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业大学教学工作量津贴管理办法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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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工业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及酬金发放办法试行

大连工业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及酬金发放办法试行

大连工业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及酬金发放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规范学校的教学工作,稳定学校的教学秩序,准确反映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和工作量的多少,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内容教学工作量是教师完成的本科生教学和研究生教学及培养工作量的合计,教师工作量按一定量化标准核算成教分。

二、教学工作量定额教学工作量定额根据基础教师和专业教师设置不同。

基础教师指承担公共基础课、自然科学基础课、基础化学类课、机械基础类课、电工基础类课等基础课的教师。

专业教师指承担基础课之外其它所有课程的教师。

教师同时承担基础课教学和专业课教学时,由教师本人选择所属类别。

1.教学工作量基准定额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基准定额为:基础教师180教分/学年、专业教师140教分/学年。

完成基准定额全额发放基本工资,未完成此定额者,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发放基本工资:(1)基础教师完成教学工作量低于120教分/学年、专业教师完成教学工作量低于100教分/学年,有特殊原因者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基本工资按70%发放;(2)未完成基准定额,但基础教师完成教学工作量达到120教分/学年、专业教师完成教学工作量达到100教分/学年以上,有特殊原因者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基本工资可全额发放。

2.教学工作量标准定额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标准定额为:基础教师360教分/学年、专业教师280教分/学年。

教师完成标准定额全额发放岗位津贴。

已完成基准定额但未完成标准定额时,按比例扣发岗位津贴。

在聘期内教学工作量连续两年未达到标准定额者,下一聘期不再聘任。

选择教师系列的“双肩挑”人员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达到标准定额的1/3以上,可以全额发放岗位津贴;选择管理系列的“双肩挑”人员不设标准定额要求。

3.教师为本科生授课学时未达到基本要求者(非客观原因),下一聘期不再聘任。

教师承担的教学工作量未达到教研室平均工作量或标准定额时,不能拒聘教学任务;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人数未达到专业平均人数的不能拒聘毕业设计(论文)教学任务。

大连工业大学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三下讨论稿

大连工业大学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三下讨论稿

大连工业大学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三下讨论稿)为进一步完善科研、教学业绩的考核与激励政策,激发广大教职工开展科研、教改工作的积极性,提高科研、教学层次水平,促进学校可持续快速发展,本着总体平衡、激励为先、扶优扶强、兼顾一般的原则,对科研工作、教学成果等进行量化计算,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工作量类型科研工作量按以下五大类指标叠加:(一)科研项目工作量科研项目工作量按照项目级别根据实际到位经费计算。

(二)科研成果工作量1、学术论文、著作工作量2、艺术设计类创作成果工作量3、科技鉴定评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工作量(三)科研奖项工作量1、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奖项工作量2、艺术设计类作品奖项工作量(四)学术兼职工作量(五)教学成果工作量1、教改项目工作量2、教学建设工作量3、教学奖项工作量二、科研工作量计算(一)科研项目工作量科研项目分为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

纵向项目是指由国家、省(部)、市、行业厅局等科技主管部门包括省、市社科联等机构批准下达的项目以及其它委(办)局以科技三项费用的形式下达的计划项目。

横向项目是指本校教职工以学校的名义,接受企、事业单位委托的研究课题(协议项目)和根据合同法所签订的“四技”(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合同项目,横向项目由科技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列入当年计划,经费由校财务处统一管理。

纵向项目经费工作量以进入学校财务经费量分类计算:项目总经费一次性进入学校财务,则分年度平均计算;经费分年度进入学校财务,则按当年实际进入经费量计算。

横向项目经费工作量按当年实际进入经费额一次性结算。

科研项目工作量的计分标准见表1:表1说明:(1)项目级别类型国家级项目系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部项目、国家发改委项目及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中的国家级项目等;部省级项目系指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社会科学基金(即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科技厅项目、省教育厅项目、国家各部委项目、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基金项目、政府间国际合作项目;市局级项目系指大连市科技局项目、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由大连市各委局批准立项的项目和大连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校内结构工资制实施方案(二篇)

校内结构工资制实施方案(二篇)

校内结构工资制实施方案为打破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切实引入竞争机制,启动内部活力,激发和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省发、市发文件精神,本着“按劳分配,绩优酬高,奖勤罚懒”的原则,继续在学校内部实施结构工资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校内结构工资制的规定1、校内结构工资制是一种变教职工现行档案工资为规定的比例结构,根据多劳多得、绩优酬高的原则,对教职工工资进行重新分配的工资制度。

2、教师档案工资分职务工资、津贴、教龄津贴、地方福利补贴、三次职务补贴五部分。

校内结构工资把职务工资、教龄和地方福利补贴定为“固定工资”,档案工资中的其他部分定为“浮动工资”。

3、“固定工资”,按月发放,“浮动工资”则分成三部分发放:课时补贴、岗位职务津贴、绩效工资。

4、实行校内结构工资以后,原有的一切待遇、各种补贴、奖金、班主任费等,即行废止。

二、学校浮动工资总额的计算办法学校浮动工资总额=学校教职工档案工资总额-教职工固定工资总额三、学校浮动工资分配方案1、课时津贴(20)。

学校高低年级、所教学科、所教学生数定出教师工作量,完成___节课为满工作量。

每少一课时减___分,多上一课时加___分,依次计算。

教师的月标准课时津贴为满工作量。

学校安排的早晚自习及其他辅导,每节课按正课的1/2计算课时。

按上述办法算出得分,并计算出课时津贴数额,随固定工资每月发放一次。

2、职务津贴和岗位津贴(1)职务津贴(2)。

职务津贴分两种。

行政职务津贴和兼任职务津贴。

行政职务津贴是指按管理权限公布的学校管理人员的职务津贴,包括学校校级领导干部和中层领导干部。

其职务津贴可分为四个等级:校级正职、校级副职、中层正职、中层副职。

兼任职务津贴是指学校研究决定的兼做教师本职工作以外的津贴。

兼职津贴可视兼任职务职责大小、工作量多少分为两等:班主任为兼职一级、教研组长为兼职二级。

同时兼任两种以上职务者,取兼职最高的一项确定等级。

大连工业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大连工业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大连工业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第二稿)为鼓励我校教师和科技人员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的积极性,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精神以及省市有关科技奖励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及标准1. 科技成果奖励对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各级政府奖励和具有重大影响力的非政府设置的奖励的成果,根据所获奖励的级别和等级进行相应奖励。

奖励类别奖励等级奖励金额(元)备注国家级一等奖500000 政府奖励包括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非政府设置的奖励指何梁何利奖、霍英东奖等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奖项。

奖励标准参照省部级奖励标准执行。

二等奖100000省部级一等奖50000 二等奖10000 三等奖5000市级一等奖10000 二等奖5000 三等奖20002.论文和学术专著奖励对我校教职工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完成、且大连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成果给予奖励。

类别奖励金额(元)备注SCI 1区,SSCI 1区:8000根据最新版中国科学院SCI期刊分区表,将各学科的SCI期刊分为1区,2区,3区和4区四个等级。

SCI 2区,SSCI2区:7000 SCI 3区,社会科学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7000字)3区:6000SCI 4区(含专业学术会议被收录论文),社会科学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3000-7000字)4区:5000所有转载文章(含摘录)字数均不含题录(以下同)EI /A&HCI收录,社会科学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2000-3000字)部分转载3000EI PageOne ,ISTP(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ISSHP(社会科学及人文科学会议录索引)收录,社会科学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2000字),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1500学术专著1000元/万字3. 发明专利奖励对我校教职工为第一发明人申请的职务发明专利,授权后一次性奖励1000元/项;专利转化后一次性奖励4000元。

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处理情况

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处理情况

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处理情况第六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共征集提案、建议45条,其中提案16条,建议29条,经过提案办理部门认真细致的工作,多数提案、建议已有答复并正在办理,现将提案处理情况说明如下: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案1、关于提高英语类课程的工作量系数问题提案人:唐影、周景辉提案内容:1、大学英语课程工作量系数偏低,建议提高工作量系数。

将外语课程与体育类课程并为一类,并不合理。

外语教学中教师在课内课外付出了大量的劳动,如网络辅导、四级辅导,需要教师搜集资料,进行编辑,每年都要面对极大的压力。

2、综合英语课程工作量系数偏低,建议提高工作量系数。

综合英语备课量大,工作任务繁重,教师还需承担专四辅导等任务,辅导过程中要搜集、整理大量资料,对学生进行强化训练,工作量大。

答复部门:教务处答复内容: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英语类课程实行1-2班小班授课,且不计算重复课工作量系数。

而其它人文社科类课程为5-7班的大班授课,且计算重复课系数。

按同等班型去计算工作量,英语类课程教学工作量不低于社科类教学工作量,工作量系数暂不作调整。

2、关于增加教研室网络端口的问题提案人:姜凤琴提案内容:针对我校计算机网络系统运行速度过慢,端口过少,建议提高校园网络运行速度,在十人以上的教研室增加网络端口。

答复部门:网络中心答复内容:学校已设的网络端口都有一定的扩容能力,对于新增端口各分院(处)统一规划,自行筹资,报请网络中心审核,并由网络中心监督实施,其接入开通手续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3、关于金州校区5栋宿舍楼接通校园网的问题提案人:吕振凯提案内容:金州校区现在学生4800多人,有学生宿舍楼7栋,有2栋宿舍楼已完成了网络综合布线工程,可接入校园网,5栋宿舍楼由于资金问题,没有进行网络综合布线,由于学习的需要,学生强烈要求解决网络接入问题。

答复部门:网络中心答复内容:学校一直在关注金州学区的网络建设,并且已经开始规划预算,计划根据预算情况申请专项资金,进行网络建设。

教育部关于试行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制度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试行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制度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试行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制度的通知【颁布单位】教育部【颁布日期】 19810420【实施日期】 19810420注:下列的“计划学时”是指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1学时以1小时计。

【章名】通知现将《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和《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超额酬金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和《暂行规定》)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建立和健全教师工作量制度是高等学校科学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

实行这个制度,有利于发挥教师的社会主义积极性,稳定教学秩序;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开展科学研究;有利于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

二、教育部部属高等学校在接到本通知后,可按《试行办法》和《暂行规定》试行,至于个别院校或校内部分单位目前尚不具备试行条件的,经我部或院校领导批准,可暂缓试行。

其它高等学校试行教师工作量制度,因涉及超额酬金开支问题,目前是否试行,由各省、市、自治区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情况酌定。

三、试行教师工作量制度是一项复杂、细致、政策性较强的工作。

它关系到学校各方面的工作,涉及到每个教师的工作安排和切身利益。

因此,在试行中必须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使广大教师明确试行教师工作量制度的目的和必要性,努力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多做贡献。

四、试行教师工作量制度要同试行《高等学校教师职责及考核的暂行规定》结合起来,在明确各级教师的职责、任务和平时考绩的基础上,实行定期考核。

教师完成工作量的情况要记入《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登记卡》,存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工作安排、培训、提职、升级的依据之一。

五、各高等学校应根据《试行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拟定较具体简易的实施补充办法,并报我部备案。

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制度尚处在试行阶段,《试行办法》还有待完善,各校要注意总结试行的经验,探讨较简易的计算办法。

各校试行情况和对《试行办法》提出的修改意见要及时报送我部,以便在适当时候进行修订。

【章名】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为了加强高等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高等学校教师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有计划地安排教师的工作,合理计算教师的编制,切实保证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关于规范提高津贴补贴(岗位补贴)标准的有关规定

关于规范提高津贴补贴(岗位补贴)标准的有关规定

关于规范提高津贴补贴(岗位补贴)标准的有关规定关于规范提高津贴补贴(岗位补贴)标准的有关规定根据辽宁省人事厅2004年1 0月2 0日关于省直事业单位规范提高津贴补贴(下称岗位补贴)会议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发放原则1.与校内分配制度改革统筹兼顾原则。

本次规范提高岗位补贴,我校属“可享受政策,经费自理”单位,所需增资经费与校内津贴来源一致、分配形式互为补充,二者要统筹兼顾。

2.既普遍提高又打破平均主义原则。

要顺应工资制度改革趋势,通过本次规范提高,更好地发挥薪酬制度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引导教职工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发放标准及办法1.离退休人员按照辽宁省标准执行,即归并原工资系列中的“职务补贴”、“生活补贴”、“综合补助”、“书报费”、“交通费”等补贴为“岗位补贴”,按规定确定新标准。

2.在职人员按照辽宁省标准,冲减已纳入校内分配制度改革中的“职务补贴”和“出勤补贴”两部分后执行。

3.内部退养人员继续执行原学校有关内退政策。

4.提高岗位补贴后,房屋提租补贴的比例由3%增加到l3%,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比例由16%增加到20%。

房屋提租补贴算基数为职务工资(70%)、津贴(30%)、省岗位补贴标准、女职工补贴(在职)、教护提高10%、教护龄津贴、回民补贴7项之和。

住房公积金计算基数为房屋提租补贴的基数与房屋提租补贴之和。

三、经费来源1.校本部原来由学校全额负担工资人员,增资经费由学校负担,列入人员经费。

2.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由本学院全额负担工资人员,增资经费由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负担。

与学院签订合同的承包人按合同执行。

3.后勤集团由学校负担人员经费的,学校按照提高岗位补贴后的在职人员标准划拨人员经费,具体实发工资标准由后勤集团自行确定;集团内人员经费自理部门,可参照集团内学校负担人员经费部门标准自主确定增加额度,报后勤集团备案;本次提高岗位补贴后,后勤集团如重新确定岗位工资标准,需报组织人事部备案。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范文(通用7篇)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范文(通用7篇)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范文(通用7篇)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

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范文(通用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1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促进教师工作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

通过实施绩效工资,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教师队伍的活力,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

二、基本原则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时间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组员:四、考核对象本校全体教职员工五、考核时限以年度为单位,如有人员变动以学期为单位考核。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项目设置(一)津贴类包括校干津贴、班主任津贴、课时津贴。

1.校干津贴:校干津贴及考核奖由大屯镇教委统一考核发放。

2.班主任津贴:班级人数不足40人的,按照10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班级人数超过40人的(含40人),按照15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

另按照每个班平均100元的标准设置班级工作考核奖,每月评出各年级段文明班级上报教委,由大屯镇教委考核发放。

3.课时津贴:按每课时1.5元计算,含早读及午自习,如上级统一则按上级统一意见执行。

(二)补助类(1)大队辅导员、年级组长、备课组长、学科组长、社团(兴趣小组)辅导教师、专用室管理员等岗位的补贴按每周2课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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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工业大学教学工作量津贴管理办法改革实施方案为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教学工作量
津贴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根据学校管理重心下移的总体部署,依据《大连工业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及酬金发放办法(修订稿)》,对教学工作量津贴发放办法做适当的调整,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一)总体思路
教务处根据各教学单位的教学任务,按照《大连工业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及酬金发放办法(修订稿)》对各单位的教学工作量及津贴进行计算,核算出总工作量津贴,以此为基数,上浮10%后下拨各教学单位。

各教学单位根据自身情况,拟定本单位工作量分配细则,经学校审定批准后,由各教学单位对津贴进行计算、分配。

(二)管理责任
1.各教学单位应坚持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原则,在确保本单位教学任务完成并能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分配细则。

所有计算结果需先在本单位内公布供教师本人核对,教学单位填写《教师教学工作量汇总表》,经主管教学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分别由各教学单位、教务处存档;
2.各教学单位院长(主任)是本部门教学工作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教务秘书具体负责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和申报。

各单位机动工作量由院长(主任)进行调配,合理分配给第一线的任课教师;
3.教学工作量津贴由教务处审核和划拨,由教务处和各教学
单位进行分级管理。

二、具体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1.理论工作量核算办法:按照实际教学任务合头情况正常方法计算(不计重复课系数);
2.实验工作量核算办法:按照上一年度的规律取班型系数计算(如有不同由教学单位提出申请教务处审批后按实际情况执行);
3.实习工作量核算办法:按照上一年度的规律取集中/分散计算(1 周为5天,如有不同由教学单位提出申请教务处审批后按实际情况执行);
4.课程设计工作量核算办法:按照实际执行情况正常方法计算;
5.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核算办法:按照各学院毕业生总人数正常方法计算;
6.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由研究生学院核算上报教务处;
7.监考费:执行考试二级管理,学校负责公共基础课或跨学院开设课程的考试安排,其他课程全部由开课单位组织考核,按实际考核班数计算监考总费用。

(二)教学工作量津贴核算办法
1.按(工作量-基准定额)*30计算津贴总额,其中工作量=本科教学工作量+研究生教学工作量;
2.不考虑任课教师性质;
3.不计超工作量。

(三)附加工作量津贴核算办法
1.附加津贴中的教学双选、教改班(创新班)单独授课、双语教
学、通选课奖励、理论课晚间时段、教研室(实验室)主任津贴、大学外语四级通过率补贴、毕业论文评阅和答辩费由教务处统一核算与教学工作量津贴一并划拨至各教学单位津贴总额;
2.质量工程相关费用、通选课、晚间时段补贴、竞赛奖励、跟班、组班重修补贴、公共基础课监考费、金工实习经费,在学年初费用下发时暂不列入总额中,待实际执行完毕或结果公布后统一下发。

(四)实验技术人员工作量核算办法
根据学校相关岗位职责确定,按所在岗位编制及岗位性质核算,核算标准如下:
1.本科生工作量津贴:专业岗位4000 元/年,基础岗位5500元/年,其它岗位4500元/年;
2.研究生工作量津贴:以所在教学单位二、三年级研究生人数为计发基数,按照理工类每生50元/年,其它每生20元/年拨发到所在单位,由各教学单位统筹分配后计发到相关人员。

三、发放流程
1.每学年初由教务处统一核算各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量津贴变量,报人事处备案并将津贴划拨至各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办法及《大连工业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及酬金发放办法》(2012年9 月修订)的规定,根据津贴总额及本单位教师情况自行制定津贴发放办法报教务处备案;
2.学年初暂未列入总额中的项目,于学期末由教务处统一核算报人事处、财务处备案后将津贴划拨至各教学单位,由各教学单
位发放。

四、特殊说明
1.教师每年应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未完成相应教学工作量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扣发工资及岗贴,各教学单位应将本单
位未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的教师名单及时上报教务处、人事处,对超额完成学校核定工作量部分,由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
给予适当奖励;
2.学校将再划拨核发教学工作量津贴总数的10%用于设立奖
励专项。

一部分用于奖励在院级教学工作评价中成绩优异的教学
单位,排名前10%的奖励单位津贴总额的10%,前30%的奖励5%;另外一部分用于鼓励教师参加学校或部门组织的专业建设、实验
室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制度建设以及其他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等工作,具体的奖励范围、办法和标准将在后续出台;
3.教务处依据各教学单位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划拨各单位津贴,对未能按时完整规范交付所有材料的教学单位,教务处有权迟发、扣发各单位款项;
4.本办法中未列入的其他需要按教学工作量核算的项目,由
所在单位提出,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能发放。

五、本办法自2014年4 月17 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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