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申请须知-上海科委

合集下载

2024年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资金实施指南

2024年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资金实施指南

2024年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为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北京市制定了一系列资金支持政策,旨在提供资金支持、减轻企业负担,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本指南将对2024年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实施进行详细介绍。

一、资金支持范围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主要包括贷款贴息、科技创新补贴、市场拓展补贴、人才培养奖励等方面,以及对特定行业或领域的重点支持资金。

1.贷款贴息: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利息进行一定比例的贴息,帮助企业减轻负担,推动企业生产经营。

2.科技创新补贴:针对中小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的投入与研发,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以鼓励企业加强创新研发,提升竞争力。

3.市场拓展补贴:对中小企业的市场开拓费用给予资金支持,帮助企业拓宽销售渠道,扩大市场份额。

4.人才培养奖励:对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中小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资金,推动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5.重点支持资金:针对特定行业或领域,如新能源、文化创意、科技服务等,提供专项资金支持,推动行业发展。

二、资金申请与审批流程中小企业可按照北京市相关政策要求,通过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设立的专项资金管理机构申请资金支持。

具体流程如下:1.准备材料:申请企业需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基本资料、经营状况报告、财务报表等。

2.资金申请:通过在线平台或邮寄方式向专项资金管理机构申请资金支持,按要求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申请材料。

3.审核评审:专项资金管理机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审,核实企业情况和符合条件情况。

4.资金发放:审核通过后,专项资金管理机构将在一定时间内将资金发放给中小企业。

三、中小企业资金使用要求中小企业在获得资金支持后,需按照相关要求合规使用资金,确保资金用于提升企业发展水平。

1.贷款贴息:中小企业获得的贷款贴息资金,应用于还本付息,提高企业资金周转能力。

2.科技创新补贴:用于企业科技创新项目的研发费用,包括人员、设备、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3.市场拓展补贴:用于扩大企业市场份额和拓宽销售渠道,如广告宣传、市场调研、市场开拓费用等。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

为了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力,促进技术创新,国家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技术指导,帮助企业实现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

一、项目概述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是国家为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而设立的专项基金。

该项目旨在鼓励中小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中小企业的科技研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方面,同时还提供技术咨询和培训服务,帮助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二、项目优势1. 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帮助企业开展科技研发和技术改造,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

2. 技术指导:项目还提供技术咨询和培训服务,帮助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掌握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

3. 市场竞争力:通过技术创新,中小企业可以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更有利的地位。

三、项目申请条件1. 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2. 企业类型:科技型企业。

3. 项目内容:科技研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方面。

4. 项目效益: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

四、项目申请流程1. 企业申请: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国家科技部门或地方科技局申请项目资金支持。

2. 项目评审:项目申请经过初审后,由专家组进行评审,评选出符合条件的项目。

3. 项目实施:项目资金拨付后,企业开始实施项目,同时接受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

4. 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由专家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资金结算。

五、项目成果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实施,可以帮助中小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更有利的地位。

同时,项目还可以促进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总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是国家为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而设立的专项基金,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技术指导,帮助企业实现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竞争力。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

第三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应遵守国家和上海市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四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管理机构为上海市科技局(以下简称科技局)。

第五条科技局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划拨、使用和监督。

第六条科技型中小企业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在上海市注册并经认定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要求的企业。

第七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包括政府资金、社会资金以及其他合法来源的资金。

第八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使用应按照科技计划和项目的规定进行。

第九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使用应符合科技计划和项目的目标和要求,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挪作他用。

第十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使用应公开透明,资金使用情况应向社会公开。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划拨由科技局负责。

第十二条科技局应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综合管理平台,实现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统一管理。

第十三条科技局应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分类管理制度,根据科技计划和项目的需要,合理划分资金类别。

第十四条科技局应定期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确保资金的合规使用。

第十五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监督和审计工作由科技局及相关部门负责。

第三章资金使用第十六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使用应按照科技计划和项目的要求进行申请和审批。

第十七条科技型中小企业应按照科技计划和项目的安排,编制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和预算,并按要求进行申报。

第十八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相关的法律法规,严禁违法违规行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3.28•【字号】沪科〔2022〕95号•【施行日期】2022.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沪科〔2022〕95号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大对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根据《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管理办法》(沪科规〔2021〕2号),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开展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为进一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新生态环境,更大范围、更深程度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2022年度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将与本年度“创?在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对接。

申报条件:1.在本市注册,财务和管理制度健全,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等业务,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一般无知识产权纠纷的非上市企业。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已完成的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50万元,且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其中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3.企业申报时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评价网址:)。

4.同一企业获得创新资金资助的次数未满3次。

支持方式:采取后补助的方式。

根据评审结果,创新资金支持项目分为A、B 两档。

A档给予不超过20万元/项的资助,B档给予不超过10万元/项的资助。

各区政府应对本辖区立项项目予以配套资助,且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不低于市拨付B档项目的经费额度。

2024年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资金实施指南

2024年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资金实施指南

2024年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2024年,北京市将投入大量资金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以推动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就业的稳定增加。

为了帮助中小企业更好地申请资金和实施各项支持政策,北京市制定了一份详细的资金实施指南,以便企业能够更好地了解申请条件、流程和注意事项。

以下是关于2024年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的内容:一、支持政策概述北京市将通过一揽子政策,包括财政支持、税收优惠、金融服务等多种手段,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资金将主要用于企业技术升级、创新研发、市场开拓、品牌培育等方面,以提升企业竞争力和核心能力。

二、申请资格1、企业应符合《中小企业认定办法》,具有独立经营和法人资格;2、企业应在本市注册登记,主营业务处于良好状态,无不良行为记录;3、企业年销售收入不超过规定额度,资产总额不超过规定额度;4、企业拥有符合要求的技术研发团队或专业人才,具备良好的创新发展潜力。

三、资金申请流程1、填写申请表格:企业应按照指定格式填写《资金申请表》,如实填写企业信息、项目内容、资金需求等信息;2、提交申请材料:企业应准备相关证明文件,如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件、财务报表等材料,提交至相关部门;3、资格审核:相关部门将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是否符合资金申请条件;4、评审审批: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进入评审阶段,专家评审团将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定申请资金的具体数额;5、签订协议:评审通过的企业将与相关部门签订《资金支持协议》,明确各项权利和义务。

四、资金使用注意事项1、资金使用应符合《资金支持协议》约定内容,不得擅自挪用;2、企业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交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确保资金使用透明、规范;3、资金使用范围应与申请用途一致,不得用于违规经营或非法活动;4、资金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违规行为将被追究责任。

五、资金管理监督北京市将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监督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效果。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1. 引言为了进一步促进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推动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竞争力,制定了《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本办法旨在规范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申请、评审和使用,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平、公正和有效。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位于上海市范围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3. 资金来源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上海市财政给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奖励补助资金;2. 各类政府部门在技术创新项目中提供的资金支持;3. 社会力量捐助的科技创新基金;4.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资金来源。

4. 资金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申请技术创新资金时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编制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并附上详细的项目计划和预算;2. 将申请书提交给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局,申请材料需包括企业资质证明和项目相关证明材料;3.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材料上报给专家评审组;4. 专家评审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综合考虑科技创新项目的技术难度、市场前景等因素;5. 经过专家评审组的评审,确定最终的资金申请名单。

5. 资金使用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获得技术创新资金后,需要按照以下规定使用:1. 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和预算进行资金使用,不得超出预算范围;2. 资金使用需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用于非法用途;3. 需按照要求报送资金使用情况,包括项目进展报告、经济效益评估等;4. 对于不按要求使用资金或不履行报告义务的企业,将会面临相关的处罚和追责。

6. 资金监督和评估为了保证资金使用的公平和有效,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局将进行资金的监督和评估:1. 定期对项目进行跟踪调研,了解项目进展情况;2. 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3. 根据项目成果评估经济效益,对取得显著成果的项目给予奖励和表彰。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项目名称:一种具有高初始磁导率和低剩磁的纳米晶软磁合金铁心及制备方法企业名称:上海世路特种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芦才权企业所在地:上海浦东新区金桥永宁路18号推荐人:杨浦科委第一部分项目概述主要应用范围、创新点、成熟度、项目完成时所处阶段,500字以内利用快速凝固技术制造的非晶纳米晶软磁合金被称为节能环保的绿色材料,近30年来,得到快速的发展,在电力,电力电子和电子信息产业中得到广泛的应用。

目前,它比传统的晶态软磁合金,铁氧铁软磁材料更受使用者的关注,国家科技部子“六五”开始连续六个五年计划都把非晶纳米晶的研发和产业化列为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并重点支持在北京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望非晶纳米晶带材及其制品的应用开发快速发展,满足电力电子,电子信息等高新结束领域日益增长的迫切需要。

在2003年制定发布的“国际非晶纳米晶软磁合金带材”中,把Fe基纳米晶合金牌号定位1K107,包含Fe,Cu,Nb,Si和B等5个化学元素,它最早由日本日立金属发明,制成了初始磁导率低剩磁的纳米晶软磁合金,可用于中频变压器,高频变压器,高频电压互感器,高频电流互感器,工频高压电流互感器,A型断路器中传感器及对磁导率U恒定要求较低的宽频抗电磁干扰用共?电感等的铁心,迄今未见国内外有相同性能带材的报导。

项目的创新性:1.调整1K107的Fe,Cu,Nb,Si和B等5个化学元素的比列,初步找到适于支撑高Ui 低Br的化学组成,减少贵重元素Nb的消耗量18%。

2.找到叫合适的铁心热处理制度,入慢升温快冷却重处理等;3.发明制定了矩形铁心制作的全套工艺制度,是成品铁心性能合格率在90%以上。

4.配套发明了检查高Ui低Br的检验方法,是所有铁心能快速检验出厂。

本公司已有生产非晶纳米晶钢带500吨的能力,近3年来,已实现1046万元的销售额,利润200多万元。

该项目已申请一项发明专利。

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条件

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条件

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条件一、背景介绍北京市作为中国的首都和经济中心,拥有众多的中小企业。

为了促进创新和发展,北京市政府鼓励和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本文将详细介绍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条件。

二、申请资格1.注册地点:企业注册地应在北京市范围内。

2.企业规模: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中小微企业定义的规定。

3.创新能力:具备独立自主研发能力,能够开展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

4.经营状态:企业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请材料1.申请表格:填写完整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表格,包括基本信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

2.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章程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供公司章程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技术创新相关材料:提供与技术创新相关的材料,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

6.财务报表:提供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四、申请流程1.申请材料准备:根据上述申请材料要求,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

2.递交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给北京市相关部门,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递交。

3.审核评估:相关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包括对企业资格、创新能力和经营状况等方面进行评估。

4.结果通知:审核评估完成后,北京市相关部门将通知企业申请结果。

如果符合条件,则会颁发相应的认定证书。

五、支持政策1.资金支持: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后,可以享受北京市相关创新基金和政策扶持资金的支持。

2.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3.人才支持:北京市将提供人才引进和培养支持,包括引进高层次人才、培养创新人才等。

4.市场拓展: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后,可以获得市场开拓和推广的支持,包括参加展览会、推广活动等。

六、监管与评估1.监管机构:北京市相关部门将对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企业进行监管,确保其合规经营。

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条件

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条件

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条件
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条件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企业注册地:企业必须在北京市范围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企业规模:企业应是中小企业,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定义,一般根据企业的从业人员数量、年度销售收入、总资产等指标进行划分。

3. 自主创新能力:企业应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

同时,企业应在技术研发、新产品开发等方面有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实力。

4. 已取得的成果:企业应具备一定的市场表现和经济效益,已取得的科技成果能够在市场中实现转化和产生经济效益。

5. 企业信誉:企业应具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和遵法守信记录。

6. 其他要求:根据不同的评选条件和项目,还可能有其他具体的要求,例如企业所在的产业领域、发展阶段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方和不同项目的具体条件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条件可以根据当地政策和相关项目的规定来确定。

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须知

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须知

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须知“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根据“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制定本申请须知。

第一章支持对象及支持方式一、创新基金支持的对象〔一〕创新基金支持的工程需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领先水平;2.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效劳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效劳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3.本年度重点支持“指南“中所列的工程围。

〔二〕承当创新基金支持工程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效劳业务,申请支持的工程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围;3.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高技术效劳业参见重点说明〕;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

申请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二、创新基金支持的重点围1.相关高新技术领域中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能够在经济构造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工程;2.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显示度,地方基金〔资金〕重点支持的重大工程;3.科研院所、行业研发机构、大学以及国际技术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转移的技术转移工程;4.采用现代管理经营理念和商业模式,运用信息手段和高新技术,为生产和市场开展提供专业化效劳的高技术效劳业工程;5.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的创业工程;6.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引进吸收再创新的工程,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工程,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竞争力、以出口为导向的工程。

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

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
造产业; (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轨道交通装备产业,智能制
造装备产业; (四)新材料产业:前沿新材料产业; (五)新能源汽车产业。
二、支持重点及方式
2014年科委支持类别:
(一)天使投资类项目:仅限近3年(是指2011年1月1日以 来)获得天使投资机构投资的中小企业申报。天使投资机构 不限于在本市注册,但应在本市开展投资业务。
(系统生成)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
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复印件。(现场提供 相应原件核对)
三、项目申请
三、项目申请
三、项目申请
三、项目申请
三、项目申请
书面申请材料包括:
(一)申请报告(系统生成)
(二)附件(目录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
3、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3年以后成立的企 业提供财务报表和验资报告)
(五)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 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二、支持重点及方式
支持的技术领域: 电子信息 生物和医药 新材料 光机电一体化 资源与环境 新能源与高效节能 新能源汽车 现代农业
二、支持重点及方式
科委优先支持范围: (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参与行业标准制定企业的
二、支持重点及方式
创新资金支持企业的条件: (一)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
或服务业务,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三)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 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二、支持重点及方式
(四)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一般 不超过70%);
当年公布的其他有关文件
二、支持重点及方式

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1

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1

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1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由中国科学技术部设立的,旨在支持和激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发展。

该基金的重点项目有很多,以下将对其中的一些重点项目进行指南。

一、技术创新与研发项目1.项目概述该项目旨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研发,包括产品研发、工艺改进、创新设计等方面。

申请人需要提交详细的项目计划书,包括项目的背景、目标、关键技术和创新点等内容。

2.申请资格申请人必须是符合中国科技部规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定义,并且具备一定的技术创新和研发实力。

申请人应当具备相关科研团队或技术人员,并提交相关的企业资质证明和研发能力证明。

3.资金支持该项目将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具体数额根据项目的创新度、技术水平和市场前景等因素而定。

申请人需要提交详细的经费预算和使用计划,用于说明资金需求和使用情况。

4.评审流程该项目的评审流程包括初审、专家评审和现场答辩等环节。

初审主要是对申请材料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申请将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专家评审将根据申请材料、项目计划书和企业调研等内容进行评分,确定是否通过筛选。

通过筛选的项目将进行现场答辩,由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并确定最终资助名单。

二、技术转移与成果推广项目1.项目概述该项目旨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将研发成果推向市场,进行技术转移和成果推广。

申请人需要提交详细的成果推广计划,包括市场定位、销售渠道和推广策略等内容。

2.申请资格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关的研发成果,并且有一定的市场开发和销售能力。

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关的成果证明和市场调研报告,用于说明技术转移和成果推广的可行性和前景。

3.资金支持该项目将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用于技术转移和成果推广的相关费用,包括市场调研、宣传推广和销售推广等方面。

申请人需要提交详细的经费使用计划,用于说明资金需求和使用情况。

4.评审流程该项目的评审流程和技术创新与研发项目类似,包括初审、专家评审和现场答辩等环节。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中关村科技园区海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中关村科技园区海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会关于启动2009年度“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发布部门】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09.04.23【实施日期】2009.04.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会关于启动2009年度“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帮扶企业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经研究决定启动2009年度“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下简称“创新资金”)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关村管委会)、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海淀园管委会)是创新资金的项目组织单位。

其中,海淀园管委会负责海淀科技园内创新资金项目的组织工作,中关村管委会负责中关村科技园区范围内创新资金项目的组织工作,市科委负责全市创新资金项目的组织工作。

企业可按属地选择其中一家组织单位申报。

二、专项资金作为科技部创新基金的地方支持资金的方式组织实施。

立项项目中符合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资助条件的项目将择优向科技部进行推荐。

三、同一家企业仅能申报一个项目,严禁多头、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2009年度创新资金对企业及项目的申报条件、支持方式、支持额度、工作流程等方面的要求依据附件中《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申请须知》执行。

五、已获得国家创新基金或北京市创新资金支持的企业,必须在已立项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新项目;验收基本合格的项目,承担企业当年不得申请新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承担企业原则上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如何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如何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如何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一个复杂而严格的过程。

下面是一个较为简要的步骤说明。

1.检查申请要求:在开始申请过程之前,需要认真阅读基金的申请要求和指南,确保自己符合基金的资格和申请条件。

一般来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申请要求包括企业类型、注册资本、创新技术等方面的要求。

2.准备申请材料:根据申请要求,准备必要的申请材料。

通常包括以下内容:-企业业务情况:介绍企业的主要业务、市场情况、竞争对手等等。

-技术创新项目:详细描述申请的技术创新项目,包括项目背景、目标、创新点、技术方案、预期成果等等。

-团队能力:介绍企业技术团队的背景、能力和经验。

-财务状况:提供企业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等相关财务信息。

-其他材料:如专利证书、成果展示等。

3.编写申请计划:申请计划是申请的核心部分,包括了项目的执行计划、预算和资金需求等。

需要明确项目的技术目标、里程碑节点、关键技术、推广计划等。

4.提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按照基金指南的要求提交给相应的申请机构。

通常是在线提交申请。

确保在申请截止日期前完成提交。

5.评审和筛选:申请机构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和筛选。

评审过程包括初审和面试环节,通过评审的申请者将进入下一轮筛选。

6.终审和批准:通过初审和面试的申请者将进入终审阶段,申请机构将根据终审评审意见进行终审和批准。

7.签订资助协议:如果申请获得批准,申请者需要与申请机构签订资助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和资助金额等。

8.实施项目:按照资助协议的要求,实施申请的技术创新项目。

9.监管和报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申请者需要按照资助协议的约定进行监管和报告。

通常包括定期报告、资金使用报告和项目进展报告等。

上海市 科技创新资金 申报指南

上海市 科技创新资金 申报指南

上海市科技创新资金申报指南科技创新资金是指用于支持科技创新项目的资金,旨在提高企业和机构的创新能力,推动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上海市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拥有丰富的科技创新资源和创新需求,为了促进科技创新的发展,推出了一系列科技创新资金支持政策。

本文将介绍上海市科技创新资金的申报指南。

一、申报资格1.企业:在上海市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均可申请科技创新资金。

2.项目:申请项目必须符合上海市的相关产业政策和创新需求,并具备科技创新的可行性和技术先进性。

3.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研发能力和经验,并能够提供真实、完整的项目信息和资料。

二、申报流程1.资金公告:上海市科技创新资金的申报会在各大媒体、官方网站等平台上发布公告,申请单位可以关注相应渠道获取资金申报的相关信息。

2.项目筛选:申请单位需要根据资金公告的要求,填写相应的申报表格,并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的内容一般包括企业信息、项目简介、技术方案、市场前景及经济效益等。

3.评审过程:资金申报后,相关部门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并评估项目的科技含量、创新价值、商业可行性等指标,最终确定资金的拨付情况。

4.审批结果:申请单位将在一定时间内收到资金申报的审批结果,如果申请获得批准,将会获得相应的科技创新资金支持。

三、申报材料1.企业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产业类别、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

2.项目简介:对申报项目的主要内容进行概述,包括项目名称、研究目标、项目周期、预期效益等。

3.技术方案:详细介绍项目的技术内容、创新点、技术路线和关键技术等。

4.市场前景及经济效益:评估项目的市场需求、项目前景,以及预计的经济效益和创新价值。

5.项目预算:列出项目的预算和资金需求,包括研发经费、设备购置费用、人员费用等。

6.其他证明材料:根据资金公告的要求,申请单位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如项目合作协议、知识产权证书等。

如何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如何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如何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一、办理创新基金申请时期应注重的咨询题1、咨询:经营什么业务的企业能够申报创新基金?答:申报创新基金的企业必须是要紧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制、开发、生产和效劳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咨询:企业申报创新基金前首先应学习那些文件?答:企业要学习以下文件,并按规定执行:〔1〕?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2〕?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工程申请须知?;〔3〕当年度重点工程指南;〔4〕?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工程申请书?填写讲明;〔5〕申报创新基金软件系统讲明书。

申请基金的企业一定要认真、细致地阅读上述文件,明确了解创新基金的规定,及企业必须注重的各有关事项。

3、咨询:怎么样购置创新基金申报材料?有关创新基金的咨询题,向哪里咨询?答:能够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方案单列市、副省级都市科技主管部门、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治理委员会购置,也能够直截了当向创新基金治理中心指定的申请资料发行机构。

有关创新基金的咨询题能够向上述单位咨询,也能够直截了当向创新基金治理中心咨询。

4、咨询:什么是创新基金网上预申请?如何具体操作?答:为方便企业申请创新基金,从2000年度工程申请受理之日起,治理中心拟设立网上预申请业务。

网上预申请是治理中心为了使拟申请创新基金,但又感到心中无底的企业专门设立的一项效劳业务。

企业能够在互联网上通过简单的程序向治理中心报送有关信息。

通过治理中心审查相应的信息,使企业全然明确拟申报的工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条件,从而能够较正确地掌握是否申报以及何时申报。

企业可通过国际互联网创新基金网站进行工程预申请。

治理中心将为预申请工程提供咨询意见。

网上预申请不作为企业申请基金的必须程序。

5、咨询:申请创新基金是否收费?答:不收费。

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的政府专项基金,创新基金治理中心在工程申请、工程审理及工程监理的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流程

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流程

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75%的政策1、用户注册申报网址:https:///techBased/showLoginPage.do 1.登陆网站2.注册账号3.注册成功后用临时账号登陆系统,完善企业信息4.由区科技局核对信息,核对通过后激活企业信息,企业用户名变更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企业自评完后提交由区科技局审核系统工作流程:注意事项:1. 企业应如实填报所附各表。

要求文字简洁,数据准确、详实。

2. 各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填写“0”;数据有小数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

3. 资产总额应以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期末数为准。

4. 科技人员和研发投入指标,采用上一会计年度财务数据和统计数据进行评价。

5. 企业科技人员是指企业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管理和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6个月以上。

6. 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在职人员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6个月以上。

7. 企业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均按照全年季平均数计算。

季平均数=(季初数+季末数)÷全年季平均数=全年各季平均数之和÷48. 企业研发费用是指企业研发活动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具体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有关规定进行归集。

9. 企业销售收入为主营业务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

10. 当年注册的企业,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会计年度确定相关指标。

11. 知识产权采用分类评价,其中: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按Ⅱ类评价。

12. 近五年包括填报当年。

13. 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是指企业在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标准化组织等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中排名起草单位前五名。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08年度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申请须知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下简称“上海市创新资金”)是专门用于鼓励和支持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政府专项资金。

上海市创新资金以技术创新项目为对象、以市场为导向,重点支持种子期项目和初创期企业,择优支持科技含量高、市场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项目。

第一章支持对象及支持方式一、支持的对象(一)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及上海市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2、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市场开拓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3、上海市创新资金本年度重点支持范围是科技部颁布的《200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所列的项目。

(二)承担支持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上海地区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3、企业管理层有较高经营管理水平,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高技术服务业参见重点说明);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

申请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二、优先支持的重点范围1、相关高新技术领域中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能够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具有显著节能降耗效果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项目;2、科技含量高、市场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项目;3、采用现代管理经营理念和商业模式,运用信息化手段和高新技术,为生产和市场发展提供专业化服务的高技术服务业项目(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不含);4、初创期的科技型小企业的创新项目。

三、不支持的对象1、不支持的项目(1)不符合国家及上海市产业政策的项目;(2)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工业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3)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4)已列入国家科技计划或上海市创新资金已支持、目前尚未验收的项目;(5)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6)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7)《指南》中明确当年度不支持的项目。

2、不支持的企业(1)外商独资企业和中方拥有股权未超过50%的中外合资企业(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除外);(2)已经上市的企业以及上市企业占有50%以上股份的企业等。

四、支持的方式和项目类型上海市创新资金采取市区联动支持方式,上海市创新资金与区县财政支持资金配套,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

上海市创新资金与区县财政支持资金共同组成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的地方支持资金(以下简称“地方创新资金”)。

根据企业的不同特点和项目所处的不同阶段,支持的项目类型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

(一)重点项目重点项目是围绕每年度国家和上海市在经济发展领域(产业、行业)的重点需求,选择对产业和行业有影响、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和关键创新产品作为突破口,给予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支持的项目。

1、企业至少有三年以上的运营时间,符合上海市创新资金项目一般申报要求,并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05年、2006年、2007年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2008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2、申请重点项目的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0万元;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

3、符合《指南》规定的支持方向,其中符合重点项目支持方向优先;项目技术领域是国家及地方重点或急需发展的领域,与产业或行业关联度很大,对产业或行业的发展影响较大;4、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先支持已获得发明专利的项目;5、企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3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0%,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在被分析的三个年度中,第一年企业营业收入不少于500万元;注:2008年申报企业3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2007年度企业营业收入-2005年度企业营业收入)÷2005年企业营业收入×1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07年度净利润÷2007年度平均净资产×100%。

6、市场前景好、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显示度;7、企业已获得过国家创新基金支持,项目验收合格;已获得过创业投资或风险投资。

8、上海市创新资金支持金额50-100万元;区县财政资金支持金额应不低于上海市创新资金支持金额。

(二)无偿资助的一般项目1、主要用于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2、企业注册资本最低不得少于30万元;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高于3000万元;年销售额不超过3000万元;3、申请的项目,目前尚未有销售或仅有少量试销售;4、无偿资助支持的项目执行期为两年,项目计划实现的技术、经济指标应按满两年进行测算(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项目完成时要形成一定的生产能力,并且在项目完成时实现合理的营业收入。

上海市创新资金不支持实施期不满两年的项目,也不支持项目完成时仍无法实现销售的项目;生物、医药类的药品项目的执行期可以放宽至三年,药品项目完成时可以没有营业收入等经济指标,但必须有明确的、可以考核的目标,如:受理通知书、临床批文、新药证书等,详见《指南》生物、医药领域相关要求;5、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

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需有与申请地方创新资金及国家创新基金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6、上海市创新资金支持金额不超过45万元,崇明县、奉贤区和金山区财政资金支持金额应不低于10万元,其它区县财政资金支持金额应不低于20万元。

(三)贷款贴息的一般项目1、主要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银行已经给予贷款或意向给予贷款的项目;2008年度贷款贴息项目以2007年4月1日起至项目计划完成时间内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2、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年销售额不超过5000万元;项目计划新增投资额一般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执行期为二年以上、三年之内(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3、企业和项目得到担保机构担保所获得的贷款,项目符合条件时,上海市创新资金重点进行贴息支持;4、贷款贴息的贴息总额可按贷款有效期内发生贷款(近期完成投资额加上计划新增投资额中的贷款部分)的实际利息计算。

5、上海市创新资金支持金额不超过45万元,崇明县、奉贤区和金山区财政资金支持金额应不低于10万元,其它区县财政资金支持金额应不低于20万元。

(四)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是支持创业初期、有较高的创新程度和技术水平、市场前景好,但企业资金较少的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

小企业注册资金不超过300万,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18个月(企业注册时间为2007年5月1日以后),且没有承担过国家创新基金、上海市创新资金项目。

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上海市创新资金支持金额10-20万元;区县财政资金支持金额应不低于上海市创新资金支持金额。

第二章项目申请上海市创新资金项目申请时使用国家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以下简称“网络工作系统”),企业需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一、申报截止时间企业申报项目的截止时间以企业送交书面申报材料(含企业注册所在地区县科委出具的项目材料签收单)至服务机构的日期为准。

区县科委推荐截止时间以区县科委提交推荐项目汇总表至市科委的日期为准。

各类项目的企业申报截止时间、区县科委推荐截止时间如下:1、重点项目: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5日,区县科委推荐截止时间为6月9日。

2、一般项目: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领域项目,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1日;其它领域项目,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5日。

一般项目区县科委推荐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项目所属技术领域分类参见《指南》)3、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5日,区县科委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20日。

二、申报程序(一)注册:企业通过网络工作系统()在线填写注册信息,并将企业注册材料送交服务机构进行认定,审验合格后激活企业身份。

◆企业注册材料1、企业注册承诺书(注册时从系统中打印;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2、企业注册信息表(注册时从系统中打印;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企业公章);4、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加盖企业公章);5、企业章程(加盖企业公章);6、验资证明(加盖企业公章)。

企业将注册材料按以上编号顺序用夹子固定,并于系统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送交服务机构审核,同时将所有原件一并提交服务机构查验。

★注册特别提醒:在线填写企业注册信息时,请务必填写股东构成相关信息;系统发送服务机构前,请务必认真核对企业注册信息,确保信息内容无错误、无空项,同时打印企业承诺书及企业注册信息表(企业需留存一份备用);(二)项目申请流程1、本年度和以往年度完成注册的企业,将企业注册材料报送企业注册所在地区县科委审核,并由区县科委出具项目材料签收单(加盖区县科委公章或业务章有效)。

企业可登陆上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网站()下载“2008年创新基(资)金项目材料签收单”。

2、企业按注册时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络工作系统,选择申报项目栏目进行操作;3、按照系统的详细提示,了解和明确操作要求,并提交相关的承诺书和声明;4、按照系统的详细提示,填写项目申请资料(系统提供了详细的指标定义和解释、填报说明和要求、以及部分相关学习知识。

填写项目申请资料过程中,注意按要求填写附件摘要);5、企业在网络工作系统中生成项目申请资料PDF文件,打印该文件,与相关附件及企业注册材料形成书面申报材料;6、企业将书面申报材料一份报送区县科委审核。

7、企业在截止时间前,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区县科委出具的项目材料签收单一并送交服务机构,并将网络工作系统中填写完成的电子申请资料上传至服务机构。

(注:书面申报材料包括“正本”一份,“正本”指附件中审计报告为原件的一份完整申报材料,企业应在该申报材料封面右上侧注明“正本”。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