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基层安监工作的薄弱环节及应对措施
基层安监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近年来,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国家安监总局也一直强调安全监管工作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抓好基层基础工作,作为一名安全生产的基层工作者,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我归纳了现存的问题,希望通过这篇文章,让更多的人来关注安全。
一、基层安全监管队伍中专业技术人才奇缺。
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除承担安委会办公室工作、综合协调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外,还直接监管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健康等安生生产监管工作。
由于基层编制的限制,加之基层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大,工作条件差,待遇又相对较低,执法人员一直处于紧缺状态。
在职人员专业知识贫乏,业务素质不高,直接影响着监管工作成效。
二、政府对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投入少,安监队伍技术装备水平差,安全监管手段落后。
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很多企业也在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现代化水平,而我们安全监督检查依然用的是眼看、手摸、鼻子闻等原始手段,甚至连执法取证的照相机也只有一个。
大量的安全隐患不能被及时发现,有时还可能产生执法中的判断误差,导致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发生,影响了执法效果和执法部门的权威。
三、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差,存在着执法不到位、执法缺位的现象。
由于监管力量不足,经费短缺,信息资源不畅等问题都直接影响着执法能力的提高。
加之人员素质的因素,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不能有效督促整改,对存在的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打击力度不够,存在人情执法,而且在执法中执法力度不够,处罚不到位,往往是就低不就高。
企业取得的利润远远大于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而受到的经济处罚,因而变本加厉,重复违法,导致一边出事故,一边生产经营的现象屡禁不止,屡罚不止。
四、安全生产宣传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存在盲点。
主要表现在:1、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的宣传工作还要加强,范围还应加大。
2、安全文化建设滞后,安全生产知识、事故防范措施宣传不到位,社会公民的安全意识未能增强,安全知识水平未能提高,公众安全责任未能落到实处。
现场安全监察工作的难点与措施
现场安全监察工作的难点与措施安全监察,这可不是个小事情啊!现场安全监察工作,那更是充满了挑战和难点。
你想想看,偌大的一个工作现场,各种设备、人员、操作交织在一起,就像一个复杂的大网。
要从中找出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那可真是不容易啊!就好比在一堆乱麻中找那根关键的线头。
一个难点就是人员的复杂性。
每个人的安全意识和操作习惯都不一样,有的工人可能会为了图方便就忽略一些安全规定,这可怎么行呢?难道不知道安全无小事吗?这就需要监察人员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及时发现这些问题并加以纠正。
还有啊,现场的环境也是多变的。
可能今天天气好好的,明天就狂风暴雨了,这对安全监察工作也是个考验啊!设备会不会受影响?防护措施还够不够?这些都得时刻操心。
再说说那些隐蔽的安全隐患,就像隐藏在暗处的小怪兽,不仔细找还真发现不了。
比如一些设备的微小故障,刚开始可能没啥大问题,但时间一长,说不定就会引发大事故呢!这能不让人担心吗?那针对这些难点,我们能采取啥措施呢?首先,加强培训肯定是少不了的。
让工人们都深刻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从思想上重视起来,那行动上自然就会更加小心谨慎啦。
然后呢,要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并且严格执行。
谁要是违反了,就得受到处罚,不能姑息。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情啊!设备的维护和检查也得跟上。
定期给设备做个体检,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不能让设备带病工作呀!监察人员自己也得不断学习提高啊,要了解最新的安全知识和技术,这样才能更好地应对各种情况。
总之,现场安全监察工作虽然难,但只要我们重视起来,采取有效的措施,就一定能做好。
毕竟,安全是一切的基础,没有安全,其他的都无从谈起啊!我们可不能掉以轻心,要为每一个在现场工作的人负责,为他们的安全保驾护航啊!大家说是不是这个道理呢?。
安监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安全监察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font face="宋体" size="2">安监行政执法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适用于特定对象的具体行政行为,是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途径。
随着国家安监总局15号令《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颁发,各级安监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制订了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各项规定,狠抓了规范执法,严格依法行政,执法质量和服务水平都有较大幅度地提升。
但其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监督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以言代法,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本文就当前安全监察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简要的探讨:<font face="宋体" size="2"><b>一、当前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font face="宋体" size="2">(一)行政干预。
部分地方政府“重经济效益、轻生产安全”的情况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先上车、后买票”导致一些不合格的项目匆匆上马,甚至个别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仍然生产或营业。
由于受到政府的干预,应当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或应给予的处罚无法执行,因此,当存在安全隐患时,许多单位直接寻求政府的支持,而忽视了对安全隐患的整改。
<font face="宋体" size="2">(二)滥用职权。
安全监察行政执法中的权力滥用主要表现为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滥用,极个别执法人员出于不正当目的的考虑,利用行政处罚幅度较大的特点,在处罚时故意抬高处罚的额度,事后又无原则的降低处罚标准,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同样的违法事实和情节,处罚畸轻畸重,造成违法情节轻重与行政处罚力度不相当。
安全监察工作的难点与措施
安全监察工作的难点与措施安全监察工作是我国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安全监察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本文将从安全监察工作的难点出发,探讨应对措施。
一、安全监察工作的难点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健全虽然我国近年来加大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力度,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一些领域内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部分法律法规滞后于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导致安全监察工作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撑。
2. 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责任明确是关键。
然而,目前我国部分领域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尚不明确,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
在一些事故调查中,往往难以界定事故责任,导致责任人逍遥法外,影响了安全监察工作的效果。
3. 监管力量不足我国安全监察机构数量和人员编制相对不足,尤其是在一些基层地区,监管力量更为薄弱。
此外,安全监察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难以适应日益复杂的安全生产形势。
4. 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不强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低下。
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忽视安全生产,甚至采取非法手段逃避监管。
5. 事故瞒报、谎报现象严重在一些事故中,企业为了逃避责任,往往会采取瞒报、谎报现象。
这不仅影响了事故调查的准确性,也使得安全监察工作难以发现和解决问题。
6. 技术手段落后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安全生产领域也需要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然而,目前我国在安全生产领域的技术手段仍相对落后,难以实现对事故隐患的及时发现和处理。
二、安全监察工作的措施1. 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加大立法力度,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为安全监察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
同时,加强对现有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确保其适应安全生产实际需要。
2. 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政府、企业、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的建设,确保事故责任人依法受到严肃处理。
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是法律赋予安监部门的重要职责,执法水平和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法律的尊严、政府的权威和安监部门的形象。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设,依法治“安”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但基层的行政执法工作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1. 乡镇执法都是上级部门委托执法,已经颁布的行政法律、法规、规章,许多实施主体均为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乡镇政府事实上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
2. 执法人员大多不是法律专业出身,缺乏对行政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凭经验机械片面地理解适用法律法规的条款,对有些违法行为的定性把握不准,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难免出现误差。
3.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还不够规范,立案、备案、听证、复议、结案等程序不到位,甚至有一定的随意性。
4. 对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不够。
5. 个别群众只要权利不要义务,只顾个人利益,没有全局观念,给我们基层工作造成了很多被动,镇上除了大量做工作外,没有具体处理的法律依据。
二、工作建议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建议:1.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要积极主动更新法律知识结构,对法律法规的掌握要全面系统,除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外,更应学习和掌握《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立法法》等基本知识。
2. 建议上级相关部门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提升乡镇安全监管委托执法水平和能力。
同时,派出执法人员和乡镇执法人员一起开展联合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对乡镇执法人员进行业务指导,迅速提升乡镇安办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不断充实基层安监力量,夯实乡镇安全监管基础。
3.安监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廉政制度,使行政执法立案、备案、行政复议、应诉、结案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程序规定。
4. 按要求认真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定责、分解量化、职责到位,并强化实施。
当前安全监管监察的难点问题与措施
当前安全监管监察的难点问题与措施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当前安全监管监察的难点问题与措施当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在机构建立、人员配备、制度建设、法规健全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监管监察的广度、深度不断延伸,成绩与效益日益为社会认同。
但制约着安全监管监察水平与成效的一些难点问题仍然存在。
难点问题一、综合监管职责的内涵不清,手段不明,缺乏操作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管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91号)的规定,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以及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职责属于职责调整中的主要内容。
但综合监管职责的具体内容,如何履行等等,仍然没有明确的界定。
安监部门实施综合监管缺乏必要的监管手段,综合监管的职责很难运作,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很难发挥应有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联合检查过于原则,机制不立,难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互相配合,实行联合检查;确需分别进行检查的,应当互通情况,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这一规定确立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基本原则,联合检查。
除非特殊情况,自行组织也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合力,发挥联合查处的优势。
但是在实际执法过程中,联合检查的这一原则由于缺乏必要的牵头部门,安监部门的综合协调职责缺乏必要的手段,又与其他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同级,甚至有些安全监管部门属于垂直管理,因此联合检查很难实现。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现状及对策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现状及对策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通过对企业的生产过程和安全措施进行监督和执法,可以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然而,目前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不够。
当前一些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着问题和隐患,但监察部门未能充分发挥执法职能,对于违规生产行为处罚不力,致使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解决,给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潜在风险。
其次,执法监察手段不完善。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应该发挥科技手段的优势,加强对企业的监控和检测,提高执法效率。
然而,现实中部分监察部门缺乏先进的监控设备和技术手段,难以全面了解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也无法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
另外,执法监察人员水平不高。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并具备辨别和处理安全事故的能力。
然而,部分监察人员缺乏相关知识和经验,对于企业的生产过程和安全措施了解不深,执法能力有限。
为了改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现状,应采取以下对策:一是加大监察力度。
各级安全监察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的监察力度,增加执法频次,严格执法程序,对违规企业予以严厉处罚,形成震慑力,推动企业重视安全生产问题。
二是提升监察手段。
监察部门应加大投入,引进先进的监控设备和技术手段,建立全面的监察网络,实时监控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对有风险的企业加强检测和跟踪,确保安全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是加强监察人员培训。
监察部门要注重人才培养,加大对监察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执法能力。
同时,要建立健全监察人员的考核激励机制,激发他们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总之,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现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但通过加大监察力度、提升监察手段和加强监察人员培训,可以改善现状,提升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效果和水平,为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安全生产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也是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安全监察和改进制度
安全监察和改进制度随着现代社会的进展,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安全监察和改进制度也成为了一个紧要问题。
为了坚持人民安全第一的原则,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社会,我们需要加强安全监察和改进制度。
一、安全监察的必要性安全监察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紧要手段。
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快速进展,各种安全风险也随之加添。
由于存在一些不法分子的恶意破坏和不合理使用各类设备,造成了很多安全事故。
例如,化工厂的漏气,建筑物的倒塌,道路、桥梁和交通工具的事故等等。
因此,安全监察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必要手段。
二、安全监察中存在的问题1、现有的安全监察法律制度不完善,监察标准不统一目前,我国的安全监察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安全监察的标准也不够统一,导致了不同的监察机构进行监察工作的标准有所不同,监察结果的公正性不能完全保障。
2、安全监察机构的人员有限、设备落后我国的安全监察机构人员的数量有限,不能充足大规模的安全监察需求,这虽然可以通过加强培训和提高专业素养来加大安全监察的影响力,但是这还需要相对到位的政策扶持和资源保障。
此外,现有的安全监察设备也存在落后的情况,无法适应现代技术的高要求,不能对安全事故做出适时的反应,因此需要加大技术创新和设备更新的力度。
三、加强安全监察和改进制度的措施1、订立具有规范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安全的定义是多样而且多而杂的,需要依据情况不同分别订立具有规范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使各行业和领域都遵守统一的监察标准,加强监察力度和监察结果的公正性。
2、加大安全监察机构的人员和设备投入需要政府和社会大力加添对安全监察机构人员和设备的投入,加强安全监察的实力和本领。
对安全监察机构的人员开展培训和专业学问的普及,提高人员的综合素养。
此外,需要加添安全监察设备的投入,更新和升级监察设备,以适应现代技术的要求。
3、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管需要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管力度,完善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订立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设立安全检查点和检查员,加强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监察的意识和本领。
基层安监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基层安监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当前乡镇安监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内容提要:处于安全监管一线的乡镇,既是各项安全监管措施的直接落实者,也是安全监管责任的首要承担者。
当前乡镇安监工作主要存在机制不全、环境制约、执法乏力、设备落后、人力匮乏等问题,我们要从机制立安、环境促安、依法治安、科技推安、人才兴安等方面提出对策,加强乡镇安监工作,确保社会和谐。
关键词:乡镇安监工作问题对策安全生产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千家万户生命安全、健康和幸福。
处于安全监管一线的乡镇,既是各项安全监管措施的直接落实者,也是安全监管责任的首要承担者。
研究乡镇安监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存在的问题及分析1、机制不全。
一是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些规定过于原则,配套法规不健全,有的规定操作性不强,导致在安全生产领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普遍存在。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至八十八条(第八十四条除外)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等几种情形,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因为没有相关的配套法规或司法解释对“停产停业整顿”规定具体的执行措施,在乡镇安监执法工作中,如何去操作,感到法律依据不足。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二条虽然规定了“停产停业整顿”的几种情形,但仍未规定具体的执行措施,只是在第五十八条规定了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但这一条规定还是过于原则,毕竟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一个时间上比较长、程序上比较复杂的过程。
二是监管机构存在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的现象,安监部门的监管职能变成了协调职能。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安监、质监、消防、公安、工商、教育、交通、建设等部门都有职权去抓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工作,看上去各司其责,实际是部门多头管理,职责不清。
容易造成有利的谁都想管,没有好处的往往踢皮球。
安全监察工作中的隐患排查与整改
安全监察工作中的隐患排查与整改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安全问题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议题。
在各行各业中,安全监察工作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然而,隐患问题时有发生,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因此,隐患排查与整改成为了安全监察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 规范隐患排查制度为了保障安全监察工作的顺利进行,首先需要建立规范的隐患排查制度。
这个制度应当明确安全监察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排查的频次和时间,明确排查的范围和方法。
通过建立这样的制度,可以更加有针对性地进行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监察工作的高效推进。
# 加强隐患排查力度隐患排查是安全监察的重要环节,需要加强力度,全面彻底地排查存在的隐患。
在进行隐患排查时,应当注重细节,不应忽视任何一个可能存在的隐患。
例如,在工业企业中,要仔细检查设备的维护情况,杜绝设备老化或者疏忽带来的安全隐患。
在公共场所,要注意排查电器设备的用电安全,避免因电路老化或者短路引发火灾等事故。
只有全面细致地进行隐患排查,才能及早发现潜在的安全问题,以便进行及时的整改。
# 实施隐患整改措施隐患整改是安全监察工作中的关键一步。
发现了隐患之后,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要有针对性,根据不同的隐患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
例如,在建筑工地上,如果发现脚手架存在安全隐患,就需要立即进行整改,加固脚手架的支撑结构,确保安全使用。
在化工企业中,如果发现有高危化学品存放不当,就需要立即进行整改,加强化学品管理的规范性。
只有在隐患问题发现后迅速采取整改行动,才能有效消除潜在的安全风险。
# 强化安全意识培训除了在实施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过程中加强力度,安全监察工作还需要加强安全意识的培训。
通过加强安全意识培训,可以提高从业人员对安全隐患的敏感性和排查意识,使他们能够主动发现潜在的安全问题,并及时报告和整改。
同时,也能够提高从业人员对紧急情况的应对能力,遇到突发状况时能够冷静应对,妥善处理。
当前安全监管监察的难点问题与措施
当前安全监管的难点与对策当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在机构建立、人员配备、制度建设、法规健全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监管监察的广度、深度不断延伸,成绩与效益日益为社会认同。
但也存在一些制约安全监管水平和有效性的难题。
难题一、综合监管职责的内涵不清,手段不明,缺乏操作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遵守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管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91号)的规定,加强对安全生产的全面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强化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责任,是责任调整的主要内容。
但综合监管职责的具体内容,如何履行等等,仍然没有明确的界定。
安监部门实施综合监管缺乏必要的监管手段,综合监管的职责很难运作,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很难发挥应有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联合检查过于原则,机制不立,难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互相配合,实行联合检查;确需分别进行检查的,应当互通情况,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应由其他相关部门处理,应当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本条例确立了安全生产执法和监督的基本原则,联合检查。
除非特殊情况,自行组织也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合力,发挥联合查处的优势。
但是在实际执法过程中,联合检查的这一原则由于缺乏必要的牵头部门,安监部门的综合协调职责缺乏必要的手段,又与其他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同级,甚至有些安全监管部门属于垂直管理,因此联合检查很难实现。
各自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的,检查的信息共享机制也未形成,各自为战,造成执法资源的浪费,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影响事故隐患的及时整改和消除。
安全监察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安全监察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安全监察专项治理工作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
近年来,我
国在安全监察专项治理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对安全监察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以期提高安全监察专项治理工作的效果和水平。
首先,安全监察专项治理工作在各地的实施情况不尽相同。
一些地方在安全监
察专项治理工作中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不足,导致治理效果不佳。
因此,我们建议各地政府在安全监察专项治理工作中加大投入,提高治理力度,确保治理工作的全面展开。
其次,安全监察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一些盲区和薄弱环节。
一些重点领域的安
全监察工作不够到位,存在一定的漏洞,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因此,我们呼吁相关部门在安全监察专项治理工作中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提高安全监察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另外,安全监察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
一些单位和个人对安
全监察工作不够重视,存在安全意识淡漠的情况。
因此,我们建议加强对安全监察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全民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总之,安全监察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我们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措施,提高安全监察专项治理工作的效果和水平,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安全监察存在问题
安全监察存在问题
1、安全监察过程中存在执法界定不明确、责任归属不确定的问
题,例如:线路规范需要消防和安监局联合执法才能界定,压力容器需要质监局质检和安监部门日常维护等。
2、园区安监人员监察过程中,没有实际的执法权,所以部分企业
存在侥幸心理。
3、很多安全问题安监人员不能下执法文书、或者说不敢指出,例
如压力容器、升降机、行车归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安监办人员只能口头指出,并不能下达执法文书。
4、安监人员太少,安监包括网上申报、日常监察、职业病防护、
安全员培训、企业评估及标准化评级等方方面面。
5、园区安监人员专业知识不够强,很多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就算
发现,也拿不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建议:多和安监局沟通,每年进行安全培训)。
安全监察的难点与对策
安全监察的难点与对策2001年1月10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挂牌成立,标志着独立的、垂直管理的煤矿安全监察体系开始运行。
但在两年多的实践中,煤矿安全监察体制也遇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需要针对地加以研究解决,以更加有效地发挥其优势,扬长避短,促进煤矿安全状况好转。
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是从煤炭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转制改组的,在建立之初的运行中,不可避免地有一些难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难点一:法律法规滞后于体制变化。
目前,我国煤矿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中,《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及相关的行政法规均成文于新体制形成之前,其执法主体发生变化是国务院决定的,没有从法律上予以确认。
同时,这些法律法规之间也有着这样那样的矛盾,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使人们无所适从。
难点二:队伍的执法素质与肩负责任不适应。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肩负的行政执法任务,是通过各级煤矿安全监察员组成的队伍来完成的。
按照国务院的批复,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由煤炭管理局改组,办事处设在各重点矿区。
因此,这支队伍的多数人员来自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
他们对企业管理、行业管理与技术管理比较熟悉,但对执法却缺乏经验;比较精通煤矿安全技术,但法律素质却相对欠缺。
难点三:专业监察职权的行使受制因素多。
除了法律法规滞后、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欠缺外,监察职权的行使还受地理因素、地方保护主义和人情因素的影响。
实行垂直管理、分级监察的管理体制,在我国煤矿安全监察史上是第一次。
新体制的运行,遇到一些难点是正常的。
只要我们正视困难,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提高,就能维护新体制的科学运行。
第一,加强煤矿安全监察法制建设,完善法律法规。
国家局已经颁发了煤矿安全监察员管理、安全监察行政处罚、监察程序、监察档案等多项部门规章。
但这些规章有的属于安监机构内部规章,有的涉及监察执法,其约束力非常有限。
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察法制建设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二,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高素质煤矿安全监察队伍。
安全监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安全监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改革开放以来,尤其近年来注册安全工程师各项政策的力度加强,安全生产越来越受到普遍的高度重视,加上我国颁布的各方面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例如:《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标准化》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日趋完善,在一定程度上有力的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但近期来一些行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却频繁发生,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严重损失,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局面未从根本上得以扭转。
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在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重经济利益轻安全措施的投入。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追求效益最大化成为企业的主要经营目标,加之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并存,企业自我约束力、管理水平参差不齐。
部分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减少安全投入,当安全生产与效益发生矛盾时,往往更关注效益。
安全措施投入不到位,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不断发生,给人民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带来了严重危害。
二是安全管理工作重形式轻实干。
我们常常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挂在嘴边,但只是口头上说得多,细致工作做得少;布置工作多,检查落实少;表面文章多,真抓实干少。
表面看来每个企业都制定了完善的安全措施,但落实到位的没有几项,大部分措施都成了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挂在嘴上的摆设,成了应付上级领导检查的工具,没有真正得到落实。
三是重处罚轻教育。
片面强调物质利益和经济制裁。
有些单位甚至以罚代教,以罚代管,图简单省事,不善于解决深层次的思想问题,不能紧紧把握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思想动向。
即使抓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也只是照本宣科,讲大而空的道理,没有从与职工息息相关的事入手,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不能使从思想上提高认识,起不到教育的目的。
要解决以上问题,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中防患以未然的目的,必须从以下几方面下功夫。
一、充分发挥国家安全生产监部门监督、检查的重要作用,建立稳定的专业队伍和规范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2024年安全监察主管自查自纠问题总结及整改措施
考核结果应用:作为员 工晋升、调薪、奖惩等 的依据
考核反馈:及时向员工 反馈考核结果,并提供 改进建议和培训机会
定期考核与评价
考核周期: 每季度进行
一次考核
考核内容:包 括工作业绩、 工作态度、团 队合作等方面
评价标准:根 据考核结果进 行评分,分为 优秀、良好、 合格、不合格
四个等级
反馈与改进: 根据考核结果, 对存在的问题 进行反馈,并 提出改进措施
实施整改:按照整改措施进行整改,确 保整改效果
持续改进:根据评估结果,持续改进安 全监察工作,提高工作质量
明确责任分工
确定各部门负责人,明确职责范 围
建立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畅通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时间 节点和任务分配
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整改措施 的实施效果
落实整改措施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 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建立应急预案:制定应对各种安 全风险的预案,确保应急处置能 力
加强监察执行力度
制定明确的 监察目标和
计划
加强监察人 员的培训和
考核
建立有效的 监察机制和
流程
加强与相关 部门的沟通
和协作
定期对监察 结果进行总
结和反馈
加强教育
制定培训计划:根据 员工岗位需求,制定
针对性的培训计划
培训方式:采用线上线 下相结合的方式,提高
培训效果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法 规、操作规程、应急处
理等方面
考核机制:建立培训 考核机制,确保员工 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优化应急预案
完善应急预案内容,确 保覆盖各种可能的安全
风险
安全监督员工作中常见问题及其解决方法
安全监督员工作中常见问题及其解决方法2023年,随着科技的发展,各行各业的安全监督员工作越来越关键。
然而,这项工作中还是存在一些常见问题。
本文将探讨这些问题以及解决方法。
问题1:高层建筑火灾防范不足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高层建筑崛起。
然而,这些建筑带来的火灾风险也在不断升高,这对安全监督员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解决方法:安全监督员应该对高层建筑的火灾防范工作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并提出改进建议。
同时,也应加强对建筑物水源控制室、通风设备、消防通道、消防疏散楼梯等关键部位的监督。
问题2:道路交通事故率居高不下
道路交通事故是当前社会面临的一大难题。
许多因素都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例如超速驾驶、酒驾、疲劳驾驶等。
解决方法:安全监督员应该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对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处罚。
另外,也应该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引导大家做好交通安全工作。
问题3:环保执法不到位
环保事业已经成为重中之重的问题。
然而,环保执法中仍然存在着很多难题。
总的来说,环保执法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法律制度不完善、执法标准不统一、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等方面。
解决方法:环保安全监督员应该在执行任务时,以规范化、专业化的理念来开展工作;深入建立环保执法机构,实现区域或者行业之
内的执法共享;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应该非常重视,打造出一支专业化、素质高的环保执法队伍。
总的来说,安全监督员的工作目标是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尽管存在着一些问题,但是通过不断完善和调整,相信这些问题都能够逐步得到解决。
煤矿安全监察中存在问题的探讨
煤矿安全监察中存在问题的探讨煤矿安全监察机制建立3年多了,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特别是办事处这级充分履行职责,切实深入到矿区千米井下进行监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全国煤矿安全状况明显好转,为煤矿安全生产做出了应做的贡献,但我在安全监察过程中发现我们的工作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影响着安全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1 安全认识上存在的问题很多人认为国有煤矿的安全状况比乡镇煤矿好,很多统计数据从表面上的确如此,其实乡镇煤矿从2000年暴风骤雨般的对乡镇煤矿整治后,乡镇煤矿的安全状况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在整治之前,乡镇煤矿的安全事故的确是让人触目惊心,而在2002年底后,乡镇煤矿的安全状况大大好转。
但是乡镇煤矿状况不好的影响一直在人们的思想中根深蒂固。
殊不知这里存在一个如何比较的问题,目前,乡镇煤矿的总量仍然比国有煤矿多得多,如果按事故起数在国有煤矿和乡镇煤矿之间来比较,的确乡镇煤矿要多一些,如2002年宜春办事处辖区内乡镇煤矿发生19起伤亡事故,国有煤矿16起。
如果按事故数占煤矿中的比例来比较,乡镇煤矿有288个,约是6.5%;而国有煤矿28个,约是57%。
从这方面来比较事故机率国有煤矿比乡镇煤矿高。
2002年辖区内死亡人数63人,其中乡镇煤矿38人,国有煤矿25人,乡镇煤矿的总量是国有煤矿的10倍多,而死亡人数只相差13人,约1.5倍。
重大事故乡镇煤矿1起,死亡16人,国有煤矿3起,死亡11人。
从这些数字可以说明,国有煤矿的安全形势与乡镇煤矿相比,是不容乐观的。
笔者在煤矿安全监察中发现,国有煤矿和乡镇煤矿均存在安全投入不足,安全设施、装备老化,安全责任制不健全,安全管理混乱,煤矿安全培训不到位的现象。
就是技术力量上国有煤矿稍微好一点。
因此,我们在安全认识上不能产生偏颇,对国有煤矿放松“警惕”的思想,会导致监察工作产生盲目乐观的思想倾向。
2 认为国有煤矿的安全培训搞得比较好职工的素质比乡镇煤矿高国有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一直是机构比较健全、有一定师资、有一定的场所,开展培训也较正常,在大家眼中似乎是培训工作搞了这么多,人员也参加了培训,或多或少总学习到了不少安全和法律知识吧,其实不然,效果却是很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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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近年来注册安全工程师各项政策的力度加强,安全生产越来越受到普遍的高度重视,加上我国颁布的各方面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例如:《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标准化》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日趋完善,在一定程度上有力的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但近期来一些行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却频繁发生,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严重损失,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局面未从根本上得以扭转。
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在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重经济利益轻安全措施的投入。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追求效益最大化成为企业的主要经营目标,加之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并存,企业自我约束力、管理水平参差不齐。
部分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减少安全投入,当安全生产与效益发生矛盾时,往往更关注效益。
安全措施投入不到位,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不断发生,给人民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带来了严重危害。
二是安全管理工作重形式轻实干。
我们常常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挂在嘴边,但只是口头上说得多,细致工作做得少;布置工作多,检查落实少;表面文章多,真抓实干少。
表面看来每个企业都制定了完善的安全措施,但落实到位的没有几项,大部分措施都成了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挂在嘴上的摆设,成了应付上级领导检查的工具,没有真正得到落实。
三是重处罚轻教育。
片面强调物质利益和经济制裁。
有些单位甚至以罚代教,以罚代管,图简单省事,不善于解决深层次的思想问题,不能紧紧把握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思想动向。
即使抓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也只是照本宣科,讲大而空的道理,没有从与职工息息相关的事入手,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不能使从思想上提高认识,起不到教育的目的。
要解决以上问题,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中“防患以未然”的目的,必须从以下几方面下功夫。
一、充分发挥国家安全生产监部门监督、检查的重要作用,建立稳定的专业队伍和规范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是监督的主要对象,检查的重点应放在企业是否很好地执行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投入是否到位,企业的安全设施配置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上。
这种检查要经常性的开展,通过检查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而不是等到发生了事故才去进行安全生产的专项检查。
二、注重实干,力戒形式主义。
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的体制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还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不定时对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还可以将检查结果和考评、晋级等挂钩,从而促使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一个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能否作好,关键在领导,只有领导重视了,充分认识到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才能在工作中有针对性的采取一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举措,才能真正将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注重教育,严禁以罚代教。
职工违章违纪或发生事故,不能只用简单的行政处罚和经济制裁,还必须把握其思想根缘,有针对性地消除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思想倾向。
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
综合运用行政、经济、组织等手段,做到教育本人、警示众人。
注重动态,力防就事论事,强化动态管理,随时掌握现场动态变化情况,以便及时发现和纠正各个作业环节上的偏差,切实消除隐患,及时解决问题。
安全生产工作,任重而道远。
这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办好的事。
我们要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
此外,我们还要积极探索安全管理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真抓实干,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