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项目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项目本文将介绍常用建筑材料的见证取样检测项目,以确保建筑质量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在建筑行业中,建筑材料的选择和使用对于整个建筑的质量和安全性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和性能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见证取样检测是一种在施工现场对建筑材料进行随机抽样检测的方法,该方法可以确保所使用的建筑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并且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问题。
下面我们将介绍常用建筑材料的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包括:1、水泥水泥是建筑行业中最常用的材料之一,它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包括安定性、强度、比表面积、密度、凝结时间等。
2、钢筋钢筋是建筑结构中的重要材料,它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承载能力和结构安全。
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包括抗拉强度、屈服强度、伸长率、弯曲性能等。
3、玻璃玻璃是建筑行业中广泛使用的材料之一,它的质量和性能对于建筑物的安全性和美观性都有重要影响。
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包括厚度、硬度、透光度、耐候性、防火性能等。
4、陶瓷陶瓷是一种高硬度和高耐磨性的材料,常用于建筑卫生设施和装饰工程。
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包括吸水率、抗冲击性、耐酸碱性能、放射性等。
5、防水材料防水材料是建筑行业中重要的功能性材料,它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和居住环境。
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包括拉伸强度、撕裂强度、低温弯折性、不透水性等。
以上是常用建筑材料的见证取样检测项目,这些检测项目可以全面评估建筑材料的质量和性能,从而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在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时,需要遵循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还需要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问题,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建筑工程见证取样
建筑工程见证取样建筑工程中,见证取样是一个关键的环节,它保证了建筑材料的质量和工程项目的可靠性。
本文将深入探讨建筑工程见证取样的意义、方法以及实施过程。
一、意义建筑材料的质量对工程的稳定性和耐久性有着重要影响。
通过见证取样,可以确保选用的建筑材料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提高工程质量,减少质量问题的发生。
其次,见证取样还可以防止不合格材料的使用。
有时候,为了降低成本,一些不符合标准的材料可能会被用于工程中,这在长期来看会增加安全隐患和经济风险。
通过见证取样,可以尽早发现并避免使用这些不合格材料,保障施工的安全可靠。
二、方法见证取样是通过诸如取样分析、试验检测等手段来验证建筑材料的质量。
下面列举几种常见的见证取样方法:1. 取样分析:根据现场要求,从工程材料中取出样品,并送至实验室进行化学、物理等方面的分析,以检测其成分和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2. 试验检测:通过对建筑材料进行各种物理试验、强度试验、耐久性试验等,来评估其质量和可靠性。
3. 现场观察:在施工现场进行实时观察,记录建筑材料在施工过程中的表现和特点,以确定其符合要求。
三、实施过程见证取样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步骤,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下面是一般的实施过程:1. 制定见证取样计划: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制定见证取样的计划和方案,包括取样位置、频次、数量等。
2. 选用见证机构:根据相关的法规和标准,选择有资质和信誉良好的见证机构进行见证取样。
3. 取样操作:按照取样计划,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取样操作。
确保取样过程中的卫生与安全,并保证取样的准确性和代表性。
4. 样品送检与分析:将取得的样品送至指定的实验室进行分析和检测。
对样品的标识、保存和运输也要符合相应的规范和要求。
5. 结果评价与记录:实验室对样品进行分析后,会生成相应的测试报告。
根据报告结果,对建筑材料的质量进行评价和判定,并将结果记录备案。
四、总结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是确保建筑材料质量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最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最新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
最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最新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篇一: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1. 概述建筑行业是一个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而合格的建筑材料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基础。
为了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可靠,建筑行业制定了一系列的见证取样规定,以确保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本文将介绍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的细化内容。
2. 水泥类材料见证取样规定2.1 混凝土见证取样规定2.1.1 取样方法:根据工地实际情况,采用现场取样或从搅拌车提取样品。
2.1.2 取样点位:应在搅拌车排料口或混凝土泵的接口处设置取样点。
2.1.3 取样数量:根据工程用量和施工进度,每批次取样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2 砂浆见证取样规定2.2.1 取样方法:从砂浆搅拌机的出料口或现场手工调和的砂浆取样。
2.2.2 取样点位:取样点位应位于砂浆搅拌机的出料口。
2.2.3 取样数量:根据工程用量和施工进度,每批次取样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 钢筋类材料见证取样规定3.1 钢筋见证取样规定3.1.1 取样方法:从运输车辆中取样,保证取样的代表性。
3.1.2 取样点位:取样点位应位于运输车辆的出料口或卸料区域。
3.1.3 取样数量:根据每车运输量和工程需要,合理确定每车取样量。
3.2 预应力钢筋见证取样规定3.2.1 取样方法:从预应力钢筋的运输车辆中取样,保证取样的代表性。
3.2.2 取样点位:取样点位应位于运输车辆的出料口或卸料区域。
3.2.3 取样数量:根据每车运输量和工程需要,合理确定每车取样量。
4. 高分子材料见证取样规定4.1 弹性体见证取样规定4.1.1 取样方法:从弹性体制备设备的出料口或现场手工调和的材料取样。
4.1.2 取样点位:取样点位应位于制备设备的出料口。
4.1.3 取样数量:根据工程用量和施工进度,每批次取样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2 密封胶见证取样规定4.2.1 取样方法:从密封胶生产设备的出料口或现场手工调和的材料取样。
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手册
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手册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手册2023年八月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手册主要试验必试工程和取样方法及数量数量需要工作材料名称必试工程取样方法〔组〕〔日〕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安定性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①袋装5胶砂流淌度≤200T 为一批,从 20 个以上不同部位或水泥强度20 袋中取同等量样品拌合均匀总量 12Kg12Kg初凝时间为一组。
②散袋≤500T为一批,随机地从细度不少于 3 个罐中各取同等量水泥,经拌合强度 30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 12Kg 为一组。
《混凝土构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4——2023依据《水泥取样方法》GB12573——1990《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23〕数量需要工作材料名称必试工程取样方法〔组〕〔日〕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安定性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①袋装5胶砂流淌度≤200T 为一批,从 20 个以上不同部位或水泥强度20 袋中取同等量样品拌合均匀总量 12Kg12Kg初凝时间为一组。
②散袋≤500T为一批,随机地从细度不少于 3 个罐中各取同等量水泥,经拌合强度 30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 12Kg 为一组。
《混凝土构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4——2023依据《水泥取样方法》GB12573——1990《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23〕数量需要工作材料名称必试工程取样方法〔组〕〔日〕表现密度积存密度含泥量砂泥块含量颗粒级配含水率按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分类、适用等级日产量每 600T 为一批,缺乏 600T亦为一验收批。
取样为一组 22Kg,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在料堆上从 8 个不同部位抽取等量试样〔每份 11Kg 然后用四分法缩至22Kg〕。
取样前先将先取样部位外表铲除。
22Kg 5依据《建设用砂》GB/T14684——2023材料名称必试工程取样方法数量〔组〕需要工作〔日〕表现密度积存密度含泥量砂泥块含量颗粒级配含水率按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分类、适用等级日产量每 600T 为一批,缺乏 600T亦为一验收批。
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
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要求,现进行材料见证取样工作,重点检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材料质量,确保施工过程中材料的合格性。
一、水泥材料取样见证1. 水泥原材料取样见证:在水泥厂或供应商处取样,确保所采集的样品与施工现场使用的水泥一致。
在取样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a. 确保取样工具干净,避免杂质污染样品。
b. 从不同部位、不同袋号或批次中取样,以获得具有代表性的样品。
c. 样品应用标准封样袋进行密封,上面写明取样地点、取样日期、取样人员等信息。
2. 水泥搅拌过程取样见证:在施工现场取样,确保混凝土搅拌过程中水泥的质量符合要求。
取样过程应注意以下事项:a. 选择符合规范要求的混凝土生产工段进行取样。
b. 在搅拌过程中,定期取样并检验水泥的标准强度。
c. 样品应标注取样地点、取样日期、取样时间等信息。
二、钢筋材料取样见证1. 钢筋原材料取样见证:在钢铁工厂或供应商处取样,确保所采集的样品与施工现场使用的钢筋一致。
取样过程应注意以下事项:a. 确保取样工具洁净,避免杂质污染样品。
b. 从不同部位、不同批次中取样,以获得有代表性的样品。
c. 样品应用标准封样袋进行密封,上面写明取样地点、取样日期、取样人员等信息。
2. 钢筋焊接过程取样见证:在施工现场取样,检查钢筋焊接质量是否合格。
取样过程应注意以下事项:a. 选择焊接工艺合格的焊工进行焊接操作。
b. 焊接完毕后,进行取样,并通过寻找焊缝的瑕疵、气孔等进行质量检测。
c. 样品应标注取样地点、取样日期、取样时间等信息。
三、混凝土材料取样见证1. 混凝土原材料取样见证:在施工现场取样,确保混凝土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取样过程应注意以下事项:a. 选择符合规范要求的混凝土生产工段进行取样。
b. 取样地点应选取不同位置的材料以获得有代表性的样品。
c. 样品应用标准封样袋进行密封,上面写明取样地点、取样日期、取样人员等信息。
2. 混凝土浇筑过程取样见证:在施工现场取样,检验混凝土浇筑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建筑材料)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范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方法1、水泥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7.2条、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⑴检测参数: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⑵频率: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2.1钢筋原材料⑴频率: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JG190-2006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20t2.2钢筋焊接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2.2.1闪光对焊⑴频率: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接头做拉伸,抽取3个长约350mm接头做冷弯。
2.2.2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⑴频率:在一般构筑物中,以300个同牌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在同一楼层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①电弧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②电渣压力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③气压焊:在柱、墙竖向钢筋连接及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拉伸,在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冷弯。
建筑工程见证取样
建筑工程见证取样
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各种材料、构件等进行取样、测试和检验,以确保其质量和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一项重要工作。
见证取样工作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以及满足相关监管部门和业主的要求。
见证取样工作一般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他们会根据工程施工计划和技术要求,抽取合适的样品进行测试和检验。
常见的见证取样工作包括土壤取样、混凝土取样、钢筋取样等。
在见证取样过程中,工程技术人员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取样时需要注意现场环境和工作条件,避免对样品造成污染或损坏。
取样后,样品需要进行密封和标识,以防止样品的混淆或损坏。
取样完成后,工程技术人员将样品送往实验室进行测试和分析。
根据测试结果,可以评估样品的质量和性能,以及判断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测试结果将作为评估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对发现问题和解决质量隐患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是建筑工程质量保障的重要环节,通过对各种材料和构件的取样、测试和检验,可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在见证取样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对于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项目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项目的取样数量五大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方法一、水泥1、水泥的进场检验:(1)、水泥进场后首先检查水泥的出场合格证及出场检验报告,核对包装袋上的厂家、牌号、品种、强度等级、出场日期,出场编号.除此以外,水泥袋上还应注明产品名称、代号、净含量、生产许可证编号、执行标准号,包装年月日,水泥袋上字迹颜色,硅酸盐和普通硅酸盐水泥为红色,矿渣水泥为绿色。
(2)取样批量和方法a。
散装水泥:同厂同期同品种同强度的同一出场编号500t为一批。
取样方法随机从不少于三个车罐中,用槽型管在适应位置插入水泥一定深度(不超过2m).取样搅拌均匀后从中取出不少于12kg作为试样放入标准的干燥密封容器中,同时另取一份封样保存.b。
袋装水泥:同一厂家、同期、同品种、同强度等级,以一次进场的同一出场编号的水泥200t为一批,先进行包装重量检查,每袋重量允许偏差1kg.取样方法:随机从20袋中采取等量的水泥,经搅拌后取12kg两份,密封好,一份送检,一份封样保存.二.钢筋(1)对进厂的钢筋首先进行外观检查,核对钢筋的出厂检验报告(代表数量)、合格证、成捆筋的标牌、钢筋上的标识,同时对钢筋的直径、不圆度、肋高等进行检查,表面质量不得有裂痕、结疤、折叠、凸块和凹陷.外观检查合格后进行见证取样复试。
2.取样方法:拉伸、弯曲试样,可在每批材料或每盘中任选两根钢筋距端头500mm处截取。
拉伸试样直径R6.5-20mm,长度为300-400mm.弯曲试样长度为250mm,直径R25-32mm 的拉伸试样长度为350-450mm,弯曲试样长度为300mm.取样在监理见证下取2组,1组送样1组封样保存。
3、批量: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炉罐号同一交货状态每60t为一验收批。
三、混凝土1、砼的见证取样地点应在浇注地点随即取样,在监理见证下进行现场搅拌砼,取样应在第三盘至结束前30min之间取样。
商品砼运至现场后进行交货检验,其砼试样应在交货地点同一车送的砼卸料量的1/4-3/4之间取样,试块按组数填写委托单,按要求留足试块组数(标养、同条件)。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指南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指南常用建材见证取样送检(1)2.材料送检的数量和批量2.1 水泥。
执行的标准是《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l75-199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及现行有关标准。
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性能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2.1.1 散装水泥: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送检不少于一次。
抽样时随机从不少于3个罐车中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称取不少于12kg作样品。
2.1.2 袋装水泥: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每批抽样送检不少于一次。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水泥,经混合均匀后称取不少于12kg作样品。
2.1.3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抽样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2.2 钢筋.执行的标准是:《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l499—1998、《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91及现行有关标准。
2.2.1 钢筋应按进场时钢筋批号及直径分批送。
每60t为—批,不足60t按一批计.每批送检1组。
每批钢筋应由同—牌号、同一炉号(批号)、同一规格(直径)、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并按如下方法取样:1、拉伸2根:任选两根钢筋去掉端部100mm,切取长约500mm或10d+200(Φ32以上取长约800mm)。
2、冷弯2根:任取两根钢筋切取,长约350mm或5d+150。
3、钢材化学分析1根:任取一根钢筋切取中部一段长约300—400mm(凡进口钢材;外观质量不合格钢筋;检验中发现热区脆断、焊接及力学性能不良的钢筋必须做化学分析)。
2.2.2 每—单位工程基础和主体使用的钢筋应分别送检.(详见3.其他规定)2.3 钢筋闪光对焊接头按下列规定抽取试件:1、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方法简介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方法简介建筑材料取样是建筑工程敲定前重要的环节。
建筑材料的质量和性能直接关系到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并且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据统计表明,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中,有40%以上是由建筑材料问题引起的。
因此,规范的建筑材料取样对于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那么建筑材料取样应该如何进行呢?下面详细介绍建筑材料取样方法。
一、水泥取样水泥是建筑施工中不可或缺的材料之一,水泥的质量和性能直接关系到整个建筑结构的安全可靠。
取水泥样品的前提是,实验室应当有足够空间存储水泥,这个空间应当保持阴凉、干燥、通风的环境。
在取样之前,应当把水泥样袋打开进行拌合以避免水泥出现“糖果化”。
水泥取样应当是随机的,不论是从堆中还是从袋中都应当随机取样。
取样时,应当从堆中或者袋中的不同部位中取样,即便是同一个堆点或者是同一个袋子,也应当从不同的地方分别取样。
为了使样品更加具有代表性,一般情况下应当取3-4个样品进行汇总。
取完样之后,将水泥样品放入一个无粘性的容器中并密封,最好使用铝箔或者塑料袋将其密封,以免造成水泥样品水分的损失和外界环境对其污染。
二、混凝土取样混凝土取样通常需要在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建筑工地后进行。
在混凝土搅拌车倒料的时候,应当利用顶部卸料口进行取样。
如果混凝土使用的是泵送方式,则可以在泵送进入模板之前从管道中取样。
在混凝土取样时,由于混凝土材料不断的养护和凝固,所以在取样时要尽快并且不能惊动整个表面。
取样时,应当从混凝土表面向内取样,取样深度应当超过混凝土表面的厚度的一半。
一般情况下,取样时应当取多个样品,这样可以得到更加准确、更加代表性的取样结果。
取完样后,应当将样品密封并交给质量检测部门进行检测。
三、沥青取样沥青是道路铺设中不可或缺的材料,同时也是建筑结构防水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沥青材料的品质直接影响道路的使用寿命和建筑的防水性能。
因此,沥青取样必须依据标准操作程序进行,以求得具有代表性的样品。
哪些工程材料需要见证取样
哪些工程材料需要见证取样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工程材料,需要见证取样的情况:
1. 混凝土:需要进行基本强度试验、密实度试验和抗冻试验。
2. 钢筋:需要进行拉伸试验、弯曲试验和冲击试验。
3. 沥青:需要进行黏度试验、软化点试验和抗剪强度试验。
4. 石材:需要进行抗压试验、弯曲试验和冻融试验。
5. 土壤:需要进行颗粒分析试验、含水率试验和液限试验。
6. 砖块:需要进行抗压试验、吸水率试验和耐火试验。
7. 水泥:需要进行凝结时间试验、强度试验和热稳定性试验。
8. 粘结剂:需要进行粘接强度试验、耐腐蚀试验和抗剪强度试验。
这些工程材料的见证取样是为了确保其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并能够满足工程的要求。
五大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方法
五大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方法建筑材料的取样方法是确保建筑材料质量的重要环节,下面将介绍五种常用的建筑材料取样方法。
1.水泥的取样方法:水泥是常用的建筑材料之一,取样时需要使用钢钎在袋子中抽取几个点位的样品。
每个点位应分散在袋子不同地方,深入袋内至少30cm,并确保取样点处没有其他杂质。
取样完毕后将袋子封口,标明取样位置及日期。
2.混凝土的取样方法:混凝土是常用的建筑材料之一,取样时需要在施工现场设立取样点,每个取样点宽度不小于10cm。
取样时要确保混凝土的各个部分都能被覆盖到,因此需在取样点深度大约为1/3处进行取样。
取样后,将混凝土样品放入密封的容器中,标明取样位置及日期。
3.钢筋的取样方法:钢筋是常用的建筑材料之一,取样时需要在钢筋的各个部位进行取样。
取样点应尽可能多,同时取样点与钢筋的表面必须成直角,取样长度不应小于400mm。
取样后,将钢筋样品放入密封的容器中,标明取样位置及日期。
4.砖块的取样方法:砖块是常用的建筑材料之一,取样时需在不同批次的砖块中取样。
每个批次至少取样3块砖,并要保证取样点分布均匀。
取样时要确保取样点处无损坏,样品尺寸不应小于80mm×80mm×80mm。
取样后,将砖块样品放入密封的容器中,标明取样位置及日期。
5.石材的取样方法:石材是常用的建筑材料之一,取样时需在不同批次的石材中取样。
每个批次至少取样3块石材,并要保证取样点分布均匀。
取样时要确保取样点处无损坏,样品尺寸不应小于100mm×100mm×100mm。
取样后,将石材样品放入密封的容器中,标明取样位置及日期。
以上是建筑材料常用的五大材料取样方法。
在进行取样时,需要注意取样点的选择、深度、数量和位置的合理性。
同时,取样点的选取应尽可能代表整体材料质量,从而能够准确评估建筑材料的质量。
使用合适的取样方法可以保证建筑材料的质量,从而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可靠性。
见证取样手册(常规建筑材料)
6
(电渣压 力焊、搭 接焊、帮 条焊、窄 间隙焊、 预埋件钢 筋 T 型接 头)
GB 50204-2015 《四川省装配式混凝土 结构工程施工与质量 验收标准》
DBJ51/T 054-2019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 程》JGJ 18-2012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规范》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 标准》JGJ/T 27-2014
取样方法:拉伸、弯曲:均 从不同根钢筋切取;反向弯 曲:任 1 根钢筋切取;重量 偏差:不同根钢筋上切取。 取样数量:5 根,每根长度 不小于 500mm。
样品牌号、规 格、炉罐号、代 表批量、厂家、 使用部位。
力总延伸 率是抗震 钢筋要求 检验项 目; 抗震钢筋 以反向弯 曲性能检
测代替弯
曲性能检
拉强度、断后伸长率、反复 弯曲次数每批抽检数量不 少于 3 盘。 取样数量:每盘钢丝中任一 端截取 500mm 后再取 2 个
样品牌号、规 格、炉罐号、代 表批量、生产厂 家、使用部位。
试样:1 个试样进行拉伸试
验,1 个试样进行反复弯曲
试验;每个长度不宜小于
500mm。
同一厂家、同一类型、同一钢筋来源的成型
抗拉强度
GB 50550-2010
1、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应以 300 个 同牌号钢筋、同形式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
结构中,应在不超过连续二楼层中 300 个 同牌号钢筋、同形式接头作为一批;2、预 埋件钢筋 T 形接头应以 300 件同类型预埋 件作为一批。一周内连续焊接时,可累计计
算。当不足 300 件时,亦应按一批计算。试 件的钢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 200mm,钢板 (锚板)的长度和宽度应等于 60mm,并视 钢筋直径的增大而适当增大。
建设工程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取样数量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须知一、水泥检测依据:GB175-92 硅酸盐、普通硅酸盐水泥GB1344-92 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2958-91 复合硅酸盐水泥检测项目:3d(或7d)和28d强度、安定性、细度、稠度、凝结时间1.取样单位同品种、同标号、同编号为一取样单位,袋装和散装应分别编号和抽样,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10--30万吨/年不超过400t为一编号;4--10万吨/年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
2.取样方法和数量①从20个以上袋中等量取样后混匀;②从3车罐中等量取样后混匀;3.委托单的填写试验委托单必须逐项填写,如生产厂名、品种、标号、代表数量、工程名称等等。
4.废品和不合格品和标准废品:Mg0、S03、初凝时间、安定性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均为废品。
不合格品:细度、终凝时间、不溶物和烧失量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指标,为为合格品;水泥包装标志中水泥品种、标号、工厂名称和出厂编号不全者,也属于不合格品。
对于不合格品或废品水泥、由检测中心上报至监督总站,再由总站或各分站进行处理。
5.几个注意点1).所用的水泥必须要有进沪准用证;2).水泥检验一定要及时,只有安定性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上,最好等3d或强度报告出来后再使用;3).若同批水泥存放超过三个月,应重新检验。
一、砼检测依据:GBJ81-85 普通砼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J107-87 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检测项目:抗压、抗折、抗渗、配合比设计、和易性试验、容重、初凝测定1.取样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其取样频率为:1. 抗压抗折①每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比的砼至少取样一次;②每一工作班不足100盘(高精尖指同配比)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③现浇楼层每层一组三块试块2).抗渗①水箱每个配合比为一批;②地下室、底板、侧面各为一批;每批二组试块,一组六块2.抗压试块的制作和养护1).每组三块试块应在同一盘中取样;2).试模的尺寸大小与粗骨料粒径有关:石子粒径mm 试模规格•mm3≤25 1003≤40 1503>40 20033)制作①准备工作将试模擦干净,并在其内壁涂上机油或其他脱模剂(注意不要太多);②成型a.震动台成型砼拌合物一次装入试模,装料进内壁用抹刀略加插捣并高出试模上口;振动时要防止自由跳动,振动持续到砼表面出浆为止,然后用抹刀抹平。
42种见证取样材料
42种见证取样材料见证取样材料是指在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中,为了证明某事实的真实性而进行的取样行为。
以下是关于见证取样材料的42种常见类型,详细介绍如下:1.土地取样:包括取土壤样本、水源样本、植被样本等,一般用于环境污染或建筑争议的调查与鉴定。
2.房屋取样:常用于装修质量、房屋评估、建筑质量等方面的争议,如取砖块、水泥等材料样本。
3.林木取样:用于森林资源评估、木材成分鉴定等领域,例如取树皮、树干、树枝等样本。
4.农作物取样:主要用于农业产量评估、农资合同履约情况等方面,如取庄稼、果实等样本。
5.矿产取样:常见于矿区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评估等领域,例如取矿石、矿渣等样本。
6.水样取样:主要用于环境监测、水质评估等方面,如取自来水、河水等样本。
7.大气样品取样:一般用于大气污染监测、燃煤排放等方面,如取煤烟、尾气等样本。
8.声音取样:常见于侵权案件、噪音污染等方面,如取录音、声波等样本。
9.图像取样:一般用于侵权案件、虚假广告等方面,如取照片、视频等样本。
10.血样取样:主要用于法医学、血液病例等方面,如取血液、血迹等样本。
11.唾液取样:常见于亲子鉴定、疾病检测等领域,如取唾液、口腔拭子等样本。
12.尿液取样:一般用于毒品检测、疾病筛查等方面,如取尿液、尿液容器等样本。
13.粪便取样:主要用于疾病诊断、动物饲养等领域,如取粪便、粪便容器等样本。
14.声纳取样:常见于水下勘探、海洋生物学等方面,如取声纳信号、声纳图像等样本。
15.地震取样:一般用于地质勘探、地震活动预测等领域,如地震波数据、地震剖面等样本。
16.电磁波取样:主要用于电磁辐射监测、无线电频率测量等方面,如取电磁波图谱、频谱分析数据等样本。
17.地质样品取样:常见于地质勘探、矿石分析等领域,如取岩石、矿石等样本。
18.随机抽样:一般用于统计调查、市场研究等方面,如从总体中随机选择样本。
19. DNA取样:主要用于法医学、亲子鉴定等领域,如取DNA样本、DNA电泳数据等。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范汇总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范汇总1. 引言建筑材料的质量对于建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需要进行见证取样。
本文档对建筑材料见证取样的规范进行了汇总和总结,以供参考。
2. 见证取样的重要性见证取样是指在建筑材料生产、运输、储存、施工等各个环节,通过取样并进行检测分析,来判断材料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见证取样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符合规范要求,提高建筑工程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保证建筑工程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提高工程质量。
•为建筑材料供应商提供质量控制的参考依据,促进合格建筑材料的生产与供应。
•为建筑工程监理与验收提供依据,保证工程质量和合规性。
3.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的规范要求3.1 取样地点的选择在进行见证取样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取样地点。
一般要求满足以下条件:•取样地点代表性强,能够真实反映建筑材料的质量特征。
•取样地点与建筑材料存放、生产等环节相符,能够尽可能减少取样过程中的环境干扰。
3.2 取样方法和工具的选择不同类型的建筑材料采用不同的取样方法和工具,以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实用性。
常见的建筑材料取样方法包括:•砖石材料:采用锤子和凿子进行切割取样。
•水泥材料:采用专用取样器具进行取样,注意取样时要确保无杂质。
•钢筋材料:采用万能试验机进行取样,确保取样的平整和准确。
3.3 取样数量的确定建筑材料的取样数量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确保取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通常建议取样数量应满足以下要求:•取样数量足够多,能够代表建筑材料的整体质量特征。
•取样数量应根据建筑材料的特性和使用要求进行合理确定,如强度试验时需根据承载力确定取样数量。
3.4 取样过程的记录和标识在进行见证取样时,应对取样过程进行详细的记录和标识。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取样地点和时间的记录。
•取样方法和工具的使用记录。
•取样数量和批次的记录。
•取样人员和见证人员的姓名和签字。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方法一、水泥的取样方法一、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检验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检验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二、砌体工程用水泥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砌体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2、当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同一生产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等级的进场水泥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2)抹灰用水泥应对其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粘贴用水泥还应对其抗压强度进行复验。
四、取样送样规则1)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2)水泥委托检验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kg。
4)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
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5)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用前作复验。
6)进口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
二、骨料的取样方法一、砂、石的验收砂、石的验收分别按《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CJ52-2006)中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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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简明手册
11—1
一、为规范和指导监理人员见证取样工作,提高监理人员见证取样工作水平,特编制本手册。
纳入本手册的是必须进行见证取样的常用建筑材料,其他未包括的应按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进行见证取样。
二、手册列出的是常用建筑材料取样批次,监理人员应根据取样批次数量,按以下比例实施见证取样送检: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送检比例不得低于规定取样数量的30%;
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检全部实行见证取样送检。
三、主要内容:
第一册为见证取样基本知识;
其余各册为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方法及依据,按监理工程类别,分册编制,陆续出版。
四、本手册内容与相关规定有冲突时,按相关规定执行。
相关规定有调整时,应及时执行新的规定。
使用过程中,将根据现场工作需要以及新的法规规定陆续补充完善。
11—2
第一章见证取样基本知识
一、取样和送检的概念
取样:施工单位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或检测对象中抽取实验样品的过程;
送检:取样后,将样品从现场移交到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过程。
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概念
见证:监理人员在取样现场直接目睹、监督,对整个取样过程可以作证的行为。
见证取样和送检: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以及建筑节能工程材料和设备,在监理人员监督下由施工单位人员在现场按规定当面取样,共同送至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过程。
见证取样和送检涉及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三方行为。
施工单位取样员和监理单位见证员均应具备相应资格。
检测单位须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具有CMA章。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工作要点
建筑工程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应自检并向监理申报材料报验资料。
监理人员应核对施工单位申报的材料出厂合格证、检查报告、中文说明书、质量证明文件、材料的出厂日期、批号、数量等报验资料,对材料进行外观检验,符合要求后,对按规定需要复试的,按规定比例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复试报告应报监理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见证人员应作好见证记录,原始记录应归入监理资料,见证记录内容应如实填报在《见证取样台帐》中。
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检测报告必须加盖检测专用章。
四、常用水泥品种及强度等级
11—3
11—4
11—5
六、见证取样范围及比例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见证取样送检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取样数量的30%。
●建筑节能工程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附录A所列复检项目进行复检,
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检,应全部实行见证取样送检。
11—6
第二章相关法规关于见证取样的规定
一、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节选)
第三十一条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二)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第七十七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退休等原因离开该单位后,被发现在该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仍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7
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第六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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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第七条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第八条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九条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
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第十条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专用章。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部门:建设部发布日期:2000年09月26日
实施日期:2000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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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
3.2 材料与设备
3.2.1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与淘汰的材料和设备。
3.2.2 材料和设备进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对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
2 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
进入施工现场用于节能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有型式检验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出入境商品检验。
3 对材料和设备应按照本规范附录A及各章的规定在施工现场抽样复验。
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附录A 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
A.0.1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应符合表A.0.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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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0.1 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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