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
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
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建设优良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为国家培养合格的建设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本条例所指的学生包括在我校正式注册并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学生。
第三条学生在校内有违纪行为的,依照本条例给予纪律处分。学生在校外参加教学实习、考察、夏令营、社会实践等社会活动和社区服务中有违纪行为,参照本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条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正面教育与纪律处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等,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记大过学生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但情节轻微不足以给予行政处分的,给予通报批评,督促其改正错误。
第六条对违反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者,给予以下处分:
(一)违反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强制措施的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即视作自动丧失学籍。
(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公安机关处罚者,视其情节,可给予记过处分。
(三)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司法和公安部门认定其行为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但不予处罚者,学校可视其情节,给予记过或记过以下处分。
第七条受处分者,应同时受到下列处理:
(一)取消其当年(指学年度,下同)参加学校和年级段以及班级的各种奖励、各类奖学金评定的资格。
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
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
为了规范学生行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创建平安和谐文明校园,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视其性质、情节的轻重及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批评教育或者下列之一的纪律处分:
(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
第二条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有明显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言论和行为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三条策划、组织和煽动闹事或违反宪法规定,扰乱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治安,破坏安定团结者。
(一)情节严重,经教育尚能改正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二)情节严重,经教育坚持不改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四条违反国家政策、法令、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或公安部门处罚者。
(一)被处以警告或罚款的,根据情节,可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二)被处以拘留或收审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三)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或劳动教养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五条结伙斗殴或殴打他人侵犯人身权利者。
(一)虽未动手打人,但挑起事端或偏袒一方,煽动闹事,恫吓威肪他人促使打架事态扩大的,视情节轻重,给子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二)提供伪证,影响查清事实真相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三)动手打人,情节较轻未致伤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较重且致伤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学校违纪处分办法(规章制度)
学校违纪处分办法(规章制度)第一条违纪定义
学校违纪行为是指学生在校期间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 旷课、迟到、早退;
2. 在课堂上睡觉、说话、耍小聪明;
3. 携带违禁品进校;
4. 打架斗殴、欺凌他人;
5. 破坏学校设施、涂鸦;
6. 偷窃、抢劫、敲诈勒索;
7. 参与不良社交活动,如赌博、吸毒等;
8. 各类考试作弊行为。
第二条违纪处分原则
学校对学生的违纪行为将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 教育为主,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2. 因违纪行为而导致对他人或学校财产造成损失的,学生需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
3. 违纪行为严重者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 多次违纪,情节严重者将予以严厉处分,甚至开除学籍。
第三条违纪处理程序
学校对学生的违纪行为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 违纪行为被发现后,相关责任人应立即报告学校有关部门;
2. 学校有关部门将对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核实,确保事实清楚;
3. 学校将召集违纪学生和相关证人进行听证,以了解详细情况;
4. 根据调查结果和听证情况,学校将作出相应的处分决定;
5. 学校将通知违纪学生本人以及其家长,并对处分结果进行公示;
6. 如学生对处分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复核。
第四条违纪处分措施
根据学生的违纪行为轻重不同,学校将采取以下处分措施:
1. 警告:对违纪行为较轻者给予书面警告,并进行思想教育;
2. 记过:对违纪行为较严重者给予记录过程,并收缴违禁品或补偿损失;
3. 留校察看:对重复违纪或情节较为严重者采取留校察看措施,并进行严格的教育管理;
2019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_规章制度_
2019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
第一条学生违法、违规、违纪,学院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纪律处分分下列五种:(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开除学籍。
第二条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受到公安、司法部门处罚者(包括警告、罚款、拘留、劳动教养、判刑等),学院相应做出纪律处分。
第三条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有明显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的言论和行为者,以及组织和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而坚持不改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四条偷窃、破坏国家、集体和私人财物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小偷小摸屡教不改者、造成严重损失和危害者、触犯国家法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五条利用电脑、网络或其它通信工具进行非法活动,侵害他人权益,发表或散布反动言论和不良信息者,给予严重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影响恶劣、危害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六条有调戏、侮辱妇女等流氓行为者,给予严重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违反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情节恶劣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七条在异性寝室留宿者,将异性留宿者,视情节给予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行为及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八条违章使用电器或明火,引起火警、火灾者除经济赔偿外,给予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由此造成严重损失和危害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九条以各种形式进行赌博或提供赌博条件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记过或留校查看处分。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根据学校的违纪处罚条例,学生在校期间如发生违纪行为,将会采取相应的纪律处罚措施。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1. 违反校规校纪:包括违反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校纪校规,如迟到早退、缺勤、不按时参加学院所有教育活动等,将会受到警告、记过处分等。
2. 不良行为:包括在校内或校外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欺骗、打架斗殴、偷窃、敲诈勒索、传播不良信息等,将会受到严重处罚,包括警告、留校察看、学籍记过甚至开除学籍。
3. 违反考试纪律:包括作弊、抄袭、暴露试卷、打扰他人等行为,将会受到科目不及格、学籍记过、停考、开除学籍等处罚。
4. 违反校园安全规定:包括携带危险物品、参与非法集会活动、损坏公共设施等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5. 违反社会道德规范:包括涉及诽谤、恶意中伤、传播不实信息等行为,将会受到警告、严重警告、留校察看甚至开除学籍等处理。
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中,具体的处罚措施和处理方式会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而有所差异。在实施处罚时,学校会注重公正、公平和教育导向,以促使学生正确认识错误、纠正
错误,并对其进行教育和辅导,以期达到教育、惩戒和改造的效果。
学生违规行为处理处罚规定
学生违规行为处理处罚规定
近年来,学生违规行为频发,给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扰。为了
维护良好的教育秩序,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纪律观念,学校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处理处罚规定。本文将从学生违规行为的定义、处理处罚的原则和具体措施等方面展开,探讨学生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规定。
一、学生违规行为的定义
学生违规行为是指学生在学校内或校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的行为。一般来说,学生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旷课、迟到早退、擅自离校、抄袭作业、作弊考试、欺凌他人、打架斗殴、损坏公物等。
二、处理处罚的原则
在制定处理处罚规定时,我们应该遵循科学公正、依法依规、个案个体化、分
类处理等原则。首先,处理处罚应当科学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对学生违规行为要进行客观评估和公正处理。其次,处理处罚应当依法依规进行,遵循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再次,处理处罚应当个案个体化,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进行量身定制的处理处罚方案。最后,处理处罚应当分类处理,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三、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
1. 提醒教育
对于一些轻微的违规行为,可以采取提醒教育的方式进行处理。学校可以通过
对学生进行个别谈话,向他们解释违规行为的不良影响和后果,引导学生自我反思和改正错误。
2. 记过处分
对于一些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可以给予学生记过处分。学校可以将学生的违规行为记录在案,并在学生档案中做相应的标注,以便今后参考和管理。
3. 罚款
对于一些经济损失较大的违规行为,可以给予学生罚款处分。学校可以要求学生进行一定金额的罚款,并用于修复学校公物或开展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
学生违规违纪处分规定
学生违规违纪处分规定
学生违规违纪是一种常见的现象,对于学校而言,如何制定合理、公正的违规违纪处分规定是非常重要的。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学生违规违纪处分规定。一、处分种类
学生违规违纪行为千差万别,因此,学校应制定多种多样的处分种类。一些常见的处分包括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停课、记大过、退学等。这样的处分分类有利于根据违规违纪行为的轻重进行合理处分,使违规违纪学生得到适当的教育和惩罚。
二、违规违纪行为
学校应当明确违规违纪的定义和范围,并列举出一系列具体的违规违纪行为,以便学生知道什么是不被允许的。例如,旷课、迟到、缺勤、欺凌、舞弊等行为都可以被视为学生违规违纪,学校可以在规定中明确指出。
三、处分程序
学生违规违纪处分应当遵循一定的程序,以确保处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这个程序可以包括收集证据、听取当事人陈述、进行事实调查等步骤,同时,学校还应当给予学生合理的申诉渠道,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
四、公正与人性并重
学校制定的违规违纪处分规定应该既具备公正性,又具有一定的人性化。对于有的学生来说,他们的违规违纪是一时冲动或者轻微的过失,学校应该以教育为主导,给予他们合适的惩罚和引导,以帮助他们改正错误。而对于一些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应当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以起到警示和震慑的作用。
五、罚则明确
学校在制定违规违纪处分规定时应当详细规定各种处分种类对应的具体情形和
相应的处分力度。这样做有利于减少主观判断,同时也能使处分过程的透明度得到提升,以避免出现对学生不公平的情况。
六、重视教育与引导
处分违规违纪学生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惩罚,更重要的是要通过教育和引导,
中小学生处分暂行规定
学生处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严格学校管理教育学生自觉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规范学生处分程序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及学籍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在校学生。第三条处分学生应当遵循依法、公正、教育从先、保护学生合法权益、非歧视、严格控制受处分人数的原则。第四条处分的种类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增设其他处分种类。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犯有错误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有下列不良行为之一的可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一无正当理由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超过30课时含30课时以上住宿学生夜不归宿行为不轨的二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三在校内外不听劝告屡次吸烟、酗酒的四故意损坏公物或他人物品造成较大损失的五打架斗殴恶意辱骂他人的六有偷窃行为
或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的七进入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游戏厅等场所或在校学习期间逃课进入网吧屡教不改的。第六条有下列不良行为之一的学生可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一同时有本规定第五条其中两项以上不良行为经教育仍坚持错误不改的二无正当理由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超过60课时含60课时以上住宿学生多次夜不归宿行为不轨的三不服从教师正当管理有辱骂教师行为情节严重的
四不听劝告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校园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
威胁的五纠集校外人员扰乱学校秩序滋事打架或毁坏、偷窃公物或他人财物的六参与团伙或聚众斗殴情节严重的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音像制品、读物屡教不改的八多次拦截他人强行索要财物或有抢劫、敲诈行为的九男女同学之间发生不正当交往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第七条有下列严重不良行为之一的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一处分期间仍坚持错误继续有违纪行为的二无正当理由连续旷课一个月或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超过108课时含108课时以上的三不服从教师正当管理殴打或唆使他人殴打学校教职工的四打架斗殴、行凶、赌博、吸毒等屡教不改造成严重后果的五
学生作弊处理通告
学生作弊处理通告
尊敬的师生们:
近期,学校接到了一些关于学生作弊的举报和反映。学校高度重视这些情况,并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对学生作弊问题展开调查和处理。为了维护考试秩序和公正性,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特向全体师生发布以下学生作弊处理通告:
一、对于作弊学生的处罚
学生作弊是严重的违规行为,将受到学校严肃处理。对于考试作弊的学生,学校将依照《高等教育法》、《教育部考试中心考试作弊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条例的规定,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严肃处理措施:
1.给予正式警告处分
对于作弊行为较轻的学生,学校将给予正式警告处分,并向教育部门留案记录。
2.暂扣学籍
对于作弊行为较严重的学生,学校将暂扣其学籍,直到该学生经过严格审查后再次申请入学。
3.勒令退学
对于严重作弊或多次作弊的学生,学校将给予勒令退学处分,并在退学通知书中注明该学生的作弊行为。
4.其他惩罚
对于作弊行为涉及破坏校规校纪、损害学校声誉等情况的学生,学校将视情况给予其他适当的惩罚。
学生在考试中作弊不仅是失去了自我尊严和荣誉,更是对道德伦理的背叛和对教育教学质量的破坏。做事要有诚信,做人也要有诚信。尊重知识和尊重劳动才是赢得尊重和成功的根本。
二、对于作弊举报人的保护
学生作弊是一种严重违规行为,学校承诺对举报人给予保护。举报人的身份将严格保密,并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保护。同时,学校鼓励学生举报作弊行为,支持举报人进行的正义行为。
三、对于学生的建议和提示
为了避免作弊行为的发生,学生应该牢记以下几点建议和提示:
1.在考试前要认真复习和准备,尽可能掌握好考试的知识点和技巧。
学校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学校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__市教委《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违纪处分程序的若干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均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学校在处分学生时,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正当、依据准确、处分恰当。
第四条在处理过程中,学生享有陈述、申辩、申诉等权利。
第二章违纪处理的种类和适用
第五条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包括通报批评)或者纪律处分。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第六条一人有两种以上违纪行为的,分别处理,合并
执行;两人以上共同违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理。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加重处分:
(一)违纪后,认错态度较差;
(二)多次违纪;
(三)在校外违纪,影响学校声誉;
(四)涉外活动违纪;
(五)对检举人、证人进行威胁或打击报复。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酌情减轻处分:
(一)违纪后,能及时承认错误;
(二)违纪后,态度端正,检查深刻;
(三)违纪后,能积极协助、主动配合处理;
(四)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第九条对受处分者,附加以下处理:
(一)受处分学生在处分未解除前不得参评奖学金,不授予各种荣誉称号;
(二)处分期限一般为6-12个月,到期可根据学生表现予以解除。
(三)留校察看一般以12个月为期。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留校察看期间表现良好的,按期解除察看;表现突出的,可提前解除察看;表现差的,延后解除察看或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做出留校察看处分决定之日距离学生完成学业时间不满一年的,留校察看期到学生结束学业离校之日为止;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第一篇: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生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教研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学生行为准则》,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处理违纪学生,要做到事实确凿,证据充分,处理适当,坚持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柳埠中学在籍的所有学生。
第四条通报批评不属纪律处分,通报后如再违犯校纪校规,即给予纪律处分。损毁他人财物和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其财产赔偿部分和医疗费用等的负担可以调解处理。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和运用
第五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给予通报批评或下列之一的处分:(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勒令退学。留校察看以一年为期。毕业生不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一年内进步显著的,可按期解除留校察看处分;表现良好,可提前解除留校察看处分;经教育不改继续违犯校纪校规的,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第六条违纪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由违纪者赔偿经济损失、承担医疗费及与病伤有关的其它费用。违纪所得财物退还原主。
第七条违纪情节轻微不需要处分的,应根据违纪情况,要求做出书面检查、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给予通报批评。
第八条一人有两种以上的违纪行为,合并加重处分。二人以上共同违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理。
第九条违纪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纪律处分。 (一) 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 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的; (三) 由
学生违纪处罚规定
学生违纪处罚规定
一目的和意义
学生违纪处罚规定旨在规范学生行为,维护校园秩序和教育环境,培养学生良
好的品行和道德观念。
二违纪行为的分类
学校通常将违纪行为分为轻微、一般和严重三个级别。轻微违纪行为包括迟到、早退、打闹等;一般违纪行为包括抄袭、作弊、不服从校规等;严重违纪行为包括偷窃、打架、欺负他人等。
三处罚方式的选择
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学校会选择相应的处罚方式。常见的处罚方
式包括警告、批评教育、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退学等。
四处罚程序的规定
学校对违纪处罚程序也有明确规定。通常包括事实调查、听证、裁决和结果通
知等环节。这样的规定能够确保处罚过程的公正和合法性。
五处罚规定的公示和知情权
学校应该公示违纪处罚规定,以便学生和家长了解各种违纪行为的处罚标准和
程序。同时,学生和家长也应该享有知情权,及时了解自己的违纪情况以及相应的处罚。
六违纪处罚的教育
学校应该注重违纪处罚的教育意义。除了严肃批评违纪行为本身,还应该对学
生进行规范教育,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并提高自我约束能力。
七复查和申诉机制
为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学校应当设立复查和申诉机制。一方面,学生可以
对处罚不满进行复查,要求重新审视违纪事实和处罚决定;另一方面,学生也有权利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要求对处罚进行重新审理。
八违纪处罚与教育的平衡
在执行违纪处罚时,学校需注意与教育的平衡。虽然要对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但也要注重教育改造的目的,避免对学生产生过度打击,毁掉他们的成长机会。
九留有改过的机会
在一些轻微和一般的违纪行为中,学校应该给予学生改过的机会。例如,可以
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引言
学生违纪行为是高校教育管理中一个重要的问题,为了维护校园秩序,提高学生的自律能力,学校必须制定一套合适的违纪处分规定。本文将针对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展开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一、学生违纪的种类和级别划分
学生违纪行为多种多样,需要根据不同的违纪行为进行分类和划分。常见的违纪行为包括迟到早退、旷课、作弊、打架等。针对这些违纪行为,学校可以按照轻重程度划分为轻微违纪、一般违纪和严重违纪三个级别,并制定相应的处分措施。
二、轻微违纪处分规定
对于轻微违纪行为,学校可以采取一些简单的纪律教育措施进行惩戒,例如警告、口头批评等。这些处分既能对学生进行警示,又能避免过度惩罚对学生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三、一般违纪处分规定
一般违纪行为可能对校园秩序和其他学生的学习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需要更严厉的处分措施。学校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如提醒教育、书面警告、扣分等,以引起学生的警觉,倡导学生自觉遵守规则。
四、严重违纪处分规定
严重违纪行为对校园秩序和学生安全会产生重大危害,因此需要采取更为严厉的处分措施。学校可以考虑采取停课、留校察看、降级、开除学籍等处分,以起到震慑效果,并为校园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
五、违规处分程序与权益保障
学校在处理学生违纪行为时,应该建立严格的违规处分程序,确保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同时,也要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充分听取学生的申辩,确保对学生的处分是公正合理的。
六、教育与惩戒的平衡
在处理学生违纪行为时,学校应该保持教育与惩戒的平衡。一方面,要加强规章制度的宣传和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纪律;另一方面,对于违纪行为,学校要果断采取合适的处分措施,以达到教育目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条学生违法、违规、违纪,学院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纪律处分分下列五种:(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开除学籍。
第二条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受到公安、司法部门处罚者(包括警告、罚款、拘留、劳动教养、判刑等),学院相应做出纪律处分。
第三条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有明显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的言论和行为者,以及组织和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而坚持不改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四条偷窃、破坏国家、集体和私人财物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小偷小摸屡教不改者、造成严重损失和危害者、触犯国家法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五条利用电脑、络或其它通信工具进行非法活动,侵害他人权益,发表或散布反动言论和不良信息者,给予严重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影响恶劣、危害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六条有调戏、侮辱妇女等流氓行为者,给予严重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违反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情节恶劣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七条在异性寝室留宿者,将异性留宿者,视情节给予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行为及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八条违章使用电器或明火,引起火警、火灾者除经济赔偿外,给予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由此造成严重损失和危害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九条以各种形式进行赌博或提供赌博条件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记过或留校查看处分。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条殴打他人情节较轻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寻衅滋事打人者、持械打人者、打人致伤者、打群架为首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蛊惑、纵容他人打架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十一条酗酒肇事者,参照有关条款加重处分。
第十二条凡作伪证者,制造假案者,给予严重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由此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三条私自在外租房,屡教不改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
第十四条违反学院管理规定,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生活秩序或公共秩序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五条一学期累计旷课不超过一周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一周以上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连续旷课超过两周者,按放弃学籍、退学处理。
第十六条违反考场纪律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在考试中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夹带及使用储存、记载有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或物品等考试作弊者给予记过处分。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案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由他人帮忙考试或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传递考试内容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七条弄虚作假者、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八条如有两种以上违纪行为者,根据其违纪事实,按照本条例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第十九条本规定没有列举的违纪行为,但确要给予处分,可参照有关条款,给予处分。
第二十条对学生做出开除学籍处分,经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第二十一条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者,在处分期间有立功等突出表现,可在半年后至毕业前申请撤消处分。撤消处分由本人申请,班主任签字,所在院系审核批准,报学工处备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撤消处分的决定归入学生档案和文书档案;认错态度差者,或在本院曾受过处分又违纪者,要加重处分。
第二十二条留校察看的期限一般为一年,自宣布处分之日算起。学生在留校察看期间,如有显著悔改表现,可提前解除对其留校察看;如在留校察看期间继续违纪,可开除学籍。
第二十三条毕业年级学生不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如果其错误够上此处分时,给予记过处分,并不准其按期毕业,做结业处理。离校后,在工作岗位上考察一年,学院视其表现,决定是否同意其换发毕业证书。
第二十四条对违纪学生,要进行批评或纪律教育。给予学生处分时,应持慎重态度,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妥当,手续完备,处理结论同本人见面。违纪学生如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处分决定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在接到书面申诉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并告知违纪学生。违纪学生如对复查决定仍有异议,可在接到复查决定起15个工作日内向湖北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诉。
第二十五条给予学生处分的审批权限及其程序:
(一)学生处分审批权限:警告、严重警告由院系审批,报学生工作处备案;记过、留校察看由学生工作处批准,报学院备案;开除学籍由学院审批,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院系提出给予学生留校察看、开除学籍报告和处分建议,应该具备下列材料:
(1)学生违纪处分申报表;
(2)学生违纪的主要事实材料;
(3)学生本人或其代理人的陈述或申辩材料;
(4)班主任、院系领导意见。
(三)学生处分文件由学生所在院系负责送达,并存入学生个人档案和文书档案。
第二十六条以前规定若有与本条例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处。
3、致他人重伤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策划者:预谋、策划或纠集他人打架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造成后果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三)打架者:
1、动手打人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致人轻伤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3、致人重伤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四)参与者:
1、凡参与打架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参与打架,促使事态扩大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3、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使事态扩大,造成后果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五)持械打人的,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为他人提供器械者,参照持械打人者给予相应处分。
(六)打架事件发生后,用金钱财物或其他形式私自解决的,加重一级处分。
(七)报复者:打架事件发生后,对他人进行报复的加重一级处分。
(八)作伪证者:目击而故意作伪证,给调查造成困难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加重一级处分:参与两次以上打人、打架者;勾结、纠集学院内外人员结伙打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