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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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污染防治【发文字号】环发[2008]117号【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发布日期】2008.12.04【实施日期】2008.12.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08〕117号)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中科院、工程院,各有关水专项省级协调领导小组及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的组织管理,明确各方职责,推动水专项的组织实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若干工作规则》和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印发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水专项牵头组织部门环境保护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制订了《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已经水专项领导小组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试行)二○○八年十二月四日附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的实施,实现水专项规范管理,提高效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若干工作规则》、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水专项实施方案”)以及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以下简称“三部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等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水专项是《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实施水专项对于我国依靠科技创新,促进节能减排,控制水体污染,改善水生态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科技创新成果,促进知识产权转移和运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国科发专[2010]26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水专项特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水专项所有课题立项、实施和验收等专项全过程的知识产权管理。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知识产权,是指水专项产生的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技术秘密等。

第三条各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水专项实施的全过程,落实国家部门和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要求,掌握知识产权动态,保护科技创新成果,明晰知识产权权利和义务,促进知识产权应用和传播,全面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第四条水专项坚持科技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相结合、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相结合、发挥创新主体能动作用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知识产权管理职责第五条水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在水专项领导小组领导下,全面负责水专项知识产权工作:(一)组织制定符合水专项科技创新和产业化特点的知识产权战略;(二)制定和落实水专项知识产权管理措施;(三)对重大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运用等进行指导和监督;(四)建立水专项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推动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加强水专项知识产权数据的分析与应用;(五)推动和组织实施标准战略,研究提出相关标准中的知识产权政策。

第六条水专项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水专项办”)在水专项领导小组和牵头组织单位领导下,负责水专项知识产权的具体组织实施。

水专项办设立专门岗位、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组织协调水专项知识产权工作。

水专项办负责:(一)组织编制水专项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和工作计划,报批后组织实施;(二)组织制定和完善水专项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落实和监督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三)组织课题承担单位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四)对课题承担单位在水专项实施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五)推动水专项相关知识产权信息共享,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障国家对有关科技成果所拥有的权利;(六)委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对水专项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和决策提供咨询和服务。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
04
04
预期成果与效益
预期成果
01
建立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技术体系
通过研发和集成创新,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水体污染控制与治
理关键技术,构建技术体系。
02
提升水质改善效果
针对不同类型水体污染,实施有效的治理措施,显著提升水质改善效果
,保障水环境安全。
03
促进产业升级和绿色发展
推动水处理产业升级和绿色发展,提高水处理企业的技术水平和核心竞
成功经验值得推广
实施方案在组织管理、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成功经验,这些经验可以为其他地区和领域的水污染 防治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仍需持续努力
尽管实施方案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水污染防治工作仍然面临诸多挑战,需要持续加强科技研发和成果转 化,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下一步工作建议
加大科技研发力度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积极参与国际水污染防治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引进国外先 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我国在水污染防治领域的国际竞 争力。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市场风险评估
评估内容
对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市场进行全面分析,包括市场需求 、竞争态势、政策法规等方面。
01
评估方法
采用市场调研、数据分析、案例研究等 多种方法,了解市场动态和竞争格局。
02
03
应对措施
针对市场风险,制定相应的市场营销 和产品策略,加强品牌建设,提高市 场竞争力。
管理风险评估
评估内容
技术专家组
负责技术指导、方案审查、成果评估。
项目管理办公室
负责日常管理、进度监控、资金拨付。
参与单位
分工合作,承担相应任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实施方案.doc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实施方案.doc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实施方案(公开版)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领导小组二〇〇八年十二月谢谢观赏目录一、水污染现状及发展趋势 (1)二、立项的紧迫性及现有工作基础 (3)(一)立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3)(二)现有工作基础 (4)三、专项目标、技术路线、关键技术与专项成果 (14)(一)主要编制依据 (14)(二)专项目标 (14)(三)总体思路与技术路线 (24)(四)“十一五”专项关键技术和预期成果 (27)四、主题主要研究内容与技术经济指标 (33)(一)湖泊富营养化控制与治理技术及综合示范 (33)(二)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技术研究与综合示范 (41)(三)城市水污染控制与水环境综合整治技术研究与示范 (47)(四)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研究与综合示范 (56)(五)流域水污染防治监控预警技术与综合示范 (61)(六)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战略与政策研究 (66)五、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及富营养化治理综合示范.. 70(一)研究目标 (70)(二)太湖流域综合集成示范 (70)六、组织实施方式 (75)(一)组织实施原则 (75)(二)专项组织实施与管理 (76)谢谢观赏七、技术经济效益 (85)(一)技术市场分析 (85)(二)效益分析 (85)(三)市场风险分析 (87)谢谢观赏一、水污染现状及发展趋势我国环境保护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环境污染形势严峻的状况仍未改变。

在经济快速增长、资源能源消耗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我国污染排放强度大、负荷高,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

同时,我国人均拥有水资源量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水资源短缺导致水污染加重,水污染又进一步加剧水资源供需矛盾。

长期严重的水污染问题影响着水资源利用和水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影响着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瓶颈。

我国主要河流污染未能得到有效遏制,污染负荷不断增加、污染治理进展艰难、水污染加剧的态势未能得到有效遏制。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预算书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预算书
三、所有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的名称,应当填写法人单位 全称。预算数据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各类 标准或单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个位。项目(课题)预算书 中不同地方出现的相同设备、材料等实物信息应当填写规范和统 一的名称。
四、表 1 中各项数据由表 3 有关数据汇总得出。表 2“项目 (课题)级次编码”、“名称”和“实施起止期”栏应当同实施计 划中有关内容一致;“总预算”栏根据表 3 中有关数据汇总得出。
单位所属地区
(省、直辖市、自治区等)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项目(课题)负责人
电话号码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相关责
姓名
任人
电话号码 项目(课题)联系人
传真号码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姓名
财务部门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9-
前期投 入及现 有基础 条件
项目 (课 题)内 容及承 担单位 简介
(二)中间试验(制)费 …… (三)其他经费 ……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14 -
三、除中央财政资金以外其他渠道经费落实情况说明(需详细说明经费的具体来源、分 年度落实和到位情况,以及具体用途等)
- 15 -
表 3-3-3
20**年设备费——购置/试制改造设备预算明细表
项目(课题)编号:
项目(课题)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3-
中央财政资金以外其他渠道资金来源证明
(单位全称),承诺

科技重大专项

目(课题)提供配套资金
万元,资金来源

科学技术部水专项管理办公室关于发布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

科学技术部水专项管理办公室关于发布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

科学技术部水专项管理办公室关于发布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8年度项目(课题)指南的通知【法规类别】污染防治【发布部门】科学技术部【发布日期】2017.08.07【实施日期】2017.08.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科学技术部水专项管理办公室关于发布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8年度项目(课题)指南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的有关精神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十三五”实施计划,现发布《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8年度项目(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1)。

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总体要求(一)根据水专项“十三五”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相关要求,水专项“十三五”按项目实施管理。

原则上以项目为单元进行申报和评审。

在项目评审的同时,对课题逐一进行评审。

对于个别示范研究内容跨区域、跨行业和跨专业,内容相对独立的项目,下设课题(以下简称“独立申报课题”)单独申报、单独评审。

具体见指南相关要求。

(二)申报单位应加强任务顶层设计,认真研究项目下设课题之间的衔接关系,制定具体的技术发展路线图,合理分解研究任务,明确研发进度、重要考核节点和成果产出。

考核指标应量化可考核,污染物削减、节能减排、水质提升、能力建设和制度创新等考核指标应明确考核基准年。

(三)申报单位应根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见科技部网站),加强知识产权和标准研究,提出专利申请和标准文稿的相关指标,做好本领域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状况分析,提出知识产权、成果共享以及转化机制。

(四)申报单位在编制申报书和实施方案时,应加强与流域相关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深入调研,加强研发任务与地方治污需求紧密结合,确保任务落地。

京津冀区域、太湖流域以及辽河和滇池示范类项目(或独立申报课题),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需取得地方政府的认可,并提供相应的资金配套证明。

环境保护部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领导小组关于水体污染

环境保护部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领导小组关于水体污染

环境保护部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领导小组关于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2年立项项目(课题)的
批复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环函[2012]139号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2.05.21
【实施日期】2012.05.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4
环境保护部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领导小组关于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
大专项2012年立项项目(课题)的批复
(环函[2012]139号)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
根据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2年度计划综合平衡的意见》(国科发专〔2011〕409号)和《财政部关于批复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2年立项项目(课题)中央财政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12〕41号和57号),经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领导小组审议通过,2012年立项的28个项目(含98个课题)(见附件)列入水专项组织实施。

请你们按照重大专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组织管理,督导任务和经费落实,严格规范经费使用,做好监督评估工作,确保课题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有关课题的进展情况请按要求及时报送水专项领导小组。

附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2年立项项目(课题)表
环境保护部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2年立项项目(课题)表。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实施方案.doc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实施方案.doc

感谢你的观看感谢你的观看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实施方案(公开版)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领导小组二〇〇八年十二月目录一、水污染现状及发展趋势 1二、立项的紧迫性及现有工作基础3(一)立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3(二)现有工作基础 4三、专项目标、技术路线、关键技术与专项成果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主要编制依据 14(二)专项目标14(三)总体思路与技术路线24(四)“十一五”专项关键技术和预期成果27四、主题主要研究内容与技术经济指标 33(一)湖泊富营养化控制与治理技术及综合示范33(二)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技术研究与综合示范41(三)城市水污染控制与水环境综合整治技术研究与示范47(四)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研究与综合示范56(五)流域水污染防治监控预警技术与综合示范61(六)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战略与政策研究66五、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及富营养化治理综合示范70(一)研究目标70(二)太湖流域综合集成示范70六、组织实施方式 75(一)组织实施原则 75(二)专项组织实施与管理76七、技术经济效益 85(一)技术市场分析 85(二)效益分析85(三)市场风险分析 87一、水污染现状及发展趋势我国环境保护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环境污染形势严峻的状况仍未改变。

在经济快速增长、资源能源消耗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我国污染排放强度大、负荷高,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

同时,我国人均拥有水资源量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水资源短缺导致水污染加重,水污染又进一步加剧水资源供需矛盾。

长期严重的水污染问题影响着水资源利用和水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影响着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瓶颈。

我国主要河流污染未能得到有效遏制,污染负荷不断增加、污染治理进展艰难、水污染加剧的态势未能得到有效遏制。

湖泊水库富营养化问题严重,形成以氮、磷污染为基本特征的湖泊水环境问题,集中表现为湖泊水库富营养化严重。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

附件2: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流域水生态承载力调控与污染减排管理技术研究”项目择优课题申报指南一、指南说明“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是《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确定的16个重大专项之一。

水专项“流域水污染防治监控预警技术与综合示范”主题下的“流域水生态承载力调控与污染减排管理技术研究”项目“十二五”在总结“十一五”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形成更为完善的基于流域水生态功能分区的流域水质目标管理技术方法体系,包括开展流域生态功能四级分区方法研究,制定辽河流域、太湖流域和赣江水生态功能四级分区方案;开展河流生态保护目标制定研究,建立基于分区的管理机制;开展我国松花江、海河、淮河、东江、黑河、巢湖、洱海和滇池等8个重点流域的水生态功能评估,提出重点流域三级和四级分区方案;筛选辽河、太湖流域水环境优控污染物,提出我国流域优控污染物的基准值,建立一套具有流域水生态分区差异性的我国水环境质量基准体系;建立流域容量总量控制支持模型,研究流域水生态功能区生态水量保障、容量总量控制技术,提出辽河、太湖流域和赣江流域生态水量保障、容量总量控制方案;开展面向水生态安全的流域景观评估技术,建立基于水生态功能分区约束的土地利用优化模型,提出辽河、太湖流域的土地利用优化配置方案;提出辽河、太湖和赣江流域水生态承载力调控方案、典型流域的社会经济结构与布局优化调整方案;评估水专项组织实施对国家控源减排、环境科技进步、环境经济发展及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贡献;综合集成国家水污染控制与治理技术体系和管理两大体系,分类建立“重点流域污染治理与管理,水污染治理与管理共性技术、能力建设平台、环保产业化培育与发展”等综合集成数据与案例库。

“十二五”期间,通过全国水生态功能一级、二级分区方案的形成,结合共性技术与示范流域的应用经验,进一步推进流域水质目标管理技术在全国的推广应用,为全国流域水质目标管理技术应用提供技术支撑。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档案管理规定(试行)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档案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档案管理规定(试行)为保证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档案资料的安全性、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和可利用性,促进国家科技信息资源长期保存和有效共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的若干工作规则》、《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实施科技重大专项的保密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水专项档案是指在水专项组织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档、文字资料、声像资料、照片、图表、数据信息等。

第二条 水专项档案是国家的重要科技资源和宝贵资产,做好水专项档案管理工作,对于有序、高效组织水专项的实施,提高水专项的管理水平,增强统筹和协调力度,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条 水专项档案管理工作是水专项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贯穿水专项方案制定、论证、实施、考核验收和成果推广应用的全过程。

第四条各级水专项管理机构和有关单位、个人都有保护水专项档案的义务。

凡规定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照规定集中统一分类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二章 组织领导及职能第五条 水专项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水专项各级组织实施管理部门,要把档案管理工作纳入水专项整体工作范畴,建立水专项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

第六条 水专项领导小组负责水专项档案管理工作的统筹、部署、管理、监督和检查。

把档案管理工作纳入水专项组织实施的工作计划之中,在部署、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时,要同时部署、检查、总结、验收档案管理工作。

水专项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一)批准水专项档案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标准规范;(二)协调和明确水专项档案管理部门与科研成果形成者在数字资源长期保存中的职责分工、信息传递和共享原则;(三)保证水专项档案及其数字资源长期保存,及时、分阶段地进行移交,鉴定评估及有效利用。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附件1: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申报指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二〇一二年八月一、饮用水安全保障管理技术体系研究与示范项目 (1)课题1:重点流域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管理技术研究与示范 (2)课题2:重点流域饮用水污染物分布特征及处理特性研究 (4)课题3:饮用水卫生基准与水质标准制定技术研究 (7)二、放射性污染原水的强化净化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 (9)三、城镇水务产业发展和行业监管支撑平台示范研究与建设项目 (13)一、饮用水安全保障管理技术体系研究与示范项目(一)指南说明本项目针对我国饮用水管理技术的薄弱环节开展系统研究。

“十一五”期间,本项目从水质科学基础方法论入手,初步构建了基于风险管理的饮用水管理技术体系,为全面提升我国饮用水管理水平奠定了重要的科技基础。

“十二五”期间,将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十一五”研究成果,并增加了供水管理机制与模式等若干新的研究内容,加强了对研究成果产出及应用的要求,着眼于完善饮用水管理技术体系,为逐步强化政府的行业监管能力,以及提升供水企业的管理能力提供有效的科技支撑。

项目按研究任务分解,下设3个课题:1、重点流域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管理技术研究与示范;2、重点流域饮用水污染物的分布特征及处理特性研究;3、饮用水卫生基准与水质标准制定技术研究。

本项目以课题为单位进行申报。

(二)指南内容课题1:重点流域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管理技术研究与示范1. 研究目标针对我国重点流域水源污染严重与水源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结合重点流域不同类型水源地水质风险特征的研究,提出我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指标体系,以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饮用水源水质标准建议值,制定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技术指南和不达标水源地水质浓度控制技术指南,为我国集中式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饮用水源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2. 主要研究内容(1)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标准制定技术研究。

根据我国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以及典型水源地污染物的分布特征,结合流域污染源分布、污染控制水平和常规处理工艺水质净化能力,研究适合我国国情的水源地水环境质量标准指标体系及其标准限值的确定方法,开展湖库型水源地营养状态评价技术研究,完善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

水体污染控制及治理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水体污染控制及治理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的组织实施,规范和加强水专项资金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若干工作规则的通知》(国办发[2006]62号)、《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财政部关于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预算调整规定的补充通知》(财教[2012]277号)、《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08]117号)及国家有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水专项管理特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水专项的资金来源坚持多元化原则,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以及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

各种渠道获得的资金都应当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使用和管理。

本细则适用于中央财政安排的水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其他来源的资金应当按照相关资金提供方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具体要求,统筹安排和使用。

第三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专项领导小组批准承担任务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事业单位、企业等,开展水专项实施过程中市场机制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基础性和公益性研究,以及企业竞争前的共性技术和重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等公共科技活动,并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入市场的产业化前期工作予以适当支持。

第四条结合水专项组织实施的要求和课题的特点,采取前补助、后补助等财政支持方式。

前补助是指课题立项后核定预算,并按照课题执行进度拨付经费的财政支持方式。

对于基础性和公益性研究,以及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集成等公共科技活动,一般采取前补助方式支持。

后补助是指相关单位围绕水专项的目标任务,先行投入并组织开展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活动,在课题完成并取得相应成果后,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评估或验收后给予相应补助的财政支持方式,包括事前立项事后补助、事后立项事后补助两种方式。

两部委联合印发《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法》

两部委联合印发《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法》

■ INFO |资讯两部委联合印发《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法》近曰,生态环境部、住 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印发《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法》。

办法指出,水专项是《国家 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水专项资金筹集坚持多元化的原则,中央财政支持水专项的组织实施,引导和鼓励地方财政、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等方面的投入。

针对水专项任务实施,科学合理配置资金,加 强审计与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生态环境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日前,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发布〈決于印发 < 农村黑臭水 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 的通 知》(环办土壤函〔2019〕826 号)。

其中提到,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技术措施的选择应遵循 “系统综合、标本兼治、经济 适用、利用优先、绿色安全”的原则。

农村黑臭水体成因多 样,要运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粪污治理、畜禽粪污治理、水产养殖污染防控、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业废水污染治理及垃圾清理等技术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对于黑臭严重的水体,为快速降低黑臭水体的内源污染负荷,避免其他治理措施实施后,底泥污染物向水体释放,可采取机械清淤和水力清淤等方式,工程中需考虑水体原有黑臭水的存储和净化措施,杜绝采用三面光河道水体硬化方式开展黑臭水体治理。

清淤前,需做好底泥污染调查,明确疏浚范围和深度;根据当地气候和降雨特征,合理选择底泥清淤季节;清淤工作应尽量减少对水生生物生长的影响;清淤后回水水质应满足“不黑臭”的指标要求。

底泥运输和处理处置难度较大,存在二次污染风险,需要按规定安全处理处置。

农业农村部:关于扎实有序推进,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通知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发布〈決于扎实有序推进,贫 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通 知》。

〈01知》提出七大要点:一、以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为中心任务。

二、以实现干净整洁为基本目标。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13年度立项课题地方配套资金建议方案的函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13年度立项课题地方配套资金建议方案的函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13年度立项课题地方配套资金建议方案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15.04.23•【字号】沪水务〔2015〕373号•【施行日期】2015.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13年度立项课题地方配套资金建议方案的函沪水务〔2015〕373号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上海配套资金审核小组: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218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科委等三部门制订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配套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38号,以下简称“市配套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配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科合〔2013〕28号,以下简称“市配套实施细则”)等文件中关于地方配套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我局对承担单位提交的申请“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2013年度立项的2个课题的本市地方配套资金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审核的情况及地方配套建议方案汇报如下:一、审核情况1、财政部于2013年5月对“水专项”2013年度立项上海城市污染控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牵头承担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装备产业化”和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牵头承担的“城市雨水径流综合管控平台与辅助决策系统研究及示范”课题的中央财政资金预算进行了审定,确定了本课题的中央财政资金投入额度。

根据水专项办确认的课题任务合同书,最终确定上述课题扣除拨付给外地合作单位后获得的实际留沪中央财政资金总预算分别为1298.92万元和1469.00万元(见附件),合计:2767.92万元。

2、根据指南要求和“市配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该课题立项时没有明确地方政府配套要求或比例,按照“市配套管理办法”第七条(二)的规定,按实际获得留沪中央财政资金的20%予以配套。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城市水污染控制与水环境综合整治技术研究与示范主题项目(课题)申报指南(第一批)住房城乡建设部水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二〇一二年八月目录一、城市雨水径流管理与径流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 (2)课题1:城市径流水质水量预测与综合管控技术研究 (2)课题2:城市地表径流减控与面源污染削减技术研究 (5)课题3:城市排水系统溢流污染减控技术研究 (8)二、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新技术开发集成与工程化项目 (11)课题1:城市污水高含固污泥高效厌氧消化装备开发与工程示范 (11)课题2: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装备产业化 (13)课题3:重点流域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优化应用研究 (15)三、城镇污水处理厂优化设计与运行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 (17)课题1:城市污水处理厂节能降耗稳定运行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 (18)课题2: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技术集成与设备成套化应用 (20)课题3:节地型城镇污水处理厂工艺技术研究与示范 (24)四、生态友好型分散式污水处理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 (27)课题1:北方温室景观型污水复合处理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 (27)课题2:分散式污水就地处理和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 (29)课题3:冷冻相变法高效污水处理技术研究 (31)五、城市内湖氮磷去除及富营养化控制技术研究项目 (33)一、城市雨水径流管理与径流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一)指南说明针对我国在城市雨水径流管理和内涝防治方面与发达国家差距明显、基础设施薄弱、技术储备不足、政策保障缺失的现状,本项目将以城市雨水径流管理与污染控制的基础理论创新、综合技术体系构建、工程规范标准提升、长效管理机制创建为总体目标,从“基础理论、工程技术、综合管理”三方面出发,深入研究城市降雨汇流过程、地表空间响应、排水系统调控、径流(面源)及溢流污染控制等各环节的关键技术问题,在巢湖、太湖、海河、滇池等重点流域开展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为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城市径流管理与污染控制系列化解决方案提供技术支撑。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验收暂行管理细则-水专项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验收暂行管理细则-水专项

附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验收暂行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细化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的验收程序和要求,根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国科发计〔2008〕453号)、《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暂行管理办法》(国科发专〔2011〕314号)、《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办法》(财教〔2011〕287号)、《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国科发专〔2010〕264号)、《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08〕117号)和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以下简称“三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水专项特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验收是水专项组织实施管理的重要环节,旨在客观评价水专项课题、项目及主题目标任务完成和产出情况、资金使用—3—的总体情况,促进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及产业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推动水专项组织管理创新,更好地推进水专项顺利实施。

第三条水专项验收以任务合同书(包括相关补充协议)、实施方案、立项批复文件、财政部批复的预算、水专项有关管理规定和国家相关财政财务制度等为主要依据。

第四条水专项验收分为课题验收、项目验收、主题评估三个层次。

课题验收包括任务验收和财务验收,任务验收和财务验收统一部署、同期实施;项目验收和主题评估只对任务进行验收或评估。

第五条验收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确保验收工作的严肃性、严谨性和科学性。

第二章课题验收的组织第六条在水专项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牵头组织部门负责课题的验收工作,水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具体抓好验收组织实施工—4—作,牵头组织部门的财务部门会同水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财务验收工作。

对于技术示范类课题,水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可会同或委托课题所在地省级水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或课题组织协调单位组织验收工作。

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正式实施

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正式实施
2 0 , ( ) —. 0 7 2 :5 8
[ 刘小 英 ,黄 廷 林 ,李 4]
梅 .西宁 市 污 水 再 生 回用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J .中 国给 水 排 水 ,20 0 4,( ) 0 8 :8 1 .
企 业 再 生 水 利 用 模 式 、 社 区 再 生 水 利 用 模 式 、 商 贸
区试 行 分 质 供 水 模 式 ,而 后 根 据 这 些 地 区 的实 施 效 果 ,决 定 是 否 应 该 实 行 或 者 推 广 该 模 式 。 第 五 , 应 成 立 统 一 的 水 资 源 职 能 管 理 部 门 , 以 降低 再 生 水 利 用 的 交 易 成 本 ,为 再 生 水 利 用 奠 定 体
在 20 0 9年 4月 1 日召 开 的 “ 体 污 染 控 制 与 治 理 ” 9 水 科 技 重 大 专 项 实施 启 动 会 上 ,科 技 部 副 部 长 刘 燕 华 代 表 科 技
部 参 加 会 议 。他 强 调 ,水 专 项 是 我 国首 次 推 出 以科 技 创 新
环境 。
刘 燕 华 说 ,水 专 项 作 为 重 大 专 项 ,在 实 施 过 程 中 ,应 着 重 发 挥 各 单 位 的优 势 ,特 别 是 发 挥 地 方 在 水 污染 防 治 方 面 已有 的科 技 工 作 基 础 和 科 技 攻 关 成 果 ,集 成 中 央 和 地 方 资 源 ,突 出 国家 目标 ,实 施 好 水 专 项 ;应 扩 展 企 业 参 与 实 施 的 比重 与 渠 道 ,强 化 企 业 在 水 污 染 治 理 的 主 体 地 位 ,加 强 产 学 研 用 相 结 合 ,促 进 环 保 企 业 做 大 做 强 ;做 好 国家 水 专 项 与 水 重 大 工 程 的 衔 接 和 互 动 ,发 挥 科 技 在 水 重 大 工 程 的支 撑 和引 领 作 用 ,避 免 两 者 问 相 互 脱 节 ;注 重 发 挥 创 新 管理 机 制 在 水 污 染 控 制 与 治 理 中 的 作 用 ,确 保 研 发 技 术 能 集 成 ,为流 域 水 污 染 控 制 与 治 理 的 总体 目标 服 务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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