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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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经济适用房交易(3篇)

法律规定经济适用房交易(3篇)

第1篇一、引言经济适用房作为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然而,随着房价的上涨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适用房的交易问题日益凸显。

本文将围绕我国法律规定,对经济适用房交易的各个环节进行分析,以期为相关当事人提供参考。

二、经济适用房的定义及性质1. 定义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按照国家规定,在规定的地点、面积、价格范围内,由政府或者政府指定的单位建设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2. 性质经济适用房具有以下性质:(1)政策性: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分配、交易等环节均受到国家政策的严格调控。

(2)保障性:经济适用房主要用于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具有社会保障性质。

(3)商品性:经济适用房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交易,具有一定的商品属性。

三、经济适用房交易的法律规定1. 交易主体经济适用房交易的主体包括:(1)出卖人:指拥有经济适用房产权的居民。

(2)买受人:指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居民。

2. 交易条件(1)交易主体资格:出卖人和买受人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经济适用房交易主体资格。

(2)房屋产权清晰:出卖人必须拥有经济适用房的完全产权,无任何权属纠纷。

(3)交易价格:经济适用房交易价格不得高于同地段同类住房的市场价格。

(4)交易手续:经济适用房交易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包括房屋产权过户、契税缴纳等。

3. 交易程序(1)申请批准:出卖人和买受人向相关部门提交经济适用房交易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交易。

(2)签订合同:出卖人和买受人签订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3)办理过户手续:出卖人和买受人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4)缴纳契税:买受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契税。

4. 交易限制(1)交易时间限制:经济适用房自购买之日起,未满5年的,不得转让。

(2)交易对象限制:经济适用房转让对象限于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居民。

(3)交易价格限制:经济适用房转让价格不得高于同地段同类住房的市场价格。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介绍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介绍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介绍篇一: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1)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建设标准:经济适用房按规定标准,现阶段每套住房一般控制在60-110平方米。

销售对象:主要是家庭年工资收入3万元以下的住房困难户,同等条件下优先销售给教师和离退休职工。

购买程序:凡购买经济适用房,须由职工所在单位(无固定职业者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住房、收入情况调查和审查证明,由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方可购买。

销售价格:经济适用房销售的价格,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最低基准价为每平方米1500元,根据地段等方面情况不同,各处的房价有所不同。

其销售价格由以下因素构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的2%以下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

1、什么房子能卖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

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

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2、卖了房子后的结果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3、怎么购买①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

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再缴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

例如:购买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现市场售价为3600元/平方米的已购经济适用房,其总购房款为3600×95=342000元,除购房款外,购房人还需缴纳342000×1.5%=5130元的契税,以及342000×0.0005=171元的印花税。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简称经适房)是指为满足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而建设的、价格相对较低的住房。

为了规范经适房销售管理,保障购房人的权益,我国出台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

本文将围绕该办法的主要内容展开论述。

一、背景介绍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是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一项重要法规,旨在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住房供求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一线、热门城市的住房价格高涨,普通家庭难以承受。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销售管理,成为缓解住房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主要内容《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条件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其房屋建筑面积、租赁情况、购房资格等都有相关规定和限制,以确保资源合理配置和购房人的真实需求。

2.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方式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方式一般采取公开摇号、竞争性招标等方式,确保销售公开、公平、公正。

购房人需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缴纳一定购房保证金。

3.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为了满足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需求,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相对低廉。

根据城市的不同,价格一般按照一定的政策确定,并通过政府购房补贴等方式减轻购房人的经济压力。

4.经济适用住房的限售期限为了防止投机炒作和房价过快上涨,经济适用住房一般设定限售期限,购房人在该期限内不得将其出售、转让。

同时,也规定购房人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将该住房出租给非本人所使用。

5.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与监督为了保障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办法中规定了相关的管理与监督措施。

各级政府、开发商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合作,形成联动机制,确保销售工作的公开和透明。

三、实施效果自《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销售管理逐渐趋于规范。

这不仅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了一种较为合适的住房选择,也有效缓解了城市住房供求矛盾,并稳定了房价。

经济适用房出售政策

经济适用房出售政策

经济适用房出售政策1. 引言经济适用房是指由政府依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以相对低廉的价格出售给符合购房条件的家庭的房屋。

经济适用房政策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解决广大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稳定社会和谐发展。

2. 政策背景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住房问题成为社会的热点关注和重要议题。

为了满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我国出台了经济适用房出售政策。

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实施,可以促进住房资源的合理配置,降低住房市场的扭曲程度,减轻低收入家庭的经济负担,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

3. 经济适用房出售对象经济适用房的出售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是经济适用房的首要购房对象。

根据国家规定,低收入家庭是指未达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家庭。

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可以以较低的价格获得适合居住的房屋,减轻经济负担。

3.2 公租房租户公租房租户也是经济适用房的购房对象之一。

公租房租户在一定的租赁期限后,可以享有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权利。

这种政策可以帮助租户逐步改善居住条件,实现住有所居。

3.3 政府安置人员政府安置人员指的是因城市规划、城市更新或其他政府行为而被迫搬迁的居民。

政府会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为这些人员提供经济适用房,并购买的优先权。

4. 经济适用房出售条件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如下:4.1 家庭收入条件购房人家庭的年收入需要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收入标准。

通常情况下,经济适用房购房人家庭的年收入不得超过当地的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

4.2 家庭人口条件购房人家庭的人口数量也是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之一。

根据政策规定,购房人家庭的户籍人口数量需要符合一定的规定范围。

4.3 房屋使用条件购房人对经济适用房的使用也有一定的规定,通常购房人需要自住使用,不得进行出租、转卖等行为。

5. 经济适用房价格经济适用房的价格相对较低,一般低于市场价。

具体价格由当地政府根据市场情况和政策要求制定,并在购房合同中明确。

徐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和申请条件

徐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和申请条件

徐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和申请条件徐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徐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第六条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当纳入市区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

徐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第七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具体项目由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公布。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的建设费用,由市政府负担。

徐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第八条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可以用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和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

贷款利率的优惠政策,按照《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银发〔2008〕13号)等规定执行。

徐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第九条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销售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及江苏省政府规定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徐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第十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向商业银行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贷款时,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提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合同。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可以提取本人及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用本人及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当优先办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徐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一、上一年度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含)。

二、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以下。

四、家庭成员及所在单位均无能力解决住房。

五、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住房公积金按照工资的8%~12%进行缴纳,单位和个人的比例是1:1。

徐州经济适用房相关内容:1、申请步骤:(1)提出申请。

(2)等待通知。

(3)缴费认领。

2、价格: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其销售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应当按照《经济适用房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2002]2503号)的规定确定;其租金标准由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不高于3%利润的基础上确定。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2020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有哪些0407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2020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有哪些0407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2020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有哪些?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产物,享受免交土地出让金以及减免相关税费等优惠政策,虽然已购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一样,拥有完全产权,可以直接在市场上交易,但是由于当初建造经济适用房的政策性目的在于照顾中低收入群体,所以,已购经济适用房在出售时,仍受到一定限制。

其中最主要的是对年限的限制,根据七部委联合发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各地对此又分别做出更为具体的规定,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产权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购房人须按照有关规定,已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资格审核手续),由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

”可见,已购经济适用房能否上市要看其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已经是否满5年,也就是说,按现行政策,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住房不能上市交易,原则上只能由政府回购。

2008年以前的经济适用房,满五年后可上市交易;2008年以后新建的经济适用房,满五年后想出售的,只能原价卖给政府。

经济适用房属于特殊的房屋,虽然现在有很多城市都推出了经济适用房,但是因为各个城市的情况不同,因此在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时候,需要申请人满足的条件、提交的材料、办理的手续等等方面都是不同的。

上海经济适用房房价上海购房新政策

上海经济适用房房价上海购房新政策

上海经济适用房房价上海购房新政策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购房政策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大家如果要买房子肯定都会先挑选一番的,现在房子的类型也是挺多的,大家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对于经济适用房肯定也是有所耳闻的,目前在上海就有这种经济适用房,对于它的价格大家应该都想了解的,接下来大家来了解一下上海经济适用房房价以及上海的购房新政策。

上海经济适用房房价1、建设项目结算价格,结算价格应以保本微利为原则,结算价格由开发建设成本、利润和税金三部分构成。

2、销售基准价格,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计算公式为:销售基准价格=周边房价×折扣系数。

周边房价按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一定时期、一定区域内,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平均成交价格或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3、单套销售价格,按照销售基准价格和上下浮动幅度确定单套销售价格。

单套房的上下浮动幅度,根据楼层、朝向、位置来确定。

上下浮动幅度不得超过±10%。

以单套销售价格计算的项目住房销售总额,应与以销售基准价格计算的项目住房销售总额相等。

4、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由住房保障机构拟订定价方案,经物价管理部门会同房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或区政府批准。

经过核准的定价方案,自核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逾期需重新核准。

上海购房新政策1、本地户籍(1)目前沪籍已婚家庭(含驻沪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限购两套房(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

(2)沪籍成年单身在本市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

(3)沪籍未成年人只要所在家庭不限购,可以单独上产证。

(4)限购政策(2011年1月31日)前沪籍购房人各自和父母共有2套以内住房(≤2套)提供关系证明,可不计入购房套数。

2、外地户籍(1)在上海市范围内家庭名下无任何住宅类房屋且符合网签日期前63个月内累计正常缴满60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宅。

郑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和申请条件

郑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和申请条件

郑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和申请条件郑州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政策经适房上市过程中,最受市民关注的是土地出让金的问题。

根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与一般商品房的出让土地不同,以下就是郑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郑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规定》中明确,市民交易经适房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土地收益金,土地使用权可保留划拨。

若交易双方愿意将划拨用地变更为出让土地的,按照该房屋市场价格与房屋原购置价格价差70%的标准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变更为出让。

也就是说,交易时如果买卖双方不变更土地性质,仍旧维持划拨属性,那么经适房交易流程和税费跟普通二手房交易相同。

另外,土地性质为划拨的房屋,交易时有一项土地收益金,按地段等级收费标准土地分摊面积收龋目前郑州市区土地等级分九级,一级最高,为不到200元,四五级在100元以下;土地分摊面积一般100平方米的房子只分摊几个平方米,所以算下来也只几百元钱。

如果交易时,将该经适房的土地性质由划拨改为出让,则要按跟房屋的市场价格与房屋原购买价格之差的七成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年限不超过70年。

比如,2006年,市民李先生通过摇号,购买了位于徐东的一处经适房,86平方米的房子总价为26万元,现在该区域的商品房均价接近1万元,房屋的差价为50万元,按七成上缴土地出让金,意味着要缴纳35万元,房主只能获得三成差价。

郑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郑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呢?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一)申请购买人具有本市市区居民户口,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取得本市市区居民户口3年以上、因征地拆迁造成失地的农民或符合本地安置条件的军队复员转业人员。

(二)无房或现人均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的。

(三)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包括房改房、安居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

市政府应当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居住条件的改善,适时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经济适用房能够 数次交易吗 交易有哪些限定

经济适用房能够 数次交易吗 交易有哪些限定

经济适用房能够数次交易吗交易有哪些限定经济适用房和商住楼一样,都是会授予《中国人民共和国房子权》,因而不论是购买或是是交易都是会有一定的法规限定,那么实际经济适用房能够数次交易吗?它的交易又有哪些限定?下面让我们为您解释。

经济适用房能够数次交易吗依据相关要求:1、已购经济可用住房的家中获得了房产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子所有权证没满五年的,不可按销售市场价格开展发售出售,须经出售的,产权人应该向户籍所在地的住房确保管理方法机构提交申请,由所在城市住房确保管理方法机构根据摇号申请等方法明确满足条件的购房者(购房者要根据相关要求,已申办其经济可用住房的购买资质审批办理手续),由购房者按售价购买或由县区住房确保管理方法单位按售价认购。

2、已购经济可用住房家中获得的房产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子所有权证满五年后,能够按市场价格开展出售所买住房。

产权人应按原买房价格和出售价格差价的百分70补缴土地资源的等合同款。

同样价格标准下,已购经济可用住房的产权人户籍所在地住房确保管理方法机构能够首先认购。

总的来说不满意5年的,不可以以市价出售,并且是政府部门认购,而且本人购买的经济可用住房在获得彻底产权之前不可用以租赁运营。

交易有哪些限定一般是分成2种状况:一种是定居已满5年,另一种是定居不满意5年。

1、定居已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针对早已住够了5年的经济适用房,小区业主现在可以按照现阶段市面的价格开展出售,但出售后小区业主需按房子成交量的百分10补缴综合性地价款。

按销售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可用住房的,需凭房产契税完税凭证、房子所有权证及其住房出让合同书等有效证件到房子所在城市国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申请办理交易、产权产权过户办理手续就可以。

2、定居不满意5年的经济适用房:因为现行政策要求而不允许按销售市场价格出售。

因而,需出售该类经济适用房的小区业主,只有以不高过购买时的价格开展出售,而且只有出售给合乎的经济可用住房购买标准的家中或由政府机构有关部门回收。

2020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2020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2020最新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中规定,销售对象主要是家庭年工资收入3万元以下的住房困难户,同等条件下优先销售给教师和离退休职工。

须由职工所在单位(无固定职业者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住房、收入情况调查和审查证明。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销售价格:经济适用房销售的价格,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最低基准价为每平方米1500元,根据地段等方面情况不同,各处的房价有所不同。

其销售价格由以下因素构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的2%以下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

1、什么房子能卖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

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

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2、卖了房子后的结果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按市场价格岀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500元,根据地段等方面情况不同,各处的房价有所不同。

其销售价格由以下因素构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的2%以下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

1、什么房子能卖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

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杭州市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细则

杭州市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细则

杭州市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细则一、交易政策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杭州市内经济适用房的上市交易活动。

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为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设的,限定建设标准、销售价格及上市交易的住房。

所有涉及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单位或个人,均应遵守本细则规定。

二、土地收益补交标准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时,原购房人需按照杭州市相关规定,补交土地收益。

补交标准根据房屋实际成交价格与购房时政府限定价格之间的差额确定。

具体补交金额计算公式为:补交土地收益 = 房屋实际成交价格 - 购房时政府限定价格。

三、签订房屋转让合同买卖双方应依法签订房屋转让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中应包含房屋位置、面积、成交价格、交付时间、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要素。

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

四、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房屋转让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应持相关材料到杭州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

所需材料包括:房屋转让合同、原房屋所有权证、双方身份证明等。

五、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在完成房产转移登记后,买卖双方还需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所需材料包括:房产转移登记证明、原土地使用证、双方身份证明等。

六、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时,应以市场评估价格作为交易参考。

市场评估价格由杭州市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房屋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确定。

买卖双方可在评估价格基础上协商确定最终成交价格。

七、相关税费处理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和杭州市有关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买卖双方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契税等税费。

八、违规行为处理对于违反本细则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杭州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批准擅自上市交易、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

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取消上市交易资格等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杭州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调整或补充,以最新发布为准。

青岛经济适用房交易规则

青岛经济适用房交易规则

青岛经济适用房交易规则
为了规范青岛市经济适用房交易,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制定
以下交易规则:
一、市场调节价交易原则
经济适用房在购买时实行市场调节价交易原则,即由市场主体通
过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房屋交易价格。

具体操作方式由市场主体自行
商定。

二、竞买资格条件
(一)购房人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购房资格条件,并提供真实
的购房人身份证明材料、家庭情况证明材料、收入证明材料等。

(二)购房人需在摇号过程中中签,并按照公示的购房顺序依次
参加竞买。

三、竞价方式
经济适用房交易可以采用竞价方式,竞买人应按照现场竞价要求
进行操作,提交有效报价,每次竞价递增幅度不得少于最低竞价幅度。

竞价结束后,按照竞价结果确定购房人。

四、交易过户
(一)竞价成功的购房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房屋交易款支付至经
办机构指定账户。

(二)经办机构收到购房款后,为购房人出具《房屋买卖合同》
和房屋所有权证书等相关证件。

(三)购房人应在签约前对房屋进行全面检查,一旦签约,不得
因房屋原因退房或要求解除合同。

以上就是青岛经济适用房交易规则的相关内容。

购房人在购买房
屋时需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确保购房过程合法、公正、透明,维护自
身权益。

安阳经济适用房可以自由买卖吗?要交哪些税

安阳经济适用房可以自由买卖吗?要交哪些税

安阳经济适用房可以自由买卖吗?要交哪些税安阳经济适用房可以自由买卖吗?1、要明确一点,安阳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房一样,都会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权》,如果是经济适用房,会在产权证上附注一栏写明是经济适用住房。

根据相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权证后五年内不得上市出售。

2、经济适用房超过五年出售,除了商品房交易过户费用以外,出售人按原价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且能提供由当地住房保障出具的同意其出售的证明的,免收土地金,该住房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

3、出售人不能提供该出售证明的,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应对其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部分收取相应价款15%土地金,该住房取得完全产权,视为商品房。

安阳经济适用房买卖要交哪些税?安阳经济适用房买卖要交一下税款:1、个人所得税。

是否要缴纳这个税费需要根据房屋的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判定为是需要缴纳的,当然也有具体缴纳的标准,缴纳的标准是安阳经济适用房出售总价的1%。

也可以是房屋现在出售的总价减去初购房屋时的总价的差额的百分之二十缴纳。

2、营业税。

营业税缴纳的标准是安阳经济适用房出售总价的百分之五点五缴纳。

房屋产权的年限达到五年的,可以免征这一部分的税收。

3、印花税。

这一部分的缴纳是由买卖双方各自缴纳的,缴纳的标准一样,都是安阳经济适用房总价的0.05%。

4、土地增加税。

安阳房屋产权年限达到五年的标准的,不交纳土地增加税。

没有达到标准年限的缴纳的安阳经济适用房总价的百分之一。

5、如果是安阳二手房交易在中介进行的,还需要缴纳中介费,费用标准是安阳经济适用房总价的2%至3%不等。

安阳的朋友们如果要交纳经济适用房的税费的话,建议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进行房屋的买卖,要根据当地政策来进行房屋的税费。

以上就是小编关于安阳经济适用房可以自由买卖吗?要交哪些税?的相关介绍,希望对于安阳的朋友们交纳税费有一定的帮助。

经济适用房交易收费有细则 住满5年未必能卖

经济适用房交易收费有细则 住满5年未必能卖

成交价低于再上市指导价按后者收综合地价款,“住满5年”明确界定方法本报讯(吴海花)昨日,记者从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获悉,继《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之后,市国土房管局日前就什么样的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经济适用住房如何上市交易以及满五年的上市时间如何界定等老百姓关心的问题又下发了《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交易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哪些经济适用房可售通知指出,开发企业对外公开发售的在建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方可预售,否则不得向预购人收取定金及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适用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政策的项目:由政府批准定价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住宅合作社集资建设的住房项目。

其他新项目的名单由市国土房管局公布。

预购人在经济适用房住房竣工前转让其预购房屋的,受让人必须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并持审核证明按《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办理预售转让登记手续。

其转让价格不得超过原预购单价。

经济适用住房已竣工,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前不得办理预售转让手续。

成交价高于指导价,按成交价收费计算已购经济适用房住房住满五年的起始日期,以交纳契税时取得完税凭证的时间或房屋所有权证发证的日期为准。

以原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原购房人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后,由区县国土房管局交易管理部门出具按不高于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单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的证明。

再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凭该证明到北京市建委开发办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

经济适用住房住满5年后按市场价格出售时,其成交价格低于已购经济适用房再上市买卖指导价格的,按市国土房管局公布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最新住房指导价格,收取综合地价款;其成交价格高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住房指导价格的,按成交价格收取综合地价款。

据介绍,本通知自5月20日起执行。

此前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经济适用房买卖的最新政策有什么规定

经济适用房买卖的最新政策有什么规定

经济适用房买卖的最新政策有什么规定一、两种不同情况的经济适用房买卖1、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2、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二、相关政策对经济适用房买卖的规定1、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经济适用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未备案的以购房家庭办理产权登记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

5年内购房家庭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离婚析产和法院判决除外),由市住房保障机构按经济适用住房原出售价格回购。

2、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时应按照不低于计征单价(实际成交价高于计征单价的,按实际成交价)与该经济适用住房原购房价格差价的60%缴纳增值收益,用于补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计征单价以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布的届时成都市中心城区享有优惠政策普通商品住房标准中,同一环域范围土地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下浮10%为基准计算。

3、已享受政策性住房的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该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时,其已享受的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部分,应全额上缴计征单价与该经济适用住房原购房价格的差额。

由于经济适用房在项目位置、建筑规划设计等方面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差别,所以在购买时应该注意以下一些问题,一、位置虽然经济适用房的价位人们能接受,但人们不能接受的是它的位置。

因为位置即代表着长期的交通。

经济适用房项目大部分均位于城乡结合地区。

有些经济适用房小区到市区的公交线路和可选择的站点又相对较少,几年后的事至少无法让购房者牺牲现在的工作或事业。

二、户型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同样要搞清分摊面积、使用面积等概念,充分考察户型。

购买时不追求大面积大的同时也增加房价、物业管理等费用,应更注重居室功能。

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转让政策

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转让政策

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转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购房时间:购房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或协议的日期为准。

如果
购买的是二手房,则以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购房时间为准。

2.产权限制: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
权。

在购房后5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房屋产权。

5年后转让的,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具体交纳比例由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3.转让规定: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
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4.购房人住房情况申报制度:购房人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
当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住房情况,并提交相关资料。

如果不如实申报家庭住房情况,将取消其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

5.其他规定: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如弄虚作假、虚报瞒报
等,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经济适用房买卖的最新法律政策

经济适用房买卖的最新法律政策

经济适用房买卖的最新法律政策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4、如何出售已购买的经济适应房1、契税: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减半即按2%收取;2、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套房屋买卖交易的手续费为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3、印花税: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款的0.5%;4、公共维修基金:房价款的2%。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2、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3、房屋赠与合同公证书原件;4、赠与方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未婚人员提供由街道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户籍证明未婚和婚姻状况声明书;5、受赠方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6、其他共有人同意赠与书面意见;7、地名门牌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8、房屋测绘成果书表原件;9、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10、根据情况其他需提交的资料以及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各类申请表等资料;11、若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12、受赠人为未成年人的,由监护人代为办理,并提供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其中监护人为父母的,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家庭户籍证明或同籍户口本复印件并交验原件;除父母之外的监护人,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和监护关系公证书原件。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3、一方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就补交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4、一方婚前购买并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为个人财产,房屋应当归买受人所有,即此种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北京经济适用房买卖的政策的规定是什么?

北京经济适用房买卖的政策的规定是什么?

北京经济适⽤房买卖的政策的规定是什么?已购经济适⽤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产权⼈应当向户⼝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由购房⼈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

在我们的现实⽣活当中,⼤家都知道还是存在这⼀些贫困家庭的,对于这些家庭来说,他们可能没有经济能⼒购买⼀套新的房屋这个时候,国家就会出台相关的政策,⽐如说就是针对他们来说的,很多⼈想了解⼀下。

的政策的规定是什么?⼀、北京经济适⽤房买卖的政策的规定是什么?1、按类领表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住房⾯积没有达标的居民家庭或者⽆房户,可按不同类别分别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住房家庭住房和收⼊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北京市机关⼯作⼈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北京市重点⼯程和危改区被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

这些表格可以找开发商索取,也可⾃⼰到北京建设⽹便民下载栏下载。

2、填表领表填写核定表的申请⼈,需核定家庭收⼊(6万元/年以下),此表交申请⼈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前⼤部分⼈都填此表。

填写审批表的申请购房⼈(⼤多为公务员或教师),不需核定家庭收⼊,但要求夫妇双⽅为机关⼯作⼈员或教师的家庭,此表由申请⼈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

填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式两份。

3 、核定总额申请⼈夫妇双⽅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2000]131号⽂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作⽇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最⾼购房总价标准。

夫妇双⽅的补贴⾯积标准、收⼊证明以及户⼝所在地、夫妇双⽅的住房情况都应在审核表中注明。

如果夫妇双⽅职级、补贴⾯积标准不⼀样,以职级⾼者为准。

4、登记备案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区东花市北⾥1号楼)设⽴窗⼝,办理经济适⽤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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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
2020年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2020年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2020年经济适用房买卖又出台了什么新政策呢,下面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2020年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最新政策,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2020年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经适房政策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经适房政策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经适房政策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经适房政策
一、如何出售已购买的经济适应房经适房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

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

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

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居住时间。

经适房政策1、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

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

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经适房政策2、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

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

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二、如何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1、购买已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

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房屋成交价1.5的契税、5元印花税外,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2、购买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可按不高于原购房价格来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淡须满足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并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

所购置的二手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所购房屋仍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例。

某购房人经职位等审核后,购买标准核定为最高4000元/平方米,面积在70平方米以内,即总价在280000元以内的经济适用房,若购买一套面积为80平方米,原购价格为4100元/平方米,未住满5年的二手经济适用房,其购房总价为328000元,超过了核定的280000元的购房标准,则超出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即补交(328000-280000)104800元。

并且此房屋仍然按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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