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付汇核销流程图
进出口业务流程图文详解
进出口业务流程(仅供参考)
图1 进出口贸易流程图
如图1所示,进口运行程式对比出口运行程式,全局透视进出口贸易的操作
十七.报关
图4 进出口报关流程图
图5 一般贸易通关流程图
货物集中港区后,发货单位必须向海关办理申报出口手续。由发货单位专业持有报关证人员备妥出口货物报关单,连同装货单、发票、装箱单(或磅码单)、商检证、出口结汇核销单、出口货物合同副本及有关单证向海关申报出口,经海关官员检查单证和货物,确认单货相符和手续齐备后,即在装货单上加盖放行章。经海关查验放行的出口货物,方能开始装船。有四个环节:申报、查验、征税、放行
一般在拖柜同时就将报关所需资料交给合作报关行,委托做商检通关换单及出口报关。
通常要给报关留出两天时间(船截关前)。委托报关时,应提供一份装柜资料,内容包括所装货物及数量,口岸,船公司,定仓号,柜号,船开截关时间,拖车公司,柜型及数量,本公司的联系人和电话等。
图6 进口报关流程(公共保税库出库)图
十八.交接
发货单位现场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港口规章,及时与港方仓库、货场办妥交换手续,做好现场记录,划清船、港、货三方面的责任。
十九.装船
海关放行后,发货单位凭海关加盖放行章的装货单与港务部门和理货人员联系,查看现场货物并做好装船准备,
在装船前,理货员代表船方,收集经海关放行货物的装货单和收货单,经过整理后,按照积载图和舱单,负责点清货物,逐票分批接货装船。
港口装卸作业区负责装货,并按照安全积载的要求,做好货物在舱内的堆码、隔垫和加固等工作。
装船过程中,托运人委托的货运代理应有人在现场监装,随时掌握装船进度并处理临时发生的问题。装货完毕,理货组长要与船方大副共同签署收货单,交与托运人。监装人员对一级危险品、重大件、贵重品、特种商品和驳船来货的船边接卸直装工作,要随时掌握情况,防止接卸和装船脱节。
进口付汇核销流程
进口付汇核销流程
进口付汇核销是指进口企业向银行申报外汇支付的核销手续。在国际贸易中,进口付汇核销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对于企业来说,掌握正确的核销流程能够有效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下面将详细介绍进口付汇核销的流程。
首先,进口企业需要向银行提交相关的付汇申请材料,包括进口合同、发票、提单、报关单等。银行会根据这些材料进行审核,并核实付款金额、货物数量、价格等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其次,银行会根据实际情况向外汇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外汇管理部门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货物的真实进口情况,并核对合同金额和实际货款金额是否一致。
接下来,外汇管理部门会根据审核结果向银行下达核销指令。银行在收到核销指令后,会及时通知进口企业进行核销操作。进口企业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和核销申请表到银行办理核销手续。
在办理核销手续时,进口企业需要填写核销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的进口合同、发票、提单、报关单等单据。银行工作人员会对这
些单据进行核对,确保与申请表上的信息一致。
最后,银行会根据审核结果进行核销操作,将核销信息录入系统,并出具核销凭证。进口企业在收到核销凭证后,可以向外商支
付货款,并办理相关的清关手续,完成进口货物的交割。
需要注意的是,进口付汇核销流程中,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提交真实、完整的材料,确保核销操作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另外,在核销过程中,企业也要密切关注银行和外汇管理部门的通知,及
时办理相关手续,避免延误付款和货物交割。
总的来说,进口付汇核销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环节,企业需
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手续,确保资金安全和进口货物的顺利交割。
进出口付汇核销报审流程
进出口付汇核销报审流程
进出口付汇核销报审流程
(一) 进口付汇到货的数据报审
1、概念
进口付汇到货报审是进口单位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的要求,按月将"
贸易付汇到货核销表"及所附单证报送外汇局审查的业务过程和手续。
2、业务审核单据
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规定,进口单位"应当在有关货物进口报关后一个月内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进口单位在办理到货报审手续时,须对应提供下列单据:
(1)进口付汇核销单(如核销单上的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款",则报关单号栏不得为
空);
(2)进口付汇备案表(如核销单付汇原因为"正常付汇",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3)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如核销单上的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汇",企业可不提供该单
据);
(4)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一式两份,均为打印件并加盖公司章);
(5)结汇水单及收帐通知单(如核销单付汇原因不为"境外工程使用物资"及"转口贸
易",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6)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文件。
上述单据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清晰、准确。
3、办理进口付汇报审业务手续:
(1)进口单位须备齐上述单据,一并交外汇局进口核销业务人员初审。
(2)初审人员对于未通过审核的单据,应在向企业报审人员明确不能报审的原因后退
还进口单位。
(3)初审结束后,经办人员签字并转交其他业务人员复核;
(4)复核人员对于未通过审核的单据,应在向企业报审人员明确不能报审的原因后退
还进口单位。
(5)复核无误,则复核员签字并将企业报审的全部单据及IC卡留存并留下企业名称、
联系电话、联系人。
进口付汇操作流程图
进口付汇操作流程
进口付汇分为预付货款和货到付款两种方式。
以“预付货款”为例:
一、打开“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输入企业代码、用户名及密码,登陆。
四、输入“合同号”、“签约时间”、“币种”、“合同金额”、“预计付汇日期”、“币种”、“预计货款金额”等,点击“添加”,生成一个合同序列号,记下该。
五、点击“预付货款付汇登记”,输入上述“合同登记序列号”,输入“收款人”、“收款人地区国别”、“币种”、“付汇日期”等,点击“确定”,生成一个“付汇登记号”,记下该。此操作完成1天后,再进行下一步操作。
六、点击“付汇银行的指定、变更”,输入上述“付汇登记序列号”,输入“付汇登记日期”。
一般,当天就付汇,去银行取回付款通知单,进行账务处理。
剩余的货款同货到付款的处理方式一致,货到付汇分为保税区付款和国外付汇,
保税区付汇流程如下:
①报关单正本
②合同、形式发票、境外汇款申请书(银行提供,公司填写)
③到银行柜台办理付汇,取回付款通知单,进行账务处理。
保税区付款流程如下:
①合同、发票、提单、报关单正本
②物权证明(物流公司开的)、外汇登记证、仓储协议(与货代公司签订的)
③到银行,填写境付款申请书,拿单回来做账。收款人为保税库,如海洋。
外汇核销流程图
的,应重新培训考核或取消核销员资格;
3、 对于不在“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内的企业,每一笔付汇 都必须办理“进口付汇备案表”;
4、 在办理核销报审手续时,单证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清 晰、准确;
5、 对于有违规行为的进口单位,将被列入“由外汇局审核真实 性的进口单位名单”,每一笔付汇都要实现办理备案手续, 且受到严格管制。
回执办理进口业务。经培训合格后,由外汇管理局派发进口付 汇核销员资格证书; 3、当要对外付汇时,先查询本企业是否在名录。如果在则直接到开户 银行办理对外付汇手续,如果尚未在名录或需由外汇局审核真 实性或异地付汇等情况时,需要先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备 案表”,再凭此办理进口付汇手续; 4、取得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专用联; 5、以货到付汇方式结算的,由付汇银行自动核销,以预付、信用证、 托收等其他方式结算的,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口报关后一个月内 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 注意事项: 1、 工商营业执照上有效期为一年(含一年)以下的进口企业
二、出口: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出口收汇 报关出口 领核销单 电子口岸 领取回执 企业备案
申请核销员资格 口岸备案
国际收支申报
外汇核销 出口退税
图释:1、出口企业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后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出口收汇核 销备案手续;
进出口收付汇操作流程
进出口收汇操作:
一、进口付汇
1.1进口付汇业务管理内容
1.1.1进口单位在银行办理进口付汇业务时,应按以下规定提交相应有交凭证和商业单据。
1.1.2 以信用证方式结算的,提交进口合同、开证申请书。对于信用证项下信汇银行与付汇银行不一致的,还需提交信汇银行签注的审单结论和外汇划转凭证。
1.1.3 以托收方式结算的,提交进口合同。
1.1.4以预收货款方式结算的,提交进口合同、形式发票。
1.1.5 以货到汇款方式结算的,按《进口货物报关单“贸易方式”分类付汇代码表》提交相关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凭“可以对外售付汇”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的,提交进口合同、加盖海关“验讫”章的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付汇证明联如图1)、商业发票;凭“有条件对外售付汇”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的,还需根据进口货物报关单的贸易方式,提交相应凭证;“不得对外售付汇”进口货物报关单,不能凭以办理进口付汇。(目前我司用于货到汇款方式结算)
图1
1.1.6进口付汇后因合同取消等原因产生的退汇业务,原则上退款人应当为原付汇收款人。进口单位办理相关收汇手续时,应当提供原进口合同、退汇协议以及其它退汇证明材料。对于退款人不是原付汇收款人等特殊情况,进口单位还需提供退款人与原付汇收款人不一致的情况说明。
1.2进口付汇业务信息填写
1.2.1 进口单位在银行办理进口付汇时,应根据结算方式和资金流向填写付汇核查凭证。向境外付汇的应填写《境外汇款申请书》(如图2)及提供付汇证明联原件、进口合同、形式发票;境内付汇的应填写《境内汇款申请书》(如图3)及提供合同、发票;根据实际对外付款交易性质,按照“国际收支交易代码”(如图4)准确填写交易编码;按照付款性质选择本笔付款是否为“预付款货款”、“货到付款”、“退汇”及“其它”性质;对于货到汇款结算方式项下付汇的,应填写相应进口货物报关单(如图1)信息;依据货物实际装运日期在境内/外汇款申请书填写“最迟装运日期”,预付货款业务,其最迟装运日期填写合同约定装运日期,一笔进口付汇对应多份合同的同,其最迟装运日期应按最迟一笔货物装运日期填写写(应准确填写“最迟装运日期”,填写错误将影响总量核量结果,(如图5)
核销流程图
外汇核销流程图:
前提:1、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2、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取得进出口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4、取得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
一、进口:
图释:1、进口单位办理“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
2、申请办理上名录的同时申请核销员资格,领取报名回执后即可凭此回执办理进口业务。经培训合格后,由外汇管理局派发进口付
汇核销员资格证书;
3、当要对外付汇时,先查询本企业是否在名录。如果在则直接到开户银行办理对外付汇手续,如果尚未在名录或需由外汇局审核真
实性或异地付汇等情况时,需要先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备案表”,再凭此办理进口付汇手续;
4、取得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专用联;
5、以货到付汇方式结算的,由付汇银行自动核销,以预付、信用证、托收等其他方式结算的,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口报关后一个月内
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
注意事项:
1、工商营业执照上有效期为一年(含一年)以下的进口企业不得列入“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
2、核销员证每年年审一次,对于在核销工作中出现多次失误的,应重新培训考核或取消核销员资格;
3、对于不在“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内的企业,每一笔付汇都必须办理“进口付汇备案表”;
4、在办理核销报审手续时,单证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清晰、准确;
5、对于有违规行为的进口单位,将被列入“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单”,每一笔付汇都要实现办理备案手续,且受到严格
管制。
二、出口:
图释:1、出口企业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后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备案手续;
2、企业备案同时派人员参加出口收汇核销员培训考试,领取报名回执后即可凭此回执办理出口业务。经培训合格后,由外汇管理局
进出口收付汇核销(PPT 51页)
5.12. 遗失单证的处理
遗失核销专用联
书面报告、涉外收入申报单
属于境外收汇
银行
外汇局 出口企业
属于不需要办理
国际收支申报的收汇 核查
书面报告及水单/收账通 知的单位留存联或银行出 具的证实收汇情况的书面 说明,
“出口收汇 核销专用 联补办核 准件”
5.12. 遗失单证的处理
进出口报关单遗失
5.5.5网上核销对企业的好处
1、核销更方便:只需具备普通的互联网接入 条件,即可通过程序完成核销报送,无需来回 往返外汇局。
2、管理更有效:通过系统随时查询出口外汇 资金信息、领单、核销、逾期等情况,提升企 业内部核销管理水平。
3、操作更简单:只需鼠标及简单的键盘数字 输入,即可完成整个核销数据的匹配、清单(出口 收汇核销信息登记表)的打印、数据的发送。
2、申领核销单
网上申请后到外汇局领取纸质核销 单
3、口岸备案及报关
到海关报关前,通过“中国电 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向报关地 海关进行核销单的口岸备案。
报关时应当应如实向海关申报保 证报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5.3. 出口单位办理核销要点
4、网上交单
等已报关出口的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报 关单退回,与相应电子底帐数据核对无误后 再办理网上交单。
5.4.业务操作---收汇核销报告
进料深加工结转
进口付汇核销业务流程图
进口付汇核销业务流程图
事项名称进口付汇核销核准
设定依据 2004年国务院第412号令
收费标准无收费
数量无数量限制
许可时限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许可程序材料齐全当即办理
申报材料第一步:进口单位经商务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或备案取得进出口权,并取得中国电子口岸IC卡;
第二步:进口单位持有关材料向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列入“对外付汇进
口单位名录”;
第三步:外汇局审核无误后,为进口单位办理“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手续;
第四步:进口单位付汇或开立信用证前,判断是否需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
备案表”手续。如需要持有关材料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备案手续,领取进口付汇备案表;如不需要进口单位持有关材料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开证或购汇手续;
第五步:进口单位在有关货物报关后一个月内到外汇局办理进口核销报审手
续。(货到付款结算方式的进口付汇除外)
(一)进口付汇到货的数据报审进口单位付汇所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口单位“应当在有关货物进口报关后一个月内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进口单位在办理到货报审手续时,须对应提供下列单据:( 1 )进口付汇核销单(如核销单上的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款”,则报关单号栏不得为空);( 2 )进口付汇备案表(如核销单付汇原因为“正常付汇”,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3 )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如核销单上的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汇”,企业可不提供该单
据);( 4 )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一式两份,均为打印件并加盖公司章);( 5 )结汇水单及收帐通知单(如核销单付汇原因不为“境外工程使用物资”及“转口贸易”,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6 )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文件。
进口付汇核销制度
进口付汇核销制度
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是指外管局对于在中国境内购汇资金用于进口贸易的核销管理制度。进口付汇是指在中国进口商品、服务、技术等物品时向国外付款所需支付的汇款。根据中国的外汇管理制度,企业需要完成进口付汇的结算手续,并通过外管局完
成付汇的核销。下面将针对进口付汇核销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进口付汇核销制度的实施范围
进口付汇核销涉及的范围是狭义的,主要包括企业外汇账户资金用于进口货物、技术、服务、工程款等,以及企业中的外汇账户转移至海外账户的资金。而在广义上,也包括了其他需要在中国境内进行购汇的实体和个人,如外国个人在中国购置房地产、股票等等。
二、进口付汇核销制度的流程步骤
1. 购汇申请
企业需要对已成交的进口订单进行购汇前申请。购汇申请需要填写进口合同信息、货款、汇率等相关信息,需提供合同、收款单、发票等相关证明文件,并根据不同的
进口商品加入不同的政策因素,如关税、VAT等。
2. 现汇购汇
现汇购汇是指企业以外币购买人民币,用于支付进口货款等。完成购汇手续后,企业需要将购买的外汇汇入其外汇资金账户。
3. 进口付汇
进口付汇是指企业在购汇的基础上支付进口款项。企业需要向境外供应商提供支付方式、外币金额等信息,并按照双方协议进行支付。同时,企业需要进行相应的凭
证保留,如支付凭证、发票、汇款回执等。
4. 进口付汇核销
进口付汇核销是指企业将已付汇的资金核销至外管局。企业需出具进口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相关证件,由银行利用国家外汇管理信息系统向外管局报送资料。
三、进口付汇核销制度的管理措施
1. 外汇管理部门对于企业的进口付汇申请进行审查,会对申请的信息和文件进行审核和确认,是否符合中国相关外汇管理政策。
进口业务操作——进口付汇操作课件
付款方式选择
合理选择如信用证、电汇、托收等 付款方式,以控制付款时间和资金 安全。
信用保险考虑
考虑购买信用保险,以弥补因供应 商违约造成的损失。
合规风险管理
贸易政策与法规遵守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贸易政策和法规,确保进口交易合法合规,避 免违规风险。
进口许可与证件办理
及时办理进口许可证、原产地证明等必要证件,确保货物顺利清关 。
进口业务定义与流程
流程
1. 贸易洽谈:企业与国外供应商进行洽谈,明确商品或服务的规格、数量、价格、 交货方式等。
2. 签订合同:双方签订正式的进口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进口业务定义与流程
01
02
03
04
3. 开立信用证
进口商根据合同约定,向银行 申请开立信用证,确保货款安
全支付。
4. 安排运输
2. 外汇管理:进口付汇涉及外汇管理政 策,企业需遵守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确 保合规经营。
重要性
1. 合同履行:进口付汇是企业履行进口 合同的重要环节,确保国外供应商按时 收到货款。
进口付汇的基本流程
1. 登记备案
企业在开展进口业务前,需向外汇管理部门 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 申请购汇
企业根据进口合同和付汇计划,向银行申请购 汇,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程顺畅。
风险控制得当
进口付汇核销流程图
进口核销业务操作指南项目内容提供材料
“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
管理尚未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进口企业:
1、加盖单位公章的进口单位名录登记申请书;
2、商务主管部门的批件或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已经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进口企业:
1、进口单位名录登记申请书;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3、银行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开户证明及复印件。
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
1、申请书;
2、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正本及复印件;
3、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它执业证明(副本)及复印件;
4、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及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7、中国电子口岸IC卡;
8、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黑名单”
管理1、进口单位有下列违规行为的,应列入"黑名单":
(1)向外汇局或外汇指定银行报审伪造、假冒、涂改、重复使用等进口货物报关单(核销联)或其它凭证的;(2)付汇后无法按时提供有效进口货物报关
单或其它到货证明的;(3)需凭备案表付汇而没有备案表;(4)漏报、瞒报等不按规定向外汇局报送核销表及所附单证,或丢失有关核销单证的;(5)违反《贸易进口付汇核销暂行办法》其他规定的。
2、"黑名单"经核实后公布;
3、"黑名单"有效期最低为自公布之日起六个月;
4、"黑名单"撤销需“名单”内的企业提出撤销申请,外汇局考察其整改情况。
5、对“黑名单”内的企业不予办理:异地付汇、90天以上的远期信用证和先支后收项下转口贸易付汇的备案。
进口付汇核销知识讲解
对进口单位差额核销报审业务实行按合同管 理。对于单笔合同项下多次报审的业务,只 有当合同执行完毕,在最终一次报审时,进 口单位方可申请办理差额核销报审手续。
第四条 对于单笔合同项下核销差额不超过等 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或核销差额 虽超过5000美元但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不超过 2%(含2%)的进口付汇核销报审业务,国家 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 可以直接凭企业差额核销说明函、进口合同 及其他核销单证办理差额核销报审手续。
(六)因汇率变动产生的核销差额,提供 付汇银行当日牌价。 (七)因溢短装产生的核销差额,提供商 品检验证明、提单或货运单等证明材料。 (八)进口合同中已约定运保费、杂费等 贸易从属费用包含在合同总货款内对外 支付的,因运保费、杂费等贸易从属费 原因产生的核销差额,提供进口合同、 税务凭证、运保费单证及有关商业单证 (进口货物报关单已标明运保费、杂费 金额的除外)。 (九)因金属矿砂等大宗散装货物进口项 下产生的核销差额,提供进口合同、海 关出具的进口货物报关单情况证明、补 税证明及相应商业单证。
2、进口付汇核销的流程
外汇局
3
4
1
2
银行
进口单位
3、进口付汇核销的特点
1、以核销单为线索 2、以进口付汇为范围 (1)非贸易付汇 (2)已到货而无需付汇的 (3)特殊经济区域内的企业付汇
进口付汇核销操作流程
进口付汇核销操作流程(一)
2003-03-08 11:29:42 作者:佚名来源:
一、“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办理
1. 进口单位如何申请进入“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
进口单位应持以下单据正本及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申请进入“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
(1)对外经济贸易部门赋予企业进口经营权的批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发的营业执照;
(3)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为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注册短期工商营业执照后突击骗购外汇,从1999年10月1日起,对工商营业执照上有效期为一年(含一年)以下的进口企业不得列入“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
2. “名录”由谁公布?
在京中央级进口单位和在工商管理总局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北京外汇管理部所辖的进口单位和外商投资企业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总局公布。地方企业名录由其所在地外汇管理分局集中公布或由分局下属分支局分别公布。
3. “名录”公布有几种形式?
外汇管理局向外汇指定银行公布“名录”的途径主要有两条:
(1)通过发文形式,将文件发向所辖外汇指定银行、辖内外汇管理分支局(部),再由各分支局(部)逐级转发给所辖外汇指定银行;
(2)在“名录”文件已经批准公布的情况下,为便利银行、企业查询,提高名录时效性,可以通过“名录(单)”网络系统发布。
4. “名录”的内容及适用范围是什么?
“名录”包含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通知”部分,包括要说明的事项及“名录”生效时间;第二部分为“名录”部分,包含新公布生效的进口单位编码、进口单位名称、所在地外汇局名称和因更名等原因而撤销的进口单位名录。
外汇核销流程图
外汇核销流程图:
前提:1、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2、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取得进出口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4、取得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
一、进口:
图释:1、进口单位办理“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
2、申请办理上名录的同时申请核销员资格,领取报名回执后即可凭此回执办理进口业务。经培训合格后,由外汇管理局派发进口付
汇核销员资格证书;
3、当要对外付汇时,先查询本企业是否在名录。如果在则直接到开户银行办理对外付汇手续,如果尚未在名录或需由外汇局审核真
实性或异地付汇等情况时,需要先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备案表”,再凭此办理进口付汇手续;
4、取得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专用联;
精选
5、以货到付汇方式结算的,由付汇银行自动核销,以预付、信用证、托收等其他方式结算的,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口报关后一个月内
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
注意事项:
1、工商营业执照上有效期为一年(含一年)以下的进口企业不得列入“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
2、核销员证每年年审一次,对于在核销工作中出现多次失误的,应重新培训考核或取消核销员资格;
3、对于不在“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内的企业,每一笔付汇都必须办理“进口付汇备案表”;
4、在办理核销报审手续时,单证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清晰、准确;
5、对于有违规行为的进口单位,将被列入“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单”,每一笔付汇都要实现办理备案手续,且受到严格
管制。
二、出口:
精选
图释:1、出口企业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后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备案手续;
2、企业备案同时派人员参加出口收汇核销员培训考试,领取报名回执后即可凭此回执办理出口业务。经培训合格后,由外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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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付汇核销流程图
出口收汇核销流程图
进口核销业务操作指南
退汇核销管
理3、备案表;
4、银行出具的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书正本;
5、国际收支涉外收入申报单;
6、中国电子口岸IC卡。
异地付汇核销管理1、“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
2、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
3、备案表;
4、进口货物报关单。
5、中国电子口岸IC卡。
进口付汇差额核销
管理少到货差额核销:
1、“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 ;
2、盖单位公章的差额核销说明函;
3、进口合
同及其他核销单证;4、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5、备案表;6、进口货物报关单;
7、报关单联网核查IC卡;8、对于单笔合同项下核销差额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或核销差额虽超过等值5000美元但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不超过2%的进口付汇核销差额报审业务,外汇局可以直接凭进口单位差额核销说明函、进口合
同及其他核销单证办理差额核销报审手续;9、对于单笔合同项下少到货差额超
过等值5000美元且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超过2%的进口付汇核销差额报审业务,
还应提供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差额核销说明函、进口合同,并视不同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因国外商品市场行情变动产生的核销差额,提供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或经有关交易所或交易所会员单位证明的行情报价材料。
(2)因进口商品质量产生的核销差额,提供与出口商的有关往来函电及商检机构证明材料。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商检证明的,可提供相关质量证明材料、
书面保函。
(3)因动物及鲜货产品变质、腐烂、非正常死亡或损耗产生的核销差额,提供与出口商的有关往来函电及商检机构证明材料。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商检证明的,可提供相关质量证明材料、书面保函。
(4)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紧急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产生的核销差额,提供我国驻出口商所在国使领馆商务处出具的证明文件。
(5)因出口商破产、关闭、解散等原因产生的核销差额,提供新闻媒体的报道材料或我国驻出口商所在国使领馆商务处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相关法律文件。
(6)因汇率变动产生的核销差额,提供付汇银行当日牌价。
(7)因溢短装产生的核销差额,提供商品检验证明、提单或货运单等证明材料。(8)进口合同中已约定运保费、杂费等贸易从属费用包含在合同总货款内对外支付的,因运保费、杂费等贸易从属费原因产生的核销差额,提供进口合同、税务凭证、运保费单证及有关商业单证(进口货物报关单已标明运保费、杂费金额的除外)。
(9)因金属矿砂等大宗散装货物进口项下产生的核销差额,提供进口合冋、海关出具的进口货物报关单情况证明、补税证明及相应商业单证。
(10)因其他原因产生的核销差额,提供外汇局要求的有效凭证。
多到货差额核销:
1、“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 ;
2、盖单位公章的差额核销说明函;
3、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
4、备案表;
5、进口货物报关单;
6、报关单联网核查IC卡;
7、对于单笔合冋项下核销差额不超过等值5000美兀的,或核销差额虽超过等值
出口收汇核销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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