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房地产开发报建程序与行政事业收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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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最新)

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最新)

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最新)第一篇: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最新)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5]第25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已于2005年7月29日经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对《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十条修改为:“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审批手续。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登记进行审查时,应当听取同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的意见。

”二、删去第十一条。

三、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二条,表述为:“申请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企业资质等级申请表;(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或暂定资质证书(正、副本);(三)企业资产负债表和验资报告;(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件;(五)已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六)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证明。

四、在原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中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后增加“和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

五、删去第十三条第一款中的“企业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将第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新开办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

《暂定资质证书》的申办和管理以及资质等级的核定等,按照国家有关资质管理的规定执行。

”六、将第十四条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核定的资质等级,可承担相应规模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修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依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按下列规定承担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将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一)一级:建筑面积不受限制。

房地产开发报建各收费

房地产开发报建各收费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8元(不能按建筑面积计算的建筑物以实际用量每块标准砖0.05元)。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占墙体材料总量的比例达到40%的,按规定比例退还此费用.
延长执行至2006年12月31日
12
建设
基金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国函[1997]8号,财综字[1998]157号,财综[2000]8号、1999年省政府令第158号,苏财综[1999]69号,苏财综[2001]19号,财综[2002]23号,财综[2002]33号,苏财综[2002]92号,苏政发[2002]105号,财综函[2006]1号
建筑工程必经程序
7
建设
经营服务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苏价服[2006]12号,扬价工[2006]38号 (外商投资企业减半收取)
1、为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含装饰装修)及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项目,由招标单位支付30%,中标单位支付70%,经济适用房减半收取。按照交易中心类别和中标价收取,具体标准为:(1)中标价200万元(不含200万元)以下的,三类4800元,二类4950元,一类5150元;(2)中标价200-500万元(不含500万元,下同),三类6800元,二类7150元,一类7500元;(3)中标价500—1000万元(不含),三类10000元,二类10500元,一类11000元;(4)中标价1000-1500万元(不含),三类12500元,二类13500元,一类14500元;(5)中标价1500-3000万元(不含),三类15500元,二类16500元,一类17500元;(6)中标价3000—5000万元(不含),三类18000元,二类20000元,一类22000元;(7)中标价5000—1亿元(不含),三类23000元,二类26000元,一类29000元;(8)中标价1-5亿元(不含),三类31000元,二类35000元,一类39000元;(9)中标价5亿元及以上,三类40000元,二类45000元,一类50000元。2、勘察、设计、监理的招标项目,不论交易中心的类别,中标价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宗2000元,10万元以上的,每宗3500元。支付比例参照招标发包工程标准执行。

重庆市房产开发流程与手续

重庆市房产开发流程与手续

重庆市房产开发流程与手续
前言
房地产开发行业是一个十分复杂的产业,不同地区的开发流程和手续也有所不同。

本文将介绍在重庆市房产开发的流程和手续,帮助开发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规定。

流程
1. 立项阶段
- 开发商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开发商准备立项申请材料并提交,经会审通过后,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开发商向规划部门申请国有土地上房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 准备阶段
- 开发商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申请监理合同备案和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 开发商向规划、房产交易中心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 建设阶段
- 开发商组织设计方案,申请施工图审批
- 开发商向市政府工程建设项目服务中心申请规划许可证
- 开发商向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住宅工程竣工验收- 开发商完成验收并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后,向房产交易中心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房屋交易备案
手续
- 建筑用地或房屋所有权证照片
- 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工程监理合同备案证明、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证书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施工图审批文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
- 房屋买卖合同及其他相关材料
结论
通过本文,我们了解到重庆市房产开发的流程和手续。

在开发过程中,必须依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各项手续。

同时,还需要不断关注政策和法规的变化,及时认识到影响产业的风险和挑战,不断提高自身的政策意识和应急应变能力。

【2019年整理】重庆市房地产项目开发及审批流程

【2019年整理】重庆市房地产项目开发及审批流程
1.8‰计收。
重庆市规划局
报建编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来自建 名称设 地址单 位
联系人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用地情况
设计单位
电话
建设规模 用地面积
合名 称
建地 址
单 位
联系人
建设地址
投资性质
批准机关及文号
联系人
电话 投资总额
电话
报送图、文:
1. 申请报告

)份
2.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图

)份
3. 规划设计说明书
审查施工图组织设计 销 售
施工放线
商品房销售 组织交房
工 作
建筑设计 拆迁
规划部门验线
4. 工
勘察设计部门验槽
6. 售
建立物管机构 建立房屋档案
办理施工执照

组织桩基验收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管 理
隐蔽工程预验
服 务
建立服务制度 日常管理
工程预算造价
结构签订验收
一.投资决策阶段
投资决策阶段是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最为 重要的阶段之一,主要包括市场信息资 料搜集,投资机会研究,土地信息获取 和土地竞买以及《项目建议书》、《可 行性研究》的编制和审批等工作步骤。
0.04
10000)
超过10000部分
0.02
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办理部门
市国土局
收费标准
国土出让金:
/m2×建面
国土契税:土地评估价格3%
国土勘测费:(国土证附图)738元/宗
国土证税费:约20元
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设计单位资质的认定 设计的三个阶段 设计的分类 每阶段设计对应的成本预测 每阶段设计的审查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及费用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及费用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及费用一、报建流程:1.前期准备:确定项目的规划和设计方案,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筹集项目的资金。

2.项目立项: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交项目立项申请,包括申请书、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3.土地出让:如果项目需要用到国有土地,需要参与土地拍卖或招标等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4.规划审批:提交项目规划方案,申请规划审批。

规划审批需要包括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文件。

5.环境影响评价: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经过专家评审和公示后,才能获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经过审查后取得许可证。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经过审查后取得许可证。

8.初步设计审查: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和相关报告,经过审查合格后,取得初步设计审查合格证明。

9.施工图设计审查:提交施工图设计图纸和相关报告,经过审查合格后,取得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证明。

10.施工许可证:提交施工许可证申请,经过审查后取得施工许可证。

11.开工报告: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向相关部门提交开工报告。

12.竣工验收:施工完成后,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经过验收合格后,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

以上是房地产项目报建流程的主要环节,具体流程还可能根据不同的地区和项目类型有所不同。

二、费用:费用是一个相对复杂且难以准确估计的问题,涉及到的费用有很多种类,包括土地出让金、规划审批费、环境影响评价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费、初步设计审查费、施工图设计审查费、施工许可证费等。

具体的费用会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如项目的规模、用地面积、地理位置、当地的政策法规等。

不同地区和不同项目的费用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总的来说,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及费用涉及到多个环节和多个方面的费用支出,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和程序审核,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开发商在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前,需要提前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并做好准备工作,以确保项目能够顺利进行。

重庆房地产开发项目报建工作流程

重庆房地产开发项目报建工作流程


建 设 工 程招投 标 情况备 案 ……………………………………………………….23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24 页







监………………………………………………………….........25 页.
建设工程质量报监………………………………………………………………26 页

建设工程施工图(含勘察成果)审查合格书备案……………………………20 页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21

建设工程招标报建………………………………………………………………21 页
房 地 产 开 发 项 目 资 金 证 明 办 理 ………………………………………………….22
1
重庆房地产开发项目报建工作流程
2009
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31 页 建设工程综合验收………………………………………………………………32 页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32 页 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验收………………………………………………………36 页 建设项目防雷装置验收…………………………………………………………36 页 建筑工程内部装修审核…………………………………………………………37 页 建设工程内部装修验收…………………………………………………………37 页 建设工程夜间施工排放噪声办理………………………………………………38 页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38 页 非主干道临时占道………………………………………………………………39 页 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许可…………………………………………………39 页 城市排水设施、改沟许可………………………………………………………40 页 迁移、拆除城市照明设施许可…………………………………………………40 页 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现场核查………………………………………………40 页 施 工 临 时 用 水 …………………………………………………………………….41 页 施工临时用电……………………………………………………………………41 页 商品房在建工程抵押权初始登记………………………………………………42 页 土地房屋抵押权初始登记………………………………………………………42 页 城 镇 房 屋 权 属 初 始 登 记 ………………………………………………………….42 页 土地房屋分割权 属变更登记…………………………………………………….43 页

重庆房地产项目开发报建流程

重庆房地产项目开发报建流程

重庆房地产项目开发报建流程重庆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全程报建工作指南1、测绘现状地形图在确定开发项目后,联系重庆市勘测院测绘拟开发地块,并确定所需地形图份数,缴纳测绘费用后领取现状地形图(含管网)。

2、国土用地手续2.1 申请用地红线。

2.1.1 准备以下资料提交区国土局审批:申请原件1份,经现状测绘的1:500地形图3份,若有联建单位应提交联建合同,并同时在申请上盖章。

2.1.2 审批通过后,领取国土用地红线(1份)保存。

2.2 土地出让手续。

2.2.1 经公示取得土地后,准备以下资料送区国土局审批:建设用地申请原件1份,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1:500现状地形图4份(必备资料)。

2.2.2 审批通过后,缴纳土地出让金,然后领取用地批准书,国土使用证及附图进行保存。

3、项目立项3.1 编写完成“项目建议书”,根据“项目建议书”编写“立项申请”。

3.2 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建筑面积10万㎡以上送市计委立项,建筑面积10万㎡以下送区计委立项,准备和提交以下申报资料:1)“立项申请”原件1份2)国土公示资料复印件1份3)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4)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5)如申报的项目规模超过60000㎡,则须编制“项目建议书”,并送交原件1份。

6)如有联建单位则应提供联建协议复印件1份,第1)、5)项应盖有联建单位的公章,并提供联建单位的营业执照。

3.3 如项目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寻找有资质的单位根据拟建项目编制,报市或区计委审批。

3.4 在取得建委初步设计意见书后,根据建委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下达的指标为依据编写下达投资计划及固定资产许可证申请并持下列资料向市、区计委申请下达年度计划及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1年度建设投资计划申请(有联建单位时应盖联建单位的公章)原件1份2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3国土使用证复印件1份4规划批文(含方案阶段、初设阶段的文字批复)复印件1份5规划用地许可证复印件1份6建委初设批复原件1份3.5 计划下达后,领取批文及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05年修正)

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05年修正)

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05年修正)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5.07.29•【字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5]25号•【施行日期】2000.07.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00年5月25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5年7月29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行为,保护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商品房的经营活动和有关管理部门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经营应遵循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方针,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日常工作由重庆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负责。

区县(自治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土房屋、工商、发展和改革、规划、物价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负责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企业第五条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并符合本条例有关资质的规定。

取得营业执照和经核定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方可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

重庆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确定土地房屋管理系统房屋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7]452号

重庆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确定土地房屋管理系统房屋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7]452号

重庆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确定土地房屋管理系统房屋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确定土地房屋管理系统房屋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渝价〔2007〕452号)各区县(自治县)物价局、财政局,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府发[2007]4号)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所有权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595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土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清理和规范,现就其房屋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房屋所有权登记费(一)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是指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行使房产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依法对房屋所有权进行登记,并在核发房地产权证书时,向所有权人收取的登记费。

(二)按照《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的规定,房屋所有权登记包括:设定登记、权属转移变更登记、非权属转移变更登记以及抵押登记。

(三)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的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1、住宅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按套收取,每套收费80元,在核发住宅房地产权证书时,由新获得住宅的房地产权人交纳。

(1)注销登记:不收费。

(2)经济适用住房:免收登记费。

2、非住宅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按宗定额收取,由非住宅房地产权人交纳。

具体标准如下:50平方米以下:500元/宗50平方米 -- 100平方米以下:2000元/宗100平方米 --200平方米以下:5000元/宗200平方米 --500平方米以下:7500元/宗500平方米 --1000平方米以下: 8500元/宗1000平方米--3000平方米以下: 9000元/宗3000平方米--5000平方米以下: 9500元/宗5000平方米以上:10000元/宗(1)非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按每宗100元收取。

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

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

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09.26•【字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61号•【施行日期】2019.09.26•【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2002年6月7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2011年5月27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19年9月26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五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房地产转让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商品房销售第三章房地产抵押第四章房屋租赁第五章房地产中介服务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镇房地产交易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地产交易、房地产中介服务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抵押和房屋租赁。

第三条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房地产交易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

市和区县(自治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负责房地产交易管理的日常工作。

公安、建设、规划、工商、价格、税务、银监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

第四条房地产交易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买卖、租赁和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择使用。

第五条房地产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制定行业标准、培训从业人员,提高房地产行业服务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重庆地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报建流程及资料

重庆地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报建流程及资料

6.4 规划方案审批。
若方案与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无差异,则仅更换封面即可申报。
6.4.1 在备齐下列资料后报区规划局审批:
1)申请表原件 1 份(由规划局提供空表,有联建单位应同时盖章)
2)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原件 2 份(由策划部提供)
3) 设计说明书原件 1 份(由策划部提供)
3)彩色效果图(由策划部提供)
2 立项批文复印件 1 份;
3 规划相关资料复印件 1 份(选址、设计条件、红线图);
4 设计方案原件 2 套;
5 绿地布置总平面图原件 2 份以上(需在 1:500 实测地形图上编制,明确 范围、界限、指标,若有地下架空平台绿化需表明其范围线);
6 设计方案总平面蓝图 1 份;
7 消防方案审查意见及附图复印件 1 份。
6.2.1 消防方案审批。
准备以下资料报市消防审核:1 申报表 1 份(在市消防领取,若有联建单位须同时 盖章),2 设计方案原件 1 套。审批通过后,领取批文及审批后的图纸交资料员存档。
6.2.2 绿化方案审批。
6.
2.2.1 取得消防方案审查意见后,即准备以下资料报市园林局审核:
1 报件登记表原件 1 份(此表在市园林局领取,若有联建单位应同时盖章);
政府承诺时限:

5 个工作日看是否受 ↓
理,15 个工作日完成
审批、发证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三)

主办部门:巴南区发改委

并联部门:环保局
政府承诺时限:
(方案按规划条件设
30 个工作日
计,并一次通过)

设计方案审查(四)

主办部门:巴南区规划分局
并联部门:
消防、园林、人防、市政、

重庆市房地产开发报规报建流程及工作技巧

重庆市房地产开发报规报建流程及工作技巧

□ 银行资信证明(开户行出并盖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法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 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出让方要求提交其它材料
□ 草签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报名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建议书的审批
➢ 审批部门
❖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 审批材料
6. 有 关 部 门 的 批 准 文 件 ( 计 划 部 门 等 , 如 为 工 业 项 目 须 提 供 环 保 、 消 防 等 部 门 的 意 见
( )份
7. 地质灾害危险尾评估报告
( )份
8. 其他
( )份
兹收到你单位申报选址定点申请表及上述文件和图纸共( )份,拟办( )天,请于
( 年 月 日)执本表领取《选址意见书》、《设计条件要求通知书》或《函复意见书》。
➢ 委托单位
❖具有地灾评估资质的单位
➢ 委托结果
❖《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 收费标准
❖渝价[2002]257号(附件)
办理《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
➢ 办理部门
❖所在区规划分局
➢ 申请材料
❖申请书和申请报告 ❖1:500实测现状地形及管网图 ❖土地出让确认通知书 ❖ 开发资质证书 ❖其它文件
办理《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
收件人:
电话:
收件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
重庆市规划局
渝规选(2004)江字第 号
关于XXXX小区工程 的选址意见通知书 重庆市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根据计委投[2004]xxx号文批复,你单位的 xxx花园小区工程申请在xxxx建设。经研究,同意 上述申请。请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现行有关规定 办理相应手续。 建设具体位置及规划要求见附件:《重庆市建 设工程设计条件》、《要求通知书》、规划设计红 线图。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本通知书后六个月内未 报送规划设计方案的,本通知书(合附件;附图)自 行失效(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自行失效后,按《重 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的规定,另行确定单位或 个人。

重庆房地产开发项目报建工作流程

重庆房地产开发项目报建工作流程

重庆房地产开发项目报建工作流程一、前期准备工作1.1 向相关部门申请获得项目建设用地,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1.2 开展项目的前期调研、勘察和设计。

1.3 制定项目的总体规划和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和范围,并进行该项工作的报告。

1.4 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获取环评报告核准文件。

1.5 开展工程勘察、设计,并取得相关证书和审核。

二、项目批复与备案2.1 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交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申请书。

2.2 政府部门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对项目进行审核。

2.3 结合项目的推进情况,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项目的进度,以便部门能够及时跟踪并定期进行现场检查。

2.4 开展项目的竣工验收,并取得相关证书。

2.5 项目解除备案,开展相关手续。

三、办理用地规划手续3.1 根据项目建设用地情况,编制用地规划方案,并向市规划局递交用地规划申请书。

3.2 计划分区分期,制定开发计划,进行规划方案设计。

3.3 审查用地规划申请书,审核用地规划方案,并根据审查结论修改或补充有关资料。

3.4 签发用地规划审批文件,开展有关手续。

四、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手续4.1 建设单位需向市规划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提供必要的资料与文件。

4.2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规划设计方案,并审查有关申请资料。

4.3 通过审查后,签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4 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提供其它有关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无误后,须向市规划局提出建设工程用地预确认申请书。

四、申请开发商业用房施工许可证5.1 向市施工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建筑施工许可证。

5.2 提供证明材料,包括工程设计文件、验收项目、资产调查、人员配备情况和融资材料等。

5.3 向施工行政管理部门缴纳有关费用,记录施工档案,并转送审查报批。

五、项目建设5.1 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建设工程。

5.2 相关部门按规定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5.3 施工期间,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工程质量、安全规范和环境要求,把项目建设成良好的标志性工程。

报批报建各阶段缴纳费用明细

报批报建各阶段缴纳费用明细

报批报建各阶段缴纳费用明细选址阶段现状地形测绘(由重庆市勘测院进行现状地形的测绘,30元/亩)选址红线图光盘(8元/张)方案阶段1、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费及评估费①收费单位及费用标准无法确定,需与对方谈价②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估费(根据总投资额计算,投资额为0.3—2亿元,计算方式为(X/1.13+1.235)*0.4;投资额为2—10亿元,计算方式为(X/2+2)*0.4)2、缴纳规划综合费收费单位: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收费标准:以总建筑面积计费,住宅部分2元/平方,商业部分4.5元/平方。

收费比例:40%3、地勘报告按照平面分布,每个孔每钻深1米为115元,以此类推,平均30—50米一个孔。

钻孔的深度根据地质情况而定。

初步设计阶段1、雷电灾害评估报告费用收费标准:以总建筑面积计价,0.65元/平方2、防雷检测费收费标准:以总建筑面积计价,分监审费、安全检测费、评价费。

收费单位:重庆市防雷中心南岸区防雷分中心规划许可阶段1、缴纳规划综合费收费单位: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收费标准:以总建筑面积计费,住宅部分2元/平方,商业部分4.5元/平方。

收费比例:60%2、放线收费单位:重庆市勘测院收费标准:477.5元/点,具体点数需在实际放线时确定,一般每栋楼放4—6个点。

3、制作公示牌:4000—5000元施工许可阶段1、项目资本金(可退还)收费单位:存入签订协议的监管银行收费标准:初步设计批复的总概算的17.5%2、城市建设配套费收费单位:重庆市财政局收费标准:以总建筑面积计价,190元/平方3、建设工程综合服务费收费单位: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收费标准:合同中标额的0.28%(甲方0.075%,乙方0.205%)4、工程定额测定费收费单位: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收费标准:工程造价的0.14%5、质量监督费收费单位: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收费标准:工程建安造价的0.2%6、农民工保证金(可退还)收费单位: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收费标准:总承包合同价的4%(甲方各2%)7、排污费收费单位:重庆市南岸区环保局收费标准:需与对方进行协商,基本最低价为1.5元/平方。

报批报建行政性收费标准

报批报建行政性收费标准

一、报批报建行政性收费标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造价的2%物业质量保修金:多层30元/平米、高层36元/平米、别墅42元/平米、公建36元/平米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费:元/平米1、人防费:建筑物首层面积*600元/平米。

10层以上20002、环评费:建筑面积*5元/平米。

3、防雷审查费:建筑面积*元/平米。

4、墙改费:建筑面积*10元/平米5、劳保基金:中标价*%6、质检费:中标价*%。

7、放线、验线费:建筑物栋数*4488元/每栋。

8、施工图审查费用:建筑面积(重复楼号*30%)*元/平米(左右),公建元/平米左右。

9、竣工测量费:建筑物栋数*1000元/平米。

10、消防电检:建筑面积*元/平米。

11、市政配套费:建筑面积*255元/平米(公建205元/平米)。

12、规划证服务费:建筑面积*元/平米。

13、节能验收:建筑面积*1元/平米,门窗气密性按照组*1000元/组。

14、燃气监理、验收费:15、开口费:16、绿化补偿费:17、中标手续费:建筑面积*元/平米18、排污费:建筑面积*元/平米(乙方交纳)。

19、水土保持费20、开发许可证:建筑面积*元/平米21、房产交易手续费:建筑面积*元/平米22、印花税23、大证登记费:建筑面积*元/平米24、水质检测:1500元/次。

25、预测绘费:建筑面积*元/平米。

26、面积测绘费:建筑面积*元/平米。

二、设计费1、详细规划2、单体设计费3、策划费4、施工图设计费5、景观设计费6、配套设计费三、前期修整费1、场地平整费2、路通3、电通4、水通5、强夯费。

重庆市房地产开发报建程序与行政事业收费规定

重庆市房地产开发报建程序与行政事业收费规定

重庆市房地产开发前期工程报建程序与行政事业收费规定重庆市房地产开发的报建程序与行政事业收费根据不同的开发项目和不同的投资主体,有一些细小的区别。

现就一般开发项目的主要报建程序与行政事业收费作如下说明:第一部分前期工程报建程序一、申办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核划规划红线图)(一)、办理部门:市规划局或渝中区规划局(二)、联系方式:1、渝中区规划局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棉花街18号2、渝中区规划局电话:63777543(三)、需提供的图文资料1、建设业主的申请报告。

内容:建设理由、位置、功能、规模、投资金额及建设时序等;2、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批准文件。

(由渝中区规划分局根据报建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所需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3、由重庆市勘察质量监督站监章的1:500实测现状地形图(蓝图)一式二份;4、在自有土地权属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出具土地权属证明文件;5、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出具开发建设单位的工商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6、两家以上联建业主应出具有效联建协议或合同书;7、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审批意见。

二、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一)、办理部门:市计委或渝中区计委。

(二)、联系方式:电话:63819878(三)、办理内容:项目建议书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和投资许可证办理。

1、项目建议书审批(1)、申报程序项目建设单位在开展项目建设前,应首先编制项目建议书,报送区级主管部门,再由区级主管部门报送区计委审批。

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和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建设单位,直接向区计委申报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由建设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设计单位编制。

(2)、项目建议书的基本内容①、项目法人或项目单位情况简介;②、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③、项目建设拟选地址、占地面积、拆迁标准;④、项目拟建总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标准;⑤、项目进度安排设想;⑥、项目总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项目资本金及其来源;⑦、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初步估算。

重庆房地产开发后期规费

重庆房地产开发后期规费

重庆房地产开发后期规费、税收标准
1、房屋规划验收按4.5元/平米
2、散装水泥专项基金
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面《散装水泥基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收费标准生产单位1元/吨
使用单位3元/个
3、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30元/m²
4、防雷报建检测费渝价【2001】402
渝价【2004】737#
5、城市园林绿地建设费渝价【2000】75#
6、环境监测服务费渝价【2002】771#
渝环发【2003】12#
6、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渝价【2003】578#
7、房产测绘费渝价【2000】368#
8、白蚁防治费渝价【2002】662# 1.7元/平米(建面)
15层以下1.2元15层以上0.3元/平米;
底层面积1.2元/平米
9、土地增值税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50%部份,税率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50%----100%部份,税率40%喧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100%----200%部份,税率50%喧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200%部份,税率60%喧
10、契税3%
11、合同印花税总房款0.05%
12、转移登记费每户550元
13、转让手续费1%
14、营业税5%
15、城市建设基金为流转税10%
16、教育费附加3%以流转税为基数
17、本市教育费附加2%以流转税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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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房地产开发前期工程报建程序与行政事业收费规定重庆市房地产开发的报建程序与行政事业收费根据不同的开发项目和不同的投资主体,有一些细小的区别。

现就一般开发项目的主要报建程序与行政事业收费作如下说明:第一部分前期工程报建程序一、申办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核划规划红线图)(一)、办理部门:市规划局或渝中区规划局(二)、联系方式:1、渝中区规划局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棉花街18号2、渝中区规划局电话:63777543(三)、需提供的图文资料1、建设业主的申请报告。

内容:建设理由、位置、功能、规模、投资金额及建设时序等;2、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批准文件。

(由渝中区规划分局根据报建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所需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3、由重庆市勘察质量监督站监章的1:500实测现状地形图(蓝图)一式二份;4、在自有土地权属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出具土地权属证明文件;5、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出具开发建设单位的工商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6、两家以上联建业主应出具有效联建协议或合同书;7、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审批意见。

二、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一)、办理部门:市计委或渝中区计委。

(二)、联系方式:电话:63819878(三)、办理内容:项目建议书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和投资许可证办理。

1、项目建议书审批(1)、申报程序项目建设单位在开展项目建设前,应首先编制项目建议书,报送区级主管部门,再由区级主管部门报送区计委审批。

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和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建设单位,直接向区计委申报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由建设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设计单位编制。

(2)、项目建议书的基本内容①、项目法人或项目单位情况简介;②、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③、项目建设拟选地址、占地面积、拆迁标准;④、项目拟建总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标准;⑤、项目进度安排设想;⑥、项目总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项目资本金及其来源;⑦、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初步估算。

(3)、申请项目建议书应报送的资料①、申请项目建议书批复的报告;②、项目建议书;③、项目业主资信证明材料或营业执照复印件;④、项目资本金中除自有资金外的资金来源证明;⑤、多方联合建设(或合资、合作)的项目,需要联合建设(或合资、合作)协议书或合作意向协议;⑥、国有单位用土地使用权出资参与建设的,需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⑦、其他特殊规定必备的材料。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1)、办理程序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上由项目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或工程设计单位编制。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其初步设计文件中若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总投资10%或建设规模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5%,需按照程序重新审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①、项目法人责任制实施方案,包括法人资产质量情况、经营业绩、筹资能力分析等;②、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③、项目建设地址、占地面积、工程地质情况、外部条件落实情况,拆迁面积、拆迁安置方案等;④、工程建设总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建筑面积,拆迁还建面积和内容;⑤、建设工程标准,包括工程技术参数、建筑物的结构设计、设备选型、内外装修标准等;⑥、生态与环境保护措施;⑦、工程建设与招投标方案;⑧、项目总投资及其构成,资金筹措方案和资金落实情况;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预测;⑩、结论意见。

(3)、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报送的资料①、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报告;②、可行性研究报告;③、规划部门关于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通知书和审定的总平面图复印件;④、建设用地预审报告或土地出让合同印件;⑤、项目联合建设(或合资、合作)合同书;⑥、拆迁安置方案审查意见;⑦、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行业审查意见书;⑧、除财政性资金外的建设资金已落实来源的有效证明文件,其中对项目业主的自有资金由有资格的审计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对信贷资金需有关商业银行市分行以上机构出具的承贷意向书;⑨、招标基本情况表;招标初步方案;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〇、有资质的投资咨询机构或专家评估论证意见;〇、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复印件;〇、其他特殊规定必备的材料。

三、方案设计:委托设计院进行方案设计。

四、方案设计审查:(一)、方案设计要由消防对方案设计作出审查意见重庆市消防局地址:渝北区人和镇汪家桥;重庆市消防局联系电话:67315410、673154131、建设单位领取《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按要求填写;2、建筑工程方案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并在总平面图纸上加盖设计资质专用章、注册建筑师执业章、设计单位行政印章;3、提供下列建筑方案设计图纸资料:(1)、建筑项目的立项批复和规划选址意见书;(2)、红线图;(3)、实测1:500现状地形图(蓝图)上布置的总平面图(图上应标明地坪标高、道路宽度、坡度、转弯半径及建筑物间的间距);(4)、建筑各层平面图、主要立面图、剖面图;(5)、设计说明(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各层平面功能及面积、建筑高度、地下车库车位等)。

4、提供消防设计说明专篇:总图、建筑防火、消防给排水、电源、防排烟、灭火器配置并附设计单位消防自审小组自审意见。

5、需开审查会会审的项目,应在开会前一周将上述资料、图纸及会议通知消防局。

(二)、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业主向规划部门报送规划或建筑方案设计图说资料一式二套,其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设计资质,图说资料应符合建设部规定的规划、建筑设计文件编制各个阶段的深度要求,主要有:1、在1:500实测地形图(蓝图)上布置的总平面布置图;2、建筑各层平面图、主要立面图、剖面图。

大型和重要工程建设项目还应提供彩色透视图和设计模型;3、设计说明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主要有: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和各项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和层数、建筑容积率、覆盖率、停泊车位、配套设施等;4、图纸要求按8开本装订成册。

(三)、核划土地红线图和申办建设用地许可证(国土证)核划土地红线图和申办建设用地许可证所需提供的资料:1、立项批复;2、规划方案及方案设计审查意见通知书;3、规划选址意见通知书。

(四)、市政、绿化方案设计审查需报送以下资料:1、规划选址意见通知书;2、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3、计委的立项批复;4、总平面图;5、绿化配套图;6、书面申请书;7、方案设计审查意见通知书(附文件)。

五、初步设计:由完成方案设计的设计院进行初步设计。

六、初步设计审查(一)、初步设计应报环保部门审批1、建设单位填写建设项目申报表,并附立项依据、建设项目拟建地点地形图和规划部门的选址意见书等有关资料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向环保部门申报;2、建设单位按照环保部门核发的《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通知书》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和评估机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环评报告的技术评估;3、建设单位在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影响报告的评估后应填报《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审表》并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评估报告报环保部门审批并申请排污总量;4、建设单位在完成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初步设计时应同时完成项目的环保设计。

项目开工前应填报《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审查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报环保部门审查。

(二)、初步设计应报消防部门审批1、建设单位领取《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按要求填写,封面加盖建设单位印章;2、公安消防机构对该工程的方案设计审核意见书;3、提供全套初步设计说明书(包括消防设计说明专篇)和初步设计图(总平面图、各层建筑平面图、主要立面剖面图以及水、电、暖通等系统平面图、系统图和室外综合管网图)。

所送图纸应加盖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专用章、注册建筑师执业章、设计单位行政印章。

4、建筑设计单位消防自审小组自审意见;5、需开审查会会审的项目,应在开会前一周将上述资料、图纸及会议通知消防局。

(三)、建委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申报需报送的资料1、初步设计文件(图纸—A3幅面、说明书—A4幅面、概算—A4幅面、渲染图—A3幅面、总平面图—3份蓝图、光盘—初步设计的文本材料及图纸);2、工程勘察资料(原件);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审查意见;4、文件(A4页面)(1)、审批初步设计申请书(公文格式);(2)、立项批准文件与初步设计审批登记表;(3)、规划选址意见书,设计条件、要求通知及规划红线图;(4)、地房局土地红线图或批文(国土使用证);(5)、规划、综合管网方案审查意见通知书及附图;(6)、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附图(方案);(7)、工程勘察质量审查意见书;(8)、勘察合同及设计委托书及合同;(9)、高切坡评估报告。

(四)、规划初步设计审查建设业主向规划部门报送建筑初步设计图说资料一式二套,主要有:1、在1:500实测现状地形图(蓝图)上布置的建筑总平面布置图;2、建筑各层平面图、各立面图、剖面图;3、设计说明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4、有关部门(消防、环保或市政绿化部门等)对规划或建筑方案设计作出的审查意见;5、建设工程设计概算书。

(五)、人防工程审批1、人防工程损毁赔偿(1)、赔偿流程:建设单位查询人防地下无人防工事红线图盖章处理意见审核(2)、需报送的资料:规划红线图原件。

(3)、审批内容:①、修建地面建筑对地下人防工程有无损毁;②、损毁的面积、工程类别、防护等级;③、补偿措施(就地补建、易地补建、经济赔偿)。

(4)、收费标准毛洞:1500元/m2;六级工程:2500元/m2 ;五级工程:3000元/m2; 4B级工程:3500元/m2;内部设备、设施、装修、按拆除、损毁时的重置价赔偿。

2、防空地下室的审批(1)、修建防空地下室流程:建设单位市人防办公室不宜修建的缴纳易地建设费市人防办审批初设方案(2)、人防工程审查需报送的材料①、工程立项计划或批文;②、市规划局(或区规划办)签发的建设工程设计条件、要求通知书;③、市规划局(或区规划办)签发的建设工程设计审查意见通知书;④、规划部门签发的红线图(或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报建图;⑤、市建委(或区建委)签发的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批复;⑥、建设单位按规定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确因特殊情况不宜配套完善,应提出“关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的申请”(内容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工程名称、建设地址、总建筑面积、功能分区、资金来源、总投资及申请易地建设的原因等),及申请易地建设减免的有关文件资料;⑦、报建职工集资房时,除应报送一至六项文件资料外,还需要同时报送市(或区)住改办签发的集资建房批文、银行资信证明、职工集资名单及交款收据;⑧、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方案设计阶段征求防空地下室设置意见时,需报送以上一至四项文件资料;在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经市人防办同意易地建设申请减免的建设项目,需报送以上全套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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