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规定
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规定范本
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安全设施的管理,规范安全设施的建设和使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单位安全设施的建设、使用、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单位安全设施管理应当坚持“防范为主、综合治理、责任到人、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单位安全设施应建立健全维护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加强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
第五条单位应建立专门的安全设施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组织安全设施的建设、维护、监管等工作。
第六条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设施建设标准和使用标准,确保安全设施的合理、有效使用,并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
第二章设施建设第七条安全设施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建设,并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配置。
第八条安全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国家、地方规划和建设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电力设备、监控设备、报警设备、紧急疏散通道、消防设备等。
第九条在安全设施的建设过程中,应当遵循科学、规范的设计原则,确保其质量和可靠性。
第十条安全设施的建设应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必要时应进行验收和备案。
第十一条安全设施的建设应做好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工程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
第三章设施使用第十二条安全设施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
第十三条安全设施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安全设施的使用人员应遵守设施使用规程,不得擅自更改、拆除、损坏设施,如有需要应及时上报并经批准。
第十五条安全设施的故障应及时报修,并进行维修处理。
对于影响设施正常使用并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故障,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
第十六条对于已经达到报废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安全设施,应及时停止使用,并进行处理。
第四章设施管理第十七条单位应建立安全设施档案,包括但不限于设施建设记录、使用记录、维护记录等。
第十八条单位应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检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设施是否完好、使用是否规范、维修情况等。
《51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规定》
《51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光伏电站安全设施管理,保障设备和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线路部分)》、《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结合阜康市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伏电站”)实际制定,适用于光伏电站。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光伏电站负责本规定的编制和修订。
第四条上级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对所属光伏电站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进行监督与检查。
第五条光伏电站是本规定的执行单位,负责本规定的落实。
光伏电站应按照本规定进行自查,对不满足本规定的安全设施进行整改。
第三章标准化管理内容与要求第六条标志、标牌(一)所有生产用建筑物、设备均应在醒目位置设置标志牌;(二)设备命名应有统一规定,与设备一一对应;(三)设备标志应定义清晰,能准确反映设备的功能、用途和属性;(四)光伏电站应结合生产实际和企业文化设置一定数量的安全文化标志。
第七条升压站部分(一)屋内装设的油量大于100kg和屋外装设的油量大于1000kg 的高压电气设备(均指单台)应设有符合规定的贮油(或挡油)和排油设施;(二)水泥构架应无严重龟裂、混凝土脱落、钢筋外露等缺陷,钢构架应无严重腐蚀;(三)屋外电瓷外绝缘爬电比距应符合所在地区等级的要求,不满足要求的应采取防污闪技术措施;(四)各类电气设备失灵、非全相和110kv及以上线路保护装置的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并正常投入运行;(五)高压配电装置应实现“五防”。
sf6开关室还应配置sf6气体检漏仪仪和排风装置;(六)升压站应装设高度不低于1.5m全封闭固定围栏,进出升压站大门应设置门禁系统或上锁;(七)升压站内爬梯应有可靠的接地设施;(五)变压器等各类套管及瓷套爬电比距应符合所在地区等级的要求,不满足要求的应采取防污闪技术措施;(六)变压器、配电室防火间距、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配置应符合《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xx)》要求,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应正常投用;(七)室外独立安装的变压器、开关区域,应装设高度不低于1.5m全封闭固定围栏,围栏或隔墙与变压器本体距离不小于3m,区域大门应设置门禁系统或上锁。
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安全管理1一般规定1.1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1。
2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工程生产活动,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
3从事建筑生产活动的专业人员,应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1.4在建筑施工企业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简称三类人员)职务,应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5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佩戴身份识别标识牌,注明工作单位、姓名、岗位、编号等基本信息。
1.6施工现场应建立安全台帐,及时、全面、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2.1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类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挂墙。
2.2建筑施工企业和企业内部职能部门、施工企业和项目部、总包和分包单位、项目部和班组之间均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2。
3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班组应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对责任目标和责任人实行考核和奖惩,考核必须有书面记录。
企业对项目部考核每半年不少于一次,项目部对班组考核每月不少于一次。
2。
4建筑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实行企业委派制度。
施工现场工程项目部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房屋建筑工程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10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3人;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4人,每增加10万平方米增加配备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人及以上的,应按专业设置,并组成安全管理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
变电换流站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配置表
★
套
自定
若干
按需配置,狭窄或密闭空间补充新鲜空气及救援使用
19
应急救援三角架及吊笼
★
个
自定
若干
按需配置
20
应急爬梯
★
个
自定
若干
按需配置
21
通讯设备
★
套
自定
若干
按需配置
22
绝缘棒
★
个
自定
若干
按需配置
23
提示遮栏
★
m
参见《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
若干
警戒点隔离
24
救生衣
个
符合GB 6095-2009《安全带》
若干
按需配置
5
垂直攀登绳
★
m
符合GB 6095-2009《安全带》
若干
按需配置
6
水平安全绳
★
m
符合GB 6095-2009《安全带》
若干
按需配置
7
速差自控器
★
个
符合GB 24544-2009《坠落防护 速差自控器》
若干
按需配置
8
防护手套
★
双
自定
若干
按需配置,含特殊工种(如焊工手套)及季节性作业需求
★
件
自定
若干
按需配置
25
救生圈
★
个
自定
若干
按需配置
26
防滑链
★
套
自定
若干
按需配置,仅限于应急救援使用
1.8环保设施(含办公、生活及施工现场)
1
防尘网
m2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ICS 13.100C 78备案号:XXXX—XXXX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T 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Basic norms for work safety standardization of enterprises 2010-04-15发布2010-06-01实施AQ/T XXXX—XXXX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IIAQ/T 9006—2010目次前言...................................................................................................................................................... I I 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一般要求 (1)4.1原则 (1)4.2建立和保持 (2)4.3评定和监督 (2)5核心要求 (2)5.1目标 (2)5.2组织机构和职责 (2)5.3安全生产投入 (2)5.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2)5.5教育培训 (3)5.6生产设备设施 (4)5.7作业安全 (4)5.8隐患排查和治理 (5)5.9重大危险源监控 (6)5.10职业健康 (6)5.11应急救援 (7)5.12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7)5.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8)IAQ/T 9006—2010II前言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国庆、高明、侯茜、王屹、高英杰、李会英。
本标准首次发布。
AQ/T 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工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和评审;其他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可参照执行。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关键环节有哪些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关键环节有哪些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则是确保生产过程安全、有序、高效的重要手段。
要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需要把握好多个关键环节,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
一、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方针首先,企业要明确自身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方针。
这就像是航行中的灯塔,为整个安全生产工作指明方向。
目标应当具体、可衡量、可实现、相关且有时限,例如在一定期限内将事故发生率降低到特定比例。
方针则应体现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承诺,如“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等。
明确的目标和方针能够让全体员工清楚地知道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期望和要求,从而形成共同的努力方向。
同时,这些目标和方针也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以确保其始终具有合理性和指导性。
二、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了目标和方针,还需要有一套完善的制度来保障其实现。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当涵盖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等。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其中的核心,要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和权利,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
安全操作规程则要详细规定各类设备和作业的操作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事故。
此外,这些制度不能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而要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企业应当定期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人的因素在安全生产中至关重要。
因此,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是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关键环节之一。
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应急救援知识等。
培训方式可以多样化,如集中授课、现场演示、模拟演练等。
对于新员工,要进行入职前的安全培训;对于老员工,也要定期进行复训,以强化安全意识和更新安全知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的总体原则、过程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及有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GB 2894-2000 安全标志GB 11651-89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 13690-199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5258-1999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6179-2006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 16483-1999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 18218-2000 重大危险源辨识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57-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8-94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臵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臵设计规范GB 50160-1993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351-2005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Z 1-200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2-2007 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158-200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AQ/T 9002-2006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SH 3063-1999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 3097-2000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3.1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chemical enterprise依法设立,生产、经营、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或者其所属生产、经营、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独立核算成本的单位。
3.2安全标准化safety standardization为安全生产活动获得最佳秩序,保证安全管理及生产条件达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等要求制定的规则。
安全设施达标管理办法范文
安全设施达标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设施的管理,确保安全设施的达标建设和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设施达标管理办法适用于对各类安全设施的建设、维护、检测、评估和运行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设施达标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明确、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设施建设第四条安全设施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设备。
第五条安全设施建设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规划设计,注重整体布局和合理配置。
第六条安全设施建设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第七条安全设施建设资金应合理分配,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和审批。
第八条安全设施建设涉及的土地、人民群众生活和安全等事宜,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手续,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三章安全设施维护第十六条安全设施维护应做到及时、有效,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第十七条安全设施维护应定期检查、清洁和修缮,保持其功能齐全和外观整洁。
第十八条安全设施维护应加强日常管理,做好设备保养和零部件更换工作。
第四章安全设施检测与评估第二十六条安全设施检测与评估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确保检测结果真实有效。
第二十七条安全设施检测与评估结果应及时整理和报送,依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的维护和改造计划。
第二十八条安全设施检测与评估应建立档案,保留相关资料,为后续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第五章安全设施管理责任第二十九条安全设施管理部门应履行对安全设施达标管理的职责,做好规划、建设、维护、检测和评估等工作。
第三十条安全设施建设者和使用者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履行安全设施建设和使用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安全设施管理责任人应明确,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要点,做好安全设施管理工作。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按照要求建设、维护、检测和评估安全设施的,由安全设施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并可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标准化理念,强化质量基础管理,增强全体员工的标准化意识,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以质量保安全,构建安全质量管理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机构。
明确队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第一责任人。
安监处负责牵头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考核工作。
2.必须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规划。
每年年底,制订出下一年的达标规划,经分管领导审阅后报安监处,安监处汇总并经安全矿长审核后报公司研究,最终确定矿达标规划。
各基层连队根据规划制订逐月分解计划,认真实施,精细达标。
3.建立质量标准化验收标准。
严格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每完成一项工程,都要组织相关科室按照质量标准化的标准进行验收。
4.建立质量标准化奖罚制度。
为促进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每年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规划,确定奖罚标准,严格进行考核兑现。
5.开展质量标准化宣传活动。
为营造“赶优争先”质量标准化工作氛围,大力开展质量标准化竞赛活动,以点带面,全面促进标准化水平的提升。
6.积极开展质量标准化学习活动。
为不断提高质量标准化水平,要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展专业与专业、矿井与矿井之间的观摩、学习。
二、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现场文明生产是基层连队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直接体现了一个基层连队的管理水平与形象,为了提高基层连队质量标准化水平,提升基层连队建设内涵,特制定基层连队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1.正确协调生产过程中人、物、环境三者之间关系,提高和改善生产现场管理水平,从而为杜绝隐患、增加效益提供保障。
2.保持工作现场环境整洁。
施工后现场要打扫干净,本岗位设施无灰尘、无积水、无跑冒滴漏等现象,设施牌板悬挂整齐,促进施工现场秩序井然有序,保证均衡生产。
3.备用设施、物料管理有序,牌板齐全。
基层连队文明生产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执行,保持施工现场环境卫生。
安全生产标准化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清单
2015.7.1
28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
2008.2.1
29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0号
2015.7.1
30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0号
2015.7.1
31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3号
2013.6.20
50
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7号
2016.7.29
51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5号
2016.8.1
52
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84号
2005.2.1
53
浙江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安监总厅管三[2015]80号
2015.8.19
4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5]113号
2015.12.14
46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三[2016]111号
2016.10.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号
1990.4.10
16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交通部令2005年第9号
2005.8.1
17
特种设备目录
质检总局2014年第114号
2014.10.30
18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汇编
XX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汇编目录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42、安全生产考核及“三违"管理办法53、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5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205、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22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247、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278、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39、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4810、工伤保险及安全生产责任险管理制度5111、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561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规定5813、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办法621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6415、安全工作例会制度8616、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8717、物资仓储安全管理制度9318、特种设备管理制度9719、安全生产风险考核管理实施办法10320、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制度10621、安全生产管理规定10722、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1152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和获取制度12124、安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12425、生产业务关联方管理制度12926、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场所等变更管理制度13427、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13628、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13829、新设备设施安装、验收和旧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14130、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保养管理制度14431、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14532、公司文件档案管理制度14733、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5334、危险物品及危险源管理制度15635、要害岗位及电气、机械等设备操作牌管理制度15836、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5937、工伤事故管理制度16138、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16639、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16840、安全绩效监测制度17541、标准化系统运行评价制度17642、标准化外部评价制度17843、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保障制度178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目的对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进行规范管理。
安全设施达标管理办法
安全设施达标管理办法
是指国家制定并实施的一项管理规范或制度,旨在保障各类场所的安全设施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具体内容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设施标准:规定了不同场所需要的安全设施种类、数量、规格和布局等要求,如消防设施、防护设施、监控设施等。
2. 设施验收认定:明确了安全设施的验收标准和认定程序,包括设施的设计、施工、安装及验收等环节,以确保达到预期的安全效果。
3. 设施维护和管理:规定了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要求,包括设施的定期检查、维修、更换和更新等,以保证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4. 相关责任和处罚:明确了违反安全设施达标要求的责任和处罚规定,包括管理单位和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会面临的处罚。
5. 监督检查和评估:规定了安全设施达标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评估要求,包括相关部门的监督职责、检查频次和评估方法等。
通过实施安全设施达标管理办法,可以有效提升各类场所的安全水平,保护公众的安全和利益,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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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制度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制度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工作规定第一章总那末第一条为标准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工作,提高防范生产平安事故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企业(以下简称“工贸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评审和监视管理,合用本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为最高。
第四条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遵循企业负责、行业指导、部门监管、政府推动的原那末。
第五条工贸企业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国-家-安-全生产监视管理总局负责监视、指导全国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视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那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的监视、指导工作。
第二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第七条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应当以隐患排查管理为根抵,加大安全投入,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
第八条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应当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和内容,制定工作方案,并按方案分步实施。
第九条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承受安全生产标准化知识,具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第十条工贸企业应当按照像应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要求,环绕以下内容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一)安全生产目标;(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职责;(三)安全生产投入;(四)安全生产规章;(五)安全教育与培训;(六)生产设备设施;(七)作业安全;(八)隐患排查和管理;(九)重大危(wei)险源监控与管理;(十)职业安全安康与管理;(十一)应急救援与管理;(十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十三)评定与持续改进。
2024年安全标志、设施设备的管理规定
2024年安全标志、设施设备的管理规定旨在加强对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的监管,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管理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面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维护安全标志、设施设备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同时,提倡广泛宣传安全知识,增强全员安全意识,共同构建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在设施设备管理中,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明确安全责任,确定管理权限,强化安全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对于重要设施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并做好记录备查。
对于安全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必须符合标准规范,清晰明了,确保可视性和有效性。
管理者若发现安全标志、设施设备存在问题或损坏情况,应第一时间进行修复或更换,并在相关部门备案。
对于违规损坏标志设备的行为,要依法追责,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管理意识。
同时,国家对于安全标志、设施设备的管理要求也将逐步提高,要求各单位及时调整管理措施,确保符合新的要求标准。
总的来说,2024年安全标志、设施设备的管理规定是为了提升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减少意外事故发生,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各单位应全面落实规定要求,严格按照管理规范执行,共同维护好安全环境,为企事业单位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保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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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标准化规定
安全生产标准化规定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也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
为了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规定,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
首先,安全生产标准化规定包括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安全生产工作流程,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
此外,企业还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其次,安全生产标准化规定还包括了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的管理要求。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对生产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同时,企业还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制度,明确设施和设备的使用规范,提高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性能。
此外,安全生产标准化规定还包括了生产作业环境的管理要求。
企业应当对生产作业环境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同时,企业还应当加强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确保生产作业环境的安全性。
最后,安全生产标准化规定还包括了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要求。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提高应急处置的效率和及时性,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总之,安全生产标准化规定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标准化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够持续稳定地发展,实现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的双赢局面。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规定范文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保障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的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的目的是通过科学、规范的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提高社会安全风险的防控能力。
第三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原则,突出风险防控,促进科学发展,提高社会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的主体责任由被管理单位负责,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指导和协助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应当注重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与居民的沟通和合作。
第六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应当按照风险评估、预防机制、应急预案、监督检查的要求进行,建立健全管理档案,确保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应当采取适当的技术手段,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保障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八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应当注重实用性和经济效益,合理配置资源,充分发挥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作用。
第二章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原则第九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应当遵循科学性原则,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选址、设计和布置,确保设备设施的有效性。
第十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应当遵循综合性原则,即根据不同的防护需求,综合运用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形成相互补充、协同作用的防护系统。
第十一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应当遵循连续性原则,即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要持之以恒,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应当遵循可行性原则,即在管理过程中要注重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确保管理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应当遵循经济性原则,即在管理过程中要注重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第十四条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应当遵循法制化原则,即管理工作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法律程序进行。
2024年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二篇)
2024年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省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宾馆、饭店等旅馆,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寄宿制学校,公共图书馆,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企业、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
第三条人员密集场所的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消防工作的法定职责,督促、指导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施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第四条的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守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障消防安全。
第五条人员密集场所应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消防安全职责第六条人员密集场所行政主管部门职责:(一)落实省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每年对所主管的单位开展检查考核;(二)落实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每季度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三)每季度分析本部门和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协调和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四)积极施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五)消防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密集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该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一名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二)统筹安排经营、管理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每半年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三)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七)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及标志管理规定范文
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及标志管理规定范文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确保工人身体健康,合理使用施工安全防护设施以及标志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阐述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及标志的管理规定。
一、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1.所有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在施工前制定安全防护方案,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保证防护措施的有效性。
2.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根据施工的不同阶段和特殊情况合理设置红色警示标志或蓝色禁止标志。
3.在施工现场,应设置有效的防护设施,如防护栏杆、安全网、安全带等,以保护工人在高处作业时的安全。
4.在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行人和车辆注意施工现场的安全,禁止越过围栏进入施工区域。
5.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维护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的状况,确保其完好有效。
二、施工标志的管理1.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施工标志,并在施工开始前将其标明在施工现场。
2.施工标志应使用醒目的颜色和字体,确保施工人员和过往行人能够清楚辨认。
3.施工标志应设置在合适的位置,防止被覆盖或遮挡。
4.施工标志应清晰明确地标明施工期限、施工单位名称、施工人员警示语等相关信息。
5.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维护施工标志的状况,确保其清晰可见。
三、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及标志管理的责任1.施工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及标志的管理工作,并确保该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2.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确保他们正确使用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及标志。
3.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及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4.相关部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及标志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及标志的损坏、丢失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立即进行修复或更换。
四、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及标志管理的处罚措施1.对违反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及标志管理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罚款。
2.对严重违反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及标志管理的单位,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吊销其施工许可证,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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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光伏电站安全设施管理,保障设备和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线路部分)》、《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结合阜康市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伏电站”)实际制定,适用于光伏电站。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光伏电站负责本规定的编制和修订。
第四条上级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对所属光伏电站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进行监督与检查。
第五条光伏电站是本规定的执行单位,负责本规定的落实。
光伏电站应按照本规定进行自查,对不满足本规定的安全设施进行整改。
第三章标准化管理内容与要求第六条标志、标牌(一)所有生产用建筑物、设备均应在醒目位置设置标志牌;(二)设备命名应有统一规定,与设备一一对应;(三)设备标志应定义清晰,能准确反映设备的功能、用途和属性;(四)光伏电站应结合生产实际和企业文化设置一定数量的安全文化标志。
第七条升压站部分(一)屋内装设的油量大于100kg和屋外装设的油量大于1000kg的高压电气设备(均指单台)应设有符合规定的贮油(或挡油)和排油设施;(二)水泥构架应无严重龟裂、混凝土脱落、钢筋外露等缺陷,钢构架应无严重腐蚀;(三)屋外电瓷外绝缘爬电比距应符合所在地区污秽等级的要求,不满足要求的应采取防污闪技术措施;(四)各类电气设备失灵、非全相和110kV及以上线路保护装置的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并正常投入运行;(五)高压配电装置应实现“五防”。
SF6开关室还应配置SF6气体检漏仪仪和排风装置;(六)升压站应装设高度不低于1.5m全封闭固定围栏,进出升压站大门应设置门禁系统或上锁;(七)升压站内爬梯应有可靠的接地设施;(八)升压站入口应设置标明电压等级、名称的标志牌。
标志牌按电压等级分区设置。
升压站进、出线杆塔每相导线旁应悬挂相色标志牌。
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刀闸、控制箱、端子箱等设备应设置设备标志牌,分相操作的应标明相别。
(九)升压站入口应设置“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必须戴安全帽”标志牌。
围栏上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志牌。
站内高压线下方两侧通道入口处应装设“×××kV设备区限高”标志牌。
升压站爬梯应设置“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志牌。
(十)升压站内道路交通标志的设置应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标志制作应符合有关交通法规的要求。
第八条变压器、配电室及配电装置(包括高、低压开关室、UPS配电室及外围生产场所的配电室、动力箱、成套配电装置)部分(一)各类变压器、配电装置故障、失灵、非全相、110kV 及以上线路保护装置的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并能正常投入运行;(二)110kV及以上主变压器中性点过电压保护应完善;(三)变压器及套管油位指示器应指示正常;(四)各级电压的变压器及其套管绝缘油气相色谱应合格;(五)变压器等各类套管及瓷套爬电比距应符合所在地区污秽等级的要求,不满足要求的应采取防污闪技术措施;(六)变压器、配电室防火间距、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配置应符合《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2006)》要求,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应正常投用;(七)室外独立安装的变压器、开关区域,应装设高度不低于1.5m全封闭固定围栏,围栏或隔墙与变压器本体距离不小于3m,区域大门应设置门禁系统或上锁。
室内变压器、配电室出入口门应能向外开启,并选用室内开门不用钥匙的自动门锁,高压带电部分的固定遮栏尺寸、安全距离应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 408-1991)》要求;(八)变压器室及低压动力中心、配电室内应无漏雨、漏水或沙尘污染等现象,并有防小动物措施;(九)配电室入口设置标明电压等级、编号和名称的标志牌。
配电室母线应涂刷相色(软母线只标明相别);(十)高压配电装置应实现“五防”。
变压器室、配电室应安装配置事故通风设备,通风机启、停操作按钮应在室外;(十一)安全标志应符合下列要求:1.室外独立安装的变压器围栏四周应设置“止步高压危险”标志牌,入口处设置“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必须戴安全帽”标志牌。
室外油浸式变压器围栏上应设置“禁止烟火”标志牌。
室外变压器本体上下爬梯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志牌。
无防护围栏的室外变压器,在变压器本体上悬挂“当心触电”标志牌;风机箱变高、低压室门上分别设置“止步高压危险”标志牌;2.室内变压器室、配电室入口处设置“禁止烟火”、“必须戴安全帽”、“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标志牌;3.在通往变压器中性点步梯上应设置“止步高压危险”标志牌。
变压器放油门上应设置“禁止操作”标志牌;4.各类屏柜应满足安全要求。
第九条蓄电池室及直流系统部分(一)蓄电池室应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正常投用。
蓄电池室应装有通风装置,通风管道应单独设置,不应通向烟道或建筑物的总通风系统。
离通风管出口处10m内(含10 m)有易燃易爆物质场所时,则通风管的出口至少应高出该建筑物屋顶2m;(二)蓄电池室照明、排风机和空调机应使用防爆型,开关、插座、熔断器应安装在蓄电池室外面;(三)蓄电池室的照明线应采用耐酸导线,并用暗线敷设;(四)直流系统各级保险定值应满足选择性动作要求;(五)直流系统绝缘监察装置的测量部分和信号部分应正常投入。
直流母线电压监测装置应正常投入;(六)蓄电池室入口醒目位置应设置“注意通风”、“禁止烟火”标志牌。
蓄电池室内应设置“当心腐蚀”标志牌。
第十条屏柜、开关柜部分(一)交直流配电柜(开关柜)屏前1m应标注安全警戒线;(二)交直流配电柜(屏)、开关柜、成套式开关柜前、后门均应有设备或柜(屏)名称、编号标志牌。
安装于操作柜面板上的组合电器,应标有单元设备名称、编号的标志牌。
交直流配电柜(屏)盘面上的仪表、操作按钮、操作把柄,均应有名称标志牌;(三)屏柜、开关柜内线路编号清晰、识别标记齐全;(四)屏柜防火封堵应严密。
屏柜的地面备用间隔应用盖板盖住,并在盖板上标注禁止阻塞线。
第十一条动力电源箱、检修电源箱部分(一)箱、柜内外整洁、完好、无杂物、无积水,有足够的操作空间,符合安全规程要求;(二)箱、柜体接地线连接可靠。
外露带电部分屏护完好。
箱、柜内插座接线正确,并配有漏电保护器,与负载匹配合理。
电气元件及线路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无严重发热烧损现象;(三)线路编号清晰、识别标记齐全,并配置有接线图。
第十二条电缆及隧道、夹层部分(一)电缆桥架、隧道、夹层的防火门、防火墙、防火间隔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配置应符合《火力发电场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2006)》、《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1993)》要求;(二)每个防火隔段应用合格的防火材料封堵。
电缆夹层、电缆隧道、穿越墙壁、楼板、柜、盘等通往控制室、开关室等处的所有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含电缆穿墙套管与电缆之间的缝隙)应采用合格的可塑性强的防火材料(如:有机胶泥)严密封堵。
电缆穿墙进出的两端和防火隔断前后至少1m范围内应涂刷合格防火涂料或其它阻燃物质,防火涂料应涂刷均匀,涂刷厚度符合要求,并保证其有效性。
靠近充油设备的电缆沟应有防火阻燃措施,盖板应密封。
在多个电缆头并排安装的场合中,应在电缆头之间加隔板或填充阻燃材料;(三)电缆夹层入口应设置“禁止烟火”、“必须戴安全帽”标志牌,出入口处应设置防小动物挡板;(四)电缆隧道,以及电缆夹层高度低于2.5 m时,照明应有防止触电的措施(应另外加一路灯罩保护接地线)或采用36V及以下的安全电压;(五)电缆隧道入口应设置“必须戴安全帽”、“注意通风”指令标志牌、“防火重点部位”文字标志牌和整个电缆隧道走向图。
电缆隧道人口处盖板上应设置禁止阻塞线。
电缆隧道内有效高度低于1.8m且低于隧道其他位置处应标注防止碰头线,并设置适量“当心碰头”标志牌。
电缆隧道主隧道、各分支拐弯处应设置整个电缆隧道走向图标志牌,并在电缆隧道走向图上醒目标注所处位置及各出入口位置。
电缆隧道内安全出口附近应设置指向安全出口处的导向箭头。
电缆隧道应装有自动的排水设施,并保持良好的可用状态。
电缆隧道不应有渗漏水现象。
电缆隧道、电缆沟内部应保持干燥,无积水,无杂物堆积;(六)电缆隧道应设置带有爬梯的人孔,相邻人孔间距离不应大于75m,人孔直径不应小于700mm;(七)电缆两端应悬挂标明电缆编号、型号、始点、终点的名称标志牌。
第十三条集中控制室、电子设备间、通讯室部分(一)风力发电场集中控制室、电子设备间、计算机室、通讯室的耐火等级、安全出口,以及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配置应符合《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要求;(二)应采用不燃材料装修;(三)电子设备间入口醒目位置应设置巡视、检修、试验等工作的“安全须知”文字标志牌;(四)集中控制室、电子设备间、通讯室应设置、“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禁止烟火”标志牌。
电子设备间入口还应设置“禁止使用无线通信”标志牌,并有防小动物措施;(五)电子柜应可靠接地,箱门和柜体均应与接地体连接。
第十四条逆变器部分逆变器室应设置、“有电危险禁止入内”、“必须戴安全帽”、“当心落物”标志牌。
第十五条油品库(一)油品库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配置应符合《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2006)》、《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1993)》的要求;(二)油品库入口应设置“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禁止烟火”、“禁止携带火种”标志牌以及“油品库管理制度”文字标志牌;(三)油品库应有可靠的防雷设施,油品库内孔洞、沟上部应设置盖板,盖板应采用不产生静电、火花的材料制作;(四)油品库内照明灯具、开关、电源箱等一切电气设施应采用防爆型;(五)油品库内应按要求设置灭火沙箱,配置的灭火器材应符合扑救油火灾要求;(六)油品库应有通风、排气设施。
第十六条消防和生活水泵房入口应设置“必须戴安全帽”标示牌。
第十七条管道、阀门(一)消防专用管道应遵守《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1992)》的规定,并在管道上标识“消防专用”识别符号;(二)阀门应有标志牌,并标明开启、关闭操作方向。
第四章考核第十八条本规定的执行由上级公司主管安全生产部门负责考核。
第十九条考核依据本规定和上级公司相关奖惩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光伏电站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2014.01.15)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