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
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
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随着企业竞争的日益激烈,吸引、激励和留住优秀的员工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员工股权激励方案是一种常见的激励措施,可以帮助企业吸引高素质人才、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然而,要使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发挥最大效益,需要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
一、股权分配1. 定义股权分配的原则和目的。
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的目的是激励和奖励员工为企业创造的价值。
企业应该明确股权分配的原则,如员工贡献度、岗位重要性、财务表现等因素,以确保公平、公正的分配原则的实施。
2. 设定股权分配的时间节点。
股权分配应该设定明确的时间节点,如企业年度或季度结束时,以便及时反映员工的贡献和表现,并有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3. 制定股权分配的具体计算公式。
企业应当制定相应的计算公式,以根据不同的因素确定每个员工所获得的股权比例。
这些因素可以包括员工的职级、工作年限、薪酬水平等。
二、股权激励1. 确定股权激励的形式。
企业可以选择以股票、股票期权或其他形式进行股权激励。
选择何种形式应该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员工的需要和激励效果。
2. 设定股权激励的条件限制。
股权激励应设置一定的条件限制,以确保员工在获得股权后继续为企业做出贡献,并鼓励员工长期留任。
这些条件可以包括员工的工作年限、职务、绩效等。
3. 定义股权激励的权益享受规则。
股权激励计划应明确员工在何时和如何享受股权,比如股权行权条件、行权价格、行权期限等规定。
此外,还应明确员工在企业未来变动(如合并、重组等)时股权的权益保障等。
三、风险管理1. 设定股权激励的风险分担规则。
企业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方案时应考虑到股价波动等风险因素,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分担规则。
比如,员工在行权期间的股票价格波动较大时,可以设置附加条件,以减轻企业风险。
2. 建立风险分析和监控机制。
企业应建立风险分析和监控机制,定期评估股权激励方案的风险和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并及时采取对应措施。
这有助于企业更好地管理风险,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利益。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XX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实现公司员工富裕的愿景,吸引和保持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创造一个激励员工实现目标的工作环境,倡导以业绩为导向的经营理念,提高自主管理的水平,鼓励人才为公司长期服务,并分享公司发展和成长的收益,特制定本股权激励方案。
第二条特别说明一、法律依据本股权激励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制定。
本方案内容若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照法律法规执行,若遇与《公司章程》相抵触的,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可以对《公司章程》或本方案予以修订。
二、股权来源与额度限制本股权激励方案所涉及的股权是由公司股东A、B转让的股权份额,其总转让份额不超过当期公司总股本的15%,公司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虚拟股权,使激励对象在一定年限后持有公司的股份,在正式成为公司股东前可依据本方案分享公司利润。
本次股权激励,目标公司总资产核算为2000万元,股权激励总数确定为300万股,每股价格为 1元,首次股权激励数量为万股,每股价格1元。
三、激励对象授予资格由公司股权激励领导小组提名,经股东会批准,符合下列条件的员工:1、对公司的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或公司未来发展亟需的人员,或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2、工龄在3年以上,级别为经理以上;3、公司特殊引进的人才,经股东会批准后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四、虚股分红及实股股权生效条件1、虚股分红生效条件:1)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本股权激励方案和股权激励协议;2)公司和激励对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
2、实股股权生效条件:1)激励对象通过分红获得的出资全部完成;2)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3)与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五、激励方式及资金来源1、本股权激励方案采用虚股分红的方式实施股权激励。
2、虚股分红是指激励对象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条件获得分红的权利。
公司不承诺虚股分红的数额。
3、实股转让是指激励对象按照本方案约定的实股股权条件和价格,以分红所得资金购买公司股东一定份额的股份。
股权激励方案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
股权激励方案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咱们得明确股权激励的目的。
简单来说,就是让员工和企业成为利益共同体,让大家更有干劲、更有归属感。
那么,具体怎么操作呢?一、激励对象1.核心员工:包括公司高层、技术骨干、业务精英等。
2.关键岗位:如销售、研发、生产等关键岗位的员工。
3.优秀员工:工作表现突出,为公司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员工。
二、激励方式1.股票期权:公司授予员工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一定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
2.限制性股票:公司直接赠与员工一定数量的股票,但设有一定的限制条件。
3.股票增值权:公司承诺在未来一定期限内,将股票增值部分奖励给员工。
三、激励规模1.总体规模:根据公司业绩、市值等因素确定,一般为公司总股本的5%-10%。
2.个人规模:根据员工职级、岗位、贡献等因素确定,每人激励规模不超过总规模的1%。
四、激励价格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一般低于市场价格,但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2.限制性股票:赠与价格一般等于或低于市场价格。
3.股票增值权:根据公司业绩、市值等因素确定,一般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五、激励周期1.股票期权:一般为3-5年,分批行权。
2.限制性股票:一般设有1-3年的锁定期。
3.股票增值权:一般设定为3-5年。
六、激励条件1.股票期权:员工需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
2.限制性股票:员工需在公司连续工作满2年,且年度考核合格。
3.股票增值权:员工需在公司连续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核合格。
七、激励考核1.公司设立专门的股权激励考核小组,负责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2.考核指标包括:业绩指标、工作能力、团队协作、创新能力等。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八、激励管理1.公司设立专门的股权激励管理部门,负责股权激励的日常管理工作。
2.确保激励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防止利益输送。
3.定期对股权激励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参考示范)
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1、关于激励对象的范围1.1与公司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且在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之时劳动关系仍然合法有效的员工;1.2由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批准的其他人员。
1.3对于范围之内的激励对象,公司将以股东会决议的方式确定激励对象的具体人选。
1.4对于确定的激励对象,公司立即安排出让股权的创始股东与其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
2、关于激励股权2.1为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创始股东自愿出让部分股权(以下简称“激励股权”)以作为股权激励之股权的来源。
2.1.1激励股权在按照《股权期权激励合同》行权之前,不得转让或设定质押;2.1.2激励股权在本细则生效之时设定,在行权之前处于锁定状态,但是:2.1.2.1对于行权部分,锁定解除进行股权转让;2.1.2.2在本细则适用于的全部行权之比之后,如有剩余部分,则锁定解除全部由创始股东赎回。
2.2激励股权的数量由公司按照如下规则进行计算和安排:2.2.1公司股权总数为:2.2.2股权激励比例按照如下方式确定:2.3该股权在预备期启动之后至激励对象行权之前,其所有权及相对应的表决权归创始股东所有,但是相应的分红权归激励对象所享有。
2.4该股权在充分行权之后,所有权即转移至激励对象名下。
2.5该股权未得全部行权或部分行权超过行权有效期,则未行权部分的股权应不再作为激励股权存在。
2.6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完毕后,公司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另行安排新股权激励方案。
3、关于期权预备期3.1对于公司选定的激励对象,其股权认购预备期自以下条件全部具备之后的第一天启动:3.1.1激励对象与公司所建立的劳动关系已满年,而且正在执行的劳动合同尚有不低于月的有效期;3.1.2激励对象未曾或正在做出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劳动合同规定或约定的行为;3.1.3其他公司针对激励对象个人特殊情况所制定的标准业已达标;3.1.4对于有特殊贡献或者才能者,以上标准可得豁免,但须得到公司股东会的决议通过。
股权激励实施细则
股权激励实施细则一、总则1、本细则制定的目的在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2、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全体员工,但需符合一定的资格条件和考核要求。
3、股权激励的原则包括公平公正、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风险与收益相匹配、股东利益与员工利益相统一等。
二、股权激励的形式1、股票期权: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2、限制性股票: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三、激励对象的确定1、激励对象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对公司发展有重要贡献的其他员工。
2、激励对象的确定应综合考虑员工的职位、工作年限、工作业绩、发展潜力、忠诚度等因素。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股权激励的数量与分配1、公司拟用于股权激励的股票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
2、激励对象个人所获授的股权激励数量应根据其职位、工作业绩、贡献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原则上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一定比例。
3、股权激励的分配应充分考虑公司的战略规划、业务发展需要以及激励对象的岗位重要性和贡献度,确保激励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五、股权激励的价格与条件1、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应根据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公司财务状况、激励对象的预期收益等因素综合确定,原则上不得低于股票授予日的市场价格。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XXX股权激励方案及实施细则XXX股权激励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提高XXX下简称“公司”的经济效益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吸引和保持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队伍,创造一个激励员工实现目标的工作环境,倡导以业绩为导向的经营理念,提高自主管理的水平,鼓励经营管理者为公司长期服务,并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原则业绩导向原则:股权激励方案有利于提高经营业绩与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吸引并留住高层管理团队。
重要性原则:根据职务的重要性、岗位责任和岗位风险的大小,确定股份分配额度。
利益共享原则:将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结合起来,促使员工注重企业的长期利益。
第三条定义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长期激励主要采用虚拟股权的方式。
待各方面条件成熟后,可以进一步考虑实行管理层和员工持股、股票期权等多元化的股权激励方式。
虚拟股权:是一种以虚拟股票期权为思路的,以经营团队创造的利润为基准的,管理者共享公司收益的历久鼓励形式。
虚拟股权与法律意义上的股权的区别为:1、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虚拟股权的组织管理工作:根据年度税后净利润确定虚拟股权分配方案上报股东会审核;根据员工持股情况设立员工小我持股账户,登记员工持有的虚拟股权状况,结算年关分红收益,办理虚拟股权的获授和回购手续等事宜。
2、董事会负责审核虚拟股权授予方案,批准虚拟股权的回购方案。
3、董事会负责批准授予人选,制订年终分红方案,批准虚拟股权的授予方案。
4、股东会负责批准虚拟股权设置方案以及年终分红方案。
第二章虚拟股权的授予第五条授予人选由公司提名根据以下标准在可选范围内确定具体人员名单,报经各授予单位董事会批准。
确定标准:1、在公司的历史发展中做出过突出贡献的人员;2、公司未来发展亟需的人员;3、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4、其他公司认为必要的标准。
授予范围: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公司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3、其他特殊人才和有特殊贡献的人员。
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
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引导语:对于范围之内的激励对象,公司将以股东会决议的方式确定激励对象的具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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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1、根据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公司推出员工持股期权计划,目的是与员工分享利益,共谋发展,让企业发展与员工个人的发展紧密结合,企业的利益与员工的利益休戚相关。
2、截至2016年12月30日止,公司股权结构为:创始股东(黄万金、庄玲)总份额3000股,10000元/股。
现公司创始股东为了配合和支持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自愿出让股权以对受激励员工(以下简称“激励对象”)进行期权激励,激励股权份额为:200股。
后续可以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增加份额。
3、本实施细则经公司2016年12月25日股东会通过,于2017年1月1日颁布并实施。
正文一、关于股权激励的原则1、员工入股后与公司股东的股份融合一起,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2、股权激励员工(以下简称激励对象)不参与公司股东会,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不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力。
3、在工商登记中,并不进行注册资本和股东的变更登记,股权激励不影响股东结构改变,不影响公司注册资本改变。
二、关于激励对象的范围1、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工作满6个月的员工;2、部门经理以及业务、技术骨干和卓越贡献人员;3、对于确定的激励对象,公司立即安排出让股权的创始股东与其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
三、关于激励股权的分类1、激励股权分为“赠与股权”和“认购股权”两种。
“赠与股权”属于公司无偿奖励给予员工的股权,“认购股权”属于员工以约定金额出资认购的股权。
2、“赠与股权”只享受对应比例利润分红,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公司可根据员工工作表现,调整其所持有的“赠与股权”份额,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赠与股权”由公司无条件收回。
3、“认购股权”可享受对应比例利润分红,并可以在公司内部转让,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其他原因,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结算,公司应在一个月内与激励对象完成结算。
股权激励实施细则
股权激励实施细则一、总则1、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股权激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
3、本细则所指的股权激励是指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二、激励对象1、激励对象的确定原则(1)激励对象应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对公司发展有重要贡献的员工。
(2)激励对象应在公司全职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领取薪酬。
(3)激励对象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无违法违规行为。
2、激励对象的范围(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3)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4)公司业务骨干和优秀员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三、股权激励的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1、股权激励的方式本细则所采用的股权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的来源(1)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2)回购本公司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四、股权激励的数量及分配1、股权激励的总量公司拟用于股权激励的股票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个人的分配额度(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获授的股权激励数量应根据其在公司的职责、贡献等因素合理确定,且不得超过公司本次股权激励总量的 30%。
(2)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员工所获授的股权激励数量应根据其在公司的岗位、业绩等因素合理确定。
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完整版
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总则1、根据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公司实行员工持股期权计划,最大限度地提升员工工作积极性,达到人员配置精简、高效。
让企业发展与员工个人利益分享紧密结合,共谋发展。
2、截止2017年4月30日止,公司股权结构为和。
现公司创始股东为了配合和支持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自愿出让股权以对受激励员工进行期权激励。
激励股权份额为元。
3、本实施细则经公司2017年4月30日股东会通过,于2017年5月2日颁布并实施。
一、关于激励对象的范围1.1在2017年4月30日前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三年(含)以上且劳动关系仍然合法有效的员工;1.2由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批准的其他人员1.3对于范围之内的激励对象,公司将以股东会决议的方式确定激励对象的具体人选。
1.4对于确定的激励对象,公司立即安排出让股权的创始股东与其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
二、关于激励股权为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创始股东自愿出让部分股权(以下简称“激励股权”)以作为股权激励之股权的来源。
激励股权在按照《股权期权激励合同》行权之前,不得转让或设定质押;激励股权在本细则生效之时设定,在行权之前处于锁定状态;对于行权部分,锁定解除进行股权转让;在本细则适合的全部行权完毕之后,如有剩余部分,则锁定解除全部由创始股东赎回。
该股权在预备期启动之后至激励对象行权之前,其所有权及相对应的表决权归创始股东所有,但是相应的分红权归激励对象所享受。
该股权在充分行权之后,所有权即转移至激励对象名下。
该股权未得全部行权或部份行权超过行权有效期,则未行权部分的股权应不再作为激励股权存在。
2.11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完毕后,公司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另行安排新股权激励方案。
三、关于期权预备期对于公司选定的激励对象,其股权认购预备期自以下条件全部具备之后的第一天启动:激励对象已经转正,而且正在执行的劳动合同尚有不低于12月的有效期;激励对象未曾做出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劳动合同规定或约定的行为;其他公司针对激励对象个人特殊情况所制定的标准业已达标;对于有特殊贡献或者才能者,以上标准可得豁免,但须得到公司股东会的决议通过。
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
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一、目的及背景股权激励方案是公司为了吸引、激励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员工对公司发展的积极性和忠诚度而制定的一项重要计划。
本文旨在制定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细则,确保其能够有效地实施,并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适用范围本股权激励方案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高管和普通员工。
三、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1. 股权激励对象公司内部的员工均可成为股权激励的对象,但要满足一定条件,例如在公司服务满一定年限或达到一定业绩等。
2. 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设立股权激励计划,明确激励的目标和方式。
计划应包括以下要素:a) 激励期限:规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b) 激励对象的股权比例:确定每个激励对象可以获得的公司股权比例。
c) 股权获取条件:规定员工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业绩目标、岗位要求等。
d) 股权回购条款:约定公司在员工离职或其他情况下有权从员工手中回购股权。
四、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1. 股份授予公司将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员工授予相应的股份。
股份授予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司应制定明确的授予程序。
2. 股份锁定公司可以对授予的股份进行锁定,以防止员工在短期内出售股权,保证激励目标的持续性。
锁定期限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应不少于一年。
3. 股权回购在员工离职或违约等情况下,公司有权回购员工手中的股权。
回购价格应按合理的方式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回购的条件和程序。
五、激励成果的管理和奖励1. 业绩考核公司将制定明确的业绩考核标准,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来评估其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效果。
2. 奖励方式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业绩和贡献,提供额外的奖励,例如现金奖励、物质奖品或晋升等,并在合同中明确奖励的方式和条件。
3. 持股期限为鼓励员工长期持有股权,公司可以规定员工需在一定期限内持股,以享受股权带来的收益。
持股期限应综合考虑激励目标和员工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六、其他规定1. 守密义务员工在参与股权激励计划过程中应遵守守密义务,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或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1.股权激励:公司设立限制性股权,授予激励对象。
2.股票期权:公司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及价格根据公司发展及市场情况进行设定。
四、激励额度
1.总激励额度:公司预留不超过总股本5%的股权用于激励。
2.个人激励额度:根据激励对象的职位、贡献、工作年限等因素进行分配。
五、激励条件
1.业绩条件:激励对象需完成公司设定的年度业绩目标。
二、激励对象
1.激励对象:公司正式员工,包括全职和兼职员工。
2.激励对象范围:具有较高业绩贡献、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和核心技术的员工。
3.激励对象的确定:由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激励方式
1.限制性股权激励:公司将预留部分股权,以较低价格授予激励对象,并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行使股权权利。
八、其他事项
1.激励对象在行使股权权利时,应遵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2.激励对象违反公司规定或劳动合同,导致激励计划终止的,已获授股权应按照约定予以回购。
3.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可能影响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公司有权终止激励计划。
4.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本股权激励方案旨在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持续发展注入活力。公司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确保股权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实施。
2.股票期权激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在满足约定条件后,有权按照约定价格购买公司股票。
3.虚拟股权激励:公司设立虚拟股权,激励对象享有虚拟股权对应的分红权和增值权,但不享有实际股权。
四、激励额度
1.激励总额度:公司预留不超过总股本5%的股权用于激励。
2.个人激励额度:根据激励对象的职位、贡献和绩效等因素,合理分配激励额度。
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
4.股票处置:激励对象在锁定期内不得转让、抵押、赠与股票,锁定期满后,可按照约定价格出售股票。
八、税费处理
1.公司为激励对象提供股票激励,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2.激励对象在行权、解锁股票时,需自行承担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费。
九、监督管理
1.公司设立股权激励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激励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确保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
2.公司定期公布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接受股东、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附则
1.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本方案自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七、股票来源及处理
1.股票来源:公司通过定向增发、回购等方式获取股票;
2.股票锁定期:限制性股票锁定期为三年,股票期权行权期限为五年;
3.股票解锁与行权:激励对象满足约定条件后,可按约定价格解锁或行权;
4.股票处置:激励对象在锁定期内不得转让、抵押、赠与股票。
八、税费处理
1.公司为激励对象提供股票激励,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2.对公司发展具有显著贡献的关键岗位人员;
3.表现优秀、潜力突出的年轻员工;
4.公司认定的其他应予以激励的员工。
三、激励方式
本方案采用以下股权激励方式:
1.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限制性股票,锁定一定年限,满足条件后可解锁;
2.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行权价格、行权期限等条件由公司设定;
2.激励对象在行权、解锁股票时,需自行承担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费。
员工股权激励方案(通用15篇)
员工股权激励方案(通用15篇)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篇1为实现对企业高管人员和业务骨干的激励与约束,奖励和留住企业需要的核心、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持续推动企业员工为公司创造更大价值,依法保障公司股东和员工共享公司成长收益,经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会讨论通过,现发布本办法供遵照执行。
一、股权激励原则1、对入股前的公司经营不享受权益,不承担风险;入股后与公司股东的股份融合一起,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2、激励股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给公司股东和公司员工以外的人,员工解除以后其所持股权可内部转让。
3、股权激励员工(以下简称激励对象)不参与公司股东会,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不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力。
4、在工商登记中,并不进行注册资本和股东的变更登记,股权激励不影响股东结构改变,不影响公司注册资本改变。
二、股权激励方案1、经员工认可,公司从现有的收入和业务中调剂部分现金以及挑选部分业务,合计_______万元。
该部分业务和现金与激励对象的出资融合一起,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公司此前的融资款形成的业务一并划转过来,与激励对象的出资融合一起共同经营。
2、前款融合一起的资金,由财务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与未划转过来的业务和资金不发生法律关系。
未划转过来的业务和资金由公司原有股东承担收益和风险。
3、公司分配给激励对象的股权暂定为_____万股。
经公司股东会讨论通过,可以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增加激励股权。
4、激励对象在认购激励股权的同时,应按照公司规定向公司融资。
融资款原则上不低于激励股权,融资款按照_____%计付月利息。
三、股权激励对象首先由公司员工自行申请认购股份,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后确定可以认购并明确认购数额的员工为激励对象。
股东不属于激励对象。
经董事会同意的员工,自行申报认购股份数额。
四、股权激励条件1、激励对象按照______元一股,自行出资购买公司股份;2、激励对象认购的股权以一万股为起点,最高认购数额不超过______万股;3、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即丧失激励条件,不享有股权激励权利,不承担激励股权产生的风险。
公司员工分红股权激励方案 公司分红权激励制度细则
公司员工分红股权激励方案公司分红权激励制度细则30%第四期10%第三章分红权激励制度激励对象的确定第六条本细则所指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具有决策权和重要影响的管理人员。
第七条业务技术骨干是指公司技术、研发、市场、销售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核心技术人员。
第八条分红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公司股份;二)在公司任职满一年以上;三)业绩优秀,为公司的长远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四)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定,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章业绩考核指标、业绩目标的确定第九条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计划的业绩目标和考核指标。
第十条公司的业绩目标和考核指标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可衡量性、可比性和客观性。
第五章激励基金核算、提取及处理方法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按照实际业绩水平,确定每年提取的激励基金比例,并在年度分红权激励计划中公示。
第十二条激励基金应当专款专用,用于发放分红权激励奖励。
第十三条激励基金的核算、提取和处理应当符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章绩效考核办法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制定科学、公正、公平的绩效考核办法,对参与分红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绩效评估。
第十五条绩效考核指标应当与业绩目标和考核指标相对应,具有可操作性、可衡量性、可比性和客观性。
第七章激励基金的分配与发放第十六条公司应当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和激励岗位分配系数,拟定年度分红权激励基金分配方案,并在公司内部公示。
第十七条分红权激励奖励应当以股份形式或现金形式发放,具体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八章特殊情况下分红权激励制度的管理方法第十八条在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分红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或取消。
第九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第二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XXX中高层管理人员分红权激励制度实施细则》公示表。
分配激励基金第三章:分红权激励制度激励对象的确定根据第六条,公司的核心人才包括副总经理级高层管理人员、各部门主任级中层管理人员、财务经理、出纳以及少数业务技术骨干。
员工内部股权激励方案
6.股权变更登记:公司协助激励对象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六、激励计划管理与监督
1.设立管理机构:公司设立股权激励管理委员会,负责激励计划的日常管理;
2.定期评估:公司对激励计划进行定期监督和评估,确保计划的有效实施;
2.公司定期对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计划的有效实施。
3.激励对象应遵守公司章程、股权激励协议等相关规定,如有违反,公司有权取消其激励资格,并要求其返还已获得的股票收益。
七、附则
1.本激励方案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2.本激励方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3.如本激励方案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三、激励方式
1.限制性股票: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一定数量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满足约定条件后,方可享有股票的收益权;
2.股票期权: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一定数量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在行权期内,按照约定价格购买公司股票。
四、激励额度
1.总额度:公司用于股权激励的股票总规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2.个人额度:根据激励对象的职位、贡献程度、工作年限等因素综合评定。
四、激励额度
1.总额度:公司用于股权激励的股票总规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2.个人额度:每位激励对象获得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数量,根据其在公司的职位、贡献程度、工作年限等因素综合评定。
五、激励计划实施流程
1.制定方案:公司董事会制定本激励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授予股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
3.信息披露: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激励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信息披露;
企业2024年度员工股份奖励实施细则合同一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企业2024年度员工股份奖励实施细则合同一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奖励对象与条件1.1 奖励对象范围1.2 奖励条件与标准第二条股份奖励分配2.1 股份奖励总额2.2 分配原则与比例2.3 分配时间与方式第三条股份奖励的性质与权益3.1 股份奖励的性质3.2 奖励股份的权益3.3 奖励股份的锁定与解锁第四条奖励股份的归属与转让4.1 奖励股份的归属4.2 奖励股份的转让4.3 转让的限制与条件第五条股份奖励的税务处理5.1 个人所得税5.2 公司所得税5.3 其他税务相关问题第六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6.1 合同的生效条件6.2 合同的变更6.3 合同的终止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7.1 争议解决方式7.2 仲裁地点与机构7.3 法律适用第八条合同的适用法律8.1 法律适用8.2 法律解释第九条保密条款9.1 保密内容9.2 保密期限9.3 违反保密条款的后果第十条合同的解释权与执行10.1 解释权归属10.2 合同的执行与监督第十一条附加条款11.1 附加条款的内容11.2 附加条款的效力第十二条合同的附件12.1 附件清单12.2 附件的效力第十三条合同的签署与备案13.1 合同签署的时间与地点13.2 合同备案的要求与程序第十四条其他约定14.1 其他相关事项14.2 补充协议的签订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奖励对象与条件1.1 奖励对象范围奖励对象为在本公司任职的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和临时工。
1.2 奖励条件与标准(2)在公司连续任职满一年;(3)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重大违规行为。
第二条股份奖励分配2.1 股份奖励总额股份奖励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根据奖励对象的人数和绩效等级进行分配。
2.2 分配原则与比例分配比例:绩效优秀等级的员工分配比例为总额的30%,绩效卓越等级的员工分配比例为总额的40%,绩效杰出等级的员工分配比例为总额的30%。
核心员工股权奖励实施细则(2024版)
核心员工股权奖励实施细则(2024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股权奖励的适用范围1.1 适用人员1.2 不适用人员2. 股权奖励的种类及数量2.1 股权奖励种类2.2 股权奖励数量3. 股权奖励的授予条件3.1 工作年限要求3.2 业绩指标要求3.3 个人行为要求4. 股权奖励的授予程序4.1 提名程序4.2 审批程序4.3 授予仪式5. 股权奖励的持有期限5.1 锁定期5.2 解锁期6. 股权奖励的处置6.1 转让6.2 继承6.3 回购7. 股权奖励的税收问题7.1 税收责任7.2 税收优惠政策8. 股权奖励的调整8.1 业绩调整8.2 人数调整9. 股权奖励的管理机构9.1 管理机构职责9.2 管理机构的决策程序10. 股权奖励的变更与终止10.1 变更条件10.2 终止条件11. 股权奖励的争议解决11.1 争议解决方式11.2 仲裁机构12. 股权奖励的合同解除12.1 解除条件12.2 解除程序13. 股权奖励的违约责任13.1 违约情形13.2 违约责任承担14. 股权奖励的其他事项14.1 信息保密14.2 法律适用14.3 合同效力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股权奖励的适用范围1.1 适用人员本合同所述股权奖励适用于公司核心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业务精英等对公司发展有重要贡献的员工。
1.2 不适用人员本合同所述股权奖励不适用于公司合同工、临时工、实习生以及公司规定的其他不适用人员。
2. 股权奖励的种类及数量2.1 股权奖励种类本次股权奖励分为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两种类型,具体种类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2 股权奖励数量股权奖励的数量根据员工的职位、工作年限、业绩表现等因素确定,具体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3. 股权奖励的授予条件3.1 工作年限要求员工须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后,才有资格获得股权奖励。
具体年限由公司规定。
3.2 业绩指标要求员工须达到公司设定的业绩指标,才有资格获得股权奖励。
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
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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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方案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方案1. 目标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是激励公司员工的积极工作态度,促进公司的业绩增长,并增强员工的长期留任意愿。
2. 方案概述本股权激励计划将以股票的形式提供激励,并设立以下主要措施:- 奖励股票:公司将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和贡献,定期分配一定数量的奖励股票。
奖励股票将根据员工的持续服务时间逐步解锁,以鼓励员工长期留在公司。
- 股票期权:公司将授予一部分优秀员工股票期权,以便将来购买公司股票。
股票期权将逐步解锁,员工可根据自己的决策进行购买或出售。
3. 实施细则3.1 奖励股票- 奖励股票按照员工的表现和贡献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比例和数量将根据员工的岗位级别和绩效评价确定。
- 奖励股票将在员工加入公司后,根据持续服务时间逐步解锁。
具体解锁规则将在员工入职时与其签订协议明确。
- 奖励股票的行使价格将由公司决定。
员工在行使奖励股票时需支付行使价格以购买公司股票。
3.2 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将根据员工表现和贡献进行授予,具体授予比例和数量将根据员工的岗位级别和绩效评价确定。
- 股票期权将在员工加入公司后,根据持续服务时间逐步解锁。
员工可以选择在解锁期限内以行使价格购买公司股票,或在市场上出售股票获利。
- 股票期权的行使价格将由公司决定。
4. 实施时程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时程如下:- 制定并公布计划:XX年XX月XX日- 分配奖励股票和授予股票期权:XX年XX月XX日- 解锁奖励股票和股票期权:按照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协议执行5. 评估和调整公司将定期评估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效果,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评估的标准包括员工满意度、公司业绩增长和员工留任率等。
以上是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方案,希望能够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并促进公司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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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
为了构建公司利益共同体,强化公司内部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增强员工的主人翁
地位与意识,促进公司效益,员工增收,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公司决定允许员工入股公司。
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
总则
1、根据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公司推出员工持股计划,目的是与员工分享利益,共谋发展,让企业发展与员工个人的发展紧密结合,企业的利益
与员工的利益休戚相关。
2、现公司创始股东为了配合和支持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自愿出让股权以对受激励员工(以下简称“激励对象”)进行期权激励。
激励股权份额为。
3、本实施细则经公司2017年月日股东会通过,于2017年月颁布并实施。
正文
一、关于激励对象的范围
1、与公司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且在签订《股权激励合同》之时劳动关系仍然合法有效的员工。
2、由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批准的其他人员。
3、对于范围之内的激励对象,公司将以股东会决议的方式确定激励对象的具体人选。
4、对于确定的激励对象,公司立即安排出让股权的创始股东与其签订《股权激励合同》。
二、关于激励股权
1、为签订《股权激励合同》,创始股东自愿出让部分股权(以下简称“激励股权”)以作为股权激励之股权的来源。
(1)激励股权在按照《股权激励合同》行权之前,不得转让或设定质押;
(2)激励股权在本细则生效之时设定,在行权之前处于锁定状态,但是:
A、对于行权部分,锁定解除进行股权转让;
B、在本细则适用的全部行权完毕之后,如有剩余部分,则锁定解除全部由创始股东赎回。
2、激励股权的数量由公司按照如下规则进行计算和安排:
(1)公司股权总数为——————。
(2)股权激励比例按照如下方式确定:
3、该股权在在预备期启动之后至激励对象行权之前,其所有权及相对应的表决权归创始股东所有,但是相应的分红权归激励对象所享有。
4、该股权在充分行权之后,所有权即转移至激励对象名下。
5、该股权未得全部行权或部分行权超过行权有效期,则未行权部分的股权应不再作为激励股权存在。
6、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完毕后,公司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另行安排新股权激励方案。
三、关于期权预备期
1、对于公司选定的激励对象,其股权认购预备期自以下条件全部具备之后的第一天启动:
(1)激励对象与公司所建立的劳动关系已满1年,而且正在执行的劳动合同尚有不低于[XX]月的有效期;
(2)激励对象未曾或正在做出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劳动合同规定或约定的行为;
(3)其他公司针对激励对象个人特殊情况所制定的标准业已达标;
(4)对于有特殊贡献或者才能者,以上标准可得豁免,但须得到公司股东会的决议通过。
2、在预备期内,除公司按照股东会决议的内容执行的分红方案之外,激励对象无权参与其他任何形式或内容的股东权益方案。
3、激励对象的股权认购预备期为一年。
但是,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激励对象的预备期可提前结束或延展。
(1)预备期提前结束的情况:
A、在预备期内,激励对象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包括获得重大职务专利成果、挽回重大损失或取得重大经济利益等);
B、公司调整股权激励计划;
C、公司由于收购、兼并、上市等可能控制权发生变化;
D、激励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发生解除或终止的情况;
E、激励对象违反法律法规或/及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2)预备期延展的情况:
A、由于激励对象个人原因提出迟延行权的申请(不包括未及时提出第一次行权申请的情况),并经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
B、公司处于收购、兼并或其他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交易行为时期,并且按照投资人的要求或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锁定股权,致使行权不可能实现;
C、由于激励对象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的规章制度(以下简称“违规行为”),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暂缓执行《股权激励合同》,在观察期结束后,如激励对象已经改正违规行为,并无新的违规行为,则《股权激励合同》恢复执行。
D、上述情况发生的期间为预备期中止期间。
四、关于行权价格
1、所有的股权均应规定行权价格,该价格的制定标准和原则非经公司股东会决议,不得修改。
2、针对每位激励对象的股权价格应在签订《股权激励合同》之时确定,非经合同双方签订相关的书面补充协议条款,否则不得变更。
3、按照公司股东会2017年9月【】日股东会决议,行权价格参照如下原则确定:
(1)对于符合【对公司特殊贡献】条件的激励对象,行权价格为每股一万元
整;
(2)对于符合【挽回重大损失】条件的激励对象,行权价格为每股一万元整。
五、关于行权对价的支付
1、对于每一期的行权,激励对象必须按照《股权激励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行权对价,否则创始股东按照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款项与应付款的比例完成股权转让的比例。
2、如激励对象难于支付全部或部分对价,其应在行权每一期行权申请之时提出申请。
经公司股东会决议,激励对象可能获缓、减或免交对价的批准。
六、关于赎回
1、激励对象在行权后,如有如下情况发生,则创始股东有权按照规定的对价赎回部分或全部已行权股权:
(1)激励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发生解除或终止的情况;
(2)激励对象发生违规行为导致违法犯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违反《股权激励合同》的约定;
(3)激励对象的岗位或职责发生变化,激励对象为公司所做贡献发生严重降低。
2、对于行权后两年内赎回的股权,创始股东按照行权价格作为对价进行赎回。
对于行权后两年之外赎回的股权,创始股东按照公司净资产为依据计算股权的价值作为对价进行赎回。
3、赎回为创始股东的权利但非义务。
4、创始股东可以转让赎回权,指定第三方受让激励对象退出的部分或全部股权。
5、对于由于各种原因未行权的激励股权,创始股东可以零对价赎回。
该项赎回不得影响本细则有效期后仍有效的行权权利。
6、在赎回之时,激励对象必须配合受让人完成股权退出的全部手续,并完成所有相关的法律文件,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受让方按照股权市场价值支付赔偿金。
七、关于本实施细则的其他规定
1、本实施细则的效力高于其他相关的法律文件,各方并可以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解释包括《股权激励合同》在内的其他法律文件。
2、本实施细则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但未执行完毕的股权仍可以继续行权。
3、实施细则可按照公司股东会决议进行修改和补充。
4、本实施细则为公司商业秘密,激励对象不得将其泄密,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并不再享有任何行权权利。
5、对于本实施细则,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