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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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卷二(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1.民事诉讼法在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提起中,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南未参加诉讼的,不包括下列哪项情形:( )A.不知道诉讼而未参加的B.申请参加未获得准许的C.知道诉讼,但因为客观原因无法参加的D.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的正确答案:D。

解析:考查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相关制度。

根据《民诉解释》第295条的规定,A、B、C项都属于不能归责于本人未参加诉讼的情形。

知识模块:当事人2.下列哪项属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权利:( )A.放弃诉讼请求B.变更诉讼请求C.撤回起诉D.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正确答案:D。

解析:考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权利。

根据《民诉解释》第82条的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不能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不能撤诉,但可以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

知识模块:当事人3.小明因合同纠纷欲起诉大明,小明因工作繁忙无法参加诉讼欲委托诉讼代理人。

则下列人员中不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是:( )A.大明的律师谢某B.基层法律工作者张某C.小明的哥哥小黄,但是小黄为文盲D.居委会推荐的法学博士曹某正确答案:A。

解析:考查诉讼代理人。

《民事诉讼法》第58条第2款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入:(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在同一诉讼中,同一代理人不能代理双方当事人,因此A选项错误。

知识模块:诉讼代理人4.甲委托乙代为进行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希望变更代理权限。

则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只需变更委托代理协议即可B.甲口头告知法院变更事宜即可C.甲应当将变更事宜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D.法院应当不予准许甲的变更请求正确答案:C。

解析:考查诉讼代理人权限的变更。

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53)

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53)

最新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关于移送管辖和管辖权的转移,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甲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于是将案件移送到乙法院。

乙法院认为本案真正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丙法院,于是将案件移送到丙法院B、移送管辖移送的只是案件,不包括案件的管辖权C、管辖权转移的不仅是案件,还包括案件的管辖权D、管辖权转移只会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进行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3章>第5节>移送管辖【参考答案】:A【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故A项错误。

2.李雄依据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向法院申请执行赵乐的财产,在执行过程中,赵乐突发心梗死亡。

法院分别询问赵乐的继承人赵大和赵二是否继承遗产,赵大表示放弃继承,赵二表示继承。

关于本案的执行问题,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哪一个?A、法院应当直接执行赵乐的遗产即可B、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C、法院应当裁定变更赵大和赵二为被执行人D、法院应当裁定变更赵二为被执行人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①《民诉法解释》第475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本案中作为被执行人的赵乐死亡,其继承人赵大表示放弃继承,赵二表示继承,故法院应当直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为赵二。

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②据前所述,B选项的说法错误。

③据前所述,C选项的说法错误。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1(题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1(题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村民甲、乙因相邻关系发生纠纷,甲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乙准许其从乙承包的土地上通过。

审理中,法院主动了解和分析甲通过乙土地的合理性,听取其他村民的意见,并请村委会主任做双方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同意调解。

调解时邀请了村中有声望的老人及当事人的共同朋友参加,双方互相让步达成协议,恢复和睦关系。

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卷三2012年真题试卷第35题)A.法院突破审判程序,违反了依法裁判原则B.他人参与调解,影响当事人意思表达,违反了辩论原则C.双方让步放弃诉求和权益,违反了处分原则D.体现了司法运用法律手段,发挥调解功能,能动履职的要求正确答案:D解析:法院调解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就案件争议进行协商,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法院调解要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条、第85条(现行《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这些原则是当事人自愿原则;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及合法原则。

人民法院进行法院调解的依据是其审判权,属于一种审判活动,且需遵守合法原则,结合本题,法院实施调解时符合上述原则,也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本题中A、C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87条(现行《民事诉讼法》第95条)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

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邀请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与案件有一定联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和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社会经验、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并有利于促成调解的个人协助调解工作。

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8)

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8)

最新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张某驾车与李某发生碰撞,交警赶到现场后用数码相机拍摄了碰撞情况,后李某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赔偿损失,并向法院提交了一张光盘,内附交警拍摄的照片。

该照片属于下列哪一种证据?(2014年卷三48题,单选)A、书证B、鉴定意见C、勘验笔录D、电子数据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7章>第2节>电子数据【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证据的法定种类。

本题中,李某所提交的光盘只是收集、固定证据的一种方式,并非证据本身。

本题考查的证据是数码照片。

根据《民诉解释》第116条第3款也规定,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据此,作为数字化的照片形式,数码照片属于电子数据,而非其他。

D选项当选。

2.老张育有一子小张,大学毕业后小张去沿海城市创业,发家后从未回老家探望过父亲。

愤怒之下,老张将小张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赡养费每月1500元。

法院受理起诉后向小张送达应诉通知书,但发现小张在一周前因酒精中毒而意外死亡。

法院对本案的下列处理方式中,正确的是哪一个?A、裁定驳回起诉B、判决驳回老张的诉讼请求C、裁定诉讼中止D、裁定不予受理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3章>第2节>起诉、立案登记【参考答案】:A【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①本案中被告小张在原告起诉前就已经死亡,故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案件受理条件,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原告老张的起诉,但法院已经受理了本案,案件受理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因此A选项的说法正确。

②据前所述,B选项的说法错误。

③据前所述,C选项的说法错误。

④据前所述,D选项的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选项。

3.关于再审裁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部分当事人到庭并达成调解协议,未作书面表示的,调解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且不损害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判决主文中予以确认B、已再审案件,再审法院发现原判决虽理由有瑕疵但判决结果正确,遂对原判予以维持C、依照再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对维持原生效裁判的裁判只能申请再审一次D、丁再审案件,当事人在审理中增加新的诉讼请求,再审法院本着一次解决纠纷原则对该新请求予以判决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7章>第5节>再审审理的特殊性【参考答案】:A【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根据《民诉解释》第412条的规定,A项正确。

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2)

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2)

最新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居住在甲市A区的王先生因情况紧急向甲市B区法院申请对赵先生的财产进行诉前财产保全,赵先生居住地为甲市C区。

甲市B区法院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后,王先生未在法定期间内向赵先生提起诉讼,赵先生因财产被保全而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为此赵先生欲起诉王先生,请求王先生就自己遭受的损失进行损害赔偿,则下列关于本案的管辖法院说法中正确的是:()A、应当由甲市A区法院管辖B、应当由甲市B区法院管辖C、应当由甲市C区法院管辖D、甲市B区法院和甲市C区法院都具有管辖权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3章>第4节>特殊地域管辖【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诉前保全造成损害的管辖确定,《民诉解释》第27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期间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给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引起的诉讼,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在法定期间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因保全受到损失提起的诉讼,由受理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故B项正确。

2.唐某与A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唐某因为无法获得存放在A公司的档案材料而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个?A、唐某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B、法院调查所得的证据,法院进行说明即可,不需要质证C、法院调查所得的证据,视为唐某提供的证据,须由双方当事人进行质证D、法院调查所得的证据,因由法院、唐某、A公司共同进行质证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8章>第4节>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参考答案】:C【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①《民诉法解释》第94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题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题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民事诉讼法》直接规定、具有简易程序特点的内容?(2011年试卷三第43题)A.原告起诉或被告答辩时要向法院提供明确的送达地址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劳动合同纠纷在开庭审理时应先行调解C.在简易程序中,法院指定举证期限可以少于30天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审判组织一律采用独任制正确答案:D解析:《简易程序规定》第5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起诉或者答辩时向人民法院提供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收件人、电话号码等其他联系方式,并签名或者捺印确认。

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的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由此可知,选项A中“原告起诉或被告答辩时要向法院提供明确的送达地址”是民事诉讼所有程序都要求的内容,而不仅仅是简易程序的特点。

因此,选项A不应入选。

根据《简易程序规定》第14条第1款的规定,下列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1)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2)劳务合同纠纷;(3)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4)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5)合伙协议纠纷;(6)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

由此可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劳务合同纠纷在开庭审理时应先行调解,选项B中却写成“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不同的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

所以选项B的提法本身就是错误的。

因此。

选项B不应入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第2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受《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33条第3款规定的限制,可以少于30日。

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1)

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1)

最新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关于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转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审判人员在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案情简单,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将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B、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双方自愿选择简易程序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C、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D、转入普通程序的案件自程序转化之次日起起算审限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4章>第1节>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参考答案】:C【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转换。

根据《民诉解释》第260条的规定,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故A项错误;B项错误,根据《简易程序规定》第2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C项正确,根据《简易程序规定》第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适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D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258条第3款的规定,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自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计算。

2.下列选项中,不适用于裁定的是:()A、保全和先予执行B、被申请回避的人员是否回避的处理C、撤销仲裁裁决D、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0章>第3节>民事裁定的概念【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裁定的类型。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ACD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B项错误。

3.依据民事检察监督原则的要求,检察机关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下列情形中,属于检察院民事检察监督范围的是哪一个?A、人民陪审员方某在审理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的过程中接受了当事人赠送的皮包一只B、鉴定人黄某接受当事人赠送的加油卡并出具了有利于该当事人的鉴定意见C、在某民事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刘某拒不履行义务并想尽一切办法隐匿财产D、法官谢某就某建筑合同仲裁案件向仲裁员提供了对该案件当事人利民公司有利的法律咨询意见,利民公司以专家咨询费的名义付给谢某8000元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章>第1节>检查监督原则【参考答案】:A【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①检察监督的对象仅限于法院审判人员的审判行为和执行人员的执行行为,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行为不属于检察监督的对象,人民陪审员属于审判人员,故人民陪审员方某收受贿赂的行为属于检察监督的范围。

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10)

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10)

最新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下列案件中,哪一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A、住所地在上海的退休老人赵某,将自己的儿子赵小毛和女儿赵小草诉至法院,要求二人依法支付赡养费,赵小毛和赵小草的住所地均为北京市海淀区B、住所地为南京的黄某和刘某于2012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黄某一直在杭州打工,刘某则留在南京经营一家食品店。

因无法忍受长期分居的生活,黄某在2017年4月向法院起诉离婚C、曾某将下落不明的姜某诉至法院,要求姜某依据二人原先签订的零配件买卖合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D、宋某将正被监禁的范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借款12000元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3章>第4节>一般地域管辖【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①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选项A中,两个被告的住所地在同一辖区,因此不符合该条的适用情形。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②选项B中提起离婚诉讼的是离开住所的一方,因此仍旧为"原告就被告"。

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适用"被告就原告",但选项C中属于合同纠纷,因此仍然"原告就被告"。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因此选项D当选。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选项。

2.武当公司与洪湖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同时约定,因合同效力或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提交A仲裁委员会或B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合同签订后,洪湖公司以本公司具体承办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48题。

单选)A、因当事人约定了2个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当然无效B、因洪湖公司承办人员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无效,仲裁协议当然无效C、洪湖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D、洪湖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5章>第5节>仲裁协议无效的法定情形【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仲裁协议的无效情形。

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40)

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40)

最新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老杨有一11岁的儿子小杨。

一日,小杨通过老杨的手机解锁了一辆ofo共享单车在小区内玩耍,由于刚刚学会骑自行车不久,控制不当,将同小区刘某的阿斯顿马丁跑车的倒车镜撞掉。

因赔偿额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刘某现在欲提起诉讼要求老杨和小杨赔偿自己的损失。

请问下面说法正确的是:()A、刘某应当将ofo公司作为被告B、刘某应当将小区物业作为被告C、刘某应当将小杨作为被告D、刘某应当将小杨和老杨作为共同被告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5章>第2节>原告与被告的类别【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被告的确定。

《民诉解释》第67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

故D 项表述正确。

2.甲公司与乙公司就双方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达成仲裁协议,约定一旦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后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甲公司将乙公司告上法庭。

对此,乙公司向法院提交了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由于双方未明确约定仲裁机构,该仲裁协议无效B、若当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该仲裁机构也不能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C、若当地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则该仲裁协议无效D、若当地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则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5章>第5节>仲裁协议无效的法定情形【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根据《仲裁法解释》第6条的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的,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

该地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

因此,D项正确,ABC项错误。

3.有关涉外判决和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涉外判决中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国领域内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B、涉外判决中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国领域内的,中国法院可以依照中国缔结或者参加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C、我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国领域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D、我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国领域的,中国法院可以依照中国缔结或者参加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9章>第3节>审理与裁决【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根据《仲裁法》第28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13)

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13)

最新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香再来"食品加工厂使用化学物质制作香菇豆干并在A省多个市县进行销售,购买者和受害者难以确定。

甲、乙、丙等50多名食用者向M市中级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因意见不一致,未能协商推选出诉讼代表人,之后法院指定由甲和丙作为诉讼代表人。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个?A、若50多名起诉者中有6名不同意甲和丙作为诉讼代表人,则这6人应当亲自参加诉讼B、法院受理该案件后,可以发出公告,通知权利人向法院登记,登记权利的人应当证明其与对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和所遭受的损害,否则不予登记C、甲和丙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和解、承认对方的诉讼请求、提出上诉,均须经过被代表当事人的同意D、如果在法院对该50余人的起诉作出生效判决后,购买过该种豆干但未登记权利的周明向M市中级法院起诉主张损害赔偿,法院审查后认定其请求成立的,判决适用法院已作出的生效判决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5章>第4节>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特殊程序【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①本案属于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民诉法解释》第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不确定的,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

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故在有6名不同意甲和丙作为诉讼代表人的情况下,可以由法院直接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诉讼代表人。

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②《民诉法解释》第79条规定:"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通知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登记。

公告期间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少于三十日。

"《2.某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审理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时,乙公司对仲裁庭中的一名仲裁员提出了回避申请。

经审查后,该仲裁员依法应予回避,仲裁委员会重新确定了仲裁员。

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历年试题(11) 含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历年试题(11) 含答案解析

8.关于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制度,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诉前保全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担保,人民法院方可作出保全裁定
B.财产保全申请确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C.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D.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答案及解析:ABCD A正确,诉前保全的程序条件是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担保。

B正确,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而采取保全措施的,如果由于申请人的错误而导致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受损失的,申请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C正确,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所谓请求的范围,是指保全的财产其价值与诉讼请求相当或与利害关系人的请求相当;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是指本案的标的物,可供将来执行法院判决的财物或利害关系人请求予以保全的财物。

D 正确,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财产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9.非实体权利义务主体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须有法律的特别规定。

下列哪些主体依法可以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A.公司清算过程中的清算组织
B.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
C.遗产管理人或遗嘱执行人
D.为保护死者名誉权而提起诉讼的死者的近亲属
答案及解析:ABCD 在民事诉讼中,实体权利义务主体均可以作为诉讼中的当事人,但是,为了诉讼得便利,特殊的非实体权利义务主体也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主要包括:清算组织、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遗产管理人或遗嘱执行人、为保护死者名誉权等提起诉讼的死者近亲属、其他组织。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1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1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1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分析题 2. 论述题分析题李大妈有三个儿子甲、乙、丙,丈夫去世后,李大妈和甲同住在李大妈与丈夫结婚后修建的房子里。

由于甲长期不给生活费,且李大妈经常受到儿媳丁的辱骂,李大妈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三个儿子每月每人给自己生活费。

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仅传唤甲到庭。

案件由人民陪审员戊独任审判,在没有书记员的情况下,由戊自审自记。

开庭时戊发现该案案情复杂,需要进一步取证,遂径行决定改用普通程序审理,审限重新计算。

问题:1.本案中法院的哪些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正确答案:虽然说简易程序在某种程度上是普通程序的简化,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能随意简化程序。

本案存在以下问题:①本案中应当到庭的被告乙、丙没有被传唤到庭。

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能由陪审员戊一人独任审判。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③根据《民诉意见》第172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书记员担任记录,独任审判员不得自审自记。

而在本案中,在没有书记员的情况下,由戊自审自记是错误的。

④根据《民诉意见》第170条的规定,简易程序转化为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

而在本案中,重新计算审限是错误的。

需注意简易程序转化为普通程序,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进行,无须征得当事人同意。

法律根据是《民事诉讼法》第163条相关内容。

涉及知识点:简易程序2.如果本案的诉讼标的额为当地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以下,则法院可以对本案的审理做哪些特殊处理?正确答案:此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对案件审理,并施行一审终审制度。

涉及知识点:简易程序《江城晚报》记者张某在某报上发表一篇评论性文章,文中谈道:“江城文坛中,有的作家剽窃别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作品出版,有的作家昧着良心沦为有钱人的‘枪手’,文化素质和道德水平都有待大幅度地提高。

精选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含解析共17套 (16)

精选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含解析共17套 (16)

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甲诉乙损害赔偿一案,双方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39题,单选)A、当事人无权向法院申请撤诉B、因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C、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D、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0章>第1节>人民法院调解与诉讼调解、诉讼中和解的区别【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诉讼和解。

根据《民事调解规定》第4条之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从一般原理来讲,如果不制作调解书,诉讼和解则不会对当事人产生强制的约束力,单纯的和解协议也不会对诉讼程序产生影响。

达成和解之后,原告完全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

因此,A和B 选项是错误的,C选项是正确的。

《民事调解规定》第18条规定,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D选项是错误的。

2.居住在北京市朝阳区的中国公民方阳,将居住在上海市松江区的澳大利亚外教本杰明诉至松江区法院,要求其返还借款1万元。

松江区法院受理了该案并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关于本案,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一个?A、本案属于涉外案件,松江区法院无权受理方阳的起诉B、本案诉讼标的金额较小,法院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C、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方阳与本杰明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则其有权请求法院依据调解协议制作判决书D、若不服一审判决,方阳的上诉期为15天,本杰明的上诉期为30天>>>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2章>第3节>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期间【答案】:C【解析】:①只有重大的涉外案件才由中级法院管辖,本案不属于重大涉外案件,故松江区法院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练习试卷1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民事诉讼法练习试卷1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民事诉讼法练习试卷1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和乙是两兄弟,和父亲一直住在A市。

甲父住在A区,甲住在B区,乙住在C区。

父亲去世后,甲乙在赡养费和丧葬费分担以及遗产分割问题上产生纠纷,甲在屡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在A市C区法院起诉乙,要求返还自己替乙分担的5万元丧葬费,法院受理此案并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乙认为根据甲父的遗嘱,甲没有对其住房的继承权,要求法院将甲父遗留的住房判归自己所有。

法院对此应当如何处理?( )A.将乙的请求作为反诉与原诉讼合并审理B.中止对甲诉乙一案的审理,在审理完甲乙之间的住房纠纷之后再继续审理C.告知被告乙另行起诉D.受理乙的起诉后,将全案移送给A市A区法院审理正确答案:C解析:反诉是指在诉讼程序的进行过程中,本诉被告针对本诉原告向法院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

反诉须在本诉进行过程中提出,并且受诉人民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

审理本诉的法院对反诉通常可以基于牵连管辖而获得管辖权,但是如果反诉属于另一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则受理本诉的人民法院就无权管辖,应告知被告另行起诉。

本题中,甲和乙之间的遗产分割纠纷应当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即A市A区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C区人民法院应当告知乙另行起诉。

C项正确。

知识模块:民事诉讼法2.A市某邮政储蓄所和当地的一家快递公司签订合同,由其给客户传递文件。

快递公司员工甲某由于疏忽,对客户乙的汇款单延误多日才送达,致使该汇单被寄回。

后乙以储蓄所服务不尽职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请问本案被告该如何确定?( )A.以该邮政储蓄所为被告B.以管辖该储蓄所的上级邮政局为被告C.以甲所在的快递公司为被告D.以快递公司和上级邮政局为共同被告正确答案:B解析:根据民诉意见第41条的规定,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复习题(附答案)

《民事诉讼法》复习题(附答案)

《民事诉讼法》复习题(附答案)民事诉讼法复习题(附答案)一.名词解释:(每个3分,共15分)1.反诉正在进行的诉讼中,本诉的被靠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讼。

2.合议制度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由三名以上的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代表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对具体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的制度。

3.协议管辖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合意方式约定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

4.留置送达指受达人拒绝收向其送达的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履行相应手续即视为完成送达的送达方式。

5.执行回转在执行中或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变更的,执行机关对已被执行的财产重新采取执行措施,恢复到执行前开始前的状况的一种救济制度。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所有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答案,请将其选出并将它的标号写在括号内,每题1分,共10分)1.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该案应由()。

A.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B.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C.几个有管辖权的法院的上级法院管辖D.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2.因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的诉讼,属于()。

A.指定管辖B.专属管辖C.一般地域管辖D.特殊地域管辖3.基于当事人授权而享有诉讼代理权的人是()。

A.法定代表人B.法定代理人C.委托代理人D.指定代理人4.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起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合并审理。

A.必须B.应当C.可以D.不可以5.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不可以作为证人的是()。

A.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B.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C.不能正确表达意志和不能辨别是非的人D.未成年人6.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

A.裁定申请人提供担保B.责令申请人立即提起诉讼C.解除财产保全D.中止财产保全7.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的案件经过审理,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应该()。

精选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含解析共17套 (2)

精选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含解析共17套 (2)

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甲、乙、丙诉丁遗产继承纠纷一案,甲不服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认为分配给丙和丁的遗产份额过多,提起上诉。

关于本案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44题,单选)A、甲是上诉人,乙、丙、丁是被上诉人B、甲、乙是上诉人,丙、丁是被上诉人C、甲、乙、丙是上诉人,丁为被上诉人D、甲是上诉人,乙为原审原告,丙、丁为被上诉人>>>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5章>第2节>上诉的提起【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

根据《民诉解释》第70条之规定,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本案中的甲、乙、丙三人为必要共同诉讼原告。

《民诉解释》第319条规定:“必要共同诉讼人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起上诉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上诉仅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二)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2.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李某与王某商标权纠纷一案,法院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重新进行鉴定,法院裁定延期审理B、张某与钱某相邻权纠纷一案,钱某在去往法院开庭的路上突遇车祸,法院遂决定中止诉讼C、周某诉李某抵押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审理中发现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又尚未审结,遂裁定诉讼中止D、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甲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法院裁定诉讼终结>>>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0章>第4节>民事决定的概念【答案】:C【解析】:此题考查裁定和决定的不同适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A项情形下应该延期审理,但法院应该“决定”延期审理,而不是“裁定”延期审理,故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5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5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5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因为生意需要向乙借钱,债务到期后甲一直躲避不见乙。

在乙欲向法院提起诉讼时乙得知甲有大量转移存款和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乙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关于本案的保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乙只能向甲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请保全B.乙可以提供担保,也可以不提供担保C.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24小时以内作出裁定D.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乙在30日内不起诉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正确答案:D解析:考查诉前保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ABC项错误,D项正确。

知识模块: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2.张某与李某的服装买卖合同纠纷约定的履行时间为2016年3月1日,但是由于李某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明确表示不履行随后的合同义务。

因此,张某于2016年2月1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二者合同有效,请求李某于3月1日继续履行合同。

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张某可以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当事人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当事人作出一定行为B.如果张某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C.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张某提供担保,张某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D.如果张某于2月15日获得胜诉判决后,发现李某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很可能导致其无法履行合同义务,遂向审理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正确答案:D解析:考查保全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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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甲诉乙合同违约,丙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甲、乙双方同意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院需要确定由丙承担义务。

这种情况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甲、乙达成调解协议即可,无须经过丙的同意B、法院在调解过程中,可以征询丙的意见,也可以不征询丙的意见C、法院进行调解需要经丙同意D、丙在法院送达调解书之前反悔的,法院应当继续调解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5章>第5节>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考答案】:C【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调解制度。

根据《民诉解释》第15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调解民事案件,需由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应当经其同意。

该第三人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裁判。

2.甲诉乙违约损害赔偿一案,一审法院裁判作出后,甲不服一审判决,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中存在违法缺席判决的情形,遂裁定发回重审:一审法院重新作出判决,甲依旧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在审理时发现一审法院在重审时依旧存在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对此二审法院的正确处理是:()A、依法作出裁判B、再次发回重审C、告知当事人申请再审D、驳回上诉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5章>第4节>上诉案件的裁判【参考答案】:A【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二审发回重审的限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2款的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3.杨琴与翰庭公司物业合同纠纷一案,F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审理时,杨琴对仲裁庭的组成人员赵某提出了回避申请。

经审查,该名仲裁员被依法决定回避并重新确定了一名仲裁员。

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哪一个?A、对赵某的回避申请,应当由F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B、赵某被决定回避后,应当由仲裁委员会主任重新指定一名仲裁员C、已经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由仲裁庭决定D、若杨琴和翰庭公司均申请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则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6章>第4节>仲裁员的回避与更换【参考答案】:C【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①《仲裁法》第36条规定:"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

"赵某为仲裁员,故对赵某的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

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②《仲裁法》第37条规定:"仲裁员因回避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当依法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

"故赵某被决定回避后,可以由当事人重新选定仲裁员或由仲裁委员会主任重新指定一名仲裁员。

因此B选项的说法错误。

③《仲裁法》第37条规定:"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4.甲公司诉乙公司侵犯知识产权一案中,双方当事人对乙公司所使用的生产技术是否与甲公司的生产技术雷同产生争议,而关于乙公司生产技术的详细说明存在于乙公司的技术开发合同中。

为了证明乙公司确实擅自使用甲公司的专利技术,甲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乙公司提交其技术开发合同,法院予以准许。

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甲公司可以在庭审中提出口头申请B、甲公司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C、在乙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技术开发合同的情况下,法院应当依职权调取乙公司的技术开发合同D、在乙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技术开发合同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判决乙公司败诉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7章>第2节>书证【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文书提出命令。

根据《民诉解释》第112条的规定,书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

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因提交书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负担。

对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申请人所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

故B项正确,ACD项错误。

5.下列关于当事人能力的说法,正确的是:()A、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者必定是适格当事人B、适格当事人必定是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者C、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均由法律明确加以规定D、诉讼标的的主体一定是本案的适格当事人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5章>第1节>当事人适格【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民事诉讼权利能力和适格当事人。

诉讼权利能力,又称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或者当事人能力,是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民事诉讼权利和承担民事诉讼义务所必需的诉讼法上的资格。

当事人适格是作为具体的诉讼当事人的资格,是针对具体的诉讼而言的,拥有民事诉讼能力的人不一定就是具体案件的适格当事人,因此B错误;诉讼权利能力由法律规定,当事人适格需要结合具体案件分析,因此C错误;一般而言,诉讼标的的主体就是适格的当事人。

但在某些案件,例如消极的确认之诉中,非案件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也是适格当事人,D选项错误。

6.刘月购买甲公司的化肥,使用后农作物生长异常。

刘月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退款并赔偿损失。

诉讼中甲公司否认刘月的损失是因其出售的化肥质量问题造成的,刘月向法院提供了本村吴某起诉甲公司损害赔偿案件的判决书,以证明甲公司出售的化肥有质量问题且与其所受损害有因果关系。

关于本案刘月所受损害与使用甲公司化肥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分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应由刘月负担有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B、应由甲公司负担无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C、应由法院依职权裁量分配证明责任D、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分担证明责任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8章>第2节>证明责任的分配【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具体案件中证明责任的分配,考生需要首先判定案件的性质和类型,之后再进一步确定该类案件的证明责任分配原则。

本案属于产品质量侵权纠纷,该类案件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没有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因此原告应当对三要件承担证明责任即侵权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

但本案的特殊性在于,原告刘月向法院提供了本村吴某起诉甲公司损害赔偿案件的判决书,其中认定了因果关系的成立,这使得因果关系成为了预决事实(已经为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事实),属于免证事实,因此免除了原告对因果关系要件的证明责任,选项A的说法错误。

预决事实是相对7.关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表述,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哪一个?A、专家辅助人对专业性问题故意发表错误的意见,违反了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B、原告起诉时有权选择管辖法院,被告则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是同等和对等原则的体现C、双方当事人可以将本应由基层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约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是处分原则的体现D、被告向法院提交答辩状,是辩论原则的具体体现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章>第1节>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①首先,民事诉讼中的诚实信用原则适用于所有参加诉讼的主体,故专家辅助人也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其次,诚实信用原则的内容之一为不得作虚假陈述,故专家辅助人对专业性问题故意发表错误意见属于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诚实信用原则。

因此A选项的说法正确。

②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仅适用于涉外民事诉讼,同等原则指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的外国当事人(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享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样的待遇,即对外国当事人既不优待也不歧视;对等原则指外国法院对我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8.甲与乙公司发生买卖合同纠纷,甲准备起诉乙公司。

下列关于证据保全的说法,其中错误的是:()A、如果甲准备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可以向乙公司所在地法院申请B、如果甲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且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15日内不起诉,则法院应当解除该保全措施C、如果甲在起诉后准备申请证据保全,他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提出D、如果人民法院在受理本案后发现乙公司有转移证据的行为并使证据可能灭失时,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7章>第4节>证据保全的程序【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诉前证据保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1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们法院申请保全证据,因此A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1条第3款和第101条第3款的规定,B项错误。

根据《民诉解释》第98条和《民事诉讼法》第81条的规定,C、D两项正确。

9.下列案件中,哪一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A、住所地在上海的退休老人赵某,将自己的儿子赵小毛和女儿赵小草诉至法院,要求二人依法支付赡养费,赵小毛和赵小草的住所地均为北京市海淀区B、住所地为南京的黄某和刘某于2012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黄某一直在杭州打工,刘某则留在南京经营一家食品店。

因无法忍受长期分居的生活,黄某在2017年4月向法院起诉离婚C、曾某将下落不明的姜某诉至法院,要求姜某依据二人原先签订的零配件买卖合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D、宋某将正被监禁的范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借款12000元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3章>第4节>一般地域管辖【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①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选项A中,两个被告的住所地在同一辖区,因此不符合该条的适用情形。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②选项B中提起离婚诉讼的是离开住所的一方,因此仍旧为"原告就被告"。

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适用"被告就原告",但选项C中属于合同纠纷,因此仍然"原告就被告"。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因此选项D当选。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选项。

10.关于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理解,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哪一个?A、陈岚诉李华名誉权侵权诉讼,法院召开庭前会议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达成协议,但调解协议的内容超出了陈岚诉讼请求的范围,违反了处分原则B、法院在对某贷款合同纠纷进行再审的过程中,将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所得的证据直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违反了辩论原则C、加拿大人杰森在中国进行民事诉讼的,也有权申请法院延长举证期限,体现了平等原则D、赵四诉黄三借款纠纷一案,法院没有按照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分配案件的证明责任,违反了处分原则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章>第1节>辩论原则【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①调解协议内容本身不受诉讼请求范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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