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流程和要求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组织发展的过程中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党员发展工作的程序,认真履行手续。
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在不同时期,随着党的工作重点变化,有着不同的要求。
当前发展党员工作的一般流程:1.自愿提出入党申请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3.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4.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5.确定发展对象6.政治审查7.短期培训8.确定入党介绍人9.填写入党志愿书10.支委会审查11.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12.组织员谈话13.党委审批14.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15.入党宣誓16.预备期的培养考察17.预备党员的转正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部门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党支部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鼓励其积极创造入党条件。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在提交了入党申请书后的一段时间(一般为半年以上)后,经党支部推荐、党委会审查同意,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要求其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
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
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突击编写的现象。
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支部推荐→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党委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范文(完整版)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组织人事公文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关于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的意见》(鲁组字〔2018〕63号)、《关于进一步从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试行)》(济组发〔2018〕35号)等有关要求,现将发展党员工作中5个阶段25个步骤的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梳理如下。
一、申请入党阶段(2个步骤)1.递交入党申请书(1)申请入党条件。
一是年龄在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二是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三是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四是愿意执行党的决议;五是愿意按期缴纳党费。
(2)申请书有关要求。
入党申请书一般应当有以下4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为什么要入党,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以及思想、工作、学习、作风方面的情况;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主要写其职业、政治情况、与本人的关系等;入党的态度和决心,主要是写自己如何积极争取加入党组织,表明自己入党的决心和今后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打算。
(3)申请入党的途径。
一是有工作、学习单位的人员,单位有党组织的,直接向工作、学习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二是没有工作、学习单位的人员,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申请。
三是流动人员,应当向工作、学习单位的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没有建立组织的,可向居住地党组织或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的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出地已经在流入地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的,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四是在校学生,应当向学校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五是离退休人员,原则上哪个单位管理,就向管理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
生活、管理主要由原单位负责的,向原单位提出申请;生活、管理与原单位基本脱离关系的、主要活动在居住地的,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申请。
最新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详细)新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详细)(根据最新《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归纳,共5个阶段)1、申请入党(1)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党组织派人谈话。
(一个月内)2、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实行推荐制,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研究决定。
(4)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5)指定培养联系人。
(1—2名正式党员)(6)培养教育考察。
听党课、参加党内活动、分配一定社会工作、集中培训等;党支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一次书面思想汇报,联系实际——细则没有明确要求)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做一次分析。
3、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7)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程序: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
(8)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发展对象公示。
不少于7个工作日。
(9)确定入党介绍人。
(2名正式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10)进行政治审查。
政审的主要内容: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
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审情况要形成结论性材料。
(11)开展集中培训。
一般不少于3天(24学时),没有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4、预备党员的接收(12)支委会审查。
(13)上级党委预审。
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
在发展对象离开工作、学习单位3个月内,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机关党委查看材料,进行审查,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上级党委审查意见”栏,支部大会召开,讨论是否接收为预备党员。
填写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通过后,机关党委指派专人进行谈话,填写入党志愿书“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栏根据发展党员预审材料清单收集材料,齐全后,报给党工委预审;预审通过,会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县委组织部预审意见栏填写意见。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组织发展过程中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党员发展工作的程序,认真履行手续。
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在不同时期,随着党的工作重点变化,有着不同的要求。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入党申请书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鼓励其积极创造入党条件。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申请入党人在提交了入党申请书后的一段时间(一般为半年以上)后,经党小组(或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便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情况),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考察期为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入党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
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入党积极分子的优点,也要写缺点)。
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突击编写的现象。
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或团支部)推荐意见→党支部对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将入党申请人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参加座谈会的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党支部应加以说明。
发展党员工作的25步流程(可打印修改)
发展党员工作的25步流程一、申请入党1.递交入党申请书条件: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公民;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愿意执行党的决议;必须按期交纳党费。
要求: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向居住地党组组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注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党组织派人谈话时间:收到入党申请书后1个月内。
主体: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
内容:了解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加强教育引导。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3.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范围: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的人员。
方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
决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注意:综合运用推荐结果,防止简单以票取人。
4.上级党委备案材料: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推荐和推优情况;支部委员会意见等。
要求: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齐全。
5.指定培养联系人数量:1-2名正式党员。
任务: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6.培养教育考察方法: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集中培训等。
目的: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要求: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1次分析。
注意: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及时转交材料;接收单位党组织认真审查材料、做好接续培养,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切实将严格执行程序作为刚性要求贯穿始终
一是申请入党环节,增加了党组织接到入党申请 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的 规定。
二是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和培养环节,增加了采取 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 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的规定。
三是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环节,增加了拟发 展对象报上级党委备案的规定。
8.上级党组织备案 9.确定入党介绍人 10.进行政治审查 11.开展集中培训 12.支部委员会审查
13.上级党委预审 14.填写入党志愿书 15.支部大会讨论 16.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17.上级党委审批 18.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19.编入党小组 20.入党宣誓 21.继续培养、教育、考察 22.提出转正申请 23.支部大会讨论 24.上级党委审批 25.材料归档
对入党积极分子坚持经常性教育,党支部每半年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组织每年 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态作一次分析。
关于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7、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8、上级党委备案 9、确定入党介绍人 10、进行政治审查 11、开展集中培训
什么是发展对象人选?是指入党积极分子经过 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 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 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研究 确定。
关于申请入党
一、递交入党申请书 二、党组织派人谈话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 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 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 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 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本人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申请主要写对 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1)预备党员汇报预备期内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2)党小组发表意见; (3)支委会发表意见; (4)大会讨论; (5)党员表决,党支部形成大会决议。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要求(全)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入党手续主要包括以下14项内容:(1)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2)经推荐或推优,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委备案;(3)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4)经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对基本具备条件的,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5)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6)进行政治审查;(7)进行短期集中培训;(8)支委会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9)基层党委预审后,审查结果书面通知党支部,并发放《入党志愿书》;(10)将预审合格的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11)上级党委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12)上级党委集体讨论和表决,将审批意见通知党支部,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13)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14)预备期满后,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转为正式党员。
简单概括起来可分为五个阶段32个步骤:第一阶段申请入党步骤一:递交入党申请书把握条件、途径、内容和注意要点这些关键词。
(一)条件:具备以下条件的人才能申请入党。
1.必须是年满18岁;2.必须是中国公民(即中国国籍);3.必须是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4.必须愿意积极参加党的活动;5.必须拥护和执行党的决议。
(二)途径:就是如何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在工作中可参照以下7种情景:1.有工作或学习单位的,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2.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申请。
3.流动人员向单位所在地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申请,也可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申请。
4.离退休人员应向负责管理的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
5.借调人员,半年以下向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半年以上向原所在单位或借调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
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流程和要求
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流程和要求一、申请入党(一)递交入党申请申请入党应是年龄在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
入党申请书应由本人书写,经申请人署名盖章或按手印后交给党组织。
党组织应认真审看,避免出现与实际不符情况。
(二)党组织派人谈话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同入党申请人谈话,谈话人要及时将谈话情况进行整理,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名盖章。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一)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应六个月以上,才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从入党申请人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上级党委认真审查,党委备案意见应及时通知党支部。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1、党组织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
2、党组织应通过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讨论接受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和入党宣誓仪式等活动,加强培养教育。
根据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集中培训,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理论。
3、入党积极分子一般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应由本人手写。
培养联系人一般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情况,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一)确定发展对象1、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应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2、入党积极分子被列为发展对象后,党支部应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3、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对其中准备近期发展的,列为发展对象。
4、上级党委要进行认真审查,研究提出备案意见。
(二)确定入党介绍人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应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流程(10.21)
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流程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1、入党教育2、接受入党申请书,同申请人谈话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指定培养联系人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4、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5、入党积极分子平时培养、教育6、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及发展前准备工作7、广泛听取意见8、推荐发展对象9、确定发展对象10、政治审查11、发展对象递交自传12、对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进行预审13、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四、履行入党手续14、确定入党介绍人15、填写《入党志愿书》16、召开接收新党员支部大会17、与发展对象谈话18、党总支审查19、党委审批20、公布、与预备党员谈话21、入党宣誓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22、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23、预备党员到期提出转正申请24、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25、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和审批26、公布及谈话27、材料归档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1、入党教育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对党的认识,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
对那些基本素质比较好,本人有入党愿望的同志(同学),党组织更要给与关心和帮助。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在新生入学后的第一学期或在入学教育期间,以党课、讲座等形式对新生进行入党启蒙教育,扩大党的影响,增强党组织的感召力,使更多的同学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2、接受入党申请书,同申请人谈话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党支部要在一个月内派人与其谈话,也可以集中谈话。
了解其申请入党的动机和对党的认识,同时帮助申请人分析存在的缺点,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
党支部要建立《入党申请人花名册》及时进行登记,并向申请人提出组织上的要求。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指定培养联系人申请人经过党组织一段时间的培养,应由党小组或共青团组织推荐,并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应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可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
发展党员工作的一般流程
部 • 正文; • 结尾:
正文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 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党的态度,应 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
• 个人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 主要表现;
• 今后努力方向及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 加入党组织
结尾
• 申请书的结尾主要表达请党组织考察的心 情和愿望,一般用“请党组织审查”或 “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请党组 织看我的行动”作为正文的结束语。
• 在汇报的最后部分,可写上自己对党组织 的请求和希望。在思想汇报的正文结束, 下端应署上自己的姓名和年、月、日。
写思想汇报应注意的问题
• 要真实,要有感而发,切忌空话、套话, 一般每季度至少1次;态度要端正,讲心里 话,说真情况,摆正个人同组织的关系。 使党组织能真实了解动机,并及时有效得 到帮助。
• 如果参加了重要活动或学习了重要文章,可以把 自己所受的教育、体会和认识写给党组织;
思想汇报基本内容
结合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反映真实思想情况
• 如遇重大事件或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集 体利益发生矛盾时,可以把自己有哪些想 法如何对待和处理的情况向党组织汇报… 等
• 遇到国内外重大的政治事件时,旗帜鲜明 地向党组织表明自己的立场
日算)。 • 支部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入党材料入本人档案。
申请入党人准备材料
• 入党申请书 • 自传 • 思想汇报 • 转正申请书
一、入党申请书
•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要求入党 的同志必须亲自向党组织提出申请。申请 分口头和书面两种。通常应写书面申请书。
• 入党申请书的格式和内容
入党申请书的格式和内容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要求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要求为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及中央有关精神,有关工作程序和要求如下:一、申请入党1、本人书面申请。
年满十八岁,且符合党章第一条其他条件的先进分子,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申请入党须由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书内容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个人政治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及对照党员标准的差距和今后努力的方向等。
本人政治历史或其他方面如果有问题或受过奖励等情况,也必须如实写明。
2、党组织派人谈话。
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党组织应在1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和掌握申请人基本情况、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等。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组织应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座谈会,党支部书记讲明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要求后,组织参会人员从申请入党人员中推荐先进分子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座谈记录经党员群众签字后存档)。
群团组织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考察,并推荐优秀团员(原则上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应经过推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优表存档)。
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根据座谈会推荐情况和群团组织推优情况,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并形成会议纪要(存档)。
将初步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申请时间,党员推荐、群团推优情况,支部讨论意见等,向所在单位(居住地)党员群众进行公示(存档),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4、上级党委备案。
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后,一般要在1周内报上级党委备案。
基层党委接到党组织报备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后,如无不同意见,一般应1周内向党支部下发《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由本人填写后交培养联系人保管。
5、指定培养联系人。
发展党员流程
发展党员流程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发展党员的手续和工作程序有:1、要求入党的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要求存档的材料:书面入党申请,必须手写)。
2、党组织接到申请入党人的申请书后,研究能否将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提名,经支部大会同意后,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要求存档的材料:团组织的推荐表)。
3、申请入党人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组织即应落实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措施,开办党校培训,指定正式党员对其进行培养,并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使他们在其中经受锻炼和考验(要求存档的材料:党校学习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思想汇报每季度一份)。
4、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后,党组织要研究能否将其列为发展对象(支部开提名大会推选)。
5、入党积极分子被列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要对其进行政治审查(要求存档的材料:亲属及其主要社会关系的函调材料)。
6、党组织在进行政治审查的同时,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要求存档的材料:党员群众座谈会的会议记录)。
7、积极分子需对党的基本理论知识,社会现象及时事政治有自己正确的认识和见解,需开答辩会(要求存档的材料:答辩的会议记录)。
8、入党介绍人或支部领导成员指导发展对象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
9、《入党志愿书》填好后,支部委员会要认真进行审查,认为合格后,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是否接收为预备党员,投票表决,作出决议,并报基层党委审批(要求存档的材料:手写的个人自传、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确定为预备党员的会议记录、表决票)。
10、在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后,报上级党委审批之前,由所在党支部将新发展党员对象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要求存档的材料:支部对其的公示、发展对象公示情况说明表、发展新党员审查表)。
11、支部派专人与其谈话,并报区委组织部门审查。
12、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要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13、被批准入党的预备党员接收党组织一年预备期的教育和考察(要求存档的材料:预备党员考察表)。
发展党员详细工作程序及要求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要求二○○六年七月修订一、基本概念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凡符合党章规定,向党组织正式提交入党申请的人,均称作“申请入党人”,党支部应指定培养联系人。
凡申请入党的人,经过一年左右的培养教育,经党小组(也可由团组织)推荐,支委会研究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应有具体的培养教育计划和措施。
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体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对其中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准备近期发展的,可确定为“发展对象”。
二、发展党员的程序及要求(一)入党申请阶段1、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申请一般应包括:(1)为什么入党,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2)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3)自己应该如何积极争取加入党组织,表达自己要求入党的决心和今后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打算。
2、党组织要加强对入党申请人的教育和培养,提供有关学习材料,帮助其进一步提高对党的认识。
3、党支部确定培养联系人。
(1)支部对申请人,及时落实一至二名党员负责培养联系,培养联系人要做到每季度至少一次找申请人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做好记录,鼓励申请人不断进步。
(2)对于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生产、工作骨干,而未提出入党申请的人,党支部应主动关心,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4、每年1月和7月,党委组织部门汇集各党支部干部职工中新递交入党申请人员的相关情况。
(二)列入积极分子培养阶段1、申请人经过一年左右的培养教育,由党小组提名或团组织推荐,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书面报党委组织部门,申领“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2、组织部门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初向党委会报告相关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
3、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培养、考察。
主要内容是:(1)党的基本知识教育;(2)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3)经常谈心;(4)了解思想情况。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一、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阶段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开展党的基础知识教育;(2)申请入党的人员应当向党组织递交书面申请;(3)党支部及时派人同申请人谈话;(4)由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积极分子包括一般积极分子、重点积极分子、发展对象);(5)由共青团组织推荐重点积极分子,党支部研究确定。
2、确定培养联系人(1)党支部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2)填写《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3、培养教育(1)培养联系人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作一次写实性的考察鉴定;(2)党支部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进行一次分析调整充实;(3)参加党校学习并获得结业证;(4)共青团组织与发展对象进行谈话,并填写《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组织发展对象登记表》。
4、确定发展对象(1)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已经具备党员条件,可以列为发展对象;(2)发展对象撰写自传(2000字以上)。
5、政治审查(1)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审查个人历史,一贯思想倾向和政治表现,特别是在一些重大政治问题上的表现;(2)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以及对本人的影响;(3)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4)形成综合考察材料;(5)由党总支预审(专、兼职组织员预审)后,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6)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带《发展学生党员审查、考核记录本》和发展党员自然情况表,审查合格后,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下发《入党志愿书》。
二、吸收预备党员阶段1、填写《入党志愿书》(1)由本人填写《入党志愿书》中的一至七页的栏目,并签名或盖章,填写好日期;(2)由入党介绍人填写入党介绍人的意见栏目的意见,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支部或本人指定;(3)支委会要对填写《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手续进行严格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2、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预备党员,其主要程序是:(1)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2)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吸收入党发表意见;(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人政审情况及其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4)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吸收入党发表意见;(5)申请人对支部大会讨论情况表态;(6)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支部全体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以上,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2/3,才能做出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7)由支部书记填写好“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加盖党支部印章、支部书记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日期;(8)将入党材料(含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外调材料、政审综合考察材料、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自传、党校结业证、团组织推优表)报党总支审批。
发展党员工作规程最全
发展党员工作规程一、入党积极分子阶段(一)发展程序:1、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2、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符合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同志,经过党员、群众(代表)的“两推”,票数均超过应到人数半数后,再经支委会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确定1至2名党员为其培养联系人;3、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确定后向广大党员、群众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4、对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支部要为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薄》和《发展党员监督管理表》,表格由党支部统一保管;5、基层党(工)委和党支部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学习培训,参加党内有关活动;6、党支部要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培养联系人每季度要记实考察一次,填写到《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薄》上,并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培养情况;7、入党积极分子每满一年未被列为发展对象的需要进行一次党员、群众(代表)民主评议,合格率均达到应到人数50%以上的继续作为积极分子培养,否则,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二)入档材料及规范格式:1、申请入党人员花名册(见附表2);2、个人入党申请书;3、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见附表3);4、《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薄》;5、《发展党员监督管理表》;6、“两推”时的原始票(见附表4);7、“两推”情况报告单(见附表5);8、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会议记录;9、公示(见附件6);10、党(工)委或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记录。
(三)注意事项:1、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是在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的人员中推荐;2、公示时间一般在“两推”和支委会研究确定后开始公示,公示期为7天;3、公示后,基层党(工)委和支部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必须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党员、群众反馈。
如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影响入党的,经支委会研究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二、预备党员阶段(一)发展程序:1、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满一年,经支委会研究确定为发展对象;2、向广大党员、群众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3、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
1.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流程
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流程
入党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每季度上交一篇思想汇报 党小组推荐(共青团员须经团组织推荐) 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党 支 部 指 定2名 党 员 作 为 培 养 联 系 人 , 对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进 行 培 养 教 育 , 每 季 度 将 考 察 情 况 写 入 考 察 表 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学习并结业 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党支部听取党内外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发展对象公示 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进行政治审查 党支部整理预审材料上报学院党总支 党总支审核预审材料上报校党委组织部 组织部批复后,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形成大会决议 上级党组织谈话 学院党总支审批 校党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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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流程和要求
一、申请入党
(一)递交入党申请
申请入党应是年龄在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
入党申请书应由本人书写,经申请人署名盖章或按手印后交给党组织。
党组织应认真审看,避免出现与实际不符情况。
(二)党组织派人谈话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同入党申请人谈话,谈话人要及时将谈话情况进行整理,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名盖章。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一)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应六个月以上,才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从入党申请人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上级党委认真审查,党委备案意见应及时通知党支部。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
1、党组织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
2、党组织应通过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讨论接受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和入党宣誓仪式等活动,加强培养教育。
根据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集中培训,培训
时主要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理论。
3、入党积极分子一般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应由本人手写。
培养联系人一般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情况,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一)确定发展对象
1、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应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2、入党积极分子被列为发展对象后,党支部应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3、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对其中准备近期发展的,列为发展对象。
4、上级党委要进行认真审查,研究提出备案意见。
(二)确定入党介绍人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应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三)进行政治审查
1、政治审查的内容应包括:发展对象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和抚养其成长的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2、政审材料一般由政审对象所在党支部出具并盖章,同时加盖上级党委公
章。
党组织在综合分析审查情况的基础上形成结论性材料。
政审对象的原始材料要放入党员档案。
3、对流动人员的政治审查应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如未征求,不能发展入党。
(四)开展短期集中培训
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二十四个学时。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
(一)支委会审查和基层党委预审
1、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2、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认真填写《发展党员预审会审表》后,反馈给党支部,并放入党员档案。
基层党委接到党支部上报的预审材料后在一个月之内完成预审。
3、基层党委预审发展对象合格后,党支部一般应在一个月之内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事宜。
4、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
(二)填写入党志愿书
对发展对象预审合格的,发放使用全省统一编码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志愿书必须由发展对象自己填写有关栏目。
(三)支部大会讨论
1、发展党员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2、召开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应当注意:(1)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2)发展对象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时,必须逐个讨论表决。
(4)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3、会议程序:(1)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3)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的情况;(4)与会党员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5)发展对象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6)与会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即可作出同意接收被介绍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4、将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决议填写入志愿书,并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
(四)报上级党委审批
1、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决议的,党支部应在三
个月内上报党委,超过三个月的要重新复议,然后再上报审批。
超过六个月上报的,退回党支部重新办理入党手续。
2、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审批。
乡镇(街道)
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不能审批预备党员,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五)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1、党委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之后,党委审批之前,应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
2、谈话人将整理好的谈话情况和表明自己态度的意见,如实填入发展对象志愿书。
(六)上级党委审批
1、党委对上报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
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2、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
同时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逐个审议表决。
表决方式可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或举手方式。
党委审批后,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一)教育考察
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预备党员入党宣誓。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二)提出转正申请
1、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前一周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
因特殊情况的在预备期满后一个月之内书面提交转正申请。
2、转正申请应由预备党员本人手写,若请人代写要有本人签名或盖章。
(三)支部大会讨论
1、党支部在收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一个月内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遇特殊情况不超过三个月。
召开支部大会前,应对预备党员转正进行公示。
2、本人必须参加讨论其转正的支部大会。
3、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主要程序:(1)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预备期间的表现;(2)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预备期间的表现和小组意见;(3)支部委员会介绍预备党员预备期间的教育考察情况,提出是否转正的意见;(4)大会讨论,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
4、支部大会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作出同意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
5、如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
6、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四)上级党委审批
1、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党委会讨论审批。
审批必须由党委会集体讨论表决。
审批意见要及时填入志愿书,通知党支部。
2、如因党委工作上的原因,拖延审批时间,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超过规定时间较长的,经支部大会复议其确实具备党员条件,应决定其从预备期满之日按期转正。
六、材料归档
预备党员转正后,有人事档案的,党支部应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其他入党材料由所在单位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管。
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范本
2、《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范本
3、《发展党员预审会审表》
附件1: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范本)
姓名 X X X
单位 X X X
XXXX 年 XX 月 XX日
附件2:
中国共产党
入党志愿书
(范本)
申请人姓名X X X
附件3:
发展党员预审会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