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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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合同范本条款5篇

人寿保险合同范本条款5篇

人寿保险合同范本条款5篇篇1一、合同双方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二、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乙方所购买的人寿保险,具体保险种类、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等以本合同载明为准。

三、保险责任1. 甲方在保险期限内对乙方承担保险责任,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2. 如乙方在保险期限内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身故或残疾,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相应的保险金。

3. 如乙方在保险期限内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

四、保险费用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用。

2. 保险费用支付方式为________(如:年缴、季缴、月缴等)。

3.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费用,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取欠缴的保险费用及违约金。

五、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

2. 如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乙方故意隐瞒事实、提供虚假信息或骗取保险金;(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用;(3)保险期限届满。

3. 本合同解除后,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结算保险金并退还剩余的保险费用。

六、保险金申请与给付1. 乙方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交保险金申请。

2. 甲方收到保险金申请后,应在约定时间内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给付保险金。

3. 如乙方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充相关材料。

七、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等予以保密。

2. 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等泄露给第三方。

八、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若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条款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人寿保险合同中的常见条款

人寿保险合同中的常见条款

人寿保险合同中的常见条款人寿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法律合同,其中包含了一系列的条款和条件,用于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以下是人寿保险合同中常见的条款:1. 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条款:保险金额是指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享有的保险保障金额,保险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期限。

该条款规定了被保险人可以获得的保险金额以及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

2. 缴费条款:缴费条款规定了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费用,以及缴费的方式和频率。

该条款详细说明了保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和缴费的时间要求。

3. 保险责任条款:保险责任条款明确了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范围。

该条款规定了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疾病导致的身故、伤残或疾病需要获得赔偿的条件和金额。

4. 免赔额和免赔期条款:免赔额是指在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需要自行承担的一部分损失金额。

免赔期是指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一段时间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该条款规定了免赔额和免赔期的具体金额和时间要求。

5. 保险金给付条款:保险金给付条款规定了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保险金的条件和方式。

该条款详细说明了保险公司在受到保险事故通知后的赔偿程序和支付要求。

6. 保险合同解除和终止条款:保险合同解除和终止条款规定了保险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的情况和程序。

该条款详细说明了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的原因和程序,以及解除后的权利和义务。

7. 争议解决条款:争议解决条款规定了保险合同中可能出现的争议的解决方式。

该条款详细说明了当双方产生争议时,可以采取的解决途径,如协商、仲裁或诉讼。

8. 附加险条款:附加险条款是指在主险保险合同基础上,额外提供的附加保险保障。

该条款详细说明了附加险的保险责任、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等。

以上是人寿保险合同中常见的条款,不同的保险公司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异,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

在购买人寿保险时,被保险人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与保险代理人或保险公司进行充分沟通,以确保自身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保险合同人寿保险合同条款6篇

保险合同人寿保险合同条款6篇

保险合同人寿保险合同条款6篇篇1一、合同双方: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保险标的:本合同以乙方之生命为保险标的。

三、保险金额: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

此金额在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四、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____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期满日止。

五、保险费用: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保险费用。

保险费用为每年人民币________元整。

乙方应于每年到期前支付下一年的保险费用。

六、保险责任:甲方对乙方在保险期限内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承担保险责任。

具体赔付标准如下:1. 身故赔付:乙方在保险期限内身故,甲方将按照保险金额向乙方指定的受益人支付身故保险金。

2. 豁免保费:若乙方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本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甲方将豁免乙方后续的保险费用。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1. 合同解除:双方均有权在合同期内解除本合同。

解除合同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返还已收取的保险费用。

2. 合同终止:合同期满或发生其他约定终止事由时,本合同终止。

合同终止后,甲方将不再承担保险责任。

八、免责条款:1. 因下列原因导致的乙方身故,甲方不承担保险责任:(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2)战争、军事行动、动乱等不可抗力事件;(3)核爆炸、核辐射等核事故。

2. 乙方在保险合同生效前的疾病或意外伤害,甲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九、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条款:1. 通知与送达:双方确认以本合同所留联系方式互相送达有关通知。

任何更改联系方式的,应在七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未通知的,对方按原联系方式发送的通知视为送达。

2. 合同的完整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以及与此相关的所有文件,构成双方之间的完整协议,并取代所有先前的约定和协议。

人寿保险合同常用条款的范本3篇

人寿保险合同常用条款的范本3篇

人寿保险合同常用条款的范本3篇篇1人寿保险合同常用条款范本一、保险合同的订立1、保险合同构成《保险单》、《投保单》、《保险条款》和《健康告知声明》的约定。

2、保险单应载明被保险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率等要素。

3、投保单应当由投保人填写,投保人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4、保险条款是指保险公司编制发布的对本合同约定事项予以明确说明的一般条件。

5、被保险人须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对自己的健康状况作出真实、完整的告知。

如果被保险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二、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自保险公司接受投保人投保之日起生效。

2、保险公司向投保人发出保险单后生效。

3、保险人应按照保单约定的保险费支付方式及期限支付保险费。

三、保险金的申请1、保险金申请必须填写《保险金申请表》,并提供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医疗证明等相关资料。

2、保险公司应在接到申请后及时处理,不得拖延或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保险金。

3、被保险人应妥善保管相关证明和资料,以备不时之需。

4、若保险金被指定受益人申请领取,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均应尊重其申请。

四、合同解除1、若被保险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2、若被保险人恶意虚报或故意制造事故,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3、若被保险人或其指定受益人擅自将合同转让或转让给第三方,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五、合同变更1、保险合同的变更应经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2、保险公司不得擅自变更保险合同的约定,如有需求应与被保险人协商。

3、保险公司有权对保险费率和保险条款进行调整,但应提前通知被保险人。

六、合同终止1、保险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2、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合同终止。

3、被保险人或保险公司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通知对方,履行解约手续。

七、法律适用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以上就是关于人寿保险合同常用条款的一般范本,具体合同内容以各家保险公司实际情况为准。

有关人寿保险合同条款专业版5篇

有关人寿保险合同条款专业版5篇

有关人寿保险合同条款专业版5篇篇1一、合同双方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人寿保险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保险标的本合同所指的保险标的是乙方及其指定的家庭成员的生命安全。

三、保险金额及保费1. 保险金额:乙方投保的总保险金额以及每个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在合同中约定。

2. 保费: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保费。

四、保险责任1. 甲方在保险期间内承担下列保险责任:(1)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身故,甲方应支付保险金额给受益人;(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残疾,甲方应支付相应的残疾保险金;(3)其他在合同中约定的保险责任。

2. 除外责任:因下列原因导致的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甲方不承担保险责任:(1)投保人的欺诈行为;(2)战争、军事行动、核辐射等不可抗力因素;(3)其他在合同中约定的除外责任。

五、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终止日止。

六、合同解除与终止1. 合同解除:双方均有权在法定条件下解除本合同。

解除合同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解除理由。

2. 合同终止: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保险期间届满;(2)投保人支付最后一期保费后解除合同;(3)发生其他约定终止事由。

七、权益与义务1. 甲方的权益与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约定收取保费;(2)甲方有义务在保险期间内承担保险责任;(3)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保险咨询服务。

2. 乙方的权益与义务:(1)乙方有权在保险期间内享受保险保障;(2)乙方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保费;(3)乙方有义务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及时通知甲方。

八、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寿保险合同条款8篇

人寿保险合同条款8篇

人寿保险合同条款8篇篇1一、合同背景与目的本合同由保险人与投保人共同签订,旨在明确双方在人寿保险事宜上的权益和责任。

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以下条款。

二、合同主体保险人:[保险公司名称]投保人:[投保人姓名/公司名称]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姓名]三、保险标的本合同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保障被保险人在合同期间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的身故风险。

四、保险金额与保险期限保险金额:[具体金额]人民币,保险期限自[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

五、保险费用与支付方式保险费用:[具体金额]人民币,支付方式为[年付/季付/月付],投保人应在约定时间内按时足额支付。

六、保险责任1. 意外伤害身故: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2. 疾病身故: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疾病导致身故,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七、免责条款1. 因投保人故意行为导致的被保险人身故,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2. 被保险人在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与职业风险活动过程中发生身故,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3. 其他约定免责情形(具体情形)。

八、保险合同解除与终止1. 双方可通过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2. 保险期间届满,合同自然终止。

3. 被保险人因故意欺诈行为导致保险人解除合同的,投保人应退还已收取的保险费用。

九、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条款1. 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及相关信息。

2. 保险人应当对投保人的投保申请进行审慎评估,并按照约定履行保险责任。

3. 本合同一式两份,保险人与投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 本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执行。

人寿保险合同条款专业版7篇

人寿保险合同条款专业版7篇

人寿保险合同条款专业版7篇篇1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承保乙方所投保的人寿保险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一、保险标的本保险合同所涉保险标的是指乙方的生命及身体健康状况。

二、保险种类与保险责任1. 本保险合同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伤残保险等险种。

具体保险责任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2. 甲方在保险期间内对乙方承担下列保险责任:(1)生存保险金给付;(2)身故保险金给付;(3)伤残保险金给付;(4)其他约定给付。

三、保险金额与保险费1. 保险金额由乙方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决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2. 保险费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年龄、健康状况、保险金额及保险期限等因素核定,乙方应按照保险单载明的金额及支付方式支付保险费。

四、保险期限本保险合同自乙方支付首期保险费且甲方同意承保之日起生效,保险期限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五、合同解除与终止1. 合同解除:双方均有权在合同成立后的规定期限内解除本合同。

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当按照约定退还乙方未到期部分的保险费。

2. 合同终止: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即行终止:(1)保险期间届满;(2)乙方身故;(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合同;(4)其他约定情形。

六、如实告知与通知义务1. 乙方在投保时应如实告知其健康状况及既往病史。

如乙方故意或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 乙方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通知甲方。

七、保险事故的处理1. 乙方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完整证明材料后,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作出核定。

如情况复杂,甲方应当及时告知乙方。

八、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若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寿保险合同条款6篇

人寿保险合同条款6篇

人寿保险合同条款6篇篇1一、合同双方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保人/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二、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乙方之生命健康。

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的身故、残疾或医疗费用等风险,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三、保险期间本合同保险期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保险金额与保险费1. 保险金额:乙方选择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

2. 保险费: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

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详见保险单。

五、保险责任1. 身故保险责任: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身故,甲方将按照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2. 残疾保险责任: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甲方将根据残疾程度给付相应的残疾保险金。

3. 医疗保险责任: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或疾病需要接受医疗治疗,甲方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医疗保险金。

具体涵盖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等。

六、合同解除与终止1. 合同解除:双方均有权在合同期限内解除本合同。

解除合同时,甲方将按照本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处理保险费及未了结的保险责任。

2. 合同终止:本合同可因保险期间届满而终止。

若乙方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本合同将自动终止,甲方将给付相应的保险金。

七、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1. 投保人应如实告知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事项,如乙方的健康状况、从事的职业等。

2. 被保险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共道德,自觉接受医疗诊断及治疗,避免故意扩大损失。

八、免责条款1. 因下列原因造成乙方身故、残疾或医疗费用的,甲方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乙方参与非法活动或犯罪行为;(2)乙方故意自伤、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3)乙方因从事高风险运动导致的人身伤害。

人寿保险合同中的常见条款

人寿保险合同中的常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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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自杀条款
• 寿险合同条款之一,即规定自杀不属于包 责任范围,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的 条款。不少国家在保险条款中对自杀有时 间上的规定,如果被保险人在特定的期间 内(通常为签单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自 杀,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只限于 退回已缴纳的保费(可以计息或不计息) ,2年后就不把故意自杀列为除外责任,保 险人仍应给付保险金,其原因在于人寿保
• 误告年龄小于真实年龄, 保险人可要求被 保险人补缴少交的差额及产生的利息或按
5/6/2比020 例承担给付保险金额责任。
三、宽限期条款
• 宽限期条款是人寿保险的常用条款之一。
• 很多人寿保险合同采用分期缴纳的形式, 即投保人除了在保险合同生效时缴纳第一 期保险费外,每年在保单生效的对应日也 应该缴纳约定数额的保险费。但是由于很 多实际原因,不可能每个投保人长期如一 地每年都按时缴纳保险费。如果因为投保 人没有按时缴纳保险费而使保险合同失效 ,就会频繁大量地恢复合同效力,这对保
5/6/2尚020 有余额,则在合同期满时,该余额应付
九、战争条款
• 战争所致的死亡率或者损失程度较高且难 以预料,在制定正常的人寿保险费率时, 不可能将战争所致死亡的因素计算在内。
5/6/2020
八、自动垫交保费条款
• 指人身保险合同中规定以现金价值可以 抵付保险费,使被保险人不致因未付保险 费而引起保险合同失效的条款。一般人身 保险合同规定,保险费超过期限而仍未继 续缴付保险费时,保险合同即行失效。如 附有自动垫交保险费贷款这一条款,保险 人将自动以合同规定的现金价值为保单所 有人抵付应交的保险费,使合同继续有效 ,直至该现金价值抵付保险费到保险期满
• 投保人有权任意选择有利于自己的方式来 处理这种现金价值:

人寿保险合同范本条款5篇

人寿保险合同范本条款5篇

人寿保险合同范本条款5篇篇1一、合同双方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二、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乙方所购买的人寿保险,具体保险种类、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等以本合同及附属文件约定为准。

三、保险责任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1.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身故,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2.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体受伤或残疾,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相应的意外伤害保险金。

3.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被确诊患有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四、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用。

2. 保险费用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以本合同及附属文件约定为准。

五、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可在下列情况下解除:(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2)乙方在保险期间内申请解除;(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用,经保险公司催告后仍未支付。

2. 本合同可在下列情况下终止:(1)保险期间届满;(2)被保险人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条件,保险公司履行给付义务后终止;(3)双方协商一致终止。

六、如实告知与保证事项1. 乙方在投保时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年龄、职业等情况。

2. 乙方应保证所填写的投保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若乙方故意或过失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七、受益人指定与变更乙方可以指定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并可以变更受益人。

受益人指定与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告知保险公司。

八、理赔事宜1. 乙方应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2. 乙方申请理赔时应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和资料。

3. 保险公司收到完整的理赔申请后,将在约定的时间内核定并给付保险金。

九、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人寿保险合同常用条款的范本4篇

人寿保险合同常用条款的范本4篇

人寿保险合同常用条款的范本4篇全文共4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人寿保险合同常用条款范本一、合同名称本合同名称为《人寿保险合同》。

二、合同当事人甲方:保险公司乙方:被保险人/投保人三、保障范围1. 本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身故、疾病等情况下向其提供一定金额的赔偿,具体保障范围详见保险合同条款。

2.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约定向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

四、保险期限1. 本合同自乙方投保之日起生效,至约定的保险期限届满终止。

2. 乙方可在保险期限届满前向保险公司申请续保,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继续保障。

五、保险费用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和保障期限向保险公司交纳保险费,保险费用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2. 乙方如未按时足额支付保险费用,保险公司有权中止对其的保险赔付和理赔服务。

六、保险责任1. 保险公司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对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身故、疾病等情况提供赔偿。

2. 乙方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隐瞒或虚假信息,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支付赔偿。

七、保险金申领1. 乙方如遭受意外伤害、身故、疾病等情况需要申领保险金,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

2. 保险公司应在接到保险金申请后尽快进行审核,并按照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保险金。

八、合同解除1.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解除后保险公司将不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2.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保险公司有权扣除相应手续费用后将剩余保险金返还给乙方。

九、法律适用1.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及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 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其他条款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

2. 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

以上为《人寿保险合同常用条款范本》,该合同由保险公司按照实际情况和乙方需求进行调整和补充,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保险合同人寿保险合同条款6篇

保险合同人寿保险合同条款6篇

保险合同人寿保险合同条款6篇篇1甲方(保险公司):乙方(投保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乙方为被保险人与甲方签订本保险合同,就人寿保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一、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1. 本保险合同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签署,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2. 本保险合同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为赔付条件。

二、保险金额与保费1. 保险金额:人民币______元整。

2. 保费:人民币______元整,支付方式______。

三、保险期限本保险合同期限为______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四、保险责任1.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身故,甲方将按照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2. 若乙方在保险期限内按期足额缴纳保费,甲方将承担上述保险责任。

五、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1. 乙方应如实告知甲方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职业及其他可能影响风险评估的信息。

2. 乙方应按期足额缴纳保费。

如乙方未按时缴纳保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 被保险人如变更住址、职业等可能影响风险评估的信息,应及时通知甲方。

六、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保险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3)乙方未按期足额缴纳保费,甲方发出催缴通知后仍未在指定时间内补齐。

2. 本保险合同在下列情况下终止:(1)保险期限届满;(2)被保险人身故;(3)双方协商一致终止。

七、争议处理本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附加条款1. 重大疾病提前给付条款: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经医院确诊罹患重大疾病,甲方将按照保险金额的提前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

具体比例详见附加条款。

2. 豁免保费条款:若被保险人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特定情况,如严重伤残等,乙方可申请豁免剩余保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人寿保险的八大条款

人寿保险的八大条款

人寿保险的八大条款【最新版】目录1.引言2.不可抗辩条款3.年龄误告条款4.宽限期条款5.复效条款6.自杀条款7.不丧失价值条款8.保单贷款条款9.自动垫交保费条款10.结论正文人寿保险的八大条款人寿保险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明确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在签订人寿保险合同时,了解合同中的条款至关重要。

以下是人寿保险合同中常见的八大条款:1.不可抗辩条款:指在合同生效一定期限后(通常为两年),保险公司不能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解除合同。

2.年龄误告条款:指在投保时,如被保险人的年龄不真实,保险公司有权更正并调整保险金额。

3.宽限期条款:对于分期交费的保单,在交纳第二期及以后陆续到期保险费时,保险公司给出一定的宽限期(一般为 60 天),如超过宽限期还没交纳保险费,则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4.复效条款:因投保人过了宽限期仍未按期交纳保险费,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在保单失效后两年内,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恢复保险。

经保险公司审批后,投保人需在保单失效期间支付保险费和利息,保单可以恢复。

5.自杀条款: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恢复后两年内自杀,保险公司将不支付保险金。

如果自杀发生在合同生效后两年或再次发生,保险公司可以支付保险金。

6.不丧失价值条款:投保人支付保险费超过两年后,保单将累积一定的准备金。

该准备金不会因政策有效性的变化而丧失其现金价值。

如果被保险人想要退保,保险公司应将现金价值退还给被保险人。

7.保单贷款条款:允许投保人在保单有效期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比例,向保险公司申请贷款。

8.自动垫交保费条款:在投保人未按时交纳保险费时,保险公司会根据约定的顺序和比例,从保单的现金价值或已累积的准备金中自动垫交保费,以维持合同的有效性。

了解以上条款有助于投保人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人寿保险产品,确保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能够得到合理的赔付。

人寿保险合同常用条款的范本9篇

人寿保险合同常用条款的范本9篇

人寿保险合同常用条款的范本9篇第1篇示例:人寿保险合同常用条款范本第一条保险合同的订立本保险合同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

投保人应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真实情况,提供准确的资料和所需材料。

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提供的资料和材料,审核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和保险风险,并根据相关规定决定是否接受投保或者变更保险合同。

第二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责任保险金额是指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受益人支付的保险金的数额。

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或者发生的意外事件涉及的责任范围。

第三条保险期限和合同终止保险期限是指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起止时间。

保险期限届满时,除非有特别约定,否则保险合同即告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或者实现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应当履行赔偿责任。

如果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解约程序和条件进行。

第四条保险费的缴纳保险费是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按照一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

投保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保险公司缴纳保险费。

保险费交纳期限届满时,如果投保人未按时交纳保险费,保险公司有权停止保险责任,并在约定的宽限期内催告投保人补交保险费。

如果投保人仍未补缴保险费,保险合同将被视为解除。

第五条被保险人义务被保险人应当在合同约定范围内,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并配合保险公司进行健康和风险评估。

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职业情况以及其他关键信息,不得故意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第六条保险事故通知和理赔申请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现或者应当发现保险事故发生时,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交理赔申请和证明材料。

保险公司应在收到理赔申请和材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核,并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保险金的受益人合同受益人是指保险金受益的对象。

投保人可以指定受益人,也可以自行享有保险金。

如果投保人未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未提名,被保险人享有保险金的权益。

有关人寿保险合同条款6篇

有关人寿保险合同条款6篇

有关人寿保险合同条款6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为其本人或其指定的家庭成员购买乙方提供的人寿保险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一、合同目的与原则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人寿保险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合法保护。

本合同遵循公平、诚信、自愿原则,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

二、保险标的与保险金额甲方投保的保险标的是甲方及其指定家庭成员的生命安全。

保险金额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具体金额详见保险单。

三、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限及保险责任的起始和终止时间,由甲乙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四、保险责任1. 乙方承担下列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乙方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2. 甲方应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如未按约定缴纳保险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 乙方对保险事故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条款中规定的除外责任除外。

五、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1.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有关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年龄及其他重要事项。

2. 甲方及其被保险人应妥善保管与保险相关的重要文件及资料。

3. 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如出现保险合同约定的健康异常情况或变更重要事项,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六、合同解除与终止1. 合同解除:双方均有权在合同有效期内提出解除合同,但须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费用。

2. 合同终止:保险合同因保险期限届满、保险人给付全部保险金、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等原因而终止。

七、争议处理与法律适用1.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若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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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
不可抗辩条款一般仅限于保单有效性的争议 ,旨在禁止因投保人欺诈、隐匿或重大误述 而对保单的有效性提出争议。该规则也有例 外情况,在欺诈性冒名顶替、缺乏可保利益 、蓄意谋杀被保险人等情况下,即使争议期 结束,保险人也可提出抗辩
(1)在不可抗辩期间发生事故的,解除权不因 不可抗辩期间的届满而消灭,保险人仍可以告 知义务有瑕疵而解除合同。 (2)未缴纳保险费的情形,不受不可抗辩条款 的约束。 (3)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以 防止利用生命赌博和道德危险因素。因此,保 险利益的争辩不在此规则的调整范围内。 (4)此规则虽适用一般的欺诈行为,但特别严 重的欺诈行为仍可能使合同无效,如冒充被保 险人进行体检等行为。在保险实务中,不可抗 辩条款主要存在于具有长期性的人寿保险、健 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中。
第四节 人寿保险的常见条款
1.合同构成 2.犹豫期 3.告知条款 4.年龄计算与错报处理条款 5.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 7.保险金给付方式 8.不丧失现金价值条款 9.保单贷款条款 10保单质押转让
1.合同构成
特殊声明 和约定
保险单
投保单
保险条款
现金价值 表
批注
保险单
保险条款
基本条款 是指保险人根据不同险种规定的关于保险合同当事人 权利义务的基本事项,它通常印制在保险单上,构成 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 附加条款 是指在基本条款的基础上,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对权 利义务的补充规定,它通常对基本条款的内容加以扩 大或者限制。例如,扩大承保责任、减少基本条款规 定的除外责任或者承保范围等,以满足投保人的需要 。通常,保险人事先印制附加条款的相应格式,在与 投保人就特别约定的事项达成一致并填写完毕后,将 其粘贴在保险单上。
王立峰之妻程娜娜与马增贤因赔偿数额无法达成 一致,于2009年3月对马增贤等人和保险公司提 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蓝田县法院多次调解未果 ,后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受害 人经济损失5.8万元
蓝田县检察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保险公司赔 偿数额错误,遂依法向西安市检察院提请抗诉 。西安市检察院支持了这一抗诉。蓝田县法院 经再审后,改判为由原审被告保险公司赔偿 10.8万余元。
10保单质押转让
寿险保单质押有两种途径:一是投保人把保 单直接抵押给保险公司,直接从保险公司取 得贷款,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当 贷款本息达到退保金额时,保险公司终止其 保险合同效力;另一种是投保人将保单抵押给 银行,由银行支付贷款于借款人,当借款人 不能到期履行债务时,银行可依据合同凭保 单由保险公司偿还贷款本息。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投保单
现金价值表
特殊声明和约定
2008年6月18日,张卫涛驾驶两轮摩托车带朋友王 立峰去西安,途中与陈增杰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 车主为马增贤)相撞。王立峰头部受伤,经救治无 效死亡。经交警认定,张卫涛负主要责任,陈增 杰、死者王立峰共同负次要责任。 马增贤的自卸货车上了第三者强制险,保险 期间自2008年2月19日起至2009年2月18日止,但 相关合同沿用的是2008年2月1日以前的格式合同 样本,合同上责任限额栏的数字是2008年2月1日 以前实施的责任限额数字,即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 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
保单的转让
绝对转让
相对转让
保单的质押转让有如下特征
临时性的暂时转 让
质押债权人是生存 和身故受益人
转让条件等是通 过批单或背书记 录
以他人为被保 险人且有死亡 保障时,必须 由保险人同意
不得影响不可撤 销受益人的利益
处理现金价值的方式
改为缴清 保险单
申请退保
改为展期 保险单
作为续期 保费进行 垫缴
9.保单贷款条款
所谓保单贷款,是指投保人以保单作为抵押 物,向保险公司或银行申请一定金额的贷款 ,到期按约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贷行为。 对于投保人而言,在用保单进行贷款抵押后 ,该保单的所有保障不变,如果投保人在保 障期内出险,仍将按合同约定获得赔偿,但 赔款首先将用于清还借款。
程娜娜不服一审判决,于今年1月向蓝田县检察院 申诉。经审查,检察官发现马增贤与保险公司所 签订的第三者强制险合同上有一项特别约定:“保 险人按照中国保监会公布的交强险责任限额(2008 版)承担保险责任”。合同本来就是2008年2月签 订的,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检察官进一步审 查发现,“2008版”指的是中国保监会于2008年1 月11日公布的,从2008年2月1日零时起实行的新 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即死亡伤残赔偿 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 赔偿限额2000元。由于马增贤当初填写的是旧合 同文本,所以保险业务员写下了特别约定。
4.年龄计算与错报处理条款 5.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 6.宽限期、失效及复效 条款
7.保险金给付方式
一次性现金或支票全部给付
分期领取
年金领取
8.不丧失现金价值条款
现金价值是指带有储蓄性的人寿保险单所具 有的价值。在长期人寿保险中,保险费率组 成中含有储蓄因素,特别是长期性生存给付 保险的纯保险费往往含有很大比重的储蓄因 素。
批注
2.犹豫期
也称冷静期,某些设立犹豫期的险种,投保人 收到保险合同并书面签收后的一段时间,在此 期间投保人可以提出解除保险合同的申请,保 险人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其所缴保险费。一般为 签收合同次日起的10日内,由于地区规定不同 ,有些是为自然日,有些是以工作日计算。(有 些保险公司在犹豫期内不收取工本费)
退保处理
• 如果在投保时,被保险人已经在保 险公司进行了免费的体检,则要扣 除相应的体检费;对于投资连结类 产品,若在犹豫期内,因独立账户 资产价值发生变化,则保险公司只 能扣减投保人资产价值减少的部分 以及变现资产的费用,而不得扣减 销售保单所发生的佣金和管理费。
注意事项
1、如果因为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接收保单,最好提前通知保险 公司。其次,收到保险单后,一定要亲自填写保单回执,并 注明日期。因为保险公司对犹豫期的认定,是以回执日期为 起始日进行计算的; 2、如果犹豫期最后一天是在节假日期间,绝大多数公司可顺 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受理; 3、投保人必须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对自己还不够了解、或理 解有偏差的内容,要及时向代理人询问,以免误保; 4、最后,万一要退保,投保人无需任何理由,但必须以书面 形式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口头请求无效。
3.告知条款
不可争条款又称不可抗辩条款,其基本内 容是:人寿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时期(一 般为两年)之后,就成为无可争议的文件 ,保险人不能再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最 大诚信原则,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等理由主 张保险合同自始无效。在保险合同中列入 不可抗争条款,是维护被保险人利益、限 制保险人权利的一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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