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 新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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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1

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和《新疆公路工程预算补充定额》的通知伊犁州交通局,各地、州、市交通局,建设局、公路局、设计院、科研院: 为合理确定公路建设工程造价,完善新疆公路工程计价依据,根据有关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T B06—2007)、《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_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_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_03—2007)(以下简称“新定额”),结合我区公路工程建设实际,厅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编制完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新疆公路工程预算补充定额》(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补充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二、本补充规定与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新定额配套使用。

三、已审批的公路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不再调整。

四、2008年7月1日起上报项目的概算、预算,按新定额和补充规定编制。

五、本厅发布的《关于发布新疆公路工程估算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的通知》(新交综〔2005〕144号)、《关于发布新疆公路工程概预算定额的通知》(新交定额〔2005〕3号)停止使用。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 第一章总则 一、为合理确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以下简称“07编办”)及公路交通投资体制改革的有关政策,结合新疆公路工程建设的实际,制订本补充规定,本补充规定与交通部“07编办”配套使用。

二、本补充规定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新建、改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的编制和管理。

三、编制概、预算时,如遇定额缺项,按有关规定编制补充概算或预算定额,并将有关基础资料随概、预算文件一并上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估概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编制研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估概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编制研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估概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编制研究摘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较07版编制办法的造价标准体系发生了较大变化,原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已不再适应新造价标准体系的要求。

为了更好的服务新疆交通强国、乡村振兴、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完善新疆公路工程计价依据、做好费用控制,需要编制新的《新疆公路工程估概预算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

文中对《补充规定》的编制方法、内容组成及造价文件编审注意事项进行了分析,通过具体算例及实例对实际问题进行解析,希望能够为新疆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控制提供参考。

关键词:新疆公路;估算概算预算;补充规定;研究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估概预算编制办法,估算指标、概预算定额以及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等行业推荐性标准,已于2019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

其中《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较07版编制办法在费用组成、费用标准和计算方法等方面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高海拔高寒地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造价补充标准》(T/CECS G:T35-2020)也于2021年2月1日开始实施,原新疆《补充规定》不再适用新造价标准体系的要求。

新《补充规定》需要在现有造价标准体系框架内,解决新疆区域特殊环境即高海拔高寒、沙漠地区条件下,公路工程项目运输成本、人工机械降效、前期工作成本等问题。

1.修编方法1.1比较研究法:通过对比《2008新疆补充定额》运价率、其他省份运价率,验证补充规定中测算数据的合理性。

根据《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3833-2018)计算台班消耗,计算出不同载重质量、不同载货汽车吨位的运价率,加权平均后的运价率。

1.2问卷调查法:通过对交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咨询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进行问卷调查,掌握《2008新疆补充定额》在新疆交通建设项目中的适用情况。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预算建安工程总金额列入路线的总概、预算表中相应的项目内。 5-(第一、二、三部分费用合计)及以下内容全部保留,不允许删除, 可增加内容。
建安费 新编办
费用组成
新编办
一、总则 二、编制方法 三、取费标准和计算方法 四、问题示例
工程取费类别划分
1.人工土方 3.汽车运输 5.机械石方 7.其他路面 9.构造物Ⅱ 11.技术复杂大桥 13.钢材及钢结构 15.金属标志牌
甲 组
说明
1-为什么增加08-1表? 答:为了节约纸张。
2-为什么增加01-1表和02-1表? 答:考虑到一个建设项目可能分成若干个单项工程或者多个
标段编制概预算,就要通过01-1表汇总全建设项目概预算金额 ,因此增加了01-1表,同样的原因,为了对若干个分项工程或 标段的工、料、机进行汇总,因此增加了02-1表。
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的工程费用按现行公路工程概 算预算编制办法本补充规定及相关定额编制预算;预算编制中 核增工程采用设计变更时工料机价格,核减工程直接核减批复 概(预)算的相应造价,设计变更预算不计列预备费。
公路管理、养护及服务房屋工程
执行新疆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统一定额及相应的 其他工程费和间接费定额,其他费用执行本编 办
• (2)无通信、监控、通风、收费系统和不进行动(静)载荷载试验的 项目不计列。
公路沿线设施建筑规模标准收费及通信监控设施规模控制 表、包括建设期贷款利息等计算就不在这里讲。
• 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中的若干要求及注意事项:
• 1、填方计价时天然密实方与压实方系数在定额中调整并 说明,压实加宽土体只计价不计数量,保持与设计计价方 的一致性。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 (1)建设单位在勘察委托书或勘察招标文件中需明确勘察的内容范围。在勘察设计外 业验收时,应组织专家对其勘察的深度和困难类别做出评价,明确超出《公路工程地 质勘察规范》的项目及内容,凡外业验收鉴定书中无明确的项目,均属现行规范规定 内的勘察内容,不得按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重复计列勘察钻探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印发新疆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印发新疆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印发新疆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印发新疆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兵团交通局、建设局、公路局、各地州市交通局:为规范我区公路建设项目投资管理,严格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2004年3号令)、《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4〕507号),结合我区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厅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新疆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函告新疆公路工程定额站。

二○○六年二月十二日新疆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实施办法一、为规范我区公路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全面反映公路建设造价控制的过程和结果,满足各级管理部门对工程决算的要求,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2004年3号令)、《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4〕507号),结合我区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适用范围,交通部、自治区投资的新改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非政府投资的公路建设项目和养护大修工程、农村公路项目参照执行。

三、工程决算是竣工文件的组成部分,建设项目工程决算文件包括工程决算编制说明和工程决算表、结算表,见附件一;未编制工程决算的项目,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四、编审管理,确定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后,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建立并管理造价控制台帐,项目执行机构建立并管理计量支付台帐;各承包人根据每期的计量支付表填录合同段工程竣工结算表,监理工程师复核,项目执行机构审核确认;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完工后填录、编制工程决算表,报交通主管部门造价管理机构认定;通过建立造价控制台帐、编制工程决算,真实、准确、动态地反映造价控制过程。

(新交造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

(新交造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

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新交造价[2008]2号)主编单位: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批准部门: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实施日期:2008年07月01日(a)根据交通部《汽车运价规则》(交公路发[1998]502)货物运价有关规定和我区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货物分为四个等级,见表2—1《公路货物分等表》。

(b)公路路状分为三类路区,见表2—2《公路路况分区表》。

(c)货物在一类路区运价按《公路货物运率表》(见附表2)计算;以一类路区为基础,二类路区加成20%,三类路区加成60%计算,加成后运率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d)经过两个以上不同计费线路的直达运输,按货物运输起讫点之间总长度的运率乘以不同计费路段,计算运费。

(e)运距以整公里计,不足一公里部分四舍五入;运距在一公里以时,以公里为单位取两位小数。

(f)当运距在1km以时采用机动翻斗车、手扶拖拉机运输的,按预算定额运输计费。

表2-1 公路货物分等表表2-3 公路货物运率表单位:元/吨·公里货物在一类路区运价按《公路货物运率表》(见附表2)计算;以一类路区为基础,二类路区加成20%,三类路区加成60%计算,加成后运率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运费计算办法:整车货物每吨运价=基价1+基价2×运价公里零担货物每10千克运价=基价1+基价2×运价公里集装箱货物每箱运价=基价1+基价2×运价公里★整车农用化肥基价1为4.20元/吨公里、基价2为0.0213元/吨公里附表3我区公路施工气候影响因素表公路工程定额站与气象部门联合汇总整理了我区十多年的气象资料。

以上我区公路工程施工工期、年最大冻土深度、大风天数、沙尘天数等资料,供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参考使用。

说明如下:1.建议施工期:每年秋冬季节第一次连续5天出现室外日平均温度在5℃以下,日最低温度在-3℃以下的第一天算起,至第二年春夏最后一次连续5天出现同样温度的最末一天为冬季期,除去冬季期时段,为建议施工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0.05.20•【字号】新交体法[2010]12号•【施行日期】2010.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新交体法〔2010〕12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交通局,各地、州、市交通局,建设局、公路局,质监局,公路设计院、交通科研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经厅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规范计价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新疆公路交通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新疆境内从事公路新建、改建、养护工程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咨询、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公路工程造价是指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全部费用(决算)以及与此相应的估、概、预算各阶段的控制费用指标。

公路工程造价由批准的造价文件确定。

第四条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一)贯彻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方针、政策;(二)制定、修订新疆公路工程造价取费标准和计价办法;(三)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概算、预算(含设计变更预算)的执行情况;(四)组织对工程决算的认定。

第五条自治区交通厅是新疆公路工程造价的主管部门;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受交通厅委托开展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履行如下职责:(一)贯彻国家、交通运输部和自治区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及修订新疆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的相关规定;(二)组织收集、测定新疆公路建设工程、养护工程定额,编制及修订新疆公路建设工程和养护工程的计价办法及相关计费标准;(三)受委托审查公路建设项目的估算、概算、预算(含重大、较大设计变更预算);检查公路建设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指导公路工程施工投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预算)的编制;参与公路工程决算的认定;参加公路工程项目验收和后评价;(四)建立新疆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平台,适时发布公路工程造价及相关信息;组织开展新疆公路工程造价信息联络网工作;(五)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对公路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资格进行管理;受理进入新疆公路建设市场的公路工程造价从业单位的信用记录核实及评价工作;(六)接受有关部门委托调解公路工程造价纠纷,提供公路工程造价鉴证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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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新交造价[2008]2号)主编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批准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实施日期:2008年07月01日(a)根据交通部《汽车运价规则》(交公路发[1998]502)货物运价有关规定和我区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货物分为四个等级,见表2—1《公路货物分等表》。

(b)公路路状分为三类路区,见表2—2《公路路况分区表》。

(c)货物在一类路区运价按《公路货物运率表》(见附表2)计算;以一类路区为基础,二类路区加成20%,三类路区加成60%计算,加成后运率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d)经过两个以上不同计费线路的直达运输,按货物运输起讫点之间总长度的运率乘以不同计费路段,计算运费。

(e)运距以整公里计,不足一公里部分四舍五入;运距在一公里以内时,以公里为单位取两位小数。

(f)当运距在1km以内时采用机动翻斗车、手扶拖拉机运输的,按预算定额运输计费。

公路货物分等表注:未列入表内的其他货物,除参照同类货物分等外,均列入二等。

公路路况分区表综合装卸费表注:当机械装自卸车运输砂石料时只计装车费,沥青(水泥)砼的装卸费按7.8元/吨计,水泥稳定砂砾料的装卸费按4.4元/吨计。

公路货物运率表单位:元/吨公里货物在一类路区运价按《公路货物运率表》(见附表2)计算;以一类路区为基础,二类路区加成20%,三类路区加成60%计算,加成后运率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铁路货物运价率表办理类别运价号基价1 基价2单位标准单位标准整车1 元/吨 5.40 元/吨公里 0.02762 元/吨 6.10 元/吨公里 0.03103 元/吨 7.00 元/吨公里 0.03524 元/吨 8.60 元/吨公里 0.03955 元/吨 9.20 元/吨公里 0.04596 元/吨 13.10 元/吨公里 0.06557 元/吨公里 0.2055整车加冰冷藏车元/吨 8.30 元/吨公里 0.0466 机械冷藏车元/吨 9.80 元/吨公里 0.0686 零担21 元/10千克 0.105 元/10千克公里 0.00045022 元/10千克0.155 元/10千克公里0.000650 集装箱 1吨箱元/箱7.40 元/箱公里 0.03356 10吨箱元/箱86.20 元/箱公里 0.3910420英尺箱元/箱 161.00 元/箱公里 0.7304040英尺箱元/箱 314.70 元/箱公里 1.43090运费计算办法:整车货物每吨运价=基价1+基价2×运价公里零担货物每10千克运价=基价1+基价2×运价公里集装箱货物每箱运价=基价1+基价2×运价公里★整车农用化肥基价1为4.20元/吨公里、基价2为0.0213元/吨公里附表3我区公路施工气候影响因素表地区县(市)、乡建议施工期冬季最大冻土深度(cm)施工期内大风天数(天)沙尘天数(天)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 3.22~11.6 146 79吉木乃县 3.29~10.29 117 90布尔津县 3.21~11.4 61 17福海县 3.23~10.28 105 49阿勒泰市 3.24~11.3 87 53富蕴县 3.26~10.30 108 91青河县 3.31~10.19 144 10塔城地区塔城市 3.19~11.7 59 30裕民县 3.19~11.3 81 15额敏县 3.21~11.7 80 8和布克赛尔自治县 4.2~10.23 139 19托里县 3.23~10.30 102 6乌苏市 3.10~11.13 116 17沙湾县 3.12~11.12 118 4克拉玛依克拉玛依市 3.15~11.15 142 106 伊犁地区伊宁市 2.28~11.16 35 21伊宁县 3.3~11.23 32 2霍尔果斯口岸 3.1~11.25 66 7霍城县 2.25~11.17 91 10霍尔果斯自治县 3.6~11.12 72 5尼勒克 3.19~11.8 63 11巩留县 3.8~11.15 56 3新源县 3.5~11.23 37 27昭苏县 3.28~11.1 94 32特克斯县 3.17~11.9 113 2博州博乐市 3.15~11.8 109 9阿拉山口 3.15~11.14 133 188温泉县 3.26~10.27 178 29精河县 3.14~11.8 113 21石河子地区石河子 3.11~11.12 89 24石河子121团 3.16~11.11 99 15莫0索湾 3.16~11.8 91 31沙湾县乌兰乌苏镇 3.14~11.10 127 4昌吉州奇台县北塔山乌龙布拉克 4.2~10.23 155 22玛纳斯县 3.13~11.8 88 21米泉市蔡家湖 3.19~10.30 75 4呼图壁县 3.15~11.9 103 7昌吉市 3.12~11.11 101 5米泉市 3.10~11.14 73 3阜康市 3.14~11.13 120 4吉木萨尔县 3.14~11.13 121 19奇台镇 3.20~10.27 101 43阜康市天池湖 4.8~10.28 70 2木垒县 3.24~10.31 101 70乌鲁木齐地区乌鲁木齐 3.14~11.9 99 20小渠子乡 3.31~10.26 97乌鲁木齐县大西沟天格尔冰峰山腰 5.23~9.18乌鲁木齐市南山 4.15~10.23 163 2达坂城东方“村乡” 3.21~11.9 89 190哈密地区哈密市十三间房 3.12~11.6 97 104巴里坤县 4.1~10.19 177 8伊吾县淖毛湖 3.12~11.7 67 65伊吾县城 4.1~10.21 179 18哈密东河坝“市郊” 3.9~11.6 89 10哈密市泌城乡村 3.24~11.1 153 11哈密市红柳河 3.24~10.22 21吐鲁番地区吐鲁番 2.15~11.22 50 8 13库米什 3.15~10.29 126 54托克逊 2.16~11.18 42 73 29鄯善 3.5~11.12 77 9 9巴州库尔勒市恰尔巴格乡 2.23~11.19 45 40和静县轮台镇 3.18~11.6 73 9和静县巴音布鲁克 4.20~10.3 564 77和静县和静镇 3.8~11.8 118 30焉耆县五号渠乡 3.11~11.8 76 14和硕县 3.10~10.29 91 15 8轮台县轮台镇 2.24~11.18 62 4 15尉犁县 3.3~11.6 77 29 37尉犁县铁干里克“村外” 3.6~11.5 59 11 32 若羌县 2.27~11.13 62 46 27且末县塔中 2.26~11.9 46 68 70且末县 2.28~11.7 58 2 35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 2.21~11.20 59 17 18 乌什 2.28~11.14 76 4温宿县 2.24~11.18 44 4 18拜城县康旗乡 3.5~11.5 75 5新和县 2.20~11.19 57 6 28沙雅县 2.25~11.17 54 2 18库车县 2.20~11.19 73 17 16柯坪县 2.21~11.15 72 16 43阿瓦提县 2.27~11.8 54 2 15阿克苏市阿拉尔农场 3.2~11.7 47 3 24克州阿图什市 2.16~11.25 40 34乌恰县 3.10~11.11 96 105阿克陶县玉麦公社 2.23~11.11 57 2 9阿合奇县 3.13~11.10 93 11 12喀什地区喀什市 2.19~11.21 34 21 29吐尔尕特 5.9~9.25 2伽师县 2.22~11.16 39 4 18巴楚县 2.20~11.15 40 3 53岳普湖县 2.17~11.16 36 2 20英吉沙县 2.16~11.22 70 2 27塔什库尔干乡 3.25~10.18 136 33 7麦盖提县巴扎结米乡2.20~11.15 39 2 16沙车县 2.15~11.19 61 1 39叶城乡“牙瓦克”城郊 2.17~11.24 52 2 27泽普县坡斯咯木乡 2.18~11.19 56 2 19和田地区和田 2.12~11.29 43 3 50皮山县 2.19~11.21 38 2 86策勒县 2.17~11.19 42 2 58.墨玉县 2.20~11.9 53 26洛浦县 2.17~11.16 42 2 42民丰县 2.23~11.15 49 14 60于田县 2.18~11.12 54 4 32新疆公路工程定额站与新疆气象部门联合汇总整理了我区十多年的气象资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 新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 新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新交造价[2008]2号)主编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批准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实施日期:2008年07月01日(a)根据交通部《汽车运价规则》(交公路发[1998]502)货物运价有关规定和我区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货物分为四个等级,见表2—1《公路货物分等表》。

(b)公路路状分为三类路区,见表2—2《公路路况分区表》。

(c)货物在一类路区运价按《公路货物运率表》(见附表2)计算;以一类路区为基础,二类路区加成20%,三类路区加成60%计算,加成后运率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d)经过两个以上不同计费线路的直达运输,按货物运输起讫点之间总长度的运率乘以不同计费路段,计算运费。

(e)运距以整公里计,不足一公里部分四舍五入;运距在一公里以内时,以公里为单位取两位小数。

(f)当运距在1km以内时采用机动翻斗车、手扶拖拉机运输的,按预算定额运输计费。

公路货物分等表注:未列入表内的其他货物,除参照同类货物分等外,均列入二等。

公路路况分区表表2—2综??合??装??卸??费??表注:当机械装自卸车运输砂石料时只计装车费,沥青(水泥)砼的装卸费按7.8元/吨计,水泥稳定砂砾料的装卸费按4.4元/吨计。

公路货物运率表单位:元/吨公里货物在一类路区运价按《公路货物运率表》(见附表2)计算;以一类路区为基础,二类路区加成20%,三类路区加成60%计算,加成后运率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铁路货物运价率表办理类别运价号基价1 基价2单位标准单位标准整车1 元/吨 5.40 元/吨公里 0.02762 元/吨 6.10 元/吨公里 0.03103 元/吨 7.00 元/吨公里 0.03524 元/吨 8.60 元/吨公里 0.03955 元/吨 9.20 元/吨公里 0.04596 元/吨 13.10 元/吨公里 0.06557 元/吨公里 0.2055整车加冰冷藏车元/吨 8.30 元/吨公里 0.0466机械冷藏车元/吨 9.80 元/吨公里 0.0686零担21 元/10千克 0.105 元/10千克公里 0.00045022 元/10千克0.155 元/10千克公里0.000650集装箱 1吨箱元/箱7.40 元/箱公里 0.0335610吨箱元/箱86.20 元/箱公里 0.3910420英尺箱元/箱 161.00 元/箱公里 0.7304040英尺箱元/箱 314.70 元/箱公里 1.43090运费计算办法:整车货物每吨运价=基价1+基价2×运价公里零担货物每10千克运价=基价1+基价2×运价公里集装箱货物每箱运价=基价1+基价2×运价公里★整车农用化肥基价1为4.20元/吨公里、基价2为0.0213元/吨公里附表3我区公路施工气候影响因素表地区县(市)、乡建议施工期冬季最大冻土深度(cm)施工期内大风天数(天)沙尘天数(天)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 3.22~11.6 146 79吉木乃县 3.29~10.29 117 90布尔津县 3.21~11.4 61 17福海县 3.23~10.28 105 49阿勒泰市 3.24~11.3 87 53富蕴县 3.26~10.30 108 91青河县 3.31~10.19 144 10塔城地区塔城市 3.19~11.7 59 30裕民县 3.19~11.3 81 15额敏县 3.21~11.7 80 8和布克赛尔自治县 4.2~10.23 139 19托里县 3.23~10.30 102 6乌苏市 3.10~11.13 116 17沙湾县 3.12~11.12 118 4克拉玛依克拉玛依市 3.15~11.15 142 106伊犁地区伊宁市 2.28~11.16 35 21伊宁县 3.3~11.23 32 2霍尔果斯口岸 3.1~11.25 66 7霍城县 2.25~11.17 91 10霍尔果斯自治县 3.6~11.12 72 5尼勒克 3.19~11.8 63 11巩留县 3.8~11.15 56 3新源县 3.5~11.23 37 27昭苏县 3.28~11.1 94 32特克斯县 3.17~11.9 113 2博州博乐市 3.15~11.8 109 9阿拉山口 3.15~11.14 133 188温泉县 3.26~10.27 178 29精河县 3.14~11.8 113 21石河子地区石河子 3.11~11.12 89 24石河子121团 3.16~11.11 99 15莫0索湾 3.16~11.8 91 31沙湾县乌兰乌苏镇 3.14~11.10 127 4昌吉州奇台县北塔山乌龙布拉克 4.2~10.23 155 22玛纳斯县 3.13~11.8 88 21米泉市蔡家湖 3.19~10.30 75 4呼图壁县 3.15~11.9 103 7昌吉市 3.12~11.11 101 5米泉市 3.10~11.14 73 3阜康市 3.14~11.13 120 4吉木萨尔县 3.14~11.13 121 19奇台镇 3.20~10.27 101 43阜康市天池湖 4.8~10.28 70 2木垒县 3.24~10.31 101 70乌鲁木齐地区乌鲁木齐 3.14~11.9 99 20小渠子乡 3.31~10.26 97乌鲁木齐县大西沟天格尔冰峰山腰 5.23~9.18乌鲁木齐市南山 4.15~10.23 163 2达坂城东方“村乡” 3.21~11.9 89 190哈密地区哈密市十三间房 3.12~11.6 97 104巴里坤县 4.1~10.19 177 8伊吾县淖毛湖 3.12~11.7 67 65伊吾县城 4.1~10.21 179 18哈密东河坝“市郊” 3.9~11.6 89 10哈密市泌城乡村 3.24~11.1 153 11哈密市红柳河 3.24~10.22 21吐鲁番地区吐鲁番 2.15~11.22 50 8 13库米什 3.15~10.29 126 54托克逊 2.16~11.18 42 73 29鄯善 3.5~11.12 77 9 9巴州库尔勒市恰尔巴格乡 2.23~11.19 45 40和静县轮台镇 3.18~11.6 73 9和静县巴音布鲁克 4.20~10.3 564 77和静县和静镇 3.8~11.8 118 30焉耆县五号渠乡 3.11~11.8 76 14和硕县 3.10~10.29 91 15 8轮台县轮台镇 2.24~11.18 62 4 15尉犁县 3.3~11.6 77 29 37 尉犁县铁干里克“村外” 3.6~11.5 59 11 32若羌县 2.27~11.13 62 46 27且末县塔中 2.26~11.9 46 68 70且末县 2.28~11.7 58 2 35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 2.21~11.20 59 17 18乌什 2.28~11.14 76 4温宿县 2.24~11.18 44 4 18拜城县康旗乡 3.5~11.5 75 5新和县 2.20~11.19 57 6 28沙雅县 2.25~11.17 54 2 18库车县 2.20~11.19 73 17 16柯坪县 2.21~11.15 72 16 43阿瓦提县 2.27~11.8 54 2 15阿克苏市阿拉尔农场 3.2~11.7 47 3 24克州阿图什市 2.16~11.25 40 34乌恰县 3.10~11.11 96 105阿克陶县玉麦公社 2.23~11.11 57 2 9阿合奇县 3.13~11.10 93 11 12喀什地区喀什市 2.19~11.21 34 21 29吐尔尕特 5.9~9.25 2伽师县 2.22~11.16 39 4 18巴楚县 2.20~11.15 40 3 53岳普湖县 2.17~11.16 36 2 20英吉沙县 2.16~11.22 70 2 27塔什库尔干乡 3.25~10.18 136 33 7麦盖提县巴扎结米乡2.20~11.15 39 2 16沙车县 2.15~11.19 61 1 39叶城乡“牙瓦克”城郊 2.17~11.24 52 2 27泽普县坡斯咯木乡 2.18~11.19 56 2 19和田地区和田 2.12~11.29 43 3 50皮山县 2.19~11.21 38 2 86策勒县 2.17~11.19 42 2 58墨玉县 2.20~11.9 53 26洛浦县 2.17~11.16 42 2 42民丰县 2.23~11.15 49 14 60于田县 2.18~11.12 54 4 32新疆公路工程定额站与新疆气象部门联合汇总整理了我区十多年的气象资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

新疆维吾尔⾃治区公路⼯程基本建设项⽬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治区公路⼯程基本建设项⽬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和《新疆公路⼯程预算补充定额》的通知伊犁州交通局,各地、州、市交通局,建设局、公路局、设计院、科研院:为合理确定公路建设⼯程造价,完善新疆公路⼯程计价依据,根据有关⼯程建设造价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交通运输部《公路⼯程基本建设项⽬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T B06—2007)、《公路⼯程概算定额》(JTG/T B06_01—2007)、《公路⼯程预算定额》(JTG/T B06_02—2007)、《公路⼯程机械台班费⽤定额》(JTG/T B06_03—2007)(以下简称“新定额”),结合我区公路⼯程建设实际,厅组织有关单位和⼈员编制完成了《新疆维吾尔⾃治区公路⼯程基本建设项⽬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新疆公路⼯程预算补充定额》(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本补充规定⾃2008年7⽉1⽇起施⾏。

⼆、本补充规定与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新定额配套使⽤。

三、已审批的公路⼯程项⽬估算概算预算不再调整。

四、2008年7⽉1⽇起上报项⽬的概算、预算,按新定额和补充规定编制。

五、本厅发布的《关于发布新疆公路⼯程估算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的通知》(新交综〔2 005〕144号)、《关于发布新疆公路⼯程概预算定额的通知》(新交定额〔2005〕3号)停⽌使⽤。

⼆○○⼋年五⽉⼗⼆⽇第⼀章总则⼀、为合理确定公路⼯程建设项⽬投资,根据交通部《公路⼯程基本建设项⽬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以下简称“07编办”)及公路交通投资体制改⾰的有关政策,结合新疆公路⼯程建设的实际,制订本补充规定,本补充规定与交通部“07编办”配套使⽤。

⼆、本补充规定适⽤于新疆维吾尔⾃治区境内新建、改建公路⼯程基本建设项⽬概算、预算的编制和管理。

三、编制概、预算时,如遇定额缺项,按有关规定编制补充概算或预算定额,并将有关基础资料随概、预算⽂件⼀并上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估概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估概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估概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
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公布日期】2021.04.19
•【字号】新交规〔2021〕1号
•【施行日期】2021.04.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路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估概预算编
制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新交规〔2021〕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交通建设管理局、公路管理局、交投公司:
为加强我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我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 3820—2018)、《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公路工程建设实际,编制完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
目估概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现印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充规定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二、在此之前已批复工可的项目,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不执行本补充规定。

三、补充规定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负责管理,日常解释和管理工作由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局负责。

请有关单位注意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建议函告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局。

2021年4月19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1

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和《新疆公路工程预算补充定额》的通知伊犁州交通局,各地、州、市交通局,建设局、公路局、设计院、科研院:为合理确定公路建设工程造价,完善新疆公路工程计价依据,根据有关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T B06—2007)、《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_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_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_03—2007)(以下简称“新定额”),结合我区公路工程建设实际,厅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编制完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新疆公路工程预算补充定额》(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补充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二、本补充规定与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新定额配套使用。

三、已审批的公路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不再调整。

四、2008年7月1日起上报项目的概算、预算,按新定额和补充规定编制。

五、本厅发布的《关于发布新疆公路工程估算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的通知》(新交综〔2 005〕144号)、《关于发布新疆公路工程概预算定额的通知》(新交定额〔2005〕3号)停止使用。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第一章总则一、为合理确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以下简称“07编办”)及公路交通投资体制改革的有关政策,结合新疆公路工程建设的实际,制订本补充规定,本补充规定与交通部“07编办”配套使用。

二、本补充规定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新建、改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的编制和管理。

三、编制概、预算时,如遇定额缺项,按有关规定编制补充概算或预算定额,并将有关基础资料随概、预算文件一并上报。

新疆公路工程概预算补充规定

新疆公路工程概预算补充规定

新疆公路工程概预算补充规定2008年8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建筑安装工程费 (5)一、直接费 (5)二、间接费 (9)第三章设备工器具及家具购置费 (9)一、设备工具器具购置费 (9)二、办公和生活用家具购置费 (10)第四章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0)一、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10)二、建设项目管理费 (11)1、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 (11)2、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 (11)三、研究试验费 (11)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11)五、专项评价(估)费 (12)六、施工机构迁移费、供电贴费 (12)七、联合试运转费 (12)八、生产人员培训费 (13)九、建设期贷款利息 (13)第五章预备费 (13)一、价差预备费 (13)二、基本预备费 (13)附表 1.新疆公路工程人工费工日单价表 (14)2.新疆公路货物运费价率表 (15)3.新疆公路工程机械台班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表 (16)4.新疆冬季施工气温区划分表 (21)5.公路沿线设施建筑规模标准 (22)6.公路养护设备配备调查表 (24)7.公路管理及养护房屋调查表 (25)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中的若干要求及注意事项 (26)附录相关法规文件 (28)第一章总则一、为合理确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以下简称“07编办”)及公路交通投资体制改革的有关政策,结合新疆公路工程建设的实际,制订本补充规定,本补充规定与交通部“07编办”配套使用。

二、本补充规定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新建、改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的编制和管理。

三、编制概、预算时,如遇定额缺项,按有关规定编制补充概算或预算定额,并将有关基础资料随概、预算文件一并上报。

四、设计变更预算的编制1、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必须编制预算。

2、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的工程费用按现行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本补充规定及相关定额编制预算;预算编制中核增工程采用设计变更时工料机价格,核减工程直接核减批复概(预)算的相应造价,设计变更预算不计列预备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0.10.30•【字号】新交规〔2020〕12号•【施行日期】2020.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新交规〔2020〕12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为加强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管理,规范设计变更行为,有效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近年来公路工程变更设计、审查、审批的实际情况,厅组织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新交体法〔2014〕10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10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管理,规范设计变更行为,有效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区公路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初步设计的国、省道新(改、扩)建项目的设计变更,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设计变更,是指自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

第三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设计变更的监督管理。

(一)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负责指导全区设计变更管理工作,负责厅本级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变更监督管理工作;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本辖区内管建的公路工程的设计变更监督管理工作;(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成立设计变更领导小组,负责职责范围内设计变更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和政策落实等工作,并应加强设计变更档案管理;(三)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强设计变更违规行为治理,定期组织开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到位;(四)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强设计变更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云平台、移动应用等信息化技术在设计变更各环节当中的应用,促进设计变更监督管理现代化。

新交造价2008年2号

新交造价2008年2号

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和《新疆公路工程预算补充定额》的通知新交造价〔2008〕2号伊犁州交通局,各地、州、市交通局,建设局、公路局、设计院、科研院:为合理确定公路建设工程造价,完善新疆公路工程计价依据,根据有关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以下简称“新定额”),结合我区公路工程建设实际,厅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编制完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新疆公路工程预算补充定额》、《新疆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中的若干要求和注意事项》(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补充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二、本补充规定与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新定额配套使用。

三、已审批的公路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不再调整。

四、2008年7月1日起上报项目的概算、预算,按新定额和补充规定编制。

五、本厅发布的《关于发布新疆公路工程估算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的通知》(新交综〔2005〕144号)、《关于发布新疆公路工程概预算定额的通知》(新交定额〔2005〕3号)停止使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新交造价[2008]2号)主编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批准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实施日期:2008年07月01日(a)根据交通部《汽车运价规则》(交公路发[1998]502)货物运价有关规定和我区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货物分为四个等级,见表2—1《公路货物分等表》。

(b)公路路状分为三类路区,见表2—2《公路路况分区表》。

新交造价(2008.2号文)

新交造价(2008.2号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新交造价[2008]2号)主编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批准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实施日期:2008年07月01日(a)根据交通部《汽车运价规则》(交公路发[1998]502)货物运价有关规定和我区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货物分为四个等级,见表2—1《公路货物分等表》。

(b)公路路状分为三类路区,见表2—2《公路路况分区表》。

(c)货物在一类路区运价按《公路货物运率表》(见附表2)计算;以一类路区为基础,二类路区加成20%,三类路区加成60%计算,加成后运率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d)经过两个以上不同计费线路的直达运输,按货物运输起讫点之间总长度的运率乘以不同计费路段,计算运费。

(e)运距以整公里计,不足一公里部分四舍五入;运距在一公里以内时,以公里为单位取两位小数。

(f)当运距在1km以内时采用机动翻斗车、手扶拖拉机运输的,按预算定额运输计费。

公路货物分等表注:未列入表内的其他货物,除参照同类货物分等外,均列入二等。

公路路况分区表(3)综合装卸费见表2—3。

综合装卸费表表2—3 单位:元/吨注:当机械装自卸车运输砂石料时只计装车费,沥青(水泥)砼的装卸费按7.8元/吨计,水泥稳定砂砾料的装卸费按4.4元/吨计。

货物在一类路区运价按《公路货物运率表》(见附表2)计算;以一类路区为基础,二类路区加成20%,三类路区加成60%计算,加成后运率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运费计算办法:整车货物每吨运价=基价1+基价2×运价公里零担货物每10千克运价=基价1+基价2×运价公里集装箱货物每箱运价=基价1+基价2×运价公里★整车农用化肥基价1为4.20元/吨公里、基价2为0.0213元/吨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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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新交造价[2008]2号)主编单位:XX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批准部门:XX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实施日期:2008年07月01日(a)根据交通部《汽车运价规则》(交公路发[1998]502)货物运价有关规定和我区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货物分为四个等级,见表2—1《公路货物分等表》。

(b)公路路状分为三类路区,见表2—2《公路路况分区表》。

(c)货物在一类路区运价按《公路货物运率表》(见附表2)计算;以一类路区为基础,二类路区加成20%,三类路区加成60%计算,加成后运率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d)经过两个以上不同计费线路的直达运输,按货物运输起讫点之间总长度的运率乘以不同计费路段,计算运费。

(e)运距以整公里计,不足一公里部分四舍五入;运距在一公里以内时,以公里为单位取两位小数。

(f)当运距在1km以内时采用机动翻斗车、手扶拖拉机运输的,按预算定额运输计费。

公路货物分等表注:未列入表内的其他货物,除参照同类货物分等外,均列入二等。

公路路况分区表综合装卸费表表2-3 单位:元/注:当机械装自卸车运输砂石料时只计装车费,沥青(水泥)砼的装卸费按7.8元/吨计,水泥稳定砂砾料的装卸费按4.4元/吨计。

公路货物运率表单位:元/吨公里货物在一类路区运价按《公路货物运率表》(见附表2)计算;以一类路区为基础,二类路区加成20%,三类路区加成60%计算,加成后运率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铁路货物运价率表办理类别运价号基价1 基价2单位标准单位标准整车1 元/吨 5.40 元/吨公里 0.02762 元/吨 6.10 元/吨公里 0.03103 元/吨 7.00 元/吨公里 0.03524 元/吨 8.60 元/吨公里 0.03955 元/吨 9.20 元/吨公里 0.04596 元/吨 13.10 元/吨公里 0.06557 元/吨公里 0.2055整车加冰冷藏车元/吨 8.30 元/吨公里 0.0466机械冷藏车元/吨 9.80 元/吨公里 0.0686零担21 元/10千克 0.105 元/10千克公里 0.00045022 元/10千克0.155 元/10千克公里0.000650集装箱 1吨箱元/箱7.40 元/箱公里 0.0335610吨箱元/箱86.20元/箱公里 0.3910420英尺箱元/箱 161.00 元/箱公里 0.7304040英尺箱元/箱 314.70 元/箱公里 1.43090运费计算办法:整车货物每吨运价=基价1+基价2×运价公里零担货物每10千克运价=基价1+基价2×运价公里集装箱货物每箱运价=基价1+基价2×运价公里★整车农用化肥基价1为4.20元/吨公里、基价2为0.0213元/吨公里附表3我区公路施工气候影响因素表地区县(市)、乡建议施工期冬季最大冻土深度(cm)施工期内大风天数(天)沙尘天数(天)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 3.22~11.6 146 79吉木乃县 3.29~10.29 117 90布尔津县 3.21~11.4 61 1710.28 105 49阿勒泰市 3.24~11.3 87 53富蕴县 3.26~10.30 108 91青河县 3.31~10.19 144 10塔城地区塔城市 3.19~11.7 59 30裕民县 3.19~11.3 81 15额敏县 3.21~11.7 80 8和布克赛尔自治县 4.2~10.23 139 19托里县 3.23~10.30 102 6乌苏市 3.10~11.13 116 17沙湾县 3.12~11.12 118 4克拉玛依克拉玛依市 3.15~11.15 142 106 伊犁地区伊宁市 2.28~11.16 35 21伊宁县 3.3~11.23 32 2霍尔果斯口岸 3.1~11.25 66 711.17 91 10霍尔果斯自治县 3.6~11.12 72 5尼勒克 3.19~11.8 63 11巩留县 3.8~11.15 56 3新源县 3.5~11.23 37 27昭苏县 3.28~11.1 94 32特克斯县 3.17~11.9 113 2博州博乐市 3.15~11.8 109 9阿拉山口 3.15~11.14 133 188温泉县 3.26~10.27 178 29精河县 3.14~11.8 113 21石河子地区石河子 3.11~11.12 89 24石河子121团 3.16~11.11 99 15莫0索湾 3.16~11.8 91 31沙湾县乌兰乌苏镇 3.14~11.10 127 4昌吉州奇台县北塔山乌龙布拉克 4.2~10.23 155 22玛纳斯县 3.13~11.8 88 21米泉市蔡家湖 3.19~10.30 75 4呼图壁县 3.15~11.9 103 7昌吉市 3.12~11.11 101 5米泉市 3.10~11.14 73 3阜康市 3.14~11.13 120 4吉木萨尔县 3.14~11.13 121 19奇台镇 3.20~10.27 101 43阜康市天池湖 4.8~10.28 70 2木垒县 3.24~10.31 101 70乌鲁木齐地区乌鲁木齐 3.14~11.9 99 20小渠子乡 3.31~10.26 97乌鲁木齐县大西沟天格尔冰峰山腰 5.23~9.18乌鲁木齐市南山 4.15~10.23 163 2达坂城东方“村乡” 3.21~11.9 89 190哈密地区哈密市十三间房 3.12~11.6 97 104巴里坤县 4.1~10.19 177 8伊吾县淖毛湖 3.12~11.7 67 65伊吾县城 4.1~10.21 179 18哈密东河坝“市郊” 3.9~11.6 89 10哈密市泌城乡村 3.24~11.1 153 11哈密市红柳河 3.24~10.22 21吐鲁番地区吐鲁番 2.15~11.22 50 8 13库米什 3.15~10.29 126 54托克逊 2.16~11.18 42 73 29鄯善 3.5~11.12 77 9 9巴州库尔勒市恰尔巴格乡 2.23~11.19 45 40和静县轮台镇 3.18~11.6 73 9和静县巴音布鲁克 4.20~10.3 564 77和静县和静镇 3.8~11.8 118 30焉耆县五号渠乡 3.11~11.8 76 14和硕县 3.10~10.29 91 15 8轮台县轮台镇 2.24~11.18 62 4 15尉犁县 3.3~11.6 77 29 37尉犁县铁干里克“村外” 3.6~11.5 59 11 32若羌县 2.27~11.13 62 46 27且末县塔中 2.26~11.9 46 68 70且末县 2.28~11.7 58 2 35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 2.21~11.20 59 17 18乌什 2.28~11.14 76 4温宿县 2.24~11.18 44 4 18拜城县康旗乡 3.5~11.5 75 5新和县 2.20~11.19 57 6 28沙雅县 2.25~11.17 54 2 18库车县 2.20~11.19 73 17 16柯坪县 2.21~11.15 72 16 43阿瓦提县 2.27~11.8 54 2 15阿克苏市阿拉尔农场 3.2~11.7 47 3 24克州阿图什市 2.16~11.25 40 34乌恰县 3.10~11.11 96 105阿克陶县玉麦公社 2.23~11.11 57 2 9阿合奇县 3.13~11.10 93 11 12喀什地区喀什市 2.19~11.21 34 21 29吐尔尕特 5.9~9.25 2伽师县 2.22~11.16 39 4 18巴楚县 2.20~11.15 40 3 53岳普湖县 2.17~11.16 36 2 20英吉沙县 2.16~11.22 70 2 27塔什库尔干乡 3.25~10.18 136 33 7麦盖提县巴扎结米乡2.20~11.15 39 2 16沙车县 2.15~11.19 61 1 39叶城乡“牙瓦克”城郊 2.17~11.24 52 2 27泽普县坡斯咯木乡 2.18~11.19 56 2 19 和田地区和田 2.12~11.29 43 3 50皮山县 2.19~11.21 38 2 86策勒县 2.17~11.19 42 2 58墨玉县 2.20~11.9 53 26洛浦县 2.17~11.16 42 2 42民丰县 2.23~11.15 49 14 60于田县 2.18~11.12 54 4 32XX公路工程定额站与XX气象部门联合汇总整理了我区十多年的气象资料。

以上我区公路工程施工工期、年最大冻土深度、大风天数、沙尘天数等资料,供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参考使用。

说明如下:1.建议施工期:每年秋冬季节第一次连续5天出现室外日平均温度在5℃以下,日最低温度在-3℃以下的第一天算起,至第二年春夏最后一次连续5天出现同样温度的最末一天为冬季期,除去冬季期时段,为建议施工期。

2.施工期大风天数:风力大于5级的天数。

3.沙尘天数:施工期扬沙及沙尘暴合计天数(小于8天的未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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