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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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作业指导书

1目的

编制该指导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管理,使投资、进度、质量、安全得到有效控制,促进建设工程有序、高效进行。

2范围

该作业指导书适用于腾越翡翠城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项目。

3职责 3.1工程部:负责对建设工程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做好现场组织协调工作、合同、信息管理。

4工作内容: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及组织

协调。

4.1投资控制 4.1.1认真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工作,要正确处理质量、工

期和投资三者之间的关系,不能一味要求缩短工期而以较大的投资作为代价。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的设计和

优化,在保证工程质量和满足工期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工程造价。

4.1.2严格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审查与控制,应做到以下几点 4.121进行工程量和投资增减分析,论证变更的必要性;

4.122所有设计变更均需经建设代表确认;

4.123当设计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已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均

应报原项目审批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审查批准。

4.1.2.4工程现场施工签证须有建设单位代表、驻现场专业监理

工程师、施工单位、造价机构派出人员共同现场签认。工程签证

程序为:

4.1.241工程现场签证由施工单位提出,有关设计变更引起的

《工程签证单》,由设计单位提出;

4.1.2.4.2由现场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代表、施工单位、造价机构派出人员共同现场确认签字、盖章;

4.1.2.4.3有关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签证单》,须经建设单位代表签认,报分管领导审批;

4.1.2.4.4超过合同额10%的变更属重大变更,由建设单位组织

造价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加会审。必要时

外请专家参与,并将会审结果报集团项目工程部备案。

4.1.3做好索赔管理,对可能引起的索赔应当有所预测,及时采

体补救措施,有效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

4.1.4工程付款审核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4.1.4.1由施工单位根据合同和工程进度提出进度预算及书面申

请;

4.1.4.2由监理和造价单位分别审核后出具意见;

4.143 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及工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4.1.4.4 报财务部对付款依据、付款情况及代扣款情况等进行审

核;

4.1.4.5 报分管领导审批;

4.1.4.6 报财务总监或财务负责人审批;

4.1.4.7 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4.1.5工程结算审查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4.1.

5.1 结算书由项目监理单位初核。

4.1.

5.2 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对监理初核结算书复核签字;

4.1.

5.3 项目负责人确认签字。

4.1.

5.4 建设单位同意后报送集团公司并在集团公司统一选定的

造价机构中确定一家审核竣工结算。

4.1.

5.5必要时可委托其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复审。

4.2进度控制 4.2.1审核施工总进度计划,并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控制其执行,必要时及时调整施工总进度计划。

4.2.2审核项目施工各阶段、年、季和月度的进度计划,并控制

其执行,必要时做调整。

4.2.3审核设计方、施工方和材料、设备供货方提出的进度计划

和供货计划,并检查、督促和控制其执行。

42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进度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每

月、季、和年提交各种进度控制报告。

4.3.1.3.1进场的砌体材料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 产品性能检测报 -4 -

4.3质量控制 4.3.1设备、材料质量控制 431.1水泥

4.3.1.1.1应有生产厂家的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 (内容包括 厂别、品种、强度等级、生产日期、出厂编号和试验编号;包括 厂家3天试验报告和28天补强报告)。

431.1.2水泥进厂后会同监理应检查水泥的包装和标志, 包装、标志是否与水泥的出厂检验报告相一致。

431.1.3使用前必须进行复试,复试批量应符合现行施工质量验

收的规范的规定,一般应待水泥三天强度复试报告合格后才能同 意使用。

4.3.1.1.4水泥复试项目主要包括: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和安定性。

必要时应加试凝结时间等; 水泥采用快速试验者,合格判定应以 标养28天强度为准;

4.3.1.2 钢筋

4.3.1.2.1钢筋应有出厂合格证、出厂质量证明书材料清单和试验

报告单,并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抽样作抗拉强度、屈服强度试验。

4.3.1.3砖、砌块等砌体材料

告,应核实砌块材料标识是否明确、有效。

4.3.132对墙体材料进场使用前必须进行复试, 复试批次应符合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431.4砂、石 43141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4.3.1.4.2工程所使用的砂、石按产地、品种、规格、批量按有关

规范取样进行试验。

并核对

431.5防水材料431.5.1对下列8中防水材料应审查产品准用证:氯化聚乙烯

防水卷材、氯丁橡胶防水材料三元乙丙片材、弹性体沥青防水卷材、塑性体沥青防水卷材、石油沥青纸胎油毡、聚胺酯防水涂料、水性沥青基防水涂料、水性聚氯乙烯焦油防水涂料。

4.3.1.

5.2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复试试验报告(多组分材料应有配合比说明);

4.3.1.

5.3油毡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品种、标号等各项技术指标,并应抽样检验,检验内容为不透水性、拉力、柔度和耐热度。

4.3.1.

5.4沥青:应有沥青的出产地、品种、标号和报告单。必须

试验的项目为针入度、软化点和延伸度。

4.3.1.

5.5新型防水材料的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应有产品鉴定书、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质量标准和施工工艺要求,并有抽样复验记录。

431.5.6所有进场材料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验收质量

验收规范中第324条规定。

4.3.1.6管材、管件、设备、配件 4.3.1.6.1各种管材、管件、设备、配件都应有出厂合格证。合格

证的内容应能说明该产品符合国家规范名称和设计要求。

4.3.1.6.2成套设备随机文件必须齐全,其中包括装箱单、产品合格证明,设备安装使用说明等。必要时要求解体检查,并作详细记录。

4.3.2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控制 4.3.2.1施工准备阶段

4.3.2.1.1工程开工前:建设方组织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检查

各方在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审签施工单位填报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进行监理交底等。

4.321.2基坑(槽)、管沟开挖前,应督促施工单位根据支护结

构形式、挖深、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周围环境、工期、气候和地面荷载等资料制订施工方案、环境保护措施和监测方案,经审批后方可施工。当现场不宜进行放坡开挖,当可能对临近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永久性道路产生危害时,应对基坑(槽)、管沟进行支护后再行开挖。

4.3.2.1.3建设方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

4.3.2.1.4熟悉合同文件、图纸、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资料。

4.321.5检查基础开挖时周围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工作的情况。

4.321.6要求施工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或图纸上已有的施工现场

红线控制桩位置和数据进行检查复核,对其提供原始基准点、基

准线、基准高程的方位和数据,并现场交桩。

4.3.2.1.7 组织验收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现场定位轴线和高程。

4.3.2.1.8 检查工程用材料来源、质量及混凝土配合比。

4.3.2.1.9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检查施工机具的数量,核实施工技

术管理人员到位及劳动力进场情况。

4.321.10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及技术

管理体系。

4.322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4.3.2.2.1 土方工程控制要点

4.3.2.2.2基坑(槽)和管沟开挖后基底土性(或经处理后)应符

合设计要求,严禁扰动,可预留约100mm厚土层待施工垫层前

清理。

4.3.2.2.3加强排水和支撑措施。尤其是在雨季施工期间,应该要

求设置系统排水沟,以防浸泡基槽。

4.3.2.2.4在开挖过程中如出现滑坡迹象时,应暂停开挖,通知施工单位,提出处理措施并审批后组织实施。

4.3.2.2.5 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控制每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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