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工程学院岗位津贴标准(2017)
徐州工程学院职称文件汇编
徐州工程学院职称文件汇编徐州工程学院人事处制2018年11月目录徐州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试行) (1)徐州工程学院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8)徐州工程学院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4)江苏省本科院校教师评价标准(讲师资格条件) (21)江苏省本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评价标准 (24)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评价标准 (35)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评价标准(正高级实验师资格条件) (43)徐州工程学院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47)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评价标准(实验师资格条件) (53)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评价标准 (56)徐州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根据国家和江苏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报教授执行《徐州工程学院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文件规定、申报副教授执行《徐州工程学院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文件规定、申报高级实验师执行《徐州工程学院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文件规定;申报讲师、正高级实验师、实验师、艺术学科教师、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和高校教育管理研究执行《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本科院校教师评价标准>等5个评价标准的通知》(苏职称〔2017〕4号)相应规定条件。
其他辅系列职称委托相关单位评审,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最新发布的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第三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按岗申报、按岗评聘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应于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评审组织第五条规范评审程序,成立相关评审组织。
根据国家、省和学校关于加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规定,规范评审程序,严格评审权限,加强评审组织。
维护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科学性、规范性。
工作动态-徐州工程学院教务处
徐州工程学院教学工作简报2016-2017学年度第(2)期总第54期主办:教务处 2016年12月19日【工作动态】※张新科校长出席全国新建本科院校联席会暨第十六次工作研讨会※德国赫尔姆特•施密特大学校长Reuter教授来校作报告※江苏省汉语言文学品牌专业高峰论坛在我校举行※我校喜获“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首金※我校与邳州市签署校企地合作协议※我校4部教材获得省教育厅立项建设教材※我校首届“普析杯”分析检测技能大赛圆满落幕※我校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获2017年中国工程教育认证申请受理※管理学院召开“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类)——工商管理类验收评审会※机电工程学院召开机械类专业验收鉴定会会议※食品(生物)工程学院召开第三届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会议※“应用统计学”专业评估研讨会成功召开【教学简讯】张新科校长出席全国新建本科院校联席会暨第十六次工作研讨会10月28日至30日,全国新建本科院校联席会暨第十六次工作研讨会在成都召开。
教育部高教司司长张大良、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主任吴岩等领导应邀出席会议。
我校张新科校长作为全国新建本科院校联盟常务副理事长主持大会开幕式并在大会闭幕式上作总结讲话。
张新科校长就新建本科院校未来发展,接受媒体采访。
来自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220所新建本科院校及海外高校的630余名代表参会。
本次会议以“创新发展、协同育人、质量保障”为主题,大会设置“创新创业教育”、“创新发展”、“评估与质量保障”、“协同育人”等四个分论坛。
教育部高教司司长张大良围绕大会主题作了题为《对焦需求、聚焦服务、变焦应用—把新建本科院校办成新型本科院校》的大会报告,明确了在国家推进“双一流建设”背景下,新建本科院校由新建到新型的办学路径。
教育部评估中心主任吴岩为大会作题为《从新建大学走向新型大学—中国新建本科大学应用型发展道路》的专题报告。
张新科校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应用型大学作为高校类别中的新类别,在其转变的过程中要明确自己的发展定位,加强交流、做好定位研究,全面规划设计,找准发展方向,挖掘办学特色,突出应用性和地方性。
徐州工程学院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徐州工程学院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引进原则(一)人才引进必须服从、服务于学科和专业建设发展需要,优先引进重点建设学科、特色学科和新兴学科急需的优秀人才。
(二)引进的人才应具有硕、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教学、科研水平和合作精神,身体健康。
(三)引进人才的年龄:具有学科或学术带头人条件者不超过55周岁;具有正高级职称者不超过5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者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者不超过40周岁;具有硕士学位者不超过35周岁。
(四)积极探索、实践各种柔性引进模式。
二、组织领导(一)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人才引进政策,审定年度引进计划,确定引进人员。
(二)各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的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人才引进计划,开展人才引进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人事处负责人才引进具体管理工作和校人才引进专项基金的管理使用。
人才引进专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招聘费、宣传费、安家补贴、专项补贴、购房补贴及人才引进过程中的相关配套费用等。
(四)财务处根据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做出相关经费年度预算安排,保证引进人才所需各项经费。
(五)科研处根据人才引进计划,做出有关科研启动费的财务预算,并负责引进人员科研启动费的管理。
(六)教务处负责协调解决引进人员的实验用房和仪器设备的购置与管理等。
(七)总务处负责落实引进人员的过渡住房、办公用房及办公设备等。
(八)纪律监察部门负责对人才引进过程进行监督。
三、引进程序(一)制定计划。
各学院根据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师编制等情况制定年度人才引进计划,经人事处审核后报主管校领导和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二)信息发布。
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对外发布人才引进招聘信息。
(三)信息采集。
通过参加人才招聘会、接收e-mail、传真、电话、信函及登门拜访等方式,广泛采集人才信息。
(四)资格审查。
徐州工程学院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徐州工程学院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引进原则(一)人才引进必须服从、服务于学科和专业建设发展需要,优先引进重点建设学科、特色学科和新兴学科急需的优秀人才。
(二)引进的人才应具有硕、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教学、科研水平和合作精神,身体健康。
(三)引进人才的年龄:具有学科或学术带头人条件者不超过55周岁;具有正高级职称者不超过5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者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者不超过40周岁;具有硕士学位者不超过35周岁。
(四)积极探索、实践各种柔性引进模式。
二、组织领导(一)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人才引进政策,审定年度引进计划,确定引进人员。
(二)各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的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人才引进计划,开展人才引进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人事处负责人才引进具体管理工作和校人才引进专项基金的管理使用。
人才引进专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招聘费、宣传费、安家补贴、专项补贴、购房补贴及人才引进过程中的相关配套费用等。
(四)财务处根据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做出相关经费年度预算安排,保证引进人才所需各项经费。
(五)科研处根据人才引进计划,做出有关科研启动费的财务预算,并负责引进人员科研启动费的管理。
(六)教务处负责协调解决引进人员的实验用房和仪器设备的购置与管理等。
(七)总务处负责落实引进人员的过渡住房、办公用房及办公设备等。
(八)纪律监察部门负责对人才引进过程进行监督。
三、引进程序(一)制定计划。
各学院根据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师编制等情况制定年度人才引进计划,经人事处审核后报主管校领导和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二)信息发布。
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对外发布人才引进招聘信息。
(三)信息采集。
通过参加人才招聘会、接收e-mail、传真、电话、信函及登门拜访等方式,广泛采集人才信息。
(四)资格审查。
徐州工程学院教职工进修培训暂行办法
徐州工程学院教职工进修培训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提高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快师资培养,促进教职工进修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进修原则(一)“学以致用,提高素质”的原则。
(二)“国内为主,国外为辅,在职为主,脱产为辅”的原则。
(三)重点建设学科、专业教学科研人员优先的原则。
二、选送条件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工作量饱满;在校工作满二年,年度考核合格;进修内容与专业、学科建设或本岗位工作需要相一致;符合学校批准的部门年度进修计划。
三、进修形式和进修经费、奖励(一)国内进修1、攻读博士学位(并取得学历,下同。
)(1)考取计划内定向、委培、在职博士研究生,可脱产学习1年半,获博士学位后,学校一次性奖励5万元(以报销学费等方式),读博期间每年可预借5000元。
(2)读博期限为6年,若最终不能按时毕业或只获结业证书的,须全数退回所预借款及脱产学习期间学校发放的工资和津贴。
2、攻读硕士学位(1)考取计划内定向、委培、在职硕士研究生,可脱产学习1年。
(2)读硕期限为4年,若最终不能按时毕业或只获结业证书的,须全数退回脱产学习期间学校发放的工资和津贴。
3、进修本科及以下学历在职在岗进修,费用自理。
4、访问学者(1)申请访学的教师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硕、博士学位,有2篇以上(含2篇)论文发表于全国专业核心刊物。
校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优先考虑。
(2)访学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3)经学校同意从事访学人员,学校全额提供进修费及基本住宿费,每学期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
5、作博士后(1)在职作博士后者,博士后工作期间按正常工作量要求考核,未完成正常工作量,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发岗位目标考核津贴。
(2)确系学科、专业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学院正常工作开展,可以申请在职脱产作博士后,但须经所在学院同意,由人事处上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脱产期间,学校保留其人事关系与工作岗位,停发所有工资、福利、津贴,待博士后出站回校工作后恢复,脱产作博士后期间不算服务期。
徐州工程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徐州工程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调动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障教学、科研与人才培养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印发<徐州市事业单位岗位任职条件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徐人社发〔2013〕251号)、《徐州工程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岗位设置(一)设置范围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教师工作以外的其他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工作岗位,主要包括实验、工程技术、图书资料、档案、编辑出版、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岗位。
1.学校各级实验室设置实验岗位。
2.信息化中心、后勤管理处、基建处等单位根据需要设置工程技术等专技岗位。
3.图书馆设置图书资料岗位,档案馆、人事处档案科等单位设置档案专技岗位。
4.学报编辑部、宣传部校报编辑部门、院长办公室校史编辑部门等单位设置编辑出版岗位。
5.财务处、审计处等单位设置会计、审计岗位。
6.校医院设置医疗卫生岗位。
7. 其他特殊岗位。
(二)设置原则1.提高质量、服务教学。
以岗位设置与聘用为基础,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提供服务保障。
2.总量控制、分类管理。
学校在上级部门核准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结构比例范围内,制定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实施细则。
学校根据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对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3.按需设岗、优化结构。
根据学校整体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科学合理设置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优化队伍结构,促进其他专业技术队伍全面协调发展。
4.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岗位设置要统筹兼顾、重点倾斜,要有利于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
(三)设置方法根据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分布特点,按实验、工程技术、图书资料、档案、编辑出版、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等类别进行岗位设置,岗位数由学校在上级批准的控制数内,由各单位推荐学校统一组织评聘。
(四)岗位等级与结构比例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正高级岗位、副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的控制比例为5:25:55:15。
某高校机关岗位津贴发放暂行方法
某高校机关岗位津贴发放暂行方法为加快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步伐,xx一支作风优良、素养较高的机关工作队伍,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状况,制定本暂行方法。
一、岗位设置1. 机关岗位按层次分为关键岗位、重点岗位和一般岗位;2. 管理关键岗位在校级领导干部中设置;3. 管理重点岗位在正处干部和主持工作的副处级干部中设置;4. 管理一般岗位在副处级(含副处级)以下人员中设置。
二、岗位津贴标准(元/月)机关岗位津贴分为基本津贴和绩效津贴两部分,发放标准依据学校办学效益状三、聘任条件及聘任方法1. 处级干部的聘任条件和聘任方法依照《某高校处级领导干部上岗方法》执行;2. 科级以下(含科级)人员的聘任条件和聘任方法依照《某高校机关一般行政职位设置暂行规定》和《某高校科级干部聘任方法》执行。
四、岗位职责1. 处级干部的岗位职责暂按《某高校机关岗位责任制》执行;2. 科级以下(含科级)人员的岗位职责暂按各部门、处、室制定的岗位职责执行。
五、考核1. 校级干部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进行考核;2. 处级干部由校党委组织部依照《某高校处级干部年度考核方法》进行考核。
3. 科级以下(含科级)人员由机关党总支和人事处依照《某高校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法》进行考核。
六、发放方法1. 机关党总支与方案财务处依据机关各部处室编制、岗位设置及人员实际状况共同核定各部门的岗位津贴总额,岗位津贴每年按10个月计算;2. 学校方案财务处将核定后的各部门岗位津贴总额一次性拨给各部门,由各部门按规定负责发放;3. 岗位津贴中的基本津贴部分按月发放,绩效津贴部分依据年度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4. 党政职级发生变更的人员、调入和重新上岗的人员,从变更次月起,按相应的职级标准发放岗位津贴;5. 机关经费包干单位,允许发放岗位津贴的额度为学校标准的2倍以内,超过部分需“发一交一”。
七、岗位津贴的扣发与停发1. 年累计旷工3天以内的停发一个月的岗位津贴,4-8天者停发三个月的岗位津贴,9-12天者停发半年的岗位津贴,13天以上者停发一年的岗位津贴;每病、事假一天,扣发当月岗位津贴的1/22,扣完当月应发全部岗位津贴为止;迟到、早退达5次以上,酌情扣发当月部分岗位津贴;工作不努力、工作效率低、服务态度差或不听从组织分配等,应酌情扣发当月部分或全部岗位津贴;2. 因受党政纪律处分或行政、刑事处罚的人员,视其情节扣发或停发其岗位津贴:(1)因违纪受到学校通报批判者,扣发三个月的岗位津贴;(2)受行政警告或党内警告处分者,扣发半年的岗位津贴;(3)受行政记过或党内严峻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被公安机关赐予行政刑事处罚者,停发当年的岗位津贴。
徐州工程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徐州工程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调动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推动我校科研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14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江苏省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苏教规〔201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科研经费是指用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品开发、成果推广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经费。
第三条我校科研经费根据其来源,分为纵向科研经费、横向科研经费和学校科研基金三类.1、纵向科研经费是指以学校作为科研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从政府主管部门获得的经费。
2、横向科研经费是指学校开展科研活动从政府主管部门之外的渠道取得的各种经费,包括通过联合研究、委托研究、科技攻关与科技开发等方式取得的经费.3、学校科研基金:(1)纵向科研项目的校配套经费;(2)纵向自筹经费项目的校拨科研经费;(3)校级基金立项项目的科研经费。
第四条科研经费的管理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和相关规定执行,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按照相关科研管理办法、科研合同、委托协议等的要求合理使用。
第二章管理体制与机制第五条学校是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校长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承担领导责任。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
学校成立科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的管理工作,规范科研行为。
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负责科研、财务、人事、资产(设备)、审计、监察的副校长(副书记)为副组长,科研、财务、人事、资产(设备)、审计、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科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科研经费审计工作小组和科研经费使用监督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科研经费的审计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校内项目承担单位(学院、中心、实验室)对本单位科研经费使用承担审批和监管责任。
校内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学科特点和项目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资源,为科研项目执行提供条件保障;要监督预算执行,督促项目进度。
徐州工程学院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徐州工程学院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教学工作量是衡量教学工作状况的基础数据,是学校定编及分配的重要依据。
为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本着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教学质量,相对合理、易于操作,有利于扩大二级学院自主权,有利于调动广大教师教学积极性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核算的原则1.本办法仅用于学校对二级学院教学工作总量的核算,是学校定编和年终绩效分配的基本依据。
2.本着提高效率、相对合理、易于二级管理的原则,教学工作量的核算不宜过细。
本办法既考虑到当前教学运行的具体状况,又注重对今后教学工作规范的引导。
3.根据课程类型特点,在核算中附加不同系数,力求科学客观地体现各课程教学工作量。
4.教学工作量的核算以培养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为依据。
二、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教学工作量以“标准课时”为计算单位,一个“标准课时”是指承担一个计划授课学时的全部教学环节,并满足教学工作规范要求的教学工作量。
教学工作量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和学校下达的教学工作任务以及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计算。
没有经过学校批准而增加的课程、环节或课时不予计算工作量。
教师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定额是取得奖励性绩效的前提条件之一,当年未完成教学工作量定额的年度考核原则上不得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教师教学工作量定额折算成标准课时为每周10标准课时,每学期按照16周计算,全年教学工作量定额为320标准课时(教授工作量定额为280标准课时)。
新进教师第一年不作定额教学工作量考核。
“双肩挑”教师教学工作量定额,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教学工作量补贴等按照学校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外聘教师需经教务处审核、人事处备案后方可安排教学任务,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以实际学时乘以学生人数系数,不考虑其他系数。
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酬金(税前)按照正高120元,副高100元,中级80元标准执行,其教学工作量由聘用单位计算后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统一制单发放。
教学工作量含理论教学工作量和实践教学工作量两类。
徐州工程学院教研室工作条例-徐州工程学院教务处
徐州工程学院教研室工作条例徐工院行教[2012]32号教研室是在二级学院领导下,为完成教学计划设定的教学任务,并组织开展教研、科研等活动的基层教学单位。
为规范我校教研室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教研室的设立第一条教研室的设立应以学科专业为主要依据,原则上对应一个学科专业设立一个教研室,人员编制一般为6-8人。
教研室设主任1名,人数超过10人的可增设副主任1名,协助教研室主任工作。
第二条二级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结合各专业教师分布情况,提出设立教研室的建议,填写《徐州工程学院拟建教研室审批表》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人事处共同协商后提出意见,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学校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
第二章教研室主任的聘任第三条教研室主任的聘任由二级学院根据教研室主任的任职条件和相关要求提出建议,填写《徐州工程学院教研室主任任职审批表》,上报学校教务处和人事处,经学校审批后确定。
第四条教研室主任任职条件1.具有较高的专业学识,教学经验丰富,原则上应具备副高以上职称。
2.熟悉学科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的相关工作。
3.能够胜任教研室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4.教研室副主任的任职条件在职称上可以适当放宽。
第五条教研室主任的职责1.协助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做好专业规划与建设工作,参与新专业的论证和申报工作,制定(修订)专业教学计划,组织编写课程大纲,检查教学计划的实施情况和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
2.负责安排教学任务,审核选定教材,对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3.负责组织教学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
4.负责组织教学资料等信息的汇总和上报。
第六条教研室主任的权利1.对教研室人员有统筹安排教学任务的权利。
2.对教研室人员定编和引进有建议权。
3.对新开课的教师有否决权。
4.对教研室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和进修学习等有推荐权。
第七条教研室主任的待遇1.教研室主任每学期补贴60个学时的教学工作量,教研室副主任补贴30个学时的教学工作量。
2.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职务晋升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徐州工程学院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徐州工程学院副专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为适应我校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对师资队伍旳规定,深入完善和规范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提高教师队伍专业技术整体水平,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副专家资格条件(试行)》,结合我校实际状况,特制定徐州工程学院副专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资格原则具有本学科系统而坚实旳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具有较高旳理论研究水平,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发展前沿旳动态,不停拓宽知识面,不停更新知识构造,具有稳定旳研究方向和系统旳研究成果,具有较高旳学术造诣,具有提出本专业新旳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研究领域旳能力。
具有较强旳教学能力,教学业绩突出,教书育人;具有外语和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旳能力;具有良好旳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合用范围本资格条件合用于徐州工程学院在职在岗旳教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规定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旳领导,热爱人民旳教育事业,贯彻国家旳教育方针;具有良好旳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在合格(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在规定旳任职年限基础上,出现下列状况之一旳,从下年起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如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谎报资历、业绩,抄袭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延迟3年以上。
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尤其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第四条学历、资历规定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得博士学位后,获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2年以上。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获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40周岁如下晋升副专家职务必须具有博士学位)。
第五条继续教育规定任现职以来,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所从事旳教学与科研工作需要,完毕所在学院旳进修计划及任务和其他继续教育任务,到达规定旳规定。
2016-2018年学院岗位津贴制度实施办法-14 (2)
兰理工理发[2016]14号理学院津贴制度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稿)根据《兰州理工大学岗位津贴制度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稿)》,为进一步明确学院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做好上岗与考核等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岗位设置与津贴标准学院设置教师岗位、实验室专职人员岗位及管理岗位,教师岗位及实验室专职人员岗位设岗、上岗比例及基本津贴、业绩津贴标准见下表。
管理岗基本津贴、业绩津贴按学校规定执行,各基层组织副主任业绩津贴按0.6万元/年执行。
二、上岗条件(一)红柳学术岗根据学校规定条件竞争上岗。
(二)学院教师岗根据前三年教学、科研、公共服务等实际完成业绩按比例竞争上岗,具体如下:1、 2级岗位条件,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以上,上一聘期考核合格,三年评教平均成绩优良率在学院排名前60%,年平均科研绩点200以上,公共服务良好。
2、 3级岗位条件,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以上,上一聘期考核合格,三年评教平均成绩优良率在学院排名前75%,年平均科研绩点100以上,公共服务良好。
3、 4级岗位条件,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上一聘期考核合格,公共服务良好。
申请4级教学型岗位需年龄50周岁以上,三年评教平均成绩优良率在学院排名前75%,公共服务良好。
4、 5级岗位条件,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以上,上一聘期考核合格,三年评教平均成绩优良率在学院排名前60%,年平均科研绩点75以上或指导学生创新项目获国家奖2次以上,公共服务良好。
5、 6级岗位条件,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以上,上一聘期考核合格,三年评教平均成绩优良率在学院排名前75%,年平均科研绩点30以上或指导学生创新项目获国家奖1次以上,公共服务良好。
6、 7级岗位条件,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上一聘期考核合格,公共服务良好。
申请7级教学型岗位需年龄48周岁以上,三年评教平均成绩优良率在学院排名前75%,公共服务良好。
7、 8级岗位条件,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以上,上一聘期考核合格,三年评教平均成绩优良率在学院排名前60%,年平均科研绩点20以上或指导学生创新项目获国家奖2次以上或获得省级讲课竞赛奖励,公共服务良好。
徐州工程学院信息管理系统实验7
小型软件的系统实施
1系统概述
企业工资管理是一个企业单位不可缺少的部分,它的内容对于企业决策者和管理者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所以企业工资管理系统应该能够为用户提供充足的信息和快捷的查询手段。
但是,一直以来人们使用传统人工的方式管理文件和档案,这种管理方式存在着许多缺点,如:效率低、保密性差,另外时间一长,将产生大量的文件和数据,这对于查找、更新和维护都带来了不少的困难。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提高,计算机科学日渐成熟,其强大的功能已为人们深刻认识,它已进入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用户需求调研和分析
某课题组对某公司的工资管理系统进行调查,得到工资发放过程及有关表格如下:
日由财务科根据已存档的上月工资发放清单(见表1)和人事科送来的人员及工资变动表(表2)填写本月工资发放清单中的前四项(即姓名、基本工资、津贴、扣房费)。
总务科于每月24日将扣款清单(见表3)送交财务科,由财务科按扣款清单将扣款数填入本月工资发放清单。
最后计算出每位职工的应发工资数,并填入工资发放清单,为工资发放人员发放工资做好准备。
3.系统实施
3.1.源程序
3.2.模拟运行数据
3.3.打印报表
3.4.系统使用说明书
3.1 工资表
3.2 扣款表
3.3 工资汇总表
3.4 工资表源程序
3.5 扣款表源程序
3.6 工资汇总表源程序。
徐州工程学院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管理行为,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财务管理旳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依法理财。
以教学、科研为中心,对旳解决学校在事业发展过程中旳多种利益关系。
第二条:财务管理旳重要任务: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支出管理,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原则;依法多渠道筹措办学资金,集中管理学校旳多种资金,提高资金旳使用效益;合理编制学校经费预算,并对预算旳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加强资产管理,优化配备学校多种资源,保证国有资产安全保值;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内部经济秩序;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济活动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旳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三条:财务管理体制: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统一核算”旳财务管理体制。
财务处作为学校旳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长旳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旳各项财务工作。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领导下旳经济责任制,各分管校领导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解决各分工范畴旳财务工作。
后勤社会化实体、校办公司及独立法人实体原则上实行独立核算旳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根据国家旳财经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坚持支出审批“一支笔”制度。
加强审计、纪检和监察旳作用,保证学校旳各项经济活动在有效控制和监督下良性运营。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五条:财务预算是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和任务而编制旳年度财务收支筹画,涉及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份。
学校旳一切财务收支均应纳入预算,由财务处集中管理、统一核算。
第六条:收入预算旳编制要坚持积极妥帖旳原则,各项收入要尽量核算,对难以拟定旳收入不得高估;支出预算旳编制应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注重效益、勤俭节省”旳原则。
第七条:学校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年度事业发展筹画编制部门预算,财务处根据部门预算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校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将经费预算切块分派到各部门,按财权与事权相结合旳原则,由各分管校领导审批执行。
徐州工程学院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模板】
***件1**学院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流动有序的教师队伍,根据上级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岗位设置(一)设置原则1.教学科研与学科建设相结合。
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根据学科的水平、层次并结合各单位承担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任务确定教师岗位设置标准、方案和岗位职责,使各类岗位职责、任务及目标密切相关,保证学科建设的需要和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
2.个人发展与团队建设相结合。
提倡和鼓励教师把个人发展目标和团队建设目标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既激励个人奋发进取,又激励学术团队提升整体学术水平的体制和机制。
3.工作业绩与资历贡献相结合。
强化业绩导向,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激励机制,同时兼顾资历和历史贡献,鼓励以老带新,促进青年教师的成长。
4.重点支持和统筹兼顾相结合。
在保证重点学科建设、重要教学科研任务需要的同时,对学校的基础学科、急需发展的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进行重点扶持,同时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二)岗位总量与等级比例教师岗位根据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其发展需要,结合师资队伍现状进行设置。
1.在正高级岗位中,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1:3:6。
2.在副高级岗位中,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2:4:4。
3.在中级岗位中,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
4.在初级岗位中,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5。
二、岗位职责教师岗位职责是指教师在某一级别岗位上应承担的专业工作任务、责任和义务,它是考核受聘人员的依据;不能履行相应教师岗位职责者不能被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
(一)基本岗位职责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学校荣誉,勇于创新,能够承担并完成受聘岗位工作。
(二)具体岗位职责1.二级岗位(1)讲授本学科专业核心课程,指导本科生和联合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指导青年教师,根据需要指导访问学者;(2)正确把握本学科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3)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组织本学科力量积极争取并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带领团队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4)承担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及其它公益活动;(5)负责本学科学术团队建设,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科发展需要,组织并带领一支学术团队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担任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
徐州工程学院关于推进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的意见
徐州工程学院关于推进“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的意见徐工院行教[2011]63号“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简称“卓越计划”)是教育部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的高等教育重大计划。
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我校成为第二批国家级“卓越计划”实施高校,使我校工程人才培养获得了良好的发展契机。
按照《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我校“卓越计划”的改革实践工作,进一步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培养适应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的工程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工程技术人才,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树立“面向工业界、面向未来、面向世界”的工程教育理念,把实施“卓越计划”作为学校发展的重要契机和教学改革的重要抓手,依托学校现有的办学优势,紧密结合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和行业企业的实际需求,科学制定培养标准,优化整合课程体系,大力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构建资源共享、合作育人、合作办学、合作发展的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学生的工程素养和工程实践能力,为社会输送高质量工程技术人才。
二、培养目标围绕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和行业企业的实际需求,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具备必要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较强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满足未来发展需要并具有一定国际视野的,胜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工作的现场工程师。
三、实施专业1.“卓越计划”试点首先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食品科学与工程以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这3个产学研合作基础较好的专业实施。
2.今后学校将按照以下原则择优增加“卓越计划”的实施专业:(1)具有明显办学优势,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方面与同类院校相比具有竞争优势的专业;(2)地方行业企业人才需求量大的专业;(3)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已经与行业领军型企业联合建有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