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8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18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18引言:建筑面积是在建筑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常常需要计算的一个重要指标。
正确且规范的计算建筑面积对于建筑项目的收益评估、设计规划以及合理使用建筑资源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统一建筑面积的计算标准,提高计算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建筑行业制定了一系列的计算规范。
本文将介绍关于建筑面积计算的规范要求,并对2018年的最新计算规范进行详细解析。
一、建筑面积的定义和分类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平面内所占据的面积,用来描述建筑物占据地面的情况。
按照功能和性质的不同,建筑面积可分为总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使用面积和净使用面积等几个不同的指标。
1. 总建筑面积(GFA,Gross Floor Area)总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各层的地板面积总和,包括室内和外部构筑物的面积,如墙、柱和梁等。
总建筑面积是计算各种建筑面积指标的基础。
2. 建筑占地面积(Site Coverage)建筑占地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地面上占据的实际面积,一般是指建筑物根据轴线测算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包括任何外部构筑物。
3. 使用面积(Gross Usable Area)使用面积是指建筑中可供使用的室内空间的面积,包括办公室、会议室、厨房、洗手间等各种功能区域。
4. 净使用面积(Net Usable Area)净使用面积是指扣除了墙壁、柱子、梁等构造物后的使用面积,即实际可供使用的净空间面积。
二、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要求为了保证计算建筑面积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建筑面积计算需要遵循一些规范和标准。
以下是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主要要求:1. 根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进行计算;2. 根据建筑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进行计算,以设计图纸为准;3. 需要考虑不同功能区域和不同楼层的面积计算方法;4. 需要按照统一的计算单位和精度进行计算;5. 需要标明计算结果的单位和精度,以便于比较和分析。
三、2018年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解析2018年最新的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对一些细节进行了补充和修正,以提高计算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2018安徽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最新版
2018安徽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最新版模板一:尊敬的读者:!本文是关于2018年安徽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最新版文档。
本文旨在提供详细的指导和规范,以读者在安徽省范围内有效计算建筑面积。
第一章:引言1.1 目的本章介绍了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编制目的以及适用范围。
第二章:定义和符号2.1 定义本章了与建筑面积计算相关的各项定义,以确保读者理解文中所使用的术语。
第三章:建筑面积计算的基本原则3.1 建筑面积分类本章介绍了建筑面积的分类,并对各类建筑的计算原则进行了详细说明。
第四章:建筑面积计算方法4.1 总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本章详细介绍了总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包括建筑物平面形状、楼层高度、外立面等的考虑因素。
4.2 使用面积计算方法本章对使用面积的计算进行了详细说明,包括房间面积、走廊面积、公共设施面积等。
第五章:建筑面积计算的示例5.1 示例一:住宅建筑本章通过示例说明了住宅建筑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
5.2 示例二:商业建筑本章通过示例说明了商业建筑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
第六章:建筑面积计算的验证方法6.1 验证方法本章介绍了建筑面积计算结果的验证方法,以确保计算准确性。
附件:1、建筑平面示意图2、计算表格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实施细则:具体落实法律条文的细则性规定。
2、建筑面积:建筑物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合计。
模板二:尊敬的读者:!本文是关于2018年安徽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最新版文档。
本文旨在提供详细的指导和规范,以读者在安徽省范围内有效计算建筑面积。
第一章:引言1.1 目的本章介绍了制定该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目的,以及规范适用的范围和依据。
第二章:定义和符号2.1 定义本章了与建筑面积计算相关的各项定义,以确保读者明确理解文中所使用的术语的含义。
第三章:建筑面积计算的基本原则3.1 建筑面积的分类本章对建筑面积的分类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涵盖了住宅、商业、工业等不同类型建筑物的计算原则。
第四章:建筑面积计算方法4.1 总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本章详细介绍了总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包括建筑物平面形状、楼层高度、外立面等的考虑因素。
浙江省 201808新规范面积规范,暖通防排烟规范,消防规范问题梳理
1.面积新规
三、共有面积分摊
老规:
1.地上、地下的设备用房、设备间等按服务对 象进行分摊(谁 受益谁分摊),地上的共有 面积可以分摊至地下,同样地下室的共有 面 积也可以分摊至地下,幢共有建筑面积则地上、 地下共同分摊。住宅楼及商住楼各单元的楼梯、 电梯、管井和走廊等共有面积部位有 按幢分 摊的、有按功能区分摊的、有按单元自行分摊。
1.暖通新规
二、固定窗问题
1.第3.3.11条(强条)规定: 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
尚应在其顶部设置不小于1 m2的固定窗。靠外墙的防 烟楼梯间,尚应在其外墙上每五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 于2 m2固定窗。 2.第4.1.4条规定:下列地上建筑或部位,当设置机械 排烟系统时,尚需按本规范第4.4.14~4.4.16条的要求 在外墙或屋顶设置固定窗: 1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500 m2的丙类厂房(仓库); 2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 m2的商店建筑、展览建 筑及类似功能的公共建筑; 3 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 m2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4 商店建筑、展览建筑及类似功能的公共建筑中长度 大于60m的走道; 5 靠外墙或贯通至屋顶的中庭。
注:新规未明确本条规范无效,新项目按此条严控
新规:
1.住宅套内的阳台不论封闭与否,均按其围护结构或围 护设施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2.不封闭阳台顶盖(包括上方的飘窗、设备平台、花池 和屋檐等) 与其围护设施上下不一致的,按其重叠部 分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 积。 3.当顶盖或围护设施进深小于等于0.60m的不封闭阳台, 不计算建 筑面积。但套内建筑面积(不含阳台、飘窗) 70.00㎡以下的住宅,不 计面积的阳台累计水平投影面 积大于3㎡的,或70.00㎡以上的住宅套 型不计面积的 阳台累计水平投影面积大于5㎡的,超出部分按1/2计 算 面积。
2018(最新版)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的要求规范
《2014(最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 术语2.0.1 建筑面积 construction area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2.0.2 自然层 floor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结构层高 structure story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4 围护结构 building 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2.0.5 建筑空间 space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2.0.6 结构净高 structure net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7 围护设施 enclosure facilities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2.0.8 地下室 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的房间。
2.0.9 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的房间。
2.0.10 架空层 stilt floor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2.0.11 走廊 corridor建筑物中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2 架空走廊 elevated corridor专门设置在建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
2.0.13 结构层 structure layer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
2.0.14 落地橱窗 french window突出外墙面且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5 凸窗(飘窗) bay window凸出建筑物外墙面的窗户。
2.0.16 檐廊 eaves gallery建筑物挑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7 挑廊 overhanging corridor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8 门斗 air lock建筑物入口处两道门之间的空间。
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有关规定
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有关规定关于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有关规定(一)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1) 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2) 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3) 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
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 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
5) 房屋在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M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0M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 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7)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8)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9)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0) 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1) 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 玻璃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3) 属永久性建筑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4) 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5) 有伸缩缝的房屋,若其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
(二) 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1) 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2) 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车棚、货棚等属永久性建筑的,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3) 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2018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1)
2018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1)2018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筑面积的计算对于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等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为了统一和规范建筑面积计算的方法,2018年发布了新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本文将介绍这一规则并详细解析其主要内容。
一、总则新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于2018年正式实施,适用于所有新建建筑物和建筑改造项目。
该规则的实施目的是确保建筑面积计算的准确性和可比性,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建筑面积的分类根据新规则,建筑面积主要分为四个分类:占地面积、建筑总面积、标准层面积和低洼地区局部面积。
1.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是指建筑物所占用的地面范围,包括建筑物的主体部分以及室外庭院、花园、停车场等附属设施。
占地面积的计算方法通常是按照建筑物外围墙体的投影面积来计算。
2. 建筑总面积建筑总面积是指建筑物各个层面上,包括室内和外部附属设施在内的全部建筑面积。
建筑总面积的计算方法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可以是直接测量建筑物各个层面的面积,也可以根据建筑设计图纸进行计算。
3. 标准层面积标准层面积是指建筑物每个层面的总面积,包括室内和外部附属设施在内。
标准层面积的计算方法通常是按照建筑物外轮廓线的投影面积来计算,同时排除不计入建筑总面积的部分。
4. 低洼地区局部面积低洼地区局部面积是指建筑物在低洼地区的特定位置所占的面积。
低洼地区局部面积的计算方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可以采用测量或者图纸计算的方式。
三、面积计算的要求根据新规则,建筑面积计算需要满足以下要求:1. 准确性面积计算需要基于真实的测量数据或者设计图纸,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
在计算过程中需要注意各种尺寸、形状、高度和倾斜度的考虑,尽量减少误差的出现。
2. 一致性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在不同项目之间需要保持一致性,以便于数据的比较和分析。
在计算过程中需要按照统一的规范和标准进行,避免主观因素的干扰。
3. 类型区分在计算建筑面积时,需要清晰地区分不同类型的面积,如室内面积、外部附属设施面积等。
2018《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与GB50584-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对比
新清单大变化!与13清单计算规范的对比分析2018《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与GB50584-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变化如下:1、征求意见稿,相对2013清单,整体清单项增加了194条,删除了170条,规则变化有48条,规则简化114条。
2、新增的内容:土石方工程新增单独土石方,砌筑工程增加轻质墙板,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增加转配饰预制混凝土构件,楼地面装饰工程新增装配式楼地面及其他项目,新增房屋修缮工程,脚手架工程。
新增内容主要以新业务,新工艺及房屋修缮为主,扩充业务处理范围,涵盖内容更广。
3、删除的内容:地基处理删除桩的内容,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删除柱梁面抹灰及装饰,其他装饰工程删除详细分类内容,措施项目删除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内容。
4、规则变化的内容:土石方工程挖土石方内容,砌筑工程的砖砌体内容,现浇混凝土构件内容,墙、柱面抹灰及装饰内容;明确详细的计算要求及原则,计算原则更准确,减少对于计算原则的理解偏差。
5、规则简化的内容:地基处理及边坡支护工程,砌筑工程的砖砌体和砌块砌体,一般预制混凝土构件,门窗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的踢脚线,油漆、涂料、裱糊工程,拆除工程;将2-3种的计算规则,简化为1种,统一计算原则,减少列项和计算分歧。
6、总说明: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及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将名词概念及分类做了详细说明,减少对于概念不清晰,造成的列项差异。
具体每章变化如下:变化分析——土石方工程:为方便大家更好地理解与掌握,我们接下来详细解析的是土石方工程,解析目录如下:一、内容增加1、单独土石方:2、基础土方:3、基础凿石及出渣:4、平整场地及其他:二、内容删减1、基础土方:2、基础凿石及出渣:三、说明变化1、单独土石方:2、基础土方:具体项13清单新清单分类沟槽、基坑、一般土方的划分为:底宽≤7m,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底面积≤150m²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方。
2018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
2018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文章标题:2018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解读一、引言在建筑工程领域,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标准,它对于建筑项目的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通过对2018年发布的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的深入解读,可以更好地认识和理解这一标准的内涵和要求,为建筑工程管理和实践提供有力的指导和支持。
二、2018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解读1. 定义和范围2018年发布的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主要涉及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的基本原理、方法和程序,包括建筑面积的计算和测量规定、技术要求、操作流程等内容。
它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具有普适性和权威性。
2. 建筑面积计算规定根据规程,建筑面积计算应包括建筑物的总体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建筑面积等内容。
其中,建筑物的总体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所有建筑面积之和,套内建筑面积是指住宅单位内部的建筑面积,公共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内的公共空间和设施面积。
规程对于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和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确保了建筑面积计算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3. 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包括建筑物的竣工测量和验收规定,主要针对建筑工程的竣工阶段。
规程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对建筑物的结构、设备、材料和装修进行综合测量,以验证其与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的一致性。
规程还对竣工综合测量的方法、工具和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确保了竣工验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4. 个人观点和理解对于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我个人认为其制定和实施有利于规范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有助于提高建筑质量和安全性。
通过遵守规程的要求,可以有效减少建筑工程中的纠纷和质量问题,为建筑行业的发展注入正能量。
三、总结2018年发布的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对于建筑工程的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新旧版超强对照
《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新旧版超强对照1992年5月,国家建设部、发改委、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建标[1992]245号,以下简称1992版标准),同年8月1日起实施,颁布实施至今已达26 年。
1992版标准是我国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的高校建设标准,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普通高校进行评估的重要依据,代表当时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反映我国当时经济发展对高等教育基本建设的投入条件,同时也带有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痕迹。
2018年4月,由教育部组织编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建标〔2018〕32号,以下简称2018版标准),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发布,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原《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同时废止。
以下将1992版标准和2018版标准进行对比,供广大高校基建管理者参考。
教育部办公厅教音部办公厅关于贲彻轨存僧連詡洋校建筑面积指标》的遅期答吿自趣、克笔市,殛生产理设兵醐育同,都融琢科醱由鞍肖觀陶耀的电昔蹈校审壷砸卿3》曰琳膚城护瑋说訊国磁度逛叢批准技布,自201書年?月1日皿行.诺冒誉级雜育行政部门、颐善窩評杭在普週高苒押逼忑siia工柞申帧.v?国高許校建筑歸蔺)搐于醐宙中国砒8*社出破行.BH诵昔訓物術取部门认賀餌1992版和2018版新旧标准对比之一标准总则的对比新版的总则较旧版的总则增加了一条,同时强调了办学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并增加了普通高校的设施,向社会开放,服务社会等要求。
1992版和2018版标准对比之二:普通高等学校的建设规模与校舍项目构成一、普通高校的设置规模普通髙等学校的建设规模与学校类别的建筑面积指标和办学规模密切相关,学校类别和办学规模不同,其建设规模也不同。
学校的建设规模由必配校舍项目的建筑面积和选择配置校舍项目的建筑面积构成。
1992版和2018版新旧标准均对普通高等学校的设置规模进行了规定。
《武汉市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版
武土资规发〔2018〕168号市国土规划局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全市国土规划、房管系统各处室、单位,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8〕86号)中统一建筑工程项目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和房产测量规范的要求,市国土规划局、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制定了《武汉市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现将《武汉市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18年9月21日武汉市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目次1 总则••••••••••••••••••••••••••••••••••••••••••• 52 术语••••••••••••••••••••••••••••••••••••••••••• 63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123.1 一般规定•••••••••••••••••••••••••••••••••• 12 3.2 计算细则•••••••••••••••••••••••••••••••••• 13 3.3 特殊规定•••••••••••••••••••••••••••••••••••241 总则1.0.1 为了统一武汉市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依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和《房产测量规范》,借鉴相关城市经验与做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1.0.2 本规则适用于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各项建设工程在设计、报批、规划条件核实和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等环节中涉及的建筑面积计算。
1.0.3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项建设工程的设计、报批、规划条件核实和房产测量,除应符合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8和2023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18和2023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摘要:一、引言二、2018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概述1.规则背景2.主要内容三、2023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概述1.规则背景2.主要内容四、两版规则的对比与分析1.变化原因2.变化点详解五、结论正文:一、引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建筑设计行业也在不断发展,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作为建筑设计的重要依据之一,也在不断地更新和完善。
本文将对2018年和2023年版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概述和对比分析。
二、2018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概述1.规则背景2018年版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在总结我国多年来的建筑设计经验,以及参考国际通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的。
该规则对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和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旨在提高建筑设计质量和效率。
2.主要内容2018年版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明确了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规定了各种建筑形态的计算方法,明确了公摊面积的计算原则,以及规定了建筑面积的标注要求等。
三、2023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概述1.规则背景2023年版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在2018年版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建筑设计行业的发展需求,以及国际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更新趋势,进行修订和完善。
2.主要内容2023年版规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原有规则的细化和补充,以及根据实际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对部分计算方法进行调整。
例如,对于屋顶花园、阳台等空间的计算方法进行了详细规定,以及对室内停车场的计算规则进行了调整。
四、两版规则的对比与分析1.变化原因从2018年到2023年,我国建筑设计行业的发展迅速,对于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需求也更为细致和全面。
因此,规则的制定者和管理者,根据实际需求和国际趋势,对规则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2.变化点详解2023年版的规则,相较于2018年版,更注重对细节的规范,以及对实际问题的解决。
例如,对于屋顶花园、阳台等空间的计算方法,2023年版规则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规定,这有助于提高建筑设计质量和效率。
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2018
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2018
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是用于确定建筑物或建筑结构的总面积的一套标准。
根据2018年的规范,以下是一些关键点和指导
原则:
1. 建筑物的总面积包括所有层面的建筑面积,如地下室、地面层、楼层等。
室外的开放空间、走廊、过道和其他非建筑区域不计入总面积。
2. 建筑面积的计算应以建筑物的外部边缘为基准。
外部边缘是建筑物外表面的边界线,包括外墙、屋顶、窗户外边缘等。
3. 建筑面积应根据水平投影进行计算。
投影是建筑物每个楼层的平面图,包括房间、走道、厨房、浴室等。
4. 建筑面积应按楼层分别计算,并求和得出总面积。
每个楼层的建筑面积应包括可居住和不能居住的区域,如卫生间、楼梯、电梯间等。
5. 在计算过程中,建筑面积应减去非建筑元素的面积。
非建筑元素包括柱子、墙体、烟囱、风井等。
这些元素的面积应根据其尺寸和位置进行测量和减除。
6. 对于多层建筑物,每个楼层的面积应按其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划分和计算。
例如,商业建筑的每个楼层可能包括租赁商店、公共走廊和服务区域等。
7. 在计算建筑面积时,还应考虑功能空间的重叠部分。
例如,两个相邻的房间共享一堵墙,墙体的面积应按两个房间的面积进行分摊。
8. 除了建筑物的总面积,规范还可能包括其他类型的面积计算,如净面积(扣除墙体和柱子的面积)、建筑面积比(建筑面积与占地面积的比值)等。
请在实际使用中参考并遵守最新版本的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以确保计算准确和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2018最新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2018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1 总则1.0.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得建筑面积计算, 统一计算方法, 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得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得建筑面积计算。
1.0.3建筑工程得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得规定。
2 术语2.0.1建筑面积construction area建筑物( 包括墙体) 所形成得楼地面面积。
2.0.2自然层floor按楼地面结构分层得楼层。
2.0.3结构层高structure story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得垂直距离。
2.0.4围护结构building 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得墙体、门、窗。
2.0.5建筑空间space以建筑界面限定得、供人们生活与活动得场所。
2.0.6结构净高structure net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得垂直距离。
2.0.7围护设施enclosure facilities为保障安全而设置得栏杆、栏板等围挡。
2.0.8地下室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得高度超过室内净高得1/2 得房间。
2.0.9半地下室semi-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得高度超过室内净高得1/3 ,且不超过 1/2 得房间。
2.0.10架空层stilt floor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得开敞空间层。
2.0.11走廊corridor建筑物中得水平交通空间。
2.0.12架空走廊elevated corridor专门设置在建筑物得二层或二层以上,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得空间。
2.0.13结构层structure layer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得楼板层。
2.0.14落地橱窗french window突出外墙面且根基落地得橱窗。
2.0.15凸窗( 飘窗) bay window凸出建筑物外墙面得窗户。
2018最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2018最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18最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一、建筑面积的概念和作用一)建筑面积的概念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建筑水平平面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出的建筑物各层面积的总和。
建筑面积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使用面积是指可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辅助面积是指为辅助生产或生活所占净面积的总和,结构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中的墙体、柱等结构在平面布置上所占面积的总和。
二)建筑面积的作用1、计算建筑物占地面积、土地利用系数、使用面积系数、有效面积系数,以及开工、竣工面积,优良工程率等指标的依据。
2、作为一项建筑工程重要的技术经济指标,建筑面积可通过其计算各经济指标,如单位面积造价、人工材料消耗指标。
3、是编制设计概算的一项重要参数,其中建筑面积和结构特征是设计概算的主要参数。
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单层建筑物无论其高度如何,均按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这部分主要指厂房、剧院、礼堂内的部分楼层。
如图所示,只计算二层以上楼层面积,底层不再计算面积。
如车间内为生产服务而建的单层房间,这部分不再另计建筑面积。
2、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如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
1)当高跨为边跨时,其建筑面积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的水平长度乘以勒脚以上外墙外表面至跨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
2)当高跨为中跨时,其建筑物面积按勒脚以上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
3、多层建筑物按分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1)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建筑物外墙外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多层建筑物在计算建筑面积时应注意外墙外边线是否一致,当外墙外边线不一致时,应分层计算建筑面积。
1.对于同一建筑物,如果结构或层数不同,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如果一部分是框架结构,另一部分是砖混结构,应按照不同的结构类型分开计算建筑面积,以柱外边线或墙外边线为准。
2018浙江省面积计算新规定 建筑面积与基底计算规则解读
3 坡地建筑的吊脚架空层,设计利用部分按其围护结构或柱的 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结构层高2.20m及以上的应计全面积,结构 层高2.20m以下的应计1/2面积。
5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与
7筑面积计算规则
5.1 一般规定
5.1.1 建筑面积以建筑占有的空间为基础进行计算。地上、 地下建筑面积应分别计算。
依据:《房产测量规范》、《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 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 施细则》,各地市容积率计算规则
原 a) 应具有上盖;
4 有顶盖的地下室采光井应按一层计入地下室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 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5.2.2 房屋主体空间的建筑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房屋主体结构内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按1/2计算 面积。
5.2.3 特殊层高空间的建筑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住宅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至4.20m(坡屋顶至结构净高4.10m)以下的,按其一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4.20m及以上至6.40m(住宅坡屋顶至结构净高6.30m)以下的部位,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 结构层高在6.40m及以上至8.60m(住宅坡屋顶至结构净高8.50m)以下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依此 类推每增加2.20m加计1倍建筑面积。跃层(复)式住宅及低层住宅等的通高客厅、起居厅,按上述结构层高规 定计算面积。
3 商业建筑的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至5.00m(坡屋顶至结构净高4.90m)以下的,按其一层的水平投影面积 计算;结构层高在5.00m及以上至7.20m以下的,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结构层高在7.20m及以上至 9.40m以下的,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依此类推每增加2.20m加计1倍建筑面积。
2018浙江省面积计算新规定 建筑面积与基底计算规则解读ppt课件
5.2.3 特殊层高空间的建筑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住宅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至4.20m(坡屋顶至结构净高4.10m)以下的,按其一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4.20m及以上至6.40m(住宅坡屋顶至结构净高6.30m)以下的部位,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 结构层高在6.40m及以上至8.60m(住宅坡屋顶至结构净高8.50m)以下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依此 类推每增加2.20m加计1倍建筑面积。跃层(复)式住宅及低层住宅等的通高客厅、起居厅,按上述结构层高规 定计算面积。
b)应有围护结构; c)结构牢固,属永久性的建筑物; d)层高2.20m以上; e)可作为人们生产或生活的场所。
2
5.1.2 建筑面积计算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阳台、特殊层高除外)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的建筑空间按全面积计算:
1)房屋主体结构内的建筑空间;
2)有盖有围护结构封闭围合的; 3)有盖不封闭但以柱围合的,或柱、墙结合围合的;
3 住宅、办公、商业等建筑无特殊功能需求的超高建筑空间按 占用空间加倍计算建筑面积。
4 无顶盖的建筑空间,装饰性的建筑构件等不计算建筑面积。
4
5.1.3 地上地下建筑面积区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外地坪以上的建筑空间面积计入地上建筑面积,室外地坪以下的计入地下
建筑面积。 2 地下室、半地下室其顶板面结构标高高于室外地坪1.50m以上的(包括局部位
4)有盖不封闭无柱但对外敞开面的累计边长占其周长在1/2以下的。
3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2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空间按1/2面积计算: 1)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有盖不封闭无柱且对外敞开面
的累计边长占其周长1/2及以上的; 2)有盖单排柱或独立柱的; 3)住宅的套内阳台; 4)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建筑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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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术语变化篇新增术语1.结构层高structure story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结构净高structure net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3.结构层structure laye r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
条文说明:特指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层,包括板、梁等构件。
结构层承受整个楼层的全部荷载,并对楼层的隔声、防火等起主要作用。
比如:避难层,设备转换层等。
4门廊porch建筑物入口前有顶棚的半围合空间。
条文说明:门廊是在建筑物出入口,无门、三面或二面有墙,上部有板(或借用上部楼板)围护的部位。
调整过的术语1.架空层stilt floor新: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旧: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区别:明确有结构支撑无维护结构2.凸窗(飘窗)bay window新:凸出建筑物外墙面的窗户;条文说明:凸窗(飘窗)既作为窗,就有别于楼(地)板的延伸,也就是不能把楼(地)板延伸出去的窗称为凸窗(飘窗)。
凸窗(飘窗)的窗台应只是墙面的一部分且距(楼)地面应有一定的高度。
旧:(飘窗bay window)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假飘窗,用于偷面积,按新规的条文说明,将不能再定义为飘窗真飘窗,按新规的条文说明,只有此窗户才能定义为飘窗。
3.檐廊eaves gallery新:建筑物挑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条文说明:檐廊是附属于建筑物底层外墙有屋檐作为顶盖,其下部一般有柱或栏杆、栏板等的水平交通空间。
旧: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4.门斗air lock新:建筑物入口处两道门之间的空间。
旧: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区别:明确空间范围5.阳台balcony新: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的室外空间旧: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硒衣物的建筑空间6.骑楼overhang新:建筑底层沿街面后退且留出公共人行空间的建筑物条文说明:骑楼是指沿街二层以上用承重柱支撑骑跨在公共人行空间之上,其底层沿街面后退的建筑物。
旧: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7.过街楼overhead building新:跨越道路上空并与两边建筑相连接的建筑物条文说明:过街楼是指当有道路在建筑群穿过时为保证建筑物之间的功能联系,设置跨越道路上空使两边建筑相连接的建筑物。
旧: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8.勒脚plinth新:在房屋外墙接近地面部位设置的饰面保护构造旧: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按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二.计算规则篇层高计算变动新: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新条文说明:建筑面积计算,在主体结构内形成的建筑空间,满足计算面积结构层高要求的均应按本条规定计算建筑面积。
主体结构外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按相应条款计算建筑面积。
当外墙结构本身在一个层高范围内不等厚时,以楼地面结构标高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解读:用结构层高代替老版本的层高挑空层的计算变动新: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新条文说明:建筑物内的局部楼层见图 1图 1 建筑物内的局部楼层1——围护设施;2——围护结构;3——局部楼层解读:用结构层高代替老版本的层高坡屋顶的计算变化新: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 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 及以上至2.10m 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 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 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解读:用结构净高代替老版本的净高看台下空间新:对于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 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 及以上至2.10m 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 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 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 计算面积。
新条文说明: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因其上部结构多为斜板,所以采用净高的尺寸划定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和对应规则。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因其看台上部设有顶盖且可供人使用,所以按看台板的结构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所称的“场馆”为专业术语,指各种“场”类建筑,如:体育场、足球场、网球场、带看台的风雨操场等。
旧: 3.0.4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 2.10m 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 1.20m 至 2.10m 的部位应计算1/2 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 1.20m 时不应计算面积。
3.0.6 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3.0.12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 计算。
旧条文说明:3.0.4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的空间应视为坡屋顶内的空间,设计加以利用时,应按其净高确定其面积的计算。
设计不利用的空间,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3.0.12 本条所称“场馆”实质上是指“场”(如:足球场、网球场等)看台上有永久性顶盖部分。
“馆”应是有永久性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应按单层或多层建筑相关规定计算面积。
解读:新版本取消“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取消“设计不利用”取消“永久性顶盖“地下空间的变化新: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新条文说明:地下室作为设备、管道层按本规范第3.0.26 条执行;地下室的各种竖向井道按本规范第3.0.19条执行;地下室的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按本规范第3.0.18 条规定执行。
旧: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者应计算l/2 面积。
旧条文说明:地下室、半地下室应以其外墙上口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原计算规则规定按地下室、半地下室上口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文字上不甚严密,“上口外墙”容易理解为地下室、半地下室的上一层建筑的外墙。
由于上一层建筑外墙与地下室墙的中心线不一定完全重叠,多数情况是凸出或凹进地下室外墙中心线。
解读:新版取消了对“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的规定。
出入口的计算变化新: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 计算面积。
新条文说明:出入口坡道分有顶盖出入口坡道和无顶盖出入口坡道,出入口坡道顶盖的挑出长度,为顶盖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长度;顶盖以设计图纸为准,对后增加及建设单位自行增加的顶盖等,不计算建筑面积。
顶盖不分材料种类(如钢筋混凝土顶盖、彩钢板顶盖、阳光板顶盖等)。
地下室出入口见图2。
图 2 地下室出入口1——计算1/2 投影面积部位;2——主体建筑;3——出入口顶盖;4——封闭出入口侧墙;5——出入口坡道旧: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 者应计算l/2 面积。
解读:新版取消了“永久性顶盖”“的说法;新版中,坡道包括自行车坡道、车库坡道等,顶盖包含钢筋混凝土结构、采光板、玻璃顶等关于架空层新: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新条文说明:本条既适用于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建筑面积的计算,也适用于目前部分住宅、学校教学楼等工程在底层架空或在二楼或以上某个甚至多个楼层架空,作为公共活动、停车、绿化等空间的建筑面积的计算。
架空层中有围护结构的建筑空间按相关规定计算。
建筑物吊脚架空层见图3。
图3 建筑物吊脚架空层1——柱;2——墙;3——吊脚架空层;4——计算建筑面积部位旧:3.0.7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rn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 者应计算1/2 面积。
解读:规划设计时应注意,以往均按架空景观层概念,不计建筑面积(容积率)。
门厅与走廊新: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旧:3.0.8 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者应计算1/2 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l/2 计算。
新:对于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 面积。
新条文说明:无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见图4。
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见图5。
图 4 无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1——栏杆;2——架空走廊图5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1——架空走廊旧:3.0.8 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 者应计算1/2 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l/2 计算。
解读:新版增加了“围护设施”的规定。
立体仓库与舞台新:对于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