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办黄金矿山企业申报和审批程序的规定
矿山开采许可证申请与审批
详细描述
在申请开采许可证时,必须提交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并确保矿山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同 时,安全生产也是审批的重要内容之一,需要制定完 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以确保矿山生产 和运营的安全。
企业资质与人员配备不足
总结词
企业资质和人员配备是反映企业实力和运营能力的重 要因素,如果存在资质或人员配备不足的情况,可能 导致审批受阻。
提交申请材料
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格和相关证明文件提交给当地主管部门。
申请审批过程
初步审查
01
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核实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
性。
现场核查
02
初步审查通过后,主管部门会对矿山的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核实申请材料的符合性。
审批决定
03
根据审查和核查结果,主管部门会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给
规定了矿山企业应编制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确保矿区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地区发展规划与资源保护要求
地区矿产资源规划
根据地区经济发展和资源状况,规划矿山的数量、布局和开采规模。
资源保护要求
要求矿山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避免浪费和过度开采。
社会公共利益与环境保护
社会公共利益
矿山开采许可证申请与审批
$number {01} 汇报人:可编辑
2023-12-31
目录
• 矿山开采许可证概述 • 申请矿山开采许可证的流程 • 申请矿山开采许可证的条件与要
求 • 矿山开采许可证审批的依据与标
准 • 矿山开采许可证申请的常见问题
与注意事项
01
矿山开采许可证概述
定义与目的
定义
矿山开采许可证是政府颁发的允 许矿山企业进行采矿活动的合法 证件。
采矿权审批事项依据、程序、要件和时限
采矿权审批事项依据、程序、要件和时限一、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4.《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5.《地质资料管理条例》6.《土地复垦规定》7.《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二、采矿权申请程序一、矿区范围的划定申请和审批依照《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之规定,采矿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一)矿区范围的申请采矿权申请人应按《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批、发证权限和国土资源部对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采矿权审批、发证的授权,将矿区范围申请资料报采矿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审查。
(二)应提交的申请资料1、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2)地质工作概况。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包括以下内容;拟申请开采矿产资源范围、矿种、位置;拟申请开采矿产资源储量、质量及其可靠程度;拟建矿山生产规模、服务年限、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方案;当申请范围为整体矿床中的一部分时应说明与整体矿床的关系以及与矿区总体开发的衔接;并附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图(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以国家直角坐标标定);(4)矿山建设投资安排及资金来源;(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与矿山建设相适应的地质报告矿山企业应提交有资格的地勘单位编制的地质报告。
3、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应出具该区域的勘查许可证影印件;探矿权经转让取得的,还应出具转让审批的有关文件。
4、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申请的矿区范围内是否存在矿业权交叉重复情况以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等内容进行初审的意见函。
(三)划定矿区范围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在收到申请人报送的申请资料后,应在4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批准申请的,划定矿区范围并下发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文件,批复文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l、同意开采的矿种、储量及矿区地理位置;2、以国家标准坐标标定的矿区范围(标明坐标的拐点数及开采深度);3、对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意见和要求(包括矿山建设规模,矿山预计服务年限、矿产资源开发综合利用、综合回收等方面的要求);4、矿区范围预留期限;5、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采矿权审批事项依据、程序、要件和时限
采矿权审批事项依据、程序、要件和时限一、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2〕?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方法?第四条"采矿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申请前,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划定矿区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方法?第三条“开采以下矿产资源,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一〕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二〕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三〕外商投资开采的矿产资源;〔四〕本方法附录所列的矿产资源。
开采石油、天然气矿产的,经国务院指定的机关审查同意后,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开采以下矿产资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一〕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储量规模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二〕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矿产资源。
开采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管理方法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四川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开采?矿产资源法?第十六条第一、二款规定以外的以下矿产资源,由省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一〕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规模为中型的矿产资源;〔二〕省规划矿区内的矿产资源;〔三〕外商投资开采的矿产资源;〔四〕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为1000万吨以上的煤炭资源;〔五〕地热、矿泉水、稀土和对全省国民经济有重要价值的矿种。
开采前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由市〔地、州〕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开采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页岩,由县级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黄金选矿厂手续办理流程
黄金选矿厂手续办理流程
一、了解黄金选矿厂的定义及法规
1.黄金选矿厂的概念
(1)选矿的定义
(2)黄金的资源特性
2.相关法律法规
(1)矿产资源法
(2)环境保护法
(3)安全生产法
二、准备申请材料
1.企业基本信息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明
2.项目可行性报告
(1)市场需求分析
(2)技术方案
(3)投资预算
3.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1)环境现状调查
(2)影响评估内容
(3)生态修复方案
4.选矿技术方案
(1)选矿工艺流程
(2)设备清单
(3)人员配置方案
三、提交申请
1.选择申请部门
(1)地方矿产资源管理局(2)环境保护局
2.提交申请材料
(1)线上提交
€①.登录政府服务平台€②.填写申请信息
(2)线下提交
€①.前往相关部门
€②.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四、审核流程
1.初审
(1)材料完整性检查(2)合规性审核
2.专家评审
(1)技术方案评审
(2)环境影响评估审核3.现场核查
(1)选址现场勘查
(2)设备安装及运行检查
五、获得审批结果
1.审批通过
(1)发放选矿许可证(2)通知申请单位
2.审批不通过
(1)通知拒绝原因
(2)提供补充材料建议
六、许可证后续管理
1.许可证保存
(1)电子档案存储
(2)纸质档案归档
2.定期检查
(1)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检查(2)检查记录保存
3.变更登记
(1)变更申请流程
(2)变更所需材料。
黄金矿山采矿技术管理规定岩金部分
本页为作品封面,下载后可以自由编辑删除,欢迎下载!!!精品文档【精品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耗,减少成本,提高矿山经济效益,并促进采矿技术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特制定《黄金矿山采矿技术管理规定》(岩金部分)(以下简称《规定》)。
2.《规定》是依据国家《矿产资源法》、矿山技术经济政策及劳动安全法规等有关规定与要求,在总结黄金矿山多年来采矿技术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黄金资源特点,生产现状和发展远景而编制的。
3.《规定》对黄金矿山采矿技术原则、采掘技术计划的编制与实施、采矿设计、井巷掘进技术、采场技术、主要采矿方法技术规定、损失贫化、矿山闭坑和采矿技术工作制度等十个方面内容,提出了原则规定和具体要求,作为黄金采矿管理人员共同遵循的技术准则。
4.黄金矿山大多具有矿点分散、矿床规模小、矿体较薄、品位变化大、产状复杂多变等特点。
这些特点决定了采矿技术工作难度和采矿技术管理工作在矿山管理中的重要地位。
因此,要加强对采矿技术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技术职能部门对采掘生产的技术指导和监督作用。
5.黄金矿山要根据生产需要和具体条件,建立与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工作体系和技术负责制。
配备一定数量和技术水平的工程技术人员,分别管理有关的技术业务,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编制技术计划、工程设计、作业计划,进行技术指导、技术服务、技术监督与工程验收等技术管理工作。
不具备建立总工程师制的小型矿山,要有矿级领导主管技术工作,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采矿技术管理工作,以保证采矿生产的正常进行。
6.为了使黄金矿山采矿技术管理工作有统一的行业要求与标准,除本规定外,另附有黄金矿山采矿技术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黄金矿山主要工种操作规程,黄金矿山生产量划分标准等七个附件,供参照执行。
7.本规定的解释权与修改权属于国家黄金管理局。
第二章黄金矿山采矿技术原则第一节黄金资源的保护性开采与封闭式管理8.黄金矿产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黄金企业生产能力管理办法
黄金企业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发布部门】国家黄金管理局【公布日期】1992.04.14【实施日期】1992.05.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黄金企业生产能力管理办法(1992年4月14日国家黄金管理局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黄金企业生产能力的管理,全面、准确地统计和掌握行业和企业的生产能力,科学、客观地评价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生产潜力,切实编制好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时调整行业结构和布局,促进黄金工业稳定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黄金企业生产能力管理主要包括:黄金矿山(分矿)、黄金冶炼厂、独立氰化厂的生产能力注册;生产能力(包括设计能力、新增能力、查定能力、衰减能力、消失能力)的确认程序和审批权限;变更条件、生产能力的统计填报方法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黄金行业的各级管理部门和具有固定生产能力的黄金企业,以及非黄金行业具有合法生产权利以生产黄金为主的企业。
第二章生产能力注册第四条黄金行业具有固定生产能力的企业以及非黄金行业具有合法生产权利的以生产黄金为主的企业,不论形成生产能力的固定资产投资来源何处及生产能力的大小,必须进行生产能力注册。
第五条中央直属企业在国家黄金管理局注册,地方黄金企业在省级黄金管理部门注册并报国家黄金管理局备案。
各级黄金管理部门应掌握本地区黄金企业的能力注册情况。
企业及企业的主管部门应对企业注册的生产能力指标的真实性负责,负责注册的管理部门在注册企业生产能力时应认真核查,发现与本办法的规定不符时,责成其改正后注册。
第六条注册生产能力时,由黄金企业按照以本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得到确认的生产能力指标填写《黄金企业生产能力注册表》(见样表一),一式四份,经企业的主管部门审查平衡后,报省黄金管理局(公司)或国家黄金管理局注册。
(详见填报说明)。
第七条生产能力发生变化并按本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得到确认以后企业应填写《黄金企业生产能力注册续表》(见样表二),并按注册表的上报程序报有关管理部门。
黑龙江省黄金矿产开发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9号]
黑龙江省黄金矿产开发管理办法正文:----------------------------------------------------------------------------------------------------------------------------------------------------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9号)《黑龙江省黄金矿产开发管理办法》于1998年3月12日经省人民政府第三次省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
省长田凤山1998年3月30日黑龙江省黄金矿产开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黄金矿产的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黄金矿产资源,促进本省黄金工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辖区内黄金矿产的计划开采和黄金矿山的建设、生产、保护活动。
第三条黄金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黄金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第四条国家将黄金矿产列为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计划开采。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乱采滥挖黄金矿产资源。
第五条国家对黄金生产实行指令性计划,对黄金产品实行统一管理、统购统配的原则,黄金产品的生产、销售、储备等均纳入国家的收支计划。
第六条国家依法保护开发黄金矿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国有黄金矿山企业是开采黄金矿产的主体,国家保障国有黄金矿山企业的健康发展。
国家对乡镇集体黄金矿山企业实行合理规划、正确引导、适当限制、加强管理的方针,允许乡镇集体黄金矿山企业在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黄金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帮助下,开采法律、法规、规章允许范围内的黄金矿产。
个体和私营企业不得开采黄金矿产,不得选矿、冶炼、加工黄金。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黄金矿产的计划开采和黄金矿山建设、生产、保护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有色金属企业准入流程规定
有色金属企业准入流程规定在当今经济发展的进程中,有色金属行业作为重要的基础产业之一,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然而,为了确保该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保护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制定严格且清晰的有色金属企业准入流程规定显得至关重要。
有色金属企业的准入流程并非简单随意,而是一个涉及多个环节、多个部门,需要综合考量多种因素的复杂系统。
首先,企业的设立需要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
这意味着企业的业务方向和发展目标应与国家对于有色金属行业的整体布局和战略导向相契合。
在项目的筹备阶段,企业需要进行详细的市场调研和项目可行性研究。
这包括对市场需求、供应状况、价格走势等方面的分析,以评估项目的经济可行性。
同时,还需对技术方案进行深入研究,确保企业具备采用先进、环保、高效的生产技术的能力。
接下来是环境影响评估环节。
有色金属企业的生产过程往往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如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等。
因此,企业必须提交详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对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预测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环保措施和治理方案。
只有在通过环保部门的严格审查,并获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后,企业才能继续推进准入流程。
土地使用审批也是不可忽视的一环。
企业需要向相关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并提供详细的用地规划和用途说明。
土地管理部门将根据国家土地政策和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对企业的用地申请进行审批。
在完成上述前期准备工作后,企业需要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准入申请。
申请材料通常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土地使用审批文件、资金来源证明、技术设备清单、企业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文件。
主管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对企业的资质、技术水平、资金实力、环保措施等方面进行评估。
审查过程中,可能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现场考察。
专家们将从专业角度对企业的各项条件进行评估,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现场考察则主要关注企业的实际建设情况、设备安装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等。
开采黄金矿产资质认定行政许可
开采黄金矿产资质认定行政许可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开采黄金矿产资质认定。
二、设定依据
(一)行政法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98]第241号);
(二)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关于对黄金矿产实行保护性开采的通知》(国发[1998]75号)。
三、条件
符合黄金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开采黄金矿产资质要求。
四、程序
(一)开采黄金矿产申请人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并填写开采申请表;
(二)县以上黄金行业管理部门逐级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分别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三)省级黄金行业管理部门将初审意见和申报材料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按规定完成审核并做出决定。
五、期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材料目录(全部)
(一)开采黄金矿产的申请文件;
(二)明确表示矿区范围的正规图件;
(三)建设依据地质储量报告的评审备案证明或地质储量报告的审批认定文件;
(四)环保部门批复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五)当申请的矿界有争议时,应附有关部门裁定的矿界协议书;
(六)采取股份制形式开采黄金矿产的,应提供公司合同、章程及有关部门批准其成立的文件。
七、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通过审核的,发给“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
八、申请书格式文本
申请事项类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开采黄金矿产资质认定)
申请单位(盖章)
地址:邮编:
负责人签字:
联系人: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年月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监制。
金矿山管理制度
金矿山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金矿山的生产经营活动,保障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金矿山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金矿的开采、选矿、加工和管理。
三、管理机构1. 矿山管理委员会:负责矿山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生产、安全、环保和法律事务等。
2. 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矿山的生产计划、生产调度和生产管理工作。
3. 安全保障部门:负责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安全生产培训、安全检查和事故处理等。
4.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矿山的环境保护工作,包括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整治等。
5.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矿山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成本控制和财务报表等。
四、生产管理1. 生产计划:根据市场需求和资源供应情况,编制年度生产计划和月度生产计划,并不断调整和完善。
2. 生产调度:根据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任务和生产流程,确保生产效率和生产质量。
3. 生产管理:严格执行生产标准和生产程序,确保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4. 人员管理:合理配置生产人员,加强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素质和技能。
五、安全保障1.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确保生产安全。
2. 安全生产监督: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3. 事故应急处理: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事故应急演练,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4. 安全检查: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六、环境保护1. 环境保护政策: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 环境监测: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 环境整治:加强绿化工作,改善矿山周边环境,促进绿色发展。
4. 环境绩效评价:定期开展环境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持续改进。
七、财务管理1. 财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成本控制和财务监督,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如何理解和执行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答(三)-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如何理解和执行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答(三)正文:----------------------------------------------------------------------------------------------------------------------------------------------------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如何理解和执行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答(三)1.特定矿种与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二者含义是否一致问:矿产资源法第十条、第十三条规定的“特定矿种”与第十五条规定的“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含义是否相同?我们认为“特定矿种”和“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含义不同。
“特定矿种”是指可以由国务院授权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以外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勘查登记和颁发采矿许可证的矿种。
“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是指“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采”的矿种。
这种理解是否正确?(地质矿产部1989年12月25日)答:矿产资源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的登记制度。
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工作,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特定矿种在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工作,可以由国务院授权有关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开办的国营矿山企业,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在批准前对其开采范围、综合利用方案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在批准后根据批准文件颁发采矿许可证;特定矿种的采矿许可证,可以由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颁发。
”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对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实行有计划的开采;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采。
”我们同意你部的意见,第十条、第十三条规定的:“特定矿种”和第十五条规定的“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含义是不一样的。
新建矿山企业(采矿权申请人)申办采矿权的步骤
一、新建矿山企业(采矿权申请人)申办采矿权的步骤:第一步: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矿区范围申报步聚:所在的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你需要向管理部门提交的资料(共有9项):1、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2、地质报告(矿山企业找有勘查资格的地勘单位编制的地质报告,该报告需经专家评审、国土资源部门备案);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有矿山开采设计资质的技术服务部门编制)。
包括以下内容:拟申请开采矿产资源范围、矿种、位置;拟申请开采矿产资源储量、质量及可靠程度;拟建矿山生产规模、服务年限、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方案;当申请范围为整体矿床中的一部分时,应说明与整体矿床的关系以及与矿区总体开发衔接;4、矿山建设投资安排及资金来源(包括银行的资信证明);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6、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企业名称后的证明文件(国土资发[1998]104号文);7、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应出具该区域的勘查许可证复印件;探矿权经转让取得的,还应出具转让审批文件;8、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图(以1:2000~5000地形地质图或地质图为底图,用国家直角坐标标定)。
该项工作由给你做开发利用方案的技术部门给你完成;9、填写《矿区范围申请登记书》,下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你申请表签署意见。
注:以上工作是由申请办矿人自己需要完成的项目,你一定不要认为是管理部门做的工作!!资料一式五份。
开采特殊矿种的必须有行业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二步:划定矿区范围划定矿区范围由审批登记机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完成,该项工作在管理部门接收你的报件(资料)后,会在40个工作日内给你下达《划定矿区范围通知书》。
矿区范围划定后,各级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在该区域内不在受理新的采矿权申请(同时对一个区域内有几个申请人的,按申报在先原则处理)。
矿区范围预留期:大型矿山不得超过3年,中型矿山不得超过2年,小型矿山不得超过1年。
第三步:矿区范围划定后,申请人应做的主要的工作1、预留期内,采矿权申请人应办理建设项目的立项和企业设立手续(凭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企业营业执照)。
黄金选矿扩产项目备案审批流程
黄金选矿扩产项目备案审批流程一、引言黄金选矿扩产项目备案审批流程是指对黄金选矿企业新建或扩大生产能力的项目,在完成前期规划和方案设计后,需要进行备案审批,以确保项目的合规性和可行性。
本文将从立项阶段、备案材料准备、审批流程和项目审批后的跟踪管理等方面介绍黄金选矿扩产项目备案审批流程。
二、立项阶段在开展黄金选矿扩产项目之前,企业必须进行立项申请。
立项申请主要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内容。
在申报立项前,企业需要进行初步论证和方案设计,明确项目规模、生产工艺、设备情况、环保措施等相关信息,并制定相应的方案设计文件。
在立项申请中,企业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和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土地使用证明、水土保持规划、环评报告等。
三、备案材料准备在完成立项申请后,企业需要准备备案所需的材料。
备案材料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规划书、环保设施设置方案、工艺流程图、安全生产措施方案等。
这些材料需要充分反映项目的规划和设计情况,以确保项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四、审批流程黄金选矿扩产项目备案审批流程通常需要经过多个部门的审批。
首先是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包括国土资源、环保、安全监管等部门的审批。
这些部门将对项目的可行性、合规性和环保影响进行评估和审批。
其次是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比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对工业项目进行的审批。
最后是国土资源部门对项目的土地使用审批。
五、项目审批后的跟踪管理在黄金选矿扩产项目完成备案审批后,企业需要进行项目的跟踪管理。
这主要包括项目的施工管理、环保监管和安全生产管理等。
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体系,确保项目按照规划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和运营。
六、结论黄金选矿扩产项目备案审批流程是一个复杂的程序,需要企业充分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要求,并按照要求准备和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
同时,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体系,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和安全运营。
希望本文对黄金选矿扩产项目备案审批流程有所帮助。
国家黄金管理局关于开采黄金矿产审批手续有关规定的通知-国金地字第39号
国家黄金管理局关于开采黄金矿产审批手续有关规定的通知
正文:
---------------------------------------------------------------------------------------------------------------------------------------------------- 国家黄金管理局关于开采黄金矿产
审批手续有关规定的通知
(国金地字第39号一九九0年三月十三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黄金局(公司),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局:
为了贯彻《矿产资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对黄金矿产实行保护性开采的通知》(国发〔1988〕75号)的精神,现对开采黄金矿产(包括独立金矿和共生金矿)审批手续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开采黄金矿产必须经国家黄金管理局批准。
二、凡申请开办黄金矿山的单位,须根据黄金行业发展规划,并经省一级黄金工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国家黄金管理局报送下列资料:
1.经矿产储量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批准的黄金矿产地质资料;
2.开办黄金矿山申请书。
三、经国家黄金管理局审查批准后,申请开办黄金矿山的单位,再安排进行矿山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四、申请开办黄金矿山的单位凭批准的开办黄金矿山申请书和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到登记管理机关领取采矿许可证。
五、本规定自3月13日起施行。
——结束——。
办理黄金矿山所需材料
第一条:开采黄金矿产,必须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黄金管理局审查批准,或经国家经贸委黄金管理局委托的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黄金工业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取得由国家经贸委黄金管理局颁发的《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后,方准开采。
第二条:申请开采黄金矿产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须报国家经贸委黄金管理局审批。
(一)申请开采黄金矿产,岩金生产规模在100吨/日以上(含100吨/日)的,砂金生产规模在80万立方米/年以上(含80万立方米/年)的。
(二)外商投资开采的黄金矿产。
第三条:申请开采黄金矿产属第二条规定之外者,由国家经贸委黄金管理局委托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黄金工业管理部门审批,并报国家经贸委黄金管理局备案。
第四条:申请开采黄金矿产的单位,需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材料:(一)采矿权申请人开采黄金矿产的申请文件及填好的《开采黄金矿产申请表》。
(二)明确表示矿区范围的正规图件。
(三)经有关机构审查批准的地质勘查报告。
(四)采取联营(股份)公司形式开采黄金矿产,应附所办公司章程及有关部门批准其成立的文件。
(五)申请的矿界有争议时,应附经有关部门裁定的矿界协议书。
(六)环保部门出具的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七)开采黄金矿产需由国家经贸委黄金管理局审批的,须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黄金工业管理部门行文,上报国家经贸委黄金管理局审批。
第五条:每年底,由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黄金工业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区的黄金矿山企业进行年检,并编写年报,于下一年度第一季度内上报国家经贸委黄金管理局。
第六条:国家经贸委黄金管理局对其委托的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黄金管理部门的审批发证、年检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任何黄金矿山企业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或不按本规定的要求接受年检的,发证机关有权吊销《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
第八条:《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的有效期按照经济类型、矿山储量规模确定:国有矿山:大型以上的最长有效期为15年;中型的最长有效期为10年;小型的最长有效期为5年;集体矿山:最长有效期为3年。
采矿权审批事依据、程序、要件和时限
采矿权审批事项依据、程序、要件和时限一、采矿权审批事项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办法》二、新办采矿权申请登记(分为两个阶段)(一)申请划定矿区范围(第一阶段)采矿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当先向属地建设规划部门、林业部门申请批准后,再向具有相应采矿权审批权限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划定矿围。
划定矿区范围申请应提交以下资料:1、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报告。
主要内容: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地质工作概况、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包括拟开采矿区范围、起止深度、矿种、位置、资源储量、设计规模、服务年限、开采方法、资金来源、投资安排等)。
2、采矿权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明与原件一致的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姓名);未设立企业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通知书。
3、经实测的矿区范围图及有资质的测量单位编制的地质报告及储量检测认定书和所在地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拐点坐标为80坐标)。
(二)采矿权申请(第二阶段)采矿权申请人在划定矿区范围申请批准后的矿区范围预留期内(矿山企业5-2年),应办理矿山建设项目企业设立手续,完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报告、储量检测认定书等的编制和报审工作,并向划定矿区范围申请的批准机关申请办理采矿登记。
采矿申请登记应提交以下资料:1、矿区属地建设规划部门、林业部门的批准文件。
2、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3、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明与原件一致的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4、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文件。
5、矿区范围图。
6、有资质的地勘单位编制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代土地复垦方案)、地质报告、储量检测报告的专家审查意见的认定文件。
7、具有与矿山设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8、有采矿权评估资质单位提交的采矿权评估结果报告书;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的,提交成交确认书及付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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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办黄金矿山企业申报和审批程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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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办黄金矿山企业申报和审批程序的规定(1994)冶黄字第485号
为加强对开办黄金矿山企业的申报和审批工作,维护黄金矿产开采的正常秩序,保护国家的黄金矿产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对黄金矿产实行保护性开采的通知》(国发[1988]75号),现将依法开办黄金矿山企业的申报和审批程序规定如下:
一、凡申请开办黄金矿山企业,均要按《关于开采黄金矿产审批手续规定的通知》(国金地字[1990]第39号)和《关于印发〈开办黄金矿山审批手续的补充规定〉的通知》([1994]冶黄字第056号)的规定,到冶金工业部黄金管理局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黄金管理部门办理申请开办黄金矿山的审批手续。
经批准后,领取《开办黄金矿山批准证书》。
二、申请开办黄金矿山的企业领取《开办黄金矿山批准证书》后,再据此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