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兼并重组整合煤矿改造建设工作的安排意见(晋煤办基发(2009)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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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办理兼并重组整合煤矿证照变更手续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办理兼并重组整合煤矿证照变更手续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办理兼并重组整合煤矿证照变更手续和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法规类别】矿产资源【发文字号】晋政办发[2009]100号【发布部门】山西省政府【发布日期】2009.07.21【实施日期】2009.07.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办理兼并重组整合煤矿证照变更手续和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10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省属国有煤炭企业:目前,我省多数市县已完成了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批复工作,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确保主体企业尽快到位,现就集中办理兼并重组整合煤矿证照变更手续和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煤矿证照变更和项目审批手续办理是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着兼并重组整合工作成效。

为提高工作效率,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领导组办公室)采取联合办公的方式,实行集中受理、即时送达、倒排进度、限时办结,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随时掌握有关部门的工作进度。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落实兼并重组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亲自部署,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加快审批进度。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简化程序,下放审批权限,密切配合,协调推进。

二、及时组织上报各种资料市、县兼并重组整合方案批复后,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抓紧组织兼并重组双方企业进一步完善协议,按照明确的内容准备兼并重组整合煤矿办理采矿许可证(附件2)、安全生产许可证(附件3)、煤炭生产许可证(附件4)、生产能力核定(附件5)、营业执照(附件6)等证照变更及项目审批的有关资料,并在2009年8月20日前将有关资料(一式6份)统一上报省领导组办公室。

三、加快审批工作进度省领导组办公室集中受理各市上报的资料,做好交接、登记工作,并在1日内将资料分送到省有关部门。

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文件

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文件

矿井概况
2006年7月31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基本建设局以晋煤基局发【2006】60号文“关于中阳鑫隆煤源有限公司矿井改扩建工程开工报告的批复”批准了该矿90.万吨/年矿井改扩建工程。

根据现场勘查,矿井自批复后一直处于基建状态,未正式投产运行。

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吕梁市中阳县,兴县煤矿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部分)的批复》(晋煤重组办发[2009]45号),中阳县鑫隆煤源有限公司为单独保留矿井,兼并重组整合主体为山西桃园腾阳能源集团。

兼并重组整合后煤矿名称为山西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后经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晋)名称变核内[2009]第001289号文更名为山西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2009年12月7日给山西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1400002009121220048049,兼并重组后井田面积为13.4026km²,批准开采4#、6#、10#煤层,设计生产能力90万t/a.开采标高为1160-540m。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巩固煤矿重组整合成果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巩固煤矿重组整合成果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巩固煤矿重组整合成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4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目前,全省煤炭资源整合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以下简称重组整合)工作已圆满完成,重组整合矿井进入了大规模的建设改造期。

为进一步巩固重组整合成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重组整合方案。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煤矿主体企业要严格执行原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批复的重组整合方案,批复的重组整合方案一律不得变更调整,批准的矿井主体企业一律不得变更。

重组整合保留矿井个数不得增加。

已批复方案中确定的主体企业,要承担重组整合矿井建设、生产、经营、关闭、安全管理等全部责任。

二、主体企业未按要求落实到位、未实质性接管的,所属矿井一律停产整顿。

主体企业在资金、人员、安全管理机构及制度等方面未按《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实做强煤炭主体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晋政办发…2010‟5号)要求落实到位的,所属矿井一律停产整顿;主体企业没有实质性到位或有争议的,一律停产整顿;主体企业未按要求对所属矿井配备“六长”以及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不符合规定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在未达标之前一律停工停产。

三、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违规开采煤炭资源。

认真落实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打击私挖滥采非法违法采矿行为。

对以地质灾害治理、新农村建设、河道整治等各种名义变相开采煤炭资源的一律不得批准,已批准的必须按有关规定纠正。

对无证勘查、无证开采、以探代采、超层越界和非法转让矿业权、以各种名义变相开采煤炭资源的,各地、各部门要加大打击力度,坚决取缔;要加强对已关闭矿井的监管,严防“死灰复燃”,切实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

重组整合工作不涉及以往列入“十关闭”“十整顿”的矿井;重组整合保留矿井变更为露天开采方式的,要严格论证审查,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经济合理性、安全等各方面进行严格把关;新建矿井的审批及重组整合保留矿井变更开采方式要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关于下发《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编制提纲》的通知(晋煤重组办发[2009]1号)

关于下发《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编制提纲》的通知(晋煤重组办发[2009]1号)

关于下发《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编制提纲》的通知晋煤重组办发[2009]1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大型煤炭生产企业:根据省政府晋政发[2008]23号和晋政发[2009]1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的步伐,规范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编制工作,省煤炭工业局会同省国资委、省国土厅和山西煤监局等部门共同制定了《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编制提纲》,现下发给你们,请据此《提纲》编制兼并重组整合方案,并提出如下要求:一、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编制要以国家和省政府有关产业政策及规划为依据1、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晋政发[2008]23号文《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及晋政发[2009]10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2、要以省与各市对接的《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规划(2010年)》为基础,与国家和山西省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及山西省三大煤炭基地18个矿区总体发展规划相符合;3、符合国家、省有关煤炭产业政策及有关规定。

二、按照科学合理、成片推进、产能置换、优化布局要求,尽快编报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大型煤炭生产企业、各煤矿兼并重组整合主体企业要结合重组整合区域煤炭赋存情况及矿井开发现状,按照“总量适度、优化布局、产能置换、关小上大、提升水平”的原则,尽快编报兼并重组整合方案。

兼并重组整合方案可以以市为单位,也可以以县(市、区)为单位,成熟一批报批一批,成熟一片报批一片。

地方煤矿兼并重组整合主体企业的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由所在地市人民政府上报;省属大型煤炭生产企业和中央在晋煤炭生产企业的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由兼并重组整合地的市人民政府和煤矿兼并重组整合主体企业分别上报。

三、兼并重组整合方案应按控制目标合理确定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后的煤矿数量和煤炭产能兼并重组整合后煤矿数量和产能应以省煤炭工业局与各市对接完成的《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规划(2010年)》为基础,煤矿数量不得突破省政府晋政发[2009]10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的各市保留矿井数量控制目标,煤炭产能基本控制在兼并重组整合前核定和批准的总产能内,并明确保留矿井数量、名单及矿井规模、矿井布局。

用土整合利用实施方案

用土整合利用实施方案

山西高平群兴平泉煤业有限公司用土整合利用实施方案一、矿山企业概况:山西高平科兴平泉煤业有限公司位于高平市西南15km,行政区划属高平市马村镇管辖。

根据省煤矿企业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晋城市高平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批复》(晋煤重组办发[2009]44号)文件,由高平市平泉煤矿和高平马村张家庄煤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并以高平市平泉煤矿为主体矿井,兼并重组后称山西高平科兴平泉煤业有限公司,作为山西科兴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主体企业之一。

兼并重组后,新颁发采矿许可证(证号:C1400002009111220043331),矿井井田面积9.7282km2,批准开采3号、9号、1 5号煤层,生产规模90万吨/年。

按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办基发[2009]83号文“关于加快兼并重组整合煤矿改造建设工作的安排意见”,山西高平科兴平泉煤业有限公司属于已批准资源整合在建矿井,为此,特委托山西晋城市煤炭规划设计院勘查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山西高平利兴平泉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并已经煤炭行业主管部门批复通过,其中包括地面建设总体规划。

根据初步设计:总投资概算2.8亿,用地计划231.83亩。

用地计划包括工业建筑及构筑物用地、工业场地行政和公共建筑用地二大部分。

扩建计划:计划分二期进行扩建。

第一期为地面生产系统及配套没施建设,需用地面积140.83亩,其中新增60.83亩;第二期为办公及生活福利设施建设,需用地面积91亩,其中新增21亩。

二、土地利用现状(一)建设区位于平泉煤矿位于正西方向,规划用地由包内煤矿原高平市平泉煤矿工业场区及期周边新增土地组成,占地面积231.83亩,原平泉煤矿为二轻企业,采矿用地图斑面积70.81亩,土地权属马村镇所有,需新增土地面积161.02亩,均为采矿用地。

(二)复垦区具体情况如下:1、高平市张家庄煤业有限公司土地复垦项目概况:高平市张家庄煤矿属村办矿山企业,为平泉煤业重组整合包内煤矿,位于高平市马村镇张家庄村南部。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兼并重组整合煤矿建设工作的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兼并重组整合煤矿建设工作的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兼并重组整合煤矿建设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07•【字号】晋政发[2013]13号•【施行日期】2013.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兼并重组整合煤矿建设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13〕1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我省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工作已圆满完成,重组整合煤矿进入了大规模建设改造阶段。

加强重组整合煤矿建设工作,是巩固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成果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我省煤矿机械化、信息化、规模化水平的有效途径,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煤炭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煤炭工业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

为了进一步加强重组整合煤矿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快补办立项和核准手续,确保煤矿依规合法建设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委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10〕709号)和省政府兼并重组煤矿升级改造项目立项有关问题专题会议(省政府办公厅〔2012〕91次会议纪要)精神,属于省发展改革委权限范围内审批的项目,要抓紧补办兼并重组整合煤矿立项和核准手续;对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的项目,省发展改革委要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尽快完善兼并重组整合煤矿项目立项和核准手续。

在补办立项和核准手续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办理兼并重组整合煤矿证照变更手续和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100号)精神,将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批复的兼并重组整合方案作为煤矿的立项和核准文件,办理用地及其他手续,保证煤矿依规合法建设。

二、加快审批环评报告,确保煤矿按期开工建设和竣工验收各煤矿企业应进一步强化环保意识,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提前开展水土保持、环境监测、公众参与等前期工作,按期将矿井环评文件上报环保审批部门审批。

关于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小煤矿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关于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小煤矿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关于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小煤矿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会议纪要[2009]27次4月28日,按照陈川平副省长的批示精神,王成副秘书长召集省国资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煤炭工业局、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协调研究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小煤矿有关问题。

会议听取了省国资委关于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小煤矿的情况汇报,对兼并重组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形成了一致意见。

会议指出,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举措,是煤炭工业实现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

大力支持省属国有煤炭企业作为主体兼并重组中小煤矿,符合《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8)23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的通知》(晋政发(2009)10号)的精神,在工作中要注重研究解决兼并重组遇到的实际问题,加快推进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小煤矿步伐。

会议决定:一、省国土资源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依法对煤矿矿业权进行评估核准备案,对政府征收矿业权价款结果进行确认。

二、授权省属国有煤炭企业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所涉及资源采矿权价款处置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83号)的规定,对补兼并重组中小煤矿剩余资源量及价款缴纳等进行核实、测算,并给予补偿,不再对采矿权进行评估。

三、省国资委、省国土资源厅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小煤矿涉及资源价款补偿的监督和检查,防止兼并重组过程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四、省属国有煤炭企业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正,加强组织,规范操作,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兼并重组步伐,确保完成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兼并重组任务。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五日签发人:陈川平。

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若干意见的通知(doc 9页)

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若干意见的通知(doc 9页)

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若干意见的通知(doc 9页)更多资料请访问.(.....)更多企业学院:...../Shop/《中小企业管理全能版》183套讲座+89700份资料...../Shop/40.shtml 《总经理、高层管理》49套讲座+16388份资料...../Shop/38.shtml 《中层管理学院》46套讲座+6020份资料...../Shop/39.shtml 《国学智慧、易经》46套讲座...../Shop/41.shtml 《人力资源学院》56套讲座+27123份资料...../Shop/44.shtml 《各阶段员工培训学院》77套讲座+ 324份资料...../Shop/49.shtml 《员工管理企业学院》67套讲座+ 8720份资料...../Shop/42.shtml 《工厂生产管理学院》52套讲座+ 13920份资料...../Shop/43.shtml 《财务管理学院》53套讲座+ 17945份资料...../Shop/45.shtml 《销售经理学院》56套讲座+ 14350份资料...../Shop/46.shtml 《销售人员培训学院》72套讲座+ 4879份资料...../Shop/47.shtml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二○一○年十月十六日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若干意见发展改革委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保护和合理开发煤炭资源,淘汰落后产能,调整优化煤炭产业结构,提高煤炭生产集约化程度和生产力水平,促进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就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重要意义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和重要工业原料,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关系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安全。

采矿 毕业实习报告

采矿 毕业实习报告

河南理工大学采矿毕业实习报告实习单位山西金晖万峰煤矿有限公司专业班级采矿xxx08-2班实习时间 2012 02 13-2012 03 13姓名 xxxxxx学号 310802040xxxx指导老师 xxxxxx前言本次实习是采矿工程专业学完计划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之后,于毕业设计前进行的一次比较全面而又深入的现场专业实践,是使学生达到专业培养目标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

对专业生产过程产生认识和掌握,为今后学习奠定基础。

了解矿石性质,采矿方法,工艺流程及工艺条件,主要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和工作原理。

一、矿井概况山西金晖万峰煤矿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霍西煤田汾孝矿区东部,孝义市南约10km处,坛果至恒兴堡一带下栅乡南1km处,行政区划属孝义市下栅乡管辖。

是一座在建的0.45Mt/a基建矿井。

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晋煤重组办发…2009‟31号文《关于吕梁孝义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部分)的批复》(2009年9月7日)的原则和精神。

山西金晖煤焦化工有限公司为主体兼并山西金晖万峰煤矿有限公司(12.8878km2)和北部扩大空白区(3.2585km2)资源重组为1座单独保留矿井,兼并重组整合后更名为山西金晖万峰煤矿有限公司,新颁发采矿许可证(证号:C1400002009111220045583),矿井井田面积16.1463km2,批准开采1-11号煤层,生产规模1.2Mt/a。

按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办基发…2009‟83号文“关于加快兼并重组整合煤矿改造建设工作的安排意见”,山西金晖万峰煤矿有限公司属于已批准资源整合在建矿井。

详见井田交通位臵图1-1-1。

一、地形地貌本井田位于山西省霍西煤田霍州国家规划区东北部,地处黄土高原,属吕梁山南段东侧的低山、丘陵地区,地貌类型以侵蚀的黄土梁、峁为主,其次为黄土沟谷地貌。

地势总体为南西高北东高,最高点位于井田西南角标高940.2m,最低点位于井田东北角,标高765.1m,最大相对高差175.1m。

华亨KTJ煤矿调度通信系统方案

华亨KTJ煤矿调度通信系统方案

佳源矿业有限公司矿井通信联络系统设计方案数字程控调度系统上海华亨电信设备有限公司2014年03月目录一、前言 (3)二、编制设计的主要依据 (4)三、标准和规范 (6)四、矿井调度通信解决方案 (8)1.系统概述 (8)2.系统设计 (8)3.系统组网拓扑图(全图)及说明 (12)4.设备配置清单(有线调度主机部分) (13)五、系统相关产品 (14)1.KTJ103矿用调度交换机 (14)1.1概述 (14)1.2基本性能 (15)1.3配置说明 (16)1.4设备外观 (17)2.调度台 (18)2.1丹麦建调度台 (18)2.2触摸屏调度台 (23)3.行政调度功能 (28)3.1调度功能 (28)3.2会议功能 (31)3.3交换功能 (32)3.4维护功能 (34)3.5其它功能 (34)4.部分分机程控功能介绍 (35)4.1分机间互拨设置 (35)4.2分机等级设置 (35)4.3热线功能 (35)4.4群呼、组呼 (35)4.5分组功能 (35)4.6强插功能 (35)4.7强拆功能 (35)4.8广播功能 (35)4.9手机伴侣功能 (36)4.10电话会议 (36)4.11留言功能 (36)4.12经理/秘书功能 (36)4.13呼叫转移功能 (36)4.14分机密码漫游功能 (36)5.数字录音系统 (37)六、省厅煤矿信息化建设和技术服务企业备案通知书 (39)七、法人营业执照 (40)八、税务登记证 (41)九、组织机构代码 (42)十、ISO9001系统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3)十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4)十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 (46)十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47)十四、防爆合格证 (49)十五、产品检验报告 (51)十六、企业简介 (53)十七、售后服务体系 (56)1.服务范围 (56)2.技术服务 (56)3.质量保证期 (56)4.质保期后的服务项目 (56)5.故障处理 (57)6.技术培训 (57)7.华亨售后服务网点 (58)一、前言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和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要求,上海华亨电信设备有限公司在综合多年产品开发和煤矿行业市场经验积累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可行性技术方案,为煤矿“六大系统”的建设和完善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与综合解决方案。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为加快培育大型煤矿企业和企业集团,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和产业水平,促进煤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国务院关于同意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意见的批复》(国函〔2006〕52号)及《煤炭产业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7年第80号)精神,现就加快推进我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思路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中央及我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培育现代大型煤矿企业和企业集团为主线,充分发挥大型煤矿企业理念、技术、管理、资金优势,加快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着力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产业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全省煤炭工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运作相结合,依法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坚持培育大型煤矿企业集团和与建设大型煤炭基地相结合,提高煤炭供应保障能力;坚持发展先进和淘汰落后相结合,依托大型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中小煤矿,发展煤炭旗舰企业,实现规模经营;坚持大型煤矿企业集团现有开发布局基本不变,优先兼并重组相邻煤矿企业和资源;坚持保障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相结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总量适度、优化布局、改善结构、提升水平”和“关小上大、产能置换、有序建设”的原则,以市、县(市、区)为单位整合重组,全省保持产能基本平衡。

(三)思路目标。

通过大型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中、小煤矿,形成大型煤矿企业为主的办矿体制,通过科学整合,合理布局,关小建大,扩大单井规模,提高煤矿安全保障程度,提升煤矿整体开发水平。

到2010年底,省内煤矿企业规模不低于300万吨/年,矿井个数控制在1500座以内。

初步设计说明书

初步设计说明书

前言一、山西马军峪常信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的核准文件,参与兼并重组整合各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名称及隶属关系,兼并重组整合后煤业有限公司矿名及隶属关系。

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文件晋煤重组办发…2009‟82号文“关于长治市沁源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部分)的批复”,山西马军峪煤焦有限公司作为主体企业,兼并重组原山西和信煤业有限公司、原山西青龙弓庄煤矿有限公司,经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晋)名称预核内[2009]第008369号文整合后矿井名称为山西马军峪常信煤业有限公司,批准开采1~11号煤层,井田面积为16.7578km2,生产能力1.20Mt/a,隶属山西马军峪煤焦有限公司。

二、编制矿井兼并重组整合设计的依据1.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晋政办发[2007]35号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培育和发展大型煤炭集团公司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 山西省人民政府文件晋政发[2008]23号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3.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晋国资产权[2008]70号文“关于印发《关于省属企业收购兼并重组地方煤矿矿业权评估核准(备案)工作意见》的通知”;4.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办基发[2009]83号文《关于加快兼并重组整合煤矿改造建设工作的安排意见》;5.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晋政办函[2008]168号文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流程图》的通知”;6. 山西省人民政府文件晋政发[2009]10号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的通知》;7.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晋政办发[2009]100号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办理兼并重组整合煤矿证照变更手续和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8.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文件晋煤重组办发…2009‟82号文“关于长治市沁源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部分)的批复”;9.采矿许可证(证号C1400002009111220045443);10.山西省煤炭地质144勘查院2010年10月提交的《山西马军峪常信煤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地质报告》;11.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规发[2011]46号文“关于山西马军峪常信煤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地质报告的批复”及评审意见书;12.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综合测试中心2011年2月编制的《山西马军峪常信煤业有限公司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报告》及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瓦发[2011]745号文“关于山西马军峪常信煤业有限公司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的批复”;13.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2011年3月编制的《山西马军峪常信煤业有限公司矿井瓦斯抽采工程初步设计》及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瓦发[2011] 号文“关于山西马军峪常信煤业有限公司矿井瓦斯抽放设计的批复”;14.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11年颁发的《煤矿安全规程》;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制定的《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16.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9年颁发的《煤矿防治水规定》17.长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长安局监煤发[2007] 19号文“关于沁源县八一煤矿等13座矿井2006年度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结果的批复”;18.山西省煤炭地质研究所2010年12月12日对1、3、9+10、10下、11号煤层的煤样检验报告;19.采(古)空区积水、积气及火区调查报告;20.现场调研资料;21.其它设计的依据;22.设计委托书。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兼并重组整合煤矿企业注册登记若干问题的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兼并重组整合煤矿企业注册登记若干问题的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兼并重组整合煤矿企业注册登记若干问题的意见晋政办发〔2010〕6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实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是省委、省人民政府为促进转型发展、振兴煤炭产业作出的重大战略举措。

为加快推进兼并重组整合后煤矿企业办理注册登记,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提高对企业法人制度的认识,督促和指导煤矿企业尽快完善落实兼并整合协议,及时申请办理工商登记,依法取得经营资格。

各行政审批机关要发挥职能作用,帮助企业完善登记材料,依法高效做好注册登记。

二、实施兼并重组整合后的煤矿企业,凭新换发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依法申请工商登记;也可凭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依法申请工商登记。

兼并重组整合后的煤矿企业换发《采矿许可证》后,煤矿企业名称一般不予变更。

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工商部门依据企业申请依法办理《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以用于办理《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变更登记。

三、工商部门在办理兼并重组煤矿企业的合并、分立登记时,以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批复公示的整合方案为有效公告,在办理整合后煤矿企业登记时,一并办理原相关煤矿企业登记。

四、对在兼并重组整合中,兼并主体企业仅受让被收购方采矿权和实物资产,约定债权债务由被收购企业负责清理的,整合煤矿登记前须先办理被收购企业的清算注销或经营范围等相关登记事项的变更。

五、对兼并重组煤矿企业住所登记,可凭其保留煤矿原有住所使用证明办理,登记后由企业在下一年度企业年检前,完善相关手续。

六、对2006年资源整合中批准为整合保留,仅核准了企业名称,尚未申办登记,这次又被列入兼并重组的煤矿,凭前后衔接联系、真实有效的协议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确认文件,依法进行工商登记。

七、对兼并重组整合中地方国有煤矿的国有资产处置,以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批准的整合方案为依据,由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对其资产(权益)评估值进行确认并批准的转让协议,依法进行工商登记。

晋煤行发[2009]234号

晋煤行发[2009]234号

关于重组整合煤矿过渡期生产及相关工作的安排意见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晋煤行发[2009]234号关于重组整合煤矿过渡期生产及相关工作的安排意见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是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大战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晋煤行发[2009]234号关于重组整合煤矿过渡期生产及相关工作的安排意见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是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

为了更好地落实“三个发展”的具体要求,将兼并重组整合与保增长、保安全紧密结合起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2009〕100号文件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重组整合期间煤矿过渡期生产及相关工作提出以下安排意见:一、进一步加快推进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到2010年底,全省矿井数量控制在1000座左右,兼并重组整合后煤矿企业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吨/年,矿井生产规模原则上不低于90万吨/年,且全部实现以综采为主的机械化开采,这是省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既定目标, 积极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做到正式协议签订、企业名称预核准、主体企业以“六长”为主的管理团队以及以变更采矿许可证为主的过户换证尽快到位。

二、认真安排好重组整合期间煤矿生产工作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统筹安排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煤矿安全和煤炭生产增长三项任务。

在正式协议签订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兼并重组整合主体到位并接管被整合煤矿的同时,尽快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摸清所辖区域内具备过渡期生产条件的矿井底数,由主体企业搞好此类矿井的安全整顿,确保具备条件的矿井及时提出申请,完善相关手续,实现安全生产。

对于重组整合方案批准保留、原有证件齐全有效的生产矿井,在新的主体管理团队到位后,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可以在办理变更新的证件期间组织生产;对于安排过渡期生产的矿井,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经验收批准,可以在办理变更证件期间组织生产;对于需进行生产能力核定的生产矿井及需进行改造建设的矿井,也可以在变更采矿许可证的同时,先行开展生产能力核定及改造建设的相关工作。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10•【字号】并政发[2009]21号•【施行日期】2009.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政发〔2009〕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现将《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四月十日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8〕23号),就加快我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全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市、区)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市成立太原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组。

负责贯彻落实省政府有关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对兼并重组方案及兼并重组主体企业与被兼并重组企业签定的重组协议进行初审、上报。

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张兵生(市委副书记、市长)第一副组长:王建生(副市长)常务副组长:王宇魁(市长助理)副组长:任晓峰(市监察局局长)张宝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梁争平(市财政局局长)孙傈(市发改委主任)赵利明(市国资委主任)王拴成(省工商局副巡视员、市工商局局长)潘福官(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太原分局局长)梁丽明(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常青(小店区区长)韦和平(杏花岭区区长)张齐山(万柏林区区长)冯霞(晋源区区长)李文清(古交市市长)张强(清徐县县长)薛东晓(阳曲县县长)张秀武(娄烦县县长)成员:刘豹(市安监局副局长)王双斗(市煤炭局总工)孟和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杨桂梅(市财政局副局长)李海森(山西煤监局太原分局副局长)张东升(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王成锁(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赵山成(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学荣(太原供电分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董良(小店区副区长)高伟(杏花岭区副区长)王静恩(万柏林区副区长)高二虎(晋源区副区长)禇宇平(古交市副市长)张晋涛(清徐县副县长)王春龙(阳曲县副县长)张磊(娄烦县副县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煤炭工业局。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23•【字号】晋市政办[2009]112号•【施行日期】2009.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的通知(晋市政办[2009]1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各煤矿企业:当前,我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进入关键实施阶段,城区和陵川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已经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领导组正式批准,其它县(市、区)正在根据省领导组审查意见进行资料完善和修订。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的通知》(晋政发[2009]1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办理兼并重组整合煤矿证照变更手续和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10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快推进我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加强领导,坚定不移地加速推进煤矿重组整合工作。

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全省煤炭工业转型升级的重大战略举措。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煤矿兼并重组整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不移地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

各级党政领导要把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作为当前的大事,摆在重要议事日程,集中精力,全力推进。

要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创新思维,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重点要做好破解难题和化解矛盾工作,确保我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快速推进。

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一把手”是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的第一责任人,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要亲自抓、总负责,要拿出足够的时间亲自坐下来解决一些突出问题。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煤矿兼并重组整合期间原基建矿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煤矿兼并重组整合期间原基建矿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煤矿兼并重组整合期间原基建矿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0.21•【字号】吕政办发[2009]118号•【施行日期】2009.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煤矿兼并重组整合期间原基建矿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吕政办发〔2009〕1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切实加强全市兼并重组整合期间原基建矿井的管理,规范原基建矿井建设行为,防止按原设计能力建设造成投资浪费,根据省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对全市兼并重组整合期间原基建矿井做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原基建矿井类型1、兼并重组方案中单独保留矿井和整合主矿,现已形成的主要生产系统和竣工工程符合设计规范和规程要求,能满足兼并重组后规划能力需要的矿井;2、兼并重组方案中单独保留矿井、整合主矿,按原有设计方案已具备或接近矿井联合试运转条件,且矿井新的配套建设项目与矿井原生产系统互不干扰的矿井;3、2010年底关闭的原基建矿井按原有设计方案已具备矿井联合试运转条件或2009年11月底能达到矿井联合试运转条件,且矿井新的设计开发方案与现有系统互不干扰的矿井。

4、不具备以上三个条件的原基建矿井。

二、以上四类矿井的解决办法1、第一类矿井启封复工程序:兼并主体委托有资质的原设计单位或新选定的设计单位做出矿井建设方案,县(市、区)煤炭工业局对建设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县(市、区)政府以正式文件上报市政府,同时,附带《吕梁市原基建矿井过渡期建设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市政府批准后启封进行过渡期建设。

矿井复工后,只允许在煤炭管理部门划定的范围内,按照设计单位确定的建设方案进行建设。

过渡期建设期限不得超过2009年12月31日。

在此期间要尽快按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办基发〔2009〕83号的规定,履行兼并重组整合后的煤矿基本建设程序,到期未履行的,将停止建设。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

【发布单位】山西省【发布文号】晋政发[2009]10号【发布日期】2009-04-15【生效日期】2009-04-15【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山西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的通知(晋政发[2009]1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淘汰落后产能,是完成国家下达我省减少煤矿数量任务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煤炭工业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重大决策。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8〕23号),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和产业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快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明确兼并重组整合目标。

到2010年底,全省矿井数量控制目标由原来的1500座调整为1000座,兼并重组整合后煤矿企业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吨/年,矿井生产规模原则上不低于90万吨/年,且全部实现以综采为主的机械化开采。

各市保留矿井数量分别为:太原市50座,大同市71座,阳泉市50座,长治市95座,晋城市118座,朔州市65座,忻州市63座,晋中市110座,吕梁市100座,临汾市127座,运城市18座。

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保留矿井133座。

二、落实兼并重组整合责任。

各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是这次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的责任主体。

2009年是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的关键一年,11个市要全部完成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报批工作和矿井压减任务,其中上半年完成一批,三季度再完成一批。

各市人民政府要认真按照目标任务、进度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按季度进行通报。

省人民政府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9年全省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29号)的要求,对各市煤矿关闭整顿、兼并重组整合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未按规定完成煤矿关闭整顿、兼并重组整合年度任务的实行否决,考核结论评定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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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加快兼并重组整合煤矿改造建设工
作的安排意见
晋煤办基发(2009)83号
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2009)100号文“关于集中办理兼并重组整合煤矿证照变更手续和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有关问题通知”规定,为了提高行政效率,加快审批手续办理工作,确保煤矿兼并重组整合工作规范、健康、有序推???,现就兼并重组整合煤矿改造建设项目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兼并重组后不进行改造已具备净增60万吨/年以上能力的生产矿井:是指《重组整合方案》中批准能力比保留单井原生产许可证净增能力达到60万吨/年以上,且矿井综合能力已满足《重组整合方案》中批准能力要求的原生产矿井。

这类矿井,领取新的采矿许可证后,编制矿井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专篇设计,待批准初步设计、安全设施专篇设计和安全设施专项验收后,进行项目验收。

二、《重组整合方案》批复能力增加的在建矿井:是指重组整合前经省级以上相关部门批准的新建、改扩建、机械化升级改造及资源整合等建设矿井,在本次批准的《重组整合方案》中,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增加的原建设矿井。

这类矿
井,领取新的采矿许可证后,按《重组整合方案》中批准的能力和新采矿许可证等依据,变更矿井初步设计(未审批过初步设计的建设矿井编制矿井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专篇设计;变更初步设计(或初步设计)、安全设施专篇设计批复后,按现行建设程序进行。

为了加快兼并重组煤矿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办理工作,增能的在建矿井首采区地质条件应达到设计规范要求;矿井地质报告要准确、可靠,能满足规范规定的勘探程度、储量级别等相关规定和安全生产需要,矿井地质报告不符合要求的,可随后补做补批。

三、兼并重组后需进行改造建设的矿井:是指兼并重组后需要新建工程或系统改造后方可达到《重组整合方案》中批准的能力要求的矿井。

这类矿井,领取新采矿许可证后,编制并报批矿井地质报告、矿井初步设计、安全设施专篇设计、环保评价报告和开工报告等相关手续后,按现行建设程序进行。

四、设计生产能力不变的在建矿井:是指重组整合前经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批准的新建、改扩建、机械化升级改造及资源整合等建设矿井,在本次批准的《重组整合方案》中,设计生产能力未发生变化的原建设矿井。

这类矿井,仍按原建设程序执行。

五、按照晋政办发(2009)100号文件规定的简化办事程序要求,上述四类煤矿建设项目,矿井能力为60万吨/年及以下的由市煤炭工业局负责项目审批和项目竣工验收等
工作;能力为60万吨/年以上(不含60万吨/年)的由市煤炭工业局上报省厅,由省厅负责项目审批和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

六、有关要求
1.各市煤炭工业局要按照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领导组审查通过的《重组整合方案》,立即对本市上述四类建设项目进行一次仔细摸底、分类,于2009年8月20日前,将各类建设项目名单(附表的电子版)上报省煤炭厅。

2.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在切实加强和做好建设矿井的日常监管工作,确保建设矿井安全的情况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度重视兼并重组煤矿建设项目审查审批工作,早计划、早安排,高质、高效地做好兼并重组矿井项目审批和建设监管工作,确保煤矿兼并重组整合工作规范、健康、有序推进;要严格设计管理,严把设计审查审批关,从严查处或有效制止超规模设计,超规模建设现象发生。

3.各建设矿井或兼并重组主体企业要根据各类建设矿井的建设程序要求,???极安排、准备相关资料和材料,早日完善所需审批手续、早日开工建设;要按照“建设本质安全型、标准化矿井”要求,全面提高矿井装备水平;在建设过程中要自觉、严格地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安全规程及标准,切实做好施工队伍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执行各项安全责任制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坚决执行“不安全不施工、不安全不建设”,确保矿井安全;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不得
擅自变更设计或擅自提高建设规模。

4.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工程建设资质和安全资质,配足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设备设施,编制矿井安全施工方案,建立建全各种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搞好文明施工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科学组织、精心施工,确保安全。

5.工程监理单位应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的全过程监理,严格落实监理人员责任制,规范监理人员监理行为,坚持旁站监理,充分发挥监理人员的作用。

发现擅自变更设计或增大能力行为的有责任及时制止或向煤炭等相关部门举报的义务和权利,对擅自变更设计或增大能力的,监理单位有权拒绝出具监理报告;
6.各级煤炭工程质量监督站,应及时进入监督,及时制止和查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不得对擅自变更设计的工程进行质量认证。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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