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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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技术 负责人
鬃?
内容
①质量例会制度②月评比及奖罚制度③三检及交接 检制度④质量与经济挂钩制度
①岗位责任制②设计交底会制度③技术交底制④挂 牌制度
现场电工、焊工、防水工、测量工、砼工、钢筋工 、木工、起重工、架子工等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
证书齐全,符合市建委要求
分包方资质等级满足施工要求,总包对分包单位制 定管理制度可行
C5
C6
C7
工 施施施施施施施
程 工工工工工工工
管 管技测物记试质
理 与 验
理 资
术 资
量 记
资 资

验 记
量 验
收 料料录料
录收




7. 专业分类图框
施工资料
建筑与结 构专业
C1~ C7
建筑给排 水及采暖 工程
C1~ C7
建筑电气 通风与空 电梯工程 工 程 调工程
C1~ C7 C1~ C7 C1~C7
编号
验槽日期
④~⑥轴、E~F轴
01-C5-001 鬃.鬃.鬃
依据:
施工图纸(施工图纸号 设计变更/洽商(编号
结施4、勘察报告
) )及有关规范、规程。
验槽内容:
1、基槽开挖至勘探报告第 2、基底绝对高程和相对标高 3、土质情况 亚粘土
(附: √ 有
3 层,持力层为3 7.46m
无钎探记录及钎探点平面布置图
3.施工资料管理的同步性要求 施工资料是反映建筑工程实体质量、
过程管理的核心部分,同时工程资料 完整、齐全又是工程竣工验收的必备 条件,因此规定施工资料整理、汇总 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一、背景介绍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指记录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安全措施等相关信息的文档。

针对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制定本规程,以规范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

二、管理目标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目标如下:1. 确保施工技术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性;2. 提供必要的资料支持和参考,以指导施工人员开展工作;3. 保证施工技术资料的及时使用和更新,以适应工程变化;4. 建立良好的资料归档和查阅机制,以便后期利用。

三、资料分类与管理要求1. 技术文件类资料技术文件类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等。

其管理要求如下:(1)密切关注设计文件的变更和修订情况,确保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设计文件与最新版本一致;(2)对施工方案进行归档管理,并定期审核和更新,确保实施的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实际;(3)维护施工图纸室,建立图纸登记和借阅制度,方便施工人员查阅和使用。

2. 施工操作指导资料施工操作指导资料主要包括施工工艺、工序操作规范、质量检验要求等。

其管理要求如下:(1)编制施工操作指导资料时,要结合实际施工情况,准确反映最佳实践;(2)确保施工人员熟练掌握并执行操作指导资料,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3)制定定期更新机制,根据工程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操作指导资料。

3. 安全管理资料安全管理资料包括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生产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等。

其管理要求如下:(1)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施工人员在施工前进行,确保每位参与人员掌握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2)建立安全档案室,存放安全管理资料,确保安全管理措施的及时、准确传达给相关人员;(3)根据工程进展和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和完善安全管理资料,以确保安全生产。

四、资料存档和查阅1. 资料存档(1)对各类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和存档,确保资料整齐有序;(2)建立定期存档和归档的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资料得到及时的归档和存储。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标准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标准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 》185-2009附录 B 监理资料用表B.1 监理管理资料用表B.1.1 监理单位和其他参建单位传递意见、建议、决定、通知等的工作联系单时可采用表 B.1.1 的格式。

当不需回复时应有签收记录,并应注明收件人的姓名、单位和收件日期,并由有关单位各保存一份。

表 B.1.1 工作联系单规定。

监理单位填写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应一式两份,并应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宜采用表 B.1.2 的格式。

表 B.1.2 监理工程师通知监理单位签发的工程暂停令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工程暂停令宜采用表 B.1.3 的格式。

表 B.1.3 工程暂停令B.2 进度控制资料用表B.2.1 工程开工报审表、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 的有关规定。

B.3 质量控制资料用表B.3.1 旁站监理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 的有关规定。

监理单位填写的旁站监理记录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旁站监理记录宜采用表 B.3.1 的格式。

表 B.3.1 旁站监理记录B.3.2 监理单位填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员备案表应一式五份,质量监督站、检测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员备案表宜采用表 B.3.2 的格式。

表 B.3.2 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员备案表B.3.3 监理单位填写的见证记录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见证记录宜采用表 B.3.3 的格式。

表 B.3.3 见证记录B.4 造价控制资料用表B.4.1 工程款支付证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 的有关规定。

监理单位填写的工程款支付证书应一式三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工程款支付证书宜采用表 B.4.1 的格式。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建筑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技术资料管理。

第三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是指与建筑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图纸、设计说明、计算书、施工方案以及工程监理记录等资料。

第四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规范性、科学性、权威性、综合性和实用性。

第五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目标是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完整、及时、安全地记录、更新、存储和传递。

第六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责任主体是项目部或建设单位。

第二章技术资料的编制与审核第七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八条技术资料的编制应有专业资质和相关经验的人员进行,确保技术资料的质量。

编制人员应在有关部门进行统一的资格认证。

第九条技术资料编制前,应进行充分的论证和专家评审,确保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技术资料编制完成后,应进行内部审核和专业审核,确保技术资料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技术资料编制审查必须按照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动和遗漏。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存储与更新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应保存在专门的技术资料室或者电子档案库中,确保安全和方便查阅。

第十三条技术资料的分类存储和归档应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便于查找和利用。

第十四条技术资料的保存期限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到期后可进行归档或者销毁。

第十五条技术资料的更新应及时进行,对于已经过时或者失效的资料应进行淘汰处理。

第十六条技术资料的更新应有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

第四章技术资料的传递与利用第十七条技术资料的传递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保准确和可靠。

第十八条技术资料的传递接收应有明确的记录,包括传递时间、传递人员和接收人员等信息。

第十九条技术资料的利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或者泄露给非相关人员。

第二十条技术资料的利用应遵循保密原则,确保技术资料的安全。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3)监理抽查资料
1、如有怀疑时,随时进行抽检。 2、不合格项的处置记录
3、质量事故的处理资料
4、监理旁站记录 5、见证取样备案文件—取样原则、方式、应做 的试验、抽检的总数、见证次数等。
二、施工管理资料(施工单位)
1)施工管理资料 1、施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C1-1) 报总监审查批复结论 2、企业资质证书及相关专业人员岗位证书 报监理单位审核 3、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资料 施工试验计划 见证记录(见附表F)
6)钢筋
1、场外加工(指加工厂) 加工厂保存进场原件质量证明、复试报告、接头连接试验报告,并保证可 追溯性,向施工使用单位提供(半成品钢筋出厂合格证)(表C4-5)使用方进 行进场外观检查,如怀疑或有其它约定可进行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的抽样复试
7)混凝土资料的分级管理
1、商品混凝土需提供如下资料: 混凝土合比通知单(表C6-10) 混凝土运输单(表C5-9) 出厂合格证(表C4-8)32天内提供 混凝土氯化物和碱总量计算书 2、施工单位应形成的资料 混凝土浇灌申请书(表C5-8) 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表C6-11)现场检验 抗渗试验报告(表C6-13)现场检验 混凝土试块温、湿度统计,评定记录(表C6-12)现场 收集和整理的混凝土出厂合格证、运输单
9、进口材料的要求
1、商检证明(国家认证委员会公布的强制性认证3C产品 除外) 2、中文版的质量证明文件 3、性能检验报告 4、中文版的安全、维修、使用、试验要求等技 术文件 以上物资资料应实行分级管理: 1、供应单位或加工单位应对提供的原材质量证 明文件负责。 2、施工单位应收集、整理并保存对方提供的质量证明文 件,并认真对进厂后的材料按要求进行复试,并保存 资料,各单位应对各自范围内工程资料的汇集、整理 结果负责,并保证资料的可追溯性。

房屋工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房屋工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15/427-2005一、工程技术资料的立卷1、工程技术资料应按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施工质量管理资料、施工质量控制资料、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竣工图、工程竣工备案验收文件六部分分别立卷。

2、施工质量管理资料、施工质量控制资料、竣工图应按分部、专业工程分别立卷、每份案卷厚度≤40 mm。

3、工程技术资料分类要求、各分类资料代号:A类:工程准备阶段文件B类:施工质量管理资料C类:施工质量控制资料D类:工程竣工验收资料E类:竣工图F类: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G类:声像、电子档案4、建筑工程技术资料文件整理顺序。

见附录A5、建筑工程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见附表B.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二、案卷编目1、编制卷内文件页号应符合下列规定(1)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

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

(2)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

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3)成套图纸或印刷成册的科技文件材料,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需重新编写页码。

2、卷内目录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卷内目录宜符合本规程的要求。

(2)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

(3)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

有多个责任者时,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

(4)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和图号。

(5)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全称。

(6)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

(7)页次:填写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

最后一份文件填写起止页号。

(8)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

3、卷内备考表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卷内备考表的式样宜符合档案管理有关要求。

(2)卷内备考表主要标明卷内文件的总页数、各类文件页数(照片张数)以及立卷单位对档案情况的说明。

(3)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的尾页之后。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程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程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程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程是一种管理规定,用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

该规程旨在确保所有工程的档案资料得到完整、准确地保存、保护和使用,以便能够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和证据,支持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维护和管理。

该规程通常适用于政府机构、建筑公司、设计机构、施工单位等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组织和个人。

该规程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档案资料的内容要求:规定了档案资料应包含的基本内容,如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合同、质量验收记录等。

二、档案资料的分类和编目要求:规定了档案资料的分类和编目方法,以便进行整理和检索。

三、档案资料的保存和保护要求:规定了档案资料的保存期限、存放环境和安全措施,以保证其完整性和安全性。

四、档案资料的利用要求:规定了档案资料的使用方式和范围,包括了借阅、复制等事项的管理。

五、档案资料的检查和鉴定要求:规定了档案资料的检查和鉴定程序,以保证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六、档案资料的销毁和转移要求:规定了档案资料的销毁和转移程序,以确保不合理存档的资料及时销毁,合理转移的资料及时移交。

以上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程的基本内容,通过对该规程的遵守和执行,能够有效地保障工程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为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维护和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旨在规范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建立完善的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机制,加强安全技术资料安全管理,切实保障施工现场安全。

一、安全技术资料的管理范围1.本《规程》所称的安全技术资料,是指发生或可能发生安全事故时出现的危险因素的可能性及其危害后果的研究或者对防范安全事故的技术文件、技术信息、技术规范、技术资料,以及开展安全管理的技术性决策、技术措施等。

2.安全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1)消防设施、结构、设备及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2)地质地貌,建设地点的地质灾害情况;(3)施工中有关机械、电气设备及可能产生危险的其他材料的使用;(4)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的设计、预防措施;(5)实施安全管理的技术措施和技术规范;(6)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资料;(7)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及事故调查处理的资料;(8)施工现场应当报送的安全生产统计报表;(9)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检查记录。

二、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机构1.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安全技术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归档、监督管理。

2.安全技术资料搜集、整理、汇编、归档、监督管理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资质:(1)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熟悉建筑工程施工和安全管理知识;(2)在施工现场有较长的实践经验;(3)能够做到严格按照《规程》执行,妥善管理安全技术资料。

三、安全技术资料搜集1.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应当搜集安全技术资料,并建立安全技术资料档案。

2.安全技术资料搜集应当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编制安全技术资料;同时还应当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3.安全技术资料应当定期核查更新,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危害。

四、安全技术资料归档1.施工单位应当将安全技术资料分类归档,以便于查找和使用。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日志、工程验收资料等。

第四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应遵循“规范性、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安全性、便捷性”的原则。

第五条所有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严禁私自篡改、销毁技术资料。

第六条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由工程部门负责具体执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第二章设计文件管理第八条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妥善管理。

第九条设计文件必须经过审核、审查、备案程序后才能使用。

第十条设计文件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资质,对设计文件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并建立相应的索引系统。

第十一条设计文件必须按时更新,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反馈,经过审核后更新设计文件。

第十二条设计文件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擅自更改、涂抹或遗失。

第十三条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安全性,对保密性要求高的设计文件,必须进行严格的保密措施。

第十四条设计文件必须保证便捷性,设计文件的存储位置要方便查阅和取用。

第三章施工图纸管理第十五条施工图纸是施工的指南,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施工图纸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资质,对施工图纸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并建立相应的索引系统。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制作施工图纸,必须经过审核、审查程序后才能使用。

第十八条施工图纸必须按时更新,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反馈,经过审核后更新施工图纸。

第十九条施工图纸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擅自更改、涂抹或遗失。

第二十条施工图纸必须保证安全性,对保密性要求高的施工图纸,必须进行严格的保密措施。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标准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标准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JGJT 》185-2009附录 B 监理资料用表B.1 监理管理资料用表B.1.1 监理单位和其他参建单位传递意见、建议、决定、通知等的工作联系单时可采用表 B .1.1 的格式。

当不需回复时应有签收记录,并应注明收件人的姓名、单位和收件日期,并由有关单位各保存一份。

表 B .1.1 工作联系单规定。

监理单位填写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应一式两份,并应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宜采用表 B .1.2 的格式。

表 B .1.2 监理工程师通知监理单位签发的工程暂停令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工程暂停令宜采用表 B .1.3 的格式。

表 B .1.3 工程暂停令B.2 进度控制资料用表B.2.1 工程开工报审表、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 50319 的有关规定。

B.3 质量控制资料用表B.3.1 旁站监理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 50319 的有关规定。

监理单位填写的旁站监理记录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旁站监理记录宜采用表 B.3.1 的格式。

表 B .3.1 旁站监理记录B.3.2 监理单位填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员备案表应一式五份,质量监督站、检测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员备案表宜采用表 B.3.2 的格式。

表 B .3.2 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员备案表B.3.3 监理单位填写的见证记录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见证记录宜采用表 B.3.3 的格式。

表 B .3.3 见证记录B.4 造价控制资料用表B.4.1 工程款支付证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 50319 的有关规定。

监理单位填写的工程款支付证书应一式三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江苏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

江苏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

江苏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一、总则本文档旨在规范江苏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的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二、安全技术资料的定义安全技术资料是指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方案、安全计划、安全检查记录、事故案例分析、安全教育培训资料等。

三、安全技术资料的管理要求1. 建立健全安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明确资料的保存、归档、借阅和销毁等流程。

2. 对安全技术资料进行分类和编号,并妥善保管。

3. 定期对安全技术资料进行检查,确保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4.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资料进行备份,防止丢失。

5. 禁止私自更改、篡改或删除安全技术资料。

四、安全技术资料的使用1. 在施工前,必须查阅并了解相关的安全技术资料,确保施工按照规定进行。

2. 在施工过程中,需要随时使用安全技术资料进行指导和参考。

3. 安全技术资料的借阅须经过相关责任人的批准,并做好借阅登记。

4. 使用安全技术资料时需保证其准确性和有效性,如发现错误或过时的资料,应及时更正或更新。

五、安全技术资料的归档和销毁1. 安全技术资料的归档应按照规定的分类和编号进行,确保方便查阅和管理。

2. 安全技术资料的归档人员应负责安全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并保管好归档资料。

3. 定期对安全技术资料进行归档整理,清理过时和无效的资料。

4. 安全技术资料的销毁须经过相关责任人的批准,并做好销毁登记。

销毁方式应确保资料的彻底销毁,防止泄漏。

六、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的,将依法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法律制裁。

七、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调整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以上为江苏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定,敬请遵守。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GJ32TJ143—2012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GJ32TJ143—2012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 J00000—2012 DGJ32/TJ143—201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Housing construction and municipal infrastructure engineering archives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2012-11-* 发布 2013-1-1实施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定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Housing construction and municipal infrastructureengineeringarchives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DGJ32/TJ143—2011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档案办公室批准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013年01月01日2012南京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000号关于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为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GJ32/TJ143-2012,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该规范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出版、发行。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年11月6日前言为加强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真实反映工程管理和工程实体质量情况,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苏建科[2011]231号),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人员编制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该规范以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为依据,在江苏省建设厅二〇〇二年十月二十日印发的《关于统一使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的通知》(苏建质[2002]332)基础上,结合江苏省实际应用情况,对工程各责任主体及有关单位资料管理职责、工程档案资料形成、工程档案资料分类与编号、工程档案资料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工程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与组卷、工程档案资料移交与归档、工程档案资料数字化管理作了具体规定。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最新版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最新版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最新版一、引言建筑工程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工程,涉及到大量的资料管理。

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合理有效地管理建筑工程资料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最新版,以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的有效控制。

二、资料管理目标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目标是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以便为项目各阶段的决策和工程进展提供必要的支持。

同时,良好的资料管理还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风险,并为后续工程的运维和维护提供便利。

三、资料管理原则1. 规范性原则:建立明确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和标准,确保所有相关人员按照规程进行操作,提高资料管理的一致性和规范性。

2. 及时性原则:各类资料应在工程进展的不同阶段及时获取、更新和传递,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以支持项目决策和进程管理。

3. 完整性原则:确保资料齐全无遗漏,避免因错误或不全面的资料而对工程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4. 可追溯性原则: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确保资料的历史可追溯性,方便项目验收和后续工程的维护和升级。

5. 安全性原则:建立合理的权限管理制度,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四、资料管理流程1. 资料采集:在建筑工程开始前,制定明确的资料收集计划,包括需要收集的资料类型、来源和采集方式,并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2. 资料归档: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并进行编号和标识,方便后续查找和使用。

3. 资料传递:根据工程进展和相关人员的需求,及时将所需的资料传递给相关人员,确保信息的畅通和及时性。

4. 资料更新:随着工程的推进和变更,及时更新资料内容和版本,确保工程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资料销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对不再需要的资料进行销毁处理,保证资料的安全性和空间的有效利用。

五、资料管理工具和技术1. 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建立统一的档案数据库,实现电子资料的存储、检索和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资料管理的便利性。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一、背景介绍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是建设项目中重要的一环,它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质量的控制和后期运维具有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桥梁工程等。

三、资料分类与命名规则1. 资料分类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分为设计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资料三类。

设计资料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施工资料包括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等;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等。

2. 命名规则资料命名应简洁明确,包括项目名称、文件名称、文件版本、编制单位、编制日期等信息。

例如,某工程项目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可以命名为“项目名称-设计变更通知单-V1.0-编制单位-编制日期”。

四、资料存档与归档1. 资料存储资料应按照文件夹、文件夹内文件的形式进行存储,便于查找和管理。

每个文件夹应在明显的位置标注项目名称、文件夹名称和创建日期。

2. 资料归档工程项目分为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不同阶段的资料在完成后应进行归档。

设计阶段的资料应在方案设计确定后进行归档;施工阶段的资料应在竣工验收前进行归档;竣工阶段的资料应在项目竣工后进行归档。

五、资料传递与交接1. 资料传递不同参建单位之间的资料传递应使用正式的文档形式,电子邮件、传真等均可作为有效的传递方式。

传递的资料应包括前期资料、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以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

2. 资料交接工程项目在不同阶段交接时,应进行资料的交接。

如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交接,应明确交接的资料范围,确保施工方能准确了解设计方案。

交接时应制定详细的交接清单,确保交接的资料完整。

六、资料备份与保护1. 资料备份项目的技术资料应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意外损坏造成的信息丢失。

备份的资料应保存在不同的地点,以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2. 资料保护项目的技术资料应妥善保管,防止泄密、丢失或被损坏。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一、概述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是指建筑工程在从设计阶段到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维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存储、保管、利用、传递等全过程的管理。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是指与建筑工程相关的所有技术性文件、图纸、规范、标准、报表、检测结果、设备清单、设计文件、施工图等非财务性、非处置性的管理资料。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目的是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障技术安全和工程质量,为后期的运维和管理提供完整、准确、可靠的工程技术资料。

二、管理职责1.项目管理人员根据工程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的进展情况,落实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存储、保管、利用、传递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与协调工作。

2.资料管理人员负责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分类、存储、保管、利用、传递等各项管理任务。

3.实施单位负责实施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和要求。

4.技术人员负责各个阶段产生的技术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的检测和审查工作,确保资料的质量和真实性。

三、收集与整理建筑工程在不同阶段会产生不同形式的技术资料,如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检测结果、验收报告等等。

按照项目时间进度和资料的重要性,应分类收集和整理。

设立资料科目、科目编号和资料维护制度,完整记录每一份资料内容等。

四、分类与存储根据资料不同的形式和存储介质,把技术资料按照不同的类别进行分类,如按照工程范围、专业分类、时间顺序、工作卷宗等。

针对不同类别应制定存储方式和规范文件。

五、保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除了成为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后期运维和管理的基础,因此资料的保管工作尤为重要。

对于机密、重要等资料,可以设立专门的存储设施,实行严格的保密措施。

每种形式的技术资料都应制定详细的保管制度,如防潮、防火、防盗、灾害预防等要求。

六、利用与传递建筑工程技术资料主要用于工程监理、施工监理、竣工验收、消防验收、设备维护、工程备案、科研开发及投标、竞争性谈判等过程中的需要。

dbj03-73-2016 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dbj03-73-2016 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dbj03-73-2016 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
管理规程
《DBJ03-73-2016 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是我国房屋建筑领域的一项技术规程,由某地区或城市的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和发布。

该规程规定了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要求,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使用等方面。

根据该规程,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房屋建筑项目的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

同时,技术资料应当遵循一定的格式和标准,便于查阅和交流。

在实际操作中,房屋建筑项目的参建各方(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应当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做好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技术资料的管理应当贯穿于项目的整个周期,从设计阶段开始,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为了确保技术资料的质量和合规性,房屋建筑项目的参建各方应当建立健全的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明确各方在技术资料管理中的职责和义务。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技术资料的
审核和检查,确保技术资料符合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总之,《DBJ03-73-2016 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为房屋建筑项目的技术资料管理提供了标准和依据,有助于提高我国房屋建筑项目的技术水平和质量。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提高建筑工程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具体包括施工图纸、规范标准、设计文件、验收资料、施工记录等与建筑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

第三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原则上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管理、分类管理、定期清理、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建筑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按照规定进行,促进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第二章施工图纸管理第五条施工图纸是建筑工程的重要技术文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管理。

各项目部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图纸的收集、审核、存储、发放等工作。

第六条施工图纸应按照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绘制,确保施工过程中能正确、快速、安全完成各项工程。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及时收集施工图纸,按照项目进度和实际情况进行审核,确保施工图纸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图纸存档制度,对经审核的施工图纸进行分类存储,确保施工图纸的安全保密。

第九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需调整施工图纸,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和审核。

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更改施工图纸。

第十条完工后的施工图纸应按照规定移交施工总包单位或建设单位,并进行归档保管。

第十一条施工图纸应定期清理,对废弃的施工图纸应及时销毁,确保施工图纸管理的清晰和规范。

第三章规范标准管理第十二条根据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规范标准是建筑工程技术资料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各项目部应根据建筑工程实际情况,收集并制定适用的规范标准,确保建筑工程按照标准进行施工。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规范标准,在建造过程中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各项目部应及时更新规范标准,保证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六条完工后的规范标准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归档和保存,确保规范标准的安全保密。

内蒙古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2016

内蒙古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2016

内蒙古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2016内蒙古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是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的一项管理规程,目的是规范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和管理,提高施工质量和工程管理水平。

本规程的发布,对于规范施工方在建筑工程中的技术资料的管理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首先,本规程明确了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范围。

技术资料包括施工图纸、设计计算书、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材料试验报告、施工质量验收报告等。

同时,规程还对于技术资料的形式、格式等做出了具体规定,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其次,本规程明确了施工单位在收集、整理、保存、利用和管理技术资料时应遵循的原则。

首先是收集原则,规程要求施工单位要及时、完整地收集工程技术资料,保证资料的完备性。

其次是整理原则,规程要求施工单位对于技术资料要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码规则进行整理,保证技术资料的有序性。

再次是保存原则,规程要求施工单位要对技术资料进行合理的储存、保管和备份,保证技术资料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此外,规程还明确了利用和管理原则,规定了技术资料在后续施工、工程维护和验收等环节中的使用和管理方式。

另外,本规程还明确了施工单位在技术资料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

规程要求施工单位要设立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和管理工作。

同时,规程还规定了施工单位对于技术资料的保密义务和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以保护技术资料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最后,本规程对于技术资料的利用和管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规程要求施工单位要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充分发挥技术资料在施工中的作用,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

同时,规程还强调了技术资料的变更和修订问题,规定了施工单位在技术资料变更和修订时的程序和要求。

总之,内蒙古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的发布,对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和管理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15/427-2005一、工程技术资料的立卷1、工程技术资料应按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施工质量管理资料、施工质量控制资料、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竣工图、工程竣工备案验收文件六部分分别立卷。

2、施工质量管理资料、施工质量控制资料、竣工图应按分部、专业工程分别立卷、每份案卷厚度≤40 mm。

3、工程技术资料分类要求、各分类资料代号:A类:工程准备阶段文件B类:施工质量管理资料C类:施工质量控制资料D类:工程竣工验收资料E类:竣工图F类: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G类:声像、电子档案4、建筑工程技术资料文件整理顺序。

见附录 A5、建筑工程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见附表 B.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二、案卷编目1、编制卷内文件页号应符合下列规定(1)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

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

(2)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

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3)成套图纸或印刷成册的科技文件材料,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需重新编写页码。

2、卷内目录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卷内目录宜符合本规程的要求。

(2)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

(3)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

有多个责任者时,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

(4)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和图号。

(5)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全称。

(6)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

(7)页次:填写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

最后一份文件填写起止页号。

(8)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

3、卷内备考表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卷内备考表的式样宜符合档案管理有关要求。

(2)卷内备考表主要标明卷内文件的总页数、各类文件页数(照片张数)以及立卷单位对档案情况的说明。

(3)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的尾页之后。

楼房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楼房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楼房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楼房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效益,并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楼房建筑施工单位工程资料管理。

楼房建筑工程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工程变更、验收资料、竣工资料、收开发票和财务凭证等有关工程的全部资料。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资料管理制度,明确各种文件的收发传递、登记、保管、检索、归档等管理程序,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完整、可靠、及时。

并对本制度负责。

第四条工程资料管理必须坚持“工作计划的规范性、工程数据的真实性、网点结构的规范性、工程原始资料的完整性”原则。

第二章文件的收发和传递第五条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工程变更、验收资料、竣工资料、收开发票和财务凭证等有关工程的全部资料均由工务部门负责管理。

第六条设计文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提交工务部门审查。

第七条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我国现行规范、标准和技术要求,内容完整,图纸清晰,文字准确。

第八条施工单位接到设计文件后,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组织各专业从业人员,认真阅读设计文件,并根据设计文件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第九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对设计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报请工务部门审批,并及时通知设计单位。

第十条验收资料、竣工资料应当及时整理、登记、归档,并向相关单位报送,以便做好工程验收和竣工移交手续。

第十一条本单位内部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文件传递,应当明确传递授权,传递内容准确无误,传递时间及时。

第十二条外部单位之间文件传递,应当将传递文件内容准确无误,传递时间及时。

第十三条文件传递时应当注明传递单位、内容、传递时间和接收单位,并在传递传递单位和接收单位共同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在传递文件过程中发现有错误的,应当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并对错误文件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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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DB15/427-2005
一、工程技术资料的立卷
1、工程技术资料应按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施工质量管理资料、施
工质量控制资料、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竣工图、工程竣工备案验收文件六部分分别立卷。

2、施工质量管理资料、施工质量控制资料、竣工图应按分部、专
业工程分别立卷、每份案卷厚度≤40 mm。

3、工程技术资料分类要求、各分类资料代号:
A类: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B类:施工质量管理资料
C类:施工质量控制资料
D类: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E类:竣工图
F类: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G类:声像、电子档案
4、建筑工程技术资料文件整理顺序。

见附录A
5、建筑工程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见附表B.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二、案卷编目
1、编制卷内文件页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

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

(2)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

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3)成套图纸或印刷成册的科技文件材料,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需重新编写页码。

2、卷内目录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目录宜符合本规程的要求。

(2)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

(3)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

有多个责任者时,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

(4)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和图号。

(5)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全称。

(6)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

(7)页次:填写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

最后一份文件填写起止页号。

(8)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

3、卷内备考表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备考表的式样宜符合档案管理有关要求。

(2)卷内备考表主要标明卷内文件的总页数、各类文件页数(照片张数)以及立卷单位对档案情况的说明。

(3)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的尾页之后。

4、案卷封面(见表A)、卷内目录(见表B)卷内备考表(见表C)
5、立卷要求
(1)工程资料必须使用原件。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使用原件的,应在复印件或抄件上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复印(抄送)人、复印(抄送)日期等;材料、设备合格证明还应注明进场日期、批号、规格、数量等。

(2)工程资料必须使用档案规定用笔书和签字,并应字迹清楚。

(3)工程资料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应为A4幅面(297mm×210mm)。

小于A4幅面的文件要用A4白纸(297mm×210mm)衬托。

(4)案卷装具用卷盒、卷夹应符合有关档案管理要求。

三、施工质量控制资料编号组成:
1、编号由类别代号(字母)、资料所属分部工程代号(2位数字)、资料分类代号(1位数字)、顺序号(2位数字)组成。

编号形式:C xx-x-xx-xxx
编号:
(1)图纸会审记录、技术交底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及工程洽商记录Cxx-1-xx-xx-x
(2)原材料质量证明资料Cxx-2-xx-xxx
(3)施工试验检测记录Cxx-3-xx-xxx
(4)施工记录Cxx-4-xx-xxx
(5)施工测量记录Cxx-5-xx-xxx
(6)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Cxx-6-xx-xxx
(7)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Cxx-7-xx-xxx
(8)工程质量缺陷处理记录Cxx-8-xx-xxx
(9)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和工程质量验收记录Cxx-9-xx-xxx
2、分部工程代号:
地基与基础工程-01
主题结构工程-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03
建筑屋面工程-04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05
建筑电气工程-06
智能建筑工程-07
通风与空调工程-08
电梯工程-09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0
3、举例:C类施工质量控制资料、地基基础分部
(1)图纸会审记录(施工质量控制资料C类、地基基础分部工程C01、施工技术管理资料C01-1)
C01-1-01-
(2)原材料、构配件汇总表C02-2-01-
(3)土壤击实实验报告实验报告C01-3-01-
四、对应表格在DB15/427-2005规程中的页码
1、建筑工程技术资料文件整理顺序P43-73 附录A
2、施工质量管理资料B类P74-75
3、施工质量控制资料用表C类P76-349
4、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用表D类P350-367
五、管理与职责
1、建设单位:
应对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立卷,同时组织、监督和检查其他参与工程建设有关单位的工程文件资料形成、积累和立卷工作,并负责工程档案的归档。

2、监理单位:
应按施工进度对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及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检查和审核。

3、施工单位:
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4、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
总承包单位负责汇总整理各分包单位的工程技术资料,并编制全部工程技术资料。

分包单位应对各自分包项目的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

5、各类工程技术资料的编制不少于三套。

六、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使用说明
1、DB15/427-2005中有的全部都使用,DB15/427-2005中没有的
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定应用讲座》(验收表格)第二版中相应表格使用。

2、特殊行业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表在上述两个标准中没有对应表格的可以参照以下规范、办法:《煤炭建设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管理规定与评级办法》、《冶金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YB4147-2006)中的表格使用。

3、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应该有的不能缺项,要根据行业特点灵活掌握。

档号表A 档案馆代号
案卷题名××综合楼
C类施工质量控制资料
地基基础分部工程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密级保管期限
共卷第卷
卷内目录
本卷共有文件材料页,其中:
文字材料页,图样材料页,
照片张
说明:本案卷完整准确。

立卷人:
年月日
审核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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