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适用于非上市)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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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两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缴纳出资计划如下:
首次缴纳出资情况:
《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
第十四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章程(完整版)
有限责任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章程中确定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
第二章公司情况
第一节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公司住所:
第六条公司类型:
第七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条登记机构:
第九条法定代表人: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 [也可总经理]
担任。
第十条营业期限:公司经营期限自执照签发之日算起,经营期满前 6 个月应视情况办理继续经营或解散手续。。
第二节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结构
第十一条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共有股东个,其中自然人个,企业法人个,社会团体个。
第十三条股本结构:公司股东共个,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第十四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如有证据证明股东存在虚假出资或者高估、低估作价的情况,其他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有权要求该名股东缴足所认缴的出资,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及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非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非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一、总则
非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是非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基本规范,旨在明确公司的组织结构、运营方式、权益分配等重要事项,确保公司的合法运营和股东的权益。
二、公司名称和注册资本
1. 公司名称应当包含“股份有限公司”字样,并注明非上市。
2. 公司的注册资本由股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注册资本。
三、公司股东
1. 公司股东应当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其股权比例应当按照出资额确定。
2. 公司股东享有根据其出资额比例享有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分配、
决策权等。
3. 公司股东应当按照章程约定的方式行使其权益,并履行相关义务。
四、公司组织结构
1. 公司设有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2.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
相应的经验和能力,代表股东行使决策权。
3.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成员应当独立于董
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4. 经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由董事会任命产生。经理层成员应当具备
相应的经验和能力,负责具体落实董事会的决策。
五、公司经营范围和业务规划
1.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章程明确规定,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公司应当制定详细的业务规划,明确经营目标和战略,确保公司的持续发展
和盈利能力。
六、公司财务管理
1.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核算、审计、财务报告等。
2.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财务报告的披露,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真
股份制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4895 Example of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of a joint stock limited company
股分有限公司章程结构【1】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发起人、股东及股分 2
第三章股东大会 4
第四章董事会 6
第五章监事会 8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9
第七章公司财务会计 10
第八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0
第九章附则 11
参考范文【2】
_________股分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三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视公司需要而定)。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禁止的,以本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五条公司中文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可选)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本公司企业类型为股分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条本公司设立方式 :发起设立 (或者为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
第八条公司经营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 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具体填写)。
第九条公司的营业期限 _______年(或者为“永续经营“,
非上市股份公司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条为确立本公司的法律地位,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公司法定名称:______股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法定地址:
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是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依法在______工商
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股分有限公司。
第六条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增值保值为目的。
第七条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第八条公司坚持股权平等、同股同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股东以其所持股分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九条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分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条公司的一切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十一条公司的合法权益和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涉。
第十二条公司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采用多种形式,加强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十三条公司职工依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
司应当为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股份制公司章程范本
_________股分有限公司章程
(参考格式)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xx,即成为规范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三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视公司需要而定)。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禁止的,以本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五条公司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可选)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本公司企业类型为股分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条本公司设立方式:发起设立(或者为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
第八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具体填写)。
第九条公司的营业期限_______ 年(或者为“永续经营“,由股东自
行约定),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xx 计算。
第十条公司股分总数:_______ 万股。
第十一条公司股分每股票金额(面值):_______ 人民币元。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 万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公司发起人为人,其姓名(名称)、住所、认购股分为:
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第十四条发起人的出资计划如下表所示(如一次到位,再也不填写二期及以后的认缴情况;如有两期以上的分期缴付约定,应当续表):第十五条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参考范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为确立股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律地位,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是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工商行政局登记注册成立的股分有限公司,工商行政局签发公司企业法人执照之日即为公司成立之日。
第三条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遵循入股自愿、股权平等、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股东以其所持股分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四条公司名称、住所
名称:
住所: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公司经营期限: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分有限公司。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在遵守《公司法》及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向其它企业投资,并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企业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不得作为其它营利性组织的无限责任股东。
第九条第十条
公司宗旨:
公司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方式:公司由、、、、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出资设立。
第十二条公司资本划分为万股,每股金额为壹元人民币,发起人共认购万股,占股本总数的100%。
第十三条公司发起人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出资方式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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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章程中确定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
第二章公司情况
第一节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公司住所:
第六条公司类型:
第七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条登记机构:
第九条法定代表人: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 [也可总经理]
担任。
第十条营业期限:公司经营期限自执照签发之日算起,经营期满前 6 个月应视情况办理继续经营或解散手续。。
第二节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结构
第十一条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共有股东个,其中自然人个,企业法人个,社会团体个。
第十三条股本结构:公司股东共个,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第十四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如有证据证明股东存在虚假出资或者高估、低估作价的情况,其他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有权要求该名股东缴足所认缴的出资,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及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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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章程中确定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
第二章公司情况
第一节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公司住所:
第六条公司类型:
第七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条登记机构:
第九条法定代表人: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也可总经理]担任.
第十条营业期限:公司经营期限自执照签发之日算起,经营期满前 6 个月应视情况办理继续经营或解散手续。。
第二节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结构
第十一条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共有股东个,其中自然人个,企业法人个,社会团体个。
第十三条股本结构:公司股东共个,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第十四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如有证据证明股东存在虚假出资或者高估、低估作价的情况,其他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有权要求该名股东缴足所认缴的出资,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及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公司章程样本
公司章程样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为X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
本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类型为非上市公司。
第三条注册地址
本公司注册地址为XXXXXXXXX。
第四条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XXXXXX。
第五条公司目标
本公司的目标是以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并为股东创造稳定且可持续的经济利益。
第二章股东
第六条股东资格
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以成为本公司的股东。
第七条股权认购
1. 股东应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购买本公司的股份,并向公司缴纳认购款项。
2. 股东应根据其认购比例在成立后的XXXXX日内向公司交纳认购款项。
第八条股权转让
1. 股东可以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其他符合条件的股东或第三方,但需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
2. 股权转让应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九条公司组织结构
本公司按照合理、科学的组织结构进行运作,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第十条董事会
1. 董事会是本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为公司决策、管理和监督的权力机构。
2. 董事会由信誉良好并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不少于五人。
第十一条监事会
1. 监事会对董事会的决策和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公司的合
法合规运营。
2. 监事会由有能力、善意且独立的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不少于三人。
第十二条经理层
经理层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决策。
第十三条决策程序
1. 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决策应按照合法程序进行,需经过适当的讨论
非上市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范本
非上市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非上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经营行为,保护股东利益和公司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具有合同效力,并对公司及股东均有约束力。
第三条公司按照市场化运作、自愿原则,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风险自负的基本原则,依法独立承担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公司本着企业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遵循合法合规、科学规范、风险可控的原则,推动公司健康发展。
第二章公司股东
第五条公司股东是指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六条公司股东应履行相应权益和义务,并单位一般会议的形式表达意见和作出决策。
第七条公司股东享有股份的投票权和优先认购权,可享受公司分配的利润,承担相应的风险。
第八条公司股东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股东会议、选择和罢免董事等权利。
第三章公司董事会
第九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决策和监督公司的重大事项和经营活动。
第十条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一般为三年。
第十一条董事会由董事长领导,董事长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一般为三年。
第十二条董事会会议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正公开、会议决议书面记录的原则。
第四章公司经营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透明、规范、高效的经营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负责人应当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的原则,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维护公司的良好声誉和社会形象。
第十五条公司财务管理应当遵循财务专业知识和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和内部控制,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公司章程(完整版)
有限责任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章程中确定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
第二章公司情况
第一节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公司住所:
第六条公司类型:
第七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条登记机构:
第九条法定代表人: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也可总经理]担任。
第十条营业期限:公司经营期限自执照签发之日算起,经营期满前 6 个
月应视情况办理继续经营或解散手续。。
第二节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结构
第十一条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共有股东个,其中自然人个,企业法人个,社会团体个。
第十三条股本结构:公司股东共个,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第十四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如有证据证明股东存在虚假出资或者高估、低估作价的情况,其他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有权要求该名股东缴足所认缴的出资,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及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此范本根据《公司法》的一般规定及股份公司的一般情况设计,仅供参考,起草章程时请根据公司自身情况作相应修改!XX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股份转让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股东
第二节股东大会
第三节股东大会提案
第四节股东大会决议
第五章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节董事会秘书
第六章总经理
第七章监事会
第一节监事
第二节监事会
第三节监事会决议
第八章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内部审计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通知
第十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合并或分立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维护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2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XXXXXX(审批机关)X复〈1996〉39号文批准,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3条公司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可以向境内外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
第4条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XXXX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XX公司”
第5条公司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
邮政编码:100032
第6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00元。
第7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8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模板样本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维护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2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及其有关规定以发起(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3条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公司可以在境内外公开发行股票。
第4条公司注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5条公司住所为: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
第6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注: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是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缴股本总额。)
第7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8条___________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董事长或总经理均可担任法定代表人)
第9条公司由____名自然人和_____个法人发起设立(注:或募集设立)。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10条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已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股东与股东之间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章程对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模板通用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股分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发行人,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方式设立)。
公司注册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股分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英文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注册住所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经营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利,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章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以______为宗旨。
第六条公司以______为企业精神,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努力为社会经济发展争做贡献。
第七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股分和注册资本
第八条公司现行股分按照投资主体分国家持股、法人持股、社会公众持股,均为普通股股分。
第九条公司发行的股票,均为有面值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 元。
第十条公司股分实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第十一条公司股本总数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股,发起人共认购______股,占股本总数的___%。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章程经2017年2月20日本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本行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以下简称“《必备条款》”)、《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和其它有关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行系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国务院国函[1995]32号《国务院关于设立中国民生银行的批复》、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6]14号《关于中国民生银行开业的批复》,本行以发起方式设立,于1996年2月7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0018988F。
本行成立时的发起人为:广州益通集团公司、中国乡镇企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总公司、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山东泛海集团公司、哈尔滨亚麻厂、厦门福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北京万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通普电器公司、昆明建华企业集团、深圳前进开发公司、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梦达实业有限公司、河南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南海市桂城商业贸易物资总公司、中国旅游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务开发公司、深圳市宝安区润田企业公司、鞍山市腾鳌区辽河饲料集团公司、广东恒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安泰国际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兴亚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南和发展公司、长沙南方华侨港澳台胞贸易公司、郑州斐蒙达皮制品有限公司、深圳呈鑫实业发展公司、顺德市万和企业集团公司、深圳市上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华侨新苑实业有限总公司、河南原田臵业公司、浙江省衢州市鸿基实业有限公司、北京理想产业发展公司、鞍山太平洋(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商汇有限公司、鞍山城南轧钢集团公司、广西喷施宝有限公司、南宁市展通物资供应公司、太原清泉煤焦化运销集团公司、山西省海鑫钢铁公司、洛阳建筑机械厂、中国山东台岛集团、天津港田集团公司、中国建材郑州中岳联营特种水泥厂、辽宁盖州市芦屯铁东管件厂、北京恒润达科工贸公司、广东省工商大厦、浙江上虞信诚实业公司、浙江瑞安市永久机电厂、北京门山园开发公司、浙江卧龙集团公司、浙江上虞市财务开发公司、深圳泰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工商联兴业公司、河北食品工业总公司、广东连山明华电化厂、深圳汇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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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维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2条公司系经批准,由作为发起人,采取发起设立方式/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3条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向境内外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
第4条公司注册名称: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5条公司住所为:
第6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7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8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9条公司由法人/自然人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募集方式设立,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10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
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11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12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文化的繁荣与发展
第13条公司经营范围是: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14条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每股金额为人民币一元。
第15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16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第17条公司发行的股份,由公司统一向股东出具持股证明。
第18条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万股,目前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如下:
公司万股,占总股本的 %;
公司万股,占总股本的 %;(注:根据公司情况,如
果股东人数较少且不经常变更也可以在章程中写明,但这样以来,每次股东变更就都需要修改章程。)
……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19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股本:
(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
(二)向所有现有股东配售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增发新股的方式。
第20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21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时,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情形,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第三节股份转让
第22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23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在其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第24条股东转让公司股份后,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完成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股东
第25条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
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26条公司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其证明力优先于其他任何持股证明文件。公司股东名册应当及时记载公司股东变动情况。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各股东所持股权凭证的编号;
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第27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28条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对股东名册确认股东身份后应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29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第30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按时足额缴纳股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