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知识产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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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法

知识产权保护法

知识产权保护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经济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知识产权,是指依法享有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权利。

第三条国家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并保护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的创造。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对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创新,保护创新成果的产权,鼓励科研单位、企业和个人积极创新,保护和发展创新成果。

第六条国家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构,加强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

第二章著作权第七条著作权是作者对其作品的权利,包括个人权利和财产权利。

第八条个人权利包括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撤回权和公开发表权等。

第九条财产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第十条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及其死后一定年限,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著作权的转让应当以合同形式进行,并需要依法办理知识产权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著作权权利人享有起诉权,对侵权行为人可以依法请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

第三章专利权第十三条发明创造的技术解决方案,符合新颖、有创造性和实用性条件的,可以申请专利并获得专利权保护。

第十四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由专利申请的主权要求确定,该要求应当具有明确且具体的技术特征。

第十五条专利权人享有在专利权保护范围内独占享有该发明创造的权利,并可以将专利权进行许可或转让。

第十六条专利保护期限为二十年,从专利申请日起计算,该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十七条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他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专利权无效。

第四章商标权第十八条商标是用于商品或者服务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颜色、声音、立体形状等。

第十九条商标权是注册商标人对其商标享有的权利,包括独占使用权和转让权。

论网络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问题

论网络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问题

论网络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问题●秦 俭(四川国际文化交流中心 四川 成都610072)〔提 要〕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日趋重要。

网络知识产权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大致可归纳为:软件产权、数字文献著作权、个人数据专用权和域名注册专有权等。

必须区别情况就法律保护原则、网络著作权和专门立法等问题进行认真研究与探讨,从而确定明确的归责原则和立法理念。

而且,应对该专门立法设定一定的保护权限,它应当高于版权的标准,而低于专利的标准,相应的,保护强度应高于版权而低于专利。

〔关键词〕网络知识产权 法律保护 专门立法〔中图分类号〕DF5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426(2001)01—0022—03 一、网络知识产权的特殊性随着信息社会和新技术革命的发展,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提上了人们的日程,但鉴于世界上还无专门的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法规,对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主要还是应用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因此有必要首先明确知识产权的性质及其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法调整的是因确认、保护和行使知识产权过程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知识产权法的任务之一就在于从法律上确认智力成果归生产者或者合法受让人所有,用法律手段来保障当事人及其合法受让人对智力成果的所有权。

网络具有资源共享、经济性、可靠性、分担负荷、协同工作等特点,它既通用又高效,但它与传统的知识产权特点又有明显的冲突。

第一,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而网络上应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信息则是公开、公知、公共的,很难被权利人控制;第二,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而网络上知识传输的特点则是“无国界性”的;第三,电子商务中也同样涉及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

总之,这些不仅引出了知识产权领域最新实体法问题和最新的程序法问题,而且涉及了网络传输中版权产品的无形销售所引发的版权新问题,乃至网络商标及其他商业标识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等诸多与传统保护有所不同或根本不同的问题。

我们在网络上经常接触的电子邮件公共利益、在电子布告栏和新闻论坛上看到的信件、网上新闻资料库、资料传输站上的电脑软件、照片、图片、音乐、动画、环球网的网页等,都可能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这就是网络知识产权的特点。

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内法律规定

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内法律规定

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内法律规定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普及,知识产权保护成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在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的侵权问题愈发突出,因此,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来保护互联网上的知识产权。

本文将重点介绍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内法律规定。

一、著作权法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权利。

在互联网上,作品的传播和复制变得更加容易,因此著作权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我国的《著作权法》对互联网上的著作权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首先,《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互联网上的作品享有与传统媒体作品相同的著作权保护。

无论是文字、图片、音乐还是视频等作品,只要满足了著作权法的保护条件,都可以享受著作权的保护。

其次,《著作权法》还规定了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责任。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他人利用其网络服务侵犯著作权。

一旦发现侵权行为,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商标法商标是企业标识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

在互联网上,商标的侵权问题也日益突出。

我国的《商标法》对互联网上的商标保护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商标法》规定了互联网上的商标注册和使用的要求。

互联网上的商标注册应当符合《商标法》的规定,且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权益。

同时,互联网上的商标使用也应当符合《商标法》的规定,不得误导消费者或者侵犯他人的商标权益。

此外,《商标法》还规定了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责任。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他人利用其网络服务侵犯商标权。

一旦发现侵权行为,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保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专利法专利是创造性的技术解决方案的法律保护。

在互联网时代,技术创新日新月异,因此专利保护也显得尤为重要。

我国的《专利法》对互联网上的专利保护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专利法》规定了互联网上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和要求。

互联网上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必须具备创造性和实用性,并且在技术上有所突破,才能享受专利的保护。

网络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网络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展 的 实 际要 求。本 文主 要从 网络 知识 产权 的侵 权方 式入 手 。分 析 网络知 识产 权 法律 保护 存在 的不 足 ,深 入探 讨对 网络 知识 产权 法
律 保护 的建 议 。
利 用互联 网把 其他 企业 的驰 名商标 等 用到 自 己网站 的原代 码 中 , 如果 读者 点击搜 索 。就会 出现 这些 商标 或企业 的标 识 ,侵 犯 了企
网络 知识产权 的侵权方式

销售 的商 品 中标 注他 人 专利号 的 ;未 经他 人许 可 ,在 广告 宣传 中 使 用他 人专 利号 的 :未经他 人许 可 ,在合 同 中使用他 人 专利 号 , 误导他 人 的 ;伪 造他 人专 利证 书的 等。

网上侵 犯 著作 权方 式
传 统知 识产 权 可分 为著 作权 、商标 权 、专利 权 。著作 权作 为
第 二 .网络抄 袭与 剽窃 。一 些单位 或 者个 人通 过剽 窃方 式使 用其他 网络上 已经 发表 的文字 、影音 等资 源用 于非 公益 目的 。如 直 接复 制他 人 的作 品或 者对 他人 发 表的 内容稍 作修 改等 ,在 网络
上 以自 己的名 义发 表 ,这种 行 为侵犯 了他 人 的著作 权 。同时也 侵 犯 了其 他 网站 或者 网页 的权要 是针 对纸质 媒体 、影像 等 实体 的 ,具 有可 控 性和物 质性 。而 网络 知识 产权 法律 保护 工作 针对 的是 互联
网 ,互 联网具 有虚 拟性 ,其 承载 的知识 产权 介 质不具 备物 质性 , 必会 给 网络知 识产 权法 律保 护带来 挑 战。 目前 ,网络知识 产权 法 律规 定还 存在诸 多问题 亟待 改进 。
业拥 有 的商标 专用权 和 名称权 。

知识产权法全文

知识产权法全文

知识产权法全文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上所享有的权益,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各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

下面将介绍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法旨在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技进步、文化繁荣和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条: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版权、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第三条:知识产权的保护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和非歧视。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都应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章:专利权第五条:专利权是发明者或其他权利人对其发明所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第六条:专利的申请、审查、授权、权属、转让、许可等事项都要依照法律规定进行。

第七条:专利权的有效期为发明专利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十年,外观设计专利十四年。

第三章:商标权第十条:商标权是注册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第十一条:商标的注册、使用、保护和使用权转让都要依法进行。

第十二条: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可以续展。

第四章:著作权第十三条:著作权是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

第十四条: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包括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

第十五条: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及七十年。

第五章:计算机软件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第十六条:对于计算机软件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适用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的规定。

第六章:商业秘密的保护第十七条:商业秘密是指对商业信息的具有商业价值的保密信息,其持有者有权要求他人保密。

第十八条: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

第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将承担法律责任,受到损害的一方可以请求法院采取措施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七章: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应用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和咨询工作。

第二十一条:国家鼓励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和保护,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知识产权的保护由行政执法机关、人民法院和行政审判机关依法履行。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知识产权法是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它包括了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商业秘密法等多个方面。

以下是知识产权法的相关法条全文:一、著作权法第一条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化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著作,是指以独创性表现方式表达的思想内容,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第三条本法所称著作权,是指著作人依法对其所创作的著作享有的权利。

第四条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

第五条著作权人可以将其享有的著作权许可他人使用,并可以就使用著作权取得报酬。

第六条著作权人依法享有对其著作的保护期限。

第七条著作权人依法享有对其著作的署名权。

第八条著作权人依法享有对其著作的修改权。

第九条著作权人依法享有对其著作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第十条著作权人依法享有对其著作的复制权。

第十一条著作权人依法享有对其著作的发行权。

第十二条著作权人依法享有对其著作的出租权。

第十三条著作权人依法享有对其著作的展览权。

第十四条著作权人依法享有对其著作的表演权。

第十五条著作权人依法享有对其著作的放映权。

第十六条著作权人依法享有对其著作的广播权。

第十七条著作权人依法享有对其著作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二、专利法第一条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发明,是指利用规律性的自然现象所作出的技术方案。

第三条本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在现有技术基础上,对形状、构造或组合的改进和创造。

第四条本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色彩等方面的新设计。

第五条本法所称专利权,是指发明人或者其继承人、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在规定的期限内排他的权利。

第六条专利权人依法享有对其专利的使用权和转让权。

第七条专利权人依法享有对其专利的保护期限。

第八条专利权人依法享有对其专利的权利要求。

第九条专利权人依法享有对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主张权。

知识产权法法条

知识产权法法条

知识产权法法条知识产权法法条是指国内外各国在知识产权领域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文件,旨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创造者和权利人的权益,促进创新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下面将介绍一些重要的知识产权法法条。

一、专利法法条1. 发明专利保护条款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发明是指利用规定的技术手段,在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上创造的新技术方案。

根据该法条,发明者在满足专利保护要求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并获得专利权的保护。

2.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条款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组合作出的新设计。

该法条规定了对实用新型的保护要求和期限,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十年。

3.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条款根据《专利法》第一百零三条,外观设计是指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组合,以及产品的色彩、纹理和材质的组合。

根据该法条规定,外观设计可以申请登记保护,并获得最长十年的保护期限。

二、商标法法条1. 商标注册条款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任何商品或者服务的标志,以及代表企业的标志,均可以申请商标保护。

商标注册的基本要求包括符合法定商标的标志要件,不得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相似等。

2. 商标权的保护条款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一条,商标所有人对其已注册的商标享有法定的专属权利。

该法条规定,商标所有人可以享有商标的自主使用权、转让权和许可使用权,并有权利要求侵权责任和取得赔偿。

3. 商标侵权处罚条款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权,包括未经授权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销售伪劣商品冒充他人的商标等。

如果侵权行为成立,将面临行政处罚、民事赔偿以及刑事追究等法律责任。

三、著作权法法条1. 著作权的产生条款根据《著作权法》第三条,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权利。

一旦作品创作完成并具有独创性、创作成果可表达且满足法律规定的保护要求,著作权将自动产生,无需进行注册或其他形式的登记。

2. 著作权权利人的权益保护条款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著作权权利人对其作品享有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

电子商务法第11章网络知识产权

电子商务法第11章网络知识产权

网上传播权

作品的著作权人有权决定其作品是否在 国际互联网上进行传播使用,除依法律 规定外,非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人的作品 在互联网上传播时,应当尊重著作权人 对其作品享有的专有使用权,并取得作 品著作权人的许可,否则,无权对他人 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传播使用。
网络著作权主体


网络作品的作者与传统作品的作者区别 不大,只是网络的一些特性使寻找网络 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相对复杂一些,例如 网络作品的作者不少是匿名的或不使用 其真实姓名。 网站可以视为在网络环境下产生的新型 著作权主体。首先,网站对其网页的整 体享有著作权。
WCT规定

WCT第8条规定,在不损害伯尔尼公约赋 予作者的各项传播权的前提下,“文学 和艺术作品的作者应当享有专有权,以 授权将其作品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 传播,包括将其作品向公众提供,使公 众中的成员在其个人选定的地点和时间 可获得这些作品。”
案例-1

王蒙等六位作家诉世纪互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网上著作权侵权案就是一个典型代表。在本案, 被告世纪互联在未取得王蒙等六位作家授权或 许可的情况下,从其他网上下载了七部作品, 并存储在计算机系统内,通过在国际互联网上 传播。法院经审理认为,除法律规定外,任何 单位和个人未经著作权人的授权,公开使用他 人的作品,构成对他人著作权的侵害。
网络服务商的法律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是网络信息传输的主体。它的 角色很特别,不同于传统的出版商,也不同于 传统的新闻媒体。 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业务 也在不断扩展,越来越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是 两类服务兼营的。在发生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 时,被侵权人往往也追究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 任,因此,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问题需要研 究和确定。

知识产权法全文版

知识产权法全文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着作权第一节着作权人及其权利第二节着作权归属第三节权利的保护期第四节权利的限制第三章着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第四章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第一节图书、报刊的出版第二节表演第三节录音录像第四节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第五章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着作权,以及与着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着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着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着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着作权人行使着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知识产权保护法

知识产权保护法

知识产权保护法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或发现新产品、新技术、新方法、新装置等知识成果的过程中所获得的专有权利。

这些知识成果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工业设计、商业秘密等。

为了保护创新的成果和促进创新的发展,各国普遍制定了知识产权保护法,以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和维护。

一、知识产权保护法的作用知识产权保护法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创新者的合法权益,激励创新活动的进行,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知识产权保护法具有以下作用:1. 促进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

通过给予知识产权创造者一定的权益,鼓励他们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资源进行技术创新,推动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2. 保护知识创造者的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保护法为知识创造者提供了法律保障,确保他们享有其知识成果的独立权利,并且可以收获利益。

3. 促进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知识产权保护法提供了一种创造性的环境,使知识产权的持有者可以将其创新成果转化为实用的商品或服务,并获得经济回报。

4. 促进国际合作与交流。

各国间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可以为创新成果的交流和合作提供法律保障,推动不同国家之间的技术交流和合作,促进全球创新网络的构建和发展。

二、知识产权保护法的主要内容知识产权保护法主要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工业设计法等。

这些法律规定了知识产权的范围、获得方式、权利保护和维权方式等方面的内容。

1. 专利法:专利法是保护发明创造的专有权利。

它规定了专利的保护范围、专利申请的审查程序、专利权的转让和许可等内容。

2. 商标法:商标法是保护商品或服务名称及其标识的专有权利。

商标法规定了商标的注册条件、商标的使用、商标权的保护等内容。

3. 著作权法:著作权法是保护作品创作的专有权利。

著作权法规定了何为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著作权的许可和转让等内容。

4. 工业设计法:工业设计法是保护产品外观设计的专有权利。

工业设计法规定了工业设计的保护范围、设计权的获得方式、设计权的终止等内容。

什么是知识产权法

什么是知识产权法

什么是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简称IP法,是指保护知识产权所涉及的法律规定和法律制度的总称。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和运用智力成果时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知识产权法旨在维护创造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创新和经济发展。

一、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知识产权法以保护创造者的合法权益为核心,基于以下几个基本原则:1. 权益平衡原则:赋予知识产权持有者合理的权益,同时兼顾社会公共利益,确保公平竞争环境的维护。

2. 确权和保护原则:为创新者提供明确的权利保护和强制执行机制,确保其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和权属。

3. 国际原则:知识产权法依据国际间的各种协议、公约和条约,强调国际合作和互惠互利,为知识产权在全球范围内的保护提供法律基础。

4. 创新鼓励原则:鼓励创新者的创造和投资,通过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来促进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知识产权法的主要内容知识产权法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多个专门法律,并涉及到知识产权的产生、保护、转让和侵权追究等多个方面。

1. 专利法:主要保护发明的技术创新和实用新型的技术改进,给予专利权人在一定时期内对其发明享有独占权的权利。

2. 商标法:主要保护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的专有权,确保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的独立性、真实性和稳定性。

3. 著作权法:主要保护文学、美术、音乐、戏剧、电影等创作的著作权,确保创作者对其作品的署名权和决定权。

4. 网络知识产权法: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涉及网络交互、数字内容传播等新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也相应得到加强。

5. 知识产权的转让和许可:知识产权的所有者可以通过转让或者许可方式将其知识产权进行商业运作,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

三、知识产权法的作用和意义知识产权法对于经济、科技和文化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1. 促进创新和发明:知识产权保护激励了人们的创新活动,推动科技进步和新产品的研发。

2. 经济增长和竞争优势: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吸引了国内外投资,促进了经济增长和创造就业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全文标准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全文标准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全文标准版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本法旨在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和发展。

* 第二条国家保护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享有这些权益,自然人也可以依法享有这
些权益。

* 第三条国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创造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章著作权
* 第四条著作权是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

* 第五条著作权受法律保护,包括对作品的署名权、发表权、
修改权、保护本人作品完整权、使用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 ...
第三章专利权
* ...
第四章商标权
* ...
第五章商业秘密权
* ...
第六章法律责任
* ...
第七章附则
* ...
以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的全文标准版。

该法旨在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和发展。

法律保护的范围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商业秘密权。

此法规定了各项权利的保护内容和法律责任。

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注意:以上全文内容可供参考,请国家相关部门出具正式有效的法律文本。

*。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文化繁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开发、运用和保护活动。

第二章:专利法第一节:专利申请第二节:专利权第三节:保护范围及划分第四节:专利权的取得、变更和终止第五节:专利申请的审查第六节:专利的复审和无效宣告第七节:专利的运用和保护第三章:商标法第一节:商标的保护第二节:商标的申请和注册第三节:商标的使用和许可第四节:商标的异议和无效第五节:商标的转让和变更第六节:商标的使用期限和续展第七节:商标的限制和禁止第八节:商标的侵权和损害赔偿第四章:著作权法第一节:著作权的保护对象和范围第二节:著作权的取得第三节:著作权的制度第四节:著作权的限制第五节:著作权的维护第六节:邻接权和合同管理第五章: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一节:计算机软件的保护原则第二节:计算机软件保护的范围和方法第三节: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行为的处理第四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的处理程序第五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损害责任的承担第六章: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一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原则第二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范围和特定规定第三节: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行为的处理第四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纠纷的处理程序第五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之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第七章: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一节:植物新品种保护原则第二节:植物新品种保护范围和方法第三节: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核准、登记和变更第四节: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权利及设施第五节:植物新品种保护的限制与禁止第六节:植物新品种保护纠纷的解决第八章:秘密技术保护条例第一节:秘密技术的保护原则和范围第二节:秘密技术的获得、传播和保护第三节:秘密技术的法律责任第九章: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节:反不正当竞争的一般规定第二节:反不正当竞争的禁止行为第三节: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责任第十章:临床试验管理法第一节:临床试验的一般规定第二节:临床试验的程序和要求第三节:临床试验的备案和监督第四节:临床试验的法律责任第十一章:网络安全法第一节: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原则第二节:网络安全的保护措施第三节:网络安全的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二章:海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暂行规定第十三章:涉外法律适用的若干规定第十四章: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的若干规定第十五章:知识产权代理的若干规定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 知识产权:指人们在进行科学、技术、文化创造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权益。

知识产权法全文

知识产权法全文

知识产权法全文知识产权法全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拓展社会文化、促进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的发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制造、发现或创造的,具有原创性并属于以下对象的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以及法律规定保护的其他知识产权。

第三条 知识产权的保护原则是公平、公正、便利,兼顾公众利益和权利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 国家依法对知识产权保护采取保护、管理和监督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和政策体系。

第二章 著作权第一节 普通规定第五条 著作权是指作者对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和人身权。

第六条 作品是以独创的思想表现的,具有独创性并能够以一种可以感知的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

第七条 向公众提供作品应当尊重著作权人的署名权、公开权以及对该作品的修改、保护作品完整权等权利。

第八条 著作权自作品完成时产生。

已的作品,在未发表前,著作权人可以选择自愿注册并取得著作权证书。

第九条 国家对作品的发表和传播实施便利化举措,鼓励作品向社会公众发表和传播。

第十条 著作权人可以转让其著作权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其著作权。

转让著作权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十一条 当作品为译著、注释、评注、摘编等他人作品的转化时,享有他人著作权复制权的人应当与原著作权人协商确定权利和利益分享办法。

第二节 著作权的取得和保护第十二条 著作权在作品完成时产生,不需注册,但著作权人可以自愿注册并取得著作权证书。

第十三条 著作权人享有对其享有作品著作权的行为的监督权。

第十四条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复制、发表、表演、展览、播放、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或者通过其他方式侵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

第三节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第十五条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从作品完成之日起,个人的作品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以及作者死后七十年。

第十六条 合作的作品,保护期限自合作完成之日起,并与个人的作品保护期限一致。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鼓励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知识产权,是指按照本法规定,由国家授予的对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在一定期限内,由权利人享有的专有权益。

第三条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和支持发明创造,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四条国家鼓励并保护集体知识产权,保护民族、地方特色和民间文艺、民间文化和民间传统知识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依法使用知识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尊重、保护和执行其他单位和个人的知识产权,不得损害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国家鼓励科学研究机构、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参与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保障其对知识产权的合法享有权益。

第七条知识产权的取得、行使和终止,应当遵守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国家加强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社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和法律素养。

第二章著作权第九条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权利。

第十条著作权包括财产权和个人权利两个方面。

第十一条自然人依法享有著作权。

第十二条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著作权。

第十三条著作权享有和侵权纠纷的处理适用著作权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十四条期刊、报纸、电台、电视台,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保护作者的合法权益,不得侵害作者的名誉权、荣誉权和形象权。

第十五条电影、电视、录音录像制品及其他有利于作品的传播和宣传的利用方式,应当取得作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第十六条对他人的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注释、汇编、整理等创作活动,应当取得原作著作权人或者其授权人的许可。

第十七条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已出版的作品,相应地应当支付报酬,但是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作者享有署名权,署名权不得侵犯。

第十九条著作权终止的情况,适用著作权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

知识产权保护法

知识产权保护法

知识产权保护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和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知识产权法律事务。

第三条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智力劳动成果时所享有的权益,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发明权等。

第四条国家通过加强立法和执法,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保障知识产权依法得到尊重和保护。

第二章专利权第五条专利是指对新的技术、产品、工艺或者其改进所享有的专有权。

专利的登记和保护应遵循法律规定。

第六条专利权人享有对专利的独占权,他人未经许可不得侵犯专利权。

第七条专利申请人应当履行申请手续,经专利局审核后,取得专利权。

第八条专利权享有期限为二十年,但是对于发明在此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申请的可延长五年。

第九条专利权人可以依法许可他人使用专利,也可以依法对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提起诉讼。

第三章商标权第十条商标是指用于商品或服务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颜色等,在市场中能够起到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的作用。

第十一条商标的登记和保护应遵循法律规定,商标权人享有对商标的独占权,他人未经许可不得侵犯商标权。

第十二条商标权的期限为十年,期满后可以申请延长十年。

第十三条商标权人可以依法许可他人使用商标,也可以依法对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提起诉讼。

第四章著作权第十四条著作权是指个人在创作文学、艺术、科学等方面的作品时所享有的权益。

第十五条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包括作品的原创性、表达形式、思想、想法等。

第十六条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复制、发行、展示、演出、放映、广播等权利。

第十七条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及其死后五十年。

第十八条著作权人可以依法许可他人使用作品,也可以依法对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提起诉讼。

附件:1.专利申请表格2.商标登记表格3.著作权登记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专利权:指对新的技术、产品、工艺或者其改进所享有的专有权。

2.商标权:指用于商品或服务的标志,在市场中能够起到识别和区分的作用。

关于网络知识产权法的几点思考

关于网络知识产权法的几点思考
管 理 舰 察
关 于 网络 知 识 产权 法 的 几 点 思 考
孙 晓 中国劳动关 系学院法学 系 北京市 10 2 00 7
摘要 :我 国知识产权 法规 定 ,知识产权 包括专利权、 商标权和版权。 随着 网络 时代 的飞速发展 ,网络知识产权领域也产
生了诸 多问题 ,互联 网领域的侵权与不正 当竞争行为也 日益严 重,本文就 网络知识产权法的相关 问题提 出了思考与分析 。
保 护的前提。作品数字化 的本质是 增加 了作 品利用 的方式 , 护 网络 知识 处产权 ,对 于立法 的要 求 日益强烈 。当前 ,关于 数字技 术的应用随之产 生了复制权 问题 。在 网络环境下 ,数 网络 知识 产权立法处 于空 白状 态 ,在修改后 的著作权法 、专 字化让 复制的概念难 以准 确地界定 。作 品数字 化的性质是属 利法体 现出的也只是应 急性 ,所 以 ,当务之急是 对网络知识 于复制行 为,还是创作行 为?都 引发了广泛 的争论 。三是著 产权给予一 个合理 的定 位和概念 ,构建一个合理 的网络知识 作权 行使 问题 ,网络信 息 的传 播 目的在 于使 用户 广泛 地应 产权法 的模 式。对于立 法的模 式 ,应该采取两种 形式 ,一种 用 ,网络 资源 的分享 ,既是 信息时代 网络用户 获得 网络资源 是 以修正 案的形式 ,对 于现行知识 产权保护法进行调 整和补 的重要形式 , 是网络用 户的权利 。 是对于 网络 资源的分 充 ,扩大 范围 ,将 网络 知识 产权保 护法纳入到现有知识 产权 也 但 这样 便于 享是否属 于复 制的范畴 ?网络共享 资源的版权 由谁 维护 ,付 法 的体 系之下。二是制 定的独立 网络知识产权法 ,
发 了一 系列 知识产权矛盾 冲突及新 的问题 ,网络信 息技术不 = 、对于 网络 知识 产权 矛盾 冲 突的对 策思 考

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法

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法

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法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网络知识产权,促进网络经济的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网络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网络上享有的与其、发现、发明、设计、商标等有关的权益。

第三条国家加强对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知识产权的创造、利用和保护。

第四条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有效。

第二章网络版权保护第五条对网络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享有关于网络作品使用、发布、复制等权利。

第六条著作权人可以通过技术手段保护其网络作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篡改、删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其技术保护措施。

第七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复制、传播他人的网络作品。

使用他人的网络作品,应当支付合理的报酬。

第八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应该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他人的网络作品,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第九条网络作品的侵权责任由侵权人负责。

第三章网络商标保护第十条网络商标权人对其商标在网络上的使用享有保护。

第十一条未经网络商标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网络商标。

第十二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合理监管其平台上的网络商标使用情况,发现侵权行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四章网络专利保护第十三条网络专利权人对其发明或者设计在网络上的使用享有保护。

第十四条对网络专利的使用需经网络专利权人许可或者根据法定许可条件使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

第十五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尊重网络专利权人的权益,保护其发明和设计不受侵害。

第五章网络侵权责任第十六条对于网络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权利人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他人在其网络平台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应当及时采取删除、屏蔽等必要措施。

第十八条对于破坏他人网络知识产权的行为,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其他规定第十九条国家建立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信息发布和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保护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第一篇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知识产权,推动科技创新和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经济秩序,保障公共利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制度,依法保护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专利、著作权、计算机软件等各类知识产权。

第三条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是鼓励创新、保护创新、激励创新、规范创新,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公共利益。

第四条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范围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专利、著作权、计算机软件等。

第二章发明创造第五条对通过自己的智力创造实现技术进步,以发明、实用新型的形式表现的技术解决方案,给予专利权保护。

第六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属于发明人,或者按合同约定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七条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现有产品形状、结构等方面作出的改进,能够对实用性有明显技术进步的技术解决方案,给予专利权保护。

...附件:1. 《知识产权法实施条例》2. 《专利法实施细则》法律名词及注释:1. 知识产权:指在文化、科学、技术等领域中的知识创造,以及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专有权益。

2. 专利权:指发明、实用新型的专利法定权利。

3. 商标:指在商品上使用,用以区别自己商品与其他商品的标志,可以是文字、图形、字母、数字、颜色、声音等。

4. 著作权:指个人在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等领域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权益。

第二篇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促进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的创新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所有公民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保护企业和事业组织的创新成果,鼓励科技创新和文化艺术。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是依法保护,鼓励创新,促进利用,推动发展。

第四条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权利。

知识产权相关法律

知识产权相关法律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第四十五条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第四十六条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第五十九条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利法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第五十九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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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2010级土木工程
论对网络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的认识
内容摘要: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用户人数不断增加,海量的网络资
源给我们的工作学习带来便利,与此同时也产生了一些问题。

网络侵权事件屡
见不鲜,我国急需通过各种措施来规范网络行为,而这是网络本身具有的特性
所决定的,我国在这方面的相关法律还不完善,我们需要从自身出发来保护网
络知识产权。

关键字:定义及特点侵权方式保护的必要性维权手段展望
正文:一网络知识产权的定义与特点
网络知识产权就是由数字网络发展引起的或与其相关的各种知识产权。

著作权包括版权和邻接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商号等。

而网络知识产权除了传统知识产权的内涵外,又包括数据库,计算机软件,多媒体,网络域名,数字化作品以及电子版权等(取自《百度百科》)。

网络知识产权是伴随着网络的发展而产生与发展的,是在发展中不断完善的。

就知识产权而言,它具有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等特性,而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是公开,公共的信息,故不具有专有性,同时网络知识产权是无国界的,具有全球性。

这些特性加大了保护网络知识产权的难度。

二网络知识产权的侵权方式
根据知识产权的组成,网络知识产权的侵权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网络著作权侵权
这是网络知识产权最常见的侵权方式,具体主要表现在:未经许可擅自
使用,转载侵权,网上抄袭与剽窃,网页设计侵权,链接侵权,下载侵权等方面。

(二)网络商标权侵权
这是我们最容易忽略的侵权方式,具体表现有未经许可使用商标,例如
擅自将商标的图案或文字置于网页上;隐形网络商标侵权,如把商标隐藏在网
站的搜索引擎中,以达到提升网站知名度的目的;网络域名侵权,这是不正当
的竞争,如我国的很多驰名商标被境外企业抢先在互联网上抢注。

(三)网络专利权侵权
这是比较普遍的侵权方式,具体表现是未经许可在生产或销售的产品上印有他人的专利号;在广告或宣传材料或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伪造或更改
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证书等。

总之,侵权方式复杂而多样,手段测出不穷,但打击网络侵权行为的决心坚定不移。

三保护网络知识产权的必要性
首先,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上充斥着大量的信息与资源,这在丰富我们生活的同时,也在影响和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与交流方式,使得传统的知识产权遭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

网络知识产权的公开公正化,无国界化和数字化已经完全取代了传统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时间性和专有性,传播形式发生了很大改变,作品一旦在网上出现,其下载,转载,流传等很难被权利人控制,侵权行为也很难被界定,造成权利人很难维护自己的权利。

其次,在传统的纸质作品与网络数字的转换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著作人与网络传播人之间的权利纠纷与利益冲突,在我国保护网络知识产权体系和法律不完善的情况下,权利人在维权的过程中会遇到取证难,责任分配难等难题,导致权利很难维护。

最后,法律意识薄弱,现实社会的道德观念与网络社会道德观念的差异,在网络中,无中心,无约束的条件下,传统的道德与法律很难对网络环境与行为进行监督与约束。

总而言之,正是由于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不完善,网络道德与社会道德的冲突,使得网络侵权行为大量发生。

四保护网络知识产权的手段
针对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国际社会主要有两种手段,一是技术手段,二是法律手段。

技术方面的保护是我们接触较多的,例如我国大都采用的附带加密狗、加密卡或加密盘、对软件拷贝或使用进行限制等技术措施等,但同时也给开发工作增加了负担,给用户使用带来不便。

而法律方面大多数国家都是通过版权法来提供知识保护的。

但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技术手段并不可靠,“黑客”的存在,有时使得那些技术保护形同虚设,所以,技术手段并不足以保护网络知识产权,我们还要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网络知识产权人的权益。

针对我国的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网络著作权保护
一是需要建立和完善网络著作权的管理规范;二是从责任制度上着手,即在无从追究真正的侵权人的情况下,追究网站、网络在线服务商的共同侵权责任。

三是通过技术手段,对上传的信息进行数字水印,其复制,下载等过程全程跟踪等技术保护,可以有效的打击盗版等侵权行为。

四是构筑网络道德体系,道德是凭人内心的自我约束来作用,规范人的行为。

加强人们在网络中内心的自我约束力,来达到防止网络侵权的事前预防。

(二)数据库的保护
对于由享有版权的作品构成的数据库,依照《伯尔尼公约》的第5款和第2条之二第3款的规定,可以作为汇编作品受到版权的保护。

对于由包括
不享有版权的“数据或其他材料”构成的数据库,依据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10条第2款的规定,“只要其内容的选择或安排构成智力创作,即应予以保护”
(二) 域名的保护
我国尚不存在专门调整域名与商标法律冲突的法律法规,2001年7月24日,为与国际接轨,并符合TRIPS以应对入世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司法解释《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此解释是我国目前最直接的调整域名纠纷的法律依据。

为解决目前我国处理此问题的困境,借鉴国际上各国的司法解决途径,最重要的是制定适应于互联网络发展的专门域名保护法。

根据互联网的特点,从对域名知识产保护的角度出发,我国应该加快立法步伐,尽快制定适合互联网络时代的域名保护法,明确域名的法律地位以及域名纠纷的处理原则及解决方式,使对域名这一知识产权中的新兴客体的保护有法可依。

(三)专利权的保护
专利权有法可依,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授予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也不得使用其专利方法”。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是侵权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处罚。

著作权和注册商标权也是如此,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可使用。

这在我国的著作权法及商标法中都有规定。

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查处。

五对我国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未来展望
就目前来看,我国有关网络知识产权的法律还不完善,但我坚信随着网络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的进程推进,我国在这方面的法律会越来越完善,网络知识产权人的权益会得到更好的保护,我国的网络文化也会得到极大地发展,网络坏境会更好。

参考文献:《百度百科》
《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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