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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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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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四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二O一一年十一月四日关于开展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防止重大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安全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我集团公司对我辖区内开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防爆炸、防流失、保安全”这一工作目标,深入检查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存在的漏洞,依法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推进爆炸物品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二、领导组织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决定成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长:副组长:组员:三、目标任务此次行动要以强化对炸药库房、涉爆施工地点的检查整治为突破口,从严整治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

使我集团公司辖区涉爆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民爆物品管理得到有效加强,确保不发生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涉爆事故,促进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形式的稳定好转。

四、工作步骤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如下:11月18日,对xxx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检查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项目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要量化分解任务目标,明确具体工作要求。

专项整治领导组要全面指挥,做好工作中出现的疑难,复杂问题的协调、处置工作。

对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个人予以奖励;对工作不积极、不主动、贻误战机的进行通报批评;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2011年三项整治活动方案

2011年三项整治活动方案

临克发[2011]1号克虎镇“三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为了切实改变镇村面貌,改善和提升我镇整体形象,为全镇群众营造一个温馨、宜居、文明、卫生的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出台的《临县“三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临发[2011]1号)的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环境卫生、街道装饰、交通秩序“三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营造温馨、宜居、文明、卫生的环境为目标,以镇村环境卫生、街道装饰、交通秩序“三项整治”为突破口,按照“突出重点、严格标准、限期整治、长效管理”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软硬环境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动员全镇各村、各机关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为构建“畅通、富裕、生态、和谐”的新克虎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整治范围为全镇各村大街小巷、村民居住区、各机关驻地,其中重点是临克线沿线及沿黄路沿线的乔家圪台、庞家庄、靳家洼、克虎、高家湾、薛家垛等6个村以及红枣一条街。

三、整治内容1、镇村环境整治2、街道装饰整治3、交通秩序整治四、活动安排“三项整治”共分为四个阶段。

具体是: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宣传发动(2011年3月5日至3月10日)。

主要任务:制定方案、前期准备)。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11年3月10日至4月15日)。

主要任务:召开动员会、按照本实施方案全面落实整治内容。

第三阶段:验收评比总结(2011年4月16日至4月20日)由镇领导组组织检查验收和考核,并根据验收结果进行总结评比,奖惩兑现。

第四阶段:巩固成果(2011年4月21日至6月1日)。

主要任务:在集中整治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高整治成果,完善规章制度,健全长效机制,纳入常态化管理轨道。

五、整治措施及职责划分(一)“三项整治”活动按片实施,实行片长负责制。

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相结合,在集中整治期间,镇政府将规划和新建一个垃圾填埋场,同时将组织一支10—15人的环卫清洁队伍,协助各重点村开展“三项整治”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关于集中整治非法宗教活动实施方案

关于集中整治非法宗教活动实施方案

关于集中整治非法宗教活动实施方案为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正常宗教秩序,依法查处借宗教之名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按照霍族宗组[2011]2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治非法宗教活动,并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一)使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能够分清合法宗教和非法宗教的界线,增强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的能力。

(二)建立一支社会覆盖面广、能够掌握深层次情报的信息队伍,为发现、打击、处理非法宗教活动及时提供可靠信息。

(三)达到非法宗教活动情况底数清楚、非法宗教活动的组织者受到依法处理、非法宗教活动场所被依法取缔、非法宗教活动在我镇发展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四)把宗教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台帐,使宗教活动走向依法管理、正常发展的轨道。

二、整治重点(一)非法传教人员;(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三)私自出境接受境外宗教培训人员。

三、方法步骤(一)宣传发动(1月15日—1月25日)。

通过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等,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什么是宗教、什么是非法宗教、什么是邪教,做到自觉抵制非法宗教和邪教。

一是宣传教育与党员干部主题教育相结合。

结合党员冬训、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教育,进一步增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防范非法宗教的能力。

二是警示教育与法制进校园活动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师生识别和抵御能力。

三是宣传活动与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相结合。

结合“三下乡”活动、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扶贫送温暖活动,通过“走村、入户、面对面”,深入到群众中广泛宣传。

(二)排查摸底(1月26日—2月15日)。

结合此次集中整治活动,要对辖区的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来一次彻底排查,对非法宗教的组织体系、人员结构、经费来源进行全面摸排,对于重点人员实行实名制登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家庭基本信息、活动基本信息。

对未转化人员、重点不放心人员、一般不放心人员,特别是私设家庭聚会点的负责人、非法传教人员及参加境外非法宗教培训人员,一人一册,实行三级动态管理,并将人员名单分别上报县宗教局和公安局国保大队。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来宾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08•【字号】来政办发[2011]112号•【施行日期】2011.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11〕1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2011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60号)的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2011年继续在全市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来宾市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来宾市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影响污染减排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根据自治区环保厅等十厅委局关于《广西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来宾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我市“十二五”规划环保工作总体要求,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大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蔓延势头;进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巩固“十一五”污染减排成果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执法保障。

2011年猫儿乡整脏治乱实施方案

2011年猫儿乡整脏治乱实施方案

猫儿乡2011年“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2010年花垣县“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猫儿乡的实际,制定2011年猫儿乡“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化“卫生与秩序”主题创建活动,着重解决全乡“脏”、“乱”的突出问题,从2011年起,用5年左右时间,开展“整脏治乱”专项行动,整治全乡群众聚居驻地及周边环境、各村组、公路沿线等的脏乱状况,使全乡面貌发生根本改善,造福广大人民群众。

按照“一年重点治理、两年初见成效、三年巩固提高、四年规范管理、五年大见成效”的要求,通过重点治理“五脏”、“五乱”。

到2011年底,实现乡政府驻地及两条公路沿线村寨基本整洁有序;群众聚居区基本无脏乱现象,公共场所清洁卫生;全乡80﹪以上的主要街道和进出口处无暴露垃圾。

二、整治内容“五脏”:公共道路脏、停车地点脏、饮食摊点脏、集贸市场脏、街巷院落脏。

“五乱”:乱吐乱扔、乱贴乱画、乱排乱倒、乱搭乱建、乱停乱放。

三、整治区域及主要任务(一)主要交通沿线整治区域:花民公路猫儿段、猫儿公路沿老全线、乡政府所在地、各站所、各村等。

主要任务:1、及时进行清扫保洁,确保道路两边、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无暴露垃圾。

(1)花民公路猫儿段:清扫及拾取公路两边可见范围内垃圾(路面属于公路局请人打扫),清扫公路边群众聚居地垃圾,清理、拖运沿线各垃圾围内垃圾。

要求至少要10天清扫、拖运一次;(2)渔塘集贸市场:清扫路面及路边垃圾和清扫各门面、住户、摊点产生的垃圾,拖运市场范围内垃圾围垃圾,要求一天清扫拖运一次;(3)猫儿公路沿老全线:清扫及拾取公路两边可见范围内垃圾(路面属于交通局请人打扫),清扫公路边群众聚居地垃圾,清理、拖运沿线各垃圾围内垃圾。

要求至少要10天清扫、拖运一次;(4)团结集贸市场及团结村、乡政府周围:从猫儿中心学校门口至团结与新寨村交界处,清扫路面及路边垃圾和清扫各门面、住户、摊点、单位产生的垃圾,拖运市场范围内垃圾围垃圾;信用社门口至政府门口段,清扫路面及路边可见范围内垃圾;拖运政府所在地其他各住户产生的生活垃圾。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本溪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21•【字号】本政办发[2011]36号•【施行日期】2011.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政办发〔2011〕36号)各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溪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本溪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不断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三都五城”建设为引领,以建设宜居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以改善城市投资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为出发点,集中力量开展以“五化”工程为内容的城市环境整治,全面提升我市对外形象。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一)净化工程1.整治环境卫生。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各区政府按管辖范围负责全面清除城市道路、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建筑残土、各类杂物。

消除环境卫生死角,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日常保洁达标,净化城市环境。

2.整治“四乱”(乱堆、乱放、乱批、乱建)。

市、区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全面清理城市道路两侧“四乱”行为。

对城市主要道路和繁华地区要进行重点治理,使“四乱”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和纠正。

市、区综合执法部门道路两侧乱建进行普查登记,并对经由市城乡规划建设委认定影响市容的,依法拆除。

3.整治流动商贩,规范店外经营。

各区政府、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城市主要街路和繁华地区流动商贩进行重点整治,对一般街路进行规范管理,使违章占道经营得到有效控制。

市工商局负责对沿街业户店外经营进行规范管理。

4.整治车辆乱停放。

各区政府、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对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镇风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镇风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镇风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30•【字号】泸市府办函[2011]123号•【施行日期】2011.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镇风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1]12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泸州市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镇风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泸州市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镇风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依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市十县百镇千村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办〔2009〕29号)精神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2010-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镇风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0〕77号),为继续深入推进我市“五十百千示范工程”,特制定《泸州市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镇风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城镇风貌整治为切入点,坚持“统一规划、精心设计、重点突出、分步实施”的原则,紧密结合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建设精品国家卫生城市等工作,以全省“五十百千示范工程”为重点,着力打造良好的城镇风貌,更好地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继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镇风貌整治,进一步着力塑造富有特色的城市风貌。

各区县要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的实际,力争在2011年使我市各区县城镇规划建设和特色风貌塑造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工作内容(一)城市街道立面包装整治拆除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构)筑物,对建(构)筑物的外立面进行清洁,使得建(构)筑物外立面整洁整齐。

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方案

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方案

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方案篇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措施木贡村2011年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措施为进一步做好全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近期国家、省、市、办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时间从即日起——2011年12月底。

二、整治目标通过为期5个月的集中整治,全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大大减少,交通事故发案率进一步下降,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坚决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全村道路路况有所改善,道路标志标识不断完善,广大驾驶员和交通参与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三、整治措施(一)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全村要按照“五整顿”、“三加强”的要求,集中精力,集中力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迅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一要全力组织和协调警力上路,强化路面管控,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民警管事率,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二要针对农村道路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和无证驾驶、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规律,专门安排村组公路勤务,定期不定期组织全村干部、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安监站人员、农机安全管理人员、派出所民警,严肃查处和严厉打击农村道路上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三要继续加强安全隐患较多、车流量较大的重点区域的整治行动,特别在时间上要打破常规,利用早、晚时段、公休日扩大整治成果。

对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非法载人,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上路行驶及各类车辆非法营运行为要严管重罚,防止出现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四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抽检抽查,对违规运输的,要按照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严格处罚并予以纠正。

专项整治期间,所有交通违法行为,将严格实行严管重罚的原则,可处罚可不处罚的一律实施处罚,自由裁量幅度内靠上限处罚,够拘留处罚的一律予以拘留。

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和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2011〕29号),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和卫生厅《关于印发在全省卫生系统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11〕57号),结合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内容,围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

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的医改目标。

二、活动目标(一)总体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机制,医务人员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能力明显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采购、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各项整治目标基本达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整体情况较之前有明显进步和改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二)2011年具体目标。

1.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架构;2.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支撑体系,按规定设置感染科和临床微生物室,配备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3.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规数量,三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二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4.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规;5.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100人/天以下;6. 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住院患者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7.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三、活动范围全院各科室。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0.11•【字号】市政办发[2011]185号•【施行日期】2011.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1〕18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依照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有效遏制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区内违法建设行为,全面改善遗址区内环境质量,保护汉长安城遗址风貌,树立西安历史文化名城良好形象,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11年9月28日起,利用4个月时间,对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区内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综合整治。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整治目标通过此次综合整治,使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区内违法圈地、违法建设、乱搭乱建和乱倒垃圾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遗址保护区内用地秩序、建设秩序、治安秩序、市场秩序、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整体面貌显著提升。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西安市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段先念西安市副市长副组长:张建政市政府秘书长李小六市政府副秘书长成员:田党生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志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利民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孟宗林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海玲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支队长潘党琦市信访局副局长罗亚民市环保局局长惠西鲁市规划局局长张永安市建委主任薛武平市市政公用局副局长任立新市交通局局长冯慧武市农委主任张雄斌市林业局局长周爱全市旅游局局长蒿芒喜市商务局局长王凯利市文化广电出版局局长秦鸿学市卫生局局长田高社市市容园林局局长张新民市安监局局长白湘霖市食品药监局局长吕强市城管执法局局长郑育林市文物局局长郝福京市法制办主任丁玉萍市质监局局长赵长春市工商局局长李毅刚市地税局局长洪增林莲湖区区长吴智民未央区代区长康军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委会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李小六同志担任,副主任由田党生、郑育林、吴智民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职责是:按照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总体部署,制定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负责对各部门综合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1]50号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1]50号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1〕5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宜昌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宜昌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有效破解城市管理难题,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市委、市政府决定组织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一)违法建筑的防控与拆除违法建筑的整治采取防控与拆除双管齐下的方式进行。

1、本次拆违的重点。

拆除滨江生态新区、宜昌开发区各园区、市重点工程项目施工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在建违法建筑。

一是各区人民政府迅速成立控违拆违专班,把拆违与拆迁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控违拆违责任制。

二是市政府法制办尽快审查《落实〈宜昌市城区防控和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工作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考评细则》,迅速启动市指导、监管,区执行和落实的防违控违新机制。

三是市、区财政要强化控违拆违以及拆迁工作的资金保障,对拆迁腾出来土地的出让收益,采取市区两级分成的办法调动区人民政府的积极性。

2、分期分批集中拆除现有违法建筑。

坚决拆除综合整治期间在建违法建筑,控制违法“抢种”、“抢建”行为。

按照城市发展规划逐步拆除已建违法建筑。

综合整治期间,西陵区、伍家岗区要组织不少于10次集中拆违行动,拆除面积分别不少于1万平方米,整治片区分别不少于2个。

城管大队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城管大队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玉城监字[2011]06号关于印发《城管大队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队、室:为了进一步加强县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县城环境质量,给市民创造一个文明、健康、整洁、有序的工作、生活环境,塑造良好的县城形象,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结合大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此次大队进行综合整治,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三个整治小组和一个后勤保障小组:1、第一整治小组(1)、人员组成组长:毛小军副组长:王良明、艾光荣成员:钱小龙、汪志刚、韩东海、郑剑、张乃有、毕兆云、祝和国、王文、付立生、陈兴标、杨忠明、柯书和、李伟、徐炉涛、徐飞、舒洪萧、胡文、陈清、俞卫强、许振平、李炜媚、杨方圆、姚琳、杨媛、李冰、王颖、万磊(2)、工作区域挂线、怀玉大道、新建北路、汽车站、西商苑、三清大道北侧、大观园至中医院段、三清广场、博士东路及横街镇已划入县城规划区的部分区域管辖内其它路段、黄家驷路以东、玉紫路、津门路桥面以西、解放东路、广电大楼以东三清路路段、人民医院至沿河路段、三清山大道广电大楼至邮电局及六都乡、四股桥乡、岩瑞镇已划入县城规划区的部分区域(做好协调和配合工作)。

2、第二整治小组(1)、人员组成组长:黄玉平副组长:徐小军、夏荣进成员:程晓忠、吴岱、杨乐军、刘慧斌、祝小飞、郑铁、吴意民、翁小飞、董必凌、艾金荣、梁骁骁、杨志炜、郑明武、祝建、赵俊、王勇强、陈超、陈磊、毛羽亮、汪林平、吴旭辉、姚林飞(2)、工作区域沿河路、三条商业街(○1步行街○2新建南路○3新家门)、三清大道南侧广电大楼至圆盘、老火车站、横路街、圆盘至老火车站的人民路及二六八地质大队已划入县城规划区的部分区域、新火车站、金山大道、三清西路(圆盘以西)、柳州路、人民中路红绿灯以西、人民大道(西商苑红绿灯)、圆盘红绿灯以西、人民大道以西(含人民大道)、博士大道红绿灯以西及文成镇已划入县城规划区地部分区域(做好协调与配合工作)。

(3)、第一、第二整治小组工作内容○1、重点整治三清大道、人民大道、冰溪大道、金山大道等县城主次干道占道经营现象,规范学校门口、交通路口流动摊贩经营行为、督促沿街单位和个人搞好门前三包,杜绝各种乱摆乱放、乱搭乱挂、乱涂乱画、乱扔垃圾、乱设广告、乱停车辆、乱占绿地等行为。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16•【字号】遵府办发[2011]261号•【施行日期】2011.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发〔2011〕261号)红花岗区、汇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遵义市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遵义市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遵义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提升城市建设与管理水平,全面改善中心城区环境质量,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提高公众环保满意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和谐安居为目标,严格按照市“创模”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油烟、噪声等环境问题,不断改善城区环境保护工作及环境质量状况。

二、整治原则(一)坚持“属地为主、部门配合”原则。

红花岗区、汇川区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环境整治工作,市直各有关部门配合指导。

(二)坚持“规划先行、堵疏结合”原则。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建设方便业主、适应百姓的五金加工、油烟烧烤(小吃)等市场。

(三)坚持“示范带动、资金保障”原则。

按照相关整治规范,建设各类示范点,并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同时确保整治资金投入。

三、整治范围和标准(一)整治范围:中心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居民居住区、绿化区等各类区域。

(二)整治标准:以市直相关部门提供的标准、规范、规定进行整治。

四、整治内容(一)经营秩序整治。

组织对城区出入口通道,以及市区主、次干道经营秩序进行全面整治,集中清除各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和流动摊点。

重点查处“流动烧烤”、“五金加工”、“汽车修理及清洗”等行业占道经营、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市民生活的经营行为,规范“流动烧烤”、“五金加工”和“汽车修理及清洗”场所,防治油烟、噪声、废水和粉尘污染,确保市容环境良好。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1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1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1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5.10•【字号】•【施行日期】2011.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1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局(委),省定扩权县(市)建设主管局(委):现将《河南省2011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河南省2011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附件河南省2011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9号)和《河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安委办[2011]5号)要求,结合全省建筑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依据,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和落实防范措施为手段,通过扎实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力度,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一)整治范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整治重点:1.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贯彻落实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的情况,重点检查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特别是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有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以及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企业、项目领导现场带班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2011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011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011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市工商局和封丘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部署,落实新乡市工商局关于印发《新乡市工商系统流通环节2011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市工商2011第118号)和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封丘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实施方案的通知》[封政办(2011)47号]文件精神,认真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明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确保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县领导近期有关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赋予工商部门的职责,切实增强抓好食品安全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促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全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水平,改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和食品消费环境,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通过三个月的食品安全整治,依法取缔流通环节无证、无照经营食品,严厉查处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市场上销售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和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监督食品经营者和食品经营企业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批发企业落实销售记录的法定义务。

县城区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100%建立落实食品经营者审查、检查、报告制度。

畅通申诉举报渠道,12315及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涉及食品申诉、举报调查处理率达100%。

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诚信建设,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提高。

三、整治重点(一)重点区域: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医院周围为重点区域。

(二)重点品种:以食用油、肉和肉制品、乳制品、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以及米面制品、豆制品、冷冻饮品、饮料、炒货、油炸食品、糕点、烘焙食品等为重点品种。

(三)重点违法行为: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未履行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假冒伪劣、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鹤庆县卫生局文件鹤卫发〔2011〕号关于开展整顿规范药品、医疗器械购销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医疗卫生单位:近几年来,国内医药购销领域贿赂犯罪案件屡屡发生,贿赂多以回扣的形式表现,回扣有明扣和暗扣之分,明扣给医院,暗扣给个人,而且,回扣的名目也很多,有处方费、统方费、宣传费、点子费等等,回扣成了药品代理商和医药代表走进医院的“门砖”、“杀手锏”。

“医药回扣”现象的普遍存在说明目前我国的药品这一特殊商品有着巨大的利润空间,而这部分利润当中有相当一部分可以说是不合理的。

为规范我县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得到有效规范;使医疗机构以及药品流通市场得到有效监管;使药品购销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使人民群众就医用药负担得到有效减轻;确保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购销行为的监督管理,切实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业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建立“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使我县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得到有效规范;使医疗机构以及药品流通市场得到有效监管;使药品购销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使人民群众就医用药负担得到有效减轻;确保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三、整治内容(一)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销行为1、认真执行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并按规定及时付清货款。

2、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应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度。

—2 —3、认真执行临床诊疗技术操作、抗生素临床应用、处方管理等规范,严禁开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医疗行为。

严禁将科室和医务人员的收入与药品、医用耗材等使用情况挂钩。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党委发﹝2011﹞号蔡口集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各村、乡属机关单位、街道各商户:为确保我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针对县上有关会议精神和11·16事件,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决定,自2011年11月17日至2011年12月17日将从交通、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管理、学校及周边环境等方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以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基本目标,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牢固树立正确的稳定观,超前思维,细化责任,强化措施,牢牢把握主动权,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二、集中行动内容1、交通安全整治(重点整治超载车辆、无证无照驾驶车辆、在路面上抛洒石子的拉石子车);2、安全生产;3、食品药品管理;4、校园及周边综合整治;5、重点村居治安整治(重点打击入室盗窃等违法行为);6、消防安全整治;7、易燃易爆物品管理;8、完善乡、村综治工作软硬件设施。

三、集中行动目标及要求(一)彻查重点交通路面运输石子车抛洒石子损害道路交通安全行为及超载车辆。

严查三轮车、摩托车严重超载车辆、无证无照驾驶车辆,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定期、不定期检查车辆运行情况,排查路面安全隐患,确保交通行驶安全。

(二)安全生产工作组成员及成员单位要发挥好综合协调作用,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对存在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较大危险源、生产要害部位的关键环节的监控,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各学校和群团组织要围绕安全工作开展群众性安全教育活动。

同时,对重点安全防范单位预防措施到位情况,要做好监督。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关于印发宁波市2011年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关于印发宁波市2011年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关于印发宁波市2011年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1.05.16•【字号】甬建发[2011]79号•【施行日期】2011.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关于印发宁波市2011年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建发〔2011〕79号)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市建设房产监察支队,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切实消除施工现场的重大安全隐患,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建发〔2011〕105号)、市安委办《转发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甬安委办〔2011〕36号)和全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宁波市2011年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请你们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宁波市2011年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建发〔2011〕105号)、市安委办《转发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甬安委办〔2011〕36号)和全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结合今年我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现就2011年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开展“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一打五整治”工作,为全市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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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桥东区城市容貌与街道景观整治
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的总体工作部署和对城市容貌整治与景观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11年桥东区城市容貌与街道景观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省市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的工作部署,以治脏治乱为重点,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突出问题为突破口,综合整治与专项治理、专业整治与社会治理、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巩固扩大城市改造建设成果,大力营造“干净、有序、整洁、优美”的城市容貌与景观环境,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

二、目标任务
(一)城市容貌整治重点抓好五大专项治理行动。

1、环境卫生专项治理行动。

按照市政府要求一是组织开展三次集中大清理战役。

4月开展迎“五一”春季大清理战役,6月开展迎“建党90周年”夏季大清理战役,9月开展迎“十一”秋季大清理战役。

集中大清理活动要进行周密部署,动员全社会力量,全民参战,全面清除道路、河道、集贸市场、施工工地、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铁路沿线等部位的各类积存垃圾、渣土、废弃物,对市政、环卫等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清洗,彻底消灭卫生
死角。

二是提升专业环卫工作标准和效能。

对清扫、保洁、清运、清掏等环卫作业进行科学合理组织和调度,认真执行环卫作业工作标准。

对城区主次干道、繁华地区和重点部位增加作业班次,做到一扫两保。

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45%以上,主次干道做到16小时保洁,重点区域(严管区域)做到24小时保洁。

加强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做到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达到100%。

市区内拆迁工程产生的垃圾,要随拆随清,并在拆迁结束一周内清理干净。

加强对小街巷环卫工作的组织管理,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清扫、保洁、清运责任制,实现常态化管理。

三是加强环卫设施建设和管理。

按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设置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垃圾箱和果皮箱,加强日常维护管理,保持设施完好、干净整洁。

四是健全和完善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

按照“全覆盖、无盲区、无缝隙”的要求,严格划定责任区域,将责任范围、标准和要求落实到执法局、街道办事处、社区、小区物业、企事业单位,签订责任状。

对沿街商户、单位全部实行“门前三包”管理,落实监管措施,加大宣传教育和行政处罚力度。

五是建立长效监督考核机制。

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和标准,制定区对各责任单位的分级考核办法,明确奖惩措施,定期检查考核。

2、户外广告专项治理行动。

一是组织城管、规划、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逐路逐项进行摸排,无审批手续擅自设立户外广告的一律依法予以拆除,有审批手续但不符合规范的限
期整改,逾期不自行整改的依法组织拆除。

二是组织专业和社会力量对各类小广告进行集中全面清除,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小广告日常清除机制。

三是公安、城管、通讯等部门要协同配合,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严厉查处违法张贴、张挂、喷涂、沿街散发小广告行为。

四是制定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责任、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严格审批管理。

3、集贸市场专项治理行动。

一是加快封闭性便民市场建设,封闭性市场周边坚决取缔马路市场和流动商贩。

所有市场要配备垃圾容器、公共厕所,及时清除垃圾杂物,确保市场内环境卫生。

市场管理单位要加强对市场出入口及周边的环境管理,保障出入口干净、卫生、整洁和畅通,防止市场外溢。

二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适当批准设置早夜市和占道经营市场,但要加强监管,限定经营时间和地段,落实经营者的市容环境卫生自律责任,落实市场主体的行政管理责任,落实城管队伍的执法监管责任。

所有经批准临时保留的占路市场必须设置垃圾容器等环卫设施,专人保洁,垃圾及时清运,保持环境卫生。

三是组织城管、工商、环保、公安等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开展规范露天烧烤、取缔马路工厂的专项执法行动。

四是加强城管执法日常管控,把管控责任落实到执法机构和具体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和管理,对违法违规问题及时进行教育纠正和处罚。

4、施工现场专项治理行动。

一是对各类施工工地进行登记摸排,建立台账,落实监管单位、责任和措施,告知建设和施工
单位义务和标准,建立长效督导检查机制。

二是完善建筑垃圾倾倒、运输、消纳等处置活动的管理办法,严格审批管理。

三是组织协调城管执法、规划、环保、公安、协调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不按规定设置围挡、出入口不硬化、扬尘噪音污染、无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倾倒建筑垃圾、道路遗撒等违法违规行为。

5、市容环境专项治理行动。

一是对主次干道两侧违法建筑、构筑物、违章棚亭和各类非法占路设施进行拆除。

清理各种出店经营,以及占路摆卖、加工、修理、洗车等严重影响市容和交通行为。

(二)街道景观整治重点抓好三项工程。

1、街道景观新整治工程。

整治街道:东安大街、马路街、宝善街、林园路、林园西街、东兴街。

整治内容:对违、临、陋建筑进行拆除和改造,沿街楼体和墙体进行清洗粉刷,临街建筑物外挂设施进行隐蔽和规范化处理。

对沿街违规广告全部拆除,店铺牌匾统一规范设置,治理乱贴乱画乱挂,清除小广告。

对各类架空线缆统一规整,杜绝空中“蜘蛛网”。

治理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规范五小摊点设置。

落实清扫保洁和清运责任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实现环境卫生常态化管理。

道路两侧公交站亭、站牌、宣传栏、垃圾箱、果皮箱等设施齐全、整洁、设置规范。

按照专项规划要求,完成
年度街景绿化、亮化任务。

整治标准:符合《张家口市城区主要街道景观环境综合整治技术导则》的相关要求。

2、街道景观升级更新工程。

对已经改造整治过的重点区域、重要节点城市街道景观进行系统性、高标准升级更新。

2011年重点对滨河路、胜利路2条重要街道的升级更新。

升级更新的内容:围绕绿、亮、美,对重点区域、重要节点完善街景规划设计,对应拆除的违临陋建筑和设施全部拆除到位,对沿街既有建筑实施“穿衣戴帽换服装”改造,对架空线缆统一规整,提升户外广告牌匾品质,增添雕塑、亭廊等节点,提升绿化、亮化水平。

升级更新的标准:按照《张家口市城区主要街道景观环境综合整治技术导则》的要求,高标准规划、高标准设计、高标准实施,打造市级示范样板街,参加省“十佳景观大道”评选。

(三)小街巷整治建设工程。

整治建设范围:对5条重点小街巷进行高标准整治。

2011桥东区完成下列小街巷整治:
整治内容:重点是拆除违法建筑和违章棚亭阁、占道台阶等设施,粉刷沿街建筑和墙体,规范广告牌匾设置,治理乱贴乱画乱挂乱堆乱放,规整架空线缆,治理店外经营,规范马路市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完善环卫设施等。

整治标准:符合《张家口市城区主要街道景观环境综合整
治技术导则》的相关要求。

(四)城市主要出入口整治
整治范围:东外环经至三祖像、东山互通、杨家坟互通、红旗楼大街互通、北外环鱼儿山前街互通。

整治内容:坚决取缔马路市场和流动商贩。

及时清除垃圾杂物,要加强对出入口及周边的环境管理,保障出入口干净、卫生、整洁和畅通。

三、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
(一)责任分工。

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定的相关整治任务,并做好协同配合。

区执法局负责市容市貌与景观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和工作协调。

桥东规划局负责街道景观规划设计,标准色调、网格及相关要求。

(二)时限要求。

桥东城市容貌与街道景观整治工作3月初启动,到9月中旬结束。

其中:3月底前各责任单位要完成调查摸底确定整治项目和整治方案,完成工作动员和部署。

4月底前要完成街道景观规划设计。

5月底前完成节点和单体建筑改造设计。

整治实施工作从4月初全面展开,9月中旬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10月中旬前考核验收。

四、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城市容貌与街道景观整治是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的重要内容。

各责任单位
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错,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到人,确保各项整治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

(二)重视舆论宣传,强化督导检查。

各部门要采取多种新式,围绕重点工作打造舆论声势。

广泛宣传报道城市容貌与街道景观整治的意义、进展和成果,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市容整治,形成人人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高度重视基础资料的收集和汇总工作。

按照“谁实施谁提供、谁牵头谁汇总”的原则,切实抓好各类数据、台账、照片、图纸、方案等基础资料的形成、收集、统计、整理、上报和汇总,做到口径统一、数据真实、上报及时、可追溯、可核查。

附:《2011年桥东区城市容貌与街道景观整治目标任务分解表》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2011年城市容貌与街道景观整治目标任务分解表
8
注:机动大队负责全线施工工地、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查处工作。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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