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与讲义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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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下存货会计与新税法处理比较及纳税调整

新准则下存货会计与新税法处理比较及纳税调整
新 准则 下存 货会 计 与新税 法
所 得 额 I扣 除 。企 业 各项 存 货 的使 鹏 或 者 t 寸 销 售 ,其 实 际 成 本 的 计 算 方法 ,可 以在 先 进 先 出法 、加 权 平 均 法 、 个 别 计价 法 疗法 张 红娅 济 宁经纬会计 师事务所 有限公 司 2 2 0 0 7 2 中选 用 一种 。 计 价 方 法 一 经选 用 ,不得 随 买价款 、相 关税 费、运输费 、装卸费、保 意 改 变 。 【 文章 摘要 】 存货准则对存货发出计价方法取消 险 费 以 及其 他 可 归 属 于 存 货 采 购成 本 的费 本 文对 存 货 会 计处 理 与纳 税 调整 处 后进先 出法 ,这 既与国际会计 准则趋 同 , 理 的差 别做 一 比 较 , 以期 对 初 学 《 业 用 。存 货 的 加 工 成 本 ,包 括直 接 人工 以 及 企 按 照 一 定 方 法 分 配 的 制 造 费 用 。 制 造 费 也 与 税 法 的原 理 趋 同 。 会 计 准则 第 1 号— — 存 贷》 的会 计人 员 用 ,是 指企 业 为 生产 产 品和 提 供 劳 务 而 发 有所帮助 。 生 的各 项 间接 费 用 。企 业 应 当根 据 制 造 费 二 、存 货 会 计处 理 与 新税 法 不 同处 用 的性 质 , 合 理 地 选 择 制 造 费 用 分 配 方 理 的纳 税调 整 【 关键 词】 一 法 。在 同一 生 产 过程 中 ,同时 生 产 两 种 或 ( )存 货盘 盈的会计处理 与纳税调整 存 货 ;计 税 基 础 ; 纳税 调 整 《 业会 计 准 则 第 1 企 号— — 存 货 》 定 规 两种以上 的产 品,并且每 种产 品的加工成 盘 盈 的 存 货 按 重 置 完 全 成 本 作 为 入 账 价 企 业 会计 准则 第 1 一 存 货 》对 于 本 不能 直 接 区分 的 ,其归 集 的制 造 费 用 等 号 一 存 货 的 确认 、计 量 和 相 关 信 息 的 披露 等进 加工 成 本应 当 按 照 合理 的 方法 在 各 种 产 品 值 ,会 计 处理 上 冲减 当期 管 理 费 用 ;而 新 行 了 规 范 。 而新 《 业 所 得 税 法 》 则 对存 之 间进 行 分 配 。存 货 的 其 他 成 本 ,是 指 除 企业所得税 法在税务处理上则要求作为其 企 货 的 计税 基 础 、扣 除 、纳税 调 整 和损 失 的 采购成 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 他 收 入 处 理 ,计 入 应 税 收 入 。 二 税 务 处理 进 行 了调 整 。总 起 来 看 , 企 业 会 目前场 所 和 状 态 所 发 生 的 其 他 支 出 。投 资 ( )存货盘亏或 毁损的会计处理 与税 务 , 《 计 准 则 第 l 一 一 存 货 与 新 《 业 所得 者投入存货的成本 ,应 当按照投资合 同或 处 理 号 企 《 业 会计 准 则 第 l - _ 货 》 规 企 号 _ 存 _ 税 法 对 存 货 的 处 理 角 度 不 同 ,二 者 既有 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 ,但合 同或协议约定 定 ,企 业 发生 的 存 货 毁 损 ,应 当将 处 置 收 相 同之处 ,也有差别。本文拟对新准则下 价 值 不 公 允 的 除 外 。 的 存货 会计 处 理 与 新 税 法税 务 处 理 作一 比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实施 入 扣 除账 面 价 值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金 额 计 入 较 ,并 对 二 者 差 别之 处进 行 的纳 税 调 整 谈 条例》 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 存货按照 当 期损 益 。存 货 的账 面 价 值 是 指 存 货 成 本 “ 点 粗 浅之 见。 以下 方 法 确 定成 本:( ) 过 支付 现 金 方 扣 减累 计 跌 价准 备 后 的 金 额 。 存货 盘 亏 造 一 通 式 取 得 的 存 货 ,以购 买 价 款 和 支 付 的 相 关 成 的 净 损 失 ,应 当 列 作 当 期 损 益 ,计 入 营 存 货 会 计处 理 与 新 税 法税 务 处 税 费 为 成 本;( ) 过 支付 现 金 以外 的方 “ 业 外 支 出 ”账 户 。 二 通 在 税 务处理 上 , 业 存 货 发生 的 损 失 企 理 相 同之处 式 取 得 的 存 货 ,以该 存 货 的 公 允 价值 和 支 ( )存 货 的范 围 与确认 一 付 的相 关税 费为 成 本 ;( ) 三 生产 性 生 物 资 包括有关商品 、产成品、半成 品、在产品 如 前 所 述 ,存 货 是 指 企 业 在 日常 活动 产 收 获 的农 产 品 ,以 产 出 或 者采 收过 程 中 以及 各 类 材 料 、燃料 、包 装物 、低 值 易 耗 中持有以备出售 的产成品或商品 、处在生 发 生 的 材料 费 、人 工 费 和分 摊 的 问接 费用 品等发生的盘亏 、变质、淘汰 、毁损 、报 产过程中的在产品 、在生产过程 或提 供劳 等 必要 支 出为 成 本 ” 可 见 ,在 税 务 处 理 废 、被盗 等造成 的净损失 。各项存货发生 。 务过程 中耗 用 的材料 和物 料等 。 也就是 上 ,存货 按取得 时的实 际支 出作为计税基 的正常损耗应在有关财产损失实际发生 当 说 , 业 的 存货 通常 包 括 原 材 料 、 产 品 、 础 。外购存货按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等作 期 申报 扣 除 。存 货 的盘 亏 、报 废 、毁 损 和 等 。 为计 税 基 础 。 资者 投 入 的 、 受 捐 赠 的 、 被盗损失 ,须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申报 投 接 如果 将 一 项 资 源 确认 为 存货 ,只 有 该 资源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取 得 的 、债 务 重 组 取 得 企 业所得税 时区别不同情 况进行处理 : 符合存货定义 ,同时满足 “ 与该存货有关 的 存 货 ,按 该 存 货 的 公 允 价 值 和 应 支 付 的 对盘亏 的存货 ,扣除责任人赔偿后 的 的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入 企 业 ;该 存 货 的成 相 关 税 费 作 为计 税 基 础 。 余额部分 ,依据下列证据认定损失 :存 货 盘 点 表 ; 中介机 构 的 经 济 鉴 证 证 明 ;存 货 本 能 够 可 靠地 计量 ”等 两个 条 件 的 ,才 能 ( )存货 的后续 计量与扣除 三 予 以确 认 ,并 在 报 表 中反 映 。 在 会 计 处 理 上 ,企 业 应 当 采 用 先 进 先 保管人对于盘亏 的情况说 明;盘亏存货 的 包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企 业所 得税 法 实施 条 出法 、加 权 平 均法 或者 个 别计 价 法 确 定 发 价 值 确 定 依 据 ( 括 相 关 入 库 手 续 、相 同 ; 例 第七 十 二条 规 定 ,“ 业 所得 税 法 第十 出 存 货 的 实 际成 本 。对 于性 质 和 用途 相 似 相 近 存 货 采 购 发 票价 格 或其 他 确 定 依 据 ) 企 五条 所称 存 货 ,是 指 企 业持 有 以 备 出 售 的 的存 货 ,应 当 采用 相 同 的成 本计 算 方 法 确 企业 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 产 品或 者商 品 、 在 生产 过 程 中的在 产 品 、 定 发 出存 货 的成 本 。对 于 不 能替 代使 用 的 和 内部 核批文件 。 处 对 报废 、毁 损 的 存 货 ,其 账 面 价 值 扣 在生 产 或 者 提 供 劳 务过 程 中耗 用 的材 料 和 存货 、为特定 项 目专门购人或制造 的存货 物料 等 ” 可 见 , 于存 货 的 范 围与 确 认 , 。 对 存 以及 提 供 劳 务 的 成 本 ,通 常 采 用 个 别 计 价 除残值 及保险赔偿或责任赔偿后的余额部 货 的会计处理 与税务处理是一致的。 法 确 定 发 出 存 货 的成 本 。 对 于 已售 存 货 , 分 ,依 据 下列 证 据 认 定 损 失 :单 项 或 批 量 ( 二)存货的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 应当将其成本结转 为当期损 益 ,相应的存 金 额 较 小 的 存货 ,由企 业 内部 有 关 技 术部 在会计处理上 , 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货 跌 价 准备 也 应 当 予 以 结 转 。 门 出具 技 术 鉴 定 证 明 ;单 项 或 批 量 金 额 较 存货 》要 求 存 货 应 当按 照 成 本 进 行 初 在 税 务处 理 上 , 业 所 得 税法 》 十 大 的存货 ,应取得国家有关技术部门或具 企 第 始 计 量 。存 货 成 本 包 括 采 购 成 本 、加 工 成 五条规定 ,企业领用或者销售存货 ,按照 有 技术 鉴 定 资格 的 中介 机 构 出 具 的 技 术鉴 本 和 其他 成 本 。存 货 的 采 购 成 本 ,包 括 购 规 定 计 算 的存 货成 本 ,可 以在 计 算 应 纳 税 》 转 2 8页 2

新会计准则下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分析

新会计准则下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分析
财 经 论 坛


C O N TE M PO R A R Y E C O N
O S● _ MC - I. ● 1

跌 价准备 ; 当已计提跌 价准备的存 货价值得 以恢复 的 , 恢复 按 增加 的金额 , 作相反的会 计分 录 , 即借记存 货跌 价准备 , 贷记资
产减 值损失 ,恢 复增 加的金额 以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 备金额 为
现 , 企业会计准 则中的 资产减值 准备的计 提 、 新 变动与转 回与
公允价值 、 企业 历史成本有着 密切的联 系 , 会计利润 的影响 对
也多种 多样 , 需要 的数据 资料 是资产的历 史成本 、 可变现 净值
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 旧额 ; 固定资产减值准 备不
得转 回 ,如果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 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 , 也
款项不能收回时 , 企业应确认坏账 , 计提坏账损失 , 而按照税法
规定 , 计提 的坏 账准备不得在 税前扣除 , 因此应纳税所得 额应
得利润增加时 , 应在年末作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处理 。另外 , 对于 存货 发生霉烂变质或无转让价值时 , 应按流动 资产的盘亏毁损 处理 , 报经主管税务机 关批 准 , 方可在税 前扣除 。
2 固 定资 产 资 产 减值 的会 计 处 理 与 纳 税调 整分 析 、
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调 增确 认的坏账损失 。同样 , 持有至到期
投资的减 值损 失的会计确 认和纳税调整与应收账款类似 , 计提
的减值损失不能在税前扣除 。因会计准则 引入 “ 允价值 ” 公 之 后 , 定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利 用公允价值进 行计量 , 规 可供 出售 金融资产就有了资产减 值和公允价值变动两种情况 , 计算更为

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及纳税调整

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及纳税调整

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及纳税调整1. 引言会计和税法是企业在财务与税务方面重要的两个领域。

虽然它们都与财务相关,但会计和税法在目的、原则和处理方式上存在一些差异。

本文将探讨会计与税法之间的差异,并介绍纳税调整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

2. 会计与税法的差异2.1 目的差异会计的主要目的是为企业提供财务信息,以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

会计通过准确记录和报告企业的交易和事件,帮助企业管理者和利益相关方做出决策。

而税法的主要目的是确保企业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实现国家税收收入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2.2 原则差异会计依据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如会计准则)进行记录和报告,以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可比性。

而税法根据法律规定,制定具体的纳税规则和程序,以确保纳税义务的履行和税收的合法性。

2.3 处理方式差异会计在处理财务信息时,通常采用历史成本原则、权责发生制或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等核算方法。

会计对企业的收入、成本和负债进行分类和分析,以编制财务报表。

而税法在处理纳税事务时,根据纳税规则和税率制定纳税申报和缴纳的程序,对企业的收入、成本和减免所得税等进行调整。

3. 纳税调整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纳税调整是指在编制纳税申报时,根据税法的要求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纳税调整涉及到企业的收入、成本、资产和负债等重要项目,可能对企业的财务报表有较大的影响。

3.1 收入调整税法根据企业所得的来源和性质,对企业的收入进行调整。

例如,税法规定一些收入项目可以在计算所得税时予以减免,或者对某些收入进行特定的计算方式。

这些调整可能导致企业的财务报表与税务申报出现差异。

3.2 成本调整税法对企业的成本进行调整,以确保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能够合理地扣除成本。

例如,税法规定某些费用可以在计算所得税时全额扣除,而另一些费用则需要分摊或逐年摊销。

这些成本调整可能导致企业的财务报表与税务申报存在差异。

3.3 资产和负债调整税法可能会对企业的资产价值和负债情况进行调整,以影响企业的纳税义务。

【老会计经验】新准则下“销售费用”的纳税调整

【老会计经验】新准则下“销售费用”的纳税调整

【老会计经验】新准则下“销售费用”的纳税调整新会计准则界定的“销售费用”科目,主要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

商品流通企业在购买商品过程中所发生的进货费用,按照新准则规定计入采购成本,不属于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方面的纳税调整主要体现在广告费与宣传费、佣金和回扣等方面。

(一)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一般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进行的宣传推销费用。

会计上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应按实际支出列支。

按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佣金和回扣会计上佣金和回扣支出一般按实际支出列支。

但按税法规定,佣金的扣除需要符合以下3个条件:有合法真实凭证;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支付对象不含本企业雇员);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

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回扣,其支出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财务会计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是日积月累、逐步提高的,绝不可能一朝一夕的事情;财务会计是一种各个领域融会贯通的工作,所以建议要全面地补充各个方面的知识,而不仅局限于本职工作;坚持一天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

最后希望同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新收入准则下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和会计处理研究

新收入准则下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和会计处理研究

新收入准则下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和会计处理研究摘要:随着新收入准则的实施,企业在计算净利润的过程中需要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以确定实际应纳税所得额。

本文通过对相关法规和规定的研究,对新收入准则下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和会计处理进行了深入研究。

主要包括所得税的纳税调整的计算方法、会计凭证的编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与计提、所得税费用的处理等。

1. 引言随着全球准则的趋同,我国于20XX年正式颁布了新的收入准则,替代了旧的准则。

新收入准则统一了各种不同行业的收入识别、计量和报告要求,使企业的财务报告更加准确和可比性更强。

新准则的实施也对企业的会计处理和报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在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方面。

本文将对新收入准则下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和会计处理进行深入研究,为企业在报告编制过程中提供参考。

2.1 永久差异永久差异是指会计利润和税务利润在计算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差异。

企业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收入和费用,在税法规定下可能需要进行调整。

永久差异一旦发生,就不会产生税收影响,也就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永久差异的计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无纳税收入的项目、不得转回确认的费用项目、不满足确认条件的收入或费用项目等。

2.2 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是指会计利润和税务利润在计算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时差,会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产生税收影响,需要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

暂时性差异的计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暂时性税前差异、暂时性税后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等。

3. 会计处理在纳税调整的基础上,企业需要对所得税的会计处理进行相应的调整。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会计凭证的编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与计提、所得税费用的处理等。

3.1 会计凭证的编制在进行所得税的纳税调整后,企业需要编制相应的会计凭证,将税前利润调整为税后利润,并明确所得税费用的金额和性质。

3.2 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与计提根据会计要求,企业需要确认和计提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负债是指企业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需要缴纳的所得税。

运筹帷幄——解析新会计准则下企业的纳税调整:会计目标观和公允价值观对“税会”关系和纳税调整的影响

运筹帷幄——解析新会计准则下企业的纳税调整:会计目标观和公允价值观对“税会”关系和纳税调整的影响
同时也 必然导致原 会计 准则与 会计 制度
体系下的 ” 税会 协作模式 以及具体 的纳 税调 整内客发 生变化 。为此笔 者试 图分
析 新 会 计 准 则体 系 下 税 会 ” 系模 式 以 关
及 新会计准则 的 出台 对纳税调 整的 具体
影 响 和 相 关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 并 提 出 加 强
维普资讯 ຫໍສະໝຸດ 特 别 策 划 SP Cl P 0GR E AL R AM

划 :刘丽 君
专业指 导 :王 建新
运筹帷幄
— —
解析新会计
纳税 调 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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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人语 :
20 年 2 . 06 月 财政部发布 了 1 项基本会计准则 和 3 项 具 8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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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在 其 制 度 设 计 过 程 中 遵 循 不 【 目标 司 j
准则 ,标 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 要求.与国际惯例趋 同
会计准则体 系正 式建立 , 这是我 国会计规 范层 面的一项重大变 革 . 同
对也必然导致原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体系下的 税会”协作模式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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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目标观和公允价值观 对 “ 税会 "关系和纳税调整的影I
《 I
处理 原则 以及 业务规范 。从利 益关 系人
角度分析 , 会计是企 业在股东 债权 人和
国家 之间确定 、 形成 、 分配 经营成 果的工
具 而 税 务 制 度 则 成 了 企 业 的 资 金 投 资
者股 东与 国家这一公共投资者 股 东 之 论 的不 同 ,税 收法规与会计 制度 的关系 制度及相 关准则 就 收益 、费 F 问确 认 、分配利润 的规 则体 系。 主要 表现 为分 离和统 两种模式 。我 国 确认 、计量标 准与税 负规 定自 从世界 各国的税 会关 系的处理 实践 “ 税会 关 系的选择 更倾 向于分离模 式 , 处理原 则 为 :企 业在会计核 ¥ 看 按照其所 依据 的宏观与 微观经 济理 有 关税 务 法规 明确规 定 : 对于 因会计 按 照会 计 制度与相 关会计 准

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纳税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纳税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纳税的影响首先,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纳税的影响之一是减税政策。

为了适应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我国税法也随之做出了相应的调整。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使企业更加透明,财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降低了企业逃税的可能性,从而提高了纳税信用度,纳税人的减税政策也将更加优惠。

减税政策的实施,降低了企业的税负,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竞争力。

其次,新会计准则对税收核算的影响也是显著的。

根据新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这就要求企业在计算及确认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将公允价值计入考虑,而不再仅仅依靠企业实际发生的收入和支出。

这种新的税收核算方法,不仅提高了税收核算的准确性和科学性,还使企业更加公平地纳税。

然而,由于公允价值的涉及,企业在进行税收核算时需要投入更大的成本和精力,对于一些中小企业来说可能会增加纳税成本。

第三,新会计准则对跨境税收也产生了重要影响。

传统上,企业在跨境业务中常常利用差异化的会计准则来进行避税。

而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使企业采用统一的会计准则进行财务报告,减少了利用差异化的会计准则进行跨境避税的可能性。

这对于税收机构来说,有利于有效监管跨境企业的纳税情况,降低了税收漏税的风险,增加了税收收入。

最后,新会计准则还对企业的税务规划产生了一定影响。

会计准则对企业进行了更为细致的规定和要求,企业在进行税务规划时需要更加考虑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和限制。

例如,根据新准则的规定,企业需要根据公允价值确定资产和负债,这就要求企业在税务规划时需要更加细致地估计和计算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以确保税务规划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这对企业的税务筹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企业加强税务筹划的专业性和科学性,避免出现不合规的税务筹划行为。

综上所述,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企业纳税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从减税政策、税收核算、跨境税收和税务规划四个方面来看,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使企业的纳税更加透明、公平和规范,提高了企业的纳税信用度,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

新会计准则下成本费用的纳税调整

新会计准则下成本费用的纳税调整
销售 费用 的纳 税 调 整


企 业 的成 本 费 用 损 失 和 税 金 进 行 了 划 分 和 范 围 的
确 定 在 损 益 类 科 目下 设 :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其他


业 务成本



销 售 费用





管理 费用



财务费
新 会 计 准 则 界 定 的 销 售 费 用 科 目 主 要 核算

支 付 给 个 人 的佣金 除另有 规 定者 外 不 得
, ,
按 照 政 府 规 定 的 范 围和 标 准 缴 纳 的 五 险
、 、


超过 服 务金额 的

5%

纳 税 人 销售 货 物 给 购 货 方 的 回

税 法 上 的 成 本 比 会 计 上 的成 本 范 围 要 大

包括
准则与新税 收条例 的差 异 入 手 剖析 企 业 会计 准 则 与税 收 条 例 存 在 的 差 异
企 新 《 业 会计准则

纳 税 申报 期 问 已 经 申报 确 认 的 销 售 商 品
品 材 料 下 脚 料 废 料 和 废 旧 物 资等 )
国 务 院 财 政 税 务 主 管 部 门 另有 规 定 外 不 超 过 当 年


金 总额
2

1 4 %的部 分 准 予 扣 除

销 售 ( 营 业 ) 收入
1 5 %的部 分

准 予 扣 除 ;超 过 部 分

2024年新会计准则讲义完整版

2024年新会计准则讲义完整版

导言: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全球化的加速推进,我国会计准则也在不断完善与更新。

2024年是我国会计准则发展的重要一年,新会计准则的出台对于企业财务报告的准确和透明具有深远意义。

本文将全面介绍2024年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和对企业会计报告的影响,以供读者参考。

一、2024年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1.《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号,财务负债准备减值》:该准则进一步完善了企业财务负债准备减值的计量与核销规定,加强了风险管理和资产负债信息披露。

2.《企业会计准则第五号,金融工具和金融投资准则》:该准则针对金融工具和金融投资的会计处理问题进行了规范,强调公允价值计量和风险计量的重要性,提高了金融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3.《企业会计准则第八号,与收入相关的成本》:该准则对企业收入和成本的确认、计量和披露做出了全面规定,突出了“收入-支出”模式的核心思想,促进了企业财务信息的准确反映。

二、2024年新会计准则对企业会计报告的影响:1.财务负债准备减值:新的准则要求企业精确核算财务负债准备,提高了对风险的敏感性和应对能力,同时增强了企业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2.金融工具和金融投资准则:新准则加强了金融工具和金融投资的会计处理规范,有效控制了金融风险,并提高了相关信息的披露质量,有助于投资者更准确地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风险。

3.与收入相关的成本:新准则对企业收入和成本的确认和计量作出了明确规定,避免了收入误识和成本错配的现象,提高了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增强了对内外部用户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总结:2024年的新会计准则在财务负债准备减值、金融工具和金融投资、与收入相关的成本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提高了企业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对于企业而言,熟悉并正确应用新会计准则,能够更好地提升财务风险管理能力,改进财务报告的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

因此,企业应及时调整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确保新会计准则的正确实施。

2024年新会计准则讲义完整版

2024年新会计准则讲义完整版

导言:2024年是中国会计准则进一步和推进的重要时期。

在这一年,我国正式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即《企业会计准则》,以取代原先实施的《全国工商管理会计规程》。

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对于规范企业的财务会计和报告,提高信息透明度和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讲义将对2024年新会计准则进行全面阐述,以便读者对新标准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

一、新会计准则的背景与意义1.1会计准则的背景1.2新会计准则的意义和目标1.3新会计准则的主要特点二、新会计准则的基本原则2.1实体内容的界定与范围2.2会计等式和核算方法2.3会计期间和报表期间2.4货币金融资产和货币资金的认定2.5财务报表的基本要素三、新会计准则的会计核算3.1资产类别与账务处理3.2负债类别与账务处理3.3所有者权益类别与账务处理3.4收入类别与账务处理3.5费用类别与账务处理3.6利润类别与账务处理3.7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账务处理四、新会计准则的财务报告与分析4.1财务报表的要求和编制4.2财务报表的主要项目和格式4.3财务报表的分析方法和技巧4.4财务报表的解读和应用五、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与影响5.1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时间和过渡安排5.2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的影响和挑战5.3新会计准则的国际比较和借鉴5.4新会计准则的发展趋势和前景展望结语:2024年新会计准则的颁布是我国财务会计制度的重要里程碑。

新会计准则的出台对于规范企业的账务处理和财务报告,提高信息透明度,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企业在财务会计和报告方面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以满足新会计准则的要求。

相信通过努力,我国会计制度将进一步与国际接轨,提高国际竞争力。

新会计准则对会计核算税务筹划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对会计核算税务筹划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对会计核算\税务筹划的影响作者:刘咏梅来源:《商场现代化》2010年第04期[摘要]文章从实际出发,探讨了新会计准则对会计核算与税务筹划的重大影响。

[关键词]新准则会计核算税务筹划新会计准则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中国会计准则体系的正式建立,新的会计准则由于诸多的会计政策、计量模式、收益确认方法、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以及新业务的开发,其实施必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产生重大影响,下面就新会计准则对会计核算与税务筹划的影响,展开讨论。

一、新会计准则对会计核算的影响1.应付工资核算问题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首次对职工的薪酬做出了明确规定,职工薪酬不仅包括单纯的工资及资奖金、津贴等传统意义的职工报酬,还包括了福利费,社会保险费等。

因此,为了适应新的会计准则的规定及核算方便的需要,旧的《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应付工资”科目要更改为“应付职工薪酬”,这样便于核算新的会计准则中所涉及的职工薪酬,取消“应付职工福利费”、“其他应付款一工会经费”等科目,将会计准则中所规定的职工薪酬中所包括的内容全部纳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中核算,并在该科目下设二、三级科目,按类别分开核算。

在分摊时按规定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不同的成本对象。

1.2 会计事项处理方法的变化,对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会计数据均产生巨大影响如:存货管理办法中“后进先出”法的取消,将对产品生产周期长的企业生产成本产生很大的影响;所得税会计只允许按原先的债务法进行核算,也将给原先一直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的企业带来很大的压力;长期投资核算中,对属于控制范围的企业平时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编制会计报表时则要求采用权益法,这将大大增加长期投资核算的基础性工作等。

1.3 合并日合并业务会计处理的改进同一控制下的企业进行吸收合并,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资产和负债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与税收协调

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与税收协调

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与税收协调张鸿磊中国华油集团公司大庆分公司【摘要】本文分析了会计与税收差异产生的影响,进而探讨新会计准则下会计和税收差异的协调问题。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会计税收协调随着市场不断深化,会计与税收两大制度体系也处于持续动态调整之中,两者之间的差异亦呈现经济体制改革的趋势。

结合当前的改革形势,秉承会计和税收两者的演进秩序和历史传统,应在承认二者独立性的同时,搭建法与理相互通融、微观与宏观相间、征税与纳税自然契合的桥梁,使会计与税法有机配合,从而有效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一、会计和税收差异化产生的影响1.提高了纳税及征税的成本费用。

从一位纳税者的视觉出发,因为会计准则跟税法间存在的差异性让同一个纳税者因为受到不一样制度的制约而增加了财务核算和纳税调整的成本。

从征管方的角度考虑,新会计准则和税法的差异使得监管税务部门需要把大量的工作花费在查证纳税人申报数据的真实性上这就意味着征管成本的增加。

2.为企业避税和财务舞弊提供了可趁之机。

新会计准则和税法之间的差异以及税法本身存在的漏洞等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我国法律法规体系存在着不严密和疏漏之处,从而为个别企业财务舞弊和避税提供了可能。

例如,企业可以通过调减会计利润,使得应纳所得额远远低于实际会计利润,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

3.增加了纳税人的涉税风险。

新会计准则和税法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征管部门和纳税人之间的对立,使得两者之间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出入。

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可能因为一些非主观性的原因而让征管部门认定其是为非法的避税行为,从而提高了他们涉税的风险性。

二、会计与税收协调应遵循的原则考虑到我国现行税收法律制度和会计制度的特点,以及双方间差异存在的情况,必须先构建二者间协作的原则体系,使协作有一个好的出发点,这是协作成功的前提。

根据前文对我国税收法律制度与会计制度之间差异表现及问题分析,笔者认为应建立如下协作原则:1.系统性与个别性相结合原则。

新会计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差异分析及纳税处理

新会计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差异分析及纳税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 (2018版)政府补助的总体原则是涉及资产直接转 移的政府补助纳入本准则范围,即企业从政府直接取 得资产(包括货币性和非货币性资产)。
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 方式的税收优惠,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
但也存在个别例外情况:个别减免税需要按照政府补 助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例如,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加工 型企业根据税法规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并按照 定额扣减增值税的,应当将减征的税额计入当期损益, 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科目, 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 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
五、固定资产折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二)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长于税法规定 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折旧应按会计折旧年限计算扣除, 税法另有规定除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 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
新会计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 差异分析及纳税处理
一、税会差异产生原因
一个小故事: 一元硬币有正反两面,正面看到的是一元,反面看到
的是国徽,但无论从正面看还是反面看,看到的都是 同一枚硬币 税法和会计也一样,由于目标和方式的不同,会计看 到的是一元钱的正面,税法看到的是一元钱的反面, 但看到的都是同一笔经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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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值税后于会计确认收入
《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 〔2016〕22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 “待转销项税额”明细科目。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 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应 将相关销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科目,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 税”科目。

新会计准则下的合理避税和纳税处理(ppt 4个)

新会计准则下的合理避税和纳税处理(ppt 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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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政策与会计政策相互关系模式的 演进
(一)建国后至1993年 (二)1993年至1997年 (三)1997年至2006年 (四)2007年以后
基本统一模式 初步分离模式 大量分离模式 适度分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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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会计
• 永久性差异 • 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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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与税法差异扩大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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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企业会计核算规范的架构
会计法
基本会计准则 或财务会计概念框架
企业财务会计 报告条例
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制度
会计准则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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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会计规范的变迁(四)
新准则体系2006年2月发布,2007年1月 1日在上市公司实施 • 会计、审计准则两大体系 • 1项企业会计准则 • 38项具体会计准则 • 2个应用指南(金融/非金融企业的会计科目 和会计报表) • 48项审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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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与税法差异的协调处理 1、区别不同税种进行处理 (1) 企业涉及的流转税及附加税均应按月稽征,企业在处理 差异时,应采用当期处理差异的办法,即发生差异的当期 (当月)即按税法进行调整; (2) 由于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的缴纳方法, 在年度终了后才进行汇算清缴,所以发生差异一般不需要在 当月调整,而是采用年终汇算清缴前进行调整的方法。 2、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对所得税费用的核算方法
(五) 行为税类 主要包括的税种为:印花税、车船使用税、车辆购置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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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规范与税法适度分离存在必然性 两者目的不同 会计核算规范的目的是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经营情况,税法 的主要目的是确保财政收入,调节经济。 基本前提不同 会计主体与纳税主体可能存在差异 会计期间与计税期间又有可能存在差异 遵循的原则不同 会计则遵循“客观、相关、配比、谨慎、重要、实质重于形式” 税法强调“法定、收入均衡、公平、反避税、便于行政管理”

新会计准则及税收处理技巧(ppt 88页)

新会计准则及税收处理技巧(ppt 88页)
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换出资产的公允 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税务处理
3.投资收益
国税发[2000]118号)规定:
(1)只要是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 金中分配取得的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都算是投资收益。不 论这些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是企业投资前产生的, 还是投资企业投资后产生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 定,纳税人将货物用于抵偿债务或换取货物,应作为货物销 售计税。
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二、存货的税务处理
(3)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规定:企业以部分 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存货)对外投资,应在投资交 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 性资产和投资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
分析:1、存货链接产与销:存货变化揭示产销矛盾 2、存货周转率 2、存货跌价或处置的经济影响
案例分析与评论——存货
存货列示负数,合理吗?
存货的核算方法 存货计价方法:
成本价值、公允价值 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
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一、新准则的变化
1、投资成本
原准则:投资成本包括所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
企业在纳税时,必须按照税法的要求进行, 如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应按照税法的 规定,采用相应的方法进行纳税调整,完成纳 税义务。
会计与税法差异处理方法
1、区别不同税种进行处理
(1)企业涉及的流转税及附加税均应为按月计征,在 处理差异时,应当期处理差异。
(2)所得税一般按年结算,采用年末纳税调整方法处 理。
试点内容包括:(1)按照新会计准则试编报表, 查找准则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2)测试新会计准则 实施对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以及对于纳税 调整的影响;(3)了解和掌握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于企 业内部管理及其信息系统的影响,包括对于会计人员素质、 会计基础工作、内部控制以及所产生的成本效益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纳税调整及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纳税调整及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纳税调整及会计处理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当期的纳税调整及会计处理按照准则规定,企业应在期末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对由于市价大幅度下跌,有证据表明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等原因导致其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依照税法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项目,必须遵循真实发生的据实扣除原则,除国家税收规定外,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提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包括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比较会计准则和税法的相关规定,因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期间与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资产损失的期间不同而产生的差异,作为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即作为来来可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性差异,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纳税调增。

“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当期会计利润+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例1]中兴公司2003年12月购入一项固定资产,成本价4000万元,预计使用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

该企业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自2004年起企业利润总额均为1000万元,2006年末该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为2380万元。

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33%,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分录如下:借: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200000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200000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时,中兴公司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能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应将其作为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在当期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为1420万元(1000+420),应缴所得税为468.6万元(1420x33%)。

2006年末,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380万元,计税基础为2800万元(4000-1200),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减时间性差异按照新的所得税会计准则规定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为138.6万元(420*33%)。

新准则下非货币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及所得税纳税调整

新准则下非货币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及所得税纳税调整

新准则下非货币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及所得税纳税调整引言在企业经营活动中,非货币资产交换是一种常见的交易方式。

在过去,企业通常将非货币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方式视为简单的互换,不会对交换涉及的会计科目进行调整。

然而,随着会计准则的不断发展和更新,特别是新准则的实施,非货币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方式发生了重大改变。

同时,会计准则的变化也有可能对企业的所得税纳税产生影响。

本文将就新准则下非货币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和所得税纳税调整进行探讨。

非货币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在新准则下,非货币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要求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具体来说,交换涉及的非货币资产应按其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且在交换完成后继续保持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交换交易中涉及的差额应被视为交换的价值增值或减值,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非货币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过程如下:1.初始识别阶段:企业应根据交换涉及的非货币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

公允价值的确定可参考市场价格、专业评估、类似交易等方法。

2.交换阶段:在交换过程中,企业应继续保持交换涉及的非货币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如果交换涉及的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化,企业应相应调整该资产的会计价值。

3.差额处理阶段:交换涉及的差额应被视为交换的价值增值或减值,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例如,当差额被视为交换的价值增值时,企业应在财务报表中确认其为利润。

需要注意的是,新准则对于非货币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要求企业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这一要求与过去企业通常对交换涉及的非货币资产进行初始成本计量的方式有所不同,需要企业对交换涉及的非货币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准确的估计和计量。

此外,企业在会计处理过程中,还应注意与相关准则的要求相一致,做到准确和全面披露交换涉及的信息,以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所得税纳税调整非货币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方式的变化,也有可能对企业的所得税纳税产生影响。

根据新准则的规定,企业在进行非货币资产交换时,可以选择将差额视为无形资产的成本,并根据相关税法规定进行所得税纳税调整。

新收入准则下会计和税务的协调性研究

新收入准则下会计和税务的协调性研究

新收入准则下会计和税务的协调性研究新收入准则是指2014年5月28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FASB)发布的关于收入确认的新准则,即财务会计准则 No.606( ASC 606),该准则于2018年1月1日起对所有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生效。

这一新准则的发布对会计和税务之间的协调性产生了重要影响。

事实上,会计和税务之间的协调性一直都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由于会计和税务的目的和原则的差异,会计所得和税务所得之间的差异是不可避免的。

新的收入准则的实施给会计和税务之间的协调性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方面,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对业务的收入确认方式有了更加统一的规定,这可能导致公司的税务负担发生变化。

以往,一些公司可能会通过调整收入确认时间点或者利用其他会计手段来降低其税务负担。

新的准则要求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来确认收入,这减少了公司调整收入时间点的空间,从而可能导致一些公司的税务负担增加。

新收入准则对于税务负担的影响可能需要进行一些税务的调整。

从税务角度来看,一些收入可能需要在公司确认收入前就计入税务所得,而根据新准则,公司只能在确认收入时才能计入收入。

这样一来,可能需要对税款的预设、先计支出的税收等方面进行调整,以保证税务和会计之间的协调性。

为了保证会计和税务之间的协调性,需要公司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应对:公司需要对新收入准则的实施进行全面的评估,确保会计政策和税务筹划的一致性。

公司应该评估其目前的会计政策和税务筹划是否与新准则的要求一致,如果不一致,需要及时进行调整,以保证会计和税务之间的协调性。

公司需要加强会计和税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会计和税务部门应该密切合作,及时分享信息,确保会计和税务处理的一致性。

公司可以建立跨部门的工作组,定期召开会议,讨论会计和税务的问题,解决协调性方面的难题。

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公司需要考虑会计和税务的一致性。

新会计准则对企业会计工作的影响有哪些

新会计准则对企业会计工作的影响有哪些

新会计准则对企业会计工作的影响有哪些在当今不断发展变化的经济环境中,会计准则的更新与变革对于企业的会计工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的出台,不仅是对会计规范的一次重要调整,更是对企业财务管理和决策的一次重大挑战与机遇。

首先,新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旧准则下,可能存在一些模糊的会计处理方法,导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可靠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而新准则强调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要求企业更加严格地遵循会计原则和规范进行会计核算和报告。

这意味着企业的会计人员需要更加谨慎地处理每一笔业务,确保会计信息能够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例如,在资产减值的核算方面,新准则规定了更加明确的减值迹象判断标准和减值测试方法,避免了企业通过随意计提减值准备来操纵利润。

其次,新会计准则在会计计量方面做出了重要改变。

传统的会计计量主要采用历史成本法,但新准则引入了更多的计量属性,如公允价值、现值等。

公允价值的应用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等领域较为广泛。

这对于企业来说,一方面增加了会计核算的复杂性,需要会计人员具备更高的专业判断能力和估值技术;另一方面也使得企业的资产和负债能够更及时、准确地反映市场价值的变化。

然而,公允价值的确定往往依赖于市场的活跃程度和评估机构的专业判断,可能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这就需要企业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确保公允价值计量的合理性和可靠性。

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的财务报表编制也带来了显著的影响。

例如,在合并财务报表方面,新准则对合并范围的确定、合并方法的选择等都做出了新的规定。

这可能导致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和内容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到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评价和决策。

此外,新准则对于报表项目的列报和披露要求更加详细和严格,要求企业提供更多的附注信息,以增加财务报表的透明度和可理解性。

这无疑增加了企业编制财务报表的工作量和难度,但同时也有助于提高财务报表的质量和决策有用性。

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发布:及时纳税调整合规处理账务

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发布:及时纳税调整合规处理账务

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发布:及时纳税调整合规处理账务作者:蔡艳富时值年底,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要求企业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做好2022年年报工作。

前段时间,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第16号解释”),明确了三种情形下的会计处理,其中两项涉及递延所得税项目的处理。

基于此,纳税人应该根据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并根据第16号解释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情形一: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政策背景◆针对同一事项,会计准则和税收规定可能不同,从而产生税会差异。

为核算税会差异的所得税影响,会计上通过“递延所得税”科目进行调节。

一般情况下,企业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应按规定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但《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明确,符合条件的交易,无须确认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以下统称“初始确认豁免”)。

实务中,企业十分关注交易能否适用初始确认豁免规定,以减少账务处理,避免处理错误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第16号解释规定◆第16号解释明确,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规定,应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这类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

◆案例详解◆M公司经国家批准于2022年12月31日建造完成核电站核反应堆并交付使用,建造成本为200亿元,预计使用寿命40年。

该核反应堆将会对当地生态产生一定影响,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应在该项设施使用期满后将其拆除,并对造成的污染进行整治,预计发生弃置费用25亿元。

假定适用的折算率为10%,固定资产残值为0元,折旧年限会计和税法均为40年,M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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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谨慎性原则与据实扣除原则和确 定性原则的比较
会计
税法
谨慎性原则是指既
一般坚持在有关损
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 失实际发生时再申报扣
不低估负债或费用,对 除,费用的金额必须能 于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 够准备确定。
用,应当加以合理估计。 对于减值原则上都
会计上根据谨慎性 不承认,税法强调的是
原则提取各项资产减值 或跌价准备。
在有关资产真正发生永
久性或实质性损害时能 得到及时处理。
(6)重要性原则与法定性原则的比较
会计
税法
在选择会计方 法和程序时,要考 虑经济业务本身的 性质和规模,根据 特定的经济业务对 经济决策影响的大 小,来选择合适的 会计方法和程序。
对任何事项的确认都 必须依法行事,有据可依, 不能估计。
法定性原则要求纳税 人在记录、计算和缴纳税 款时,必须以法律为准绳, 企业的税款计算正确与否, 纳税活动正确与否,均应 以税法为判断标准。
(2)在完成纳税义务时,必 须按照税法的要求进行,如会计 账务处理与税法规定的不一致, 应按税法的规定,采用相应的方 法调整,完成纳税义务。
3.具体方法 (1)区别不同税种进行处理
①企业涉及的流转税及附加 税按月计算;
②企业涉及的所得税按年结 算,在年终汇算清缴。
(2)根据具体差异的不同性质, 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
1.合理的差异“度” (1)任何税法与会计的差异,
不应该导致纳税人不得不为资产等 项目设置不同的账薄。如:
①增值税、消费税等间接税的 差异,对于纳税人而言,只是增加 了价外税项或销售税金及附加。纳 税人只要设计专门的账薄反映进项、 销项税额或产品销售税金就可以了。
②所得税的差异
涉及资产计价、折旧等,如协 调不好,企业可能不得不设两本账。 差异控制在通过工作底稿、专门台 账可以从企业现有的会计账薄(总 账、明细帐)中分析取得。
应作为一个纳税单位自动汇总
纳税。
会计分期:双方的差异导 致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 间产生差异—时间性差异和永 久性差异。
记账真实性上:纳税人在 规定的期限内如实自主申报, 税务机关及税务人依照税法规 定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
3.遵循的原则不同
为实现会计和税收目的而须遵 循的基本原则很多,主要原则对比 分析如下:
永久性差异
时间性差异
会计 核算 方法
应付税款法 纳税影响会计法
(3)对相应进行所得税纳税调 整的有关业务建立相应备查账薄 或台账,对差异进行确认、计量 与记录,以确保纳税调整无误。
精品
新会计准则与纳税调整
一、新制度,新准则对税收的 影响
(一)为什么税法与会计制度存 在差异
由于会计与税法的目的不同,基 本前提和遵循的原则有差别,为有利 于规范会计制度和税收政策,税法与 会计制度的适度分离是必然的。
1.目的不同
会计制度
税法
让投资者或潜在 取得国家的财政
的投资者了解企业资 收入,对经济和社会
产的真实性和盈利可 发展进行调解,保护
能性。
纳税人的权益。
如:视同销售行为,会计上不确认收入, 而税法必须确认收入并纳税。
2.基本前提不同
会计制度
税法
会计主体:
纳税主体:指依法直接负
持续经营、 有纳税义务的基本纳税单位
会计分期、 (或自然人)。
货币计量、
如:总公司和其没有法人
资格的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4)历史成本原则的比较
会计
税法
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 企业有关资 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 产背离历史成本 量,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 必须以有关资产 值,应当按照规定计提相 隐含的增值或损 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 失按税法规定的 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 适当方式反映或 计制度另有规定之外,企 确认为前提。 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账面 价值。
(1)客观性原则与真实性原则的比较:
会计 客观性原则
税法 真实性原则
如:捐赠支出
会计如实反映,税法在申报缴纳企 业所得税是要区分是否是公益救济性并且 有扣除比例的限制,既客观性原则在税收 中并未完全贯彻。
(2)相关性原则,要求企业提供的 会计信息能够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 的需要。
③为保证财政收入,
税法也可能背离权责发 生制或配比原则
例如:
①利息收入或支出方面
②广告支出扣除时间 ③个人所得税选择收付实现制 ④营业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 售款征收 ⑤跨期的长期合同(包括工程或 劳务)
会计上在不能准确应用权责发 生制和配比原则时允许采取完成合 同法,而税法一般只允许采取完工 百分比法,不能准确运用上述两原 则时,主管税务根据历史情况或一 定的计划指标确定纳税额等。
(7)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应用的比较
会计
税法
强调实质重于形
由于税收的法定
式原则是指:选择会 性在征税中运用实质
计核算方法和政策时,重于形式原则必须有
经济业务的实质内容 明确的税法条款规定,
重于其具体表现形式,以防滥用。有必要注包ຫໍສະໝຸດ 法律形式,如合 意在反避税和便于管
同等。
理之间取得平衡。
(二)如何进行税法与会计差异的 协调
会计
税法
强调的是会 强调的是满足征税目的
计信息的价值在 即:申报扣除的费用必
于满足会计核算 须与应税收入相关,那些
的目的
与免税收入直接相关的费
用不得申报扣除。
(3)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的比较
会计
税法
强调收入与费 ①类似会计做法
用的因果配比和时 ②但更强调企业收入
间配比
费用的确认时间不得提 前或滞后
2.处理原则
对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 额的差异,在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 规定计算纳税的同时,不应改变库 会计处理和账薄记录,但可以依税 法进行纳税调整。
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是正常 的,但必须注意以下原则:
(1)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所有 企业应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制度》 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要素的确认、 计量与记录,不得违反会计制度。
③对税法与会计在资产计价上的 差异
应控制在通过“纳税影响会 计法”,增加“递延税款”账户 就能反映差异,不需要对各项资 产设两本账。
(2)基本业务的政策应该尽可能 减少差异。如:
税法与会计对销售商品、提供劳 务等基本业务确认收入的时间规定应 尽可能保持一致,只就视同销售、非 货币性交易、长期工程和企业改组等 特殊情况下的收入确认时间,根据税 法要求与会计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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