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限购政策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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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限购政策2020

2020年,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继续严格执行全域限购等政策,坚持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政策不走样,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加快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落实市县主体责任制,因城施策,全面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责任,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健全和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加快解决本地居民和引进人才住房问题,稳妥推进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加快实施基层教育卫生人员住房保障。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以下是海南限购政策的内容:

1、海南户籍:

第一套房首付30%其余可按揭;第二套房按各市县、各银行规定执行。如海口市规定,首套房已结清的首付40%,未结清的70%;三亚市一律50%。

2、非海南户籍:

(1)第一类市县(海口、三亚、琼海):以家庭为单位限购一套、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城市限购区域内购房,累计缴纳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

(2)第二类市县(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只能面向本市(县)居民家庭销售。

(3)第三类其他市县:以家庭为单位限购一套,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

就是说,如果您的户籍在外省,又没有长期在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这四个市县工作和生活,那么在海南购房就不能考虑这四个地方了。其他市县只能以家庭为单位购买一套,且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如果您在海口、三亚、琼海的限购区域内买房,需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在已出台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实施全域限购

2018年4月22日晚,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海南省内商品住宅将实施全域限购。主要包括:

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4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建设的住房只能面向本市县居民家庭销售。海口、三亚、琼海已实行限购的区域,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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