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道等级划分

合集下载

航道的等级

航道的等级

国际标准GBJ139-9.中航道等级划分为7个级别.最低级为七级,即通行50吨级船舶的航道尺度标准.六级100t五级300t四级500t三级1000t二级2000t一级5000t1.按航道的等级划分根据《内河通航标准》的规定,我国航道等级由高到低分I、Ⅱ、Ⅲ、Ⅳ、V、Ⅵ、Ⅶ级航道,这7级航道均可称为等级航道。

通航标准低于Ⅶ级的航道可称为等外级航道。

2.按航道的管理属性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将航道划分为以下三种:1)国家航道:构成国家航道网、可通航500吨级以上船舶的内河干线航道;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常年通航300吨级以上船舶的内河干线航道;可通航3000吨级以上海船的沿海干线航道;以及对外开放的海港航道和国家指定的重要航道。

2)地方航道:可以常年通航300吨级以下(含不跨省可通航300吨级)船舶的内河航道;可通航3000吨级以下海船的沿海航道、地方沿海中小港口间的短程航道;非对外开放的海港航道;其他属于地方航道主管部门管理的航道。

3)专用航道:由军事、水利电力、林业、水产等部门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自行建设和使用的航道。

3.按航道所处地域划分1)内河航道:是河流、湖泊、水库内的航道以及运河和通航渠道的总称。

其中天然的内河航道又可分为山区航道、平原航道、潮汐河口航道和湖区航道等等。

而湖区航道又可进一步分为湖泊航道、河湖两相航道和滨湖航道。

2)沿海航道:沿海航道原则上是指位于海岸线附近,具有一定边界可供海船航行的航道。

5.按航道的通航条件划分1)依通航时间长短可分为:(1)常年通航航道,即可供船舶全年通航的航道,又可称为常年航道;(2)季节通航航道,即只能在一定季节(如非封冻季节)或水位期(如中洪水期或中枯水期)内通航的航道,又可称为季节性航道。

2)依通航限制条件可分为:(1)单行航道,即在同一时间内,只能供船舶沿一个方向行驶,不得追越或在行进中会让的航道,又可称为单线航道;(2)双行航道,即在同一时间内,允许船舶对驶、并行或追越的航道,又可称为双线航道或双向航道;(3)限制性航道,即由于水面狭窄、断面系数小等原因,对船舶航行有明显的限制作用的航道,包括运河、通航渠道、狭窄的设闸航道、水网地区的狭窄航道,以及具有上述特征的滩险航道等。

航道等级划分与通航条件

航道等级划分与通航条件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水运网 >> 科教 >> 行业知识 >> 正文航道的等级划分与通航条件周俊安 中国水运报 更新时间:2009-7-28航道是水运的三大要素之一。

航道是水运赖以发展的基础,有“航运之母”之称。

第一部分 基础知识一、航道概念航道是指沿海、江河、湖泊、水库、渠道及运河内可供船舶排筏在不同的水位期通航的水域。

1.通航水域就术语的含义而言,船舶及排筏可以通达的水面范围都是通航水域,则沿海、江河、湖泊、水库、渠道和运河内可供船舶、排筏在不同水位期的通航水域即为航道。

要明确界定通航水域,首先要明确船舶和排筏的含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指明船舶“是指各类排水或非排水船、筏、水上飞机、潜水器和移动式平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则规定船舶“是指各类排水或非排水的船艇和移动式平台”。

前者将排筏列入船舶的范围,后者则未作这样的明文规定。

船舶种类很多,有大有小,其作为水上运载工具的属性是相同的,但不同类别和大小的船舶其功能相异。

具有能让营运船舶和大中型排筏通达条件的水域定为有真正意义的通航水域,当然,这类水域同样可供小艇和小排筏通行。

2.航道广义上必须把航道理解为水道或河道整体,它可以不包括堤防和整个河漫滩,但不能不包括常遇洪水位线以下的基本河槽或者是中高潮位以下的沿海水域。

航道的狭义理解等同于“航槽”。

因为航道应当有尺度标准和设标界限,航道位置可以随河床演变或水位变动而随时移动,航道尺度也可以随季节与水位变化以及治理工程的实施而有所调整。

除了运河、通航渠道和某些水网地区的航道以外,航道宽度总是小于河槽的宽度。

在天然河流、湖泊、水库内,航道的设定范围总是只占水面宽度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

用航标标示出的可供船舶航行利用的这一部分水域,受到客观自然条件的制约。

在天然条件下,不同水位期能供船舶安全通航的那一部分水域,既有尺度要求,也有水流条件的要求。

航道划分标准

航道划分标准

一级航道:可通航3000吨二级航道:可通航2000吨三级航道:可通航1000吨,三级航道尺度的最低标准为水深3.2米、底宽45米。

四级航道:可通航500吨,四级航道尺度的最低标准为水深2.5米、底宽40米。

五级航道:可通航300吨六级航道:可通航100吨七级航道:可通航50吨一级航道:可通航3000吨水深3.5-4.0米,单线直线航道宽度70-125米,弯曲半径670-1200米;
二级航道:可通航2000吨水深2.6-3.0米,单线直线航道宽度40-100米,弯曲半径550-810米;限制性航道水深4米,直线段双线底宽60米,弯曲半径540米;
三级航道可通航1000吨水深2.0-2.4米单线直线航道宽度30-55采,弯曲平径480-720米;限制性航道水深3.2米,直线段双线底宽45米,弯曲半径480米;
四级航道可通航500吨,水深1.6-1.9米单线直线航道宽度30-45米,弯曲半径330-500米;限制性航道水深2.5米,直线段双线底宽40米,弯曲半径320米;
五级航道:可通航300吨水深1.3-1.6米单线直线航道宽度22-35米,弯曲半径270-280米;限制性航道水深2.5米,直线段双线底宽35米,弯曲半径250米;
六级航道:可通航100吨,水深1.0-1.2米,单线直线航道宽度15米,弯曲半径180米;限制性航道水深2.0米,直线段双线底宽20米,弯曲半径110米;
七级航道:可通航50吨,水深0.7-0.9米,单线直线航道宽度12米,弯
曲半径130米;限制性航道水深1.5米,直线段双线底宽16米,弯曲半径100米。

中国内河航道等级

中国内河航道等级

精心整理
中国的内河航道的等级划分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规定,粗略如下:
航道等级船舶设计载重吨
∙一级航道:可通航3000吨水深3.5-4.0米,单线
∙六级航道:可通航100吨,水深1.0-1.2米,单线直线航道宽度15米,弯曲半径180米;限制性航道水深2.0米,直线段双线底宽20米,弯曲半径110米;
来源网络,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精心整理
七级航道:可通航50吨,水深0.7-0.9米,单线直线航道宽度12米,弯曲半径130米;限制性航道水深1.5米,直线段双线底宽16米,弯曲半径100米;
来源网络,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航道航标管理基础知识

航道航标管理基础知识

精心整理航道航标管理基础知识第一部分航道概述一、航道概念及分类(一)航道:沿海、江河、湖泊、运河内船舶、排划在不同水位期可以通航的水域。

(二)航道分类1.按航道的级别划分为7级,即I、II、III、IV、V、VI和Ⅶ个等级航道。

通航标准低于Ⅶ级的航道为等外级航道。

2.按航道的管理属性划分为国家航道、地方航道和专用航道。

3.按航道所在地域划分为沿海航道和内河航道。

4.按航道形成的因素分为天然航道、人工航道和渠化航道。

5.按航道的通航条件划分:(1)依通航时间分为常年、季节性通航航道;(2)依通航限制条件分为单向、双向和限制性航道;(3)依通航船舶类别分为内河船航道、海船进江航道、主航道、副航道、缓流航道、短捷航道等。

6.按航道所在特殊部位分为桥区航道、港区航道、库区航道、内河进港航道和海港进港航道等。

二、航标的概念、作用及分类(一)航标:即助航标志,是船舶航行的重要助航设施。

(二)航标的作用:标示航道的方向、界限与障碍物,揭示有关航道信息,为船舶航行指出安全经济的航道。

(三)航标分类1.按航标的作用划分为:(1)视觉航标:是固定的或浮动的供直观的助航标志。

具有易辨认的形状颜色,可安装灯器及其它附加设备;常用标身的形状、颜色或顶标来区分或表示不同的航标功能,供驾驶员在白天观察使用,夜间则以灯光的颜色、节奏、周期来区分识别。

(2)音响航标:是指能发出声音信息以引起驾驶员注意其概位的助航标志。

有空中和水中音响航标两种。

(3)无线电助航设施:以无线电波传送信息供船舶接收以测定船位的助航标志。

有无线电指向标、无线电测向仪、雷达应答器、雷达反射器、雷达指向标、卫星导航等。

2.按航标设置水域划分为:(1)内河航标:有航行标志、信号标志和专用标志。

航行标志包括过河标、沿岸标、过渡标、侧面标、左右通航标、示位标、泛滥标、桥涵标;信号标志包括通行信号标、鸣笛标、界限标、水深信号标、横流标、节制闸标;专用标志包括管线标和专用标。

分析主要国家航道等级划分建议我国尽快修订

分析主要国家航道等级划分建议我国尽快修订
第 1 3卷 第 1期
2 01 3住
中 国


Vo1 . 13
da nu ar y
N o.1 2 O1 3
1月
Oh i n a Wa ter Tr ans p or t
分析 主 要 国家 航 道 等 级 划 分 建 议我 国尽 快 修 订
钱 徐 涛
( 上 海 市老 科 协 造 船 委 , 上 海 2 0 0 0 0 0)
实 践 和 我 国理 论 计 算 ,高 长 宽 比 具 有 重 大 经 济 效 益 。 ( 3 )干 舷 差 异 :西 欧 货 船 干 舷 很 大 , 随着 水 位 变化 ,很 方 便 地 实 现 变 吃水 技 术 ,尽 可 能 提 高 船 舶 经 济 性 。 内河 航 运 发 达 国家 , 都 充 分 利 用 这 技 术 。: 2 0 0 4年 1月 1 日实 施 京 杭 运 河 标 准 船
综 合 实 力 的提 升 。 西 欧 充 分 挖 掘 航 道 潜 在 能 力 ,但 长 三 角地 区 箱 源 极 充 沛 ,有 天 然 良好 航 道 条 件 和 航运 经 验 ,近 期 又 投
类 ,分 为 七 级 航 道 。 西 欧 与 我 国虽 然 都 以船 舶 吨 位 划 分航 道 吨 级 ,但 存 在 着 重 大 差 异 : ( 1 )运 输 方 式差 异 :西 欧 以 货 船

要 :文 中分 析 了美 国和 俄 罗 斯 都 以水 深 划 分 航 道 吨 级 ; 西欧 和 我 国都 以船 舶 吨 位 划 分 航 道 等 级 ,但 存 在 着 重 大
差 异 。西 欧 用高 长 宽 比 货船 来 划 分 ,我 国用 分 节 驳 划 分 ,分 节 顶 推 技 术 美 国是 发源 地 和 应 用 最 广 泛 。 此 外 还 有 货 船 的长 宽 比、 干 舷 和 其 他 存 在 重 大 差 异 ,导 致船 型极 落 后 ,现 研 制 内河 通 航 标 准 规 定 载 重 量 3倍 的船 型 ,客 观 条 件 已 具 备 ,建 议 急 起 直 追 ,修 订 内河 通 航 标 准 ,这 是快 速 改 变 我 国内 河 航 运 落 后 的 捷径 。 关 键 词 :航 道 等 级 ;高 长 宽 比 ;分 节 驳 ;客 观 条 件 ;试 验 研 究

三级通航等级及标准

三级通航等级及标准

三级通航等级及标准
三级通航等级是中国内河航道等级划分中的一个级别,主要指的是内河水道对船舶航行限制的条件和标准。

根据《内河通航标准》等相关规定,三级航道的基本标准如下:
1. 可通航船舶吨级:
三级航道通常设计为可通航1000吨级(或3000吨级)以下的船舶,具体吨位标准可能随着航道的具体情况和技术进步有所调整。

2. 航道尺度要求:
水深:三级航道的标准水深一般在3.2米以上,确保大型船舶能够安全通过。

底宽:底宽要求至少45米左右,以满足较大船型的航行需求和避让空间。

弯曲半径:航道转弯处的弯曲半径一般不小于480米,确保船舶在拐弯时有足够的回旋余地。

3. 桥梁净空高度和宽度:
桥梁净高:三级航道上的桥梁应保证最低净高7.0米以
上,以便于船舶桅杆等上部结构顺利通过。

桥梁净宽:桥梁下部结构需留出足够的通行宽度,净宽通常要求大于等于60米,保证船舶可以安全通过。

请注意,上述数据基于过往信息,具体的航道通航标准可能会随着法规更新和技术发展而有所变化,实际应用时应参考最新的《内河通航标准》或其他相关国家标准、行业规范。

此外,航道的实际运行还受到当地水文、地质等因素的影响,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评估。

航道航标管理基础知识

航道航标管理基础知识

航道航标管理基础知识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航道航标管理基础知识第一部分航道概述一、航道概念及分类(一)航道:沿海、江河、湖泊、运河内船舶、排划在不同水位期可以通航的水域。

(二)航道分类1.按航道的级别划分为7级,即I、II、III、IV、V、VI和Ⅶ个等级航道。

通航标准低于Ⅶ级的航道为等外级航道。

2.按航道的管理属性划分为国家航道、地方航道和专用航道。

3.按航道所在地域划分为沿海航道和内河航道。

4.按航道形成的因素分为天然航道、人工航道和渠化航道。

5.按航道的通航条件划分:(1)依通航时间分为常年、季节性通航航道;(2)依通航限制条件分为单向、双向和限制性航道;(3)依通航船舶类别分为内河船航道、海船进江航道、主航道、副航道、缓流航道、短捷航道等。

6.按航道所在特殊部位分为桥区航道、港区航道、库区航道、内河进港航道和海港进港航道等。

二、航标的概念、作用及分类(一)航标:即助航标志,是船舶航行的重要助航设施。

(二)航标的作用:标示航道的方向、界限与障碍物,揭示有关航道信息,为船舶航行指出安全经济的航道。

(三)航标分类1.按航标的作用划分为:(1)视觉航标:是固定的或浮动的供直观的助航标志。

具有易辨认的形状颜色,可安装灯器及其它附加设备;常用标身的形状、颜色或顶标来区分或表示不同的航标功能,供驾驶员在白天观察使用,夜间则以灯光的颜色、节奏、周期来区分识别。

(2)音响航标:是指能发出声音信息以引起驾驶员注意其概位的助航标志。

有空中和水中音响航标两种。

(3)无线电助航设施:以无线电波传送信息供船舶接收以测定船位的助航标志。

有无线电指向标、无线电测向仪、雷达应答器、雷达反射器、雷达指向标、卫星导航等。

2.按航标设置水域划分为:(1)内河航标:有航行标志、信号标志和专用标志。

航行标志包括过河标、沿岸标、过渡标、侧面标、左右通航标、示位标、泛滥标、桥涵标;信号标志包括通行信号标、鸣笛标、界限标、水深信号标、横流标、节制闸标;专用标志包括管线标和专用标。

航道等级划分标准和限航尺度

航道等级划分标准和限航尺度

航道等级划分标准和限航尺度航道等级划分标准和限航尺度航道是指水上运输船舶巡航的水域,它是航运安全的重要因素。

为了保证航运安全,在航道规划中应考虑航道等级划分和有效控制船舶的限航尺度。

一、航道等级的划分标准航道等级划分是根据船舶的吨位和航行能力、河流地貌和导航要求等因素区分不同的航道等级。

具体标准如下:1. 一级航道:允许吃水深度最大为10.7米、船舶长为218.3米、宽度为32.3米、总吨位为35000吨的大型船舶通航。

2. 二级航道:允许吃水深度最大为8.8米、船舶长为174.8米、宽度为27.4米、总吨位为20000吨的船舶通航。

3. 三级航道:允许吃水深度最大为7.0米、船舶长为135.6米、宽度为20.9米、总吨位为5000吨的船舶通航。

4. 四级航道:允许吃水深度最大为4.5米、船舶长为80.4米、宽度为12.8米、总吨位为1000吨的船舶通航。

5. 五级航道:允许吃水深度最大为2.5米、船舶长为50.9米、宽度为8.8米、总吨位为200吨的船舶通航。

以上标准是根据航道宽度、河流中的水深以及允许通航船舶的最大尺寸、吨位进行划分的。

为了确保船舶的安全航行,对于不同级别的航道,应该根据其特定的情况进行不同的限航尺度控制。

二、限航尺度的控制限航尺度是指允许通航的船舶所能达到的最大尺寸、吨位等参数。

对于航道中限制通航的因素,应根据航道等级和河流地貌等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限航措施。

1. 航道净宽限制:对于航道宽度受到限制的情况,应设立执勤人员限制通行。

2. 桥梁净空限制:对于航道中存在跨越的桥梁,应根据桥梁的净空高度和水位情况制定相应的限航措施。

3. 水深限制:水深也是限制船舶通行的重要因素,对于深度受限的航道,应设立测深站对航道进行实时监测,并设置临时限航标志。

4. 弯道限制:对于存在弯道的航道,为了保证船舶的安全航行,应设立限航标志或设置限航带,以避免船舶进入弯道时因造成擦碰和碰撞而影响安全。

港航工程与规划课件第三章 航道及航道规划

港航工程与规划课件第三章 航道及航道规划

BF=Bs+Lsinβ
Bm1——单孔单向通航净宽(m); 穿越广州市区的珠江 BF ——船舶或船队航迹带宽度(m); △B。——船舶或船队与两侧桥墩问的富裕宽度(m),Ⅰ~Ⅴ级航道可取0.6倍航迹 带宽度,Ⅵ级和Ⅶ级航道可取0.5倍航迹带宽度; Pd ——下行船舶或船队偏航距(m),可按表3-14取值; Bm2 ——单孔双向通航净宽(m); b ——上下行船舶或船队会船时的安全距离(m),可取船舶或船队宽度; Pu ——上行船舶或船队偏航距(m),可取0.85倍下行偏航距; Bs ——船舶或船队宽度(m); L ——顶推船队或货船长度(m); β——船舶或船队航行漂角 (°),Ⅰ~Ⅴ级航道取6°,Ⅵ、Ⅶ级航道取3°。
ΔH=∆T1+∆T2+∆T3+∆T4
2)航道度宽
航道标准宽度是指在设计最低通航水位下具有航道标准水深的宽度。
据船舶航行密度和航道条件,可设计成双线航道和单线航道。
单、双向航道的判别公式如下:
LK<0.5tv
式中:LK——航道段长度(km); t—— 平均船舶间隔时间(或单船)宽度(h); v——船舶最大航速(km/h)。
弯曲段的船舶(队)航行漂角
R/L
β(上水) β(下水)
R/L
β(上水) β(下水)
2.0
3.0 4.0
28°~35°
21°~25° 16°~20°

5° 4°
5.0
6.0
13°~17°
11°~15°


航道富裕宽度
航道富裕宽度是保证船舶安全航行,不产生船吸和岸 吸现象的最小宽裕尺度。 我国目前的直线段航道标准宽度大致是设计船队宽度 的4倍。随着航运事业的发展,船舶趋向大型化、高速 化,这一比值将会增加。根据资料,美国一般为 5.0~6.0,西欧一般不小于4.4,国际航运会议推荐的比 值达6.0~7.0。

第三章+航道

第三章+航道

(二)按航道的管理属性划分
1、国家航道 2、地方航道 3、专用航道
(三)按按航道所处地域划分 1、内河航道 2、沿海航道
(四)按航道形成的因素划分 1、天然航道

2、渠化航道
3、人工航道
(五)按航道的通航件件划分 1、依通航时间长短分: 常年通航航道、 季节通航航道
2、依通航限制条件有无和大小,可分为:
①船舶航行下沉量ΔT1;
②触底安全富余量ΔT2; ③船舶编队引起吃水增减量ΔT3; ④波浪引起的增减值ΔT4。

(二)航道标准宽度
航道宽度是指垂直于航道中心线的航道两边线之间的水平距离。
就局部区段而言,通常指航道最窄处的水平距离。它是设计最低通航 水位下代表船型安全航行的最小宽度。
1、航道标准宽度(航道宽度=航迹带宽度+安全富裕宽度)
(1)单行航道 (2)双行航道
(3)限制性航道:运河、通航渠道、狭窄的设闸航道、水网地区的狭
窄航道,以及具有上述特征的滩险航道等。 3、依通航船舶类别,可分为: (1)内河船航道: (2)海船进江航道

一、通航标准
1、通航标准:《内河通航标准》(GB 50139-2004)
2、航道等级 (1)等级航道:我国划分Ⅰ~Ⅶ级航道。 (2)等外级航道:通航标准低于Ⅶ级的航道 。
基础上采取航道加宽措施。

三、通航净空尺度
(1)净空高度:是指设计最高通航水位往上至跨河建筑物底部的垂直
距离,其数值应满足最大设计船舶空载高度与安全富裕高度之和。

(2)净空宽度:是指航道底标高以上桥墩(桥柱)间的最小净空,
包括代表船队的航迹带宽度和富裕宽度两部分。
为减小净宽,上下行船舶在桥孔内不得会船,设置通航孔不少于 2个。 河宽不足2个通航孔的,应一孔跨过。

港口与航道等级评定

港口与航道等级评定

港口与航道的等级划分一、港口的分类1.按使用目的分商港:纯供商船出入、为国内外贸易商务和客货运输服务的港口。

如香港、上海、大连等港。

工业港:为工厂企业设立的港口,输入多为原材料,输出多为产品。

如秦皇岛煤码头。

军港:专供停泊海军舰艇、训练海军和修理军舰的港口,如旅顺港。

渔港:专供渔船出海作业和回航停泊、鱼货储转、油水补充和渔船修理等的港口。

避风港:天然形成的具有躲避巨大风浪条件的海湾,专供航路上船舶避难用,无商业价值,如三都澳港。

多用途港:兼有两种以上功能和用途的港口。

2.按港口地理形势分海港:指建筑在沿海、岛屿或海湾的港口,又可分沙港和岩港。

岩港岸曲水深,天然形成,如香港、青岛港等;沙港则地区宽阔,但多滩水浅,多属人工建造,如台中港等。

河口港:位于河、海交汇处的港口,地点适当,交通方便,但易于淤塞,如上海、天津港等。

河港:位于江河或运河沿岸,是内陆运输终点,如广州港等。

3.按国家政策分国际贸易港:是政府指定对外开放的航运贸易港,有外交关系国家的船舶可自由进出。

无外交关系的,经批准也可通行。

进出该港须经港监、海关、边防、商检、卫检办理有关手续。

国内贸易港:专供本国商船出入的港口,外轮原则上不得驶人。

自由港:可在港内自由装船和卸船,不用交纳关税。

如香港、新加坡、澳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港等。

有的国家港口开辟部分港区为自由贸易区,在区内不设海关。

如我国的保税区、意大利的那不勒斯、德国汉堡港等。

4.按航业经营特点分定期船港:进出口大宗件杂货的港口,多位于重要航道上,内陆腹地经济发达,是定期船必经之地,如香港。

不定期船港:进出口大宗干散货的港口,并不一定在重要航道上。

如秦皇岛港是煤炭输出港。

专业港:专门从事某种货物装卸的港口。

如散粮港、煤港、矿石港、集装箱港等。

5.按港务经营管理方式分国有港:港口属国有,并由政府机关来管理经营。

地方港:港口属地方政府所有,有的归地方政府管理,有的委托当地航运业、商业和政府代表组成管理机构经营,如我国的锦州港等。

内河三级航道通航标准

内河三级航道通航标准

内河三级航道通航标准摘要:一、内河航道等级划分及通航标准二、内河三级航道的通航标准三、内河航道标准化的意义和实施四、《内河通航标准》的修订和相关建议正文:一、内河航道等级划分及通航标准内河航道等级是按照河流所能通行船只大小所作的等级分类,分为七个等级。

其中,内河三级航道可通航1000 吨级船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条,内河通航水域从事航行、停泊和作业以及与内河交通安全有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内河航道的通航标准包括水深、底宽、弯曲半径等要素。

二、内河三级航道的通航标准内河三级航道尺度的最低标准为水深3.2 米、底宽45 米。

在实际应用中,还需要根据航道弯曲半径、水流速度等因素综合评估,以确保船只能够安全通行。

此外,内河三级航道通航标准还涉及到桥梁、船闸等跨河建筑物的通航净空要求。

三、内河航道标准化的意义和实施内河航道标准化的意义在于统一我国内河通航技术要求,促进内河通航的标准化、现代化,发挥内河水运优势,适应交通运输发展需要。

内河航道标准化的实施涉及到航道、船闸和过河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和通航论证。

通过标准化,可以实现内河航道分等级统一尺度标准,并与船型、船队、船闸(或其他通航建筑物)和跨河桥梁等在尺度上取得协调,相互适应。

四、《内河通航标准》的修订和相关建议随着社会发展,需要对《内河通航标准》进行修订,以满足人们生产、生活的需要。

在修订过程中,应着重处理好航道和船舶的关系,使航道与船舶在尺度上取得协调。

此外,还需要协调好航道建设和水利事业(防洪、发电、灌溉等)、城市建设、公路、铁路等方面的关系。

航道的等级划分与通航条件

航道的等级划分与通航条件

您现在的位置:中国水运网>> 科教>> 行业知识>> 正文航道的等级划分与通航条件周俊安中国水运报更新时间:2009-7-28航道是水运的三大要素之一。

航道是水运赖以发展的基础,有“航运之母”之称。

第一部分基础知识一、航道概念航道是指沿海、江河、湖泊、水库、渠道及运河内可供船舶排筏在不同的水位期通航的水域。

1.通航水域就术语的含义而言,船舶及排筏可以通达的水面范围都是通航水域,则沿海、江河、湖泊、水库、渠道和运河内可供船舶、排筏在不同水位期的通航水域即为航道。

要明确界定通航水域,首先要明确船舶和排筏的含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指明船舶“是指各类排水或非排水船、筏、水上飞机、潜水器和移动式平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则规定船舶“是指各类排水或非排水的船艇和移动式平台”。

前者将排筏列入船舶的范围,后者则未作这样的明文规定。

船舶种类很多,有大有小,其作为水上运载工具的属性是相同的,但不同类别和大小的船舶其功能相异。

具有能让营运船舶和大中型排筏通达条件的水域定为有真正意义的通航水域,当然,这类水域同样可供小艇和小排筏通行。

2.航道广义上必须把航道理解为水道或河道整体,它可以不包括堤防和整个河漫滩,但不能不包括常遇洪水位线以下的基本河槽或者是中高潮位以下的沿海水域。

航道的狭义理解等同于“航槽”。

因为航道应当有尺度标准和设标界限,航道位置可以随河床演变或水位变动而随时移动,航道尺度也可以随季节与水位变化以及治理工程的实施而有所调整。

除了运河、通航渠道和某些水网地区的航道以外,航道宽度总是小于河槽的宽度。

在天然河流、湖泊、水库内,航道的设定范围总是只占水面宽度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

用航标标示出的可供船舶航行利用的这一部分水域,受到客观自然条件的制约。

在天然条件下,不同水位期能供船舶安全通航的那一部分水域,既有尺度要求,也有水流条件的要求。

船员基本安全培训

船员基本安全培训

船员基本安全培训乐山市地方海事局二0一三年航道的基本知识一、内河水道是指陆地上经常性或周期性集中下泄较大地表径流及地下水补给的水流通道。

内河水道可分为天然水道和人工水道,天然水道包括河流和湖泊,人工水道包括运河(渠道)和水库。

二、航道的概念在内河水道中,具有一定深度、宽度、弯曲半径和净空高度,能供船舶航行的那部分水域,称为航道。

航道分为天然航道和人工航道,按自然条件分沿海航道、内河航道、山区航道、平原航道、湖区航道、库区航道。

1、航道的等级划分2、内河航区级别(1)根据水文和气象条件,将内河船舶航行区域划分为A、B、C三级,其中某些水域,依据水流情况,又划分出了急流航段,即J级航段;(2)航区级别按A级、B级、C级高低顺序排列,不同的J级航段分别从属于所在水域的航区级别。

3、内河航区划分标准(1)各级航区的计算波浪尺度和波高范围;(2)在峡谷河流中,滩上流速超过3.5m/s(每秒米)的航段,定为急流航段;(3)急流航段按滩上流速大小划分为J1、J2两级;J1级航段——航区内滩上流速在5 m/s以但不超过6.5 m/s的航段;J2级航段——航区内滩上流速在3.5 m/s以但不超过5 m/s之间的航段;4、内河航区划分说明(1)航区级别划分未考虑局部地区出现的特殊暴风、台风、潮汐及山洪暴发的影响,船长应注意航区水文和气象的变化,谨慎驾驶;(2)低级航区的船舶不得在高等级航区航行。

各级航区的船舶,如不满足急流航段的特殊要求,不得航经该急流航段。

三、航道的方位认定面向水流的下游,左手为左岸(北岸)、右手为右岸(南岸):五代.李煜《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

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阑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船舶的基本知识一、船舶各部名称位置名称(1)左右舷认定(从艉部向艏部看)面向船头,左手边为左舷、右手边为右舷,前面是船艏,后面是船艉。

(2)水线船体表面与水平面相交得到的交线。

内河航道规范及管理

内河航道规范及管理

1991年10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6年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内河航标管理办法》、2002年8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一、内河航道的级别划分的标准根据GBJ139-9.中航道等级划分为7个级别. 一级5000t 二级2000t 三级1000t 四级500t 五级300t 六级100t 七级,50吨级船舶的航道尺度标准二、闽江船舶种类主要分为客船货船工程船1、客船:2.货船(1)普通货船:货物相对固定,货舱设计成多层甲板结构通常为2-3层甲板,并配吊杆或起重机。

(2)散装船:专门运散货等,由于散货不怕压,货舱均为单甲板。

(3).木排:人工捆扎成型的排型。

(4).驳船:无动力船舶。

3、工程船(1)疏浚用船舶:主要从事水上作业。

(2)工作船舶:进行服务性或专业性工作的专用船舶,4、渔船:主要为个人、体积较小,从事临近水域作业。

三、内河航道管理1、内河航道从管理上可划分为国家航道、地方航道及专用航道其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常年(不包括封冻期)通航三百吨级以上(含三百吨级)船舶的内河干线航道属国家航道;2、航道及航道设施“航道” 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水库、渠道和运河内船舶、排筏在不同水位期可以通航的水域;“航道设施” 是指航道的助航、导航、绞滩和通信设施、整治建筑物、航运梯级、过船建筑物(指船闸、升船机、水坡、航运渡槽和隧洞)、航道水文监测设施、航道测量标志、航道段(站)房、航道工程船舶基地和其他航道工程设施;“与通航有关的设施”是指对航道的通航条件有影响的闸坝、桥梁、渡槽、架空电线、水下电缆、管道、隧道、码头、驳岸、栈桥、护岸矶头、滑道、房屋、涵洞、抽(排)水站、固定渔具、贮木场等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和其他工程设施。

3、航道管理机构国家航道及其航道设施由交通部按海区和内河水系设置的航道管理机构或者交通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航道管理机构负责管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航道概念
航道是指沿海、江河、湖泊、水库、渠道及运河内可供船舶排筏在不同的水位期通航的水域。

1.通航水域
就术语的含义而言,船舶及排筏可以通达的水面范围都是通航水域,则沿海、江河、湖泊、水库、渠道和运河内可供船舶、排筏在不同水位期的通航水域即为航道。

要明确界定通航水域,首先要明确船舶和排筏的含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指明船舶“是指各类排水或非排水船、筏、水上飞机、潜水器和移动式平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则规定船舶“是指各类排水或非排水的船艇和移动式平台”。

前者将排筏列入船舶的范围,后者则未作这样的明文规定。

船舶种类很多,有大有小,其作为水上运载工具的属性是相同的,但不同类别和大小的船舶其功能相异。

具有能让营运船舶和大中型排筏通达条件的水域定为有真正意义的通航水域,当然,这类水域同样可供小艇和小排筏通行。

2.航道
广义上必须把航道理解为水道或河道整体,它可以不包括堤防和整个河漫滩,但不能不包括常遇洪水位线以下的基本河槽或者是中高潮位以下的沿海水域。

航道的狭义理解等同于“航槽”。

因为航道应当有尺度标准和设标界限,航道位置可以随河床演变或水位变动而随时移动,航道尺度也可以随季节与水位变化以及治理工程的实施而有所调整。

除了运河、通航渠道和某些水网地区的航道以外,航道宽度总是小于河槽的宽度。

在天然河流、湖泊、水库内,航道的设定范围总是只占水面宽度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

用航标标示出的可供船舶航行利用的这一部分水域,受到客观自然条件的制约。

在天然条件下,不同水位期能供船舶安全通航的那一部分水域,既有尺度要求,也有水流条件的要求。

在某些特定的航段内,还受到过河建筑物如桥梁、过江管道、缆线的限制。

因此,狭义的航道是一个在三维空间尺度上既有要求、又有限制的通道。

二、航道分类
我国江河湖泊众多,海岸线漫长,航道流经的地质条件和水量补给等因素差异很大,同时,各地经济、技术发展不平衡,航道建设、航道管理的水平和投入程度不一,航道有条件分类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航道的等级划分
根据《内河通航标准》的规定,我国航道等级由高到低分I、Ⅱ、Ⅲ、Ⅳ、V、Ⅵ、Ⅶ级航道,这7级航道均可称为等级航道。

通航标准低于Ⅶ级的航道可称为等外级航道。

2.按航道的管理属性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将航道划分为以下三种:
1)国家航道:构成国家航道网、可通航500吨级以上船舶的内河干线航道;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常年通航300吨级以上船舶的内河干线航道;可通航3000吨级以上海船的沿海干线航道;以及对外开放的海港航道和国家指定的重要航道。

2)地方航道:可以常年通航300吨级以下(含不跨省可通航300吨级)船舶的内河航道;可通航3000吨级以下海船的沿海航道、地方沿海中小港口间的短程航道;非对外开放的海港航道;其他属于地方航道主管部门管理的航道。

3)专用航道:由军事、水利电力、林业、水产等部门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
自行建设和使用的航道。

3.按航道所处地域划分
1)内河航道:是河流、湖泊、水库内的航道以及运河和通航渠道的总称。

其中天然的内河航道又可分为山区航道、平原航道、潮汐河口航道和湖区航道等等。

而湖区航道又可进一步分为湖泊航道、河湖两相航道和滨湖航道。

2)沿海航道:沿海航道原则上是指位于海岸线附近,具有一定边界可供海船航行的航道。

4.按航道形成的因素划分
1)天然航道:是指自然形成的江、河、湖、海等水域中的航道,包括水网地区在原有较小通道上拓宽加深的那一部分航道,如广东的东平水道、小榄水道等。

2)人工航道:是指在陆上人工开发的航道,包括人工开辟或开凿的运河和其他通航渠道,如平原地区开挖的运河,山区、丘陵地区开凿的沟通水系的越岭运河,可供船舶航行的排、灌渠道或其他输水渠道等。

3)渠化航道:位于渠化河段内的航道。

5.按航道的通航条件划分
1)依通航时间长短可分为:
(1)常年通航航道,即可供船舶全年通航的航道,又可称为常年航道;
(2)季节通航航道,即只能在一定季节(如非封冻季节)或水位期(如中洪水期或中枯水期)内通航的航道,又可称为季节性航道。

2)依通航限制条件可分为:
(1)单行航道,即在同一时间内,只能供船舶沿一个方向行驶,不得追越或在行进中会让的航道,又可称为单线航道;
(2)双行航道,即在同一时间内,允许船舶对驶、并行或追越的航道,又可称为双线航道或双向航道;
(3)限制性航道,即由于水面狭窄、断面系数小等原因,对船舶航行有明显的限制作用的航道,包括运河、通航渠道、狭窄的设闸航道、水网地区的狭窄航道,以及具有上述特征的滩险航道等。

3)依通航船舶类别可分为:
(1)内河船航道,是指只能供内河船舶或船队通航的内河航道;
(2)海船进江航道,是指内河航道中可供进江海船航行的航道,其航线一般通过增设专门的标志辅以必要的“海船进江航行指南”之类的文件加以明确;
(3)主航道,是指供多数尺度较大的标准船舶或船队航行的航道;
(4)副航道,是指为分流部分尺度较小的船舶或船队而另行增辟的航道;
(5)缓流航道,是指为使上行船舶能利用缓流航行而开辟的航道,这种航道一般都靠近凸岸边滩;
(6)短捷航道,是指分汊河道上开辟的较主航道航程短的航道,这种航道一般都位于可在中洪水期通航的支汊内。

除上述分类方法外,航道还可按所处特殊部位分别定名的,如桥区航道、港区航道、坝区航道、内河进港航道、海港进港航道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