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合金有限公司反违章管理制度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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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85
轻合金有限公司反违章管理制度通用
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轻合金有限公司反违章管理制度通
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山东兖矿轻合金有限公司所属各车间、部室,承接公司工程项目的外来单位以及进入公司生产、施工区域的所有人员。
二、职责分工
1.管理人员(含各级领导)
(1)自觉遵章守纪,确保本人不发生违章行为。
(2)有确保本人分管区域和职责范围内杜绝违章现象的权利和义务。
(3)有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并依法惩处违章的权利。
2.专、兼职安监员
(1)自觉遵章守纪,确保本人不发生违章行为。
(2)有依法管理,对职责范围内违章现象依法惩处的权利和义务。
(3)有对发现的违章现象随时随地制止纠正并依法惩处的权利和义务。
(4)有对制止、纠正或检举违章行为的有功人员提出奖励意见的权利。
(5)有接受群众监督和批评纠正的义务。
3.作业人员(含外来人员)
(1)自觉遵章守纪,确保本人不发生违章行为。
(2)有制止同班组作业人员违章作业的权利和义务。
(3)有制止和纠正事故隐患、检举他人违章行为的权利。
三、组织领导
1.公司成立反违章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反违章的组织领导工作。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总经理、书记
副组长:分管安全副总经理
成员:安全监察部、生产管理部、机电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基建办公室、技术中心、人力资源部、党政办公室、武装保卫部、政工部、工会、财务部主要负责人
2.公司反违章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各类标准及奖惩办法。
(2)协调解决消除装置性或其他违章所需人、财、物。
(3)协调解决反违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检查各车间、部室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
验,提出改进措施。
(5)监督指导本公司各级生产、管理人员,杜绝管理性违章和指挥性违章。
(6)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反违章工作的检查。
(7)讨论决定反违章工作的重大奖惩事项。
3.反违章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其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贯彻落实反违章管理规定。
(2)协调解决各车间在反违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检查各施工单位及各生产车间、班组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
(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并落实考核与奖惩。
(5)及时向领导汇报反违章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违章分类
1.根据违章性质不同,违章行为分为以下四类:
(1)作业性违章:在生产、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行业、上级公司以及本公司所颁发的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规程和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2)装置性违章:生产、施工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国家、行业、上级公司以及本公司有关规
定、制度、规程等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的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3)指挥性违章:各级领导、票据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等生产、施工指挥人员,违反国家、行业、上级公司以及本公司保证人身安全的有关规定、规程、条例及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4)管理性违章:从事设计、生产、施工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国家、行业、上级公司以及本公司有关规定、反事故措施,不结合本车间、部门实际制定有关规程、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2.根据违章情节严重程度,结合集团公司、电铝公司有关规定,将违章行为分为轻合金公司第一类违章、第二类违章和集团公司类严重违章三类,具体执行标准由反违章管理办公室每年修订、完善,报公司反违章领导小组审批后下发执行。
3.违章控制实行分重点三级控制办法,即:班组重点控制作业性违章,车间重点控制装置性违章和指挥性违章,公司重点控制管理性违章。
(二)责任主体及连责范围
1.作业性违章责任主体是违章者本人,连责责任班组作业人员、班组长。
2.装置性违章责任主体是设备(装置)包机人,连责责
任车间设备管理员、分管技术员及分管副主任。
3.指挥性违章主体是违章指挥者本人,连责现场负责人、直接领导和执行违章指挥指令的人员。
4.管理性违章主体是生产、技术及管理人员,连责责任车间、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违章处理
对所有违章,都要按照教育、曝光、处罚、整改四个步骤进行处理。
1.教育
(1)对查处的所有违章现象(行为),主要责任者必须离岗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恢复工作。具体规定如下:
①集团公司类“三违”人员:由公司安全监察部牵头、人力资源部配合组织集中脱产培训、考试,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②轻合金公司第一类“三违”人员:由各责任车间、部门自行组织培训、考试,时间不少于三天;
③轻合金公司第二类“三违”人员:由各责任车间、部门自行组织培训、考试,时间不少于一天;
(2)年内发生两次集团公司类违章行为者,离岗培训三个月,临时工、分包人员予以辞退。
(3)离岗培训期间,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5%支付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