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档案管理手册
水利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作档案管理,确保水利工作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水利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水利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提供利用等工作。
第三条水利工作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水利工作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二)分级管理原则: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保管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级管理。
(三)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水利工作档案进行管理。
(四)方便利用原则:确保档案的查阅、复制、利用等工作方便快捷。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水利工作档案的收集范围:(一)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的各类文件、图纸、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二)水利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运行等各个环节的文件、资料;(三)水利科研项目、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成果鉴定等文件、资料;(四)水利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技术规范等文件;(五)水利行业培训、会议、交流等活动的文件、资料。
第五条档案收集要求:(一)档案收集要及时、完整、准确,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二)档案收集要遵循归档制度,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登记,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三)档案收集要注重收集过程中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第六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档案整理要按照《水利档案分类与编号规则》进行分类、编号、编目;(二)档案整理要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缺失、破损的档案要及时修复或复制;(三)档案整理要注重档案的保管条件,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鉴定第七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保管要按照档案保管要求,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二)档案保管要实行分类存放,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三)档案保管要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档案保管过程中的问题。
第八条档案鉴定要求:(一)档案鉴定要按照《水利档案鉴定办法》进行,确保档案的准确性;(二)档案鉴定要定期进行,对已鉴定为永久、长期、短期保存的档案要及时调整保管期限;(三)档案鉴定要注重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水电站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水电站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水电站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效率,确保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水电站工程项目的全过程档案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申报、立项、设计、施工、验收、投运、运行和维护等各个阶段。
三、档案分类1. 项目核心档案:包括水电站项目计划书、立项报告、设计图纸、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项目成果报告等重要文件。
2. 项目技术档案:包括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工程实施记录、技术验收报告等与工程技术有关的文件。
3. 项目管理档案:包括项目管理规划、会议记录、合同文件、资金使用情况、工程变更及索赔记录等管理相关文件。
4. 项目资料档案:包括项目资料、档案目录、文档资料、成果报告等项目相关资料。
四、档案管理责任1. 项目部门负责人:负责项目档案管理的整体工作,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并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2. 项目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管理日常工作,保管好项目档案,并定期进行档案整理和归档。
3. 各相关部门:应配合项目档案管理员工作,配合提供相关档案信息,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归档:项目相关文件按照分类要求整理归档,确保文件完整、清晰,做到便于查阅和管理。
2. 档案检索:提供档案查询服务,确保需要时能够及时迅速查找需要的文件资料。
3. 档案借阅:按照规定办理档案借阅手续,保证档案的安全使用。
4. 档案销毁:根据文件保管期限,对过期的文件进行销毁处理,严格执行档案销毁程序。
六、档案管理规定1. 严格控制档案借阅权限,做到档案管理人员核实后才能借阅工程档案。
2.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文件进行检查,确保文件的安全和完整性。
3. 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档案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责任感。
4. 档案管理人员应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保密性,不得私自泄露项目档案信息。
七、档案管理评估1. 定期对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效率。
水电站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电站工程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充分发挥档案在工程建设、运营、维护、改造等各个环节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电站工程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运行维护等各个阶段形成的档案资料。
第三条水电站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档案资料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二)真实反映原则:档案资料应真实、客观地反映工程建设过程和成果。
(三)分类管理原则:根据档案资料的性质、用途和保管期限,实行分类管理。
(四)保密原则: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二、档案资料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水电站工程档案资料收集应全面、及时、准确,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五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包括:(一)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监理文件等。
(二)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技术文件、施工记录、检验报告、试验报告等。
(三)设备、材料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安装调试记录等。
(四)工程验收报告、竣工图、工程质量评定报告等。
(五)运行维护记录、设备检修记录、故障处理记录等。
第六条档案资料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按照档案资料的性质、用途和保管期限进行分类整理。
(二)编目归档:对档案资料进行编目,建立档案目录,确保档案资料可查可用。
(三)归档要求:档案资料应完整、准确、规范,符合归档要求。
三、档案资料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档案资料保管应按照国家档案局规定的档案保管标准执行,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
第八条档案资料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利用: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确保档案资料利用合法、合规。
(二)保密原则:在档案资料利用过程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防止档案信息泄露。
(三)便民原则:简化档案资料利用程序,提高档案资料利用率。
四、档案资料销毁第九条档案资料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执行。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档发〔2012〕4号)
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工作,规范移民档案管理,充分发挥移民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
该《办法》于2012年4月23日由国家档案局、水利部、国家能源局以档发〔2012〕4号印发。
《办法》分总则、管理与职责、归档与移交、移民档案验收、奖励与处罚、附则6章33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目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水利(水务)厅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移民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水利局、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中央企业: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工作,规范移民档案管理,充分发挥移民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国家档案局 水利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档发〔2012〕4号和移民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实际,特制定《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档案局水利部国家能源局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工作,规范移民档案管理,充分发挥移民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结合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以下简称“移民档案”)管理,其他水利水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移民档案是指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是反映移民工作过程的重要凭证。
第四条移民档案工作是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留史存证、规范管理、支撑监管、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保障移民工作顺利进行和社会长治久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细则
甘肃省******工程科技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科技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档案在******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及有关业务建设规范,结合******工程的特点,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工程科技档案是指******工程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建设阶段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声像档案的管理见附件12《甘肃省******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第三条 ******工程科技档案管理工作是******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参建单位应列入领导的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制度、统筹安排档案工作经费,加强各部门和相关人员的归档意识,提高档案业务知识,确保******工程科技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 ******工程各参建单位要对工程科技档案管理实行“三纳入”制度,即把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纳入工程建设与质量管理工作程序,纳入工程建设计划和年终考核内容,纳入本单位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各参建单位应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使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成为项目负责人与有关技术人员的自觉行动。
第五条为加强档案工作的微机化管理,各参建单位应配置计算机的“软”、“硬”件设备,完成******工程文件、图片、图纸的扫描或录入工作,为实现档案网络化管理作好准备。
第二章档案管理第六条为了确保******工程科技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档案管理工作应贯穿于******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
即从******工程建设前期就应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签订有关合同、协议及下达计划任务时,应对******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提出明确要求,并与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挂钩;检查******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工程科技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在进行项目成果评审、鉴定和******工程重要阶段验收与竣工验收时,要同时审查、验收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并作出相应的鉴定评语。
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了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的管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保护档案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工程管理中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各阶段的档案管理工作。
二、档案的分类与归档(一)按照工程阶段的不同,水利水电工程档案分为前期规划阶段、设计及施工准备阶段、工程建设阶段和运行维护阶段。
(二)前期规划阶段的档案包括工程论证报告、勘测设计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三)设计及施工准备阶段的档案包括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书、施工方案等。
(四)工程建设阶段的档案包括工程变更记录、施工日志、质量检验报告等。
(五)运行维护阶段的档案包括设备管理记录、维修保养报告、事故调查报告等。
(六)各阶段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整理、标识、存储和归档。
三、档案的保存期限与处理(一)各阶段档案的保存期限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二)保存期满的档案可以进行销毁或者移交至档案库进行长期保存。
(三)档案销毁应当经过审批程序,并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销毁。
(四)档案移交至档案库时,应当填写档案移交登记表,并由移交方和接收方签署确认。
四、档案的利用与保护(一)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档案查询系统,方便用户查询和利用档案。
(二)档案的利用应当符合档案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使用档案。
(三)对涉密档案的保护应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涉密档案。
(四)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档案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存。
附件:附件1:档案移交登记表附件2:档案销毁申请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档案管理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涉密档案:指涉及国家秘密的档案。
3、国家档案管理规定:指国家档案局制定的各项档案管理规定。
4、档案库:指专门用于存储、保管档案的场所。
水电厂档案管理制度
水电厂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水电厂的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水电厂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水电厂各部门、各环节的档案管理,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人力资源档案、财务档案等。
二、档案管理职责1、水电厂厂长对全厂的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
3、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保管、利用等。
三、档案管理规定1、档案收集:各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及时归档相关文件和资料,并移交给档案管理人员。
2、档案整理: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接收到的文件和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编目,确保档案的条理性和可查询性。
3、档案保存:档案应按照分类、时间等要素进行保存,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4、档案利用: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查询、借阅档案,但需经过批准并遵守档案利用规定。
5、档案管理监督:水电厂应建立档案管理监督机制,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
四、档案管理培训与考核1、水电厂应定期组织档案管理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档案管理意识和技能。
2、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自查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3、水电厂应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员工绩效考核范围,激励员工积极参与档案管理工作。
五、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未尽事宜,由水电厂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
2、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水电厂所有。
水电厂监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水电厂的监控管理,保障水电厂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水电厂运行、检修、试验及管理等环节的监控管理。
二、监控系统配置与维护1、水电厂应配备先进的监控系统,包括计算机监控系统、传感器、仪表等设备,确保对水电厂运行情况进行实时、全面、准确的监测。
2、监控系统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水利水电事业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管理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
第三条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便利的原则。
第四条档案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完善档案管理流程,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安全性。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第五条档案管理机构是指负责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的单位或部门。
第六条档案管理机构应设立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采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七条档案管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档案管理设施,包括档案库房、档案柜、档案盒等,保障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档案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档案培训和考核,提升档案管理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三章档案采集第九条档案采集是指对水利水电工程相关的档案资料进行搜集、整理、组卷的过程。
第十条档案采集应确保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可靠。
第十一条档案采集应按照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进行,包括规划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等。
第十二条档案采集应使用专用的档案采集工具和设备,避免造成档案损坏或遗失。
第四章档案整理第十三条档案整理是指对采集到的水利水电工程档案进行分类、归档、编目、编排的过程。
第十四条档案整理应根据档案的种类、内容、形式等特点进行,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可检索性。
第十五条档案整理应按照统一的档案编码规则进行,便于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六条档案整理应使用酸性纸张和酸性胶水等对档案进行酸碱中和处理,延长档案的保存期。
第五章档案保管第十七条档案保管是指对归档、整理好的水利水电工程档案进行存放和管理的过程。
第十八条档案保管应选择干燥、通风、防火、防潮等条件良好的场所进行,保障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存性。
第十九条档案保管应制定档案借阅和使用规定,严格控制档案的外借和复制。
第二十条档案保管应定期进行巡查、检查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依法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做好档案的整理、收集、利用和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档案的归属第二条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档案,归属于该项目的责任单位、建设单位或者运营单位。
第三章档案的收集第三条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文件要求进行收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图册等。
第四章档案的整理第四条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档案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理,包括但不限于:文件的分类、编目和送存。
第五章档案的利用第五条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档案可以用于:工程运维、安全监测、科研研究等方面的需要。
使用档案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保护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六章档案的保护第六条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档案应实施多层级的保护措施,防止档案的丢失、损坏和篡改。
对于重要档案,应实施定期备份和加密措施。
第七章档案的借阅第七条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档案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借阅,但需提供合理的借阅理由,并经相关单位的批准。
第八章档案的销毁第八条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档案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销毁,在销毁前需进行备案和审批,并保留相关备案审批文件。
第九章法律名词及注释⒈档案:指各类文书、文字资料、图书、图片、影视资料等记录载体,以及档案化的信息系统和电子档案等。
⒉归属:指档案所属单位或个人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⒊收集:指将档案从各个来源单位或个人收取到档案机构或档案库中。
⒋整理:指按照要求对已收集的档案进行分类、编目、整理和存储的工作。
⒌利用:指使用档案所进行的各类活动,包括查阅、借阅、复制、提取等。
⒍保护:指对档案进行安全性、完整性和可信性的保护,包括实施控制措施、备份措施、加密措施等。
⒎借阅:指依法取用档案,进行研究、学习、评审等活动。
⒏销毁:指依法对档案进行物理销毁或电子销毁。
第十章附件⒈《水利水电工程档案收集登记表》⒉《水利水电工程档案整理目录》⒊《水利水电工程档案借阅申请表》⒋《水利水电工程档案销毁备案表》。
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水利水电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分子公司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及安装等项目的档案管理。
第三条水利水电工程档案是反映工程全过程的真实记录,是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档案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公司内部档案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各部门档案管理。
第五条各项目部设立档案管理员,负责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六条档案管理员的主要职责:(一)负责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二)负责档案的统计、编目、检索、提供利用等工作;(三)负责档案的销毁、报废等工作;(四)负责档案安全保密工作;(五)负责档案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水利水电工程档案收集范围:(一)项目立项、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过程中的文件、图纸、图表、照片、声像等资料;(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合同、协议、会议纪要、技术方案、检验报告、验收报告等;(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类设备、材料、人员、经费等管理资料;(四)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应急预案、事故处理等资料。
第八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档案资料应分类整理,分门别类归档;(二)档案资料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便于查阅;(三)档案资料应填写完整、准确、规范;(四)档案资料应保持原貌,不得随意涂改、删减。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霉变;(二)档案资料应按照档案类别和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存放;(三)档案资料应定期进行清理、检查、修复,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十条档案利用要求:(一)档案利用应遵循“依法利用、严格审批、确保安全”的原则;(二)档案利用应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表,详细记录利用人员、利用目的、利用时间等信息;(三)档案利用人员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共9页文档
⽔利⽔电⼯程档案管理制度共9页⽂档⽔利⽔电⼯程档案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利⽔电⼯程的档案管理,实现档案⼯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积极保护和有效利⽤档案信息资源,为⼯程建设和管理服务,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档案法》、《⼭东省档案条例》、《⼭东省基本建设项⽬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及有关的规范和标准,结合⼯程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条⽔利⽔电⼯程档案是在⼯程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字、图表、照⽚、磁性载体⽂件及计算机软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各单位必须切实加强档案⼯作的领导,把档案⼯作列⼊单位⽬标管理岗位责任制,实⾏集中统⼀管理。
在⼯程建设与管理中要划出档案⼯作专项经费,以保障档案⼯作的正常开展。
第三条档案⼯作要积极探索现代化管理⽅法,积极采⽤计算机等现代化设备和技术,不断提⾼档案管理⽔平,努⼒实现“⼀流⼯程,⼀流档案”。
第四条档案⼯作要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保管和有效利⽤。
第⼆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各单位要根据⼯作需要配备政治条件好、业务能⼒强、能胜任⼯作的专(兼)职档案⼈员。
其主要职责是:集中统⼀管理本单位⽂书、科技、照⽚、磁性载体等全部档案。
制订有关的办法、制度,负责接收、保管、统计、鉴定、提供利⽤等⼯作,并对⽂件形成单位的档案⼯作及⽂件材料的形成、整理、归档等情况进⾏检查、指导,保证档案的完整、系统、准确和案卷质量的标准化。
第六条档案⼯作在业务上受上级和同级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七条档案⼯作⼈员要忠于职守,热爱本职⼯作,具备专业知识,具有从事档案⼯作的资格和规定学历,⾝体健康,严守秘密,遵纪守法。
要保持档案⼈员的相对稳定。
第三章⽂件材料的归档第⼋条实⾏⽂件形成单位(部门)⽴卷制度。
各施⼯单位在⼯程建设管理中所形成的科技材料(⼟⽅⼯程、建筑物⼯程等)、⽂书⽂件及磁性载体材料(照⽚、录像带、录⾳带等)必须按有关规定收集、整理、分类、⽴卷和归档,并按规定报指挥部和监理部备案存查,任何单位或个⼈不得据为⼰有或拒绝归档、上报。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为加强对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资料档案,为统计事业发展提供服务,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的立卷、归档(一)归档范围1、对今后工作具有指导、凭证和查考作用的文件、账簿、照片、录音、录像以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要立卷、归档,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2、各项统计业务工作形成的基层报表、汇总报表、从其他部门取得的资料及相应的统计方法制度说明,数据库及用于数据处理的相应软件程序,各专业科室均要立卷、归档。
3、各项普查工作形成的基层报表、汇总报表及相应的统计方法制度说明,数据库及用于数据处理的相应软件程序,均要立卷、归档,由普查科统一管理。
(二)归档时间1、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的档案,在次年一季度立卷、归档。
2、统计业务工作档案,月报和季报的汇总报表、数据库于上报后7日内立卷、归档,基层报表于次年1月底前立卷、归档;年报的基层报表、汇总报表、数据库于上报后14日内立卷、归档;一次性调查的有关资料,在调查结束后14日内立卷、归档;从其他部门取得的统计资料,于次年6月30日前立卷、归档;与报表的有关方法制度说明、相应的数据处理程序同时立卷、归档。
3、各项普查工作形成的档案,由普查科分阶段立卷、归档,普查工作结束后,应在1个月内完成系统化整理、归档。
4、应立卷、归档的资料若未能如期归档,相关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查明原因,追究延误人员的责任。
若不及时汇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档案管理人员的责任。
(三)归档要求1、需归档的各类文件、资料,应质地优良,书绘工整,声像清晰,图号正确,签署完整,装订整齐。
2、移交档案时,相关档案管理人员要当面清点、核对,不符合要求退回重新整理,符合要求要签发注明相关事项的回执,并在档案交接册上填记移交内容。
3、归档的同一档案原则上不少于两份,个别的可根据需要和有关规定确定归档份数。
二、档案的保管1、所有档案须指定专人、专柜管理,管理人员应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
水利水电档案管理手册16页word
草拟公文应当做到:(档案管理手册第一部分综合档案管理)(一)符合国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等,要切实可行并加以说明。
(二)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三)公文的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发文机关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
(四)拟制紧急公文,应当体现紧急的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
(五)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
引用公司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引用外文应当注明中文含义。
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六)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七)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八)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九)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第二部分科技(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一、竣工文件编制要求(一)项目施工及调试完成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行业规定、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要求编制项目竣工文件。
(二)竣工文件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监理单位负责审核。
主要内容有:施工综合管理文件、测量文件、原始刻录及质量评定文件、材料(构、配件)质量保证书及复试文件、测试(调试)及随工检查记录、建筑及安装工程总量表、工程说明、竣工图、重要工程质量事故报告等。
(三)根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及建设项目实际情况,进一步惧所缺少的重要文件;文件数量未满足合同或协议规定份数的,应按要求复制补齐。
(四)对施工文件、施工及设备技术的准确性和更改情况进行核实,并按要求修改谨补充标注到相应的文件上。
(五)与施工图有关的设计变更、现场洽商和材料变更可与竣工图编在一起,也可以单独组卷,但应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作出统一规定。
水电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水电工程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水电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统一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专室保管。
(二)依法依规原则: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档案管理工作。
(三)安全保密原则:加强档案安全管理,确保档案不被泄露、损毁或丢失。
(四)及时高效原则:提高档案管理效率,确保档案资料及时归档、整理和利用。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水电工程档案收集范围:(一)工程建设前期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招投标文件等。
(二)工程建设实施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施工日志、监理报告、验收报告等。
(三)工程建设后期文件:工程总结、竣工图、验收鉴定书、保修书等。
第五条档案整理要求:(一)分类:按照档案内容、形式和用途进行分类,确保档案体系完整。
(二)编号:对档案进行统一编号,便于查找和管理。
(三)编制目录:编制档案目录,包括档号、档名、卷号、页码、时间等。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鉴定第六条档案保管要求:(一)库房:设置专用档案库房,确保库房安全、通风、防潮、防虫、防霉。
(二)设备: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备,如温湿度控制器、防火设备等。
(三)人员:设立专职档案保管员,负责档案的日常保管工作。
第七条档案鉴定要求:(一)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
(二)鉴定结果报上级档案管理部门审批。
(三)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经鉴定后予以销毁。
第四章档案利用与销毁第八条档案利用要求:(一)按照档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严格办理档案借阅手续。
(二)确保档案在借阅过程中安全,防止丢失、损毁或泄露。
(三)借阅人应爱护档案,不得随意涂改、损毁或遗失。
第九条档案销毁要求:(一)档案销毁前,需经鉴定小组鉴定,确定其无保存价值。
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对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的管理和保护,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保障国家和企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的各级各类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档案,是指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运行和利用等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图纸、照片、录音、录像、光盘等载体记录。
第四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分类存放、及时整理、严格保密的原则。
第五条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机构,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六条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接受档案管理相关的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应当根据文件管理与电子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高效性和便利性。
第八条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应当弘扬文明行为,遵守档案管理规定,切实履行档案保管责任。
第九条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十条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档案管理工作机构第十一条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当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统一管理水利水电工程档案。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二)统一收集、整理、编目、保存、利用水利水电工程档案;(三)组织开展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的数字化工作;(四)定期组织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五)保障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的安全和保密;(六)维护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的各种管理活动。
第十五条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实现对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的全程管理。
第十六条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档案分类制度,对水利水电工程档案进行分类存放和管理。
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办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水利水电工程在我国的建设与发展持续增长。
为了保障水利水电工程的顺利运行和管理,档案管理办法的实施显得尤为重要。
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是对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环节进行规范和指导的文件。
本文就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做一详细介绍。
一、管理办法的背景和目的水利水电工程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档案管理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和加强对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信度,为保护历史记录、促进科学研究、服务决策提供有效支持。
二、档案管理范围和内容1. 档案管理范围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范围包括所有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运行相关的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其他形式的档案信息。
2. 档案管理内容(1)建设阶段档案:包括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
(2)运行阶段档案:包括工程运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事故处理报告等。
(3)科研阶段档案:包括科研项目申报书、研究成果报告、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档案管理原则1. 科学性原则:按照规范和科学的方法进行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确保档案的科学性和可用性。
2.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得隐瞒、删改或损毁档案。
3. 保密性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密信息进行严格保密,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4. 公开性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非涉密信息进行适当公开,提供便利的查询和利用渠道。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水利水电工程的各个阶段都要进行档案信息的收集,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数据等。
2. 档案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信息进行整理,包括分类、编号、归档等工作,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可检索性。
3. 档案保管:建立专门的档案室或档案库,对档案进行严格的保管和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 档案利用:在符合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前提下,对需要使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档案查询和利用服务。
水电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电站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水电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电站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水电站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全面、系统、完整。
2. 准确性原则: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可靠。
3. 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
4. 有效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及时、准确、高效利用。
5. 法规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编号第四条水电站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 重大工程档案;2. 技术档案;3. 行政档案;4. 财务档案;5. 人力资源档案;6. 诉讼档案;7. 其他档案。
第五条档案编号采用分类编号法,分为类别号、年份号、流水号三级。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1. 按照档案类别进行收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2. 收集档案时应进行鉴定,剔除无关、重复、失效的档案;3. 收集档案时应注意档案的时效性,及时收集重要档案;4. 收集档案时应注意档案的保管条件,防止档案损坏。
第七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按照档案类别和编号进行分类整理;2. 档案整理应保持档案的原始性,不得随意修改、伪造;3. 档案整理应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对档案内容进行核实;4. 档案整理应便于检索和利用,编制检索工具。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按照档案类别和编号进行存放,确保档案的有序性;2. 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条件;3. 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理,确保档案的完好;4. 档案保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1. 档案利用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档案的保密性;2. 档案利用应尊重档案的原貌,不得随意复制、摘抄;3. 档案利用应便于检索和查找,提供高效的服务;4. 档案利用应保护档案实体,不得损坏、丢失档案。
水电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电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电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单位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
第三条水电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二)统一领导: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三)分级管理:各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四)集中保管:公司档案实行集中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便于利用。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二)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三)监督、指导各部门、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四)组织开展档案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业务交流;(五)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六条各部门、单位应设立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公司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公司文件、报告、报表、计划、总结等文书档案;(二)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等业务档案;(三)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工程档案;(四)设备、物资采购、验收、使用、维修等设备档案;(五)人员、财务、劳动工资等人事档案;(六)其他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第八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及时性: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各类档案资料;(二)准确性: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准确;(三)完整性:收集齐全各类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四)保密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严格保密。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公司档案实行集中保管,档案室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条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草拟公文应当做到:(档案管理手册第一部分综合档案管理)(一)符合国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等,要切实可行并加以说明。
(二)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三)公文的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发文机关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
(四)拟制紧急公文,应当体现紧急的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
(五)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
引用公司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引用外文应当注明中文含义。
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六)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七)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八)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九)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第二部分科技(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一、竣工文件编制要求(一)项目施工及调试完成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行业规定、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要求编制项目竣工文件。
(二)竣工文件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监理单位负责审核。
主要内容有:施工综合管理文件、测量文件、原始刻录及质量评定文件、材料(构、配件)质量保证书及复试文件、测试(调试)及随工检查记录、建筑及安装工程总量表、工程说明、竣工图、重要工程质量事故报告等。
(三)根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及建设项目实际情况,进一步惧所缺少的重要文件;文件数量未满足合同或协议规定份数的,应按要求复制补齐。
(四)对施工文件、施工及设备技术的准确性和更改情况进行核实,并按要求修改谨补充标注到相应的文件上。
(五)与施工图有关的设计变更、现场洽商和材料变更可与竣工图编在一起,也可以单独组卷,但应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作出统一规定。
(六)凡为易褪色材料(如复写纸、热敏纸等)形成的并需要永久和长期保存的文件,应附一份复印件。
二、竣工图编制要求(一)、各项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在项目竣工时要编制竣工图。
项目竣工图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
如行业主管部位规定设计单位编制或施工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编制竣工图的,应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审核和签字认可责任。
(二)、竣工图应完整、准确、清晰、规范、修改到位,真实反映项目竣工验收时的实际情况。
(三)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动的,由竣工图编制单位在施工图上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四)一般性图纸变更及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的变更,可在原图上更改,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五)涉及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项目等重大改变及图面变更面积超过35%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重绘图按原图编号,末尾加注“竣”字,或在新图图标内注明“竣工阶段”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六)同一建筑物、构筑物重复的标准图、通用图可不编入竣工图中,但应在图纸目录中列出图号,指明该图所在位置并在编制说明中注明;不同建筑物、构筑物应分别编制。
(七)建设单位应负责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总平面图和综合管线竣工图。
(八)竣工图图幅应按GB/T 10609.3要求统一折叠。
(九)编制竣工图总说明及各专业的编制说明,叙述竣工图编制原则、各专业目录及编制情况。
三、竣工图的更改方法(一)文字、数字更改一般是杠改;线条更改一般是划改;局部图形更改可以圈出更改部位,在原图空白处重新绘制。
(二)利用施工图更改,应在更改处注明更改依据文件的名称、日期、编号和条款号。
(三)无法在图纸上表达清楚的,应在标题栏上方或左边用文字说明。
(四)图上各种引出说明应与图框平行,引出线不交叉,不遮盖其他线条。
(五)有关施工技术要求或材料明细表等有文字更改的,应在修改变更处进行杠改,当更改内容较多时,可采用注记说明。
(六)新增加的文字说明,应在其涉及的竣工图上作相应的添加和变更。
四、竣工图章的使用(一)竣工图章内容、尺寸如图所示。
单位:mm(二)所有竣工图应由编制单位逐张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竣工图章中的内容填写应齐全、清楚,不得代签。
(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由设计单位编制竣工图的,可在新图中采用竣工图标,并按要求签署竣工图标。
竣工图标的内容格式由行业统一规定。
(四)竣工图章应使用红色印泥,盖在标题栏附近空白处。
(五)竣工图的审核1、竣工图编制完成后,监理单位应督促和协助竣工图编制单位检查其竣工图编制情况,发现不准确或短缺时要及时修改和补齐。
2、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洽商、材料变更、施工及质检记录相符合。
3、竣工图按单位工程、装置或专业编制,并配有详细编制说明和目录。
4、竣工图应使用新的或干净的施工图,并按要求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5、一张更改通知单涉及多图的,如果图纸不在同一卷册的,应将复印件附在有关卷册中,或在备考表中说明。
6、国外引进项目、引进技术或由外方承包的建设项目,外方提供的竣工图应由外方签字确认。
项目文件的整理与归档一项目文件的整理(一)建设项目所形成的全部项目文件在归档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由文件形成单位进行整理。
(二)建设单位各机构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竣工试运行文件及验收文件,应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分别按年度、项目的单项或单位工程整理。
(三)勘察、设计单位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文件,应按项目或专业整理。
(四)施工技术文件应按单项工程的专业、阶段整理;检查验收刻录、质量评定及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整理。
(五)设备、技术、工艺、专利及商检索赔文件应由承办单位整理;现场使用的译文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中形成的文件、工程事故处理文件由施工单位整理。
二、项目文件的组卷(一)组卷要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法律性文件手续齐备,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二)项目施工文件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装置、阶段、结构、专业组卷;项目竣工图按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电梯、消防、环保等顺序组卷;设备文件按专业、台件等组卷;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项目仗义执言性、基础性、竣工验收文件组卷;监理文件按文种组卷;原材料试验按单项工程、单位组卷。
(三)案卷及卷内文件不重份;同一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卷保管期限从长。
三、案卷与卷内文件的排列(一)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
(二)施工文件按管理、依据、建筑、安装、检测实验刻录、评定、验收排列。
(三)设备文件按依据性、开箱验收、随机图样、安装调试和运行维修等顺序排列。
(四)竣工图按专业、图号排列。
(五)卷内文件一般文字在前,图样在后;译文在前,原文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草)稿在后。
四、案卷编目(一)卷内文件页号的编写卷内文件有书写内容的页面均应编写页号;页号编写单面书写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文件,下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图页号编写在右下角,或标题栏外右;成套图样或印刷成册文件,不必编写页号;各卷之间不连续编页号。
(二)卷内目录的编制卷内目录包括的内容如下:——序号,应用阿拉伯数字从1起依次标注卷内文件的顺序,一个文件一个号;——文件编号,应填写文件文号或图样的图号,或设备、项目代号;——责任者,应填写文件形成部门或主要责任者;——文件题名,应填写文件标题全称;——日期,应填写文件形成日期;——页号,应填写每份文件首尾页上标注的页号;——备注(需要时填写)。
(三)案卷封面和脊背的编制案卷封面可采用案卷外封面和案卷内封面两种形式,主要内容如下:——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
主要包括项目名称、代字、代号及结构、部件、阶段的代号和名称等;项目名称应与批准的原立项、设计(包括代号)相符;归档外文资料的题名及主要内容应译成中文;——立卷单位,应填写文件组卷部门或项目负责部门; ——起止日期,应填写卷内文件形成的起止日期;——保管期限,应依据有关规定填写组卷时划定的保管期限;——密级,应依据保密规定填写卷内文件的最高密级; ——档号,应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档案分类编号方案,填写档案的项目代号、分类号和案卷流水号。
案卷脊背,应填写保管期限、档号和案卷关键词。
案卷封面及脊背的档号,暂用铅笔填写;移交后由接收单位统一正式填写。
(四)卷内备考表——卷内备考表要标明卷内文件的件数、页数,不同载体文件的数量(见示例),说明组卷情况,如立卷人,检查人,立卷时间等;示例:文字材料20件,100页,照片10张,附图1张。
——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之后;——互见号应填写反映同一内容而形式不同且另行保管的档案保管单位的档号,并注明其载体形式。
五、案卷装订要求(一)文字材料可采用整卷装订与单份文件装订两种形式;图纸可不装订,但同一项目应统一。
(二)案卷内不应有金属物。
(三)单份文件装订时,应在卷内每份文件首页右上方加盖、填写档号章。
档号章内容有:档号、序号。
(四)外文资料应保持原来的案卷及文件排列左右为顺序、文号及装订形式。
六、卷皮、卷内表格规格及制成材料(一)卷皮一般采用卷盒、卷夹两种。
其外表规格为310mm ×220mm,厚度分别为10mm、20mm、30、40、50mm,用牛皮纸板双裱压制。
(二)案卷内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的尺寸为297mm×210mm。
(三)卷盒和卷内表格印制应清晰端正。
七、声像材料整理声像材料整理时应附文字说明,对事由、时间、地点、人物、作者等内容进行著录。
八、项目文件的归档(一)建设单位各机构、各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在建设项目完成后,将经整理、编目后所形成的项目文件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归档。
(二)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特点,归档可按阶段分期进行,也可在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与竣工验收文件一并归档。
(三)归档文件应完整、成套、系统。
应记述和反映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真实记录和准确反映项目建设过程和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文件质量应符合要求。
九、项目文件的归档审查施工单位在项目竣工文件收集、编制和整理后,应依次由竣工文件的编制方、质监部门、监理部门对文件的完整、准确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或三方会审;经建设单位确认并办理交接手续后连同审查刻录全部交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
十、项目文件的归档时间除受委托进行项目档案汇总整理外,各施工承包单位应在项目实体完成后三个月内将项目文件向建设单位归档;有尾工的应在尾工完成后及时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