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运行管理办法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运行管理办法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即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办的信息化平台,其宗旨是实行政务公开,加强办公信息化建设,构建规范管理、信息发布、资源共享、内部交流、人性化教育的平台;发挥信息网络实时、高效的独特优势,促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开展。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注册域名为http://www。
czssafety。
gov。
cn。
网站具体工作由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为保证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安全生产系统网络办公在安全生产网上健康、有序地运行,规范全市安监系统和生产经营单位通过互联网进行安全生产信息服务的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常州市政府信息网上公开试行办法》(常政办发[2005]86号),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常州市安全生产网的主要任务:(一)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二)发布安全生产政务信息;(三)建立常州市安全生产系统网络办公系统;(四)开展安全生产在线办事、公众参与等信息化服务。
第二条常州市安全生产网站管理员职责是:(一)负责常州市安全生产网的日常管理、维护;(二)负责审查常州市安全生产网各种上网信息;(三)负责常州市安全生产网各辖市、区和局机关各部门分站点管理员的权限分配;(四)负责管理常州市安全生产网的一切对外事务、新业务开发.(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第三条常州市安全生产网的信息资源采集常州市安全生产网负责收集、加工、发布、存储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并建立常州市安全生产网站信息资源库,按规定实施资源共享。
常州市安全生产网各栏目信息实行分级负责管理,各栏目信息采集责任到部门(责任分工详见附表2)。
第四条常州市安全生产网的信息发布和更新(一)网络管理员负责审核网站的各种上网信息及各部门上报的上网信息。
(二)为保证做好网站的信息及时发布和更新,网络管理员每天不少于两次审核当天采集到的信息。
(三)网站各种信息的上网须经网站办公室成员同意后方可正式上报信息。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22•【字号】常政办发[2010]108号•【施行日期】2010.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常政办发〔2010〕108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10〕5号),市政府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接待办公室、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
一、职责调整(一)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应急、督查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运转枢纽作用。
(二)加强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市政府会议和全市性重要活动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起草市政府领导同志部分讲话和其他文稿。
(三)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其他地区发送市政府的文电。
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辖市、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辖市、区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负责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六)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25•【字号】常政办发[2010]134号•【施行日期】2010.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常政办发(2010)134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10〕5号),组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将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将制定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的职责划给市商务局。
(四)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职责,健全完善从就业到养老全程保障的服务体系。
(五)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收入分配改革和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促进就业工作。
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市就业的管理政策。
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规〔2018〕2号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规〔2018〕2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常州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4月10日常州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安全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9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城市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房管〔2017〕23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房屋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电梯、燃气、供电、供水等专业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军队、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的房屋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房屋安全管理遵循属地管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市、辖市(区)人民政府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建立统筹管理、分级负责、综合协调、社会参与的房屋安全管理体系。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规定职责,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房屋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协助处理房屋安全方面的投诉举报。
第五条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对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建立房屋使用安全信息管理平台。
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7.02
•【字号】常政办发〔2018〕92号
•【施行日期】2018.07.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常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
知
常政办发〔2018〕92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根据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了《常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期待,深入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统筹协调、重点突破,按照《常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部署,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
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实效。
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公开资源力量整合,做好督查评估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地方绩效考核和部门工作考核体系,有效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或工作安排,并在本方案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在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公开。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
人民银行依法行政工作总结3篇
人民银行依法行政工作总结3篇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人民银行依法行政工作总结范文3篇,希望大家认真阅读!人民银行依法行政工作总结120xx年以来,在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心支行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中心支行围绕《人民银行南京分行20xx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南银办68号),结合自身履职实际,不断完善组织制度体系,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积极稳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效增强了政务运行透明度,提升了政务公开的影响力。
现总结如下: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进一步巩固(一)加强组织领导。
中心支行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议事内容,及时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中心支行一把手任组长,分管行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具体工作。
同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切实加强对中心支行及辖内各支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我中心支行明确了主动公开信息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确定了业务部门主动提供公开政府信息、保密部门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性审核、法律事务部门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合规性审核的工作分工,各部门、各岗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展开。
(二)完善工作制度。
我中心支行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建设,目前已经形成了以《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实施办法》为核心,以《政务主动公开制度》、《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预审办法》、《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办法》、《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以及《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工作制度为配套的制度体系,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内容、形式、工作程序、监督约束机制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有效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深层次延伸。
针对推行政务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中心支行不断健全完善制度,先后制定了多项政务公开操作制度,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规可循,有章可依。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月度报告制度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月度报告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24•【字号】常政办发[2011]62号•【施行日期】2011.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月度报告制度的通知(常政办发〔2011〕62号)市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研究,决定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月度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告单位承担政府信息公开任务的市各有关单位,均需按规定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月情况报表》。
二、报告方式通过“中国·常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报送数据。
三、相关要求1. 市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及时统计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做到数据翔实、准确,并于每月5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同)前,填报上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月情况报表》。
2.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监督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月度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负责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小组对市各有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
3. 市政府网络资源管理中心负责核实各单位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及详细目录、网上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信息数量等数据,并梳理形成汇总表于每月10日前抄送市监察局、法制办、档案局、保密局等单位。
4. 市监察局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监察,并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小组提交的反馈意见,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规定的单位及人员实施责任追究;负责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群众举报、投诉情况的汇总处理。
5. 市法制办根据汇总表,负责核实各单位月度规范性文件形成与公开情况,并签署书面意见后于每月25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处。
6. 市档案局根据汇总表,负责核实各单位月度移交档案数(含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情况,并签署书面意见后每月25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处。
让网络成为密切党群关系的新纽带
让网络成为密切党群关系的新纽带作者:汪泉来源:《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2019年第7期《中国党政干部论坛》: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4月19日召开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让互联网成为我们同群众交流沟通的新平台,成为了解群众、贴近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新途径,成为发扬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的新渠道”。
如何走好网络群众路线,不断提高通过网络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宣传群众、引导群众的能力?汪泉(江苏省常州市委书记):结合常州市的具体工作,我认为,让网络成为密切党群关系的新纽带,具体要做到“四个注重”。
一是注重“网”化群众观念。
网络时代,广大网民是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化生存”“大众麦克风”使网络空间日益成为汇聚民意的新渠道、思潮交锋的主战场、政务服务的新平台。
要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群众在哪里,领导干部就要出现在哪里,群众路线就要落实到哪里”的要求,把高度重视广大网民、积极依靠广大网民、加强与网民互动交流,作为做好网络群众工作的立足点,积极适应和推动从“面对面”到“键对键”的群众工作转型。
二是注重“网”罗社情民意。
积极推行“互联网+信访”,了解社情民意。
今年以来,常州市网上信访总量3300多件,占信访总量的59%,网上信访已逐步成为群众表达诉求的主渠道,信访部门受理率99.95%,按期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8.22%。
常州市推出的“便民服务卡”上的二维码架起了党委政府与广大群众快速沟通的桥梁,对于群众所有诉求,一口受理、部门协办、党委督办,有效避免事事看材料、桩桩听汇报的“二手民意”现象,也让互联网成为发扬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的新渠道。
三是注重“网”增民生福祉。
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让百姓少跑腿、信息多跑路,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目前,常州市8258项行政权力事项“一网公开”,其中8255项实现“网上办”路径畅通,占比达98.5%,截至目前网上办结数17425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科技招商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科技招商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5.19•【字号】常政办发〔2023〕19号•【施行日期】2023.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科技计划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科技招商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常州市科技招商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5月19日常州市科技招商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强化全市科技招商工作理念,提高全市科技招商工作水平,提升“双招双引”效能,加快壮大科技型企业集群,汇聚产业创新发展蓬勃之势,以产业创新升级助推城市能级跃升,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今年全国两会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锚定科技自立自强走在前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定位,立足加快落实“532”发展战略,推进“两湖”创新区建设,全力打造“新能源之都”的实际需要,通过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支撑有力的科技招商政策、专业有为的工作队伍、“六度空间”的科创载体、开放包容的科创生态,构建常州科技招商新格局,助力打响“全国青年创新创业最向往城市”品牌,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奋力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常州答卷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是高站位谋划。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引领,协同推进科技招商工作,形成科技型企业前端招引与后端培育的无缝衔接,加速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常州市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常州市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2.01•【字号】常政发〔2018〕1号•【施行日期】2018.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市政府关于促进常州市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以及《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进一步促进全市中小企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全力建设全国一流智能制造名城,打造工业明星城市升级版,经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推进“质效化、数字化、集聚化、规模化”为目标,加强政策引导、优化发展环境、实施创新驱动、强化专业服务,不断增强中小企业发展活力,促进中小企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末,全面营造显著优化的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转型升级、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全面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功能、全方位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形成产业层次不断升级、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产品结构不断优化、质量效益不断提高的中小企业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主要举措(一)全面优化发展环境1. 不断改进政务服务。
构建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机制,有序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及时动态调整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简化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能。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推行网上全程电子化审批模式,不断提升网上办事率和不见面审批率,高质量实现“3550”改革目标。
充分发挥“常州政企通”微信公众号作用,构建政企即时沟通、互动交流、精准服务的网络桥梁。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规〔2018〕6号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规〔2018〕6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现将《常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9月7日常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实施程序和监督管理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监督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是指对政府投资总体投向以及项目规划储备、决策审批、资金使用、建设实施、竣工验收、资产移交、稽察监督和后评价等进行的全过程项目管理。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市级财政性资金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
前款所称财政性资金,主要包括:(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资金;(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四)政府依法举债取得的建设资金;(五)用于政府投资项目的其他专项建设资金。
第三条政府投资应当严格遵循依法、科学、民主、高效的原则,注重公平和效益。
第四条政府投资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基础设施、社会公益服务、农业农村、交通、水利、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历史文化保护、社会管理等公共领域,原则上不直接投向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经营性领域。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8.14•【字号】常政办发〔2018〕116号•【施行日期】2018.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护理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18〕116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为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解决我市长期失能人员,尤其是重度失能人员的长期护理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80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4〕123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长期护理保险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我市长期失能人员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需求;坚持基本保障,保障水平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坚持责任共担,保险制度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坚持统筹协调,实现各类险种间相对独立、功能衔接、协同发展;坚持稳妥推进,分步实施试点,实现服务市场供给能力和群众需求相适应。
二、目标任务(一)试点目标。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即建立以个人缴费、政府补助和医保基金划转相结合的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对经评定达到一定护理需求的长期失能参保人员,为其本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
(二)主要任务。
制定失能等级评定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探索制定长期护理保险保障项目和待遇支付等政策体系;制定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委托经办管理机制;探索制定各类长期护理服务定点机构和人员服务质量评价、协议管理和费用结算等办法;探索制定长期护理保险管理服务规范和运行机制等。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常州市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常州市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8.11•【字号】常政办发〔2023〕28号•【施行日期】2023.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轨道交通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常州市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常政办发〔2023〕28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关于推进常州市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8月11日关于推进常州市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关于推动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加快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16号)等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我市轨道交通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轨道交通建设开发机制,促进城市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城市功能结构的优化提升、城市与轨道交通高质量可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我市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围绕我市“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定位,大力实施“532”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轨道交通基础性、支撑性、引领性作用,加快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一体化进程,促进城乡融合、产城一体化,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落实以公共交通为导向开发(TOD)的城市发展理念,通过加强规划统筹、强化前期策划、完善政策配套,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机制,实现运用土地综合开发收益支持轨道交通建设发展,强化轨道交通客流支撑保障,提升轨道交通服务水平和综合效益,实践站城一体化开发理念,引导从“城市轨道”向“轨道城市”发展的转变。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1.22•【字号】常政发〔2018〕2号•【施行日期】2018.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关于开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以质量和效益为核心的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机制,优化产业发展要素资源配置,激励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企业提质增效,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统领,按照“两聚一高”总体要求,以亩均税收、亩均销售收入、单位能耗(电耗)税收、单位主要污染物税收、全员劳动生产率、研发费用占销售比重等为主要评价内容,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机制,推动我市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打造国内一流的智能制造名城。
(二)基本原则——绩效优先。
建立以工业企业单位资源占用产出绩效为核心的综合评价制度,对企业发展绩效作出客观评价。
——客观公正。
各辖市(区)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实施办法,注重制度规范,体现公平公正。
企业综合评价数据来源真实可靠,评价办法科学合理,差别化政策依法依规。
——县域为主。
建立市、区两级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各辖市(区)的主观能动性,以各辖市(区)政府为主体,结合区域经济特点和产业特色,循序渐进开展企业综合评价和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
——分类施策。
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根据不同地区、行业特点,分类指导,有步骤、分阶段地实施差别化政策。
引导要素向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集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十大产业链,着力培育创新型企业。
坚持正向引导为主,推动要素向高效益、高产出、高技术、高成长性企业集聚。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6.17•【字号】常政办发〔2021〕55号•【施行日期】2021.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常州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6月17日常州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
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29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以更有为的政务公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精准,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五大明星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推动主动公开工作走深走实(一)提高解读和回应实效1. 提升政策解读质量。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主线,聚焦政府重点工作,及时做好重大决策、权威信息的发布及解读工作。
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控,对政策制订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通关注点和疑惑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重点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主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
持续深化“一企来”政策咨询综合窗口服务品牌,积极依托12345政务热线、政务服务大厅和政务服务网等渠道解答政策咨询,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常州市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化研究
摘要进人20世纪90年代以来,信息化浪潮席卷全球,人类社会进人了一个信息化的时代。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特别是全球范围内宽带接入技术的普及,各国纷纷不遗余力地开展自己国家信息化体系的建设工程。
在国家信息化体系建设中,政府信息化又成为整个信息化中的关键。
那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将如何面对国际社会的激烈竞争和严峻挑战,把握机遇发展自己?中国应如何根据自己的实际国情确定自身政府信息化战略目标和方针,制定符合自己国情的发展对策?在开展政府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中国又将如何具体运作,确保政府信息化进程的顺利而高效地向前推进?这一系列重大课题都值得我们系统分析、全面思考、重点研究和深入探索。
本文从系统论的思想、观点出发,对我国政府信息化的进程进行了全面、系统、综合与整体性地分析与研究,结合我国政府信息化的特点和现状提出了五项战略对策。
本文以常州市政府信息化具体情况为个案,在资料统计、收集、整理的基础上,虚拟构建了政府信息化系统,这一系统具备了整合、协同、服务和管理这四项基本功能,同时运用相应的信息技术作为该系统各个局部的技术支撑。
定制了一套政府信息化评价的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由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组成。
其中,一级指标2项,分别为政府信息化成熟度、公众满意度。
每一个一级指标分别分解为二级指标,分别为政府网站建设、信息基础设施、人力资源素质、信息安全、个人及企事业单位和政府内部政务6项,二级指标又分设为50个三级指标。
利用该指标体系对常州市政府信息化状况展开问卷式调查,将调查后得到的数据加以统计处理。
在对每项评价指标的研究后,找出常州市政府信息化工作中的短板,针对相关问题提出了未来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常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化,研究;目录摘要 (1)目录 (1)引言 (2)一、政务公开 (3)1.1、我国政务公开的由来 (3)1.2、我国政府政务公开的涵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大数据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大数据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1.11•【字号】常政办发〔2021〕6号•【施行日期】2021.0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大数据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常州市大数据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月11日常州市大数据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定不移建设数字中国”“加快数字化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我市大数据发展,对照高质量发展和“五大明星城”建设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五大明星城”建设要求,全面实施大数据发展战略。
夯实数字基础设施,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打造数字治理新模式,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数字新体验和城市运行智慧化水平,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新动能,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开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1. 整体协同,集约共享。
强化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坚持数字基础设施集约化、一体化建设和管理,减少重复投资,促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
加强政府部门间协作,调动企业、公众、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吸引多元主体参与。
2. 以人为本,优化服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满意度、幸福感和获得感作为大数据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化政务服务水平,努力提供高效便捷数字化惠民服务,实现工作重心由满足行政管理向以服务公众转变。
推行政务公开 健全工作机制
动 公开 制度 》 、 《 江苏 省 无线 电 管理 工作 政府 信 息公
开 年度 报告 工作 制 度》 。 由于 完善 了 内部 工作 制 度 . 自实施 政府信 息 公 开 以来 .凡 需公 开 的政 府信 息 ,由
外 网 受 理 、 内 网 办 理 、 外 网 反 馈 ” 的 顺 畅 业 务 流 转 机 制 。 二 是 行 政 许 可 事 项 进 驻 省 信 息 产 业 厅 行 政 服 务 大 厅 . 实行 网 上 预 审现 场 确 认 一 个 窗 口 对 外 的 “ 站 一 ( 转 第4 页 ) 下 3
依法行政
推 行政务公开 健全 工作机制
近 年 来 ,江 苏 省 无 线 电 管 理 局 ( 下 简 称 “ 以 省 报 市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网公 开 。
局 ” ) 积 极 贯 彻 《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条 中
例 》 .严 格 落 实 《 省 政 务 公 开 工 作 要 点 》 .按 照 行 全 政 权 力 网 上 公 开 透 明运 行 ” 的相 关 要 求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目论 证 和分 析 .前 后 六 易其 稿 完成 了建 设 方 案 的制 定 。
当年7 日.该项 目通过专家评 审。该项 目旨在实现移动 月1
办 公 、远 程 办 公 和协 同办 公 ,建成 外 网行 政许 可 受 理 与 内
网办公一体化综合管理信息服务平 台.更好地满足 外网
受理 、 内网 办理 、外 网反 馈 ” 的要 求 .为做 好 行 政 许 可事 项 网上 受 理 服 务提 供 了较 强 的技 术 支 撑 。根 据 《 中华 人 民 共和 国政 府 信 息 公开 条 例 》 的 有 关要 求 ,20 年 ,省局 把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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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
部门
重点打造《政策简明问答图解》和《政在常州在线访谈》品牌栏目,由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牵头,联合政策制定业务部门解读重点政策,把企业群众关注的政策信息从政策文件中提炼出来进行解读,拓展新媒体传播渠道,提升政策的传播和推广效应。
市政务办
市各有关
单位
研究出台我市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办法。推进精准扶贫脱贫、救助对象认定、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坚持高效便民,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公开信息,注重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市委农工办、市民政局、食药监局、环保局
市各有关
单位
贯彻落实国家最新部署,切实抓好预决算公开年度专项检查和考核统计工作,继续深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按要求做好政府债务信息公开。
常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目标
任务
主要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
高质量推进政务发布解读回应工作
(一)及时发布各项重大政策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开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以及部门制定的各项重要政策。各部门制定出台的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重大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
市财政局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
单位
持续推进其他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梳理历年来国务院、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各领域公开任务,按照职责分工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各辖市、区人民政府
市各有关
部门
一、
高质量推进政务发布解读回应工作
(三)量质并举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聚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研究出台我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办法。重点选取本地区本行业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突出做好中标结果公示、施工合同备案情况、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公开工作。
市发改委、国土局、城乡建设局、规划局、
政务办
市各有关
单位
研究出台我市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办法。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服务功能和管理体制机制,凡涉及公共资源、公共资产、公共资金的交易和配置,都要依法纳入统一交易平台。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各辖市、区人民政府
市各有关
部门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务公开,结合《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和任务分工,选取社会广泛关注、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重点事项,提出行之有效的公开任务、内容和频次等,作为本部门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向社会发布。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
市各有关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
部门
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委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
市各有关部门
重点做好就业社保、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引导社会预期。
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
市编办
市各有关
部门
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时公开抽查结果信息。
市编办
市各有关
部门
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应公开尽公开答复全文。
市政府
办公室
市各有关
部门
(二)贯彻落实重点领域公开任务
市政府
办公室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
部门
(四)及时高效回应社会重大关切
切实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性强、交互性好的优势,重点做好新平台信息发布和互动回应工作,不断提升平台交互体验。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全面整合全市公众微信号,面向企业服务的全部纳入“常州政企通”微信公众号,面向市民的全部纳入“常州12345”微信公众号,逐步归并常州公共服务APP,依托新建的“我的常州”APP,整合政务APP,形成面向企业、市民的服务类综合APP。
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办,各辖市、区人民政府
市各有关
部门
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化“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再造网上办事流程,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进“不见面审批”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推动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1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持续扩大网上办事服务范围,推出更多的服务事项实现在线填报、审查、办理和查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公开标准化。
市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卫计委、食药监局、环保局、房管局、安监局等有关单位
适时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市政府新闻办,各辖市、区人民政府
市各有关
部门
二、
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全面公开网上办事服务信息,定期开展办事服务信息公开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完整便民、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
务办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
部门
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通过各种渠道可以精简的一律精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