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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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述职制度(六篇)

人大代表述职制度(六篇)

人大代表述职制度为了让人大代表更好地联系选民,接受选民监督,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的使命感、责任感,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代表述职制度。

第一条各镇(办)人大主席团(联络处)、市直各代表团要制定代表述职工作方案,按照岗位和区域分布,经代表小组推荐,确定述职代表,其他代表在代表任期内分期分批完成述职工作,接受选民监督。

第二条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应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代表本人思想上对代表工作的认识和重视情况;2、代表出席市人代会会议情况,包括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审议表决各项决定,依法选举国家机关组成人员等;3、代表参加人代会闭会期间活动情况,包括参加市镇人大组织的视察、检查、评议、座谈活动等;4、代表为选民办实事,推动和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的情况;5、代表走访选民,联系群众,向有关部门反映选民的意见和要求的情况;6、履行代表职责的体会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今后履行代表职责的打算等。

第三条参加述职的代表,应根据述职的内容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述职报告。

第四条合理确定选民代表,选民代表应该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有使命感和责任心,能够站在公正的立场,从大局着眼,敢于说实话,还能够正确表达自己和所代表的选民意见,对评议的人大代表应该履行哪些职责以及人大代表实际所做的代表工作都比较熟悉。

第五条可按下列程序适时召开述职会议:1、各镇(办)人大主席团(联络处)、市直各代表团负责人主持代表述职会议;2、代表在会上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3、选民代表发言,代表可回答选民的提问;4、推选计票和监票选民代表;5、选民代表对述职代表进行无记名测评;6、统计测评情况,并当场公布结果;7、述职代表作表态发言。

第六条收集整理选民对代表及“一府两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向代表反馈选民意见和建议以及测评情况。

第七条述职的代表根据选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

人大代表履职制度

人大代表履职制度

人大代表履职制度
为了进一步明确代表职责,便于代表更好地履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学习。

代表要努力学习宪法、法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本级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特别要提高履行代表职务的能力。

二、守法自律。

代表要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执行国家的政策、本级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三、出席会议,提出议案、建议。

代表要积极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参与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依法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等。

四、开展视察活动。

(一)代表开展视察活动是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妨碍代表依法行使职权。

(二)代表视察的形式主要有:
(1)代表小组视察。

由代表小组按照全年活动计划,组织本小组代表就地就近视察。

(2)专题视察。

由市人大常委会或镇人大主席团提出。

人大代表6+1制度1职责

人大代表6+1制度1职责

人大代表6+1制度1职责人大主席团成员走访联系代表制度(人大代表履职活动中心用)一、主席团成员每人联系代表5—8人,与代表交心谈心,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全年不少于2次。

二、召开主席团会议时,邀请部分代表列席会议,认真听取他们对有关议题的意见。

三、安排组织好闭会期间代表的活动,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联系选民等活动,并加强服务与协调。

四、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时交付有关单位研究办理,并督促其落实各项措施,逐件答复代表。

五、联系的单位和代表要主动向联系人反映情况,提出意见,联系人应及时向被联系单位和代表回答情况,征求意见。

人大代表信访接待制度一、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要以“人大代表之家”为平台,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切实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呼声,认真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二、确定每月28日为代表小组接待选民日,由本代表小组代表轮流接待,并在每月接待前5天,分别在各选区公布代表接待日时间、地点和接待代表。

三、代表在接待来访时应认真听取和记录来访人的陈述,并做好必要的宣传、解释工作。

四、代表要及时将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方式提交乡镇人大办公室,由乡镇人大依法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五、乡镇人大办公室对代表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情况实施督查,及时整理建议和反馈情况,如实答复来信来访人,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着落。

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一、每位代表每年向选民述职一次,回答选民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开展情况的询问,自觉接受选民的监督。

二、乡镇人大负责制定代表向选民述职方案,组织推选选民代表和召开代表述职会议。

三、代表述职的主要内容:1、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情况。

2、列席各种会议、参加人大及常委会组织的学习、培训、视察、调研等活动,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及其他各项活动情况。

3、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和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人大及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情况。

4、走访选民,联系群众,向人代会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

人大工作制度版面

人大工作制度版面

人大工作制度版面一、人大工作概述人大工作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其核心任务是保证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人大工作制度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保障。

二、人大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1. 人大会议制度人大会议是人大工作的核心,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会议主要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等,审查和批准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等。

2. 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应当密切联系选民,听取和反映选民的意见和要求,向选民报告履行代表职务的情况,在群众中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3. 人大代表活动制度人大代表应积极参加人大主席团组织的各项代表活动,充分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

活动内容包括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政府工作进行视察等。

4. 人大工作监督制度人大工作监督是保证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重要手段。

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进行监督,通过听取工作报告、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议案等方式,对国家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

5. 人大工作考核制度人大工作考核是衡量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重要标准。

人大代表每年应向选区选民汇报履行代表职责、开展工作的情况,自觉接受选民的评议和监督。

三、加强人大工作制度建设的意义1. 加强人大工作制度建设,有利于保证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2. 加强人大工作制度建设,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国家管理水平。

3. 加强人大工作制度建设,有利于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充分体现人民意志。

4. 加强人大工作制度建设,有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

四、加强人大工作制度建设的措施1. 完善人大工作制度体系,确保各项制度科学合理、严密有效。

2. 加强人大代表队伍建设,提高人大代表的素质和能力。

代表工作制度创新

代表工作制度创新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各项工作制度进行创新已成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

代表工作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关乎国家的民主法治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

本文从代表工作制度的内涵、创新的意义、面临的挑战以及创新路径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我国代表工作制度的创新提供借鉴。

一、代表工作制度的内涵代表工作制度是指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组织,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中,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维护国家利益、保障人民权益的制度。

我国的代表工作制度主要是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它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二、代表工作制度创新的意义1. 推动民主法治建设。

代表工作制度的创新有利于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加强人民对国家权力的监督,促进民主法治建设。

2. 提高国家治理能力。

代表工作制度的创新有助于提高人大代表的素质和能力,使其更好地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

3.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代表工作制度的创新有利于更好地反映人民意愿,推动国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4. 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

代表工作制度的创新有助于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建设,保障人民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

三、代表工作制度面临的挑战1. 人大代表的选举质量和代表性问题。

当前,人大代表的选举还存在一定程度的代表性不足、选举质量不高等问题,影响了代表工作制度的实效。

2. 人大代表的素质和能力问题。

部分人大代表缺乏必要的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难以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3. 代表工作制度与现实需求的矛盾。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对代表工作制度的需求越来越高,但现有的代表工作制度在某些方面还不能完全满足现实需求。

4. 代表工作制度的运行机制不完善。

目前,代表工作制度的运行机制还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如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质量不高,代表工作的监督机制不健全等。

法院联络人大代表工作制度

法院联络人大代表工作制度

法院联络人大代表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法院与人大代表之间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提高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法院联络人大代表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公开、联系、服务的原则,确保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人大代表在法院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第三条各级法院应当设立联络人大代表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联络人大代表的工作。

第四条法院联络人大代表工作主要包括:报告工作、接受监督、提供服务、处理代表议案和建议、组织代表视察和调研等活动。

二、报告工作第五条法院应当定期向人大代表报告法院工作情况,包括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改革等方面的情况。

第六条法院报告工作应当突出重点,针对人大代表关注的问题和社会热点问题进行详细报告。

第七条法院报告工作应当采取书面和口头相结合的方式,书面报告应当送到人大代表手中,口头报告应当在人民代表大会上作。

三、接受监督第八条人大代表有权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法院应当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

第九条法院应当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意见,并向人大代表反馈办理情况。

第十条法院应当定期向人大代表通报重大案件审理情况,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

四、提供服务第十一条法院应当为人大代表提供必要的司法服务,包括提供法律咨询、协助调查、参加旁听审理等。

第十二条法院应当为人大代表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包括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安排参观考察等。

五、处理代表议案和建议第十三条法院收到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后,应当及时登记,并由院长或者指定的专人负责办理。

第十四条法院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应当认真研究,提出办理意见,并及时向人大代表反馈办理结果。

第十五条法院应当将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情况定期向人大报告。

六、组织代表视察和调研第十六条法院应当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进行视察,了解法院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健全完善人大工作制度

健全完善人大工作制度

健全完善人大工作制度
健全完善人大工作制度是指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以确保人大工作的有效性、透明度和民主性。

下面是一些可能的措施和方向:
1. 提高人大代表的质量和水平。

加强人大代表的选拔、评价与监督机制,确保代表的公正、正直、能力和知识水平。

2. 充分发挥人大的立法职能。

建立健全人大的法律制定、修改和废止程序,保证立法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

3. 加强人大的监督职能。

完善人大对政府、法院以及其他行政机构和人民团体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的力度和效果。

4. 加强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

建立健全人大代表与选民的沟通机制,充分听取选民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代表人民利益。

5. 加强人大的公开与透明。

建立健全人大信息公开制度,提供充分的信息和数据,让公众了解人大工作的全过程。

6. 加强人大代表的培训和学习。

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机会,帮助代表了解国家大政方针和民生问题,提高代表的工作能力。

7. 完善人大的会议管理和工作流程。

优化人大会议的组织和管理,提高会议的效率和议事质量,确保人大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之,健全完善人大工作制度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改革和调整,以实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化和进步。

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

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

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
随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健全。

一方面,我们需要加强人大组织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选举、审议决定、监督问责等机制,提高人大工作效率和质量。

另一方面,还需加强人大工作制度建设,规范议事程序、加强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人大法定职责等方面,推动人大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

具体而言,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
一、加强人大代表选举工作。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民意,确保选举公平公正,选出优秀的人大代表。

二、健全人大代表履职制度。

通过完善议事规则、议案审查制度等,确保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人民利益发声、维护人民权益。

三、加强人大监督问责工作。

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政府、企事业单位等进行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实行严格问责。

四、加强人大工作制度建设。

规范人大工作程序,完善人大议事管理等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五、提高人大工作专业化水平。

加强人大代表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推动人大工作更加专业化。

总之,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是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建设、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举措。

我们要继续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创新和发展。

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制度

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制度

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制度
一、代表联络站是为本地区选举或在本地区选举或在本地区工作和生活的各级人大代表开展活动服务。

二、组织人大代表集中进选区联系选民,通过面谈、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听取选民反映意见和要求,每年不少于2次。

三、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按规定参加联络室的接访活动。

四、根据相关职能部门的回复,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接待选民的人大代表,由人大代表按选民答复。

五、联系代表开展视察、调查和联系选民等多种形式的活动,监督和协助政府推行各项工作。

六、定期召开代表座谈会,接访、走访、约访代表,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代表与选民座谈会,征求和反映代表、选民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七、组织人大代表认真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等,通过各种方式做好代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八、。

修改人大工作制度

修改人大工作制度

标题:完善人大工作制度,提升治理效能一、引言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民主法治建设日益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面对新时代的新要求,现行的人大工作制度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不足,需要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

本文从实际出发,针对人大工作制度的现状,提出一些建议和思考,以期为我国人大工作制度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参考。

二、人大工作制度存在的问题1. 人大代表的代表性不足。

目前,人大代表的产生方式主要是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导致人大代表的代表性不足,难以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需求。

2. 人大监督力度不够。

虽然我国宪法规定人大具有监督权,但在实际操作中,人大的监督力度往往受到诸多因素的限制,导致监督效果不尽如人意。

3. 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有待提高。

部分人大代表由于缺乏必要的培训和专业知识,导致在人大会议中的履职能力不足,难以充分发挥作用。

4. 人大工作透明度有待提高。

目前,虽然我国的人大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公开和透明度,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三、修改人大工作制度的建议1. 改进人大代表产生方式。

为了提高人大代表的代表性,可以考虑采取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式,增加基层人大代表的比例,使人大代表更好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志和需求。

2. 加强人大监督力度。

一方面,要完善人大监督制度,明确监督职责和范围,使人大的监督工作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要增强人大监督的实际效果,通过加强与政府、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性。

3. 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

加大对人大代表的培训力度,提高人大代表的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使其在人大会议中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4. 提高人大工作透明度。

进一步加大人大工作的公开和透明度,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和参与人大工作,提高人大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四、结语修改人大工作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充分考虑我国的国情和实际,循序渐进,不断完善。

人大代表八项制度,一职责

人大代表八项制度,一职责

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一、代表小组年初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对全年的代表小组活动进行安排。

每年的代表小组活动不少于6次。

二、代表小组活动的主要内容为:学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上级人大决议、决定,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视察、调研;开展联系和接待选民活动,听取选民意见;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交流代表活动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建议。

三、代表小组活动由小组召集人组织。

联络员要在开展活动的前3天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本组全体代表。

每位代表要准时参加活动,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的,应当向小组召集人请假。

四、代表小组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时,代表可以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五、每次代表小组的活动情况,应向县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报告。

代表学习制度一、学习的主要内容:宪法和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代表的民主权利和应尽义务;与代表工作有关的专业知识等。

二、学习的主要形式:集中学习讨论,专题讲座,交流学习体会,个人自学等。

集中学习每年不少于2次。

三、根据代表小组开展的视察、调研,以及参加的执法检查等活动内容,组织代表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四、学习活动由代表小组召集人(人大代表之家召集人)主持;每次活动要安排人员做好记录。

五、代表要按时参加学习,认真做好笔记;要联系自己的履职实际积极思考、参与讨论;要注意抽出时间安排好自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代表视察制度一、代表小组每年组织代表视察不少于2次;也可根据上级人大安排和工作需要适当增加视察次数。

视察前由联络员事先通知视察单位及视察的主要内容,使其做好汇报准备。

二、视察时必须持代表证或视察证,以便开展工作。

三、除集体视察外,每位代表还应在本辖区内开展个人视察活动,要求每年不少于1次。

四、视察中代表不直接处理问题。

代表之家工作制度内容

代表之家工作制度内容

代表之家工作制度内容如下:一、总则1. 为确保人大代表之家(以下简称“代表之家”)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代表之家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权、联系选民、服务群众的重要场所,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

3. 代表之家工作应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体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

二、组织机构1. 代表之家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委员若干名,由人大代表选举产生。

2. 代表之家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3. 代表之家的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工作所需。

三、工作职责1. 代表之家的主要职责是:(1)组织代表学习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提高代表素质和能力。

(2)开展代表活动,促进代表密切联系选民,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汇聚民智。

(3)组织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法律法规等事项进行审议、调研、视察,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4)协助政府推动工作,解决选民反映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5)组织代表参加选举、罢免、述职、评议等活动。

(6)及时向人大报告代表之家工作。

2. 代表之家的主任、副主任、委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组织、协调、指导代表之家工作。

(2)召集和主持代表之家会议。

(3)督促代表之家工作的落实。

(4)处理代表之家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工作制度1. 代表之家实行定期会议制度,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2. 代表之家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参加方能召开。

会议决定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 代表之家会议议题由主任或者副主任提出,经征求委员意见后确定。

会议议题应当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紧密结合代表工作。

4. 代表之家应当建立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代表应当定期走访选民,了解选民需求,反映选民意愿,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加强代表联系工作制度

加强代表联系工作制度

加强代表联系工作制度是提高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保障。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联系工作制度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重要途径。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进程的推进,代表联系工作制度也在不断得到加强和完善。

本文从代表联系工作制度的重要性、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加强代表联系工作制度的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代表联系工作制度的重要性代表联系工作制度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基础和保障。

只有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了解人民群众的诉求和需求,才能更好地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履行好人民代表的职责。

代表联系工作制度是提高人大代表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重要途径。

通过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了解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为人大代表提出高质量的提案和建议提供有力保障。

代表联系工作制度是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手段。

人大代表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代表,代表联系工作制度是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途径,有助于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民主性和法治性。

二、代表联系工作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近年来,代表联系工作制度在各级人大中得到了广泛开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越来越多的代表重视联系群众,深入基层,了解民情,反映民意,积极履行职责。

但同时,代表联系工作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代表联系形式较为单一。

目前,代表联系群众的主要形式有走访、座谈会、电话、信函等,但较为单一,难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代表和群众之间的联系。

代表联系频率不够均衡。

部分代表在选举期间联系群众较为频繁,选举结束后联系较少;有的代表在工作繁忙或者特殊情况下,联系群众的时间和频率不够。

代表联系内容不够深入。

部分代表在联系群众时,只是了解一些表面情况,难以深入了解群众内心的需求和诉求,导致代表提案和建议的质量受到影响。

代表联系制度不够完善。

目前,代表联系工作制度在立法、监督、激励等方面还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加强代表联系工作制度的措施丰富代表联系形式。

除了现有的走访、座谈会、电话、信函等联系形式外,还可以利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建立代表与群众之间的常态化联系,方便代表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

人大代表述职制度范本(4篇)

人大代表述职制度范本(4篇)

人大代表述职制度范本为促进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进一步增强代表的责任意识,提高代表履职的自觉性,更好地处理好代表职务与本职工作的联系,认真履行好代表职责,不辜负人民的重托,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代表参加人民代表大会和闭会期间各项活动必须记录考勤。

二、人代会期间,代表因事或生病不能到会,必须书面向代表团团长请假,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三、代表在闭会期间,应当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的学习、培训、会议及履行职务的其他各项活动,如确因工作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活动的,因向活动组织者或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请假。

四、市人大各工作委员会于每年底前将各位代表的考勤记录交给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

五、代表履行职务的考勤记入本人的履职档案,作为评选优秀人大代表的重要依据。

督办工作制度为进一步促进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常委会《宣城市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暂行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范围(一)市人民代表大会期间经大会主席团决定作为议案处理的。

(二)市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和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决定作为建议处理的。

(三)市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的经市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工委交办的书面建议。

二、办理职责(一)市政府负责办理人大议案。

(二)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

(三)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办理工作的领导责任,其他相关人员承担工作责任。

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办理工作。

三、办理程序及要求(一)交办。

建议由市政府交办,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承办。

人大工作要点

人大工作要点

人大工作要点人大工作要点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已成为我国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全国最高权力机关,人大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也十分重要。

下面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人大工作的要点。

一、坚持人大代表制人大代表制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为基础的政治制度和民主制度的代表。

坚持人大代表制是确保我国政治稳定的关键因素,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要前提。

因此,在人大的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人大代表制,既要注重选举,又要注重代表履职,让代表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代表制。

二、完善人大工作制度完善人大工作制度是保证其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

人大必须建立和完善与时俱进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包括人大常委会工作制度、人大代表履职制度、人大执法监督制度和人大预算监督制度。

这些制度和机制应该体现人大的权力和责任,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督效果,为国家政治和经济的发展提供保障。

三、坚持人大监督制度人大监督制度是对政府和社会的最高监督机制。

人大要坚持常态化监督,即要在立法、决策、执行等阶段进行监督,防止政府和各个部门滥用职权和违纪违法。

同时,还要加强对政府工作的评估和审查,严肃对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和惩罚。

四、加强人大宣传人大宣传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加强对人大工作的宣传,为公众提供更多的政策信息和民主知识,让群众更加了解人大工作,提高他们的政治参与意识和民主素质。

同时,还要加强对代表履职的宣传,让代表真正成为人民的代言人和服务对象。

五、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

人大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行使职权,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工作不受任何干扰。

在执法监督方面,人大要积极发挥作用,完善法律法规,严肃问责执法部门和人员,维护社会治安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总之,人大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工作对于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人大工作制度范本

人大工作制度范本

人大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人大)工作,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

第三条人大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办事,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第二章人大代表第四条人大代表由选民选举产生,代表选民的利益和意志,行使国家权力。

第五条人大代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四)有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好,办事公道,廉洁奉公;(五)有履行职务的能力和条件。

第六条人大代表的主要职责:(一)参加人大会议,审议和表决法律、决议、决定;(二)提出议案、建议和意见;(三)参加代表小组活动,联系选民,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四)参加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的调查、检查、视察等活动;(五)依法履行其他职责。

第七条人大代表应当密切联系选民,定期向选民报告工作,接受选民监督。

第三章人大会议第八条人大会议分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九条人大会议的主要任务:(一)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预算报告、审计报告等;(二)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调整方案等;(三)选举和决定任命国家政权机关组成人员;(四)决定重大国家事项;(五)其他应当由人大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第十条人大会议应当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进行讨论,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问题。

第四章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条人大常委会是人大的常设机关,依法行使人大职权。

第十二条人大常委会的主要职责:(一)召集和主持人大会议;(二)贯彻执行人大会议的决定;(三)监督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会议决议的实施;(四)决定重大行政、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五)依法行使其他国家权力;(六)其他应当由人大常委会决定的事项。

人大代表各项制度

人大代表各项制度

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一、代表在每次人代会和代表小组活动前,应当积极主动地深入选区,围绕人代会的议程和代表小组活动的内容,以及群众关心的问题,听取选民的意见和建议。

二、代表应当在广泛联系选民的基础上,同 5-10 名选民(或者户)保持经常的联系,听取他们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并做好记录。

三、代表要认真受理和接待选民的来信来访,对于选民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向代表小组长或镇人大主席团反映,努力为群众多办实事。

四、代表应当积极向选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根据要求认真传达上级人代会和人大主席团会议的精神。

五、代表在任期内应当向选民汇报履行职务情况,虚心接受选民的监督。

六、代表小组长应当经常了解代表联系选民的情况,代表也应当主动向人大主席团或者代表小组长汇报这方面的情况。

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一、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建立代表小组,每个代表小组推选出代表小组组长。

二、代表小组在人大主席团的具体组织下开展活动,主要内容是:学习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检查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开展扶贫帮困、联系选民等活动。

三、代表小组活动的形式应当因地制宜,讲究实效。

可以采用学习、座谈会、走访选民、调查视察等形式开展小组活动。

四、代表小组活动一般每年安排 4 次。

具体的活动时间,由各小组根据年度小组活动计划和实际情况安排。

五、每次代表小组活动前,代表小组长应当将小组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等通知本组全体代表,以便代表安排好本职工作,做好有关准备,准时参加活动。

如果代表因故不能参加活动的,应当向小组长请假。

六、代表小组活动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邀请部分上级人大代表和有关方面的负责人一起参加。

七、代表小组在活动中可以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由镇人大主席团交政府和有关组织研究处理,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八、代表小组活动结束后,应当将活动情况及时向人大主席团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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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工作制度
1、学习宣传宪法、法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2、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正确执行国家的政策,带头执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3、依法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质询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

4、参加主席团和代表小组组织的学习、视察、专题调查研究、评议政府工作等各项活动。

5、通过走访、座谈、接待等多种形式,密切同选民的联系,听取和反映群众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积极为民代言,努力为人民服务。

6、向选民报告履行代表职责的情况。

7、人大代表在代表活动室接待选民和群众时,及时进行工作登记和督办。

人大代表接待选民和群众制度
1、每月(除节假日)10日、26日为代表接待日,由1-2位人大代表在工作室接待选民和群众,听取意见和建议。

2、对选民和群众反映的情况,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代表可依据自己了解的情况进行宣传、解释,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3、加强督查落实工作,及时向反映情况的选民或群众反馈相关部门处理结果。

4、填写《代表接待选民和群众情况登记表》,详细记录选民和群众反映的主要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5、对于接访的问题,采取代表议案、建议或代表专用信封等方式递交给有关责任部门进行处理。

6、人大代表接待日,须由代表本人签到,因故请假的应提前说明事由。

人大代表述职制度
1、人大代表每届任期内至少向本选区选民代表述职两至三次。

2、代表述职的内容为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主要是:任期内的履职情况;参加人代会和人大代表之家活动的情况;联系选民情况;发挥作用及其他情况。

3、人大代表向所在选区选民述职时,人大工委组织选民代表对代表述职情况进行面对面评议和民主测评。

选民对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由人大工委、代表小组负责跟踪监督,促其改正。

4、人大代表述职工作在人大工委指导下进行,由各选区具体组织实施,述职报告和测评结果报街道人大工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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