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工作创新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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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出台了《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的通知》、《淄 川区入河排污口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上级制定的水功能区划及限制纳污 意见,核定全区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
2.将全区的6个水功能区在地图上明确标注,并对每个水功能区水质每季度监测一 次。制定重要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总体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保障重要 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对重点水功能区和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确 界立碑,明确规定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禁止设置入河排污口及从事与水质保护无关的 生产建设等活动。
(五)加强督导考核。实行水资源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把水资源管理 工作列入区委、区政府目标化管理考核体系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 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建立工作台帐和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和责任,实 行定期调度制度,定期通报情况,促进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扎实、 高效开展。
通过建设水资源的制度、管理、保障“三大体系”,水资源规范化建设的基本框 架已经形成,水资源管理工作水平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使最严格的水资源管 理制度在淄川得到全面落实,展现出人水和谐的淄川新风貌。
(三)落实用水效率控制制度
5部门联合出台了《淄川区建设项目节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暂行)》 (川水发〔2012〕144号),全面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 区域用水效率控制在上级下达的考核指标内,主要行业用水符合国家和地 方有关额定标准。督促和帮助企业进行节水技术改造及推应用广节水器具。
(四)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
3.对孝妇河流域的99个入河排污口、三大水源地和6个观测断面(点)都进行了拍 照、利用GPS进行定位,分别归档。每季度对全区范围内的6个观测断面(点)取样 化验,对纳污总量和水质达标情况进行监测。
4.在做好《淄博市淄川区矿泉水开发利用与保护研究》和《淄博市淄川区太河矿泉 水调查评价报告》的基础上,积极帮助太河镇申报“中国矿泉水之乡”,实现合理开 发、高效利用、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打造矿泉水名牌,带动矿泉水产业升级,进一 步加强水源地和水功能区保护工作。2013年4月25日通过中矿联审查验收。
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通过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区创建工作,紧紧抓住水资源管理的“三条红 线”、“四项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经济效益 和社会效益巨大。一是解决我区当前水资源供需矛盾的根本途径。二是促进 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三是推动社会进步,构建和谐社会的 客观需要。
(二)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宣传, 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管水、依法用水的自觉性。通过进厂矿、 社区、校园活动,有针对性地对不同群体进行宣传,做到家喻 户晓、人人明白。通过抓点带面,典型带动等形式,推动工作 深入开展。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节水宣传周” 活动期间,充分利用培训班、报纸、电视、LED大屏幕、“节 水成果”展式板面、悬挂横幅、散发节水宣传材料等各种宣传 形式,组织内容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收到较好效果。
b.行业部门文件规定:
淄川区水资源综合利用优化配置方案 淄川区水务局关于印发淄川区2011—2015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淄川区2012年度用水控制 指标的通知 淄川区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2012年度用水分类控制指标的通知 淄川区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2013年度用水总量分类控制指标的通知 关于印发淄川区建设项目节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川水〔2012〕137号) 关于加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建设工作的通知(川水〔2012〕138号) 关于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的通知(川水〔2012〕151号) 关于加强水环境生态修复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水〔2012〕152号) 关于印发淄川区水功能区和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巡查的通知(川水〔2013〕18号) 关于淄川区水功能区和水源地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报告(川水资发〔2013〕7号) 关于淄川区水功能区COD、氨氮限制纳污控制指标分析建议报告(川水资发〔2011〕28号) 淄川区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关于制定淄川区用水计量设施周期检定管理制度的通知 淄川区水资源综合利用优化配置方案 淄川区水资源执法督察制度 淄川区水资源稽查制度 淄川区水资源执法巡查制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2013年3月顺利通过验收,5月份正式命名为“全省水资源管理规范 化建设示范县(市、区)”。
项目完成的 效益分析
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后,使淄川区的水资源管理工作迈上 了一个新台阶,进入规范化管理轨道,水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得到很大提升,水资 源管理各项工作实现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水环境、水生态保护,生态文明建 设水平逐步提高,水资源的保障能力得到增强,为建设秀美、宜居、幸福、和谐新 淄川提供了有力保障。
项目完成后在全国或全省推广和受表彰情况
淄川区在全省命名的第一批“全省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示范县(市、区)” 中排名第二位,2013年7月5日全市召开“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经验推广 会”,在全市推广淄川经验。目前,已有博山、高青、沂源、高新区等4家兄 弟区县来淄川参观学习。
相关印证材料名称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命名第一批“全省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示范县(市、区)” 的通知》(鲁水资字〔2013〕7号)。
(二)规范取水许可管理
规范取水许可的登记、申请和发证与审查管理,合理核定许可取 水量,使区域内水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做好取用水户用水情况的评 估,客观合理地核定其取水许可量,做好取水许可证延续管理工作。 截至目前,已办理取水许可证单位408家,审批许可水量 4411.1632万立方米。取水许可档案由专人负责,严格按照一户一 档进行整理归档。
三、落实保障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大宣传力度。 (三)提高队伍素质。 (四)加大资金投入。 (五)加强督导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发改、财政、国土、环保、经信、规划、住 建、工商、畜牧、水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领导小 组。要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水资源论证、水源地保护、以及机构设置等方 面要尽职尽责,切实履行好义务,齐心协力做好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是定期召开工作分析会议,对照省里的要求和标准,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 对照规范化建设目标要求,逐项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制定工作计划, 按期完成。
构筑三大体系,打造人水和谐新淄川
淄川区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2014年1月
项目特色及创新点
通过加强水资源工作的全面管理,建设制度、管理、 保障“三大体系”,严格实行“三条红线”、“四项制 度”管理,使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在淄川区得到全 面贯彻落实,展现出人水和谐的淄川新风貌。所产生的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巨大,一是解决我区当前水资源供 需矛盾的根本途径。二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的重要手段。三是推动社会进步,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 需要。
(二)落实用水总量控制制度
1.连续3年开展了3次水资源执法检查工作。对全区798眼水井进行 了GPS定位,并对井深、井径、含水层、取水量等逐一调查,在谷歌 地图上进行标注;
2.统筹规划和调度各类水资源,按水源和用途制定下达了我区年度 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用水分类控制指标,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 解并下达到各镇办、开发区,严格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内;
(三)严格计划用水
取用水按照“年计划、月调度、季考核”的原则,认真落实计划用 水、节约用水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市分配的用水指标,制定下达各行 业年度用水计划。
1.对434家(注销、停产、无水量的除外)规模以上企业下达年度用 水计划。
2.严格考核,实行超计划累进加价收取水资源费制度。按照《淄博 市节约用水办法》规定,对非生活取用水户实际取水量按照季度进行 考核,超计划用水的,严格按照《淄博市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资源 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
一、健全制度体系
(一)出台相关文件规定
a.区委、区政府文件规定:
1.《中共淄川区委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发〔2012〕14 号) 2.《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的通知》(川政发〔2012〕 37号) 3.《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政办发〔2012〕132号) 4.《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监督管理的通知》 (川政办发 〔2012〕133号) 5.《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城市供水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川政办 发〔2012〕134号) 6.《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川政 发〔 〕 号) 7. 《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区水资源管理的的通知》(川政发 〔2008〕21号) 8.《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街道开发区开征污水处理费的通知》(川政发〔2008〕31 号)
3.进一步加强水平衡测试工作。近年来,已有28家用水单位进行了 水平衡测试,并通过验收。
(四)严格计量收费
对所有取用水户安装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计量设施,并做到定期校验。 严格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标准、程序征收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 实行“窗口办理、票款分离、收支两条线”办理,征收到位率达95% 以上。2012年完成水资源费1970.73万元,污水处理费1613.16万元, 超额完成征收任务。
山东省作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省,首次开展 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淄川区作为淄博市推荐的 唯一一家参加省首批“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区”创建 工作,于2013年3月顺利通过验收,5月份正式命名为 “全省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示范县(市、区)”。
一、健全制度体系 二、强化管理体系 三、落实保障体系
(三)提高队伍素质。一是加强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升 业务水平。连续三年组织各镇办、开发区水利站长、部分企业负 责人、水管员及执法组成员参加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培训班,对水资源管理的“三条红线”和有关业务知识进行了培 训,结合淄川水资源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工作的重点 和对策,达到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的目的,增强了 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紧紧围绕水资源节约、保护和 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水资源监察和巡查工作, 坚持每周巡查和不定期巡查制度,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 认真做好记录。2012年共接到群众举报34次,处警61次,查处违 法取水9起,责令12处现场停止施工并依法取缔。向社会各界提 供水法律、法规咨询90余次。
5. 争取生态补偿专项基金。 6.完成了全区29个长期水位观测点动态观测工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取得年观测数据2088个;完成枯、 丰水期14个监测点的水质取样监测工作,年取得水质监测报告28份。
二、强化管理体系
(一)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
出台了《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用水总量 控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发〔2012〕57号),将水资 源论证作为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的前置条件。从2012年7月1日始对制 定或批准的相关规划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依法开展水资 源论证。目前,已完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共20项, 其中水资源论证报告书5项,水资源论证报告表2项,水资源论证登 记表17 项。
(四)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对水资源监控体系建设、水生态 保护及修复、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的资金支持,力争更多的资金用在水资源 管理工作上。加大水资源远程监测体系建设基金投入,对需安装远程计量设施 的单位,采用单位出资政府补贴的方式,逐步完成远程在线监控工作。落实水 资源管理工作经费,近年来,在水资源管理设施、设备、污水处理场建设、污 水处理费用、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水源地保护、小流域治理和水功能区监测治 理等项目中,共计投入6253.3万元。配备了巡查车辆、照相机、摄像机、录音 笔等执法装备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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