标办法(双信封的合理低价法)【模板】

评标办法(双信封的合理低价法)【模板】

评标办法(双信封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标程序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二个信封开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3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3.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三种 评标办法

三种 评标办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总则1.1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程序为评标入围单位确定、初步评审(即否决投标判别)、详细评审。

1.2本评标办法采用百分制计分,投标人的总得分为投标人商务标得分和技术标得分的合计得分,总分100分。

其中,商务标满分为分(55-60分);技术标满分为分(45-40分),技术标依据评标委员会分项打分合计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技术标得分。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评标入围单位确定2.1所有投标人全部入围进行评标。

(注:在评标过程中,如出现商务分相差悬殊,超过技术分最高与最低分值的差值致使技术标评审失去作用时,可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并出具对这些投标人不再进行技术标评审的决议。

)2.1当投标人≤7家时,则所有投标人全部入围。

当投标人>7家时,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去除N(1≤N≤3)家后,从剩余投标人中由低到高取M(M≥7)家的投标人入围进行评标;剩余投标人不足7家的则全部入围。

对于评标过程中出现否决投标致使投标人少于3家的,可按上述方式补足至3家。

2.1当投标人≤9家时,则所有投标人全部入围。

当投标人>9家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投标人家数为偶数N时,取由低到高的第N/2家投标人(入围)的报价为中间值,向下取2/3M(取整)家投标人,向上取1/3M(取整)家投标人形成M+1(M≥6)家投标人入围进行评标;投标人为奇数N时,取由低到高的第(N+1)/2投标人(入围)的报价为中间值,向下取2/3M(取整)家投标人,向上取1/3M(取整)家投标人形成M+1(M≥6)家投标人入围进行评标。

(注:1/3、2/3为本标准文本推荐比例,操作中也可视具体情况调整,但中间值向下取的投标人数需≥2倍向上取的投标人数。

)对于评标过程中出现否决投标致使投标人少于三家的,可按上述方式往下补足至3家。

(注: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入围方式。

第二章评标办法(一)评标办法和标准【模板】

第二章评标办法(一)评标办法和标准【模板】

第二章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和标准
本工程采用下面第 1 种评标办法:
1.综合评估法
1.1评标委员会仅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1.2综合评估法的分值构成和评分标准
1.2.1技术标滿分80分,商务标滿分20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分);
1.2.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量化打分。

技术标部分评分点在不缺项情况下,每分项得分不得低于该项分值的60%。

A.1工程设计招标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房屋建筑工程)
(方案设计)
(1)商务分评分标准(20分)
准。

2、类似工程项目指:承担过单项合同 12万平方米及以上住宅小区设计业绩,时间以
设计合同签定时间为准。

(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合同和施工许可证等)
3、本项目提供业绩不得重复计分。

(2)技术分评分标准(80分)
建筑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投标技术文件得分表
的总分基础上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取平均值作为投标人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每个投标人的得分为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得分的总和。

若发生并列的情况,按(技术部分)得分排序,技术部分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招投标中的评标办法范本

招投标中的评标办法范本

招投标中的评标办法范本评标办法是招投标过程中最关键的环节之一,它直接决定了中标人的选择以及合同的签订。

为了确保评标过程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制定一份规范的评标办法范本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以招标文件的形式,详细介绍适用于招投标中的评标办法范本。

一、评标办法的总则1.1 评标办法范本的目的评标办法范本的制定是为了确保招投标过程中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并建立一个有效的评标机制,以确保中标人能够具备相关的资质和能力,为招标人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1.2 评标办法的适用范围本评标办法范本适用于各类招投标项目,包括货物、工程、服务等。

具体的评标办法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进行调整和细化。

1.3 评标办法的原则(1)公开原则:评标过程应当对所有投标人公开,充分保障各方的知情权。

(2)公平原则:评标过程中,应当依据公正、客观的标准进行评定,确保每个投标人都有公平竞争的机会。

(3)透明原则:评标过程应当透明,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应当明确并向投标人公示。

(4)严格执行原则:评标办法应当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或违规操作,确保评标结果真实可靠。

二、评标办法的主要内容2.1 评标标准的制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项目特点,确定一系列评标标准,涵盖技术能力、财务状况、工作经验等方面的要素。

评标标准应当明确、具体,能够反映出投标人在相关领域的实力和优势。

2.2 评标文件的编制编制评标文件,包括评标公告、评标通知、评标方法说明等。

评标文件应当清晰、明确,便于投标人理解和操作。

2.3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组建评标委员会,由专业人员、行业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背景和资质,并签署保密承诺书。

2.4 评标过程的规范评标办法应当明确评标的具体流程,包括评标准备、资格预审、技术评审、资格核查等环节。

每个环节的操作规程应当清晰,确保整个评标过程的规范执行。

2.5 评标结果的确定与公示评标结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标准进行综合评定,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概述建筑工程项目三种评标方法

概述建筑工程项目三种评标方法

概述建筑工程项目三种评标方法引言建设工程实行招投标,是我国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

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初逐步实行招标投标制度,随着该项制度的不断完善,招标评标方法研究也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评标是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核心,评标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及科学性以及选择正确的评标方法对确保招标方和投标各方的正当权益,使招投标工作在经济建设中发挥实效具有决定性意义。

1 评标方法概述目前,目前建筑市场上的评标方法主要有无标底法、合理低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1.1 无标底法所谓无标底评标就是指在建设工程招标中,业主不编制标底,而将各投标单位的报价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取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衡量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合理的标准。

无标底评标是国际招标中通用的作法。

但是无标底法评标不适合我国现阶段的实际,不过它是一个前进方向,是一种理想模式,有待于进一步完善[1]。

1.2 合理最低价法合理最低价法,也称为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业主通过招标的方式来选择承包商,经过评标委员会对各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在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者成为工程的中标人。

所谓的“合理最低价”不同于“最低的投标价”是指应当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是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投標价格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的除外。

合理最低价即评标价是一个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衡量投标人竞争力的定量指标,它不仅考虑了报价因素,还综合考虑了质量、工期、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的施工经验及新技术新工艺的采用情况等因素[2]。

1.3 综合评分法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对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审与量化评分,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这种方法把技术、商务等各方面指标分别进行打分,所以也称为打分法。

综合评估法中最为常见的是百分法,即投标文件的满分为一百分。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1.评标办法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评审得分较高的优先;技术评审得分也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技术评审得分和投标报价都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1.2 实行最多中标数量限制。

考虑防范市场垄断,保持产品质量服务竞争比较,以及交货期限制,以招标编号为范围,对同一投标人中标数量作出最大限额(绝对数量或者占货物全部招标数量的比例)限定。

同一投标人中标单一品种货物最多数量限额与推荐规则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权重构成(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报价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办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报价漏项以及其他报价偏差。

2.2.4 评分标准(1)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报价评分办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审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4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1.4 评标以开标现场当众公示和补录(仅限解密后报价表报价栏显示空白)后公示的电子报价为准;投标人同时提交的纸质报价应当是投标人从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在线打印出的最终上传带有系统给出条形码的纸质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招标人不接受离线制作的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不含货物清单单价分析表)。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III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III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II)综合评估法Ⅲ在设计方案招标时采用,一般适用于招标人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性能标准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或技术较为复杂的水运工程设计招标项目。

评标办法前附表1若设有标底,标底权重系数一般不低于20%,不高于50%;若设最高限价,有效投标价应在限价范围内。

备注:①评分值总和100分,其中商务部分各评审因素的评分值合计范围一般为30~40分(投标报价的评分值一般为5~10分),技术部分各评审因素的评分值合计范围一般为60~70分。

招标人可依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给定的评分值范围内确定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各评审因素所占的评分满分值。

②若设有标底,标底权重系数一般不低于20%,不高于50%;若设最高限价,有效投标价应在限价范围内。

①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但E1应大于E2。

评标办法正文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III。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综合评分相等时,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的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根据第2.1.1项、第2.1.2项及第2.1.3项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以上三项均通过初步评审的,即投标文件通过了初步评审。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以下各项分值构成见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商务部分(1)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2) 投标人的能力和信誉;(3)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4) 投标价;技术部分(5)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6) 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初步认识及其对策措施;(7) 工程设计方案(含工程造价测算);(8) 相关工作建议(如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等);(9) 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10) 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11) 后续服务计划及保证措施。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开评标)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开评标)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开评标)评标办法前附表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一般应当采用两阶段评标。

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

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若干名的(不少于5名,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

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在初步设计完成后进行招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可以不采用两阶段评标。

如果采用,则第一阶段评审“资格审查材料、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第二阶段评审“工程总承包报价以及工程业绩”等。

综合评估法二:适用于方案设计完成之后的工程总承包招标1. 评审标准1.1初步评审标准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2详细评审标准1.2.1 商务标主要由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等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2 经济标主要由投标报价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3技术标主要由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4 各评审因素的具体分值由招标人参照综合评估法的评分细则制订。

2. 评标程序2.1第一阶段评审2.1.1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

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清标)(清标)工作,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开展评标准备(清标)(清标)工作:(一)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二)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第一阶段开标的投标文件部分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三)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评标办法模板

评标办法模板

商务部分
10
1
投标产品业绩
3
投标产品近三年(2011-2013)来的中标业绩,类似招标项目规模的每个合同1分,其他每个合同0.5分,满分3分。产品,用户名称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及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
投标人业绩
3
投标人近三年来同类产品的中标业绩,类似招标项目规模的每个合同1分,其他每个合同0.5分,满分3分。
2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措施和实施方案评分。优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3
维修服务机构情况
1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维修服务机构情况评分。最优者得1分,其余不得分。
4
其它服务优惠条款
1
比较其它服务优惠条款情况,最优者得1分,其余不得分。
5
投标人售后服务
2
投标人培训措施及售后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响应体系和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完备性。优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价格
40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重×100(评标基准价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节能、环保产品
3
投标产品认定为节能产品的得1.5分;认定为环保产品的得1.5分。
1、节能产品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2、环保产品以财政部、环保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3、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非节能清单内产品不得参与投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模板】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模板】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5.1项。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注:1、“近5年”指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5.2项。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注: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5.4项。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

(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1.3 评标办法(模板)

1.3 评标办法(模板)

评标办法一、总则第一条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3、国家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即89号部令);4、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即30号令);5、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即12号令);6、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7、投标文件及澄清问题的书面回答资料第二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技术标权重占10%,经济标权重占90%。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仅适用于涿州香邑溪谷二期建筑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招标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活动。

第四条与招标文件的关系本办法是本招标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评标、定标原则本招标工程招标小组依法按下述原则进行评标:1 .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2 .依法评标、严格保密;3 .反对不正当的竞争;4 .按照“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原则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个别成本的除外;5. 招标人并非必须把合同授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6、定性的结论由招标小组全体成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决定。

第六条监督招标(包括评标)活动接受总部审计部和成本管理中心指导检查组按集团管理制度实施的监督。

二、评标程序第七条评标程序招标小组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标:第一步:评标准备工作。

第二步:初步评审(符合性和完整性评审)。

第三步:技术部分评审。

技术部分评审采取量化打分方式。

其中:技术标一权重占65%、技术标二权重占25%,项目经理评分表权重占10%。

第四步:商务部分评审。

商务部分评审采取量化打分方式。

第五步:汇总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评分结果,计算综合加权得分并按综合加权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名次,推荐前两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招标评分标准模板V1.3

招标评分标准模板V1.3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文件评分模板评标标准1、评标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实施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招标文件制订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

2、评标原则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价和比较,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评标人员评标依法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前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评标专家组成,总人数为X人。

4、评标程序4.1 投标及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审查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须知对上述投标人资格情况进行审查,符合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人为合格投标人。

招标方不接受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评标委员会不对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下一步评审。

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检查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对上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进行审查。

4.2 详细评审算术错误的改正评标委员会将检查投标人报价是否有算术错误。

投标文件的澄清评标委员会可以单独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的澄清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除了改正算术错误外,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其它实质性内容。

经澄清的问题需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确认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商务和技术评审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经算术错误改正后,除去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人数量小于或等于5家时,基准价为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经算术错误改正后,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模板】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模板】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如果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时,则由招标人抽签决定排序。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2.2.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类似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施工设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人员配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5资质能力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1.1招标人的准备工作(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开标记录、经备案的招标控制价、招标人标底等;(2) 查询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的记录。

查询地址(包括但不限于):“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3)查询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是否有不良行为记录。

查询地址(包括但不限于):“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XX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ggzy/tx/);(4)企业资质核查结果网上查询: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58.213.147.230:7001/Jsjzyxyglpt/faces/public/default.jsp)--“企业信息”--“建筑业企业”,核查结果显示在有效期内的,即为核查合格;(5)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查询方式:登陆“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6)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7)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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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一、总则第一条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3、国家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即89号部令);4、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即30号令);5、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即12号令);6、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7、投标文件及澄清问题的书面回答资料第二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技术标权重占10%,经济标权重占90%。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仅适用于涿州香邑溪谷二期建筑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招标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活动。

第四条与招标文件的关系本办法是本招标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评标、定标原则本招标工程招标小组依法按下述原则进行评标:1 .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2 .依法评标、严格保密;3 .反对不正当的竞争;4 .按照“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原则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个别成本的除外;5. 招标人并非必须把合同授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6、定性的结论由招标小组全体成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决定。

第六条监督招标(包括评标)活动接受总部审计部和成本管理中心指导检查组按集团管理制度实施的监督。

二、评标程序第七条评标程序招标小组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标:第一步:评标准备工作。

第二步:初步评审(符合性和完整性评审)。

第三步:技术部分评审。

技术部分评审采取量化打分方式。

其中:技术标一权重占65%、技术标二权重占25%,项目经理评分表权重占10%。

第四步:商务部分评审。

商务部分评审采取量化打分方式。

第五步:汇总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评分结果,计算综合加权得分并按综合加权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名次,推荐前两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第六步:整理评审成果,编制评标报告并由招标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向招标人递交评标报告。

评标活动结束,招标小组即告解散。

三、评标准备工作第八条熟悉相关文件资料1 .招标小组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的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办法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办法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招标小组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

未在本办法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 .招标小组准备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投标文件、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小组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四、评审内容与方法第九条初步评审在详细评标前,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逐项列出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结合本办法规定的废标条件,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即所谓符合性和完整性评审。

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与本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无重大差异或保留。

所谓重大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范围、质量、工期、实施产生重大影响,或者对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及投标人的义务等方面造成重大的削弱或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提交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投标文件被拒绝的条件:1)递交时间晚于本须知前附表递交截止时间;2)递交投标文件时没提交投标保函或保证金的。

3)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要求密封的;4)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投标人授权代表未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的。

6)投标人授权代表未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未携带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2、不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条件:1)投标人接受投标邀请后不予回标;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要求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或要求对该投标文件做出实质性修改;3)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与发包方签署正式施工合同的;4)中标人不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 46条规定的时间而提交符合要求的履约保函。

5)由于投标人未能遵守本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而致使招标人的招标工作失败或对招标工作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恶意串谋、欺诈、威胁、贿赂等。

发包人须在发生所述之罚没投标保证金事件时,将有关决定书面通知给开具投标保函的投标单位。

3、初步评审阶段废标条件: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准备和填写的;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并因此影响到评标工作的正常进行;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书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印章的;3)提交虚假伪造投标保函的。

4)开具投标保函的单位不是保险公司或银行或合法担保机构;5)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不是发包方;6)所开具投标保函的保证金额度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额度;7)所开具投标保函的保证时间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8)所开具投标保函的保证内容实质性不符合本须知第21 条所述的招标文件要求。

9)投标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的;10)投标“工程质量”标准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标准的;11)承诺的质量奖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确保的质量奖项的;12)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本招标工程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但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13)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4)投标人存在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4、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且不允许相关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初步评审时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任何后续评审。

第十条技术部分评审1、招标小组将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并按设定的评审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

2、招标小组各成员根据技术标一、技术标二权重进行技术标评分汇总。

技术标评分表附后。

第十一条商务部分评审所谓商务部分评审,对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中的商务部分进行数据整理和分析,从而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出质疑问卷。

并根据投标人澄清结果,计算商务标得分。

1 .算术性错误分析和修正;招标小组将对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算术上或累加运算上的错误予以修正。

算术性错误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如下:1) 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 当报价单价与单价分析表不一致时,以单价分析表为准,并修订报价单价;3)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

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当标出的分项乘积累计得出的合价与标出的合价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分项乘积合价为准,并修改标出的合价。

5). 报价单价包干项目工程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给定的工程量为准,并修定总价。

2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合理,投标报价是否不低于成本(指投标人的个别成本,下同),必要时对投标人进行书面质疑。

1).如果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招标小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招标小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3). 如果招标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依然存在疑问,招标小组可以进一步质疑。

投标人对这种进一步质疑应相应地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招标小组认为全部质疑都得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4). 经投标人确认后,经招标人及其招标小组调整或修正后的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的各单价和各项费率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5)如果投标人不接受经招标人及其招标小组调整或修正后的有关单价或费率,则其投标文件将可能被拒绝。

6)为避免疑问,上述规定的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的错误和不平衡报价的修正,是招标人的权利而不是招标人的义务。

招标人完全有权不进行该修正,有权决定进行该修正的程度。

无论招标人作何种选择,招标人均无需就此向投标人承担任何的责任。

3 .根据本办法的规定,计算评审合格的各投标的评标价格,并以此为基础计算各投标的商务部分的得分。

4、详细评审阶段废标条件1)、投标文件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规定,并构成“重大偏差”的;2)、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且投标人不能按招标小组要求进行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招标小组认定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3)、投标人拒绝按招标小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4)、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经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第十二条汇总评分结果汇总、平均每个技术标评委计算的技术标得分,再按照权重计算综合得分,汇总并排序。

第十三条评标报告与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招标小组在评标报告中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招标小组按综合加权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排名次序位于前两名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

如果在排序中出现评审得分相同的情况,则投标价格较低的投标人排序优先;如果投标价格也一样,则技术部分得分较高者排序优先;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而放弃中标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十四条通知评标结果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规定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并提交履约保函。

同时向未中标人发出感谢函(中标结果通知书)。

五、名词解释和评标规定1、评标价格评标价格是指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扣除指定分包工程、独立分包工程和指定供应项目的暂估价以及预留金(如果有)以后的价格。

2、有效投标没有被招标小组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否决或者界定为废标的投标。

3、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重大偏差”:(1)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担保有瑕疵;(2)投标书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和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5)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和质量奖项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和质量奖项,或者以质量奖项代替质量等级;(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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