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我市06年获广东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称号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我市06年获广东省名牌产品、著名
商标称号企业的通报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韶府[2006]100号
【发布部门】韶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11.29
【实施日期】2006.11.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我市06年获广东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称号企业的通报
(韶府〔2006〕1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是我市建设粤北经济强市,争当山区发展排头兵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
在贯彻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工作中,我市企业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完善企业管理,积极开拓市场,注重品牌经营,发展壮大了一批知名品牌。
今年我市乳源东阳光磁性材料有限公司、韶铸集团等10家企业获“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称号。
为鼓励我市企业积极开发和生产拥有自主核心技术、自主品牌的产品,鼓励企业积极创名牌,市政府决定对获“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称号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