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车间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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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点

2024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点

2024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点
1. 加强监管:政府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和标准,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2. 完善法规:政府应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规和制度,提升法律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3. 建立安全管理体系: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包括明确的职责分工、安全培训、事故应急预案等。

4. 提高员工意识: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对危险化学品的认知和风险意识。

5. 加强事故应急能力:政府和企业应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能力建设,提高事故应对和处理的能力。

6. 加强信息共享:政府、企业和公众之间应加强危险化学品相关信息的共享和传播,提高公众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认知和参与度。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的要点,具体措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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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与事故应急处置原则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与事故应急处置原则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置原则莱州东方石油化工港储有限公司一.原油特别警示易燃粘稠液体。

理原油即,是一种粘稠的、深褐色(有时有点绿色的)流动或半流动粘稠液,略化特性轻于水。

原油相对密度一般在~之间,少数大于或小于,相对密度在~之间的称为重质原油,小于的称为轻质原油。

原油粘度范围很宽,凝固点差别很大(-60~30℃),沸点范围为常温到500℃以上。

它由不同的混合组成,其主要组成成分是,还含有、、、、等元素。

可溶于多种有机溶剂,不溶于水,但可与水形成乳状液。

不同油田的石油成分和外观可以有很大差别。

主要用途:原油主要被用来作为燃油和生产等,也是许多化学工业产品,如溶剂、化肥、杀虫剂和塑料等的原料。

危害信息【燃烧和爆炸危险性】易燃,遇明火或热源有燃烧爆炸危险。

【健康危害】石油对健康的危害取决于石油的组成成分,对健康危害最典型的是苯及其衍生物,含苯的新鲜石油对人体危害的急性反应症状有:味觉反应迟钝、昏迷、反应迟缓、头痛、眼睛流泪等,长期接触可引起白血病发病率的增加。

安全措施【一般要求】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置知识。

严加密闭,防止泄漏,工作场所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远离火种、热源,工作现场严禁吸烟。

在可能泄漏原油的场所内,应该设置可燃气体报警仪,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配备两套以上重型防护服。

戴安全防护眼镜。

穿相应的防护服。

戴防护手套。

高浓度环境中,应该佩戴防毒口罩。

必要时应佩戴自给式呼吸器。

储罐等压力设备应设置液位计、温度计,并应带有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

避免与强氧化剂接触。

生产、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倒空的容器可能存在残留有害物时应及时处理。

【特殊要求】【操作安全】(1)往油罐或油罐汽车装油时,输油管要插入油面以下或接近罐的底部,以减少油料的冲击和与空气的摩擦。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置原则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置原则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置原则一.原油特别警示易燃粘稠液体。

理化特性原油即石油,是一种粘稠的、深褐色(有时有点绿色的)流动或半流动粘稠液,略轻于水。

原油相对密度一般在0.75~0.95之间,少数大于0.95或小于0.75,相对密度在0.9~1.0之间的称为重质原油,小于0.9的称为轻质原油。

原油粘度范围很宽,凝固点差别很大(-60~30℃),沸点范围为常温到500℃以上。

它由不同的碳氢化合物混合组成,其主要组成成分是烷烃,还含有硫、氧、氮、磷、钒等元素。

可溶于多种有机溶剂,不溶于水,但可与水形成乳状液。

不同油田的石油成分和外观可以有很大差别。

主要用途:原油主要被用来作为燃油和生产各种油品等,也是许多化学工业产品,如溶剂、化肥、杀虫剂和塑料等的原料。

危害信息【燃烧和爆炸危险性】易燃,遇明火或热源有燃烧爆炸危险。

【健康危害】石油对健康的危害取决于石油的组成成分,对健康危害最典型的是苯及其衍生物,含苯的新鲜石油对人体危害的急性反应症状有:味觉反应迟钝、昏迷、反应迟缓、头痛、眼睛流泪等,长期接触可引起白血病发病率的增加。

安全措施【一般要求】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置知识。

严加密闭,防止泄漏,工作场所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远离火种、热源,工作现场严禁吸烟。

在可能泄漏原油的场所内,应该设置可燃气体报警仪,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配备两套以上重型防护服。

戴安全防护眼镜。

穿相应的防护服。

戴防护手套。

高浓度环境中,应该佩戴防毒口罩。

必要时应佩戴自给式呼吸器。

储罐等压力设备应设置液位计、温度计,并应带有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

避免与强氧化剂接触。

生产、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倒空的容器可能存在残留有害物时应及时处理。

【特殊要求】【操作安全】(1)往油罐或油罐汽车装油时,输油管要插入油面以下或接近罐的底部,以减少油料的冲击和与空气的摩擦。

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危险品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如
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禁止用绝缘软管进行导液工作,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式互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等。

2.危险化学品存储: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应由专人专库双锁管理,并且有专
门的危险化学品专柜进行保管。

保管员应忠于职责,认真细致,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操作规程,严防偷盗、水灾、火灾等事故发生。

3.危险化学品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应仅限于教学实验使用,一律不准外私
人借用,坚决制止危险化学品向外借和流向社会。

使用前后必须有准确详细的记录,使用后剩余部分应及时归还,做到帐物相符。

4.采购管理: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入库管理和使用前后都
必须有准确详细的记录,使用后剩余部分应及时归还。

5.检查与清点: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理。

要求管理人员每月清点危险化学品一次,每次清点要有详细记录。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的有关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以下简称《措施和原则》),从特别警示、理化特性、危害信息、安全措施、应急处置原则等五个方面,对《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危险化学品逐一提出了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

现将《措施和原则》印发给你们,供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参考使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措施和原则》,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要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和产品特性,从完善安全监控措施、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采用先进技术、加强培训教育、加强个体防护等方面,细化并落实《措施和原则》提出的各项安全措施,提高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能力。

要按照《措施和原则》提出的应急处置原则,完善本企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和伤员急救培训,提升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

二、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参照《措施和原则》的有关内容,加大对生产、储存、经营及使用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切实加强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

要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的综合协调作用,督促、支持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

要参照《措施和原则》有关要求,监督和指导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控,全面加强和改进企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进一步促进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简介

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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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磺化反应: 2012年5月16日早上,江西省新干县海晨鸿华化工有限 公司磺化车间发生磺化反应釜爆炸事故,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事故原因可能是磺化反应过程中因冷凝器漏水进入反应釜内, 与氯磺酸发生剧烈反应引起冲料并发生爆炸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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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烷基化反应:2008年1月1日23时左右,江西抚 州三和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五一车间7号釜发生爆炸, 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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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分类及自动控 制设施
第3类自动控制设施

主要措施:反应物料的配比控制联锁系 统、控制参数的报警和联锁系统、紧急联 锁切断装置、安全泄放系统、紧急冷却系 统、搅拌的稳定和联锁系统、可燃和有毒 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吸收中和(破坏)系 统、通风系统和紧急加入终止剂装置、惰 性气体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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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三、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二)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共18种) 1、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15种)
1、光气及光气化工艺 2、电解工艺(氯碱) 3、氯化工艺 4、硝化工艺 5、合成氨工艺 6、裂解(裂化)工艺 7、氟化工艺 8、加氢工艺 9、重氮化工艺 10、氧化工艺 11、过氧化工艺 12、胺基化工艺 13、磺化工艺 14、聚合工艺 15、烷基化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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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
事故案例: ①氯化反应:2006年7月28日8时45分,江苏省盐城 市射阳县盐城氟源化工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1号厂 房(2400平方米,钢框架结构)发生一起爆炸事 故,死亡22人,受伤29人,其中3人重伤。事故 直接原因是操作工在发现氯化反应塔塔顶冷凝器 没通冷却水的情况下,仍向氯化反应塔通入氯气, 并开导热油阀门继续加热升温;至使氯化反应塔 发生爆炸。

车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车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车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车间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实行全面安全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

第四条车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由车间主任负责,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全体员工共同参与,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车间应设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责任人,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组织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和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工作;(三)组织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四)组织危险化学品的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五)监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六)定期检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状况,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七)组织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考核。

第三章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第七条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应储存于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设置明显的标志,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九条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遵守运输规定,防止泄露、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安全。

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应按照废弃物处理规定进行,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四章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第十三条车间应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全体员工的责任。

第十四条车间应定期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两重点一重大管理措施

两重点一重大管理措施

xxxxxxxx气有限公司“两重点一重大”管理措施一、目的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对危险部位、场所、设施、工艺、危险化学品等不安全因素的危险预知预控,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措施。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

三、管理措施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1入公司前安全教育入公司前安全教育的种类包括:a、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b、企业的性质、生产特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c、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消防知识;d、典型事故与应吸取的教训。

e、本单位概况、生产或工作特点;f、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等;g、安全设施、急救器材、消防器材及个人保管的消防用品性能及使用方法;h、本单位曾发生的事故应吸取的教训。

1.2日常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的特点:不分时间、不论场合、不拘形式,经常地、反复地对职工进行广泛、深入、系统的安全教育。

1.3班组安全活动以班组为单位,生产车间每月两次,职能部室每月一次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可采取多种形式,每次活动不少于60分钟。

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领导、有记录,不能随意不参加活动。

2、安全检查制度(1)安全生产检查的原则。

1.1安全生产检查本着领导与员工相结合的原则。

1.2安全生产检查本着员工日常检查和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1.3安全生产检查要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原则。

(2)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2.1国家、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在企业贯彻落实情况。

2.2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教育工作的贯彻执行情况。

2.3企业职工安全纪律执行情况。

2.4防护用品的保管和使用情况。

2.5工业卫生、防尘、防毒和有害职工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2.6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等是否齐全、完整、有效。

2.7各种机械、电器、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的安全防护和安全管理。

2.8行车、吊具、气瓶及电动工具的安全完好状态。

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简介只是分享

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简介只是分享
抓“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来控制危险化学 品事故总量;
抓“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来遏制较大以 上危险化学品事故。
抓“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是当前或今后一 段时期内各政府安监部门的安全监管抓手,主要 强调“突出重点、加强监管”的安全理念,是促 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措施。
二、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
事故案例: ①氯化反应:2006年7月28日8时45分,江苏省盐城
(二)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共18种) 2、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3种)
(1)新型煤化工工艺: 煤制油(甲醇制汽油、费-托合成油)、煤制烯烃 (甲醇制烯烃)、煤制二甲醚、煤制乙二醇(合 成气制乙二醇)、煤制甲烷气(煤气甲烷化)、 煤制甲醇、甲醇制醋酸等工艺。
(2)电石生产工艺 (3)偶氮化工艺
(三)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分类及自动控制设施
第1类特点
使用、产生了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化 学品,一旦泄漏,容易造成影响较大的事 故,但反应条件较温和,工艺参数相对比 较好控制。如:
光气及光气化工艺 电解工艺(氯碱) 氧化工艺(部分)
(三)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分类及自动控制设施
第1类自动控制设施
三、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二)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共18种) 1、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15种)
1、光气及光气化工艺 2、电解工艺(氯碱) 3、氯化工艺 4、硝化工艺 5、合成氨工艺 6、裂解(裂化)工艺 7、氟化工艺 8、加氢工艺
9、重氮化工艺 10、氧化工艺 11、过氧化工艺 12、胺基化工艺 13、磺化工艺 14、聚合工艺 15、烷基化工艺
⑦合成氨反应:2013年6月3日23时10分左 右,江西省双强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双强公司)二合成车间变换工段发生一起半 水煤气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约556万元。事故主要原因是 在检修电除尘器出口水封时,打开排污阀排 水又未关阀门,导致出口检修水封失去水封 作用,在得大量空气通过电除尘的人孔进入 煤气总管,造成半水煤气中氧含量超标,形 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送往二合成变换工段,导 致二合成变换工段发生半水煤气爆炸事故。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
(4)采用管道输送时:
——输气管道不应通过城市水源地、飞机场、军事设施、车站、码头。因条件限制无法避开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输气管道沿线应设置里程桩、转角桩、标志桩和测试桩;
——输气管道采用地上敷设时,应在人员活动较多和易遭车辆、外来物撞击的地段,采取保护措施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2)槽车和运输卡车要有导静电拖线;槽车上要备有2只以上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和防爆工具。
(3)车辆运输钢瓶时,瓶口一律朝向车辆行驶方向的右方,堆放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不准同车混装有抵触性质的物品和让无关人员搭车。运输途中远离火种,不准在有明火地点或人多地段停车,停车时要有人看管。发生泄漏或火灾时要把车开到安全地方进行灭火或堵漏。
——含硫化氢作业环境应配备固定式和携带式硫化氢监测仪;
——重点监测区应设置醒目的标志;
——硫化氢监测仪报警值设定:阈限值为1级报警值;安全临界浓度为2级报警值;危险临界浓度为3级报警值;
——硫化氢监测仪应定期校验,并进行检定。
(5)充装时,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严防超装。
【储存安全】
(1)储存于阴凉、通风的易燃气体专用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0℃。
公司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置
来自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
5甲烷、天然气
特别警示
极易燃气体。




无色、无臭、无味气体。微溶于水,溶于醇、乙醚等有机溶剂。分子量,熔点℃,沸点℃,气体密度L,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相对密度(水=1)(-164℃),临界压力,临界温度℃,饱和蒸气压℃),爆炸极限%~16%(体积比),自燃温度537℃,最小点火能,最大爆炸压力。

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简介

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简介

②胺化反应: 2010年6月15日5时50分左右,在江西旺顺化 工有限公司对硝基苯胺车间,1台胺基化反应釜冷却水因循 环水泵发生故障无法移除反应热量导致反应釜内物料温度急 剧上升,失控引起反应釜爆炸,造成2人死亡 。这次事故造 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80万元。
③硝化反应: 2007年5月8日15时20分左右, 新干县淦辉医药化工有限公司缩合车间反 应釜因夹套冷却水泄露,维修人员擅自关 闭冷却水阀门检修,导致反应釜冲料,发 生爆炸且引发火灾,事故造成3人死亡、1 人重伤、11人轻伤,部分事故废水注入赣 江,造成部分水体污染,并对下游城市供 水造成影响。
三、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一)为什么要发布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根据最新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 中危险化学品品种繁多,有2828种,每种化学品 危险特性差异很大,发生事故后的危害和对社会 造成的影响也大不一样,因此有必要列出重点, 强化对重点危险化学品的监管 ; 本着全面加强监管与突出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原 则,突出加强危险性相对较大的危险化学品安全 生产管理和监管工作。
(三)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分类及自动控制设 施
第2类特点 使用的原料和生成的产品危险性相对较小, 但反应大量放热,反应迅速,放热量大,反 应不易控制,一旦失控,会发生爆炸、燃烧 等影响较大的事故,如: 硝化反应(部分) 胺基化工艺(部分) 磺化工艺 烷基化工艺 (部分) 聚合工艺(部分) 重氮 化工艺 氧化工艺(部分)
(三)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分类及自动控 制设施
第4类自动控制设施

主要措施:物料配比控制联锁系统、重 要设备控制参数的报警和联锁系统、紧急 联锁切断装置、安全泄放系统、紧急冷却 系统、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反 应压力与压缩机转速联锁控制、火炬燃烧 装置、锅炉的熄火保护、通风系统和惰性 气体保护装置等。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 (1)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 (1)
(2)生产区域内,严禁明火和可能产生明火、火花的作业(固定动火区必须距离生产区30m以上)。生产需要或检修期间需动火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配气站严禁烟火,严禁堆放易燃物,站内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并应有事故排风装置。
(3)天然气配气站中,不准独立进行操作。非操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配气站。
(4)含硫化氢的天然气生产作业现场应安装硫化氢监测系统。进行硫化氢监测,应符合以下要求:
(2)应与氧化剂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存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3)天然气储气站中:
——与相邻居民点、工矿企业和其他公用设施安全距离及站场内的平面布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天然气储气站内建(构)筑物应配置灭火器,其配置类型和数量应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的相关规定;
——注意防雷、防静电,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规定设置防雷设施,工艺管网、设备、自动控制仪表系统应按标准安装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检测。
【运输安全】
(1)运输车辆应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
【灭火方法】
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泄漏应急处置】
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气体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穿防静电服。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若可能翻转容器,使之逸出气体而非液体。喷雾状水抑制蒸气或改变蒸气云流向,避免水流接触泄漏物。禁止用水直接冲击泄漏物或泄漏源。防止气体通过下水道、通风系统和密闭性空间扩散。隔离泄漏区直至气体散尽。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的有关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以下简称《措施和原则》),从特别警示、理化特性、危害信息、安全措施、应急处置原则等五个方面,对《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危险化学品逐一提出了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

现将《措施和原则》印发给你们,供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参考使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措施和原则》,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要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和产品特性,从完善安全监控措施、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采用先进技术、加强培训教育、加强个体防护等方面,细化并落实《措施和原则》提出的各项安全措施,提高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能力。

要按照《措施和原则》提出的应急处置原则,完善本企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和伤员急救培训,提升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

二、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参照《措施和原则》的有关内容,加大对生产、储存、经营及使用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切实加强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

要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的综合协调作用,督促、支持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

要参照《措施和原则》有关要求,监督和指导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控,全面加强和改进企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进一步促进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2020年)

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2020年)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进一步做好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分析国内危险化学品生产情况和近年来国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情况、国内外重点监管化学品品种、化学品固有危险特性及国内外重特大化学品事故等因素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了《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见附件),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生产、储存、使用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积极开展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设施自动化监控系统改造提升工作,高度危险和大型装置要依法装备安全仪表系统(紧急停车或安全联锁),并确保于2014年底前完成。

二、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通知的要求,对生产、储存、使用、经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三、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状况,补充和确定本辖区内实施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类项及具体品种。

四、请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立即将本通知要求(《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可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在线办事”栏目中“表格下载”之“危化品”下载)传达至辖区内的化工企业和其他相关单位。

各单位在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

附件:1.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3年2月5日/newpage/Contents/Channel_5330/2013/0217/19735 6/content_197356.htm另附:/newpage/Contents/Channel_6288/2011/0622/134840/co ntent_134840.htm《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精神,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指导安全监管部门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在综合考虑2002年以来国内发生的化学品事故情况、国内化学品生产情况、国内外重点监管化学品品种、化学品固有危险特性和近四十年来国内外重特大化学品事故等因素的基础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对现行《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3800余种危险化学品进行了筛选,编制了《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见附件,以下简称《名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名录》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在温度20℃和标准大气压101.3kPa条件下属于以下类别的危险化学品:1.易燃气体类别1(爆炸下限≤13%或爆炸极限范围≥12%的气体);2.易燃液体类别1(闭杯闪点<23℃并初沸点≤35℃的液体);3.自燃液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液体);4.自燃固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固体);5.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类别1(在环境温度下与水剧烈反应所产生的气体通常显示自燃的倾向,或释放易燃气体的速度等于或大于每公斤物质在任何1分钟内释放10升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6.三光气等光气类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简介

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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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合成氨反应:2013年6月3日23时10分左右, 江西省双强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强 公司)二合成车间变换工段发生一起半水煤 气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 经济损失约556万元。事故主要原因是在检修 电除尘器出口水封时,打开排污阀排水又未 关阀门,导致出口检修水封失去水封作用, 在得大量空气通过电除尘的人孔进入煤气总 管,造成半水煤气中氧含量超标,形成爆炸 性混合气体送往二合成变换工段,导致二合 成变换工段发生半水煤气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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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分类及自动控制设 施
第2类特点

使用的原料和生成的产品危险性相对较小, 但反应大量放热,反应迅速,放热量大,反 应不易控制,一旦失控,会发生爆炸、燃烧 等影响较大的事故,如:
硝化反应(部分)
胺基化工艺(部分)
磺化工艺
烷基化工艺 (部分)
聚合工艺(部分)
重氮 化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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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7月10日12时20分,陕西省渭南饲料添加剂 厂内一环氧乙烷计量槽突然开裂,致使液态环氧 乙烷喷出汽化发生大爆炸。造成2人死亡,4人重 伤,1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640万元,其它损失 178万元。事故原因是非法自制环氧乙烷在卸车时 下封头和筒体连接环缝承受不了压力,撕裂出 150mm长口子,环氧乙烷高速喷出汽化,喷出的高 流速物料与裂缝处的磨擦产生大量静电,从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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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文件
• (一)有关文件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
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
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 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 • 《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性工艺安全 联锁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赣安办字〔2009〕20号〕 • 《关于印发涉及危险工艺化工企业专项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的通知》(赣安监管二字〔2013〕136号)

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

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

3、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如何分类

易燃液体类别(闭杯闪点<23℃并初沸点 ≤35℃的液体):如汽油、苯、甲醇、丙烯腈、 甲苯、硝基苯、苯乙烯、环氧丙烷、硫酸二 甲酯、苯胺、丙烯醛、氯苯、乙酸乙烯酯、 过氧乙酸、二硫化碳、环氧氯丙烷、氯甲基 甲醚、烯丙胺、异氰酸甲酯、甲基叔丁基醚、 乙酸乙酯、丙烯酸、甲基肼、乙醛等;






危险工艺自动控制系统的操控人员应具备 一定的仪表、化工方面知识,懂得正确操 控自动控制系统的方法; 危险工艺的自动控制系统应定期维护和保 养,保证其动作正确可靠,特别是在恶劣 的粉尘、酸碱环境中; 应为自动控制系统配置UPS不间断电源; 及时更新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加强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特别是应急状 态下的操作培训。
3、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如何分类



自燃液体类别(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 液体):(无) 自燃固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 固体):(无);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类别(在环境温度下与 水剧烈反应产生的气体通常显示自燃的倾向,或 释放易燃气体的速度等于或大于每公斤物质在任 何1分钟内释放10升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
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2011年7月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新制定的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 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并于8 月5日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公 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资料 31页)
1、制定《暂行规定》的必要性



《安全生产法》(如第33条)和《危险化学品安 全管理条例》(如第19条、21、22等)从法律、 法规层面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和管理提出了明确 要求; 目前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还时有发生,反映出 相关企业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缺陷, 相关监管制度不够规范、完善 为了有效预防重大工业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 成的损失,必须建立和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管制度 和监管机制。;

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为认真贯彻落实4月28日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精神,深入开展以“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我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安监管〔XX〕48号)和大理州安监局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安监管〔XX〕63号)精神,我县于6月1日组织专项检查组在全县范围开展了一次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排查,检查重点是全县所有生产、运输、经营、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单位,即“两重点一重大”(即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

经排查目前我县涉及上述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单位主要有11个,分别是生产企业2个:跃进化工厂、大钢公司氧气厂;储存企业1个:跃进化工厂;经营3个:中石化城区加油站、漾濞兴华商号小合江加油站,富恒加油站;使用企业5个:漾濞自来水厂,漾濞核桃乳厂;宏瑛选矿厂,保源再生油厂,鑫源发展有限公司。

现简单总结如下: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局领导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专门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落实检查人员、明确检查重点,并结合本县实际制订了实施方案。

由安委办抽调公安局治安大队、工商局、质监局、消防大队、交通局等组成的检查组,明确了所有生产、运输、经营、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即“两重点一重大”(即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为本次检查的重点。

二、精心组织,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我检查组认真按照大理州安监局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安监管〔XX〕63号)文件要求,对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储存企业从严格按云南省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专项行动检查表逐项进行了严格检查,并对受检单位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环节1.企业办理安全行政许可情况,建设项目是否落实环保、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时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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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主要用于制聚苯乙烯、合成橡胶、离子交换树脂等。




【燃烧和爆炸危险性】
易燃,蒸气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和爆炸。
【活性反应】
与硫酸、氯化铁、氯化铝可发生猛烈聚合,放出大量热量。
【健康危害】
对眼、皮肤、粘膜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高浓度时有麻醉作用。
储罐等容器和设备应设置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带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
生产中为防止自聚所用到的阻聚剂属于高毒或剧毒类化学品,加注时除应采用自吸式的设备或装置外,还应在加注岗位附近设置冲洗设施以备应急之用。对加注的阻聚剂的安全和职业卫生防护知识应进行针对性培训。
与氧化剂、酸类等反应。能发生聚合放热,避免接触光照、接触空气。
作为一项紧急预防措施,泄漏隔离距离至少为100m。如果为大量泄漏,下风向的初始疏散距离应至少为800m。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
事故应急处置原则
苯乙烯
特别警示
可疑人类致癌物。易燃液体,火场温度下易发生危险的聚合反应,不得使用直流水扑救。




无色透明油状液体,有芳香味。不溶于水,溶于乙醇和乙醚。分子量104.14,熔点-30.6℃,沸点146℃,相对密度(水=1)0.906(25℃),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3.6,临界压力3.81MPa,临界温度369℃,饱和蒸气0.670KPa(20℃),折射率1.5467,闪点32℃,爆炸极限1.1%~6.1%(体积比),自燃温度490℃。
职业接触限值:PC-TWA(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mg/m3):50;PC-STEL(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mg/m3):100。
IARC:可疑人类致癌物。




【一般要求】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置知识。
操作应严加密闭。要求有局部排风设施和全面通风。
(3)车辆运输钢瓶时,瓶口一律朝向车辆行驶方向的右方,堆放高准同车混装有抵触性质的物品和让无关人员搭车。运输途中远离火种,不准在有明火地点或人多地段停车,停车时要有人看管。






【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5)装置区所有设备、泵以及管线的放空均排放到密闭排放系统,保证职工健康不受损害。
【储存安全】
(1)通常加有稳定剂。储存于阴凉、通风仓库内。远离火种、热源。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7℃。防止阳光直射。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不宜大量或久存。
(2)应与氧化剂、酸类分开存放。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灌装时应注意流速(不超过3m/s),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运输安全】
(1)运输车辆应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
(2)槽车运输时要用专用槽车。槽车安装的阻火器(火星熄灭器)必须完好。槽车和运输卡车要有导静电拖线;槽车上要备有2只以上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和防爆工具。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灭火方法】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灭火无效。遇大火,消防人员须在有防护掩蔽处操作。
(3)储罐宜采用氮封系统或者内浮顶,但采用内浮顶罐储存苯乙烯时应有相应的对策措施防范可能出现的苯乙烯自聚,并确保内浮盘良好的密封性能。生产装置重要岗位如罐区设置工业电视监控。储罐应设固定或移动式消防冷却水系统。
(4)介质为高温、有毒或强腐蚀性的设备及管线上的压力表与设备之间应有能隔离介质的装置或切断阀。另外,装置中的甲、乙类设备和管道应有惰性气体置换设施。
【泄漏应急处置】
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穿防静电服。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闭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收。使用洁净的无火花工具收集吸收材料。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石灰粉吸收大量液体。用泡沫覆盖,减少蒸发。喷水雾能减少蒸发,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制空间内的易燃性。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
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或配备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器,宜增设有毒气体报警仪。选用屏蔽泵或磁力泵等无泄漏泵来输送本介质。苯乙烯储罐采取人工脱水方式时,应增配检测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固定式或便携式)。采样宜采用循环密闭采样系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穿工作服,戴防护手套。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佩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在作业现场应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安全喷淋、洗眼器应在生产装置开车时进行校验。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特殊要求】
【操作安全】
(1)设置必要的安全联锁及紧急排放系统、有毒有害易燃物质检测报警系统以及正常及事故通风设施,通风设施应每年进行一次检查。
(2)在传送过程中,容器、管道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
(3)在生产企业设置DCS集散控制系统,同时并独立设置安全联锁与紧急停车系统(ESD)。
(4)苯乙烯物料有自聚性质,因此要注意对操作温度的检查和按规定添加阻聚剂,防止物料发生高温自聚而堵塞设备和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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