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企业离休人员第二步规范补贴审批表
退休人员年满70周岁后补贴变动审批表
201年月日
主管部门意见
(签章)
201年月日
审批意见
根据渝纪发〔2011〕3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该同志享受正科级(技师)退休补贴标准,月增资元,从201年月起执行。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年月日
备注
注:1、此表一式叁份(呈报单位、县人社局、本人档案各一份);
2、提供退休批复、退休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退休人员年满70周岁后补贴变动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月பைடு நூலகம்
参加工作时间
年月
退休时间
年月
退休时单位
退休时职务
原享受
补贴标准
(比照执行)职务
金额(元/月)
现拟享受补贴标准
比照执行职务
金额(元/月)
呈报单位意见
该同志于201年月年满70周岁。根据渝纪发〔2011〕38号文件精神,现申请比照正科级(技师)退休补贴标准执行该同志的退休补贴。
国家绩效工资规定
2009年9月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
会议指出,实施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在规范津贴补贴的同时实施绩效工资,逐步形成合理的绩效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完善的分配激励机制和健全的分配宏观调控机制,对于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分三步展开:第一步:从2009年1月1日起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第二步: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别是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从2009年10月1日起,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第三步:从2010年1月1日起,在其他事业单位实施。
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会议明确了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基本原则:实施绩效工资与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相结合,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收入分配秩序,严肃分配纪律。
以促进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为导向,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搞活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分级分类管理,因地制宜,强化地方和部门职责。
统筹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与离退休人员的收入分配关系,不断完善绩效工资政策。
会议确定,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保障,省级财政统筹,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及东部部分财力薄弱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按单位类型不同,分别由财政和事业单位负担。
会议强调,实施绩效工资涉及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工作任务重。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切实解决好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平稳进行。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一、执行时间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额度和离退休人员新增生活补贴,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每年执行12个月。
企业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
பைடு நூலகம்年月日
呈报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社保经办机构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呈报单位经办人:负责人:
社保机构经办人:复核人:
注:1.遗属供养条件是指年老、子女、丧失劳动能力;
2.此表一式二份,企业、社会保险处各一份。
企业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
申报单位:(盖章)编号:
死亡人员姓名
性别
参加革命
工作时间
死亡原因
离退休时间
死亡日期
社会保障号
原工作单位
遗属情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开始发放时间
供养
关系
供养条件
月补助金额
户口性质
鳏寡
标志
孤身标志
联系电话
居住地址
户口所在
派出所
居委会或村委会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意见
劳动人事部关于重申增发离休干部一至两个月工资的生活补贴计算问题的通知
劳动人事部关于重申增发离休干部一至两个月工资的
生活补贴计算问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劳动人事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1986.01.27
•【文号】劳人老[1986]2号
•【施行日期】1986.01.2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离退休人员管理
正文
劳动人事部关于重申增发离休干部一至两个月
工资的生活补贴计算问题的通知
(劳人老(1986)2号1986年1月27日)最近,有的地方和部门来电询问:抗日战争时期及其以前参加革命工作,未参加这次工资改革的离休干部,按国发〔1985〕6号、52号文件规定每人每月发给十二至十七元的生活补贴费,可否与本人离休前标准工资合并计算,作为每年增发一至两个月工资的生活补贴的基数。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有关文件的规定,特重申:
抗日战争时期及其以前参加革命工作,未参加这次工资改革的离休干部,其每年增发的一至两个月工资的生活补贴,国务院国发〔1982〕62号文件第三条已明确规定“按本人离休前标准工资”为基数计发。
凡已将十二至十七元生活补贴费或其他补贴费与标准工资合并计发生活补贴的,应该纠正过来。
退休劳动模范享受一次性补贴审批表
参加工作时间
退休时间
何年何月获得
何种荣誉称号
退休时是否保
持该荣誉称号
单位意见
提高退休时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的 %。折算为一次性补贴 元。
年 月日
主管部门意见
年 月日
省人力社保部门意见
同意该同志按浙劳社老〔2006〕142号文件规定提高退休时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的 %。折算为一次性补贴 元。
年 月日
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意见
经核定,该同志可发一次性补贴元。
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四份,存本人档案、单位、省人力社保部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一份。
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联办申请表
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联办申请表办理须知:一、选择退休联办的,由申请人一次性提交联办申请表及各事项相应的材料,由人力社保部门统一受理,按事项的前后顺序分事项内部流转、审批。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由人力社保部门负责核准,医疗保险退休待遇资格由医保部门负责核准。
如申请人不符合退休条件的,联办自行终止。
二、完成退休审批手续后,新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将于下个月15日前存入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卡所属银行帐户,申请人需提前开通社会保险卡金融功能。
需提取公积金的,提供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银行卡(分中心交行除外)。
三、选择领取或邮寄退休证的,需另提交退休人员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也可在完成退休审批后登陆浙江政务网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助机打印退休证明。
四、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符合浙劳政[1996]70号文件第五条规定,干部选择工人年龄退休,或工人选择干部年龄退休的,必须由职工本人在年满50周岁时作出明确选择,选择后应严格按规定的退休年龄执行,中途不能变更。
五、根据《关于印发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衢市人劳险[2006]320号)文件,下列人员退休后不能享受最低基本养老金待遇:1、未按规定按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中断缴费人员,在退休(退职)计发基本养老金时,其计算基础养老金中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应计入中断缴费年限的指数,中断缴费年限期间的缴费工资指数为零。
2、按“低门槛准入,低标准享受”办法参保的人员,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乘以缴费系数为基数,缴费系数小于1。
如按《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累计满15年的,缴费系数等于1。
3、中断缴费的人员、按照“双低”办法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4、你的企业养老保险存在□中断缴纳□双低年限六、申请表信息需如实填写,若因瞒报错报相关信息,由申请人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领(在职)审批表
审批表
单位名称:单位编号:死亡日期:
姓名
性别
参加工作日期
社会保障号码
开户名
开户银行名
银行账号
支付类型
视同缴费年限
年个月
实际缴费年限
年个月
个人账户记录情况
缴费(支付)的截止时间
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或余额(含利息)
其中个人缴费本息
丧葬费
一次性救济费
不满15年一次性待遇
支付金额合计
大写
领取人姓名
关系
有关证件号
领取时间
备注
说明:支付类型分为五种:1、在职非因公死亡2、因公死亡3、出国定居4、缴费不满15年5、其他
单位名称(章)经办机构(章)
经办人(章)Biblioteka 办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负责人(签章)
填表日期
本表一式三份,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填表单位各一份
1-4、离退休人员费用的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
离退休人员费用的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高青彦——统筹外工资、补贴、医药、书报费等结论: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属于与生产经营无关(或称非直接相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第二条准予扣除项目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
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说明:企业在社保局发放基本养老金之外,支付给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和节日慰问费,不属于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因此,不能在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相关问题解答——缪慧频——2009年4月24日[ 网友50309 ]对于国有商业银行的离退休人员的费用,包含医疗费用报销、生活补贴、书刊费等,是否可以计入“管理费用”据实列支?还是需要并入职工福利费,在14%的比例内扣除?[ 2009-04-24 09:41:16 ][ 缪慧频 ]离退休人员如果参加社会统筹,企业在为这些人员支付的医药费、生活补贴、书刊费等,不能在企业列支;如果离退休人员没有参加社会统筹,企业为这些人员支付的上述费用,可以作为企业福利费列支。
[ 2009-04-24 09:41:1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企便函【2009】33号:(十)企业向退休人员发放的补助的税前扣除问题。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向退休人员发放的补助不得税前扣除。
退休人员取得的上述补助应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
汇算清缴业务问题解答(请示省局后稿)——石国税2010年5月:15、纳税人向离退休人员发放的奖金、医药费、疗养费、报刊杂志费、住房补贴等可否扣除?这些项目属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不能在税前扣除。
《关于因工未休息给予补贴的通知》
《关于因工未休息给予补贴的通知》致全体员工:为了更好、准确、及时、高效的完成各项重中之重的工作,员工到休息的时间少不了加班,为了给员工提供应有的福利待遇,关心、爱护员工,现对因工未休息还在加班的员工给予一定的补贴,作如下补充:一、补贴适应范围xx直营、加盟公司二、补贴人员范围星期六、星期天、国家规定节假日在加班的同事(安排休息无故加班的不给予补贴)三、补贴金额100元/天/人四、补贴开始执行日期xx年1月27日(含)五、补贴方式计入当月工资中行政部xx-01-27欢迎和百度知友朱科技一起学习,共同进步、成长。
写得不好,你可以自行添加、修改第二篇:安徽省非因工死亡通知关于调整企业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抚恤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号:劳社秘[xx]193号各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各行业统筹单位:为保障企业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就调整企业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下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供养直系亲属的范围职工死亡时,其家庭成员中无工资、养老金等其他固定收入且无劳动能力,依靠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供养对象:1、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经地级市及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下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死亡职工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抚恤金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死亡职工祖父母和父母,如配偶一方有工资、养老金等固定收入,无收入一方不列入死亡职工供养范围。
3、死亡职工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未满18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死亡职工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其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抚恤金的)未满18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死亡职工的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抚恤金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第二次调整津补贴标准
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第二次调整津补贴标准报盘说明各参保单位: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自2009年1月起再次调整津补贴标准,这项工作关系到广大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专管人员务必在认真阅读本说明的基础上按要求填报有关数据。
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一、拷盘时间及方式1、参保单位自2010年10月11日起可以开始拷贝增资数据,即:xx明细盘和增资报盘;2、为方便参保单位,此次报盘数据可从网上申报界面直接下载,在查询统计菜单下进入“待遇信息报盘生成”功能点,代管标识选择“否”,可导出养老金明细盘;进入“事业批量增资报盘生成”功能点,增资项目选择“综合补贴”可导出增资报盘。
二、养老金明细盘与《大连市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补贴月执行情况表》的对应关系养老金明细盘是离退休人员目前执行的工资情况,总体来说是对应《大连市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补贴月执行情况表》(以下简称《执行表》)的规范前数据,应根据养老金明细盘数据填写《执行表》规范前的数据。
1、养老金明细盘“离退休(职)费比例后金额”对应《执行表》第4列基本离/退休(职)费;2、养老金明细盘AK列增资”项至AT列“工改增资”各项之和对应《执行表》第5列历次增加离/退休(职)费;3、1993年10月1日前退休人员,养老金明细盘Y列“职务补贴”对应《退休(职)人员执行表》第6列93工改前纳入部分;4、养老金明细盘AJ列“其他补贴”包含了《执行表》劳模津贴和其它津贴补贴两列内容;5、养老金明细盘AI列“高龄补贴”包含了《离休人员执行表》高龄费和护理费两列内容,其中高龄费每位离休人员均为100元,其余部分应计入《离休人员执行表》护理费项目。
三、《执行表》与增资报盘的对应关系《执行表》经市、区人社局审批后,应将调整项目填报到增资报盘相应项目中上报事保中心,具体对应项目为:1、增资报盘K列即综合补贴所对应的增资额应填报规范后的离/退休(职)人员补贴;2、增资报盘O列即住房补贴所对应的增资额应填报规范后的住房补贴,建议此项数据手工录入,粘贴的数据通常会因保留小数位数过多无法导入;3、为加强管理并为以后批量调资做准备,此次增资报盘将进一步明确离退休人员的工种职务,请将离退休人员离退休时(基本离退休费)所执行的工种职务填入G列即工种职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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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增加额
辽劳社发(2004)26号增加额(职务)
辽劳社发[2006]90号增加额
基础离休费小计
补贴小计
离休费合计
单位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注:本表涂改无效,经审批后装入本人档案,本表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
一印刷
2010年1月企业离休人员第二步规范补贴审批表
姓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离休
时间
离休前
职务
离休后提高政治
生活待遇
85年工改前标准
工资
基本离休费
金额
补贴
金额
鞍劳字
(96)第83号
职务பைடு நூலகம்资
补贴
级别工资
提租补贴
基础工资
辽计生委(1988)29号独生子女费
工龄工资
护理费
13级以上
鞍组通字(2001)1号战残护理费
电话费
鞍人字(96)第25号增加额(职务)
劳模津贴
鞍劳字(98)第74号增加额(基础)
20
援藏津贴
鞍劳字(98)第74号增加额(职务)
国办发(99)第69号增加额(基础)
70
国办发(99)第69号增加额(级别)
鞍劳字(2000)62号增加额(职务)
鞍劳社字(2001)19号增加额(基础)
鞍劳社字(2001)19号增加额(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