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餐饮服务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文号】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4号【发布日期】2014-09-22【实施日期】2014-11-01《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商务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展改革委同意,现予发布,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高虎城主任徐绍史2014年9月22日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引导和促进餐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餐饮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餐饮经营活动,是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成品或半成品、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经营行为。
第三条商务部负责全国餐饮行业管理工作,制定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开展行业统计,规范行业秩序。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饮业行业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鼓励餐饮经营者发展特色餐饮、快餐、早餐、团膳、送餐等大众化餐饮,提供标准化菜品,方便消费者自主调味,发展可选套餐,提供小份菜。
第五条餐饮行业协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发挥行业自律、引导、服务作用,促进餐饮业行业标准的推广实施,指导企业做好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
餐饮行业协会应通过制定行业公约等方式引导餐饮经营者节约资源、反对浪费。
第六条餐饮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从事经营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积极贯彻国家和行业有关经营管理、产品、服务等方面的标准。
第七条餐饮经营者应当做好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
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节俭消费提醒提示制度,并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贯彻节约用餐、文明用餐标准。
第八条餐饮经营者应引导消费者餐前适量点餐,餐后主动帮助打包,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九条餐饮经营者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强制标准的食品。
山东餐饮安全规范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规范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行为,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山东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三、餐饮服务单位责任1. 餐饮服务单位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 餐饮服务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接受食品安全培训。
3. 餐饮服务单位应确保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
4. 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配送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质量。
5. 餐饮服务单位应定期对食品加工场所、设备、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确保食品安全。
6. 餐饮服务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1.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制度落实到位。
2.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定期检查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确保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
3.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对食品加工场所、设备、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确保食品安全。
4.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五、食品安全监督检查1. 食品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其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2. 食品监管部门应定期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食品安全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食品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举报制度,鼓励公众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六、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餐饮服务单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规定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2. 食品监管部门应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娱乐场所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等10项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娱乐场所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等10项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佚名【期刊名称】《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年(卷),期】2005(000)004【摘要】<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济南市娱乐场所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济南市营业性演出场所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济南市电影放映单位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济南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济南市中小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济南市商场、超市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济南市餐饮服务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济南市会展场所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济南市体育场(馆)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济南市公园风景区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等10项安全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总页数】11页(P40-49,36)【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27【相关文献】1.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大气污染治理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 [J], ;;2.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 [J], ;;3.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制度(试行)》的通知 [J], ;;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创新型城市建设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和济南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县(市)区、高新区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 [J], ;5.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J], 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管理的
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期刊名称】《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8(000)004
【摘要】济政办字[2018]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页数】3页(P39-41)
【作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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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连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连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12.24•【字号】鲁市监餐食规字〔2021〕15号•【施行日期】2022.0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连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连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2月24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连锁餐饮总部第三章连锁餐饮门店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附则山东省连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连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加强连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连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连锁餐饮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餐饮服务企业具有同一总部或分支机构(以下统称总部),使用统一品牌(商号或字号)、食品或食品原料全部或部分实行统一采购和统一配送的餐饮服务经营方式。
实施连锁经营授权并对被授权连锁餐饮服务主体进行统一经营管理企业统称总部。
被授权连锁经营并接受总部统一管理的餐饮服务市场主体统称门店。
第四条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全省连锁餐饮总部及其所属门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连锁餐饮总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连锁餐饮总部所属门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连锁餐饮门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连锁餐饮总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从总部到门店的食品安全全过程风险控制体系。
2024新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规范
2024新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规范一、总则为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和消费者满意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2024年1月1日起在我国境内从事餐饮服务的经营单位。
二、基本要求1.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实施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食品安全专业知识;(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3)经过食品安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2. 从业人员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1)持有效健康证明;(2)接受食品安全培训;(3)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4)穿着整洁,保持个人卫生。
3. 食品原料采购与储存(1)采购: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应从具备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原料,并建立进货查验制度;(2)储存:食品原料应按照不同类别、性质和要求进行分类储存,防止交叉污染。
三、食品加工制作1. 食品加工制作场所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场所布局合理,符合卫生要求;(2)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3)设有专门的废弃物存放设施。
2. 食品加工制作过程(1)食品加工制作应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污染;(2)加工制作过程中,应定期对操作台、刀具、砧板等进行清洗、消毒;(3)食品烹饪过程中,应严格控制烹饪温度和时间,确保食品熟透。
四、食品运输与配送1. 食品运输(1)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2)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受到污染;(3)运输温度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 食品配送(1)配送人员应具备健康证明,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2)配送过程中,应保持食品密封、保温、防尘、防污染;(3)配送车辆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五、食品销售与消费1. 食品销售(1)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应在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信息;(2)销售的食品应标注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3)禁止销售过期、变质、污染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济南市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济南市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15•【字号】济食安办发[2011]13号•【施行日期】2011.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济南市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济食安办发〔2011〕13号)各县(市)区、高新区食安委,市直有关部门:现将《济南市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济南市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具有特定规模和社会影响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以及其他重大活动的专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保障。
(一)市人大会、市政协会、市党代会等重大政治活动;(二)省级综合性运动会及全国性大型赛事活动;(三)市委、市政府主办政治、经济、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四)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交办的重大或重要活动。
第三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实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属地负责、分级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大活动主办单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督信息沟通协调机制。
第二章主办单位责任第六条主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负责。
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餐饮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三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第二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第三节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第四节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第五节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第六节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第七节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第八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第九节各岗位人员操作规程第十节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第十一节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第十二节安全用气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强化餐饮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顾客和员工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严格把好安全生产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及相关文化娱乐场所、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要求,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建立从法人到各级负责人、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及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此制度适用于餐饮业内部所有部门安全生产和工作环节,也是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是规范餐饮业全体员工在安全生产管理和工作过程中安全责任的制度规定,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保障餐饮业的安全和正常运转.安全生产管理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主要工作方针,同时以谁主管谁管理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工作原则.餐饮业所有工作人员有依法保障安全生产的责任,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餐饮业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制度建立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落实,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企业年度工作计划,支持、督促企业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有效的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并按照政府部门要求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及时进行补充完善.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了确保客人及员工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提供安全的生产环境.依据安全生产法对餐饮业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明确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内容.特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及各安全生产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部门职务及职责一.总经理安全职责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1、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二.部门主管安全职责1、协助总经理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本单位安全工作管理的职责部门开展工作.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3、协助总经理做好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安全生产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4、负责组建应急救援组织,指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5、定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报告总经理,按照总经理的指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6、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查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总经理报告.同时组织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7、对本单位的设备,建筑物良好和劳动保护设施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对因设备、建筑物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8、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本单位设备大、中修计划,按期对特种设备,配件进行年审和检测,对设备、建筑物的各类技术档案的完整性负领导责任.9、参与分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10、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和开展安全工作的情况,定期研究分析本单位伤亡事故,职业危害,突发事件及重大隐患,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11、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经批准后负责落实.12、了解现场安全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不安全隐患,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13、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贯彻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各级干部,职工的执行情况.14、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生产措施计划,督促检查劳动保护措施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措施项目的完成情况.15、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有权要求解决,否则,有权提请安全生产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制止施工和生产.16、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树立安全生产典型.17、组织新职工岗前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考核、发证工作.18、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19、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20、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21、在业务上接受地方监察部门和上级安全机构的指导,在向行政领导报告工作的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如实反映情况.三、部门领班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协助单位领导做好消防工作.2、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制定年、季、月消防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4、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指导,督促义务消防员,危险化学品保管员和要害部门人员的消防知识训练和消防安全技术考核.5、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整改.6、参加本单位新、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7、负责调查火灾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8、负责指定并组织实施放火应急演练.9、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消防安全竞赛、评比、奖惩活动.10、负责本单位各种机械、起重、压力容器、锅炉、电气和动力等设备的安全管理.加强设备检查和定期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11、组织制定有关设备维修、保养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贯彻实施.12、确保机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13、负责特种设备的建档、年审、检验工作.14、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作出因设备缺陷或故障而造成事故的鉴定意见.四、办公室文员安全职责1、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职工考核的内容之一,列入职工上岗、转正、定级、评奖、晋升的考核条件,在工资和奖金分配方案中,加入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2、做好各类人员包括职业病患者的健康检查工作,发现情况,及时调离.3、做好新员工的上岗前体检与调离职工的离岗体检,分配工作时注意禁忌症4、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与处罚.在规定期间内不予晋级和提职5、做好工伤职工的评审、鉴定与保险工作6、执行劳动法,做好劳逸结合,休息休假和工时管理工作五、值班经理安全职责1、每日检查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是否完好,并及时做好检查记录.2、监督营业场所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按照安全工作标准检查员工的工作,及时纠正“三违”行为,并对违规人员批评教育.3、在发现火险或其它突发事件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疏散,报警,积极采取措施,遏制事态发展.六、值班领班安全职责1、认真执行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接清楚,责任明确.3、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肃劳动纪律,坚决反对各种违章现象.4、认真开展新职工上岗前的班组安全教育,在新职工独立操作前,指定专人负责带领.5、重视班组安全建设,注意发挥班组安全员的作用.6、经常检查工作区域中的各种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能根本解决的问题,要采取可靠的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7、严肃查处各种事故苗头和未遂事故,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真正做到预防为主.8、发生轻伤事故要立即上报,并本着“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9、发生重伤以上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详细记录,并组织全班职工认真分析,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七、员工安全职责1、每日按要求佩带使用劳保用品.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3、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应急救援演练,增强安全意识,熟练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5、发生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引导顾客疏散,安全逃生.八、厨师长安全职责厨师长是厨房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其安全职责:1、组织厨师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2、组织厨师熟练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操作规程;3、督促厨师严格遵守和落实厨房的各项安全制度;4、组织厨师经常清理灶具,烟道,烟罩等部位,防止因积油引起火灾.5、经组织厨师常检查燃气管道,阀门及灶具连接处是否有漏气,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或报告.6、保持厨房消防器材完好,熟练使用灭火器毯.7、下班前要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任何隐患后下班.九、厨师安全职责1、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2、遵守厨房的安全防火,安全卫生制度,防止烹饪期间发生火灾.3、进入岗位,先检查岗位灶具是否安全,点燃燃气时必须遵守用火气规则.4、严格遵守厨房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5、熟练使用灭火器毯;6、离开岗位要关火,断气;7、遇有火灾和险情,及时报告和处理.十、营业区域安全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营业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给顾客营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特制定本制度.2、营业期间,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禁止上锁和占用,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等严禁遮挡.3、在电闸箱、电插座、照明灯具等用电器50厘米内不得堆放可燃物品.4、安装的电器及使用的电源线,必须选用阻燃型,并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气设备.电气安装必须由正式电工安装.第三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为了强化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素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营造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使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餐饮业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相关法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目的和要求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目的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是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素质的一个重要环节和手段,各级管理人员应予以高度重视,常抓不懈.3、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部门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4、部门应按规定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所有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5.凡未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6.当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后,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首先了解和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7、部门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教育培训后,取得特种作业岗位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8、部门管理人员应当教育和督促所属员工严格执行餐饮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应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9、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组织机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组织机构由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各部门培训领导共同组成.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后勤部主管组员:员工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机构的工作职能1餐饮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领导小组负责新入店员工的餐饮业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餐饮业各级管理人员每年一次的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部门级、岗位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2人力资源部负责协助安全生产办公室对新入馆员工的餐饮业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新员工进行餐饮业员工手册内容及相关制度的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进行备案登记,并填写培训记录表留存备查.3各部门安全生产培训小组领导负责对新入馆员工的部门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部门员工每年一次的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岗位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工作.4各部门领班或培训人员负责对新入店员工的岗位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更新设备后的专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内容1.国家、地方各级政府、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2.餐饮业及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必备的安全防护常识;3.岗位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5.岗位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急预案、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及安全撤离路线;6.餐饮业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象及时间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对象是餐饮业各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在岗员工含临时工、实习生、从事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新入馆员工含代培人员.1.餐饮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接受的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1.入店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2.岗、离岗6个月以上的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3.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教材或者使用新设备的从业人员接受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4.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本单位的专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课时不少于国家规定的时间.五、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方法和形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采用课堂讲授、视听教学、案例分析、分组讨论、操作示范、现场培训、问卷调查、参观考察等方法进行.具体形式有:1.课堂讲授:培训员根据培训要求准备授课讲义和试卷,对所授内容进行讲解,受训人员对培训内容作笔记备考.2.视听教学:利用多媒体、音像制品等对受训人员进行培训,取得直观教学效果.3.案例分析:通过对餐饮业以往发生事故或工伤案例的分析,剖析原因、查找根源、传授应对措施,提高受训人员应变处理能力.4.分组讨论:围绕某个安全主题组织受训人员进行分组讨论,集思广益,并对讨论结果进行陈述和点评.5.操作示范:指派操作技能突出的员工结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示范,规范员工特别是新员工的操作程序.6.现场培训:结合岗位工作特点组织现场培训,边学边练,使受训人员达到岗位工作要求.7.问卷调查:结合安全生产活动或公众关注的安全话题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和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跟进培训.8.参观考察:组织安全生产相关人员进行参观考察,取长补短,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六、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考核1、考核要求: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人员,应进行培训后的考核,考核合后方可上岗工作.同时签订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职责.2、考核办法:采用试卷答题、口试、实际操作技能考评等方式进行,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安排上岗工作,考核不达标的需进行再次培训考核,直至达标为止.经二次以上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或调离原工作岗位.3、培训考核时间:不少于半年一次.4、考核目标:每名员工明确岗位安全职责,知标准,懂防范、会操作.七、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管理1.餐饮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领导小组工作的要求,结合各部门实际工作情况,编制当年度餐饮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确定每次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及内容.2、餐饮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领导小组及各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根据培训要求,负责培训时间及培训场地、教具、设备的安排工作;负责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记录以及收集各部门安全生产培训的反馈信息.3、涉及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相关部门,应根据餐饮业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培训计划和授课要求,安排授课人员到场实施相关内容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负责出题考核及阅卷登分工作.对授课质量差、反馈效果不佳的授课人员,安全生产办公室有权要求相关部门予以调整,相关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考核工作,依据特种作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由指定的专门培训机构负责.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注册档案及相关信息;负责编制特种作业人员年度培训计划,依据操作证的有效期限,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考核,并将考核成绩备案.5、新入店员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上岗工作.6、各部门应根据餐饮业安全生产办公室的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的部门及岗位培训授课人员,负责本部门或所属岗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7、餐饮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结合每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及岗位操作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或未经培训上岗和无操作证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情况,将追究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和相应处罚.8、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费的计划、安排及使用,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参照餐饮业培训经费管理办法执行.9、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是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附件之一,解释权在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10、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二节安全生产检查一为了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使广大员工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想,保障消费者生命和财产安全,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做到组织落实,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杜绝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特制订以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望各部门、各位主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比照遵从: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要求1.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代理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负责对各部门的每个季度前一个月和每年四个重大节日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布置和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工作2.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代理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组织落实公司每个季度和年内重大节日前的部署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检查,除此之外还要根据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对门市季、月、周的安全检查制度,并协助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做好安全检查工作3.每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除严格执行门市季、月、周、重大节假日前的安全生产检查外,还要制定每日日常、班前、班后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根据具体情况检查重点安全部位、电气设备、插销插座、用火用电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各项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常闭式防火门等,坚持每日巡查制度,落实登记,对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以确保公司员工和财产安全.三各部门检查的内容1.检查部门安全生产是否有专人管理,有无明确分工2.检查部门负责人是否针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相关教育,并保留教育记录.是否建立和留存安全生产档案和检查记录,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3.对新招收的员工、临时工是否进行安全教育,不低于24H,岗前教育培训是否有记录4.各部门坚持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每次检查日期,检查人员都应该详细记录5.检查特殊工种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6.根据平时检查记录对使用的设备安全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检查出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纠正、解决.对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应定出计划期限解决.每次检查要有重点,有标准,有记录,要评比计分列入本部门考核内容.7.所有机械设备应按规定标准装配安全防护装置.防护装置不全或没有防护装置,不得怕麻烦而私自拆卸防护装置.对于单位新添设备,由于防护装置不全,部门应立即向管理部门反映.8.根据季节重点检查,尤其是夏、秋两级,重要部位内的电气线路,设备要详细查看,线路因老化可能引发火灾,应及时更换,绝不延缓.9.所有机械、设备=压力容器、电梯、动力设备,都要定时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不准带故障运行和超负荷运行,如发现问题,应立即与电工和专业人员联系,并督促解决第三节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确保场所现有消防设施、设备及灭火器材完好,结合门市实际情况,制定消防设施、设备及灭火器材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制度:一、门市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箱、自动报警系统及相关设备、自动灭火系统及相关设备、消火栓室内外消防栓及水泵结合器系统及相关设备、防火分隔物防火墙、防火卷帘、防火门、应急疏散设施通道、出口、。
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1.为了加强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
3.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二、食品安全责任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2.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职责,加强对员工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
3.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主动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食品原料采购与贮存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从合法渠道采购食品原料,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
2.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3.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按照食品原料的性质和保存要求,进行分类贮存,防止交叉污染。
四、食品加工与制作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食品加工与制作,确保食品卫生、无毒、无害。
2.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加强对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卫生管理,定期对加工制作场所、设备、容器等进行清洗、消毒。
3.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制定食品加工制作规程,明确加工制作要求,确保食品安全。
五、食品销售与供餐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食品销售与供餐管理制度,明确食品销售和供餐环节的食品安全要求。
2.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加强对食品销售和供餐过程的卫生管理,防止食品污染。
3.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公示食品相关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六、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餐饮服务提供者应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提供相关资料。
3.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依法承担食品安全事故的赔偿责任。
济南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预防和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济南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包括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食品小作坊、中央厨房等。
三、责任主体1. 餐饮食品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2. 食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许可管理(1)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2)许可证应当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不得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
2. 食材采购与储存(1)餐饮服务单位应从合法渠道采购食品原料,确保原料质量。
(2)采购的食品原料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并具备合法来源证明。
(3)储存食品原料应保持干燥、清洁、通风,防止食品变质。
3. 加工制作(1)餐饮服务单位应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加工制作。
(2)加工制作过程中,应确保食品原料新鲜、卫生,避免交叉污染。
(3)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原料。
4. 餐具消毒(1)餐饮服务单位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餐具,并进行定期消毒。
(2)餐具消毒后应存放于专用保洁柜内,防止污染。
5. 食品安全自查(1)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开展自查。
(2)自查内容包括: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储存、餐具消毒等环节。
6. 食品安全培训(1)餐饮服务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2)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等。
五、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餐饮服务单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餐饮服务单位应按照规定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3. 食品监管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开展调查处理,依法对事故责任人进行查处。
2024年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____年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的餐饮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包括餐馆、饭店、快餐店、小吃摊等。
第三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食品原料的采购、存储、加工、制作、销售等环节的管理,并保证食品的安全与卫生。
第四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负责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同时,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管理的意识和水平。
第五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定期自查自评食品安全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同时,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
第二章食品原料的采购管理第六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原料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第七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协议,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供应商应当提供真实、合法、安全的食品原料。
第八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原料的入库管理制度,对进货的食品原料进行查验,并建立相关记录。
第九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对食品原料进行储存管理,严格控制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防止食品原料的变质和污染。
第十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原料的管理档案,包括食品原料的来源、供应商信息、进货时间、储存条件等相关信息。
第三章食品加工、制作和操作管理第十一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加工、制作和操作的标准化管理制度,明确各项操作规范和程序。
第十二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确保食品加工、制作和操作的环境卫生符合相关要求,包括场地清洁、设施设备的卫生条件等。
第十三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加工、制作和操作的卫生操作规程,包括洗手、穿戴工作服、防护用品等。
第十四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定期维护和保养设施设备,防止设备损坏或者产生污染。
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4.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对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保护和奖励。
二十六、持续改进与优化服务
1.餐饮服务经营者应持续改进食品安全管理,不断提升餐饮服务质量。
2.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整改措施。
2.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共同维护餐饮业食品安全。
3.餐饮服务经营者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4.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餐饮服务经营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注:本文仅提供全文五分之一内容,仅供参考。)
七、食品原料采购
1.餐饮服务经营者应从合法渠道采购食品原料,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安全。
2.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定期对就餐场所进合理布局就餐区域,避免拥挤和交叉污染。
4.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餐饮服务环境的监督检查,确保餐饮服务环境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二十二、法律法规遵守与更新
1.餐饮服务经营者应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时更新相关知识。
2.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关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变化,确保经营行为符合最新要求。
五、食品安全事故处理
1.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餐饮服务经营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餐饮服务经营者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六、监督管理
1.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
3.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
4.从业人员在加工制作食品时,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保持个人卫生。
济南餐饮5项标准的具体内容
济南餐饮5项标准的具体内容济南餐饮的五个标准:
1. 食品安全:济南餐饮业需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的相关标准,确保提供给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卫生。
这包括使用安全的食材和调料,从源头把控食品安全;严格遵守食品储存、加工和销售的卫生标准;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和培训。
2. 卫生环境:济南餐饮场所需要保持清洁整洁的卫生环境,以确保顾客的用餐体验。
这包括定期清洁餐厅和厨房区域,保持餐桌、餐具的清洁卫生;提供清洁的卫生间和洗手设施,并定期清洁和消毒。
3. 服务质量:济南餐饮业务需要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包括友好热情的接待,高效的点餐和送餐服务,准确的服务时间等。
服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和专业知识,以满足顾客的需求,并解答他们的问题。
4. 菜品质量:济南餐饮业要求提供美味可口、新鲜健康的菜品。
这包括选用优质的食材,进行精细化的加工和烹饪,确保菜品的口感和食材的味道。
同时,餐厅应提供多样化的菜品选择,以满足不同顾客的口味需求。
5. 环境氛围:济南餐饮场所应提供舒适宜人的用餐环境,为顾客营造愉快的就餐氛围。
这包括合理的座位布局和装饰,适当的音乐和灯光设置,确保顾客可以在舒适的环境中用餐。
总之,济南餐饮业应遵守食品安全标准、保持卫生环境、提供优质服务和美味菜品,同时营造良好的用餐氛围,以满足顾客对美食享受的需求。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单位,包括餐厅、饭店、快餐店、食堂等。
第三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明确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要求和措施。
第四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对食品原料的采购管理,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卫生和合法。
第六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不患有传染性疾病,并进行相应的培训。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明确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要求和措施。
第八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的组织和职责;(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和职责;(三)食品安全监测和检测的要求;(四)食品原料的采购管理的要求;(五)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卫生管理的要求;(六)食品贮存和销售管理的要求;(七)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八)食品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九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当经批准后,在餐饮服务单位内部进行公布和实施。
第十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第十一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十二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二)具备食品安全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三)具备食品安全监测和检测能力。
第十三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以下内容:(一)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负责食品供应商的评估和管理;(三)监督食品加工、制作、贮存和销售过程的卫生管理;(四)食品安全监测和检测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五)协助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和投诉事件。
济南市餐厅行业消防应急预案
济南市餐厅行业消防应急预案一、引言在济南市餐厅行业,消防安全事关顾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是营业者的法定义务。
为了提升餐厅消防应急能力,保障餐厅的平稳运营,制定和实施消防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提供一份适用于济南市餐厅行业的消防应急预案,旨在帮助餐厅营业者做好消防工作,提前应对突发火灾事故,保障人员安全、消火和疏散。
二、风险评估针对济南市餐厅行业,必须先进行一次全面而细致的风险评估。
以下是可能存在的消防风险:1. 火源风险:a. 厨房明火:炉灶、烤炉等设备存在着明火,容易引发火灾。
b. 烟火:烟花爆竹等燃放活动可能引发火灾。
2. 电气设备风险:a. 过载使用:电线、插座、开关等设备的电力负荷可能超出承载能力,引发火灾。
b. 电线老化:老化电线可能会导致短路,引发火灾。
3. 消防设备故障风险:a. 确保灭火器和灭火器的正常使用。
b. 定期检查和维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系统等。
4. 疏散风险:a. 楼梯、门道、过道等通道堵塞可能会阻碍疏散。
5. 缺乏员工培训:a. 员工对于火灾的应急处理和使用灭火器的技能掌握不足。
三、消防设施与装备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a. 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烟感、温感等感应器。
b. 定期检查并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灵敏度。
2. 灭火系统:a. 安装适当的手提式灭火器,按规定布置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b. 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确保其正常运行。
3. 疏散通道:a. 保持疏散通道畅通,清除堆放杂物。
b. 在关键位置标明疏散指示,并定期检查标识的清晰度。
四、员工培训1. 指定专人负责培训:a. 指派专人负责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并指导员工掌握火灾应急处理知识和技能。
2. 定期开展培训:a. 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员工培训,包括火灾逃生、疏散、灭火器使用等。
b. 培训内容务必覆盖各岗位人员。
3. 火灾演练:a. 定期组织火灾演练,加强员工操作技能和协作能力。
b. 演练后总结经验教训,及时调整和完善预案。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餐饮服务活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的决定-济政发[2009]14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餐饮服务活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的决定
正文:
----------------------------------------------------------------------------------------------------------------------------------------------------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餐饮服务活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的决定
(济政发〔2009〕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
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确保第十一届全运会在我市顺利召开,根据有关法律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规定,市政府决定,本届全运会结束之前,我市餐饮服务活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暂不调整,即餐饮服务活动的监管职责仍由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职责仍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待全运会结束后,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相关部门的职责作出调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餐饮服务活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参照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O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结束——。
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规定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单位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1.本单位从业人员必须每年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本单位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组织每日人员晨检,及时将“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
工作时,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
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
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就餐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6.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7.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我单位负责人认真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管理措施,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餐饮服务单位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为了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各地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必须遵守相关的规定和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包括食品安全责任制、食品原料采购与检验、食品加工操作控制、食品存储与运输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一、食品安全责任制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责任制是指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明确属地政府、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
具体要求如下:1.属地政府的责任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属地政府必须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经营活动,加强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处理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并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惩罚。
2.餐饮服务单位的责任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餐饮服务单位还需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可以追溯到所有供应商和食品原料的来源。
3.从业人员的责任从业人员是餐饮服务活动中的关键环节,他们的素质和责任感直接影响食品安全问题。
餐饮服务单位必须要求从业人员接受相关食品安全培训,掌握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从原料采购到加工制作、存储销售的每个环节都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二、食品原料采购与检验餐饮服务单位在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进行采购和检验。
具体要求如下:1.供应商的选择餐饮服务单位应选择具备合法资质、规范经营并能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食品原料的供应商。
供应商必须提供食品原料的产地、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并出示相关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2.食品原料的检验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食品原料检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检验。
检验项目包括外观、气味、质地、颜色、污染等多个方面,确保食品原料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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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餐饮服务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济政办字[2005]35号
【发布部门】济南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06.14
【实施日期】2005.06.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济南市餐饮服务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济政办字[2005]35号2005年6月14日)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餐饮服务企业的安全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餐饮服务的企业,以及企事业单位对外经营的食堂和餐厅。
第三条餐饮服务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负责本单位安
全管理规定的落实。
餐饮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责任制,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四条餐饮场所的新建、改建、扩建和内部装修工程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额定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上的,还需进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以上检查验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或开业。
第五条餐饮服务企业应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每半年进行1次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