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宿舍管理办法
宿舍用水电规定
文件类别MEJ-ZD-RS宿舍用水、用电管理规定制定人事行政部文件编号201203006批准执行日期2012-5-1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宿舍用水、用电,杜绝铺张浪费,使大家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特制定本规定。
2、宿舍用水标准:2.1员工集体宿舍及夫妻房用水标准:2.1.1夏季(5-9月份)用水标准为4吨/人;2.1.2冬季(10-4月份)用水标准为3吨/人。
2.2管理宿舍不论夏季还是冬季用水标准统一为4吨/间。
3、宿舍用电标准:3.1集体A类宿舍用电标准为:3.1.1夏季(5-9月份)用电标准为35度/间;3.1.2冬季(10-4月份)用电标准为25度/间。
3.1.3备注:A类集体宿舍指每个房间住宿人数在2人(含)以上的宿舍。
3.2集体B类宿舍用电标准为:3.1.1夏季(5-9月份)用电标准为25度/间;3.1.2冬季(10-4月份)用电标准为20度/间。
3.1.3备注:B类集体宿舍指每个房间住宿人数在2人以下的宿舍及夫妻房。
3.3管理宿舍用电标准为:3.3.1配有空调的管理宿舍用电标准为:3.3.1.1夏季(5-9月份)用电标准为150度/间;3.3.1.2冬季(10-4月份)用电标准为60度/间。
3.3.2其余管理宿舍用电标准为:3.3.2.1夏季(5-9月份)用电标准为60度/间;3.3.2.2冬季(10-4月份)用电标准为40度/间。
4、用水、用电的相关规定4.1每月月底(最后1天)由人力行政助理与公司电工一起到宿舍楼每个房间抄水、电表。
文件类别MEJ-ZD-RS宿舍用水、用电管理规定制定人事行政部文件编号201203006批准执行日期2012-5-14.2人力行政助理根据每间宿舍上月底度,再根据本月抄表度数计算出本月每间宿舍的实际用电、用水度数。
4.3人力行政助理根据公司规定的用水、用电标准,结合本月每间宿舍的实际用水、用电度数计算出每间宿舍当月用水、用电实际情况。
4.4人力行政助理每月5号前将上月每间宿舍的用水、用电情况汇总并张贴让员工核对是否正确。
西南科技大学文艺学院2012年关于学生晚归未归寝室、酗酒、违(精)
西南科技大学文学与艺术学院关于对学生晚归未归寝室、酗酒、违章用电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办法为保证同学们在校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校风校纪,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参照《西南科技大学学生手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望全体同学遵照执行。
1、对学生晚归、不归寝室等违反宿舍管理有关规定的,视情节给予以下处分:(1)学院加强对在校住读学生的住宿管理,对晚归、不归违纪学生的处理坚持“教育为主,批评从严,处理及时”的原则。
(2)学院集中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学生宿舍统一住宿,严禁学生晚归、不归。
未经批准,23:00至次日早晨6:00期间进入本人宿舍者,为晚归;未经批准,23:00至次日早晨6:00期间未回本人宿舍者,为不归。
办理了校外住宿手续的学生除外。
(3)如因学校或学院组织活动导致晚归或不归者,必须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并要出具书面假条备案。
(4)学生若有特殊情况,导致晚归或不归,必须事先向辅导员请假,准假后,辅导员老师应及时向学办主任汇报。
(5)家住本市或周边县市周未需要回家居住者,必须到各学办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并且在返校后及时向辅导员销假。
(6)法定节日自动要求不在学生公寓住宿者,必须填写法定节假日集体假条,并保证填写信息完整、准确。
报辅导员批准备案。
法定节假日结束后及时返校并向辅导员销假。
(7)学生在校外期间,必须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对自己的安全负完全责任。
(8)未经批准,擅自在外租房居住的学生视为不归。
(9)学院对于应在校住宿的学生,由于非正当理由晚归、不归者经查实确认后采用一周清查一次原则,一周之内有晚归、未归者将会收到学生工作办公室下发的“文艺学院学生晚归、未归预警通知单”。
下达该通知单满两次者将给予通报批评,三次以上(含三次)给予警告处分,五次以上(含五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七次以上(含七次)给予记过处分,十次以上(含十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10)晚归学生进入公寓必须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并登记。
学生宿舍里管理规章制度
学生宿舍里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宿舍管理,维护校园秩序,营造良好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的住宿场所,为了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学习和生活的有序进行,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的宿舍管理工作,包括宿舍布置、卫生、安全及纪律等事宜。
第四条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宿舍管理员、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宿舍管理相关事务。
第五条学生宿舍实行自律管理原则,学生应当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宿舍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宿舍安全和和谐。
第二章宿舍入住与调换第六条学生入住宿舍前需提供家长同意书,并提交身份证明和照片等相关材料。
第七条学生入住宿舍需经过辅导员同意,并签署宿舍管理协议。
第八条学生入住宿舍后,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宿舍管理委员会请示。
第九条学生如需调换宿舍,需提前向宿舍管理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第三章宿舍生活规范第十条学生应当保持宿舍内整洁无杂物,不得在宿舍内乱扔垃圾或乱涂乱画。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每日按时开窗通风,对床铺、书桌等进行定期清洁。
第十二条学生应当珍惜宿舍设施设备,不得私自拆卸、改动或损坏宿舍内的任何设备设施。
第十三条学生应当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滥用公共资源或浪费物品。
第十四条学生在宿舍内不得从事危险活动,如烟花爆竹、打架斗殴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受到处罚。
第十五条学生不得在宿舍内擅自聚众喧哗,影响他人休息或学习。
第四章纪律管理第十六条学生在宿舍内不得吸烟、饮酒、赌博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学生应当保管好个人物品,不得私放他人或在宿舍内组织或参与私人交易行为。
第十八条学生应当遵守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和管理要求,如有变动应提前告知相关负责人。
第十九条学生不得私自擅离宿舍,如需外出需提前请假并经过辅导员同意。
第二十条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由自己责任,如遇盗窃情况应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或辅导员报告,并报警处理。
文明宿舍公约
文明宿舍公约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培养学生良好道德情操的主要阵地。
为营造团结、和谐、文明的宿舍氛围和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学校关于宿舍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公约。
本公约对本校全体住宿生的寝室生活及在宿舍范围内的活动起规范和指导作用。
1、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分配和调整,各宿舍由寝室室长负责。
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
不得擅自搬出或调换室内设施,不得私自拆换和另加门,不准将钥匙转借他人。
学生进入宿舍必须遵守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做好防火、防盗、防骗工作,离开宿舍要锁门,携物外出者必须到值班室登记。
个人贵重物品应妥为保管,宿舍无人或休息时应关好门窗,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或门卫。
2、学生宿舍楼实行封闭管理制度,学生应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就寝。
严禁夜不归宿,晚上因故不能按时回到宿舍的应告知室友;发现室友未按时回到宿舍的,室长应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汇报,必要时向班主任汇报详细情况。
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每一位宿舍成员均享有同等的休息权利和承担保证他人休息权利的义务。
在规定休息之外的其它时间,宿舍成员的休息权利也应得到保障。
休息时间之内应保持宿舍安静,严禁在宿舍及楼道内大声喧哗,关闭一切有音响的设备。
晚休时间应当准时熄灯,室内成员应当停止一切与休息无关的其它事情。
如遇紧急情况需要处理的,应当征得其它宿舍成员同意并将影响降低到最小限度。
3、上课时间,学生一律不准滞留宿舍,因病因事须持有关证明方可进入。
未经批准,男生一律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
严禁校外人员出入学生宿舍或留宿,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经宿舍管理员批准室内成员可以在宿舍里接待亲人和朋友,室内其他成员应对客人热情礼貌。
客人来访应当遵守本公约的规定,不得影响到其他人的休息学及日常活动。
接待客人前应当提前告知室友,每次接待客人不应超过2人,时间不应超过30分钟。
来客应当主动在学校门卫室进行登记。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学生宿舍是公共聚集场所,属于重点要害部位,其安全直接关系到学校的稳定和学生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
为树立安全意识,牢记安全责任,深入持久开展学生安全教育,认真细致进行学生日常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学生宿舍的安全,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制度.第一条在校长、副校长的领导下,学生宿舍的主管部门(总务处)对学生宿舍的卫生、安全负责,具体实施宿舍的管理工作,制订具体的卫生、安全措施,明确管理责任,组织进行定期的卫生、安全检查和经常性的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和事故隐患,落实各项卫生、安全制度和工作责任制,确保学生人身、宿舍安全。
第二条学生在宿舍内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宿舍公共设施,维护宿舍正常秩序,创造安全文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熄灯时间就寝。
宿舍无人时,必须关窗锁门;严禁踢门翻窗。
全体学生必须提高警惕,共同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火灾、盗窃等案件及其它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防火是学生宿舍安全工作的重点。
必须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宿舍管理员和住宿的学生都有保护、爱护的责任,并会使用灭火器。
消防器材损坏应及时报修,过期不能使用的要及时更换。
发现起火时立即报警,并立即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将火扑灭在初起阶段。
学生宿舍按学校规定建立以宿舍管理员为骨干、学生为主体的义务消防队,担负学生宿舍火灾初发时的扑救工作。
第四条在学生宿舍居住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和安全用火规定。
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和煤气炉、火柴等用具;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灯头.禁止在学生宿舍内生火、焚烧物品、点蜡烛、等.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入宿舍内。
如宿舍的水电设施、床架等有损坏应及时汇报班主任,以便及时维修.第五条学生宿舍不准留宿其他人员,特殊情况需要在学生宿舍临时住宿的,必须经学生所在班主任批准并出据文字证明,宿舍管理员才能安排住宿,否则要令其离开,不听劝阻交学生处理.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宿舍,男女学生不得互串宿舍。
宿舍规章制度管理细则范本
宿舍规章制度管理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宿舍管理,营造和谐的学习生活氛围,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宿舍安全管理第一条宿舍安全工作是宿舍管理的首要任务。
在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宿舍内不得使用煤油炉、电磁炉等电器设备。
第二条不得私自更换宿舍门锁,不可以将宿舍钥匙交给他人,宿舍门必须关闭并锁好。
禁止在走廊和过道放置任何物品,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第三条宿舍内不得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不得拆改宿舍内设施,如发现宿舍内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告。
第四条睡觉时不得穿着睡衣吸烟、如有过项,除了罚款之外,还要接受其他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三章卫生管理第五条宿舍内保持整洁,不得在地板、桌椅上乱扔废弃物,不得在卫生间内乱扔纸屑、纸巾等。
第六条宿舍内应定时打扫卫生,床上物品必须叠整齐,衣柜内物品摆放整齐。
宿舍内不得私自摆放家具或改变原有摆放位置。
第七条宿舍内禁止留下食物残余、垃圾,不得在室内吃火锅、煮食。
如有违反,将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八条宿舍内不得私自移动卫生间设施,如水槽、浴缸等。
不得私自更换卫生用品。
第四章行为规范第九条宿舍内不得进行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聚众喧哗、打架斗殴等违纪行为。
第十条宿舍内不得违规使用电器,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违规活动,不得在宿舍内私设网络设备。
第十一条宿舍内不得经营买卖活动,不得擅自在窗台等地方挂悬挂物品。
不得在宿舍内摆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第五章管理措施第十二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的学生,将做出相应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扣分等。
对于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三条宿舍管理员有权对宿舍进行巡查,对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作出处理。
学生有义务配合宿舍管理员的工作,不得阻碍宿舍管理员的工作。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学校宿舍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针对不同情况,学校宿舍管理部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定进行修订和补充。
2-16单身员工宿舍暂行管理规定
鲁奥集发[2012]13号山东奥宝化工集团公司单身员工宿舍暂行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经研究,制定单身员工宿舍暂行管理规定如下。
一、宿舍分配管理1、属集团公司在岗且居住地离公司15公里以外的单身员工均可安排在单身宿舍居住。
2、凡符合居住条件的员工,可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批后到物业公司办理居住手续。
3、新招收员工符合居住条件的,由人力资源办公室开具书面证明,物业公司按规定办理居住手续。
4、居住标准:每个房间三人。
5、房间分配以车间、部室为单位作为居住区域,由其统一管理。
6、物业公司要建立居住管理台账,详细登记居住人员的状况。
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居住时间等。
7、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需安排在单身宿舍居住的外协人员,须与物业公司签订居住协议,一切居住事宜均按协议条款执行。
二、有偿居住管理单身员工宿舍实行有偿居住机制,凡符合条件的居住员工,均有义务向公司缴纳房费、电费、取暖费等费用。
(一)房费:每个床位每人每月15元。
(二)电费1、以每个房间电表当月实耗数按0.50元/度收费(含外协)。
2、收费办法(1)每月由物业公司物管员抄表后,将实际用电数量列表报人力资源办公室,由其在布置计算工资时一并安排扣缴。
(2)当月没有工资收入的,由物业公司物管员负责收取现金交公司财务部。
(3)属经批准安排在此居住的外协人员,由物业公司将各房间用电明细交与公司财务部,由其从外协劳务费中扣缴。
(4)用电数量按房间内居住人数平均分摊。
(三)取暖费:每个取暖季每月依据市场价格按居住面积核计分摊缴纳(供气不正常时酌情扣减),收费办法按电费办法执行。
(四)住房押金管理1、实行住房押金制,每张床收取押金150元,抵押内容包括床、门窗、电器等(原已交100元押金的补交50元,未交的按标准执行)。
2、押金在安排房间领用床时交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开出收据,由个人保存。
3、居住人在退房时将床退回物业公司,并经物管人员验收房间门窗、电器完好时,将押金退回给本人。
宿舍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内容
宿舍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大学校园内的安全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校所有宿舍。
第三条宿舍管理遵循便民、利民、为民的原则,保护宿舍的环境,维护学生的利益。
第四条学生应当遵守本规章的各项规定,不得违反。
第五条学校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本规章进行具体的管理和执行。
第六条宿舍内发生的纠纷、事故由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处理。
第七条学生有权向宿舍管理委员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第八条学生有义务维护宿舍的安全、环境和卫生。
第九条宿舍管理用于学生的日常生活,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十条学校宿舍管理规章内容应当公示,并让学生知晓。
第二章宿舍入住第十一条学生入住宿舍前需进行身份核实、签订宿舍租约并缴纳押金。
第十二条学生入住宿舍前需向宿舍管理员详细说明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
第十三条学生入住宿舍时需认真阅读并签字同意遵守宿舍管理规章。
第十四条学生需要具备本校规定的入住资格才能申请入住宿舍。
第三章宿舍管理第十五条宿舍内禁止吸烟、酗酒、赌博、吵闹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宿舍内禁止烹饪,使用明火等危险物品。
第十七条宿舍内不得携带宠物入住。
第十八条宿舍内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临时增加用电设备。
第十九条宿舍内不得擅自更换门锁、损坏门窗。
第二十条宿舍内不得随意摆放杂物,保持宿舍整洁。
第二十一条宿舍内不得在墙壁、家具等地方随意涂写。
第二十二条宿舍内遵守用电安全规范,勿随意移动电源开关。
第四章宿舍卫生第二十三条学生有义务保持宿舍内的卫生,定期进行打扫。
第二十四条学生离开宿舍时需关闭电器、水龙头等设备,保持宿舍安全。
第二十五条宿舍内不得乱扔垃圾,需按规定时间将垃圾分类清理。
第二十六条宿舍内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口香糖等行为。
第二十七条宿舍内不得在地面、墙壁等处乱丢烟蒂、纸屑等垃圾。
第五章宿舍安全第二十八条宿舍内门窗保持关闭,夜间需锁门睡觉。
第二十九条宿舍内发现异常情况,需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
第三十条宿舍内应建立防火意识,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2012新生宿舍安排表
24
女
新一区10栋
514、516、518、523、525、527
文法学院
51
男
2区8栋
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3、114、115(3)
196
女
新一区8栋
416
318(3)、320、322、324、326、331、333、335、337、339、341、343、401、402、403、404、405、406、407、408、409、410、411、412、413、414、415、417、418、419、420、421、422、423、424、425、426、427、429、431、433、435、437、439、441、443、501、502、503(3)
70
女
2区6栋
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1、112、113、114、201
电气学院
255
男
3区3栋
403、404(3)、405、406、407、408、409、410、411、412、413、414、415、416、417、418、419、420、421、423、501、502、503、504、505、506、507、508、509、510、511、512、513、514、515、516、517、518、519、520、521、523、601、602、603、604、605、606、607、608、609、610、611、612、613、614、615、616、617、618、619、620、621、623
土木力学学院
107
男
6区5栋
101、102、103、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115、116、117、119、121、123、201、202、203、204、205、206、207、208(3)
住宿公约
宿舍入住公约一、卫生管理制度(一)室内外无垃圾、杂物,环境良好。
(二)门内外无灰、无水迹、无杂物;窗台、窗扇、窗框无灰,玻璃明亮。
(三)房间内地面整洁无痰迹、积水、污迹、烟蒂、果壳、废物等,房间内垃圾及时清理。
(四)墙壁无灰尘,无蜘蛛网。
(五)个人的被套、床单干净、整洁;换洗衣物及时清洗。
二、内务管理制度(一)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房间内墙面乱刻、乱画,禁止在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个人物品。
(二)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床单平整,空床上用品摆放有序;鞋子有序摆放,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床下尽量保证不摆放其他杂物。
(三)桌面物品摆放整齐,桌面无闲杂多余物品,且摆放整齐,凳子放于桌下;箱子应摆放整齐,个人清洁用品摆放整齐。
(四)洗晒衣物按指定位置晾晒。
三、安全管理制度(一)严禁在房间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以及使用延长线,私自使用违规电器;禁止使用电炉、电褥、电熨斗等大功率电器设备,电源插座和电线要保证完好、无破损。
(二)不准使用、存放汽油、煤油、酒精、液化气等易燃、易爆等物品和管制刀具、器具。
(三)宿舍内不得酗酒、赌博、观看不健康节目、卧床抽烟或进行其它不良行为。
(四)宿舍中严禁私自留宿外人,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五)加强防火、防盗意识,宿舍内贵重物品和现金需妥善保管,防止失窃。
四、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一)住宿员工对宿舍内的设备、室内外设施要爱护使用,不得私自迁移或挪作它用。
宿舍内的设备、设施若有损坏要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修;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二)正确、合理使用椅、床等设备,保持功能完好。
(三)配置的灯具、空调、热水器等电器损坏应及时报修,严禁私自拆卸处理。
五、住宿秩序管理制度(一)住宿人员要服从宿舍管理员的日常管理、监督和宿舍常规事务安排。
(二)员工的宿舍房间、床位分配必须服从安排,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变更或占用床位。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节选)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节选)(2012-2013学年校政字19号)第二章机构与职能第五条学校建立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学生公寓。
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后勤工作和学生工作的学校领导共同担任,其他成员还包括学校办公室、研究生院、教务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学生工作部(处)、财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保卫处(部)、校团委、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校医院、后勤集团的负责人,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和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及公寓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管会)的代表等。
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制定和修改学生公寓管理办法;明确各职能部门对学生公寓齐抓共管的职责;定期召开会议,对学生公寓建设、管理和服务的重大事项、措施和问题进行决策;监督检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和收费工作。
第六条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其职责由后勤集团和学生工作部(处)共同承担;办公室主任由后勤集团和学生工作部(处)相关负责人共同担任。
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是:落实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和其他上级领导部门的政策和决定;建立健全相关管理规章制度;规划学生宿舍资源的分配和调整方案;组织开展宿舍安全卫生文明检查;记录和考评学生在公寓的行为表现,提出对违纪行为的处理意见;定期收集和反馈学生对公寓建设、管理和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后勤集团的职责:做好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定管理服务工作人员的职责;全面履行学校委托的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对学生公寓实施物业管理和服务;负责学生宿舍资源的日常管理和宿舍分配调整方案的草拟;开展方便学生生活的服务;为开展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与学生工作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住宿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生工作部(处)的职责:开展住宿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工作;制定辅导员在学生公寓工作的职责及管理、考核办法,选派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并对辅导员在学生公寓中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考评;指导自管会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工作和活动,建设特色公寓文化;开展文明宿舍评选和奖励工作;与相关部门共同开展住宿学生安全教育和培训。
广东海洋大学主校区2012新生宿舍安排
主校区2012级学生住宿安排方案(最终稿)宿管中心 2012年8月18日学院总数类别人数学生住宿安排备注水产学院405 男302海宁A:501-512;601-609、612-614;701-703、705-712共35间,每间住6人,住210人。
101、202、207、210、306、307、308各住1人,406、615各住2人,315住4人,610、611、704各住5人,共住30人。
海宁B:310,404各住1人;501-504、506,601-605共10间,每间住6人,住60人。
女103 海韵A:316住1人;412住2人;405,710各住5人,共住13人。
306-310,706-709、711-716共15间,每间住6人,住90人。
农学院750 男460海涛A:218住3人,213-217、219共6间,每间住4人,住24人。
海涛B:303住1人;106、311各住2人。
海宇A:110、111,402、411、719各住1人;106,409,605,712、715各住2人;108,504、506、507、509各住3人,共住30人;109,305-310,401、403-406,501-503、505、508、510,606-620,701-711共44间,每间住4人住176人。
海宇B:412住1人,314住2人,306住6人,304住7人,共16人;212-214,301-303、305、309-311、313共11间,每间住8人,住88人。
海天A:202-216,301-305,401-405共25间,每间住4人,住100人。
海天B:404、405、407各住1人;402住2人;412,509、513各住3人,409住4人,共住18人。
女290海韵A:604住1人,312住2人,共住3人;406-408,613共4间,每间住6人,住24人。
海韵B:101、102,301、302,405-408,614-616,701-706、708-714共24间,每间住6人,住144人。
寝室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寝室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寝室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建设和谐的寝室文化,提高同学们的自律意识和集体荣誉感,特制定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二章寝室秩序管理1. 寝室晨检:每天早晨7:00进行寝室晨检,确保寝室卫生整洁,床铺整齐,窗帘拉开,门窗关闭,不得有噪音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2. 寝室卫生:每周进行寝室卫生大扫除,确保床下无杂物,地面清洁,垃圾及时清理,卫生间干净整洁。
3. 寝室安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吸烟及使用明火,禁止在寝室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 寝室设备维护:爱护寝室内设施设备,避免损坏公共设施,定期检查电器用品安全。
第三章行为规范管理1. 作息时间:晚上10:30寝室熄灯,保持安静,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早上7:00起床,不得在寝室内大声喧哗。
2. 个人卫生:爱护公共卫生设施,保持个人卫生,不得在寝室内乱扔垃圾,保持个人衣物整洁。
3. 禁止私自更改宿舍布局,不得私自串寝。
4. 禁止在寝室内吃夜宵,不得乱丢食品包装。
第四章纪律管理1. 违反寝室规章制度者,按情节轻重由楼管会或班主任给予警告、罚款、移交纪律处分。
2. 严禁偷窃、赌博、打架斗殴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按校纪校规严惩。
3. 对于破坏公共设施,影响他人休息,损坏校园环境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处罚。
第五章附则1. 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由楼管会负责执行,班主任监督。
如需修改,需经楼管会和班主任讨论通过后生效。
2. 对于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未能覆盖的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规定。
3. 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违反规定的同学将受到相应处罚。
以上即为寝室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希望同学们能够自觉遵守,共同维护好我们的寝室环境和文化。
愿我们的寝室成为一个温馨、和谐、安全的家园。
寄宿制学校宿舍管理制度
寄宿制学校宿舍管理制度篇一:寄宿制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寄宿制学生宿舍管理制度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为进一步强化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安全工作有序、顺利地实施,结合我校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各校要不断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安全检查等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制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
寄宿制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
寄宿制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
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学校将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二、安全排查制度建立校内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好学校安全工作“五个一”活动。
各校要注重学校安全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饮用水源、安全用电(线路)、图书室、实验室、教室、教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
建立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在日常安全检查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特点,专门组织消防设施、危房、破旧校舍、卫生等综合性或专项安全检查,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登记制度。
关于发布《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
关于发布《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各部室:《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暂行)》现予发布,请各部室认真按本制度的条款执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特此通知。
某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一二年六月三日附:《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暂行)》发:某各职能部门2012年06月03日签发某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暂行)第一条目的: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宿舍安全和提高环境品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范围:公司所有住宿员工。
第三条内容:员工宿舍是由酒店统一安排和管理的,以提供员工住宿为目的的场所。
每一位住宿有权利有义务对自己所住宿舍进行维护,为创造更好的住宿和生活环境,每宿舍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宿舍内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寝室长职责1、寝室长自身必须自觉遵守酒店和宿舍的各项制度和要求。
2、宣传并监督本宿舍成员遵守酒店规定的各项制度和要求。
3、保护好宿舍内的公共财产(铁架床、电视、空调等)和宿舍成员的私人储物柜,如有人故意破坏和私自使用别人物品,应及时提醒当事人并书面记录。
4、负责督促检查本宿舍物品摆放和宿舍员工个人床铺的卫生情况,并负责制作“宿舍卫生排班表”,张贴在宿舍显眼位置里。
5、负责督促本宿舍成员离开宿舍前关好宿舍门和电器、电源。
6、协调好宿舍成员的关系,化解宿舍成员之间的矛盾,齐心协力创建文明宿舍。
7、劝止宿舍成员之间开玩笑过度,制止员工之间在宿舍里吵闹、影响他人或邻居休息。
8、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向综合办汇报。
9、实行寝室长报告制度,如发现宿舍成员带非酒店员工留住宿舍,必须及时向综合办报告。
10、寝室长选举产生,试用期1个月,试用评估合格者将在工资中给予寝室长津贴。
酒店每月发放津贴50元。
11、每季度由综合办进行寝室长评估,如发现有寝室长未能按照寝室长职责标准执行或着存在管理不完善、力度不够的现象,综合办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2012级太和八中高一宿舍管理方案(试行).doc
2012级太和八中高一宿舍管理方案(试行)八中班主任的工作特别多,特别辛苦,但是我们既然自愿选择了八中的班主任,就注定要比其他学校的班主任付出的多,特别是寝室。
既然当了班主任就要干的优秀,让优秀成为一种习惯。
寝室工作是个重点,要把宿舍管理好,就需要我们经常思考和摸索更好的方法。
我们学校的寝室管理既要人性化,又要规范化。
人性化的管理可以使学生安心在校学习、生活,健康成长,解除家长的后顾之忧。
同时通过制定一系列的制度加以约束,加强学生的纪律观念,并使之规范化, 规范逐步转化为学生的自觉要求,使之形成一种习惯,凝练成一种素质。
让规范成为一种习惯,最终让学生自己管理好自己。
1.班主任参与到宿舍管理班主任在学校管理工作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特别是咱们八中的寄宿制学校,是学校中全面负责一个班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工作的教师,是班级的组织者、领导者。
很多学生只听班主任的话。
因此,班主任参与到宿舍管理中来,非常有利于学校的宿舍管理工作,从而为班级的教学做好基础。
班主任经常检查宿舍,无论是纪律还是卫生总比班主任从未到过的宿舍好。
如果班主任对住宿生在宿舍的表现不闻不问,认为学生只要在班级表现好就可以了,在宿舍的表现无所谓,无形中纵容了学生的违纪行为,也会使个别学生对值班老师产生“你凭啥管我,我又不是你班的学生"的心理,给值班班主任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同时也影响到了学校的各项工作。
班主任的支持对宿管工作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咱们学校把宿舍管理作为班级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所以班主任对本班宿舍管理非常重要。
在学校开学典礼奖励时,获“先进班级”荣誉称号的班级宿舍也多数是“文明宿舍”。
2.让学生自己管理自己从本学期我们尝试一种新的宿舍管理办法。
选出管理能力强的、负责任的学生,组成管理队伍(巡视员)。
一方面锻炼了学生的管理能力,另一方面由于学生之间互相比较了解,管理起来将会收到更好的效果。
我们班主任老师要对巡视员和寝室长进行管理培训,让他们和我们一起参与管理宿舍,让他们明确自己的职责。
寝室内十不准和十要
寝室管理条例
为了严肃寝室纪律,特制以下规定:
1.白天不准进入寝室,特殊情况需班主任批条,寝室管理人员登记后方可进寝室。
2.不准大声喧哗、呼喊、出怪腔、吹口哨;说话要小声,保持寝室安静。
3.不准相互追打、辱骂、说脏话;要相互尊重。
4.不准串楼层、串寝室、留宿他人;要安心睡觉。
5.不准踹门、撬门、砸锁;要爱护公物。
6.熄灯后不准说话、吃东西、洗衣服和提前起床开灯;要按时作息。
7.不准乱泼水、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做到水入池垃圾入箱。
8.不准携带任何火具、刀具;要保证宿舍安全。
9.不准二人或多人攀肩行走;要行为端正、举止文明。
10.不准跑步上下楼梯;上下楼梯要步稳脚轻声小。
11.不准熄灯一小时内外出解手;出寝要登记。
12.不准在墙上、门上乱写乱画;要保持宿舍内整洁。
13、在寝室内吸烟、喝酒、打牌、外出上网、私拉电线给予留校察看
或劝退处分。
14、每违犯上述一条扣本班纪律分1—5分。
15、值班人员不力视情节轻重酌情扣分。
京华学校
2012-9-13。
同济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同济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2012年6月19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为维护我校学生正常的生活秩序,保障“文明、整洁、安全、有序”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特制定同济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同济大学所有全日制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
第二条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团结友爱、相互尊重、互相团结、热爱集体,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第三条入住学生要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住宿费。
每年报到、注册前缴纳住宿费,并妥善保管好缴费收据以备查验。
未经学校批准欠交住宿费的,学校将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学生补交,拒不补交费的取消住宿资格。
住宿费用按学年收取,住宿费标准按9个月计算(秋季入学学生的计费期为当年9月至次年1月,次年3月至次年6月;春季入学学生的计费期为当年3月至当年6月,当年9月至次年1月,2、7、8月份免费住宿)。
若在1月或6月申请入住者,当年2月或7、8月份的住宿费仍需按实缴纳。
延期毕业需住宿的,必须凭延期证明并缴纳住宿费后才可续住。
第四条博士研究生在规定的学制内未完成学业的,办理相关手续后可延期住宿两年,两年后学校不再提供住宿。
第五条学生应服从并配合学校对宿舍布局调整和安排。
入住学生必须按指定的楼、室、床位入住,严禁转让、出借、出租宿舍和床位,严禁留宿异性和外来人员。
第六条每年10月对非毕业班的零星空床位受理学生的宿舍调换申请,研究生、本专科生只能申请调换到同年级宿舍。
一年级新生和当年毕业生不能申请宿舍调换。
本专科生因学籍变更凭教务处证明可及时申请调换宿舍。
第七条保持宿舍内清洁,宿舍内的卫生由学生自行打扫。
学校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宿舍卫生进行检查,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卫生检查工作。
学生不得将饭菜带入寝室内,宿舍内禁止饲养和带入宠物。
保持公寓楼层通道的畅通,所有学生物品必须放在宿舍房间内,自行车等应按指定停车点或车库停放,不得随意停放或带入宿舍楼。
[2012]3微电子学院关于学生宿舍违章存放、使用电器的管理规定的通知(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学院文件西电微院函〔2012〕3号微电子学院关于学生宿舍违章存放、使用电器管理规定的通知各行政班、学生支部、全体同学: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交往的重要的场所。
为了进一步加强微电子学院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生手册》中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学生日常管理的特点和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一、宿舍电器使用的管理规定1.学生宿舍内禁止私自乱接乱拉电线、电源和改动室内线路;严禁使用接触不良、电线老化脱化和低质劣质的排插。
2.学生宿舍禁止存放酒精炉、煤炉等易燃易爆品;严禁使用蜡烛、热得快、电热壶、电磁炉、电热杯、电熨斗、电饭锅、电褥子、电吹风、取暖器和其他不允许使用的大功率违禁电器。
3.允许使用的电器如手机充电器、电脑、台灯都必须摆放在桌子上,严禁将任何电器在通电的情况下摆在被褥或衣物下方。
电器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
二、对违章存放、使用电器者的惩戒措施1.凡在宿舍存放违章电器者,一律没收,并予以警告处分。
2.凡在宿舍使用违章电器者,予以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取消该学生本学年的评优(含各类奖学金、奖助金以及其他荣誉称号)资格。
3.对于使用违章电器屡教不改或个人行为导致火灾险情者,予以记过及以上处分,取消该学生本年度的一切评优(含各类奖学金、奖助金以及其他荣誉称号)资格。
4.对各类违章存放、使用电器者,还要承担学校相应物资、财产损失赔偿和学院综合治理考核相关责任。
三、对违章存放、使用电器的教育和管理1.违章电器符合上述第二条第一、二款的,如果是入党积极分子则视情况延长培养时间;对预备党员,视其情节延长转正期。
符合上述第二条第三款的学生,是入党培养对象的,终止培养(发展)对象资格;是预备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2.各党支部要严格管理,对党员进行严格要求,对于学生党员,凡存放、使用违章电器者,除给予相关的惩戒外,还要由本人在支部大会上作出深刻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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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员工业余生活、休息、活动有一个正常的秩序,创造整洁卫生,清静舒适及安全的生活环境,特定制度如下:
1.凡住公司宿舍的员工,必须按照人事部或公司指定的房间床位入住,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床位,不准为他人配制房间钥匙,违者追究责任,并罚款50元。
2.宿舍物品必须摆置整齐有序,实行每天轮流清洁,保持室内整洁美观。
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东西,不准往窗外丢杂物,垃圾要倒在指定地方,严禁在门口乱倒剩饭菜及垃圾,否则首次警告,二次罚款20元,并清扫被污点,望大家互相监督。
3.爱护宿舍内的公共物品,室内设施不得随便移动拆卸,如损坏水龙头、灯管、玻璃等物品及厕所、下水道堵塞等,无法明确责任造成维修费用由该宿舍成员平均分摊;损坏家具,如床等物品均按原价赔偿。
4.当月水电费均按实住人员分摊,每位员工都要自觉节约用水用电。
禁止使用电炉、电饭锅,不准乱接电源,预防火灾事故。
违者一次罚款50元,屡次不改者将采取行政处分,造成火灾事故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5.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取长补短,不准吵架、打架、斗殴;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闹酒、嫖娼、播放黄色录像等违法行为,违者开除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6.员工自己财物自己保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
严禁盗窃公司或个人财物,一经查实即时开除,情节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7.上班时间一律不准带客人进入宿舍,违者追究责任;员工亲友需留宿宿舍,须写申请交办公室签名同意后方可留宿,不经同意留宿者,一经查实,每晚罚款100元。
8.禁止员工带异性在宿舍休息,一经查实,给予严重警告,并罚款50元,留宿异性者经查实立即开除。
9.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禁在宿舍内外高声喧哗或大声播放收录机影响他人休息,就寝后的时间里不得会客,违者口头警告,屡次不听罚款10-20元/次。
10.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应将宿舍钥匙和我司物品归还,搬离宿舍后方结算工资。
办公室人员不定期到宿舍查房,各员工应主动协助工作。
11.宿舍每月检查一次(由人事和各宿舍长组成检查小组),发现有违以上条款或卫生不合格的宿舍,将对其宿舍做相应的处罚,宿舍长负主要责任。
12.宿舍每月由指定人员(电工)检修一次,并在相关表格内做好记录。
由各宿舍长做好监督。
13. 具体细则详见公司最新员工守则制度第十六、十七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