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合集下载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是指国家对于义务教育学校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一系列规

定和要求,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学生的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我国的教育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要求学校必须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学校领导班

子要具备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同时,学校要建立健全的教师队伍,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确保教学质量。

其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要求学校必须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条件。学校要

建立健全的教学设施和设备,保障教学用房的安全和卫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同时,学校还要注重课程建设,设计合理的课程设置,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再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要求学校必须加强学生管理和教育。学校要建立

健全的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品德培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

最后,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要求学校必须加强与家庭和社会的联系。学校要

与家长保持密切的沟通和联系,加强家校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同时,学校还要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校与社会资源的共享,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综上所述,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的健康发

展具有重要意义。学校要严格按照办学标准要求,不断完善管理体制,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条件,加强学生管理和教育,加强与家庭和社会的联系,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20条底线需求

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20条底线需求

附件3:

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20条底线需求

1.消除D级危房。新建校舍抗震设防类别不低于重点设防类,满足综合防灾要求。

2.多层校舍建筑每幢不少于2部楼梯,楼梯坡度不大于30度,护栏坚固。

3.教室和宿舍内外墙面平整,无明显尖锐突出物体,室内无裸露电线。

4.教学用房室内采光良好,照明设施完善,光线充足。

5.学生1人1桌1椅(凳)。

6.按国家标准配置满足教学需求的黑板。

7.设置旗台、旗杆,按要求升国旗。

8.具备适合学生特点的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设备,有利于开展具有当地特色的体育活动。

9.因地制宜设置满足校园安全需要的围墙或围栏。

10.新增图书为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正版图书,配备复本量应视学校规模和图书使用频率合理确定。

11.有可供开展多媒体教学的教室。

12.学生宿舍不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13.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消除“大通铺”现象。

14.寄宿制学校或供餐学校具备食品制作或加热条件。

15.配备开水供应设施设备。

16.有条件的地方,新建校舍一般设置水冲式厕所。厕位够用,按1:3设置男女蹲位。旱厕应按学校专用无害化卫生厕所设置。

17.除特别干旱地区外,寄宿制学校应设置淋浴设施。

18.配置消防和应急照明设备,设置疏散标志。

19.在校门、宿舍等关键部位安装摄像头和报警装置。宿舍区配备急救箱。

20.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

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是指学校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中小学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建立和完善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对于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将从师资队伍、教学条件、办学场所、教学设备、教育管理等方面,阐述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的具体内容。

一、师资队伍。

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要求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师资队伍管理制度,保障教师队伍的稳定和持续发展。学校应当根据教学需要,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教师,确保每个班级都有至少一名班主任和一名学科教师。同时,学校还应当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教学条件。

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要求学校拥有良好的教学条件。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制定科学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确保教学质量。学校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教室和实验室,保证教学秩序和教学安全。此外,学校还应当建立健全的教学评价制度,对学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办学场所。

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要求学校拥有安全、健康的办学场所。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校园安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学校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图书馆等办学场所,保证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同时,学校还应当加强对校园环境的管理和维护,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四、教学设备。

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要求学校配备必要的教学设备。学校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教学用具、实验设备、体育器材等教学设备,满足教学需要。学校还应当加强对教学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教学设备的完好和安全。

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方案

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方案

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方案

一、项目简介

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方案是指学校为确保学生正常学习及生活,

提升学校办学质量,设立的一项重要方案。该方案旨在保障学校教

育教学设施和设备、校园环境及安全、师资力量和学生管理等方面

达到规范化、合理化、科学化、现代化的要求,同时在优化教育资

源配置、推动教育内涵发展、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基本内容

1. 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1)教学楼:教学楼是学生进行学习、课堂活动及考试的主要

场所,应具备一定的规模、设施和设备。学校应建设适宜的教学楼,确保其硬件设施完备,如还需配备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电子阅览

室等设施。

(2)实验室:实验室是理科、工科专业学生进行实践教学、科

研活动的重要场所,应根据教学需要建设适宜的实验室。实验室应

装备完善,建设医学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计算机实

验室等。

(3)图书馆:图书馆是学校重要的文化中心,用于支撑学生学

业发展,同时也是文化娱乐场所。学校应建设大规模的现代化图书馆,装备书籍、期刊、电子资源等。

2. 校园环境及安全

(1)校舍环境:学校应保持校内环境优美、整洁,具有浓厚的学术氛围。要开设校园网站,加大网络建设力度,为师生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和信息服务。

(2)安全管理:学校安全管理是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应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园保卫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等。

(3)饮食环境:学校应鼓励食堂实行清真餐制,建立一定的公共餐厅,确保学生食品安全与营养均衡。

3. 师资力量

(1)师资队伍:学校应聘用具备相应资质的优秀教师,提供优厚的待遇和良好的教育教学条件,从而吸引和留住人才,确保教育教学的高水平。

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

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

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一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川委发〔2010〕18号,推进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省相关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编制本标准;

二本标准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我省举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是我省各级政府规划、批准设置、新建、改造、管理义务教育学校的基本依据,是我省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参照依据;

三本标准的实施,遵循分级负责、分步达标的原则;省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本标准的实施;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根据本标准制定本地学校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本区域内教育资源的统筹规划,充分利用和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推进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注重资源共享,提高资源使用效益;

第二章学校设置与规划

一学校设置

1.学校布局要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立足本地实际,根

据城市、乡镇总体规划要求,适应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发展需要,统筹考虑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以及当地地理环境及交通状况、教育条件保障能力、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等因素,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成长规律,处理好提

高教育质量和方便学生就近上学的关系,努力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良好义务教育需求;

2.县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学校布局专项规划;根据学校

覆盖范围,合理确定县域内教学点、村小、中心小学、初中学校布局,以及寄宿制学校和非寄宿制学校的比例,保障学校布局与学龄人口居住分布相适应,明确学校布局调整的保障措施;要认真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切实保障学生上下

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自查报告

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自查报告

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自查

报告

报告标题: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自查报告

摘要:本报告对我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进行了自查,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善措施。通过自查和改进工作,旨在提升薄弱学校的教学质量,促进教育

公平和全面发展。

1. 背景

1.1 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定义

1.2 全面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的重要性

2. 自查方法

2.1 制定自查计划

2.2 收集基本信息

2.3 实地考察

2.4 数据分析和问题整理

3. 自查结果

3.1 教育基础设施的状况

3.2 教学设备和教材的配备情况

3.3 师资队伍的构成和素质

3.4 教学管理和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3.5 家校合作和社会支持的情况

4. 存在问题分析

4.1 基础设施不完善、老化、不安全

4.2 教学设备和教材不足、不适用

4.3 师资队伍结构不合理,师资短缺

4.4 教学管理和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健全

4.5 家校合作和社会支持薄弱

5. 改善措施

5.1 政府投入增加和优化资源配置

5.2 加强教师培训和队伍建设

5.3 完善教学管理和质量保障体系

5.4 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加强家校合作和社会支持

6. 结论

通过本次自查,我们全面了解了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现状,并提出了相应的改善措施。政府、学校、教师和家长都应当共同努力,提升基础教育的质量和公平性,为每个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教育机会。

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

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

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根据《关于重点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稿》的要求,特制定本办学标准。

一、学校布局、规模、班额

(一)学校布局

农村小学、初中的布局,应根据县、乡(镇)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密度、学生来源、地形地貌、交通、环境等综合条件确定。学校服务半径,应以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为原则,根据规模办学和学校住宿条件等因素确定。

城市小学、初中学校应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分布,尤其是本地适龄儿童少年人口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数量及其增减的趋势,以及城市交通、环境等因素合理布局,并符合下列原则:学生能就近走读;学校应具有较好的规模效益和社会效益;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必须配套规划建设学校,确保适龄儿童、少年能就近入学。

学校布局不合理或原有布局对学生学习、身心健康和安全带来不良影响和有严重隐患的,县级人民政府要通过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迁建。学校布局调整要经过科学论证,撤并学校必须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

(二)学校规模、班额

根据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学校的适宜规模如下:

二、办学条件

(一)学校占地面积

小学、初中生均占地面积分别不低于20㎡、25㎡。

(二)学校建设用地及建筑标准

1、学校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用地、体育运动场用地、绿化用地三部分。

建筑用地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占地面积,建筑物周围道路,房前屋后零星绿地及建筑群组之间的小片活动场地。

体育运动场用地包括体育课、课间操及课外活动所需要的场地。

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

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

附件:

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河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8号),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一2020)》(中发[2011])12号)和《河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冀发[2011]10号),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巩固提高我省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完全小学、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标准》既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建设、改造和管理九年义务教育学校的重要依据和基本标准,也是实现我省县城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对学校的基本要求,是评估义务教育学校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实施《标准》应当遵循分级负责、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省教育厅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标准》的实施;各设区市、县(市、区)根据《标准》制定本地义务

教育学校实施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学校设置

第四条学校布局应当依据城市或乡镇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密度和人口分布,尤其是学龄人口高峰,综合考虑地形地貌、能源、交通、环境等因素,以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方便学生就学为原则,合理设置。小学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2公里.

为保证学生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学生应当以走读为主,平原地区小学不宜建设寄宿制学校,山区根据情况小学高年级可适当集中建设寄宿制学校,低年级可适当保留必要的教学点;初级中学可建设部分寄宿制学校。农村地区可适当建设教师周转房。提倡政府通过校车和公共交通解决学生上学远问题。

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

1.建筑物条件:

1.1 学校建筑物符合基本安全标准,无严重结构问题。

1.2 学校建筑物有防火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1.3 学校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通风良好,有足够的自然

光线。

1.4 学校设有卫生间,并保持卫生干净。

2.师资力量:

2.1 学校拥有足够的教职工,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教学能力。

2.2 学校有保证师生安全的安全管理人员。

2.3 学校定期组织教师培训和交流,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3.教育设施和资源:

3.1 学校拥有充足的教育设施,如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

3.2 学校提供适合学生学习的课桌、椅子等学习用具。

3.3 学校图书馆、实验室等设施有足够的学习资源和设备。

3.4 学校提供多样化的教育资源,如电脑、网络、多媒体设备等。

4.教育质量保障:

4.1 学校实行科学的学生评价制度,包括考试、作业、课堂表现等。

4.2 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

4.3 学校定期进行学生学习情况的调研和分析。

4.4 学校建立有效的家校合作机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5.校园安全:

5.1 学校建立健全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5.2 学校定期开展校园安全演练和应急疏散训练。

5.3 学校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和监控。

6.学生健康管理:

6.1 学校定期开展体检,关注学生身体健康。

6.2 学校提供良好的营养饮食,合理安排学生的作息时间。

6.3 学校建立心理健康教育机制,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7.校园文化建设:

7.1 学校注重校园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

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

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

1.消除 D 级危房。新建校舍抗震设防类别不低于重点设防类,满足综合防灾要求。新建校舍应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类别进行建设,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应满足综合防灾要求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规定。

2.多层校舍建筑每幢不少于2部楼梯,楼梯坡度不大于30 度,护栏坚固。多层校舍建筑疏散楼梯数量及宽度应满足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850016 )的要求,每幢不少于2部楼梯,小学楼梯踏步宽度不小于260mm,踏高不大于150mm,中学楼梯踏步宽度不小于280mm,踏高不大于160mm,楼梯坡度不大于30 度。防护栏杆必须牢固安全,不易攀爬,高度不应低于1.10m。防护栏杆最薄弱处承受的最小水平推力应不小于1.5kN/m。疏散楼梯不得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楼梯设置要求应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50099 )规定。

3.教室和宿舍内外墙面平整,无明显尖锐突出物体,室内无裸露电线。教室、宿舍内外墙面应平整,无明显尖锐突出物体,室内线缆应采用暗线敷设。

4.教学用房室内采光良好,照明设施完善,光线充足。

普通教室等教学用房应设置人工照明,课桌面或地面照度设计值不应低于300Lx,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且不应产生炫光,灯具不应采用裸

灯且应垂直于黑板布置,光源宜采用显色指数Ra大于80的细管径稀土三基色荧光灯;教室黑板应设专用黑板照明灯具,其最低维持照度不应低于设施500Lx,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8,且不应对学生和教师产生直接炫光。应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50099)、《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 7793)

义务教育办学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办学基本标准

附件:

义务教育办学基本标准(标准化学校建设)

小学:实验室数量5轨以下不少于1个,6-7轨不少于2个,8轨及以上不少于3个;实验室使用面积不低于86M2;仪器室面积不低于43M2;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不低于365元;学校计算机生机比不低于10:1;生均图书不低于25册;(运动场地及器材下面另说)初中:物理实验室数量11轨以下不低于1个,12-15轨不低于3个,16轨不低于4个;化学及生物实验室数量11轨以下不低于1个,12轨以上不低于2个(理化生实验室原则上每4轨建设1个);物理、化学、生物仪器室准备室数量与实验室数量相对应;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使用面积均不低于96M2;三室准备室面积均不低于20M2;三室仪器室面积均不低于42M2;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不低于695元;学校计算机生机比不低于10:1;生均图书不低于40册;

教室和专用教室(功能教室)管理

专用教室(功能教室)

小学专用教室应当设置——音乐教室、美术教室、科学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多功能教室(兼多媒体教室)、图书馆(图书室)、少先队活动室、科技活动室、劳技室、体育器材室、卫生室等。教学点应当设置——图书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少先队活动室、体育器材室等,操场应有沙坑、平衡木(梅花桩)等少儿活动器械。

初中专用教室应当设置——音乐教室、美术教室、理化生实验室、仪器室(含准备室)、计算机教室、多功能教室、多媒体教室、图书馆

(图书室)、体育器材室、卫生保健室等,有条件的学校可单独设图书馆、探究实验室、数字实验室。

普通高中专用教室设置基本同初中,另外需要加强通用技术教室建设;职业教育按照专业设置配备专业实验室、专业实训室、校内外实训基地,常规设置计算机教室、多功能教室、多媒体教室、图书馆(图书室)、体育器材室、卫生保健室、心理咨询室等。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义务教育是国家的基本教育制度,是国家的根本教育任务。为了保障每个学生都能接受到优质的教育,我国对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进行了明确的标准。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学校能够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首先,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包括校舍、教学设施和教学条件。校舍应当符合建筑安全标准,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教学设施应当齐全,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以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教学条件包括教学用具、教学设备等,保证教学质量。

其次,学校的师资队伍也是办学条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任教师,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教学能力。此外,学校还应当加强教师的培训和交流,提高教师的教育水平和教学质量。

另外,学校的管理条件也是办学条件的重要方面。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学校章程、教师管理、学生管理等,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学校还应当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最后,学校的办学条件还应当注重办学特色和办学质量。学校应当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特点,发展办学特色,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同时,学校还应当注重办学质量,加强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总之,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每个学生都能接受到优质的教育具有重要意义。只有不断完善学校的办学条件,才能真正实现教育公平,让每个学生都有机会接受优质的教育,为国家的发展培养更多的人才。希望各级政府和学校能够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不断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摘要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摘要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摘要

1、班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小学45人,初中50人,无66人以上的超大班额。

2、用地面积:小学生均不低于22平方米,初中生均不低于26平方米。

3、建筑面积:小学生均不低于5.2平方米,全寄宿制生均不低于13.13平方米;初中生均不低于6.4平方米,全寄宿制生均不低于15.31平方米。

4、学生宿舍:小学生均使用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初中生均使用面积不低于3.3平方米。

5、食堂:小学、初中生均1.2平方米以上。

6、图书:小学生均20册以上,每年新增书比例1%以上,复本率一般不超过20册;初中生均30册以上,每年新增书比例1%以上,复本率一般不超过20册。

7、教学仪器:小学数学、科学仪器和初中理科教学仪器均达到《河南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第一种配备方案。

8、现代教育技术设施设备:基本达到《办学条件标准》,农村学校应按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标准配备远程教学设备,初中配备计算机教室,学生上课达到1人1机。

9、音美器材:中小学均达到国家一类以上标准。

10、体育器材、卫生器材:中小学均达到《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11、教师:中小学教师、校长学历和资格合格,近三年来新补充

教师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高于规定学历教师不低于80%,初中高于规定学历教师不低于50%。

12、巩固率:小学六年巩固率95%以上,初中三年巩固率92%以上。入学率:适龄儿童小学、初中入学率分别不低于99.9%、96%。辍学率:小学、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分别不高于1%。

13、体质健康:小学、初中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达到85%。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础标准

一、学校规模和班额

(1)学校规模:完全小学、初中办学规模通常不超出人。

(2)学校班额:小学近期目标45人/班,远期目标35人/班;初中近期目标50人/班;远期目标40人/班。

二、学校用地面积

1.生均用地面积

不一样地域学校生均用地面积(㎡/生)

注:(1)表中中心城区指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建设已基础定型主城区。(2)非全寄宿制学校完全小学、初中未含学生宿舍用地面积。(3)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实习试验场、自行车存放用地(1.50㎡/辆),可依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4)山区、湖区等特殊地域,学校用地条件在确实受到限制情况下,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基础合格标准可降低10%。

2.生均校舍面积

不一样规模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

注:(1)非全寄宿制中小学合格指标、基础合格指标中,未包含学生宿舍建筑面积(小学5㎡/生,初中5.5㎡/生)和食堂面积(生均1.7㎡/生)。(2)山区、湖区等特殊地域,学校办学条件确实受到各方面原因制约情况下,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基础合格标准可降低10%。

3.绿化用地面积

中小学校园绿化用地不低于学校用地总面积30%。

三、体育活动场所

体育运动场设置标准(m)

注:中心城区、山区或因其它原因,学校用地确实受到限制时,完小6班规模学校可设60 m直跑道,其它规模学校可不设环形跑道运动场,但必需有能满足全校师生同时做操和开展体育活动所需场地。

四、条件装备和图书

1.初中理化生试验室和小学科学教室

注:配置标准具体内容详见《教育部初中理科、音乐、体育、美术、卫生、劳技、科技活动教学仪器配置目录(试行)》、《教育部小学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卫生、劳技、科技活动教学仪器配置目录(试行)》。

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一、背景与目标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教育在人类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义务教育是教育体系中的基础阶段,对于学生的成长和未来的发展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为了确保河北省的义务教育学校能够提供优质、均衡的教育环境,制定了一套全面的办学基本标准。

二、标准内容

1、学校设施:学校设施应满足教学需求,包括教学楼、实验室、图

书馆、体育设施等,同时应注重设施的安全性、环保性和功能性。2、师资力量:教师数量应满足教学需求,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

和教育教学能力,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

3、教育内容:教学内容应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同时应学生的个体差异和特长培养。

4、教学质量:学校应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对教学质量进

行全面监控和管理,同时应注重教学反馈和改进。

5、学生管理: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生管理体系,注重学生的心理健

康和思想教育,同时应学生的生活和学习需求。

6、家校合作:学校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同时应注重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三、实施措施

1、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项标准的具体要求和评估方法。

2、加强宣传和培训,让广大教育工作者深入理解办学基本标准的意义和实施方法。

3、建立评估机制,定期对学校的办学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标准的落实。

4、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让家长了解学校的办学情况和标准实施情况,接受家长的监督和反馈。

四、总结与展望

制定并实施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是为了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好的条件。标准的实施需要全体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也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监督。未来,我们将根据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的需求,不断优化和完

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

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

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

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

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一、总则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我省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规划,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城乡的原则,特制定本标准。

《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学校的重要依据。《标准》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标准是新建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执行的基本标准。办学条件尚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学校,应依据本《标准》逐步改建、扩建。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普通初级中学、完全小学(含民办)。非完全小学(教学点)办学条件基本标准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等参照此标准制定。

本《标准》实施应遵循分级负责、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本《标准》的实施;各市、县(区)政府负责《标准》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学校设置与规划

1、义务教育学校设置应本着方便学生入学的原则,与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和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相结合,综合考虑交通、环境等因素,科学合理的设置或调整学校布点,使学校适应现代教学特点,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

2、农村地区原则上每万人以上设一所完全小学,每2-3万人设一所初中,偏远山区、交通不便地区和一年级适龄儿童不足30人的地区可设置必要教学点,中心小学应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20条底线要求”达

标情况专项督导的通知

各中小学、各位督学: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国教督办…2017‟9号)要求,区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20条底线要求”达标情况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

各中小学及教学点立即对照《“20条底线要求”达标情况检查表》全面开展自查,于10月23日前将由校长签字、学校盖章的检查表报至区教育局督导室(三所中心校和沈巷各中心小学将所属学校及教学点的表格集中报送,可发送扫描件)。督导室将成立督导组(人员另行通知)进行重点抽查。各督导组于10月25日前将检查结果录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20条底线要求督导管理系统”()。

二、网络问卷调查(教育部数据中心近期进行系统升级维护,开通后及时进行)

10月25日前,各校要组织不少于1%的义务教育学生、教师参加网络问卷调查(网址),三所中心校和沈巷各中心小学可组织局管学校按分配名额进行问卷调查。学校要根据《“20条底线要求”达标情况调查问卷》对参加

网络问卷调查的师生进行相应培训。

网络问卷调查名额分配(至少):褐山小学15人,二坝中心校46人,凤鸣实验小学20人,清水小学15人,汤沟中心校52人,白茆中心校36人,雍镇中心小学16人,螺百中心小学15人,沈巷中心小学30人,五显中心小学14人,星辰学校12人,翰文学校30人,新世纪学校14人,育文学校10人,育才学校17人,八角学校8人,黄山寺学校6人,三十二中15人,清水中学8人,黄渡中学5人,五显中学6人,螺百中学7人,雍镇中学5人,裕溪口小学5人。

三、几点说明

1、关于多层校舍建筑楼梯,每幢少于2部的,请注明建设年份。

2、关于开水供应设施设备,已配备直饮水设施的请注明,至少要保证学校提供开水(即问卷中“由学校食堂或伙房烧水”,视同达标)。

3、关于厕所,请注明水冲式厕所或旱厕,注明男女学生数、男女蹲位数。

4、关于66人以上超大班额,请注明实有超大班额数、年报超大班额数。

5、其他底线要求力争达标,若有特殊情况请说明。

附件:

1、"20条底线要求"达标情况检查表

2、“20条底线要求”达标情况调查问卷

2017年10月18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