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的交易规则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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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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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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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合竞价的概念
集合竞价(Call Auction)是指对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 中撮合的竞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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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竞价
沪深两市开盘价 深市收盘价
9:15—9:20 自由作战
9:20—9:25 下单后禁止撤单
14:57—15:00 同开盘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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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元) 10.50 10.40 10.30 10.20 10.10 10.00 9.90 9.80 9.70
卖出数量(手) 100 200 300 500 200 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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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买入 (手) 0 0 150 300 500 800 1300 1900 2200
买入(手) 价格(元) 卖出(手) 累计卖出 (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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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某股票即时揭示的卖出申报价格和数量及买入申报价格和数量如表所示。若此时 有一笔买入申报进入交易系统,价格为15.37元,数量为600股,假设不受其他 买卖盘的影响,试描述成交情况。
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产生股票价格的方式有两种,其一是在开盘时的集合竞价,另外就是开盘后的连续竞价。
A股集合竞价是采用9:15——9:25将所有单子放一起,等9:25一到价格才会显示出来,也就是开盘价(注:9:15-9:20是可以撤单的,这也就是大家平时在9:20分看到涨停开盘后为什么到了开盘价恰是负的原因。9:20——9:25是不能撤单的)
我国股票市场竞价的原则:先以“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来排列买卖有效委托,以“不高于买价”和“不低于卖价”的原则成交。
1.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是将数笔委托报价或一时段内的全部委托报价集中在一起,根据“不高于申买价和不低于申卖价”的原则产生一个成交价格,且在这个价格下成交的股票数量最大,并将这个价格作为全部成交委托的交易价格,集合竞价的基本过程如下:
设股票G在开盘前分别有5笔买入委托和6笔卖出委托,根据价格优先的原则,按买入价格由高至低和卖出价格由低至高的顺序将其分别排列如下:
按不高于申买价和不低于申卖价的原则,首先可成交第一笔,即3.80元买入委托和3.52元的卖出委托,若要同时符合申买者和申卖者的意愿,其成交价格必须是在3.52元与3.80元之间,但具体价格要视以后的成交情况而定。这对委托成交后其它的委托排序如下:
在第一次成交中,由于卖出委托的数量多于买入委托,按交易规则,序号1的买入委托2手全部成交,序号1的卖出委托还剩余3手。
第二笔成交情况:序号2的买入委托价格为不高于3.76元,数量为6手。在卖出委托中,序号1-3的委托的数量正好为6手,其价格意愿也符合要求,正好成交,其成交价格在3.60元-3.76元的范围内,成交数量为6手。应注意的是,第二笔成交价格的范围是在第一笔成交价格的范围之内,且区间要小一些。第二笔成交后剩下的委托情况为:
一文告诉你什么是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
一文告诉你什么是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是指在一段时间内对接收到的买卖申报进行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连续竞价与集合竞价不同,连续竞价是指在在开盘时间中,对申报的每一笔买卖,通过电脑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和价格优先原则进行成交。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交易时间是错开的,不会出现两种方式并存的情况。
一、集合竞价的基本概念
集合竞价早盘时间为9:15到9:25分,在此期间会进行集合竞价报价,之后会在9:25分撮合成交,竞价的最终结果会决定开盘价是多少,集合竞价在9:20分之后是不允许撤单的。集合竞价下午盘时间为14:57到15:00,统一在15:00进行撮合成交,竞价的最终结果会决定收盘价是多少。在交易中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就是集合竞价的成交价,如果出现比成交价还要高价格的买单和比成交价还要低价格的卖单的话,这些单将会全部成交。
二、连续竞价的基本概念
连续竞价时间原本上交所和深交所是不一样的,原本上交所收盘前3分钟是实行连续竞价的,而深交所实行集合竞价,但在2018年8月6日,上交所调整了收盘机制,规定自8月20日起,收盘机制由连续竞价调整为为集合竞价,所以现在两市收盘机制统一了,连续竞价时间统一为早上9:30到11:30,下午13:00到14:57分。
按照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原则,在连续竞价期间由电脑交易系统逐笔产生成交价。也就是说,买进申报价格越高,就优先成交,当价格相同时,按照时间优先原则成交。如果委托不能全部成交,那么会先成交一部分,剩下一部分会等下一次成交的机会。
国内股票交易时间和规则
国内股票交易时间和规则
股票交易是指股票市场上买卖股票的活动,是股票市场最基本的交易形式。在国内,股票交易是由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公司共同进行的。为了保证股票交易的有序进行,国内股票市场制定了一系列的交易时间和规则。本文将详细介绍国内股票交易的时间和规则。
一、股票交易时间
国内股票交易时间分为交易日和非交易日两种。交易日是指证券交易所正常开展股票交易的日子,非交易日则是指非工作日或者是交易所特别规定的休市日。目前,国内股市的交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共计6个半小时。
除此之外,还有几个特别的交易时间段,包括:
1.9:15至9:25的集合竞价时间:在这段时间内,投资者可以报出自己的买卖价格和数量,交易所会根据这些报价来确定开盘价。
2.14:57至15:00的收盘竞价时间:在这段时间内,投资者可以报出自己的买卖价格和数量,交易所会根据这些报价来确定收盘价。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交易所会根据情况调整交易时间。比如,如果遇到重大事件或者是市场异常波动,交易所可能会提前或者延迟开市,并且可以暂停或者终止交易。
二、股票交易规则
1.交易品种
国内股票市场中,交易的股票品种主要包括A股、B股、中小板、创业板和科创板等。其中,A股是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公司股票,只
能由中国境内的投资者持有和交易;B股是指在中国境外注册的公司股票,只能由境外投资者持有和交易;中小板和创业板是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主要面向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科创板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主要面向科技创新型企业。
连续竞价和集合竞价的概念
连续竞价和集合竞价的概念
连续竞价和集合竞价是股票交易市场中两种常见的交易方式。它们都是根据市场需求与供给来确定股票价格。在股票市场中,有诸多的交易方式,这些交易方式各有特点。但是,连续竞价和集合竞价似乎是最为常见的两种股票交易方式。那么,连续竞价和集合竞价分别是什么?它们有何不同之处呢?下面将分别介绍这两种股票交易方式。
连续竞价
连续竞价是一种连续的市场交易方式,意思是指每秒钟都有机会进行股票交易。这个过程持续到当天收盘。这种方式适合于大宗交易的数量较大,流动性较好的股票。在连续竞价时段内,市场上的股票供给与需求确定了市场上的股票价格。如果有买家愿意以最高价买入,同时有卖家愿意以最低价出售,那么双方可以交易。股票的价格随着供求关系而变化,而且变化非常快。
连续竞价的优点是可以更精确地确定股票价格和进行和时的股票交易。它更适合那些需要立即进行交易的投资者。与这些优点相比,连续竞价的缺点在于,它可能造成较为剧烈的波动,有可能引起投机与恶意操纵以及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是一种交易方式,它在每天的开盘和收盘时段进行。这个时段内可以让投资者以相对较低的价格进行买卖。在此期间内,所有的订单都将被整合起来,以价值最高的买方和价值最低的卖方的点位交易。所有的订单将被分组,并且按照价格从高到低排序。
集合竞价是一种非常简单易懂的股票交易方式。它包括了所有订单的价格,并且让投资者有机会以相对较低的价格进行交易。集合竞价的优点在于,它相对稳定,不容易被信息不对称或恶意操纵造成的影响。
区别
这两种股票交易方式的最显著区别在于:
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
第六节 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产生股票价格的方式有两种,其一是在开盘时的集合竞价,另外就是开盘后的连续竞价。 6.1 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是将数笔委托报价或一时段内的全部委托报价集中在一起,根据不高于申买价和不低于申卖价的原则产生一个成交价格,且在这个价格下成交的股票数量最大,并将这个价格作为全部成交委托的交易价格。集合竞价的基本过程如下: 设股票G在开盘前分别有5笔买入委托和6笔卖出委托,根据价格优先的原则,按买入价格由高至低和卖出价格由低至高的顺序将其分别排列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按不高于申买价和不低于申卖价的原则,首先可成交第一笔,即3.80元买入委托和 3.52元的卖出委托,若要同时符合申买者和申卖者的意愿,其成交价格必须是在3.52 元与3.80元之间,但具体价格要视以后的成交情况而定。这对委托成交后其它的委托排序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1 1 3.52 3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在第一次成交中,由于卖出委托的数量多于买入委托,按交易规则,序号1的买入委托2手全部成交,序号1的卖出委托还剩余3手。 第二笔成交情况:序号2的买入委托价格为不高于3.76元,数量为6手。在卖出委托中,序号1—3的委托的数量正好为6手,其价格意愿也符合要求,正好成交,其成交价格在3.60元—3.76元的范围内,成交数量为6手。应注意的是,第二笔成交价格的范围是在第一笔成交价格的范围之内,且区间要小一些。第二笔成交后剩下的委托情况为: 序号 委托 买入价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3 3.65 4 4 3.60 7 4 3.65 6 5 3
集合竞价买卖规则
集合竞价买卖规则
一、什么是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是指在某一特定时间段内,市场参与者提交买卖报单,经过集中撮合后,形成一个统一的成交价格和成交量的交易方式。与连续竞价不同,集合竞价是在特定的时间点进行一次性的集中撮合,而不是连续进行的撮合交易。
集合竞价的主要特点包括:
1. 集中撮合:在特定时间段内集中进行一次性撮合,形成统一的成交价格和成交量。
2. 价格优先原则:在同一价位上,以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撮合,先报单者优先成交。
3. 数量优先原则:在同一价位和时间下,买方报单量大者优先成交。
4. 最大成交量原则:在多个可能的成交价格中,选择能够成交量
最大的价格作为最终成交价格。
集合竞价广泛应用于股票、期货、外汇等金融市场,是重要的交易机制之一。通过集中撮合,可以提高交易效率,增强价格发现功能,促进市场公平公开。
二、集合竞价的交易流程。
集合竞价的交易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报单阶段:在集合竞价时间段内,市场参与者可以提交买卖报单。报单包括价格和数量两个要素。
2. 集中撮合:在集合竞价时间结束后,交易所系统会根据报单信息进行集中撮合。撮合过程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数量优先的原则。
3. 确定成交价格:交易所系统会根据最大成交量原则,选择能够成交量最大的价格作为最终的成交价格。
4. 成交确认:交易所系统会将成交结果反馈给市场参与者,确认成交情况。
5. 清算交割:成交后,交易所将负责后续的清算交割工作。
整个集合竞价交易流程是一个自动化、标准化的过程,交易所系统会根据预先设定的规则进行集中撮合和价格确定,提高了交易效率和公平性。
集合竞价交易和连续竞价交易的比较
集合竞价交易和连续竞价交易的比较在股票市场中,有两种主要的交易方式:集合竞价交易和连续竞价交易。这两种方式都有自己的优缺点和适用场景。本文将对它们进行比较和总结。
一、集合竞价交易
集合竞价交易是指在交易日开始前,交易所会公布股票的买卖委托信息,投资者可以在预定时间内,提交自己的买卖委托单。交易所根据投资者提交的委托单,计算最优的成交价格,并在指定的时间点进行交易。集合竞价交易通常只进行一次,交易时间较短,通常在数分钟内完成。
优点:
1. 公开透明:在交易开始前,所有的买卖委托单都会在交易平台上公开,能够公开透明,保证了公正性和公平性。
2. 高效:集合竞价交易只需要最多数分钟的时间,成交率高,非常高效。
3. 成交价格更为合理:由于交易所会根据所有委托单计算最优的成交价格,交易价格更具合理性和公正性。
缺点:
1. 委托单的数量与参与者的数量成正比,如果成交额小于一定额度,造成操作成本过高。
2. 成交量有限:由于交易时间短,流通量大的标的物可能存在交易压力,影响成交量。
二、连续竞价交易
连续竞价交易是指交易所每天在特定时间段内,不间断地接受买卖委托单并进行撮合交易。投资者可以随时在交易平台上提交买卖委托单,等待交易所进行撮合成交。
优点:
1. 更为灵活:连续竞价交易更为灵活,投资者可以随时进行挂
单和交易。
2. 可成交的量更大:相对于集合竞价交易,连续竞价交易的交
易时间更长,流通量更大,成交量也相应更大。
缺点:
1. 难以掌控:连续竞价交易期间,股价不断波动,难以把握股
票的实际价值,操作难度更高。
2. 成交价格不如集合竞价交易合理: 由于连续竞价交易期间,
9点15到9点25的成交规则
9点15到9点25的成交规则
摘要:
一、概述9点15分至9点25分的成交规则背景
二、9点15分至9点25分成交规则的具体内容
1.开盘集合竞价阶段
2.连续竞价阶段
三、各阶段成交规则的亮点及注意事项
四、对投资者实际操作的建议
正文:
【概述9点15分至9点25分的成交规则背景】
在我国股票市场,每天的开盘和收盘都有一段时间的竞价交易,其中9点15分至9点25分是开盘集合竞价阶段。这个阶段是投资者在开盘前对股票价格进行预测和调整的重要时期,同时也是市场形成开盘价格的关键环节。在此期间,交易系统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撮合成交,从而为整个交易日的行情奠定基础。
【9点15分至9点25分成交规则的具体内容】
1.开盘集合竞价阶段:在这个阶段,投资者可以申报买入和卖出股票的指令,但交易系统不会实际成交。此阶段的主要目的是让市场充分展示投资者对股票价格的预期,以便找到均衡价格。申报时间从9点15分开始,至9点25分结束。
2.连续竞价阶段:集合竞价结束后,市场进入连续竞价阶段。此时,交易
系统将对买入和卖出指令进行撮合,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成交。连续竞价阶段持续到9点30分,标志着正式交易的开始。
【各阶段成交规则的亮点及注意事项】
1.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投资者需关注股票的申报价格和成交量,以便了解市场对该股票的总体预期。此外,投资者在此阶段可以撤销已提交的申报指令。
2.连续竞价阶段: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需要密切关注股票的价格波动,并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自己的买卖策略。需要注意的是,连续竞价阶段的成交价格可能会受到市场情绪、政策因素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投资者需做好风险管理。
开盘时连续竞价和集合竞价规则
开盘时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规则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产生股票价格的方式有两种,其一是在开盘时的集合竟价,另外就是开盘后的连续竟价。(注意深交所的收盘价是最后3分钟进行集合竞价产生的)
A股集合竞价是采用9:15-9:25把所有单子放一起,等9:25一到价格才会显示出来,也就是开盘价。注:9:15—9:20是可以撤单的,这也就是大家平时在9:20前看到涨停开后为什么到了开盘价就是负的原因。9:20-9:25是不可以撤单的。
我国股票市场竞价的原则:先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来排列买卖有效委托,以“不高于买价,不低于卖价”的原则成交。
1、集合竟价
集合竟价是将数笔委托报价或一时段内的全部委托报价集中在一起,根据不高于申买价和不低于申卖价的原则产生一个成交价格,且在这个价格下成交的股票数量最大,并将这个价格作为全部成交委托的交易价格。集合竟价的基本过程如下:
设股票G在开盘前分别有6笔买入委托和5笔卖出委托,根据价格优先的原则,按买入价格由高至低和卖出价格由低至高的顺序将其分别排列如下:
序号委托买入价数量(手)序号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
5 6
5 3.54
6 5 3.70 6
6 3.45 3
按不高于申买价和不低于申卖价的原则,首先可成交第一笔,即3.80元买入委托和3.52元的卖出委托,若要同时符合申买者和申卖者的意愿,其成交价格必须是在3.52 元与3.80元之间,但具体价格要视以后的成交情况而定。这对委托成交后其它的委托排序如下:
集合竞价规则和技巧
一、什么是集合 竞价 ?
经常能看到一公司出公告,在某天集中竞价增持或者减持了多少多少股,一些不明规则的朋友就误以为是 集合竞价 ,甚至还有人靠着这类公告去套利啥的。
什么是集合竞价?早盘9.15-9.25,和尾盘14.57-15.00这个时间段,被称为集合竞价。 什么是连续竞价?9.30-11.30,13.00-15.00这个时间段,被称为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连续竞价=集中竞价
今天我要带大家重点学习的,就是集合竞价。
二、为什么要关注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非常重要,几个重点:
1.
开盘是全天焦点,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
2.
夜间信息充分曝光,资金思考后的直接体现;
3.
撮合成交的特性,是主力四两拨午斤的黄金时间;
4.
好的竞价能让市场关注到这只股票,从而吸引全市场的资金,从而认知预期差并兑现;
5.
分歧 转一致的过程,很多股票的黄金买点。
三、集合竞价的规则
1、时间段及基础规则
9:15-9:20:这五分钟可以委托买进和卖出的单子,是可以撤单的,因此这个时间段你看到大单很多都是假的,故意挂的,其目的是为了营造高开、买单密集的假象(下面会有案例说明)。他们会在接近9.20的时候撤单,根据开盘价的最大 成交量
原则(这个很重要,下面会重点说),撤单后成交量最大的价格会被打下来很多。
9:20-9:25:
这个时间段同样可以委托买进和卖出的单子,但是可以撤单,因此这个时间段你看到的委托单子才是真的,有参考价值的。这5分钟才是真实的竞价,是我们要重点盯的时间段。
9:25-9:30:
暂时时间段。这个时间段依然可以下单,但是券商会在9.30之后才会把你的委托上传到交易所。而且是分步上传。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机制了解集中竞价和连续竞价的区别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机制了解集中竞价和连续
竞价的区别
证券交易所是金融市场中非常重要的机构,它提供了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的买卖交易平台。在证券交易所中,市场上存在两种不同的交易机制,即集中竞价和连续竞价。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两种交易机制的区别。
一、集中竞价交易机制
集中竞价是证券交易所中常见的一种交易机制,其特点是:在特定的竞价时间段内,投资者提交订单,然后交易所集中进行报价和撮合交易。具体来说,集中竞价交易机制有以下几个特点:
1. 集中竞价时间段:在交易所开市期间的特定时间段内,集中竞价交易会得以进行。通常,这个时间段被划分为开市前和收市前的若干分钟。
2. 交易所报价:在集中竞价时间段内,交易所会发布买入和卖出的报价信息,并在竞价结束后进行撮合交易。投资者可以根据报价提交自己的买卖订单。
3. 等待撮合交易:在集中竞价时间段结束后,交易所会根据报价信息进行撮合交易,从而完成投资者之间的买卖交易。
集中竞价交易机制的特点是在特定时间段内进行交易,具有较高的交易效率和集中的交易量。其交易方式更加清晰,投资者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交易操作。
二、连续竞价交易机制
连续竞价是另一种常见的证券交易机制,其特点是:在交易所开市期间的整个交易时间内,投资者可以随时委托买卖股票,交易所会即时进行报价和撮合交易。具体来说,连续竞价交易机制有以下几个特点:
1. 连续竞价时间段:在整个交易所的开市期间,连续竞价交易会持续进行,投资者可以在这个时间段内进行买卖操作。
2. 即时报价:在连续竞价时间段内,交易所会实时报出股票的买入和卖出价格,并根据投资者的委托单进行撮合交易。
连续竞价和集合竞价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时间即每周1~5上午9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深圳的9:30-11:30,下午13:00-14.57采取连续竞价方式,接受申报进行撮合。
竞价方式:证券交易一般采用电脑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
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
竞价时间:集合竞价:上午9:15~9:25
连续竞价: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集合竞价通常指每个交易日上午,交易所主机对9:15至9:25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一次集中撮合处理的过程。通过开盘前一瞬间产生参考开盘价,然后以这个开盘参考价为成交价对所有有效委托中能成交的委托进行撮合成交,不能成交的委托进入9:30以后连续竞价期间排队等候。
集合竞价期间的开盘参考价的产生原则是:(1)以此开盘参考价成交,能够得到最大交易量;(2)高于参考价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参考价的卖出申报必须全部成交。(3)与参考价相同价位的申报,其中买入申报和卖出申报必须有一方能全部成交。
集合竞价开盘价的产生步骤是:(1)电脑撮合系统对所有的买入有效申报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的按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的卖出申报按照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的按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2)按照上述的原则产生开盘参考价。(3)以参考价为成交价对排在前面的买入申报和卖出申报进行撮合成交,一直到不能成交为止。(4)未能成交的申报排队等候。
在集合竞价之后,电脑系统撮合主机自动进入对投资者申报的委托进行逐笔连续撮合处理的过程,即连续竞价阶段。沪深两市每交易日9:30-11:30,13:00-15:00的交易均属于连续竞价。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以及集合竞价之后进入电脑系统的委托,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价:(1)对新进入系统的买入申报,能够成交的,则与卖出申报队列顺序成交;若不能成交,则进入买入申报队伍等待成交;(2)新进入的卖出申报,若能成交,则与买入申报队列顺序成交;若不能成交,则进入卖出申报队列等待成交。这样循环,直到收市。
开盘时连续竞价和集合竞价规则
开盘时连续竞价和集合竞价规则
一、连续竞价开盘
连续竞价开盘是指在股票市场上,在设定的时间内,有限的买卖双方,以买卖双方报出的价格作为参考,通过买卖双方的多次报价,逐步接近该
股票在该开盘交易日的真实市场价值。买卖双方可以报价以几何或等比率
变动的价格。开盘后,买卖双方继续报价,未成交的订单将被拆分,以达
到最终的价格。
二、集合竞价开盘
集合竞价开盘是指在股票市场上,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此时间内,有
限的买卖双方,采用一种特殊的做市方式,让买卖双方报价,以期接近该
股票在该开盘交易日的真实市场价值。采用集合竞价开盘模式的交易方式
有自由竞价和挂牌,买卖双方可以报价虚拟性价格,最终价格由市场最优
价格决定。在这种情况下,最终价格往往能够反映该股票的真实市场价值。集合竞价规则:
1)挂牌时间:在集合竞价开盘前,交易所将安排挂牌,在挂牌时间内,可以报出期望成交的虚拟价格;
2)竞价时间:竞价时间由交易所提前规定,在竞价时间内,买卖双
方可以报价,以彼此的价格高低确定竞价优势;
3)交易时间:交易时间也是由交易所提前规定的,在交易时间内,
买卖双方可以根据虚拟价格报价。
连续竞价成交规则
连续竞价成交规则
连续竞价成交规则是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方式之一,包括以下要点:
1.开市集合竞价:交易时间开始前5分钟,买卖双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证券进行报价,最终交易价格以集合竞价得出。
2.连续竞价交易:开市后,证券将进入连续竞价阶段,买卖双方可在限定时段内交易,交易价格以最高买入价和最低卖出价的中间值确定。
3.价格限制:证券的买入价不能高于卖出价,买卖价格不能超过规定的涨跌幅限制。
4.涨跌幅限制:证券的交易价格涨跌幅度达到限制时,交易所将暂停该证券的交易。
总之,连续竞价成交规则旨在鼓励自由市场竞争,推动证券市场合理定价,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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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
作为一个证券市场的投资者,在市场里进行操作时,自己的委托能否成交,能否以最快的速度最有利的价格成交,是投资者比较关心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涉及到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和竞价规则。
一、交易原则、竞价规则
我国证券市场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三公”原则。交易所的交易原则是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因此在交易所的自动撮合系统中的成交顺序是:较高的买进委托优先于较低的买进委托,较低的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的卖出委托,同价位委托,较先申报者优先于较后申报者。
每一个交易日中,任何一个证券的竞价分为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两部分(债券只有连续竞价而无集合竞价)。集合竞价对所有有效委托进行集中处理,连续竞价则对有效委托进行逐笔处理。
二、集合竞价
所谓集合竞价,即在某一规定时间内,由投资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价格自由地进行买卖申报之后,由电脑交易处理系统对全部申报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并在此基础上,找出一个基准价格,使它同时能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3、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有一方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该基准价格即被确定为成交价格,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成交价格的全部过程,完全由电脑交易系统进行程序化处理,将处理后所产生的成交价格由电脑显示出来。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第一,集合竞价方式下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体现在电脑主机将所有的买入和卖出申报按价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价格下的申报原则按电脑主机接受的先后顺序排序;第二,集合竞价过程中,若产生一个以上的基准价格,即有一个以上的价格同时满足集合竞价的三个条件时,沪市选取这几个基准价格的中间价格为成交价格,深市则选取离前收盘价最近的价格为成交价格。
下面举例进行说明:
例一:
从这张表中,我们可以看出,元价位上成交量最大,为220手,高于元的买入委托和低于元的卖出委托全部满足,且元价位上的买入委托也全部满足,此价位上的卖出委托仅满足80手(元卖出的60手、元卖出的80手和元卖出的80手,
共220手成交)。但是这符合上面所说的三个条件,因此,元即为该股当日的开盘价,开盘成交量为220手,集合竞价开盘后的盘面情况如下:卖三
卖二
卖一
买一
买二 70
买三
例二
这里出现了元和元两个价位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的情况,如果这是沪市股票,则开盘价为(+)/2=元,如果是深市股票,则为接近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假设前收盘为元,则元即为开盘价,成交量都是100手。
集合竞价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第一,所有在集合竞价成交的委托,无论委托价格高低,其成交价均为开盘价,所有高于开盘价的买入委托和低于开盘价的卖出委托均可成交,与开盘价相同的部分委托也可成交。
第二,沪、深两地股票的开盘价是由集合竞价产生的,如果集合竞价未能找出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成交价格,则开盘价将在其后进行的连续竞价中产生,连续竞价的第一笔成交价格则为该股当日的开盘价,如果某只股票因刊登公告等原因于上午停牌,则下午于1点起直接进入连续竞价,其第一笔成交价格则为该股当日的开盘价。
第三,沪、深两市每日集合竞价时间为上午9:15?25分,在这段时间内交易所只接受申报,不进行撮合,但可以撤单。9:25?9:30之间的5分钟既不能报单也不能撤单,9:27由集合竞价产生开盘价,9:30开始进入连续竞价阶段。
第四,配股、债券(包括国债、企业债等)以及新股申购都没有集合竞价,只有在正常交易时间进行连续竞价。可转换债券上市首日的开盘价由集合竞价产生,之后的交易与债券相同。
三、连续竞价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时间即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采用连续竞价方式,接受申报进行撮合。
所谓连续竞价,即是指对申报的每一笔买卖委托,由电脑交易系统按照以下两种情况产生成交价:
1.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相同,则该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2.买入申报高于卖出申报时,或卖出申报低于买入申报时,申报在先的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举例说明:
见前面例一,集合竞价开盘后的盘面情况如下:
卖三
卖二
卖一
买一
买二 70
买三
如果此时交易所主机连续接到如下4笔申报,(a,b,c,d),则会出现下表情况:
之后的盘面情况如下:
卖三- -
卖二 10
卖一 80
买一 300
买二——
买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