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院两级人事管理改革实施办法
大学二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大学二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当前大学二级管理体制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权力过于集中、决策效率低下、资源利用不充分等。
为了促进高校管理体制的改革,提高学校的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制定并实施大学二级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势在必行。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通过改革实施方案,实现大学二级管理体制的合理化、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2. 原则:充分发挥学术自治性,保障师生权益,突出政治核心、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实现公平竞争、激发活力、促进创新。
三、改革内容1. 设立学术委员会:由学校教职员共同组成,主要负责制定学术规划、评审科研项目等。
2. 设立教学委员会:由学校教职员和学生代表共同组成,主要负责教学改革、教学质量评估等事项。
3. 设立研究生教育委员会:由学校教职员和研究生代表共同组成,主要负责研究生培养、学位授予等事项。
4. 设立人力资源委员会:由学校教职员和行政管理人员共同组成,主要负责人事任免、考核评价等事项。
5. 设立财务委员会:由学校教职员和财务工作人员共同组成,主要负责财务预算、资金管理等事项。
6. 设立资产管理委员会:由学校教职员和资产管理人员共同组成,主要负责校产管理、资产处置等事项。
四、改革步骤与时间安排1. 制定改革方案: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大学二级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时间:2022年4月-2022年6月)2. 组织改革整合:设立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研究生教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委员会、财务委员会、资产管理委员会。
(时间:2022年7月-2023年1月)3. 培训与宣传:开展相关培训,宣传大学二级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提高师生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
(时间:2023年2月-2023年4月)4. 改革落地执行:各委员会依照方案开展工作,积极推进改革,改善二级管理体制。
(时间:2023年5月-2024年12月)五、组织与保障1. 成立改革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方案的推进和监督。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进教师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文件各学院(系、部、所)、处(室)、直属(附属)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进教师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经2014年9月30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4年10月10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进教师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需要,为快速聚集优秀青年人才,建成一支与学校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教师队伍,完善教师选聘机制,探索新的教师聘用形式,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实施之日起所有新聘来校全职工作的教师岗位的人员(不含高层次引进人才)。
第三条学校人事处是教师聘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对岗位和人员聘任实行统一的人事管理。
各学院(系、部、所)是具体的设岗和用人单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受聘人员进行具体管理。
第二章聘用条件和招聘程序第四条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学校规定的教师基本条件;(二)国外知名高校或国内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博士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三)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博士后年龄不超过35周岁;(四)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五)全职来校工作。
第五条招聘程序(一)招聘岗位教师聘用岗位分为教学型、教学科研型和科研型三类。
我校国家级重点学科(含培育学科)和省部级重点学科新进教师原则上纳入教学科研型或科研型岗位。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发展需求和师资队伍现状,结合当前承担教学、科研实际任务的需要,在征求各学科带头人意见、教授委员会讨论、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提出拟接收教师的学科(专业)方向、学历(学位)、接收岗位、聘期内的具体岗位要求和需求数量,报送人事处。
人事处汇总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经学校相关会议审定后,确定正式招聘计划。
(二)岗位公布人事处统一对外发布学校教师招聘信息。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院两级人事管理改革实施办法
附件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院两级人事管理改革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人才强校战略,激发学院办学活力,提高学校人事管理的效能和水平,根据学校《综合改革方案》和《关于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校院两级人事管理改革原则是以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有利于学院责、权相统一,有利于实现学校目标管理导向和宏观调控。
第三条校院两级人事管理改革目标是厘清学校和学院两级人事管理职责与权限,建立学校宏观管理、学院自主运作、事权与人权相匹配的校院两级人事管理新机制。
第二章编制与队伍建设第四条稳步推进学校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改革,理顺学院内部机构设置,明确校院两级师资队伍建设责任,提升学院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第五条学校进一步深化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综合改革,根据学校可持续发展和学院自主办学的需要,优化校院两级管理机构;根据学院发展的目标定位,学生规模,教学、科研、推广工作量,核定各类人员岗位编制。
第六条学院依据学校核定的各类岗位编制总量,根据教学、科研、推广和管理服务的需要,自主设置教学、科研组织和管理机构,自主调配人力资源。
第七条学校紧密围绕建设世界一流农业大学的目标,科学规划师资队伍建设及培养计划,重点做好高端人才引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学院根据发展目标定位,制定本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与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做好青年英才引进和优秀青年人才培养工作。
第三章人员选聘第八条学校积极推进高端人才引进、预聘制教师选聘和学院自主聘用等多种用人机制,扩大学院选人用人权。
第九条学校负责审定各类人员招聘计划,制定招聘基本条件,组织实施各类人才支持计划和高端人才引进,审核学院新进人员选聘结果。
第十条学院根据学校人员招聘计划和基本条件,制定本学院人员选聘学术标准和岗位级别,自主选聘青年英才及“预聘制教师”。
第十一条学院根据发展需求和学术带头人、团队建设需要,可在学校核定的编制和计划之外,自筹经费,自主选聘、配置人力资源。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暂行)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暂行)》,培养、造就一批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拔尖人才,不断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建设,特制定“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第二条拔尖人才是学术水平和贡献居于国内同领域领先或先进水平、近三年内取得标志性研究成果的在职人员。
第三条拔尖人才遴选实行公开选拔、专家评审、目标考核、社会评价、合同管理。
第四条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本计划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拔尖人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治学严谨,为人正派,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特别突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第六条拔尖人才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近三年主持国家级研究课题,且到位经费自然科学类不少于60万,人文社科类不少于20万。
2.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被国际三大检索系统、SSCI 收录论文5篇;或以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在国际三大检索系统、SSCI源刊全文发表论文3篇;或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1项(前2名);或省部级科技成果(含推广奖)一等奖1项(第1名)。
第三章遴选程序第七条符合条件者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表》并附反映本人近三年来工作业绩的相关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
第八条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合格者,由人才办公室组织专家组进行答辩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审批。
第九条审批通过人员在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学校与其签订聘任合同和计划任务书。
第四章支持措施第十条拔尖人才支持期为三年,学校给予以下支持:1.在本人研究领域所属学科平台内,提供研究所需要的实验及工作条件。
2.根据实际需要,提供10-30万元的研究条件建设经费,主要用于购置研究所需仪器设备。
我国高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调研报告_刘亚荣
业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重庆大学、东北 师范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西南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山东农业大学) 进行了访谈, 他们都比较详细地介绍了各自学校 的二级管理体制改革现状及问题。
通过调研, 大家普遍认为, 从实践者角度 看, 高校的校院两级管理改革是指对学校教育资 源重新整合和优化配置, 形成学校— ——学院两级 管理层次; 转变学校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能, 管理 重心下移, 建立以学院为中心的管理体制, 明确 校院职责和权限, 以提高学校的办学效益和办学 水平。这种定义比较符合我国高校的实际情况。 而从管理学角度, 管理的分权不是 “全是或者全无 的概念”①, 集权与分权是与决策权力的集 中 程 度相关联的概念, 很难判断某种管理是明确的分 权或者明确的集权。所以, 理论上要研究的, “不是应该不应该集权还是分权, 而是哪些权力 易于集中, 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集权的成分多一
3
3
100
注: 缺 2 所高校相关数据
表- 2 所调研高校层次分布表
高校 层次
A
B
C
D
E
F
合计
数 量 (所 )
9
11
6
7
0
2
35
比例(%) 25.7 31.4 17.1
20
0
5.7 100
注: A 为 “985 工程”高校; B、没有进入 “985 工程”、但进入 “211 工 程”的 高 校 ; C 、 没 有 进 入 “985 工 程 ” 或 “211 工 程 ”, 但 有 博 士 点 的 院 校 ; D、 没 有 博 士 点 , 但 有 硕 士 点 的 院 校 ; E、 没 有 硕 士 点 的 本 科 院 校; F、高职或者专科院校
高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高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改进高校人事管理工作,加强高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高校综合实力,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高校人事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人才本位、德才兼备的导向,建立健全的人才培养、选拔、使用、激励、考核、监督机制,积极推进高校人事管理体制改革。
第三条高校人事管理应当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充分尊重人才发展规律,广泛凝聚人才智慧和力量,促进人才成才和成长。
第二章人才引进与选拔第四条高校应当依据学科优势和发展需要,制定人才引进与选拔计划,根据不同岗位的特征和要求,采取公开招聘、定向招聘、特设岗位等方式,广泛吸引优秀人才加入。
第五条高校在选拔人才时,应当突出岗位需求和专业背景,加强对申报人的资格审核和能力评估,确保选任者与工作岗位匹配。
第六条高校应当严格执行选聘程序,公开招聘、公正评选,不得为特定人员或小团体设立特殊通道,确保人才选拔公平、透明。
第七条高校应当建立健全人才选拔专业委员会,吸纳不同领域专家参与评审,提高选拔过程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第八条高校应当建立人才选拔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公布招聘计划、岗位要求、招聘程序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第九条高校应当根据入选人员的实际工作表现和业绩,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对科研成果、教学质量、学术影响等方面予以评价,激励人才积极进取。
第三章人才使用与管理第十条高校应当根据人才的特长和专业背景,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和岗位设置,确保人才在适宜的岗位上施展才华。
第十一条高校应当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计划和职业发展通道,对人才进行培养和引导,提升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第十二条高校应当为人才提供公平的职业晋升机会和平等的待遇条件,建立健全的职称评审和晋升制度,保障人才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高校应当建立人才流动和交流机制,鼓励人才跨学科、跨单位、跨行业参与合作,提升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高校应当为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生活待遇,保障人才的生活质量和工作积极性,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院两级人事管理改革实施办法
附件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院两级人事管理改革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人才强校战略,激发学院办学活力,提高学校人事管理的效能和水平,根据学校《综合改革方案》和《关于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校院两级人事管理改革原则是以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有利于学院责、权相统一,有利于实现学校目标管理导向和宏观调控。
第三条校院两级人事管理改革目标是厘清学校和学院两级人事管理职责与权限,建立学校宏观管理、学院自主运作、事权与人权相匹配的校院两级人事管理新机制。
第二章编制与队伍建设第四条稳步推进学校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改革,理顺学院内部机构设置,明确校院两级师资队伍建设责任,提升学院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第五条学校进一步深化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综合改革,根据学校可持续发展和学院自主办学的需要,优化校院两级管理机构;根据学院发展的目标定位,学生规模,教学、科研、推广工作量,核定各类人员岗位编制。
第六条学院依据学校核定的各类岗位编制总量,根据教学、科研、推广和管理服务的需要,自主设置教学、科研组织和管理机构,自主调配人力资源。
第七条学校紧密围绕建设世界一流农业大学的目标,科学规划师资队伍建设及培养计划,重点做好高端人才引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学院根据发展目标定位,制定本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与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做好青年英才引进和优秀青年人才培养工作。
第三章人员选聘第八条学校积极推进高端人才引进、预聘制教师选聘和学院自主聘用等多种用人机制,扩大学院选人用人权。
第九条学校负责审定各类人员招聘计划,制定招聘基本条件,组织实施各类人才支持计划和高端人才引进,审核学院新进人员选聘结果。
第十条学院根据学校人员招聘计划和基本条件,制定本学院人员选聘学术标准和岗位级别,自主选聘青年英才及“预聘制教师”。
第十一条学院根据发展需求和学术带头人、团队建设需要,可在学校核定的编制和计划之外,自筹经费,自主选聘、配置人力资源。
学院关于二层机构岗位核定 设置和全员聘用工作方案
学院关于二级机构单位岗位核定、设置和全员聘用工作的方案根据国家、自治区、市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育教学事业发展需要,就目前学校的岗位总量、二级机构单位的实际情况,在上级部门核增学校岗位总量下,进行新一轮定岗定责和全员岗位聘用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通过定岗,进一步明确人员目标规模,优化结构,科学合理设置各级各类岗位。
实现总量控制、适度从紧、结构优化、精干高效,使现有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
(二)在定岗基础上,明确各级各类岗位及其职责,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修订岗位说明书,提高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水平,真正发挥岗位管理的效能。
(三)在定岗定责基础上,不断完善全员聘用制,形成充满生机与活力的自我约束、竞争激励和人才流动机制,促进师资队伍、管理队伍、服务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促进人员的合理流动,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工作原则(一)科学设岗、总量控制立足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需要,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岗位总量,统筹学科专业建设,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规范设置各级各类岗位,加强宏观控制和监督能力。
为少数高层次拔尖人才、特殊人才等预留必要空岗。
(二)分类管理、逐级聘用以岗位类别和岗位等级为基础,建立学校、二级机构单位两级负责的岗位设置和管理体制,实现学校管理和二级机构单位管理的有机结合。
学校和二级机构单位按岗位聘用工作权限,分别负责各级各类岗位的设置、聘用、工作目标管理与考核工作。
(三)优化结构、突出重点以建设在区域内有一定影响力、特色鲜明的应用型高水平大学为目标,以培养应用技术型人才为主线,以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为主要路径,逐步优化各类人员的结构比例,合理配置人力人才资源,提高用人效益。
(四)按需设岗、适度从紧以事设岗,坚持满负荷安排人员,体现效率、效益优先理念,优化群体结构,以科学合理的配置与定位,实现内部运行高效有序。
实施人才强校战略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上造 成 了专 业技 术职 务终身制 , 得人浮 于事 , 使 教师积 极性不 高, 阻碍 了教师 队伍 建设。
( ) 四 高层 次 人 才 引进 困难
、
我 校师 资 队伍 建设 面 临 的主要 问题
( ) 资 队伍 结 构 不尽 合 理 , 一 师 整体 素质 有 待 提 高
引进 高层 次人 才是加 强师 资 队伍 建设 的一 项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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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纵横
实施人才强校 战略
姚 晓霞 钱 永华
加 强师 资 队伍建 设
孙 马 曹 军会
( 北 农 林 科 技 大 学 人 事 处 ,陕 西 杨 凌 , 72 0 西 1 10)
摘
要 :该文分析 了西北农林科技 大学师资 队伍 的现 状 , 对存在的 问题 , 针 主要 从更 新观 念 、 明确 思路 ;
3 2
2 以人为本 , . 改变师资管 理模 式。 以人 为本 的管理
《 国 林业 教 育 ) 06年 第 5 中 20 期
维普资讯
管 理 纵 横
理念是西方经济管理 的基本思想, 与马克思主义关 于人的 学历 、高水平 的人 员通 过 岗前培训 后 转到教 师 岗位 上 全面发展的理论是相吻合的, 也是 以胡锦涛为代表 的党中 来, 实了师 资队伍 。 充 学校先后将3 5 0 位科研 人员通过 岗 央所倡导的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在师资管理中, 我校 前培训后充实到教师 岗位上 来,他们大部分作 为生产 、 转变观念, 由传统的 以事为中心的人事管理转向以人为中 实习的指导教师 。 第三 , 加大 自身的培养力度 。 学校针对 心的人才资源开发, 由单纯的管理控制职能转向教师资源
的差距进一步扩大 , 使人才流向经济发达地 区, 从而导 致 师资 队伍 建设作为 学校的 中心工作 来抓 , 别是 学校 进 特 学校的师资队伍现状与我校 的办学层次、 地位不相协调 。 入 “ 8 工程 ” 95 建设 序列 以后 , 加大 了宣传 力度 , 统一 了 此外, 学校还存在隐性的人才流失与浪 费, 要表 现在 学 思想 , 成了共 识 , 主 形 明确 了学校 的奋 斗 目标, 制定 了学校 校给一些具有 发展潜力 的教 师承 担 了繁重 的行 政工作 , 中长 期师资队伍建 设规 划 , 大了人才 引进和 师资培养 加
高校人事制度改革 举措
高校人事制度改革举措
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是推进高等教育内部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
高校人事制度改革主要包括教师选拔和培养、人事管理、薪酬制度改革等方面的内容。
下面就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几个重要举措展开阐述。
首先,高校应加强教师选拔和培养。
要按照市场需求和学科建设的需要,制定合理、科学的教师选拔标准,通过公开招聘、公平评价等方式选拔优秀教师。
同时,要加强教师培养,注重教师的学术能力和教学能力培养,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
其次,高校人事管理制度应更加科学合理。
在人事管理方面,应注重激励机制的建立。
通过建立以绩效为核心的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加工作动力。
并要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体系,对教师的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确保人事管理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此外,高校薪酬制度也需要进行改革。
要建立起与教师工作质量和教学成果相对应的薪酬分配制度,确保教师的劳动价值得到合理回报。
同时,还要注重激励优秀教师和鼓励创新,通过给予额外奖励等方式,提高教师的薪酬待遇。
最后,高校还应加强对教师的职业发展支持。
要建立健全的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确保教师晋升职称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同时,还要开展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培训,提供广泛的职业发展机会,帮助教师提升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总之,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是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需要在教师选拔和培养、人事管理、薪酬制度和职业发展支持等方面进行综合改革,以提高高校人才队伍的素质和整体实力。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场站管理中心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为了加强场站管理中心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范和完善场站管理中心重要问题议事规则和程序,提高决策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提高议事效率,促进场站工作的健康、稳步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1996]5号)及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陕教工组[2004]7号)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院两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场站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议事范围1.学习传达上级重要指示、文件和会议精神,讨论研究落实意见;2.研究讨论场站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规划和建设、创新与发展问题、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3.讨论确定行政管理、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或废除;4.研究讨论定期检查贯彻各项计划、决定、制度落实情况;5.研究机构的设置、队伍建设、调整及干部的推荐;6.讨论确定人员招聘、调动、晋职、奖惩、职工福利等人事工作;7.讨论计划内、外经费的财务预算、年度核算以及大额经费支出和按财务管理办法需要议定的财务事项;8.需要上报学校研究决定(解决)的有关重大事项;9.研究重要仪器设备、物资材料采购和维修工程等重要问题;10.各种委员会、协会、研究会人员的推荐、确定与调整;11.和谐场站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问题;12.安全问题及突发事件的处理;13.讨论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及处理措施,研究具体管理和协调等问题;14.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及职称晋升的推荐;15.党政主要领导认为有必要研究的其它问题。
二、议事原则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参会成员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做出决定后,每个成员都要坚决执行,除因情况变化,经复议同意变更外,不允许在执行过程中随意改变会议决定,但不同意见允许保留;遇重大问题意见分歧时,可暂缓决定,待调研清楚条件成熟后再议或请示上级后再定。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章程(征求意见稿)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章程(征求意见稿)二○一二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学校功能、学科与教育形式 (2)第三章基本校策 (3)第四章管理体制与机构设置 (5)第五章学院管理 (10)第六章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管理 (11)第七章财务与资产管理 (12)第八章教职工 (14)第九章学生 (15)第十章校友 (18)第十一章与举办者及外部关系 (18)第十二章校训、校徽、校旗、校歌、校庆日 (21)第十三章附则 (2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章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实现科学管理、民主管理,使学校各项办学活动有章可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发端于1934年创办的国立西北农林专科学校。
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由西北农业大学、西北林学院、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水利部西北水利科学研究所、陕西省农业科学院、陕西省西北植物研究所、陕西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合并,定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简称“西北农科大”,英文名为“NORTHWEST A&F UNIVERSITY”,英文名缩写为“NWAFU”。
学校法定注册地址为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邰城路3号;网址为“”。
第三条学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大学,非营利性事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校长为学校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学校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秉承“经国本、解民生、尚科学”的办学理念,以产学研紧密结合为办学特色,以建设世界一流农业大学为目标,为我国旱区农业发展做贡献。
第二章学校功能、学科与教育形式第五条学校按照研究型大学确定办学功能,以培养农林学科发展急需的学术精英、创新创业技术领军人才和农村社会发展领导者为重点,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
我国高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调研报告_刘亚荣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2008.3
68
●JOURNAL OF NATIONAL ACADEMY OF EDUCATION ADMINISTRATION
点, 何时又需要较多的分权”②。
从调研结果看, 在 35 所高校中, 有 5 所高
基于以上理论的认识以及实际管理者的管理 校仍完全实施 “一级管理”体制, 人事、财物和
报
只能作为典型调查结果。
明校院两级管理分权内容和分权程度。下面分别 告
3、所调研高校校院两级管理分权状况。
就这三项内容的调查结果表述如下。
表- 1 所调研高校学科类别分布表
高校学科
理工 经济
综合性
师范类 农林类 医科类 合计
类别
科类 管理类
数 量 (所 )
15
8
4
4
1
1
33
比例(%) 45.5 24.2 12.1 12.1
考 学生教育管理经费和第二课堂费、研究生管理工 校由校级承担, 但有 6 所高校的学院承担投资比
察
表- 5 日常行政办公运行费状况表
调
日常运行费状况 校拨经费充足 校拨经费不充足, 校拨经费不充足, 合计
研
学院自筹经费补充 学院无经费补充
报
数 量 (所 )
7
20
7
34
告
比 例 (%)
20.6
58.8
调
校院两级管理的改革基本处于 “事权下移, 财权、人权和重大事权仍然集中在校级”的状
研
态, 呈现出管理中的 “职能分权”特征, 仍然是一种集权状态。这种管理状态与我国高校和
报
政府存在密切的、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直接相关。因此, 我国高校很难实行真正的学院分权
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政策
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政策高校人事制度是高等教育内部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高校内涵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要素。
为了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至关重要。
下面是我对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政策的几点建议。
首先,高校人事制度改革要侧重于职称和岗位评聘制度的改革。
要加强对职称评聘的标准化和透明化管理,确保评聘程序公开、公正、公平,杜绝任人唯资历的情况发生。
同时,要加强对教师职称的培养和提升,建立健全的职称评定制度,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科研和教学活动,提高其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
此外,还要改革岗位评定制度,为教师提供更多的选择空间,让他们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专业和才能。
其次,高校人事制度改革要注重引入市场机制,建立竞争激励机制。
要通过建立薪酬激励体系,加大教师岗位工资的差异化,激励教师积极进取、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要加强对教师的绩效考核,将绩效考核与薪酬挂钩,改变教师平均主义的管理模式,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此外,要建立完善的职业发展通道,提供更多的晋升和发展机会,让优秀的教师能够得到应有的回报和发展空间。
第三,高校人事制度改革还要加强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支持。
要加大对学术人才的引进力度,鼓励优秀的青年教师和博士毕业生加入高校教职,在教师队伍结构中实现青年化和专业化的合理配置。
此外,要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培养,提供丰富多样的教师培训项目,培养教师的教学和管理能力,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的教师考核和奖励机制,激励教师在教学和科研方面取得更好的成绩。
最后,高校人事制度改革还要注重加强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沟通和互动。
要建立健全的师徒制和导师制,加强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和培养,提高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与此同时,要加强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和反馈,建立学生的参与感和获得感,促进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良好关系和互动。
综上所述,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进高校内涵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所在。
关于完善院系两级管理落实系(院)部、校区二级教育教学管理主体地位的实施意见
关于完善院系两级管理落实系(院)部、校区二级教育教学管理主体地位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及省教育厅有关实施方案精神,落实学院《章程》,科学构建适应现代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管理体制和治理体系,加强内部管理,推进学院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调动学院各系(院)部、校区等二级教育教学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二级单位)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内涵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现就落实学院各二级单位主体地位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规范学院管理体制,着力调整综合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能,落实各二级单位在教育教学管理中的主体地位,推进管理重心下移,赋予二级单位一定的自主管理权力,实现责权利有机统一,充分激发和调动各二级单位的工作热情和办学动力,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二级单位主要管理职责和职权各系(院)部、校区作为学院二级教育教学管理实体,执行学院工作部署,负责本部门全面工作。
具体管理职责为:根据学院授权和事业发展需要制订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校企合作活动;制订并组织实施人才培养及提升方案,做好学生管理培养工作;组织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负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管理;负责资产和预算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履行计划生育和安全稳定工作职责;开展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塑造优良的师德师风、教风学风;落实和承担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学院赋予的其他职责。
依据相关职责和职能,各二级单位拥有如下职权:(一)组织人事管理1、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负责本单位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定实施本单位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党员发展计划,负责教职工和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2、按照学院部署设置工作岗位,通过竞争上岗等方式选配人员;协助做好科级岗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主选聘教研室主任;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奖惩管理,向学院报备奖惩情况;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教职工,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向学院提出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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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校院两级人事管理改革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人才强校战略,激发学院办学活力,提高学校人事管理的效能和水平,根据学校《综合改革方案》和《关于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校院两级人事管理改革原则是以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有利于学院责、权相统一,有利于实现学校目标管理导向和宏观调控。
第三条校院两级人事管理改革目标是厘清学校和学院两级人事管理职责与权限,建立学校宏观管理、学院自主运作、事权与人权相匹配的校院两级人事管理新机制。
第二章编制与队伍建设
第四条稳步推进学校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改革,理顺学院内部机构设置,明确校院两级师资队伍建设责任,提升学院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第五条学校进一步深化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综合改革,根据学校可持续发展和学院自主办学的需要,优化校院两级管理机构;根据学院发展的目标定位,学生规模,教学、科研、推广工作量,核定各类人员岗位编制。
第六条学院依据学校核定的各类岗位编制总量,根据教学、科研、推广和管理服务的需要,自主设置教学、科研组织和管理机构,自主调配人力资源。
第七条学校紧密围绕建设世界一流农业大学的目标,科学规划师资队伍建设及培养计划,重点做好高端人才引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学院根据发展目标定位,制定本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与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做好青年英才引进和优秀青年人才培养工作。
第三章人员选聘
第八条学校积极推进高端人才引进、预聘制教师选聘和学院自主聘用等多种用人机制,扩大学院选人用人权。
第九条学校负责审定各类人员招聘计划,制定招聘基本条件,组织实施各类人才支持计划和高端人才引进,审核学院新进人员选聘结果。
第十条学院根据学校人员招聘计划和基本条件,制定本学院人员选聘学术标准和岗位级别,自主选聘青年英才及“预聘制教师”。
第十一条学院根据发展需求和学术带头人、团队建设需要,可在学校核定的编制和计划之外,自筹经费,自主选聘、配置人力资源。
第四章人员评聘
第十二条进一步深化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校院两级管理工作。
在学校宏观调控下,扩大学院在人员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方面的自主权。
第十三条学校制定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和专业技术评审实施办法;统筹分配学院三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聘任指标和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指标。
学院根据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专业技术评审实施办法,制定本学院岗位聘任和专业技术评审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学校组织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审定学院岗位聘任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结果。
学院组织三级及以下
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聘任、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组织实施职员、技师、高级技师的评聘工作;学院负责组织高级工及以下工勤人员评聘,并向学校推荐晋升职员、技师及高级技师人选。
第五章人员管理
第十六条转变管理方式,强化岗位管理,实施目标考核,建立人员流动和退出机制,实施人员考核与退出校院两级负责制。
第十七条学校设立人力资源流动中心,制定人力资源流动中心人员管理办法,学院未聘的在编人员纳入人力资源流动中心,由学校统一管理和调配。
学院制定本学院人员转岗和退出管理办法,负责学院内部的人事调配工作和解聘自主聘用人员。
第十八条学校制定教职工聘期考核和年度考核指导意见,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高端引进人才的聘期考核、审定各类人员的解聘等工作。
第十九条学院根据教职工聘期考核和年度考核指导意见,制定本学院考核实施办法和细则,负责三级岗位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的聘期考核和年度考核,对引进人才和新进教师聘期期满提出聘用意见。
第二十条学院在学校核定的各类岗位总量范围内,淡化人员身份管理,强化岗位管理,自主聘任各类人员。
第二十一条学校负责人事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学院负责本学院职工信息核对与管理工作。
第六章薪酬分配
第二十二条改革教职工薪酬分配体制,扩大学院薪酬分配自主权,充分发挥收入分配在校院两级管理中的激励作用。
第二十三条学校按照“按劳分配、绩效优先”的原则,制定薪酬核拨办法,负责核拨学院教职工工资、岗位津贴和业绩津贴。
学院结合考核情况,制定本学院教职工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发放意见,报学校统一发放。
学院根据学校核拨的业绩津贴总额,统筹可分配的自筹经费,制定本学院业绩津贴分配方案,自主进行薪酬分配和发放。
第七章绩效评估
第二十四条对学院在实施校院两级管理过程中的人事人才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学校综合考评,主要包括:
(一)学院人事管理制度完善及执行情况;
(二)新进教师聘期内学术发展情况,包括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比例,获批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等情况。
(三)职称评审、人员岗位聘任、聘期考核等实施效果;
(四)教职工考勤考核执行情况;
(五)薪酬分配实施效果。
第二十五条绩效评估结果作为调整学院人员聘任岗位设置、职称晋升指标、进人计划数、薪酬核拨额度等的主要依据。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学校各类人员社会保险制度,为全面推进学校用人制度改革提供保障。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各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人事处和高层次人才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