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84606
教育法律的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网络沉迷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给家庭、学校和社会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
本案例涉及一起因未成年人网络沉迷引发的家长与网络服务提供商之间的法律纠纷。
二、案情简介(一)当事人信息1. 原告:张先生,某市居民,职业为工程师,其子小张(化名),14岁,某中学初中生。
2. 被告:某网络科技公司,注册地为某市,主要经营网络游戏、在线视频等服务。
(二)案件经过1. 2019年6月,张先生发现其子小张沉迷网络游戏,每天花费大量时间在网络上,成绩一落千丈,身心健康也受到严重影响。
2. 张先生与小张多次沟通,要求其减少游戏时间,但小张不予理睬,甚至与张先生发生争执。
3. 2019年8月,张先生调查发现,小张沉迷的游戏系某网络科技公司提供,遂向该公司提出投诉,要求其采取措施限制小张的游戏时间。
4. 某网络科技公司回应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已对未成年人游戏时间进行了限制,但小张通过修改游戏账号信息等方式绕过限制。
5. 张先生认为,某网络科技公司未能有效履行监管责任,导致其子沉迷网络,要求该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争议焦点1. 某网络科技公司是否履行了监管责任,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2. 如何界定网络服务提供商在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问题中的责任?3. 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问题如何有效解决?三、法律分析(一)关于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
”2.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互联网信息服务内容的审核和管理,发现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应当立即停止传输、删除,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 本案中,某网络科技公司作为网络游戏服务提供商,有义务对游戏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法律法规教育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背景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2020年6月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甲方将一批原材料供应给乙方,用于乙公司的产品生产。
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原材料的质量标准、数量、价格、交货时间、付款方式等内容。
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约定向乙方供应了原材料。
然而,在2021年1月,乙方发现甲方供应的原材料存在质量问题,与甲方进行了多次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
乙方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无效,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案例分析1. 案件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是否有效,以及甲方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案件事实分析(1)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是否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本案中,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内容合法,不存在上述合同无效的情形。
因此,从表面上看,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是有效的。
(2)甲方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方发现甲方供应的原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属于甲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法律依据分析(1)关于合同无效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
本案中,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内容合法,不存在上述合同无效的情形。
(2)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教育典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高校学生宿舍盗窃案是一起典型的校园盗窃案件。
案件发生在某高校男生宿舍,犯罪嫌疑人系该校大一新生。
2019年10月,该生因家庭经济困难,产生了盗窃他人财物的念头。
在多次踩点、观察目标后,于11月某日凌晨,该生趁宿舍无人之际,盗取了一名同学的笔记本电脑、手机等财物,价值共计5000元。
案发后,受害者立即报警,公安机关迅速介入调查。
经侦查,犯罪嫌疑人被抓获,案件得以侦破。
二、案件分析1. 犯罪原因分析(1)经济原因:犯罪嫌疑人家庭经济困难,生活压力较大,导致其产生盗窃念头。
(2)法律意识淡薄:犯罪嫌疑人法律意识淡薄,不了解盗窃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对盗窃行为没有足够的认识。
(3)道德观念缺失:犯罪嫌疑人道德观念缺失,对他人财物缺乏尊重,认为盗窃行为可以满足自己的需求。
2. 案件特点分析(1)作案时间:犯罪嫌疑人选择凌晨作案,利用宿舍无人之机,降低作案风险。
(2)作案手段:犯罪嫌疑人踩点、观察目标,选择易盗取的财物,提高作案成功率。
(3)受害者特征:受害者为同宿舍同学,作案者对受害者较为熟悉,降低作案难度。
3. 案件影响分析(1)对受害者:盗窃行为给受害者造成了经济损失,同时给受害者心理带来阴影,影响受害者正常生活和学习。
(2)对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因盗窃行为受到法律的严惩,对自己的未来产生严重影响。
(3)对学校:该案件暴露出学校在学生管理、安全教育等方面存在不足,对学校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三、法律教育启示1. 强化法治教育:学校应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让学生明白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
2. 加强道德教育:学校应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观念,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自觉抵制不良行为。
3. 严格学生管理:学校应加强学生宿舍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高校园安全系数。
4. 家庭教育:家长要关注孩子的成长,关心孩子的心理健康,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5. 社会关注:社会各界应关注青少年成长,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保障。
法律讲堂实际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案例背景:某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于2010年取得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并开始进行住宅小区的开发建设。
该小区规划为多层住宅,共计12栋楼,占地约100亩。
在开发过程中,开发商为了降低成本,未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如绿化带、道路、排水设施等均未达到标准。
此外,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承诺小区内将设有幼儿园、超市等配套设施,但在实际交付时并未完全兑现。
案例分析:一、案件事实1. 开发商未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导致小区内绿化带、道路、排水设施等不完善,影响居民生活质量。
2. 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承诺的幼儿园、超市等配套设施未完全兑现,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3. 部分购房者因开发商的欺诈行为,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二、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四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 第十五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欺诈行为。
- 第十六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自愿、等价、诚实信用的原则。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建设规模和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建设。
- 第五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 第二十三条:经营者不得以虚假宣传、虚假广告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误导消费者。
三、案例分析1. 开发商未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和第五十条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 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承诺的幼儿园、超市等配套设施未完全兑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属于欺诈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法律案例分析评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案件。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于2018年10月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李某将位于某市某区的一套房屋出租给张某,租赁期限为三年,租金为每月5000元。
合同签订后,张某按时支付了第一个月的租金,但在支付第二个月租金时,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支付。
李某遂向张某催讨租金,但张某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支付。
随后,李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支付拖欠的租金及违约金。
二、案件事实1.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于2018年10月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内容主要包括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租赁期限、租金、押金、违约责任等。
2. 合同签订后,张某按时支付了第一个月的租金,但在支付第二个月租金时,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支付。
3. 李某向张某催讨租金,但张某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支付。
4. 李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支付拖欠的租金及违约金。
三、争议焦点1. 张某是否构成违约?2. 法院应否支持李某要求张某支付拖欠的租金及违约金的诉讼请求?四、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五、案例分析1. 张某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在本案中,张某与李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了租金支付的时间,张某在支付第一个月租金后,未能按照约定支付第二个月租金,已构成违约。
2. 法院应否支持李某要求张某支付拖欠的租金及违约金的诉讼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小学教育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小学位于我国某城市,是一所公立小学。
该校于2019年9月1日正式开学,共有教职工50人,学生1500人。
该校一直秉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致力于为学生们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然而,在2020年3月,该校发生了一起因教师体罚学生而引发的法律纠纷。
二、案例经过2020年3月的一天,该校五年级(2)班班主任李某在课堂上发现学生张某未按时完成作业。
李某认为张某上课不认真,影响到了课堂纪律,于是对张某进行了批评。
在批评过程中,李某情绪激动,用手掌打了张某的脸部,导致张某面部红肿,留下明显的痕迹。
张某的母亲得知此事后,立即向学校领导投诉,要求对李某进行严肃处理。
学校领导在接到投诉后,高度重视此事,立即对李某进行了调查。
经查,李某确实存在体罚学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的规定,学校决定给予李某行政处分,并要求其进行深刻反省。
三、案例分析1. 案例性质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为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具体表现为教师体罚学生引发的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相关规定,教师体罚学生属于违法行为,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2. 违法行为分析(1)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作为教师,其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2)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其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已构成违法行为。
教育法律知识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中学,由于近年来学校规模不断扩大,师资力量相对不足,学校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决定对部分教师进行公开选拔。
在选拔过程中,学校发现一位名叫张老师(化名)的应聘者,其学历、教学经验等方面均符合要求,但张老师曾因涉嫌抄袭论文被所在大学开除。
学校考虑到张老师的专业能力和潜力,决定破格录取张老师,但未将此情况告知学生家长。
二、案例分析1. 案例涉及的法律问题(1)教师聘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条规定,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本案中,张老师虽具备专业能力和潜力,但曾因抄袭论文被开除,不符合教师聘用条件。
(2)学生家长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学生家长有权了解子女的教育情况。
本案中,学校未将张老师曾因抄袭论文被开除的情况告知学生家长,侵犯了学生家长的知情权。
(3)学校招聘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条规定,教师招聘应当公开、公平、公正。
本案中,学校在招聘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存在违规操作。
2. 案例分析(1)张老师不符合教师聘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条规定,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本案中,张老师虽具备专业能力和潜力,但曾因抄袭论文被开除,说明其在学术道德方面存在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张老师不符合教师聘用条件。
(2)学校侵犯了学生家长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学生家长有权了解子女的教育情况。
本案中,学校未将张老师曾因抄袭论文被开除的情况告知学生家长,侵犯了学生家长的知情权。
学生家长有权了解子女所在学校教师的背景和资质,以便为子女选择合适的学校和教育资源。
(3)学校招聘程序存在违规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条规定,教师招聘应当公开、公平、公正。
本案中,学校在招聘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存在违规操作。
学校在招聘教师时,应确保招聘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避免出现违规操作。
正规法律案例分析题库(3篇)
第1篇一、宪法案例分析1. 案例分析:某市市政府为提高市民素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普通话,并规定所有市民在公共场合必须使用普通话交流。
部分市民认为该规定侵犯了他们的语言自由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分析要点:- 宪法中关于语言自由的规定。
- 政府行为是否符合宪法原则。
- 宪法原则与市民权利的平衡。
二、行政法案例分析2. 案例分析:某县教育局以考试成绩为依据,对全县教师进行评级,并以此作为教师工资和晋升的依据。
部分教师因评级较低而感到不公平,遂向教育局申请复核,但教育局以程序正当为由拒绝。
案例分析要点:- 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符合程序公正原则。
- 教师的权利保障。
- 教育行政纠纷的解决途径。
3. 案例分析:某市政府为改善城市环境,决定在市中心区域划定禁烟区域。
部分烟民对此表示不满,认为禁烟区域划定过于严格,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分析要点:- 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与公民权利的平衡。
- 禁烟政策是否符合比例原则。
- 法院在行政纠纷中的角色和作用。
三、刑法案例分析4. 案例分析:某公司经理为获得公司利益,指使下属伪造财务报表,并以此骗取银行贷款。
后贷款到期无法偿还,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经理的刑事责任。
案例分析要点:- 财务造假行为的定性。
- 经理的刑事责任。
- 刑法中的共同犯罪。
5. 案例分析:某市居民甲因与邻居乙发生纠纷,持刀将乙刺伤。
乙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审理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甲有期徒刑五年。
案例分析要点:-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 刑法中的故意与过失。
- 刑罚的适用原则。
四、民法案例分析6. 案例分析:某消费者购买某品牌手机,发现手机存在质量问题。
消费者与商家协商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退货并赔偿损失。
案例分析要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 商品质量的认定。
- 消费者与商家的权利义务关系。
7. 案例分析:某甲与某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一年。
租赁期满后,甲因工作原因无法继续居住,欲将房屋转租给丙。
中国法律案件判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8年5月,某市居民王某(男,45岁)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逮捕。
经侦查,王某在2018年1月至5月期间,先后在市内多家商场、超市进行盗窃,涉案金额共计5万元。
案件经市人民法院审理,于2018年9月作出一审判决。
二、案件事实1. 2018年1月,王某在市内某商场盗窃一台价值4000元的笔记本电脑。
2. 2018年2月,王某在市内某超市盗窃一部价值3000元的手机。
3. 2018年3月,王某在市内某商场盗窃一台价值2000元的平板电脑。
4. 2018年4月,王某在市内某超市盗窃一部价值1500元的耳机。
5. 2018年5月,王某在市内某商场盗窃一台价值1000元的充电宝。
三、案件审理过程1.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根据王某的供述和现场监控录像,确定王某为犯罪嫌疑人,并对其采取逮捕措施。
2. 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以盗窃罪对王某提起公诉。
3. 审理阶段:市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四、一审判决市人民法院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五、判决理由1. 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王某的犯罪情节较轻。
王某在作案过程中,未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未造成被害人重大损失,且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3. 王某的悔罪表现。
王某在侦查阶段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
六、案件评析1. 本案中,王某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_案例分析题及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1. 案件背景本案涉及邻里纠纷,李某与张某系邻居,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
在争执过程中,李某将张某打伤,造成张某重伤二级。
张某的医疗费用为10万元,李某无力赔偿,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2.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 案件分析(1)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李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李某应当赔偿张某的医疗费用10万元。
(3)李某无力赔偿,张某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二、答案1. 案件性质本案为故意伤害案件,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2. 案件结果(1)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张某医疗费用10万元。
(2)张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李某在执行期限内履行了赔偿义务。
3. 案件启示(1)邻里之间应和睦相处,避免因琐事产生矛盾。
(2)遇到纠纷时,应依法解决,避免采取暴力手段。
(3)赔偿义务人无力赔偿时,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法院应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总之,本案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了邻里纠纷,体现了我国法律的公正与权威。
案例法律事实分析题目(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小区业主李某因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不达标,导致其居住环境受到影响,与物业公司发生纠纷。
李某认为,物业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义务,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其因此遭受的损失。
物业公司则辩称,其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物业服务义务,李某的损失并非由物业公司造成。
双方就此问题无法达成一致,遂诉至法院。
二、法律事实分析1. 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在本案中,业主李某与物业公司之间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
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物业公司的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等。
2. 物业公司的服务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在本案中,物业公司作为服务提供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包括环境卫生、安全保障、设施设备维护等。
3. 业主的损失李某认为,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不达标,导致其居住环境受到影响,遭受了经济损失。
具体包括以下方面:(1)环境卫生问题:小区内垃圾清理不及时,导致环境脏乱差,影响业主生活。
(2)安全保障问题:小区安保人员不到位,导致业主财产和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3)设施设备维护问题:小区公共设施设备老化,未及时维修,影响业主正常使用。
4. 物业公司的抗辩物业公司辩称,其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物业服务义务,李某的损失并非由物业公司造成。
具体抗辩理由如下:(1)环境卫生方面:物业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垃圾清理,但业主未按时缴纳物业费,导致物业公司无法正常开展工作。
(2)安全保障方面:物业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配备安保人员,但业主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物业公司存在疏忽。
(3)设施设备维护方面:物业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设施设备维护,但业主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物业公司存在违约行为。
三、法院判决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考编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9年,某市A区教育局局长李某,在担任该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涉嫌贪污罪。
经过调查,检察机关以李某涉嫌贪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二、案情简介李某,男,1960年出生于某市A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
2010年至2019年,李某担任A区教育局局长。
在任职期间,李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涉嫌贪污罪。
1. 案件起因2010年,某公司为了在A区教育局招标项目中获得优势,通过中间人送给李某一笔贿赂款。
此后,李某多次收受该公司贿赂,累计金额达数十万元。
2. 案件经过2018年,A区教育局开展一项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
在招标过程中,李某再次收受该公司贿赂,为该公司在招标中提供便利。
2019年,该公司中标后,将部分项目款项打入李某个人账户。
3. 案件调查2019年,A区纪委对李某进行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李某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主动退缴全部赃款。
三、法律分析1. 涉嫌罪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之规定,李某的行为涉嫌贪污罪。
2. 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之规定,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3. 案件分析(1)李某作为教育局局长,在担任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涉嫌贪污罪。
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李某在收受贿赂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其行为不仅违反了职业道德,也损害了教育行业的形象。
(3)李某在调查过程中,能够主动承认犯罪事实,并主动退缴全部赃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结论李某的行为涉嫌贪污罪,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建议对其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基础案例分析作业题(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背景某市某小区居民李某,因房屋质量问题多次与开发商发生纠纷。
李某购买的房屋于2019年交付使用,入住后不久便发现墙体出现裂缝,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裂缝逐渐扩大。
李某多次与开发商沟通协商,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但开发商以房屋质量问题不在保修期内为由拒绝赔偿。
李某无奈之下,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事实1. 李某于2018年购买了该小区一套住宅,合同约定开发商负责房屋的施工和验收,并承诺房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2. 2019年,李某收房入住,发现墙体存在裂缝,经检测,裂缝宽度已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
3. 李某多次与开发商沟通,要求其承担维修责任,但开发商以房屋质量问题不在保修期内为由拒绝赔偿。
4. 李某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并赔偿损失。
三、争议焦点1. 房屋质量问题是否属于保修范围?2. 开发商是否应当承担维修责任?3. 李某的损失是否应当由开发商赔偿?四、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在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负责修复。
3. 《住宅质量保证书》规定,住宅工程保修期限为: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供暖期、供冷期;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五、案例分析1. 房屋质量问题是否属于保修范围?根据《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房屋墙体裂缝属于质量问题,且在保修期内。
因此,房屋质量问题属于保修范围。
2. 开发商是否应当承担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建筑工程在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负责修复。
法律分析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在市郊购买了一块土地,计划开发一个住宅小区。
该地块位于某市城乡结合部,周边环境较为复杂,交通不便,配套设施不完善。
开发商在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后,开始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包括规划设计、环评等。
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开发商遇到了以下问题:1. 部分周边居民反对该住宅小区的开发,认为该项目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他们的生活。
2. 开发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该地块地下存在大量文物古迹,需要暂停施工,进行考古发掘。
3. 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因资金周转困难,导致项目进度延误。
4. 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发现部分购房者存在虚假购房资格,涉嫌欺诈。
针对以上问题,开发商在法律层面寻求解决方案,现就相关问题进行分析。
二、法律分析1. 周边居民反对开发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当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对于周边居民的反对意见,开发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了解他们的顾虑,并针对他们的意见进行解释和说明。
(2)在项目设计中,充分考虑周边环境,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3)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降低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在项目建成后,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提升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
2. 地下文物古迹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发现文物古迹,应当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文物行政部门。
针对地下文物古迹的问题,开发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防止文物古迹受到破坏。
(2)与文物行政部门沟通,了解考古发掘的相关规定和程序。
(3)在考古发掘过程中,配合文物行政部门的工作,确保考古发掘的顺利进行。
(4)在考古发掘结束后,继续推进项目开发,但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3. 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针对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开发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调整项目投资计划,优化资金使用方案。
教育法律制度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教育法律制度逐渐完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本案例将围绕一起涉及教育法律制度的问题进行分析,旨在探讨我国教育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实施。
二、案例描述甲市某中学在招生过程中,发现部分学生存在虚假报名、伪造学籍等违规行为。
经调查,发现这些学生通过关系获得了入学资格。
该校在处理此事件时,校长认为这些学生已经入学,学校应该给予一定的宽容。
但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学校最终决定对这些学生进行退学处理。
三、案例分析1. 案例涉及的法律制度(1)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制度,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育职责。
(2)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3)教育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处罚法》规定,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对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2. 案例中存在的问题(1)学校管理不善。
该校在招生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行为,导致问题扩大。
(2)校长法律意识淡薄。
校长在处理问题时,未能依法行事,而是采取宽容的态度,忽视了法律的规定。
(3)教育主管部门监管不力。
教育主管部门在发现学校违规行为后,未能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
3. 案例启示治意识,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遵守教育法律法规。
(2)完善教育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招生、学籍管理、教师管理等制度,确保教育工作的规范运行。
(3)加强教育监管。
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行为。
四、案例分析总结本案例涉及教育法律制度,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我国教育法律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保障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我们需要加强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完善教育管理制度,加强教育监管。
法律教育典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2010年,甲公司聘请乙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为其提供网络技术服务。
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技术服务合同,约定乙公司负责为甲公司搭建和维护公司网站,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公司发现甲公司网站存在严重的侵权问题,即甲公司网站使用了乙公司未授权的第三方软件,侵犯了第三方软件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乙公司多次与甲公司沟通,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然而,甲公司未予以理睬,继续使用侵权软件。
2013年,第三方软件著作权人(以下简称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在诉讼过程中,乙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参与了诉讼。
二、案例分析(一)法律问题1. 侵权行为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46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构成侵权。
在本案中,甲公司未经丙公司许可,在其网站上使用了丙公司享有的著作权,侵犯了丙公司的合法权益,属于侵权行为。
2. 责任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乙公司作为网络技术服务提供商,在提供技术服务过程中,发现了甲公司网站的侵权行为,但未及时采取措施制止,也未通知甲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导致侵权行为持续发生。
因此,乙公司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二)法律教育启示1. 提高法律意识本案中,甲公司因缺乏法律意识,未能意识到侵权行为的严重性,导致侵权行为持续发生。
因此,企业和个人应提高法律意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
2. 加强合同管理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侵权行为的处理方式。
因此,企业和个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相关责任和义务,避免因合同漏洞导致侵权行为的发生。
法律法规案例作品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张某,男,35岁,某市人。
2018年3月,张某通过互联网发现某知名电商平台存在大量假冒伪劣商品,于是心生邪念,决定利用电商平台进行非法经营。
张某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私自注册了一家网店,并通过虚假宣传、虚构交易等方式,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在短短半年时间内,张某非法经营额达数十万元。
2018年9月,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某电商平台存在大量假冒伪劣商品。
经调查,执法人员发现张某的网店涉嫌非法经营,遂对其立案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张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二、案件分析1. 违法行为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案中,张某未经批准,私自注册网店,通过虚假宣传、虚构交易等方式,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2. 案件定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经营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之规定,非法经营行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二)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本案中,张某非法经营额达数十万元,其行为符合“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3. 案件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非法经营罪的处罚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张某非法经营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但考虑到其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本案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并根据其犯罪情节,依法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法律档案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于2008年取得某市某区某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办理了相关手续。
2010年,开发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设了一座住宅小区,并于2012年开盘销售。
李某(以下简称“原告”)于2013年购买了该小区的一套住宅,并签订了购房合同。
2015年,李某发现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其购买的住宅出现墙体开裂、地面下沉等现象。
李某多次与开发商协商解决,但开发商始终未给予满意答复。
于是,李某向某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经济损失。
二、案件事实1. 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未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导致房屋存在质量问题。
2. 李某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房屋的质量标准,开发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 李某在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后,多次与开发商协商,但未达成一致意见。
4. 开发商在诉讼过程中,承认存在质量问题,但认为其已尽到告知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争议焦点1. 开发商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2. 李某的经济损失如何认定?四、案例分析1. 开发商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未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导致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已构成违约。
同时,李某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房屋的质量标准,开发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也构成违约。
因此,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2. 李某的经济损失如何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真实法律教育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直播行业在我国逐渐兴起。
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通过网络直播平台展示才艺,吸引粉丝关注。
在这个过程中,打赏成为了主播收入的重要来源。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法律纠纷,其中网络直播打赏纠纷尤为突出。
本案例将围绕一起网络直播打赏纠纷展开分析。
二、案情简介原告甲(化名)系某知名网络直播平台的主播,因其才华横溢、亲和力强,吸引了大量粉丝关注。
2020年5月,原告甲在某直播平台上进行了一场直播活动。
在直播过程中,原告甲收到了被告乙(化名)的打赏。
被告乙在直播过程中,对原告甲的表演表示赞赏,并连续多次打赏。
然而,在直播结束后,被告乙以自己未成年、无经济来源为由,要求原告甲退还打赏的款项。
原告甲认为,被告乙在直播过程中已经明确表示愿意打赏,且在直播结束后,双方并未就退款达成一致意见。
因此,原告甲拒绝退还打赏款项。
被告乙遂将原告甲诉至法院,要求退还打赏款项。
三、争议焦点1.被告乙是否具备打赏能力?2.原告甲是否应退还打赏款项?四、案例分析(一)被告乙是否具备打赏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要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在本案中,被告乙在直播过程中明确表示愿意打赏,且在直播结束后,双方并未就退款达成一致意见。
由此可见,被告乙在直播过程中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打赏行为是有效的。
(二)原告甲是否应退还打赏款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被告乙在直播过程中明确表示愿意打赏,原告甲接受打赏后,双方形成了网络直播服务合同关系。
根据合同约定,原告甲应向被告乙提供直播服务,而被告乙则应向原告甲支付相应的打赏款项。
在此过程中,双方均履行了合同义务。
教师法律案例分析题目(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幼儿教育的快速发展,幼儿教育机构日益增多,教师队伍不断扩大。
然而,由于一些教师缺乏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导致幼儿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事件时有发生。
本案例将分析一起幼儿教育机构教师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案例,旨在提高教师法律意识,保障幼儿合法权益。
二、案例描述1. 案件时间:2020年9月2. 案件地点:某市一家幼儿教育机构3. 案件当事人:(1)原告:小明(化名),男,7岁,幼儿教育机构幼儿(2)被告:李某,男,30岁,幼儿教育机构教师4. 案件经过:小明系该幼儿教育机构一年级学生。
2020年9月,李某担任小明所在班级班主任。
某日,李某因小明在课堂上扰乱纪律,对小明进行体罚,导致小明身体多处受伤。
小明家长得知后,立即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5. 案件审理结果:经法院审理,认定李某的行为构成对小明的人身伤害,侵犯了小明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判决李某赔偿小明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2万元。
三、案例分析1. 案例中李某的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1)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三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2. 案例中幼儿教育机构是否应承担相应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二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学生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
幼儿教育机构在此次事件中存在管理不善、监管不严等问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具体表现为:(1)未对教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法律知识培训,导致教师法律意识淡薄。
(2)未对教师进行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导致教师体罚学生现象发生。
(3)未及时发现并制止李某的违法行为,导致小明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3. 如何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1)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教师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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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一、案例一:某校教师严某布置了家庭作业,其中12名学生没有完成。
严某让他们罚站,其中一个学生站立半个小时之后摔倒并把门牙磕掉,家长把学校告上法庭,要求学校承担一切医疗费用并赔偿损失。
案例二:郑州二七区实验小学开展教师学习探讨教育惩戒和体罚的活动。
谈谈你对教育惩戒和体罚的认识。
【参考答案】(1)体罚的行为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关爱学生是师德的灵魂。
教师应做到对学生严慈相济,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当学生犯错时,采取适当的教育惩戒是必要的,但过度的惩戒就会发展为体罚。
案例一中的教师的做法显然混淆了这一点,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2)教育惩戒不同于体罚,它是指适度和必要的惩罚。
虽然对惩罚的教育效果有不同的看法,但从抑制不良行为的角度来看,惩罚还是有必要的。
当不良行为出现时,可以用两种惩罚方式:一是给予某种厌恶刺激,如批评、处分、舆论谴责等;二是取消个体喜爱的刺激或剥夺某种特权等,如不许参加某种娱乐性活动。
应严格避免体罚或变相体罚,否则将损害学生的自尊,或导致更严重的不良行为,如攻击性行为。
惩罚不是最终目的,给予惩罚时,教师应让学生认识到惩罚与错误的行为的关系,使学生从心理上能接受,口服心服。
同时还要给学生指明改正的方向,或提供正确的、可替代的行为。
二、一群孩子在一位老人家门前嬉闹,叫喊连天。
几天过去,老人难以忍受,于是,对他们说:“你们让这儿变得很热闹,以后你们每天都这样喊,我给你们10块钱。
”孩子们很高兴,第二天仍然来了,一如既往地嬉闹。
老人出来,给了每个孩子10元钱。
第三天他解释说,自己没有收入,只能少给一些。
5元也还可以吧,孩子仍然兴高采烈地走了。
第四天,老人只给了每个孩子1元钱。
孩子们勃然大怒:“一天才1元钱,知不知道我们多辛苦!”从此,他们再也不大喊大叫了。
(1)上述案例中,老人用的是心理学的什么原理?(8分)(2)如果你是教师,谈谈这个故事对教学有什么启示。
(12分)【参考答案】(1)老人使用的心理学原理是内部动机和外部动机相互转化的原理。
内部动机是指诱因来源于个体本身的内在因素而引起的动机。
外部动机是指诱因来源于个体的外部因素而引起的动机。
内部动机是个体行为的根本动机,来源于对事物本身的兴趣。
而外部动机是事物的附属动机,来源于事物能够带给个体的利益。
内部动机和外部动机能够相互转化。
老人使用的就是这个原理,孩子们制造噪音本来是来源于他们的兴趣,是内部动机。
老人通过给他们金钱这种方式,将孩子们制造噪音的内部动机转化为外部动机。
(2)对教育教学的启示如下:①教师要合理利用学生的内部动机。
内部动机是学习最内在的动力。
只有激发学生的内部学习动机,学习才能持久,并且取得最好的学习效果。
教师在利用学生的外部动机时,要注意技巧。
首先,不能够在学生有学习的内部动机时采取外部奖励。
这样会使学生的动机发生转移,从学习为了兴趣转移为学习为了奖励。
其次,使用奖励时要注意程度和方法,尽量不要使用物质奖励。
②教师要合理地利用强化与消退,来消除学生的不良行为。
消退是一种无强化过程,其作用在于降低某种反应在将来发生的概率,以达到消除某种行为的目的。
消退是减少不良行为、消除坏习惯的有效方法。
正强化是通过呈现个体想要的愉快刺激来增强反应频率;负强化是通过消除或中止厌恶、不愉快刺激来增强反应频率。
本案例中,老人充分运用了强化和消退的作用,首先运用金钱作为强化物,来增加孩子发生吵闹行为的概率;接着,运用消退的作用,通过逐渐减少金钱的额度来慢慢减少孩子在门口发生吵闹行为的概率;最终达到消除孩子的吵闹行为的结果。
【提示】教学原则有:直观性原则、启发性原则、巩固性原则、循序渐进原则、因材施教原则、理论联系实际原则。
在招教和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对教学原则的考查常常以选择题的形式出现。
不再是简单的考查考生对教学原则具体种类的记忆,而是通过教学中教学原则的具体运用考查考生对教学原则的理解和把握程度。
真题示例:1. 在教学中,通过学生观察所学事物或教师语言的形象描述,引导学生对形成所学事物、过程的清晰表现,丰富他们的感性认识,从而使他们能够正确理解书本知识和发展认知能力的教学原则是( )。
(2013洛阳伊川招教)A. 循序渐进原则B. 直观性原则C. 启发性原则D. 巩固性原则2. “一个坏的教师奉送真理,一个好的教师则叫人发现真理。
”这体现了教学了( )。
(2013郑州二七招教)A. 循序渐进原则B. 直观性原则C. 启发性原则D. 巩固性原则3. 孔子要求“学而时习之”、“温故而知新”体现的教学原则是( )。
A. 循序渐进原则B. 直观性原则C. 启发性原则D. 巩固性原则4. 理论联系实际教学原则所遵循的主要教学规律是( )A. 间接经验和直接经验相统一B. 教师指导作用与学生主体作用相统一C. 掌握知识与发展智力相统一D. 传授知识与思想品德教育相统一的规律答案:1. B 2. C 3. D 4. A【提示】常用的教学方法有:讲授法、谈话法、讨论法、演示法、练习法和实验法。
在教学方法的考查中小编发现考生往往不能正确区分各个教学方法之间的区别,这也是出题者的出发点,在复习教学方法时考生要认真理解记忆各个教学方法,能正确区分不同教学方法的内涵。
【易混教学方法】:讲授法:教师通过口头语言系统连贯地向学生传授知识的方法。
讲授法可分为:讲述、讲解、讲演。
讲述是教师向学生描绘学习的对象、介绍学习材料、叙述事物产生变化的过程。
讲解是教师对概念、原理、规律、公式等进行的解释说明和论证。
讲演是系统的全面描述事实,深入分析和论证事实并归纳、概括科学的结论。
谈话法:也叫问答法。
它是教师按一定的教学要求向学生提出问题,要求学生回答,并通过问答的形式来引导学生获取或巩固知识的方法。
讨论法: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为解决某个问题而进行探讨、明别是非真伪,以获取知识的方法。
真题示例:教师按一定的教学要求向学生提出问题,要求学生回答,并通过问答的形式来引导学生获取或巩固知识的方法是( )。
A. 讨论法B. 谈话法C. 讲授法D. 演示法答案:B 本题考查谈话法的含义。
判断题:教学方法是教师为完成教学任务而采用的教的方法。
( )答案×解析:教学方法是为完成教学任务而采用的办法,它包括教师教的方法和学生学的方法。
教学方法一旦形成后,不会随着社会的变革而发生变化。
( )答案×解析:教学方法不是由教学内容和教育目的、时代要求以及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这些因素消极决定的,它会随着社会的变革而发生变化。
现代教学方法是不断否定传统教学方法的基础上才使自身得以丰富和发展。
( )答案×解析:传统教学方法并非一无是处,现代教学方法并非完美无缺,现代教学方法是在批判继承传统教学方法的基础上使自身得以丰富和发展的。
【提示】:教学组织形式个别教学制:教育史上最早出现的教学组织形式。
教师向学生传授知识,不知、检查和批改作业都是个别进行的,即教师对学生一个一个轮流的教。
教师在教某个学生时,其余学生均按照教师要求进行复习或作业。
班级授课制:指把一定的学生按年龄层次和智力水平及受教育程度编班上课。
最早由夸美纽斯提出。
后来赫尔巴特完善了这一理论,苏联的教育家凯洛夫最终完善了这一理论。
分组教学是按学生的能力或学习成绩把他们分为水平不同的组,以此进行教学或布置学生共同完成某项学习任务。
设计教学法是克伯屈所创,主张废除班级授课制和教科书,打破传统的学科界限,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自己决定学习目的和内容,在自己设计、自己负责的单元活动中获得有关的知识和能力。
道尔顿制是美国的帕克郝斯特在道尔顿中学创建的一种新的教学组织形式,是指教师不再通过上课向学生系统讲授教材,而只为学生分别制定自学参考书、布置作业,由学生自学和独立作业,有疑难时才请教教师辅导,学生完成一定阶段的学习任务后,向教师汇报学习情况并接受考查。
真题示例多选:课堂教学的具体形式有( )。
A. 现场教学B. 班级授课C. 分组教学D. 道尔顿制单选:萌芽于16世纪,兴起于17世纪,经夸美纽斯总结、改进和理论升华的教学组织形式是( )。
A.个别教学B. 班级授课C. 分组教学D. 道尔顿制单选:当代学校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是( )。
A.个别教学B. 班级授课C. 分组教学D. 道尔顿制答案:BCD D B形成性评价:通常在教学过程中实施,一般是由学生完成一些与教学活动密切相关的测验,也可以让学生对自己的学习状况进行自我评估,或者凭教师的平常观察记录或与学生的免谈进行评估。
总结性评价,通常在一门课程或教学活动结束后进行,是对一个完整的教学过程进行测定。
配置性评价一般在教学开始前进行,摸清学生现有水平及个别差异,以便安排教学。
诊断性评价有时与配置性评价意义相当,指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与个体差异,有时也指对经常表现出学习困难的学生所做的评价,多半是在形成性评价之后实施,用以摸清评价对象的基础和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未解决问题搜集必要的资料,以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真题示例单选题:一般在教学开始前使用,用来摸清学生的现有水平及个别差异,以便安排教学的评定属于( )A. 配置性评定B. 形成性评定C. 总结性评定D. 非正式性评定形成性评价通常发生在( )。
A. 教学过程之前B. 教学过程之前C. 教学过程之中D. 毕业时答案:A C一、请阅读以下对两位同学的描述,回答问题。
男生甲:他的数学成绩一向很好,语文成绩却总是倒数几名。
每次上语文课他都如坐针毡。
趁老师不注意他从课桌里拿出数学课外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下课铃响了,他赶忙收起课外书,飞速将同桌的答案抄在自己的作业本上。
女生乙:她的成绩在全年级都名列前茅。
老师刚布置完作业,她很快就写完了。
有时候,她觉得这种题目太简单了。
离下课还有十分钟,她又没事可干了,没办法,只能翻开书本预习下一课的内容。
(1)针对上述现象,教师在处理时应遵循什么样的教学原则?教学实践中应如何贯彻这一原则?(4分)(2)你认为教师如何做才能促进两位学生更好地发展?(6分)【参考答案】(1)针对材料中的问题,教师在处理时应遵循量力性原则。
量力性原则也称可接受性原则,是指教学的内容、方法、分量和进度要适合学生的身心发展,使他们能够接受,但又要有一定的难度,需要他们经过努力才能掌握,以促进学生的身心发展。
贯彻该原则的要求有:①了解学生的发展水平,从实际出发进行教学;②考虑学生认识发展的时代特点。
(2)①根据男生甲的情况,教师可以先激发其对语文的喜爱之情,以调动其学习的积极性;然后帮助其树立信心;接着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引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