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医院医院核心制度背诵版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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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院规章规章制度

精神病院规章规章制度

精神病院规章规章制度
精神病院规章制度。

第一条,遵守院内秩序。

1.1 患者、家属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院内秩序,不得在院内进行任何形式的打斗、辱骂或者其他违反秩序的行为。

1.2 在院内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区域,不得私自携带危险物品。

第二条,服从医嘱。

2.1 患者必须服从医生的治疗和护理安排,不得擅自拒绝或中断治疗。

2.2 医生和护士必须按照医嘱和规定进行护理和治疗,不得随意更改治疗方案。

第三条,保护患者隐私。

3.1 严格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不得擅自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和病情。

3.2 在进行治疗和护理时,必须尊重患者的隐私和尊严,不得进行任何侵犯患者权益的行为。

第四条,安全防范。

4.1 严格执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院内的安全和秩序。

4.2 对于可能存在的自残、自杀等行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和干预。

第五条,禁止违规行为。

5.1 禁止在院内进行赌博、吸烟、酗酒等违法违规行为。

5.2 禁止患者和工作人员之间发生不正当的关系,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第六条,遵守院内制度。

6.1 患者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院内的各项规定和制度,不得违反院方管理要求。

6.2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照院方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为精神病院规章制度,患者、家属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依法处理。

精神病专科医院规章制度(全)

精神病专科医院规章制度(全)

工作十点做事多一点;微笑多一点。

脑筋活一点;嘴巴甜一点。

效率高一点;说话轻一点。

行动快一点;服务好一点. 脾气小一点;沟通多一点.医院病区管理制度服务病人六不准:一、不准打骂病人。

二、不准男医生(单人单独)进入女病区。

三、不准女医生(单人单独)进入男病区。

四、不准带棍棒、绳索、刀具、玻璃危险物品进入病区。

五、不准吃喝拿要病人家属红包钱财。

六、不准泄露精神病人的一切隐私。

服务工作必须坚持视病人为亲人,一切为了病人,为了病人的一切,患者家属的满意是我们追求的目标,患者个人的平安和康复师我们的心愿。

医院工作人员守则和医德规范一、守则(一)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二)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同情和尊重病人,全心全意为病人服(三)带头遵守国家法令,模范地执行各项卫生法规。

(四)服从组织,关心集体,团结友爱,勇下开展批评与白我批评。

(五)对工作极端负责,严格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

(六)廉洁奉公,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七)讲究文明礼貌,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美化环境,保持医院整洁肃静。

(八)保密守则1.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2.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3.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4.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5.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6.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7.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8.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9.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二、规范(一)遵守公德。

(二)热爱医学.(三)救死扶伤。

(四)高度同情。

(五)尊重病人。

(六)讲究卫生。

(七)廉洁奉公.(八)团结互助。

精神科护理基本技能一、接触患者与建立护患关系的要求:1.了解、熟悉患者的基本情况。

2.具有同理心:同理心是指护士能进入患者的内心世界,从他的认知角度来看事物,也就是常说的“设身处地、将心比心".3.接纳、容忍患者:接纳是指护理人员要以患者是具有正常人的基本人权与尊严的态度来接受患者。

精神病专科医院规章制度(全)

精神病专科医院规章制度(全)

工作十点做事多一点;微笑多一点。

脑筋活一点;嘴巴甜一点. 效率高一点;说话轻一点。

行动快一点;服务好一点。

脾气小一点;沟通多一点。

医院病区管理制度服务病人六不准:一、不准打骂病人。

二、不准男医生(单人单独)进入女病区。

三、不准女医生(单人单独)进入男病区.四、不准带棍棒、绳索、刀具、玻璃危险物品进入病区。

五、不准吃喝拿要病人家属红包钱财.六、不准泄露精神病人的一切隐私。

服务工作必须坚持视病人为亲人,一切为了病人,为了病人的一切,患者家属的满意是我们追求的目标,患者个人的平安和康复师我们的心愿。

医院工作人员守则和医德规范一、守则(一)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二)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同情和尊重病人,全心全意为病人服(三)带头遵守国家法令,模范地执行各项卫生法规。

(四)服从组织,关心集体,团结友爱,勇下开展批评与白我批评。

(五)对工作极端负责,严格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

(六)廉洁奉公,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七)讲究文明礼貌,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美化环境,保持医院整洁肃静。

(八)保密守则1.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2.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3.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4.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5.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6.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7.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8.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9.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二、规范(一)遵守公德。

(二)热爱医学。

(三)救死扶伤。

(四)高度同情.(五)尊重病人。

(六)讲究卫生.(七)廉洁奉公。

(八)团结互助。

精神科护理基本技能一、接触患者与建立护患关系的要求:1.了解、熟悉患者的基本情况。

2.具有同理心:同理心是指护士能进入患者的内心世界,从他的认知角度来看事物,也就是常说的“设身处地、将心比心”。

(完整word版)精神病医院管理制度

(完整word版)精神病医院管理制度

医疗文件保存束度1.医疗护理文件由护士长负责管理,各医护人员均需依据管理要求执行。

2.全部医疗文件应有固定的搁置地址,取用后应立刻送复原处。

3.病历中各样表格均应摆列齐整,在使用时要当心慎重,不行污染、撕破、残破,不可以私自涂改。

完好的病历在使用时,不行拆开分放,免得失散。

4.任何医疗文件非经必定手续不得任意携带出病房。

病人出门会诊或转院时,只许携带病历纲要。

5.全部医疗记录应付病人保密,免得造成不良刺激,影响疾病的恢复。

6.病人出院和死亡后,病历须按规定摆列齐整,由病案室回收,填好病案号码归档。

7.换班本、治疗单、处理薄等应妥当保存,用完后仍需保存一年,以备年度内查阅。

8.不得让病人或家眷自带住院病历。

病房财富管理制度一、病房各项物质(药品、被服、家具、医疗器材、名贵仪器、日用品、病人财富等)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二、管理有计划,有账目,按期盘点检查、养护、维修。

三、对破坏丢掉物件,应实时追究办理。

四、病房请领物件应有管理同志负责,病房护士署名。

因公或私借用物件应办理借物手续,急救设备、名贵仪器、病人物件不得个人借用。

因公借用经护士长赞同再办理借物手续并换班。

五、各项财富管理工作以下:(一)药品管理制度1.药柜内各样药物应有必定基数,不宜过多,防止积压浪费。

2.名贵药品及毒麻药品,如使用应严格按规定登记,各班认真交接班。

3.按规定每周一、四到医院药库领齐基数药物。

4.负责管药的护士,每周一全面盘点检查,领取增加各样药品,以保证供给,领药本及药品基数本应妥当保存。

(二)被服管理制度1.病房有固定被服类基数及周转数。

2.负责季节性被服类的联系工作。

3.病人破坏的被服类,由病房护士长与总务科磋商作价补偿。

(三)医疗器材管理制度1.每天接班时,由主班负责盘点名贵仪器,发现数量不符,有损坏实时追究。

2.仪器使用不良实时维修,保证病房正常使用。

3.名贵仪器设维修管理档案。

(四)病房病人财务管理1.安全查查回收的病人钱物要标志病人姓名,写换班放到指定地址保存,会客时交家眷带回。

精神病院规章规章制度

精神病院规章规章制度

精神病院规章规章制度
精神病院规章制度。

第一条,遵守院内秩序。

1.1 患者、家属和医护人员应遵守院内秩序,不得有任何违反
规定的行为。

1.2 禁止患者擅自离开病房或院区,必须经过医生或护士同意。

第二条,保护患者权益。

2.1 尊重患者的人格和隐私,不得对患者进行任何形式的侮辱
或歧视。

2.2 保护患者的财产安全,不得有盗窃、损坏财物等行为。

第三条,医疗安全管理。

3.1 医疗人员必须遵守医疗操作规范,确保患者的医疗安全。

3.2 患者必须按时服药,不得私自停药或更改用药方案。

第四条,预防自伤自杀。

4.1 对有自杀倾向的患者,必须加强监护和关注,确保其安全。

4.2 患者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可能危害自己安全的物品。

第五条,禁止暴力行为。

5.1 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都是严格禁止的,包括言语暴力和身
体暴力。

5.2 对于有暴力行为的患者,必须采取相应的控制和治疗措施。

第六条,消防安全管理。

6.1 每个人都有责任保障消防安全,不得有违反消防规定的行为。

6.2 发现火灾隐患或火灾应立即报告,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的
安全。

第七条,其他规定。

7.1 院内禁止饮酒、吸烟等不良行为。

7.2 院内不得传播不良信息或进行违法活动。

以上规章制度为精神病院的基本管理规定,所有在院内工作和接受治疗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确保院内秩序和患者安全。

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精神病院规章规章制度

精神病院规章规章制度

精神病院规章规章制度
精神病院规章制度。

第一条,遵守医院规定。

所有患者、医生、护士和其他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精神病院的规
定和制度,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转和患者的安全。

第二条,保护患者隐私。

所有医院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患者隐私保护法规,不得泄露
患者的个人信息和病史,保护患者的隐私权益。

第三条,遵守治疗计划。

医生和护士必须严格执行患者的治疗计划,确保患者按时服药、接受治疗和康复训练,提高患者的康复率。

第四条,保障患者安全。

医院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在医院内的安全,防止自伤和自杀行为的发生。

第五条,文明待人。

所有医院工作人员必须文明待人,尊重患者的人格和尊严,不
得对患者进行侮辱、歧视和虐待。

第六条,禁止患者聚众闹事。

医院禁止患者在医院内聚众闹事,不得影响医院的正常秩序和
患者的治疗进程。

第七条,禁止患者携带危险物品。

患者不得携带任何危险物品,如刀具、药物等,以免发生意外
伤害。

第八条,遵守医院管理。

所有患者必须遵守医院的管理规定,配合医院工作人员的工作,不得干扰医院的正常秩序。

第九条,禁止患者逃跑。

医院禁止患者私自逃跑,如有逃跑行为,医院将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追踪和处理。

第十条,其他规定。

医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其他规定,并要求所有患者和工作人员遵守。

以上为精神病院的规章制度,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医院的处理和处罚。

希望所有患者和工作人员共同遵守规定,共同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和患者的安全。

精神病专科医院规章制度(全)

精神病专科医院规章制度(全)

工作十点做事多一点;微笑多一点。

脑筋活一点;嘴巴甜一点。

效率高一点;说话轻一点。

行动快一点;服务好一点。

脾气小一点;沟通多一点。

医院病区管理制度服务病人六不准:一、不准打骂病人。

二、不准男医生(单人单独)进入女病区.三、不准女医生(单人单独)进入男病区。

四、不准带棍棒、绳索、刀具、玻璃危险物品进入病区.五、不准吃喝拿要病人家属红包钱财。

六、不准泄露精神病人的一切隐私。

服务工作必须坚持视病人为亲人,一切为了病人,为了病人的一切,患者家属的满意是我们追求的目标,患者个人的平安和康复师我们的心愿.医院工作人员守则和医德规范一、守则(一)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二)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同情和尊重病人,全心全意为病人服(三)带头遵守国家法令,模范地执行各项卫生法规。

(四)服从组织,关心集体,团结友爱,勇下开展批评与白我批评。

(五)对工作极端负责,严格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

(六)廉洁奉公,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七)讲究文明礼貌,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美化环境,保持医院整洁肃静。

(八)保密守则1.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2.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3.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4.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5.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6.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7.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8.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9.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二、规范(一)遵守公德。

(二)热爱医学。

(三)救死扶伤。

(四)高度同情。

(五)尊重病人。

(六)讲究卫生。

(七)廉洁奉公。

(八)团结互助。

精神科护理基本技能一、接触患者与建立护患关系的要求:1.了解、熟悉患者的基本情况。

2.具有同理心:同理心是指护士能进入患者的内心世界,从他的认知角度来看事物,也就是常说的“设身处地、将心比心”。

精神病专科医院规章制度(全)

精神病专科医院规章制度(全)

工作十点做事多一点;微笑多一点。

脑筋活一点;嘴巴甜一点. 效率高一点;说话轻一点. 行动快一点;服务好一点. 脾气小一点;沟通多一点。

医院病区管理制度服务病人六不准:一、不准打骂病人。

二、不准男医生(单人单独)进入女病区。

三、不准女医生(单人单独)进入男病区。

四、不准带棍棒、绳索、刀具、玻璃危险物品进入病区。

五、不准吃喝拿要病人家属红包钱财。

六、不准泄露精神病人的一切隐私.服务工作必须坚持视病人为亲人,一切为了病人,为了病人的一切,患者家属的满意是我们追求的目标,患者个人的平安和康复师我们的心愿。

医院工作人员守则和医德规范一、守则(一)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二)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同情和尊重病人,全心全意为病人服(三)带头遵守国家法令,模范地执行各项卫生法规。

(四)服从组织,关心集体,团结友爱,勇下开展批评与白我批评.(五)对工作极端负责,严格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

(六)廉洁奉公,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七)讲究文明礼貌,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美化环境,保持医院整洁肃静。

(八)保密守则1.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2.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3.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4.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5.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6.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7.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8.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9.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二、规范(一)遵守公德。

(二)热爱医学。

(三)救死扶伤.(四)高度同情.(五)尊重病人.(六)讲究卫生。

(七)廉洁奉公.(八)团结互助。

精神科护理基本技能一、接触患者与建立护患关系的要求:1.了解、熟悉患者的基本情况。

2.具有同理心:同理心是指护士能进入患者的内心世界,从他的认知角度来看事物,也就是常说的“设身处地、将心比心”。

精神病院规章规章制度

精神病院规章规章制度

精神病院规章规章制度
精神病院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维护精神病院的秩序,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患者必须遵守医嘱,服从医护人员的管理和安排,不得
擅自离开病房或医院。

第三条患者不得进行自残或自杀行为,如有自残或自杀倾向,
应立即向医护人员报告。

第四条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对患者进行
耐心、细致的护理和治疗。

第五条精神病院内禁止吸烟、酗酒、打架斗殴等违法违规行为,禁止携带危险物品。

第六条医疗设施和设备必须按照规定使用,保持清洁卫生,确
保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患者的投诉和意见建议。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演练,提高医护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患者的心理疏导和康复辅导,帮助患者重返社会。

第十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将依据医疗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精神科十八项核心制度要点教案资料

精神科十八项核心制度要点教案资料

**精神病医院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基本要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一系列制度。

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结合我院精神卫生专科特点,特制定我院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共18项。

本要点是我院实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规范会诊行为的制度称为会诊制度。

(二)基本要求1.按会诊范围,会诊分为机构内会诊和机构外会诊。

精神科十八项核心制度要点

精神科十八项核心制度要点

**精神病医院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基本要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一系列制度。

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结合我院精神卫生专科特点,特制定我院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共18项。

本要点是我院实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规范会诊行为的制度称为会诊制度。

(二)基本要求1.按会诊范围,会诊分为机构内会诊和机构外会诊。

精神病专科医院规章制度(全)

精神病专科医院规章制度(全)

工作十点做事多一点;微笑多一点。

脑筋活一点;嘴巴甜一点。

效率高一点;说话轻一点。

行动快一点;服务好一点。

脾气小一点;沟通多一点。

医院病区管理制度服务病人六不准:一、不准打骂病人。

二、不准男医生(单人单独)进入女病区。

三、不准女医生(单人单独)进入男病区。

四、不准带棍棒、绳索、刀具、玻璃危险物品进入病区。

五、不准吃喝拿要病人家属红包钱财。

六、不准泄露精神病人的一切隐私。

服务工作必须坚持视病人为亲人,一切为了病人,为了病人的一切,患者家属的满意是我们追求的目标,患者个人的平安和康复师我们的心愿。

医院工作人员守则和医德规范一、守则(一)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二)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同情和尊重病人,全心全意为病人服(三)带头遵守国家法令,模范地执行各项卫生法规。

(四)服从组织,关心集体,团结友爱,勇下开展批评与白我批评。

(五)对工作极端负责,严格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

(六)廉洁奉公,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七)讲究文明礼貌,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美化环境,保持医院整洁肃静。

(八)保密守则1.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2.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3.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4.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5.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6.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7.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8.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9.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二、规范(一)遵守公德。

(二)热爱医学。

(三)救死扶伤。

(四)高度同情。

(五)尊重病人。

(六)讲究卫生。

(七)廉洁奉公。

(八)团结互助。

精神科护理基本技能一、接触患者与建立护患关系的要求:1.了解、熟悉患者的基本情况。

2.具有同理心:同理心是指护士能进入患者的内心世界,从他的认知角度来看事物,也就是常说的“设身处地、将心比心”。

医院精神科各项规章制度

医院精神科各项规章制度

医院精神科各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患者安全,提供高质量的精神科服务,维护医疗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精神科是医院的重要部门,负责接收和治疗各类精神疾病患者。

第三条医院精神科遵循医疗法律法规,秉持医学道德,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

第四条医院精神科设有院长、副院长、科主任、副主任、主治医师、全科医生、护士等岗位,各岗位人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患者权益第五条患者有享有合法权益,医院精神科应当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医院精神科应当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诊断评估,制订科学合理的治疗方案。

第七条医院精神科应当在治疗过程中尊重患者的选择权,听取患者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医院精神科应当对患者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严格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第九条医院精神科应当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第十条医院精神科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

第三章医疗秩序第十一条医院精神科应当遵守医疗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流程,确保医疗秩序。

第十二条医院精神科应当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

第十三条医院精神科应当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促进医患关系和谐。

第十四条医院精神科应当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医院精神科应当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医院内部秩序正常。

第十六条医院精神科应当落实医疗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医疗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七条医院精神科应当严格遵守人事管理规定,合理配置医务人员。

第十八条医院精神科应当对医务人员进行全面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技能。

第十九条医院精神科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条医院精神科应当建立科学的奖惩制度,激励医务人员积极工作。

第二十一条医院精神科应当加强团队协作,促进医务人员之间的合作共赢。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二十二条医院精神科应当积极发展学术研究,提高医院的学术水平。

第二十三条医院精神科应当关注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事业。

精神科十八项核心制度要点之欧阳光明创编

精神科十八项核心制度要点之欧阳光明创编

**精神病医院欧阳光明(2021.03.07)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基本要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一系列制度。

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结合我院精神卫生专科特点,特制定我院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共18项。

本要点是我院实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规范会诊行为的制度称为会诊制度。

精神科十八项核心制度要点

精神科十八项核心制度要点

**精神病医院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基本要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一系列制度。

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结合我院精神卫生专科特点,特制定我院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共18项。

本要点是我院实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二)基本要求1。

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

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

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

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4。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

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

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规范会诊行为的制度称为会诊制度。

(二)基本要求1。

按会诊范围,会诊分为机构内会诊和机构外会诊。

精神科十八项核心制度要点之欧阳学创编

精神科十八项核心制度要点之欧阳学创编

**精神病医院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基本要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一系列制度。

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结合我院精神卫生专科特点,特制定我院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共18项。

本要点是我院实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规范会诊行为的制度称为会诊制度。

(二)基本要求1.按会诊范围,会诊分为机构内会诊和机构外会诊。

精神科护理核心制度_2

精神科护理核心制度_2
• (六)患者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患者使用,出院时清点 收回并做终末处理。
• (七)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 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 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 (八)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听取患者对医疗、护理、医 技、后勤等方面的意见,对患者反映的
• (八)交班方。1、文字交接:每班书写护理记录单,进 行交班。2、床头交接:与接班者共同巡视病房,重点交 接危重及大手术患者、老年患者、小儿患者及特殊心理状 况的患者。3、口头交接:一般患者采取口头交接。
查对制度
• (一)处理医嘱、转抄服药卡、注射卡、护理单等时,必 须认真核对患者的床号、姓名,执行医嘱时应注明时间并 签字。医嘱要班班查对,每天总查对。每周大查对一次, 护士长参加并签名。每次查对后进行登记,参与查对者签 名。
抢救工作制度

(一)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急救知识培训,提高其抢
救意识和抢救水平,抢救患者时做到人员到位、行动敏捷、
有条不紊、分秒必争。

(二)抢救时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
坚守岗位。
• (三)每日核对抢救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各种急救药品、器材及物品应做到“五定”:定数量品种、
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 (二)医务人员进入感染患者房间,应严格执行相应疾 病的消毒隔离及防护措施,必要时穿隔离衣、戴手套等。
• (三)一般情况下,病房应定时开窗通风,每日2次。 地面湿式清扫,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发现明确污染时, 应立即消毒。患者出院、转院、转科、死亡后均要进行终 末消毒。
• (四)患者的衣服、被单每周更换一次。被血液、体液 污染时及时更换,在规定地点清点更换下的衣物及床单元 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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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医院医院核心制度背诵版本医生必须背诵的核心制度名称:1病历书写与管理2首诊负责3三级医师查房4疑难危重病例讨论5死亡病例讨论6危重病人抢救和管理7查对8值班与交接班9会诊10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11医患沟通12临床用血管理13分级护理。

另术前讨论,分级手术。

一、首诊负责制度首诊科室是指患者来院就诊的第一个科室,该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

首诊负责制是指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患者,而应热情接待,耐心回答患者或家属咨询的相关问题,详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

1、对患者首诊的科室或医师应认真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书写病历及完成必要的化验,作出初步诊断及处理。

患者病情涉及其他科时按会诊制度进行会诊。

2、对需要转院的急诊患者,须事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得转院,转院途中应有专人护送。

3、首诊医师在接诊中应分轻重缓急。

对急、危、重症患者应及时检查处理,不能片面强调先作化验及特殊检查,严防患者在X光室、检验室、功能室或护送途中发生意外。

4、对于合并躯体病的精神病患者,只要其精神症状为主要表现的,各科室不得推诿、拒收病人。

5、如有综合科急危患者到我院就诊,应立即给予必要的紧急处理,尽力挽救患者的生命,同时应做好转诊、会诊工作安排,各科室不得以医疗条件不足为由推诿病人。

6、门诊接诊患者过程中,凡是发现甲类传染病例或疑似传染病病例,一律先接诊、就地隔离、治疗,再按传染病法规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7、对急诊患者,需要有关医师急会诊时要随请随到,遇到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医教科或院领导参加指挥。

8、认真完成首诊病历的各项登记归档工作,首诊医师对危、急病人的病史、抢救记录及一切登记、报告等要及时和实事求是,不得伪造、涂改或制造假象。

9、首诊医师在抢救患者时应忠于职守,尽职尽责,药剂、检验、功能科室、后勤等值班人员亦应主动配合,不得借故推诿。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1、在临床科室的整个医疗活动中,必须履行三级医生负责制,逐级负责,逐级请示,即主治医师应对住院医师的诊疗工作负责,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应对主治医师的诊疗工作负责。

2、医师三级负责制体现在查房、门诊、急诊、值班、抢救、解决疑难、医疗文件书写、质量管理等方面。

3、在各种诊疗活动中,下级医师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并听取上级医师的指导意见,上级医师有责任查询下级医师的工作。

4、下级医师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若下级医师不请教上级医师,主观臆断,对患者作出不正确的诊断和处理,由下级医师负责;若下级医师向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医师未能亲自查看患者即作出不切实际的处理意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上级医师负责;若下级医师不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擅自更改或拖延而延误诊治,甚至造成不良后果,由下级医师负责。

5、若下级医师对上级医师的处理意见持不同见解时,仍应执行上级医师的决定,事后再与上级医师进行学术探讨。

(二)1、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规范(1)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或2次,常规安排在每周二、周四上午。

(2)参加人员包括: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和护士长、责任护士以及有关人员。

(3)查房程序:由主任(副主任)医师带领巡视所有病房患者,对重点患者进行床旁问诊和查体,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介绍病情,最后由主任(副主任)医师明确诊断并制定治疗方案。

(4)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责任:要解决疑难病例、危重患者和审查新入院患者的诊断和治疗计划;决定特殊检查和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和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和护理的意见;对下级医师、进修医师和实习医师进行必要的教学和培训工作;定期做学术讲座,介绍本学科专业领域的新进展和新成果。

(5)由主管医师在病历上对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意见做相应记录,各级医师对主任(副主任)医师的查房指示要认真执行并及时反馈。

2、科主任查房规范(1)科主任每周查房1次,常规安排在每周三或周五上午。

(2)参加人员包括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和护士长、责任护士以及有关人员。

(3)查房程序,由科主任带领巡视病房,对重点患者进行床旁问诊和查体,随后集中进行讨论。

讨论首先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介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再由各级医师对有关问题发表意见,进行充分的讨论;最后由科主任总结,对有关问题进行解答,对患者的诊断和治疗做出明确的指示,并在病历中科主任查房意见上做记录和签字。

(4)科主任查房责任:要解决疑难病例、危重患者和审查新入院患者的诊断和治疗计划;决定特殊检查和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和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和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定期做学术讲座,介绍本学科的新进展和本科室的科研成果。

(5)主管医师在病历上做好相应记录,各级医师对科主任查房指示要认真执行并及时反馈。

(6)对于没有主任(副主任)技术职称人员的临床科室,科主任查房可以替代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

3、主治医师查房规范(1)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

(2)参加人员包括主治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和实习医师。

(3)主治医师查房责任:要求对病房本组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人院、危重、诊断不明、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讨论;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记录;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治疗效果,提出进一步处理意见;(4)主治医师对危重、疑难患者和遇到重大问题时(如决定患者会诊、转院、出院等)应该及时向科主任(或副科主任)请示、汇报。

(5)由主管医师在病历上对主治医师查房意见做相应记录。

(6)主治医师参加交代病情及相关签字。

4、住院医师查房规范(1)住院医师查房每日2次,上、下午各1次,对危重患者24h随时查房。

(2)住院医师查房应该全面巡视病房所管患者,重点巡视危重、疑难、待诊、新入院患者,分析各项检查结果,下达当日的治疗检查医嘱并检查医嘱执行情况。

(3)住院医师应该在病历上及时记录查房结果,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及患者病情变化,对特殊观察重症患者应该24h内随时查房并在下班前向值班医师交班。

(4)上级医师查房前,住院医师应该做好准备,如病历、x线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和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

(5)住院医师应该及时在病历上记录上级医师的查房意见并认真执行及时反馈。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1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范畴:入院5-7天不能确诊病例;住院期间不明原因的病情恶化;病情复杂或者疗效极差的病例;住院期间有医疗事故争议倾向以及其它需要讨论的病例。

2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可以由一个科室举行,也可以几个科室联合举行。

科室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科室定期举行(每月至少一次),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有关医护人员尽可能参加。

几个科室联合或院内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科主任提出,经医教科同意,由医教科召集举行。

3过程:举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前应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负责患者的治疗组应尽可能全面收集与患者病情相关的资料。

必要时提前将有关病例资料整理形成书面病情摘要,提交给参加讨论人员。

讨论时由经管医师简明介绍病情及诊疗经过。

主治医师详细分析病情变化及目前主要的诊疗方案,提出本次讨论的主要目的、关键的难点疑点及重点要解决的问题等。

参加讨论的人员针对该病例的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可应用国内外学术理论、专业新进展,针对病情提出可行性的诊疗建议。

最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尽可能明确诊断,确定进一步诊疗方案。

病例讨论基本书写应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称、发言人意见和讨论总结等。

讨论由经管医师负责记录和登记。

讨论记录摘要(主要记录诊断、治疗的讨论意见等)记入病历病程录;详细讨论记录(主要指各级参与讨论医师的发言、总结和经验教训等)记录在科室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本上。

4院级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主治科室的科主任向医教科提出申请,并提前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做出书面摘要,提交医教科。

由医教科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讨论时间,邀请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病历讨论,必要时主管院长参加。

若病情需要或因患者家属请求,也可邀请院外专家参加。

医教科和科室均要做好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

5病人家属或病人单位人员不得参加病例讨论会,若家属或委托人要求了解讨论结果,必须由科主任指定专人给予解答,解答内容应记录在病历病程记录内(包括家属或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必要时请家属或委托人签字认可),其他参加人员不得私自回答。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凡死亡病例均要进行死亡病例讨论,目的在于分析死亡原因,审查诊断是否正确及治疗护理过程是否及时适当、存在哪些有待改进的问题与不足,以便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高治疗抢救成功率,降低临床死亡率。

1死亡病例,一般情况下应在1周内组织讨论;特殊病例(存在医疗纠纷的病例)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后1周内进行讨论。

2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本科医护人员和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教科派人参加。

3内容记过程:死亡病例讨论由主管医师汇报病情、诊治及抢救经过、死亡原因初步分析及死亡初步诊断等。

死亡讨论内容包括诊断、治疗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以及经验教训。

4记录内容:病例讨论基本书写应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称、发言人意见和讨论总结等。

由主管医师整理讨论意见(包括死亡时间、死亡原因分析和死亡诊断等)摘要,经科主任审核后记录进病历病程录中。

五、详细讨论记录(主要指各级参与讨论医师的发言、经验教训等)记录在科室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上。

若无死亡病例,每月记录“某年某月无死亡病例”。

六、病人家属或病人单位人员不得参加病例讨论会,若家属或委托人要求了解讨论结果,必须由科主任指定专人给予解答,其他参加人员不得私自回答。

危重病人抢救和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危重病人的抢救和管理工作,提高我院医疗质量和水平,同时消除医疗安全隐患,保障医疗安全,特作如下规定:一、医院成立危重病人抢救工作领导小组二、危重病人的报告制度:1、下病危通知书的病人数每日须报信息室,由信息室进行统计并上报医教科。

2、科内病人病情发生恶化时,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要及时向上级医生或科主任报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患方进行通报、解释。

3、认真遵守医院规定的危重病人报告制度,凡新入院的危重病人,在下病危通知书后24小时内必须由本院医师填写《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危重病人报表》报医教科备案(节假日报总值班),对再次出现病情危重者,需重新填写此表再报。

三、危重病人的科室管理:1、对于危重病人,必须由本院主管医生向病人家属进行病情告之,并将谈话内容记录在病历上再让家属签字,同时下病危通知书,病危通知书上也须有家属签字。

2、加强对危重病人的病情巡视,主管医生应主动常规检查病人每日不得少于三次(节假日可由值班医生代查),病情突然恶化时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必须及时到场检查及诊治病人,并立即向上级医生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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