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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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验收管理制度(3篇)

工程验收管理制度(3篇)

工程验收管理制度第一条通风实施: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1)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实施。

(2)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____道正向风门和____道反向风门。

采区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应砌筑永久性的风墙,确需行人、通车的联络巷应设置永久风门。

(3)不应在倾斜运输巷中设置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

2、相关要求:(1)永久调节风门不得少于____道,门框要沿口包边,有衬垫,门扇厚度不得低于4厘米,中间夹垫或用铁皮包。

(2)永久调节风窗的调节窗应在上部设置,调节板灵活可靠。

带风门的永久风窗不得少于____道。

(3)永久风桥通风断面不得小于原巷道断面的五分之四,其坡度不大于____度,呈流线型。

(4)密闭、风门前____米内,两道风门不得堆积杂物。

两风门间距不少于____米。

第二条通风设施验收制度:1、井下通风实施的砌筑由通风队负责,通风队长进行跟班构筑,完工后汇报通风科。

2、通风科必须对通风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严把工程质量关,听取汇报后进行第一次验收。

3、验收后汇报技术矿长,每月由技术矿长____有关人员再次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验收完毕后,由通风科进行统一编号建档,进行统一管理。

5、如构筑不合格,除立即返工外,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处理。

6、严禁不合格的通风实施投入使用。

工程验收管理制度(2)工程验收是指在施工项目完成后,对工程质量、工程数量、工程安全、工程环境等进行检查、测试、评估和确认的过程。

工程验收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提高工程验收工作效率和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流程。

一、工程验收的主体和范围工程验收的主体一般由业主、施工方、设计方以及监理方组成。

验收的范围包括工程的施工质量、工程的安全性、工程的环境配套等内容。

二、工程验收的程序和流程1.准备阶段:确定验收目标和要求,制定验收计划,明确验收方案和验收标准。

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DOC)

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DOC)

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1. 引言
为规范井巷工程验收管理,提高验收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井巷工程验收,包括新建、改建和拓展等。

3. 井巷工程验收程序
3.1. 验收规范
1.验收应符合相关验收规范和标准,如《煤矿井巷工程验收规程》等。

2.验收前应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如安排验收人员、准备验收材料、检查验收设备等。

3.2. 验收程序
1.现场查勘:验收人员应到现场对井巷工程进行查勘,如对隧洞内部结构、松散物、破碎带等进行检查。

2.试运行:验收人员应对井巷工程进行试运行,如对通风系统、水泵、掘进机等进行测试。

3.检查验收资料:验收人员应对井巷工程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如验收技术文件、验收评价报告等。

3.3. 验收结果处理
1.合格:井巷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应填写验收合格报告,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

2.不合格:如井巷工程经过验收不合格,验收人员应详细记录不合格原因,并要求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改正和整改。

4. 规章制度
1.井巷工程验收应由资质合格的单位或人员进行。

2.井巷工程验收应符合相关验收规范和标准,如《煤矿井巷工程验收规程》等。

3.验收资料应准确、完整,包括但不限于验收技术文件、验收评价报告等。

4.验收合格后,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

5.如井巷工程经过验收不合格,验收人员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并详细记录不合格原因。

5. 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如有调整或变更,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

井巷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101.doc

井巷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101.doc

井巷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101 关于下发大洪沟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的通知矿属各单位:为了保证矿井井巷工程的施工质量,实现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全面监控,确保井巷工程施工质量达到优良,特制定此制度,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附件:1、大洪沟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2、管理机构图、管理流程图3、工程质量验收表神新公司大洪沟煤矿2007-9-21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为了保证矿井井巷工程的施工质量,实现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全面监控,确保井巷工程施工质量达到优良,特制定此制度。

一、成立井巷工程质量管理机构:1、设立井巷工程质量领导小组组长:刘生福副组长:吴浩、周强、张戈、梁棵木、王东江成员:杨登武、毛远征、左都军、陈键、魏晋涛、王雪涛、王建功、公方有2、设立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办,生产技术办、矿综掘队、矿外委施工队办公室业务人员为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办公室成员。

3、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小组的职责①工程规划和安排②工程开工资料审查③工程施工相关手续办理④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监督及隐蔽工程验收⑤工程质量验收评定⑥工程材料检验⑦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⑧工程结算审核二、工程管理(一)井巷工程管理1、单项、单位工程在开工前15天内施工方需向建设方提供工程预算、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及技术措施。

(外委招标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办理开工报告、施工合同会签等手续,手续齐全后方可开工。

)2、工程在开工前3天由建设方向施工方提供工程技术交底。

3、施工方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及设计变更文件的要求施工。

4、施工方应按期完成建设方每月下达的工程进度。

5、施工方必须使用煤安规定符合设备完好标准的设备。

6、生产技术科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外委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检查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具体如下:①生产科质量监督员每天要对井下井巷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合格工程及时通知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整改。

②每天要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日志。

井巷工程验收制度

井巷工程验收制度

井巷工程验收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井巷工程的验收工作,确保井巷工程质量和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提高建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制定本井巷工程验收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井巷工程验收制度适用于所有井巷工程的验收工作,包括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

三、验收准备工作1、验收前应向相关部门提交井巷工程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和资料。

2、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关资格和经验,包括工程监理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等。

3、对井巷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施工质量、安全设施、材料使用等方面的情况。

4、对井巷工程的验收标准进行确认,明确验收的依据和要求。

五、验收程序1、开展专家论证会议,由相关专家对井巷工程进行评审和讨论。

2、对井巷工程进行现场验收,检查井巷工程的各项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将井巷工程验收报告提交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确认。

4、对井巷工程进行验收结论的制定,确定井巷工程是否合格。

五、验收标准1、井巷工程的设计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工程要求。

2、井巷工程的施工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保证工程质量。

3、井巷工程的安全设施应完善,确保工人和设备的安全。

4、井巷工程的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保证工程质量。

六、验收结果1、合格:井巷工程符合验收标准,可以正常使用。

2、不合格:井巷工程不符合验收标准,需要整改后重新进行验收。

七、验收记录1、对井巷工程的验收结果进行记录,包括验收时间、地点、验收人员等信息。

2、对井巷工程的不合格项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表。

3、将井巷工程验收报告归档保存,方便后续的查阅和管理。

八、验收责任1、井巷工程的业主单位负有最终验收的责任,要确保井巷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井巷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有相应的监督和检查责任,要确保工程符合标准要求。

3、井巷工程的设计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九、验收改进1、根据井巷工程验收的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1)第二章组织机构及人员、机构职责 (2)第三章设计及相关标准要求 (4)第四章支护材料管理 (7)第五章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管理 (8)第六章井巷工程质量管理 (8)第七章井巷工程验收 (12)第八章顶板管理 (14)1、掘进工作面必须做到随掘随支,最大控顶距离不得超过一个循环,严禁超控顶距作业。

严禁人员进入未进行永久性支护或临时支护地点。

(14)2、架棚支护必须装设支架联锁防倒装置,做到“支架加联锁”。

(14)3、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两长两短,一尖一扁”撬杠,长度和规格根据不同使用地点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并指定存放地点。

(14)4、每班作业前,当班班长必须首先进入工作面,全面检查安全情况,确认无隐患时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作业,班中要经常检查安全隐患,确保作业安全。

(14)5、掘进工作面每道工序作业前,必须先进行敲帮问顶工作,认真检查作业地点顶板、煤壁、支护等情况,及时对已离层和松动的煤、岩进行处理,必须全断面找到实帮实顶,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

(14)6、每次临时支护、敲帮问顶必须在公司(矿)下发的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敲帮问顶记录本上进行记录,写明开始和结束时间,并由具体操作人员、当班班长、矿安全员三方在记录本上签字。

(14)7、掘进面必须正确使用好临时支护。

各综掘工作面的超前支护必须使用液压前探梁临时支护,实现超前支护安全、快速、有效;炮掘工作面的超前支护要符合公司对超前支护的要求;做好掘进巷道的顶板移近量动态观测,并将数据进行整理。

(14)8、每班必须派专人进行巡回检查,对工作场所范围内的片帮、离层等不安全隐患随时进行处理,并汇报调度室及区队值班人员。

(14)9、每班仔细观察顶板压力情况,托板是否变形,片帮是否严重,顶板是否有下沉量,如有以上情况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安全。

(14)10、若在掘进过程中巷道顶板破碎时,应立即停止掘进,当班必须及时采取锚杆、钢带锚网和锚索联合支护的形式加强、加密支护,并及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关于井下工程质量验收的规定

关于井下工程质量验收的规定

A我关于井下工程质量验收的规定
为加快我矿井巷工程建设,确保井下工程施工质量和验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如下规定:
1、井下阶段性验收由各队部自检后通知调度室,然后调度室负责通知监理及跟班矿长共同验收。

2、井下锚索验收必须在锚索未锁紧之前通知监理及跟班矿长,双方共同在现场逐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在跟值班表中填写好验收记录以待备查,验收合格的锚索不在二次做锚固力试验。

3、验收人员必须严把质量关,严格按照《井巷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规定》、《煤矿安全规程》、《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该巷《作业规程》和图纸设计要求进行验收。

4、如验收过程中监理与矿方人员发生争议,矿方人员应采纳监理的意见。

5、各施工队组必须严格按照报验程序进行报验,否则每发现一次严格按照《煤矿安全处罚条例》中的《验收管理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以上标准整改完毕。

6、验收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施工现场,不得延误。

7、因客观原因出现的隐蔽工程,当班验收人员在填写验收记录时要特别注明工程为隐蔽工,做好工程量验收原始记录,否则施工工程量不予认可。

以上事项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处罚条例》中的《验收管理制度》执行,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实施。

山西垚志达煤业有限公司新井筹建处
生产技术科
2015年5月2日。

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井巷工程验收管理,提高井巷工程建设质量,保障地下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地下井巷工程项目的验收管理。

第三条井巷工程的验收,是指在工程竣工后对工程质量、设计方案、安全措施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第四条井巷工程验收结果将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安全,对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地方政府应建立健全井巷工程验收管理机构,明确负有井巷工程验收监督管理的部门及其职责。

负责制定井巷工程验收规范标准和技术指导文件,并对井巷工程验收进行监督。

第六条地方政府机构应组建井巷工程验收组织,负责井巷工程验收的具体工作,包括组织验收人员、流程管理、验收报告审核等。

第七条工程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井巷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第八条设计单位应按规定制定井巷工程设计方案,确保设计质量合格,符合相关要求。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实施井巷工程建设,负责工程质量、安全,并配合验收工作。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监督井巷工程建设过程,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第三章井巷工程验收程序第十一条井巷工程验收应分为初验收和终验收两个阶段。

第十二条初验收是指井巷工程建设竣工后,验收小组对工程的质量、设计方案、安全措施等进行初步检查和评估。

第十三条经初验收合格后,进行终验收。

终验收是指验收小组对工程的工艺、设备、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第十四条井巷工程验收小组应由地方政府机构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组成,包括负责人、专家、技术人员等。

第十五条井巷工程验收小组应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按照程序进行验收工作,制定验收计划和方案,层层审核。

第十六条井巷工程施工单位应全程配合验收小组的工作,如实提供工程相关资料、文件。

第四章井巷工程验收标准第十七条井巷工程验收应符合《井巷工程验收标准》。

第十八条井巷工程验收标准包括工程质量、设计方案、安全措施等方面的要求。

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一、质量检查和验收1、新建矿井每月10号、20号、30号对井巷工程定期进行质量自查,以此作为矿井对施工单位的质量考核依据。

华亭煤业集团相关部门对所托管建设的矿井、庆阳煤炭项目筹建处对邵寨煤矿,每月26日进行工程验收,如遇星期天,时间顺延。

2、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管理等级以每月26日矿组织的月末验收为准。

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由矿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组织进行验收,以此作为该单位工程结算的依据。

3、按中腰线施工的井巷必须悬挂中腰线标记,采用激光指向的井巷在倒激光指向仪前,施工单位必须每隔30M延伸中线位置,无中(腰)线的井巷不予验收。

7、施工单位必须在矿检查前填写好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并准备好各类质量检验保证资料。

8、矿检查组的成员由矿领导、工程部、安全部工作人员、经营部有关人员和施工单位负责共同完成,现场检查完毕其原始数据经各部门签字认可。

9、施工单位井巷工程质量检查实行“三检制”,即做到自检、互检和专检相结合。

施工单位各作业面每生产班必须配备专职验收员一名。

队技术员负责对验收员进行技术质量交底,并对队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

不配备专职验收员的单位视为质保体系不健全,工程进度验收中扣除延米工程含量。

10、施工单位质检员必须由经过新标准培训的人员担任,工作中必须实事求是,秉公办事,对不负责,谎报数据、涂改原始记录者根据情节轻重每次处以50——100元的罚款,并追究技术员、队长责任,不合格部分由施工单位限期返工处理。

11、全矿性的质量大检查或日常抽检过程中检查人员发现有危及安全质量问题时必须现场安排施工单位处理,施工单位不处理,检查人员有权令其停工,对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施工单位领导责任。

检查人员下井未发现或发现了未提出危及安全的质量问题而造成事故的,检查人员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12、对于月末检查结果,合格率低于是100%的工程,本月度该工程不予报进尺,必须在规定限期内无条件处理,处理后申请复检,复检合格后,按矿有关政策及合同规定报尺计价,复检仍不合格工程,将停工整改,并追究领导责任。

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井巷工程的验收管理工作,确保井巷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井巷工程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井巷工程的验收管理工作。

第三条井巷工程验收是指对井巷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安全和环境等方面进行检查、检验和评价的过程。

第四条井巷工程验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同时要注重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五条井巷工程验收应当由专门的验收机构负责,验收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实力。

第二章验收准备第六条井巷工程建设单位在开展验收工作前,应当组织编制井巷工程验收报告,并提出相关材料和文件。

第七条井巷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向地方主管部门申请井巷工程的验收。

第八条地方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接受井巷工程建设单位的申请,并安排专人负责。

第九条验收机构应当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准备工作,包括查阅相关资料、走访工地、了解施工进度等。

第十条验收机构应当根据井巷工程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和文件,制定验收方案,并向井巷工程建设单位提交,经过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章验收程序第十一条井巷工程验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受理申请:地方主管部门应当对井巷工程建设单位的申请进行受理,并进行初步审查。

(二)成立验收组:地方主管部门根据井巷工程的特点和规模,成立相应的验收组,并指定组长。

(三)验收方案:验收组按照井巷工程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和文件,制定验收方案,并提交给井巷工程建设单位。

(四)现场勘察:验收组应当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查阅相关资料,了解施工进度等。

(五)技术评估:验收组根据现场勘察和相关资料,对井巷工程的技术指标和质量进行评估。

(六)试运行:井巷工程建设单位按照验收方案的要求,进行试运行,并提供相应的运行记录和数据。

(七)综合评价:验收组根据现场勘察、技术评估和试运行情况,对井巷工程进行综合评价。

(八)出具验收报告:验收组应当根据综合评价的结果,出具验收报告,并提交给地方主管部门和井巷工程建设单位。

井巷工程开工验收制度

井巷工程开工验收制度

井巷工程开工验收制度一、前期准备在井巷工程正式开工之前,必须完成一系列前期准备工作。

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审查、施工方案的制定、施工队伍的组织以及安全教育培训。

所有参与工程的人员都应当熟悉国家有关井巷工程的法律法规,掌握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确保每一位员工都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二、材料设备检验井巷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在进场前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

包括但不限于钢筋、水泥、砂石料等原材料的检验,以及挖掘机、提升机、通风设备等机械设备的性能检测。

只有合格的材料和设备才能投入使用,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三、施工现场检查施工现场的布置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要求。

开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临时设施的搭建、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消防通道的畅通等。

还应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有足够的照明和通风设施,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潜在的安全隐患。

四、开工报告在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施工单位应编制开工报告,详细记录前期准备工作的情况,包括人员配备、材料设备检验结果、施工现场检查结果等。

开工报告应由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并报送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

五、验收程序井巷工程的开工验收应遵循以下程序:由施工单位提出开工申请,并提供完整的开工报告;监理单位对开工报告进行审核,并对现场进行实地核查;建设单位根据监理单位的审核意见,决定是否批准开工。

六、验收标准开工验收的标准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工程建设标准执行。

任何一项不达标的内容都不得通过验收。

对于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直至满足验收标准为止。

七、责任追究对于在开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明确责任追究机制。

对于情节严重的,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不受威胁。

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1)第二章组织机构及人员、机构职责 (3)第三章设计及相关标准要求 (5)第四章支护材料管理 (9)第五章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管理 (9)第六章井巷工程质量管理 (10)第七章井巷工程验收 (15)第八章顶板管理 (16)1、掘进工作面必须做到随掘随支,最大控顶距离不得超过一个循环,严禁超控顶距作业。

严禁人员进入未进行永久性支护或临时支护地点。

(16)2、架棚支护必须装设支架联锁防倒装置,做到“支架加联锁”。

(17)3、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两长两短,一尖一扁”撬杠,长度和规格根据不同使用地点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并指定存放地点。

(17)4、每班作业前,当班班长必须首先进入工作面,全面检查安全情况,确认无隐患时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作业,班中要经常检查安全隐患,确保作业安全。

(17)5、掘进工作面每道工序作业前,必须先进行敲帮问顶工作,认真检查作业地点顶板、煤壁、支护等情况,及时对已离层和松动的煤、岩进行处理,必须全断面找到实帮实顶,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

(17)6、每次临时支护、敲帮问顶必须在公司(矿)下发的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敲帮问顶记录本上进行记录,写明开始和结束时间,并由具体操作人员、当班班长、矿安全员三方在记录本上签字。

(17)7、掘进面必须正确使用好临时支护。

各综掘工作面的超前支护必须使用液压前探梁临时支护,实现超前支护安全、快速、有效;炮掘工作面的超前支护要符合公司对超前支护的要求;做好掘进巷道的顶板移近量动态观测,并将数据进行整理。

(17)8、每班必须派专人进行巡回检查,对工作场所范围内的片帮、离层等不安全隐患随时进行处理,并汇报调度室及区队值班人员。

(17)9、每班仔细观察顶板压力情况,托板是否变形,片帮是否严重,顶板是否有下沉量,如有以上情况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安全。

(17)10、若在掘进过程中巷道顶板破碎时,应立即停止掘进,当班必须及时采取锚杆、钢带锚网和锚索联合支护的形式加强、加密支护,并及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井巷工程管理制度

井巷工程管理制度

井巷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井巷工程是矿山施工的重要环节,合理的管理制度能够有效保障井巷工程的进度、质量和安全。

为了规范井巷工程管理工作,提高井巷工程建设效率,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二、管理机构井巷工程管理机构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架构,包括井巷工程主管部门、技术部门、安全监督部门、质量监督部门等。

各部门间应建立有效的沟通协作机制,确保工程管理的顺畅进行。

三、项目立项1. 在井巷工程项目立项过程中,需充分考虑项目可行性,编制详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工程目标、范围、投资、风险等关键要素。

2. 对于井巷工程项目立项要求必须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四、设计管理1. 井巷工程设计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2. 设计部门应建立设计审查机制,确保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设计文件的审批需由项目负责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五、施工管理1. 施工前需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计划,确定施工队伍,分工合作,确保施工进度。

2. 施工过程中需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3. 施工结束后需进行验收和归档,形成完整的施工档案。

六、质量管理1. 对于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2. 施工中需建立质量检查机制,对施工过程进行现场检查,并进行记录。

3. 完工后需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使用。

如有质量问题需及时整改。

七、安全管理1. 井巷工程施工中需遵守相关安全规程,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工人安全生产。

2. 露天作业需加强现场防护设施的建设,确保作业安全。

3. 对于施工现场的危险源需进行排查与控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八、环保管理1. 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需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 施工现场需建立环境检测机制,监测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3. 施工结束后需进行环境修复,确保施工后环境的整治和恢复。

井巷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10

井巷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10

井巷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1.引言本文旨在规范井巷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确保井巷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同时,本文也要求审查人员和建设单位遵守本制度。

2.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井巷工程验收前的准备在正式验收之前,需要进行以下准备工作:3.1.审核资料建设单位要准备好所有相关资料,明确资料真实性和合规性。

3.2.现场勘查在验收前,需要对井巷工程现场进行勘查,检查现场环境是否符合建设规范和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3.安全保障建设单位需要保证井巷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了控制,存在风险问题需要进行整改。

4.井巷工程验收流程建设单位要在验收开始前提前通知验收员,确认验收时间和验收地点。

4.1.验收范围井巷工程验收范围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环保、材料设备、民生保障等方面。

验收流程要全面、严谨、细致。

4.2.验收方式验收方式包括现场检查、资料审核等。

现场检查应确保安全,同时对现场施工流程、质量、环保、保障等方面进行检查,审核资料要保证真实性和合规性。

4.3.验收验收结束后,验收员要出具验收报告,包括验收和验收意见。

验收建设单位可在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情况下提出异议,但需要在特定情况下提出,提出时间受到限制。

4.4.整改与复验若井巷工程未能通过验收,建设单位需要做出整改方案,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

验收员需要对整改情况进行复验,复验应仍旧进行公平、公正的评价。

5.验收管理责任5.1.建设单位责任建设单位要负责开展井巷工程建设工作并负责工程审核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工程施工过程安全环保。

5.2.审查人员责任审查人员要认真审核井巷工程建设资料,核实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同时,在现场验收时,要保证把控安全和环保风险,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合理的验收意见。

5.3.不合格处理若井巷工程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建设单位需要制定整改措施,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煤矿产量、进尺验收管理制度

煤矿产量、进尺验收管理制度

煤矿产量、进尺验收管理制度一、为了加强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工作,规范验收程序,确保井巷工程质量,结合本矿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二、验收时间日常验收:生产技术科根据科室内部的工作安排,进行日常不定期验收。

旬验收:每月5日、15日安排科室人员进行进尺摸底。

月底验收:每月29-30日在公司监督下集中进行验收,每月30-31日前将验收表汇总审核完成。

三、进尺、产量验收日常验收:生产技术科负责生产过程的采高验收及本月进尺累计,并做好验收台账,每日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统计汇总,作为结算依据。

旬验收:生产技术科负责生产过程的采高验收、工作面推进度、回采煤(矸)的厚度及本月进尺累计,并汇总上报调度室,统计旬完成情况。

月底验收:产量、进尺验收统一由生产技术科组织,各采掘区队、职能科室协助,公司监督。

进尺验收基准点以上月底验收点开始测量,数据精确到0.1米。

验收时,对质量数据记录齐全,并严格按标准定级,不合格进尺为无效进尺。

巷道类型按岩石部分占巷道总断面的比例划分,岩石部分占巷道总断面的五分之四以上为岩巷,五分之一到五分之四为半煤岩巷,小于五分之一为煤巷。

各类硐室、绞车窝、泵站窝、机窝等,按体积以所在巷道断面折算进尺,月底验收时未达到设计要求的工程不予呈报。

回采工作面验收根据生产技术科确定的顺槽长度标点(每50米一个点)测量推进长度,及工作面切眼走向长度、日常验收采高和煤层容重、回采率计算产量。

回采工作面过地质构造段或变化时,由生产技术科提前下井标定验收点。

进尺验收完毕后,由生产技术科人员定验收点并喷白漆标注验收时间。

月度验收、巷道完工或施工队伍交接时,必须拉通尺校对核实。

每月5、15、25日采、掘验收数据由生产技术科制表,旬验收表上报调度室,月底验收表由公司确认、矿领导签字后上报公司,并由总调度室汇总在生产例会通报进尺、产量完成情况。

四、考核规定凡参加采掘工作面产量及进尺验收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并在验收表上签字署名,未参加者,处罚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业务人员各50-100元。

煤矿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煤矿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煤矿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井巷工程验收管理,确保煤矿井巷工程建设质量,保障工人生命安全,制定煤矿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井巷工程的验收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井巷工程验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第四条煤矿井巷工程验收应当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于合格的井巷工程给予验收合格,对于不合格的井巷工程予以整改或者拒绝验收。

第二章井巷工程验收单位第五条煤矿井巷工程的验收由煤矿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设立专门的验收部门或者验收小组。

第六条煤矿井巷工程的验收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煤矿井巷工程验收相关的技术经验和资格;(二)具有煤矿井巷工程验收相关的仪器设备;(三)具备煤矿井巷工程验收相关的资料和文件。

第七条煤矿井巷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配合验收单位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八条煤矿井巷工程的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配合验收单位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三章井巷工程验收范围第九条煤矿井巷工程的验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井巷工程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二)井巷工程的施工材料和设备;(三)井巷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质量;(四)井巷工程的安全生产标准和环境保护措施。

第十条煤矿井巷工程的验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验收内容和验收标准,并制定具体的验收办法和程序。

第四章井巷工程验收程序第十一条煤矿井巷工程验收程序包括以下步骤:(一)提出验收申请;(二)组织验收小组;(三)进行实地验收;(四)出具验收报告;(五)确定验收结果。

第十二条煤矿井巷工程的验收申请应提交验收单位,包括井巷工程的相关资料和文件。

第十三条煤矿井巷工程的验收小组由验收单位组织成立,包括煤矿井巷工程验收相关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煤矿井巷工程的实地验收应当在井巷工程竣工之日起30日内完成,验收小组应当认真核查井巷工程的各项内容。

第十五条煤矿井巷工程的验收报告应当真实反映井巷工程的验收情况,包括验收结果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煤矿井巷工程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井巷工程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井巷工程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煤矿井巷工程管理,确保煤矿井巷工程的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率,保护环境,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井巷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井巷工程应当符合国家煤矿设计规范、建设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经过审批和验收。

第四条煤矿井巷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维护和管理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五条煤矿井巷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指导并监督煤矿井巷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煤矿井巷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将本管理制度向全体员工宣传,确保全体员工理解并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七条煤矿井巷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对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以适应煤矿井巷工程管理工作的需求。

第二章煤矿井巷工程规划管理第八条煤矿井巷工程规划应当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合理确定井巷工程的位置、布局和规模。

第九条煤矿井巷工程的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安全、生产和经济等因素,确保煤矿井巷工程的稳定运行。

第十条煤矿井巷工程规划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必须经过审批机构的批准。

第十一条煤矿井巷工程规划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规划管理制度,指导并监督煤矿井巷工程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第三章煤矿井巷工程设计管理第十二条煤矿井巷工程设计应当根据煤矿的规划,充分考虑煤矿地质、水文、气象等情况,确保井巷工程的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煤矿井巷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必须经过设计单位的审查和验收。

第十四条煤矿井巷工程设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设计管理制度,指导并监督煤矿井巷工程设计的编制和实施。

第四章煤矿井巷工程施工管理第十五条煤矿井巷工程施工应当根据设计要求,程序规范,技术先进,质量可靠,安全生产。

第十六条煤矿井巷工程施工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必须经过施工单位的审查和验收。

井巷验收管理制度

井巷验收管理制度

井巷验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井巷验收管理工作,确保井巷建设质量,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井井巷建设、改建、拓展等工程的验收管理工作。

三、井巷验收管理的责任部门1. 矿井管理人员应当对井巷验收管理负总责,并派专人负责具体的验收工作。

2. 矿井技术部门应当根据井巷建设的需要,组织编制验收方案,并进行验收工作。

3. 矿井安全监督部门应当对井巷验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验收工作的有效实施。

四、井巷验收管理的要求1. 井巷的建设需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按照施工方案进行验收。

2. 井巷的建设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并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井巷的建设过程中需要进行定期的检查和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 井巷的验收记录需要详细完整,包括验收人员、验收时间、问题及整改情况等内容。

五、井巷验收的内容1. 井巷的外观质量包括井壁、井底、井口等的平整度、光洁度等。

2. 井巷的内部结构包括支护设施、瓦斯抽放设备、通风设备等的安装质量。

3. 井巷的使用功能包括通风、瓦斯抽放、供水、供电等功能的正常运行。

4. 井巷的安全措施包括瓦斯检测、通风、防火等措施是否完善。

5. 井巷的环境卫生包括井巷内部的清洁程度和卫生设施的完善情况。

六、井巷验收管理的流程1. 制定井巷建设验收方案,确定验收的标准和内容。

2. 组织施工单位进行井巷建设工程,按照方案进行验收。

3. 进行井巷建设工程的验收,填写验收记录。

4. 对井巷建设工程的验收情况进行评估,确定验收结果。

5. 如有不合格或存在问题,要求整改并重新进行验收。

七、井巷验收的监督检查1. 定期对井巷建设工程的验收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发现井巷建设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要求整改并进行再次验收。

3. 对违反井巷建设和验收管理制度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和警告。

八、井巷验收管理的考核评定1. 对井巷验收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定验收管理的工作质量和效果。

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井巷工程验收工作,提高井巷工程验收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井巷工程的单位和个人。

三、验收程序1.提交验收申请:井巷工程完工后,由工程建设单位向相关部门提交井巷工程验收申请。

2.审查材料:相关部门对井巷工程验收申请进行审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

3.验收准备:相关部门通知工程建设单位做好井巷工程验收准备工作,包括清理现场、准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等。

4.验收现场勘察:相关部门将组织专业人员对井巷工程进行现场勘察,检查施工质量、安全设备、消防措施等是否合格。

5.检测评估:相关部门将对井巷工程进行必要的检测和评估,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6.验收报告编制:根据现场勘察和检测评估结果,相关部门将编制井巷工程验收报告,列明验收结论和存在的问题。

7.审核验收报告:井巷工程验收报告应提交相关部门审核,确保其真实有效。

8.验收结论:相关部门根据井巷工程验收报告,做出合格或者不合格的验收结论,并向工程建设单位通知结果。

9.整改不合格部分:如井巷工程存在不合格部分,工程建设单位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复验。

10.发放验收证书:如井巷工程通过验收,相关部门将发放井巷工程验收证书给工程建设单位。

四、验收标准和要求1.施工质量:井巷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包括井巷壁面平整度、安全设备的选用和安装等。

2.环境保护:井巷工程应符合环保要求,包括噪音和扬尘控制、废水和废弃物的处理等。

3.安全措施:井巷工程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和标识,包括疏散通道、紧急照明、消防设备等。

4.防火措施:井巷工程应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如设置防火墙、配备灭火器等。

5.消防设备:井巷工程应配置必要的消防设备,如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栓等。

6.人员培训:井巷工程建设单位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确保其了解井巷工程的相关知识和操作规程。

五、井巷工程验收的法律责任1.对于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故意掩盖井巷工程存在的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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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组织机构及人员、机构职责 (1)第三章设计及相关标准要求 (3)第四章支护材料管理 (6)第五章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管理 (6)第六章井巷工程质量管理 (7)第七章井巷工程验收 (11)第八章顶板管理 (13)第九章罚则 (13)第十章其他 (17)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加强煤矿井巷工程管理,规范设计、施工、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结算工作,使井巷工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达到确保工程质量、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井巷工程管理规定汇编》、《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公司相关规定及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斗沟煤矿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人员、机构职责1、验收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副矿长成员:各职能部门及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

职责:1)贯彻、落实和执行国家、公司相关井巷工程质量验收的规定和标准,负责审核和监督落实我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2)对本制度以外相关井巷工程验收重大问题的决策。

2、验收管理办公室设在生产指挥中心生产指挥中心主任:成员:安全科、通风科、生产技术科、机电科、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及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

1)验收管理办公室职责⑴、贯彻、落实和执行国家、公司相关井巷工程质量验收的规定和标准,负责制订和修订我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⑵、掌握我矿井巷工程质量动态情况,对矿井巷工程质量全面负责监督检查,每月组织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⑶、负责井巷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及制定相应的措施并实施。

⑷、负责井巷工程质量验收的业务培训工作。

⑸、现场施工条件变化时,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设计并将变更通知下发施工单位。

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情况进行检查。

⑺、区队班组验收记录,自检质量验收记录及施工资料进行检查。

2)供应科职责⑴、所供应的井巷支护材料、设备,必须有煤安标志、合格证等。

⑵、对井巷支护的各种材料进行质量检测,及时提供矿方所需的各种尺寸的支护材料。

⑶、协助矿方抓好支护材料管理工作。

3)地测科职责⑴、加强掘进工作面的地质工作,掌握地质构造情况,及时做好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工作,提供资料。

⑵、严格按设计做好现场测量放线工作,并对所放线负责。

⑶、协助并监督矿方验收掘进工程量。

4)安全科负责对新入矿外围施工队人员进行入井前的安全知识培训,人员档案进行管理;对各掘进工作面的质量标准化管理及现场施工进行安全监督。

5)生产指挥中心负责协调生产运输环节车辆,负责各掘进工作面通讯及监控系统的布设及日常维护工作。

6)机电科负责协调各掘进工作面所需机电设备,并负责对新机电设备技术知识的培训,对机电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机电设备上存在的技术难题进行指导服务。

7)通风队负责指导和监督各掘进工作面通风、压风、防尘系统的布设,并监督各施工单位使用,同时负责井下救护相关知识的培训。

8)机运队负责入井、升井人员的检查,负责向各掘进工作面配备运输车辆,同时对机电设备上存在的技术难题进行服务指导。

9)由综合办负责组织安全科、生产指挥中心、机电科、通风部参加对新入矿外委施工队人员进行入井前的72小时安全培训。

10)施工单位职责⑴、施工单位为工程质量管理的主体,施工单位现场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抓工程质量,并建立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和建立健全井巷工程质量保证体系,配备专职质量验收员,专职质量验收员人数必须满足现场管理需要,质量验收员名单必须报生产办备案。

⑵、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矿工程设计及工程质量标准施工,由于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矿工程设计及工程质量标准施工而造成返工的一切费用自理。

⑶、现场施工条件与设计不一致时,及时通知矿方,并必须根据现场条件采取应急措施。

第三章设计及相关标准要求1、巷道设计应最大限度地利用围岩的自稳承载能力。

根据巷道围岩变形量和变形特性合理选择巷道的断面形状、支护形式以及支护参数。

设计应优先考虑锚杆支护。

在围岩变形量大,岩层松软及受采动影响的巷道内,可采用锚网、锚网梁、锚网喷等联合支护。

在锚杆支护不能满足巷道支护要求时,应采用锚网、金属支架等联合支护。

2、煤巷锚网支护技术时要坚持科学态度,根据巷道围岩性质合理选择支护方式和支护参数,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机具、新材料、新工艺。

3、锚网支护设计应积极开展以实测为基础的动态反馈设计法,设计过程包括地质力学评估―初始设计―监测与信息反馈―修改设计四个步骤。

4、在地质力学评估工作没开展前,采用工程类比法,确定待施工巷道可采用锚网支护时,可进行锚网支护初始设计。

工程类比法采用直接类比法,一般把已开掘巷道(采用锚网支护并取得成功)的地质开采条件与待掘巷道进行比较,在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可参照选定待开掘工程的锚网支护类型和参数。

5、初始设计中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巷道名称、位置、用途以及巷道设计断面;(2)支护设计的理论计算依据、巷道锚杆支护布置图;(3)锚杆材质、几何参数(长度、直径)锚杆布置参数(间排距、角度);(4)锚杆(索)锚固参数(孔径、锚固长度)及确定依据;(5)锚杆(索)预紧力矩(或预紧力)、锚杆(索)设计锚固力、锚固试验验证结论;(6)钢带形式、强度、规格;(7)金属网形式、规格、强度、联网方式、联网长度、压网要求;(8)施工工艺方法;(9)相关安全技术措施,临时支护使用方法;(10)验证初始设计的观测与监测方案;(11)基于初始设计基础上的补强加固措施;(12)预计巷道受采动影响时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应采取的相应措施;(13)支护材料消耗;(14)预计的支护成本。

6、锚网支护初始设计作为工作面的支护依据编入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并经矿总工程师主持审查,完成审批程序后生效。

7、按初始支护设计施工的巷道应及时进行综合监测,并将监测结果用于验证或修改初始设计。

修改后的支护设计作为正式设计补充编入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取代初始设计,并完成相应的审批程序。

8、初始支护设计经过验证后可作为正式设计在本巷道和相同条件下的其他巷道中采用,进行工程类比。

在正式设计应用过程中,当地质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须依据工程监测结果和现场实际,以评估继续采用原设计的有效性或采取加强支护措施和修改设计。

9、基岩掘进工程⑴、巷道中心偏差:偏移±100mm为合格,偏移±50mm为优良。

⑵、巷道宽度偏差:中心至任一帮距离-50 - +200mm为合格,0 - +200mm为优良。

⑶、巷道高度偏差:①腰线至顶、底板距离-20 - +100mm为合格,0 - +100为优良;②无腰线测全高-50 - +200mm为合格,0 - +200mm为优良。

⑷、井巷掘进坡度偏差:±0.1%为合格,±0.05%为优良。

⑸、设备基础,挂中心线或腰线尺量。

允许偏差:长度-25 - +150mm、宽度-25 - +150mm、深度0 - +150mm。

⑹、水沟(沟槽),挂中线尺量巷道中线到水沟内沿距离,宽度、深度尺量检查。

允许偏差:中心位置-50 - +100mm、宽度-30 - +150mm、深度-30 - +150mm。

10、锚网支护工程⑴、锚杆安装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合格:安装牢固,托板基本密贴壁面,不松动。

优良:安装牢固,托板基本密贴壁面,未接触部位必须楔紧。

检验方法:扳动、观察检查,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锚杆预应力标准:帮部锚杆预应力不小于60N.m,顶部锚杆预应力不小于120N.m。

⑵、锚杆的抗拔力应符合以下规定:合格:最低值不小于设计的90%。

优良:最低值不小于设计值。

检查数量:每300根锚杆或300根以下,取样不得少于1组;设计或材料变更,应另取一组。

每组不得少于3根。

检验方法:用锚杆拉力计做抗拔力试验,做好试验记录,检查时抽查试验记录,必要时进行现场实测。

锚杆抗拔力标准:顶锚杆抗拔力为80KN,帮锚杆抗拔力为60KN。

⑶、锚杆锚固剂及装药量符合设计要求。

⑷、锚杆安装规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锚杆安装规格的允许偏差⑸、冷拔丝网(顶网与顶网、帮网与帮网、顶网与帮网)必须用锚杆托盘、钢带压茬,网与网搭接不得少于100mm,网必须紧贴煤壁,严禁空帮或空顶。

⑹、金属网的联网必须实现搭接,搭接宽度不得小于100mm,且采用双排联网,双排联网的连接点应采用三角形布置,连接点与点之间不大于200mm,联网扎丝采用直径不小于1.4mm的铁丝3股连接,或与金属网同等直径的铁丝单股连接,拧接不少于3圈,并使被连接的两网片之间紧固。

⑺、锚网加钢带支护时,顶部与帮部钢带必须连在一起。

⑻、巷道两帮底部锚杆距巷道底板距离不得超过作业规程规定。

11、预应力锚索支护工程⑴、锚索钻孔方向应符合以下规定:合格:钻孔轴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角不应大于30。

优良:钻孔轴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角不应大于20。

⑵、锚索安装深度应符合以下规定:合格:不小于设计深度95%。

优良:不小于设计深度。

锚索安装深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⑶、锚索锁定后的预应力应符合以下规定:合格:预应力的最小值不小于设计的90%。

优良:预应力不小于设计值。

锚索预紧力不小于80KN。

⑷、锚索的拉拔力不小于120KN。

⑸、锚索装药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⑹、预应力锚索规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预应力锚索规格的允许偏差⑺、正常施工条件下,锚索距工作面距离不得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值,工作面顶板较破碎时,锚索必须跟到迎头。

第四章支护材料管理1、所有的支护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或实验报告,且符合合同及设计要求。

2、施工单位报月度材料计划时,必须报生产办审核签字,施工单位方可报供应站。

3、严格执行支护材料入井管理规定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把好支护材料入井验收关。

支护材料入井前,必须填写材料入井验收清单,一式两份,生产办业务负责人对照支护设计验收审核后签字,一份备存,另一份施工单位备查并存档。

井口把钩工见验收单后方可允许材料入井。

确保不会领用非设计型号材料。

4、生产办负责对每批次矿用支护材料入井前在井口进行检查验收,做好台帐记录,每月对施工单位材料领用量、井下消耗量及支护材料设计使用量,与施工单位共同进行一次复核,杜绝在支护材料方面出现偷工减料的行为。

5、若要发现未经验收入井或不符合标准的支护材料,将对井口把钩工和施工单位进行严厉处罚。

第五章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管理1、施工单位必须按下述表格要求,建立班组、项目部责任体系。

2、每班必须按照班组验收记录表如实填写。

3、项目部必须对班组验收记录把关,确保班组验收的真实性,经工程质量主管经理签字生效。

4、对巷道内施工的锚杆、锚索进行挂牌管理,注明施工地段、施工人员、验收人,要求现场挂牌与班验收记录对应。

5、施工单位通过班组验收记录及矿监督检查确认,建立起各施工班组施工质量的验收台帐,月底通过班组验收记录台帐评比出最佳分项工程,从而建立奖优罚劣的竞争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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