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务员局转发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公务员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公务员局关于公布省直机关事业单位2017年培训办班计划
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闽人社文[2017]126号
【发布部门】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公务员局
【发布日期】2017.05.03
【实施日期】2017.05.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公务员局关于公布省直机
关事业单位2017年培训办班计划的通知
(闽人社文〔2017〕126号)
省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及《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申报2017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培训办班计划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404号)要求,现将审核同意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2017年培训办班计划共78个单位1795个班次(不含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组织的调训班次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班次)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加强。
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批准确认林孔智等302位同志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批准确认林孔智等302位同志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7.12•【字号】闽人批复[2013]228号•【施行日期】2013.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批准确认林孔智等302位同志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闽人批复〔2013〕228号)省会计职改领导小组,各设区市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中央在闽有关单位人事部门:福建省会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授予林孔智等302位同志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函》(闽会职办函〔2013〕5号)悉。
经研究,批准确认由省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林孔智等302位同志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
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13年7月12日,请予公布。
附件:1.林孔智等288位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2.姚木星等14位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中直单位委托评审)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2013年7月12日附件1林孔智等288位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福建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1人):林孔智福建省财政厅(3人):林小华、杨丽丽、李敏晖福建省总工会(1人):郑际坪福建省交通运输厅(11人):连建兴、林静、钟洁、唐雯、张金洋、上官新春、陈剑、何雪琴、赖黄晗、黄亚锋、陈建华福建省林业厅(1人):郑华福建省国土资源厅(1人):俞昌龙福建省民政厅(1人):陈功国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人):徐新佳福建省卫生厅(3人):刘玲、林惠云、陆守坤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人):吴宇福建省地方税务局(1人):蔡可泓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人):李粮余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1人):陈静福建省煤田地质局(1人):吕吉东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人):胡小芳中共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室(1人):梁艳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2人):游俊红、林晖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1人):肖永华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人):黄良生福建工程学院(1人):宋芳福建教育学院(1人):张伟民福建医科大学(2人):邓小妹、林大柱福建中医药大学(2人):林燕、陈亨强福州大学(1人):陈忠清华侨大学(1人):王付海集美大学(1人):苏小宁福建省供销合作社(1人):陈真安福建日报报业集团(1人):卢兰香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3人):王燕、林东斌、朱燕福建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人):陈颖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公司(1人):曾丽芳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人):吴碧华、兰雄海、邱启泉、吴韩华、方奇、刘文庆、杨清河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人):蔡赛梅、王文萍、陈洁、王重力、黄丽娥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4人):苏如明、黄妹金、杨静丽、庄景荣福建中旅集团公司(1人):陈惠贞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3人):李坤祥、辜智勇、郑美芳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人):郑丹、王才英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1人):唐敏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人):张国生、郑周燕福建省人民政府第六办公室(3人):潘小芬、XXX、邹丽英中国海峡人才市场(16人):林青、陈艳、倪蔓、李艺青、蔡贤玮、邢有海、侯巧春、肖五三、林佳、李洁、曾政林、李红艳、林雄坤、林明文、吴立婷、黄宗林福州市(26人):何菁、李智铭、陈立文、何华芳、温云辉、林文敏、庄文兵、陈萍、林芳、林晓璟、陈俊、郭辉、李群、罗斌、吴丹文、钟招明、刘怀志、潘登飞、蔡义珍、陈智力、侯献廉、詹先威、倪青峰、方艳云、许琳、念承喜厦门市(81人):张磊、柴丽霞、杨秀云、刘莉、刘世超、谷芳、郑素芬、陈宁欣、吴永灿、洪淑华、郑宏华、王海燕、杜江、陈春梅、郑蓉贞、李怡、周励、廖金海、黄坤、赖永雄、黄信忠、陆建伟、柯志宾、林文荣、孙贵才、张宝华、邱嘉、雷红、陈国记、詹毅、陈昭新、杨建福、李晓、李鹏、陈晶、林巧治、罗娟娟、毕晓娟、李黎雄、何向华、赖碧虚、陈淑真、柯使进、卢丽玲、吴爱琴、孙汉全、赖萍萍、蒋冬梅、李富颖、林秋桂、洪瑛琪、郑若榕、廖晓坤、杨健、张凌燕、赵井芳、张峨、毛育铭、廖仙芝、黄凯东、何星、郭丽旋、苏惠雅、羊首道、张荣成、叶育琴、颜建沛、黄德良、陈晓春、陈宇麟、王亚楼、曹杰岚、陈婉红、苏敏莹、陈枫、叶福平、陈朝荣、郭为纲、陈玉妹、苏圻立、林专漳州市(10人):戴霞琴、苏惠娜、何秋勇、郭少洪、郭毓娟、张婉婷、张素华、张锦毅、林学容、沈瑞华泉州市(17人):文敏、刘正利、方冰、余堤强、黄清队、杨群芳、吴玉分、林明凤、杜萍萍、王雪香、陈淑芬、李毅芳、徐洋明、蔡克斌、黄小蓉、庄清洪、王国南莆田市(7人):王素华、张滨溪、郭香仙、陈晋珊、郑美琼、蔡建良、傅翠萍三明市(16人):邓桂萍、巫圣义、王克萱、杨宗新、方华雄、章新拓、张珍贞、王淑可、林珠娣、黄清辉、方秀明、谢淑娇、黄小珍、陈家全、姜秋金、夏让东南平市(17人):兰益文、刘丽华、洪海霞、应宝琴、林美、蔡秀成、张荔、邵代斌、陈连凤、郭建苏、陈莉、余美玲、洪春玲、王曦萍、金德年、廖真良、严魁龙岩市(10人):王美玉、罗晓华、史国灿、郭晓波、熊桂花、廖婷婷、刘金光、林晓芬、胡小荣、张玮宁德市(10人):吴蕙旻、江云、张秉胜、陈榕、高有辉、黄燕、吕石文、陈丽芳、叶宏、姚巧红附件2姚木星等14位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中直单位委托评审)财政部驻厦门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1人):姚木星福建省国家税务局(1人):蔡先强福建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人):陈国联福建省地震局(1人):金成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2人):刘敏、林斌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五五二台(1人):高筱红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1人):袁靖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1人):吴燕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3人):陈松、庄羿、陈建平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1人):吴锦霞南昌铁路局(1人):陈烨晖。
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批准确认林常青等

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批准确认林常青等18位同志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闽人批复[2013]1024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3.12.20
【实施日期】2013.12.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批准确认林常青等18位同志管理专业
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闽人批复〔2013〕1024号)
省工商联职改领导小组,有关设区市公务员局、工商联:
《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林常青等18位同志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考核结果的函》(闽联函〔2013〕49号)悉。
经研究,同意确认由省非公有制企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委员会考核并审议通过的的林常青等18位同志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请予公布。
附件:林常青等18位同志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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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福建省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福建省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11.12•【字号】闽人函[2013]327号•【施行日期】2013.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福建省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闽人函〔2013〕327号)各设区市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和中央驻闽单位人事处: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福建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闽委办发〔2013〕3号)和《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6类特殊支持高层次人才和福建省文化名家等5类优秀人才的遴选办法》(闽委人才〔2013〕3号),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名额本次计划遴选20名左右省青年拔尖人才。
二、申报对象(一)申报青年拔尖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1、青年拔尖创新人才应在35周岁以下,具有优秀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课题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有重要创新前景。
青年拔尖创业人才应在40周岁以下,创业项目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核心技术产品年销售收入增速和产值利税率明显高于全国或全省同行业水平。
2、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严谨正派。
3、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领域崭露头角,获得业内公认,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4、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的发展潜力,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发,建功立业。
其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主持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或社科项目、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或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
(2)获得省级科技奖三等奖以上,或省优秀新产品奖、省青年科技奖、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等重大科研成果,或其他领域社会公认的重要奖项省级二等奖以上重大创新成果(以上均排名前三)。
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卫生厅关于表彰全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卫生厅关于表彰全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3.01.18•【字号】闽人发[2013]6号•【施行日期】2013.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卫生厅关于表彰全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闽人发〔2013〕6号)各市、县(区)公务员局(人事局)、卫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省卫生厅各直属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中医区管委会办公室:近年来,我省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忠于职守,乐于奉献,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认真履行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光荣使命,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省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进一步推进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卫生厅决定,授予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25个单位“全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翁国星等94名同志“全省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勇于创新,再创佳绩,更好发挥先进示范作用。
全省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动融入海西建设,坚定信念,忠于使命,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不断开创我省卫生事业新局面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全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卫生厅2013年1月18日附件全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名单(25个)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福州市台江区后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福州市传染病院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龙海市卫生局东山县卫生局漳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明市第一医院永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沙县夏茂中心卫生院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中心卫生院建瓯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南平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南平市妇幼保健院龙岩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武平县医院长汀县卫生局宁德市医院闽东卫生学校霞浦县卫生局平潭县中楼卫生院全省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94人)省属单位(13人):翁国星福建省立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潘建基福建省肿瘤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谢熙(女)福建省妇幼保健院主任医师钱新春福建省级机关医院书记郭永建福建省血液中心主任、主任医师陈求扬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医师黄文杭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高级工郑向红(女)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许乐(女)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主任护师高锦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院长、主任医师陈江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院长、主任医师张海鸥(女)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主任医师吴仕理福建省卫生厅党委办专职副书记福州市(11人):林晖福州市第二医院副主任医师高晖福州市第一医院副主任医师王新航福州肺科医院主治医师方黎剑福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主任技师刘祥铨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管医师许景强福州市晋安区医院院长、副主任医师吴丽春(女)长乐市医院护师何光福清市妇幼保健院院长、主管检验师俞传增连江县琯头镇中心卫生院院长、主治医师沈翎(女)福州儿童医院主任医师鲍道文永泰县同安镇洋尾村卫生所乡村医生厦门市(10人):高树彬厦门市中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牛建军厦门市疾控中心主任、主任技师李娜(女)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主任医师牛建平(女)厦门市第二医院主任医师王文强厦门市仙岳医院院长、主任医师张纪梅(女)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授廖静渊厦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办公室主任欧山海厦门市中心血站主管技师林登科厦门市海沧街道石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卢再团同安区五峰村卫生所乡村医生漳州市(9人):洪照宽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主任技师黄球华南靖县医院副主任医师赖林俊平和县医院安厚分院院长、副主任医师魏和睦漳州市人民医院院长、书记、主任医师郭清忠漳州市龙文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主任张耀宽云霄县卫生局副局长陈永杰诏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医师张四清长泰县卫生局副局长李锦云华安县医院主任医师泉州市(10人):许海鸣石狮市卫生局局长、书记吴淑霞(女)晋江市卫生局副局长戴招韵南安市洪濑中心卫生院院长、副主任医师陈鑫坛安溪县龙涓中心卫生院院长、主治医师吴智颖泉州市鲤城区浮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书记、主治医师赖福龙泉州市洛江区罗溪卫生院书记、医师林明良泉州市泉港区妇幼保健院副书记、主治医师辜永毅永春县蓬壶中心卫生院院长、主治医师钟泽鑫惠安县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颜范锋德化县三班镇泗滨村第一卫生所乡村医生莆田市(7人):陈明桥莆田市中心血站站长、主任检验师苏志康莆田市卫生信息中心主任、软件工程师杨岚(女)仙游县医院副主任医师郭建鹏莆田市荔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师林秀云(女)莆田市涵江医院院长、书记、主任护师林鸿莺(女)莆田市秀屿区医院副主任护师陈桂林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小日村卫生所乡村医生三明市(8人):唐华三明市第二医院副主任医师廖燕韵三明市妇幼保健院主治医师张志忠三明市三元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廖晓琴(女)将乐县医院副院长、副主任护师廖之钗大田县中医院副主任医师张维洪尤溪县八字桥乡卫生院院长、主治医师杨兰生泰宁县朱口中心卫生院院长、主治医师伍洪春宁化县安远乡营上卫生所乡村医生南平市(8人):谢克锦南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副主任医师潘丽贞(女)南平市人民医院副院长、主任中医师XXX 南平市延平区王台中心卫生生院院长、主治医师彭群富武夷山市卫生局局长黄斌光泽县医院副院长、副主任医师陈聪南平市第二医院医师林永兴顺昌县岚下乡卫生院院长、主治医师范明水政和县星溪乡东峰村乡村主治医师龙岩市(9人):方勇龙岩市第一医院心副主任医师郭淑珠(女)龙岩市妇幼保健院院长、副主任医师陈志强龙岩市中医院院长、副主任医师廖晓玲(女)龙岩市新罗区卫生局助理会计师卢春茂永定县医院副主任医师林鹰上杭县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戴秋林长汀县新桥中心卫生院院长、主治医师连美全漳平市卫生局局长高建红(女)武平县岩前镇东峰村卫生所乡村医生宁德市(8人):李惠长宁德市闽东医院院长、主任医师李少春宁德市中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吴梓顺宁德市康复医院主治医师郑永福鼎市医院主任医师陈成忠福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医师郑寿勤柘荣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主管医师甘秀瑾(女)屏南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主管护师陈德亭霞浦县北壁乡四门桥村斗门卫生室乡村主治医师平潭县(1人):李平平潭新农合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中医师。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20•【字号】闽政办[2010]83号•【施行日期】2010.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0〕83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福建省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日福建省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3号)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2009〕27号),设立福建省公务员局(加挂“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牌子),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合署办公,正厅级。
一、职责调整(一)将原省人事厅的职责划入省公务员局。
(二)承接国家外国专家局划转地方的“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外的企业、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职责。
(三)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四)将全省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职责划给省教育厅。
(五)将组织专家考察、休假活动,做好专家日常服务工作,管理知名省内外高级专家数据库职责,交给所属事业单位。
(六)强化对公务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加强人才资源开发、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智力引进工作,推进人才支撑体系建设;加强统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加快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厦门市人事局关于在全市公务员中开展公务员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厦门市人事局关于在全市公务员中开展公务员能力建设培训的通知【法规类别】公务员【发布部门】813090256厦门市人事局【发布日期】2008.04.01【实施日期】2008.04.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厦门市人事局关于在全市公务员中开展公务员能力建设培训的通知各区委组织部、区人劳局,市直各部、委、办、局组织人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精神,为贯彻落实《2007-2010年厦门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厦门市“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相关工作任务,按照《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框架标准(试行)》要求,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决定在全市公务员中开展公务员能力建设专项培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全市公务员,其中处级以下(含处级)公务员为本次培训重点对象。
二、培训时间自2008年5月起,至2008年12月止。
三、培训内容及目的培训以《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框架标准(试行)》确定的新时期公务员在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心理调适能力等九项基本能力以及机关公文写作与处理为主要内容。
通过学习培训,使全市公务员全面、正确把握新时期公务员应具备的能力及标准,自觉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公文写作与处理能力,全面提高我市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培训方式培训采取统一培训内容和要求、统一发放培训教材的方式,以参训对象在职自学为主,各区、市直各部门结合实际组织相关的专题讲座和辅导等,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将根据需要适时邀请知名专家举办辅导讲座,并将结合培训超市开展相关专题培训。
培训结束后,将适时组织统一考试,强化培训效果。
五、有关要求1、开展公务员能力建设培训,培养一支知识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既是完成中央提出的“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战略任务的需要,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的需要。
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批准确认章亚红等

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批准确认章亚红等391位同志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法规类别】院校与教职员工【发文字号】闽人批复[2013]419号【发布部门】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发布日期】2013.08.26【实施日期】2013.08.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批准确认章亚红等391位同志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闽人批复〔2013〕419号)省教育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各设区市公务员局、省直有关单位:福建省教育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申请确认章亚红等391位同志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函》(闽教职改〔2013〕8号)悉。
经研究,批准确认由福建省试点地区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章亚红等391位同志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
任职确认时间为2013年8月26日,请予公布。
附件:1、章亚红等32位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人员名单2、程晓霞等359位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人员名单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2013年8月26日附件1章亚红等32位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人员名单一、省直(5人):省妇联(3人):福建省实验幼儿园(1人):章亚红福建省儿童保育院(2人):郑晞、王斌福建省教育厅(1人):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幼儿园(1人):林琼福建师范大学(1人):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1人):汤跃珍二、福州市(8人):福州教育研究院(1人):陈思秀福州市南公幼儿园(1人):陈奋铮福州市花巷幼儿园(1人):郭如嬉福州市晋安区实验幼儿园(1人):陈静仓山区小伙伴艺术幼儿园(1人):江燊福州市浦下幼儿园(1人):林云芝永泰县实验幼儿园(1人):郑亚男闽侯实验幼儿园(1人):温红云三、厦门市(13人)厦门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1人):黄雪红厦门市第一幼儿园(1人):林鹭厦门第四幼儿园(2人):丁翎、龚欣厦门市嘉华幼儿园(1人):白兴娣厦门市松柏幼儿园(1人):朱晓梅厦门市莲龙幼儿园(1人):叶明芳厦门市华侨幼儿园(1人):姚莉娜厦门市西林幼儿园(1人):宋远辉厦门市科技幼儿园(1人):陈芝厦门市集美区实验幼儿园(1人):蔡爱卿厦门市思明艺术幼儿园(1人):周志英厦门市翔安区马巷中心幼儿园(1人):黄新娇四、三明市(6人)永安市实验幼儿园(1人):吴玉梅沙县实验幼儿园(1人):黄海滨大田县实验幼儿园(3人):林琳、蔡茜、田尾香尤溪县实验幼儿园(1人):蓝玉附件2程晓霞等359位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人员名单一、省直(4人):福建省教育厅(2人)福州实验小学(2人):程晓霞、范美芳福建师范大学(2人)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2人):肖磊、卓晓斌二、福州市(170人)福建师范大学第二附属小学(1人):俞宏跃福州市鼓楼实验小学(3人):黄兴、陆辉、许嬿福州市鼓楼第一中心小学(1人):杜忠敏福州市鼓楼第二中心小学(2人):林湛、万桂园福州市鼓楼第五中心小学(2人):林彤、林爱秀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一小学(1人):时晨虹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二小学(1人):何飞鸣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三小学(4人):黄贞枝、黄庆才、吴志诚、杨妙容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四小学(1人):林莺福州市钱塘小学(3人):郑少丹、李清华、顾瑛福州市钱塘文博小学(1人):陈丽莲福州市群众路小学(3人):林文锋、林文权、何柳青福州市乌山小学(1人):付颖福州市乌山小学儒江名城港湾分校(1人):叶美晶福州市温泉小学(1人):蓝锦红福州市屏山小学(1人):王芳福州市井大小学(1人):林清福州市晋安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1人):许锦文福州市晋安区第一中心小学(1人):陈燕月福州市晋安区第二中心小学(1人):陈晓玲福州市晋安区第三中心小学(2人):吴天梅、姚俊忠福州市晋安区第四中心小学(1人):陈玉华福州市鹤林小学(1人):董锦菁福州市亚峰中。
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3.12.17
•【字号】
•【施行日期】2013.12.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3〕72号)要求,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2012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共计保留406件、废止131件。
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福建省人社厅2013年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福建省人社厅2013年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3年12月17日附件一:
福建省人社厅2013年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就业与失业:18 清理时间:2013年12月。
关于转发福建省公务员局 省财政厅关于公安监狱劳教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后津贴补贴的通知

关于转发福建省公务员局省财政厅关于公安监狱劳教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
员职务套改后津贴补贴执行问题的通知
莆人薪[2011]15号
仙游县人事局、财政局,市公安局政治部:
现将《福建省公务员局省财政厅关于公安监狱劳教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后津贴补贴执行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11]164号)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莆田市公务员局莆田市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主题词:公安监狱劳教机关津补贴标准通知
莆田市公务员局工资科2011年12月8日印发
福建省公务员局省财政厅关于公安监狱劳教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后津贴补贴执行问题的通知
闽人发[2011]164号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省公安厅、司法厅、监狱局政治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后工资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监狱劳动教养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2号)的文件精神,我省公安、监狱劳动教养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套改后,津贴补贴按以下标准确定:
一级警长执行正处非领导职务标准;二级警长执行副处非领导职务标准;三级警长执行主任科员标准;四级警长执行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中间值数额标准;一级警员执行副主任科员标准;二级警员执行科员标准;三级警员执行办事员标准。
以上规定只限于规范后公务员的津贴补贴的执行,不涉及其他职级待遇。
本文自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4)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4)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1.26•【字号】闽政办[2014]14号•【施行日期】2014.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4〕14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福建省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月26日福建省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2013〕9号)及福建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重新组建福建省公务员局,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副厅级。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原省公务员局承担的公务员管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以及政府表彰奖励的职责。
(三)将公务员培训的事务性工作交给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免、培训、调任转任、辞职辞退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三)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政府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
(四)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负责组织省级机关公务员培训。
(五)完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厦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国家公务员年度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厦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公务员【发文字号】厦人[2000]104号【发布部门】中共厦门市委员会厦门市人事局【发布日期】2000.09.25【实施日期】2001.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厦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厦人[2000]104号)各区委组织部、区人劳局、市直各单位人事部门:现将《厦门市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函告我们。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厦门市人事局二OOO年九月二十五日厦门市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为了正确评价国家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公务员的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提供依据,发挥考核工作在公务员管理中基础性作用,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结合我市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1、厦门市市直行政机关处级及以下公务员;2、厦门市区直、镇行政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市直正处(副局)级以上公务员、区直副处级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办法另定。
二、考核内容公务员的考核要以其履行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是考核工作实绩。
1、德:主要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
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决定等情况,以及思想作风、廉洁自律、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
2、能:主要指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技术和管理水平、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创新进取以及适应本职位职责的口头、文字表达、公文写作等能力。
3、勤:主要指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工作效率、事业心和责任感。
4、绩:主要指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的数量、绩效和贡献大小的实绩。
各单位应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和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岗位职责,拟定出切合实际的具体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要素及标准。
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批准确认邹亚贺等250位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批准确认邹亚贺等250位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7.04•【字号】闽人批复[2013]191号•【施行日期】2013.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批准确认邹亚贺等250位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闽人批复〔2013〕191号)省教育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各设区市公务员局、省直有关单位:福建省教育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申请确认邹亚贺等250位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函》(闽教职改〔2013〕4号)悉。
经研究,批准确认由福建省普通中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邹亚贺等250位同志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任职确认时间为2013年7月4日,请予公布。
附件:邹亚贺等250位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2013年7月4日附件邹亚贺等250位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一、漳州市(40人)漳州实验中学(1人):邹亚贺芗城中学玉兰分校(1人):兰叶松漳州市第九中学(1人):林智勇漳州龙文区朝阳中学(1人):郑国栋龙海市程溪中学(1人):谢美华龙海市港尾中学(1人):江锦程龙海市乌礁中学(1人):饶红漳浦二中(2人):杨桂珍、陈泽良漳浦三中(2人):陈毓霖、刘雅莉漳浦四中(1人):邱春香漳浦绥安中学(2人):林文珍、张慧燕漳浦盘陀中学(1人):林文慧漳浦万安学校(1人):张辉龙漳浦月示中学(1人):陈文海漳浦龙湖中学(1人):陈娟漳浦霞美中学(1人):吴耀惠漳浦官浔中学(1人):赵宗华漳浦达志中学(1人):陈玉燕漳浦民族中学(1人):蓝磅水漳浦沙西中学(1人):李来波云霄县教师进修学校(1人):陈鹏元云霄一中(2人):周聪娜、林思强云霄城关中学(1人):蔡俊华云霄四中(1人):蔡镇华云霄五中(1人):张志江东山二中(1人):林文金诏安边城中学(1人):沈晓东诏安一中(1人):沈逸舟诏安南城中学(1人):林丹平和一中(1人):林锦云平和二中(1人):朱东全平和五中(1人):林烨香平和芦溪中学(1人):陈祥辉平和正兴学校(1人):陈振辉华安一中(1人):黄俊敏长泰一中(1人):王郑民二、泉州市(98人)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1人):谢新强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1人):玄甲红泉州市教学仪器站(2人):李永忠、刘俊卿泉州一中(3人):张扬、林地灵、黄芬芳泉州三中(1人):李碧芬泉州六中(3人):林旭慈、潘力晖、吴莉娜泉州七中(3人):吴加明、吴建福、吴毅红泉州市第九中学(4人):翁向前、许雅娟、黄秀清、陈丽华泉州市第十中学(1人):黄建平泉州第十一中学(1人):黄佑华泉州十五中(1人):林丽琳泉州市培元中学(1人):王全井鲤城区教师进修学校(1人):王小红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1人):苏毅民泉州市城东中学(5人):陈丽梅、魏韦玲、蔡又紫、万江荣、蔡明茹泉州市双阳中学(1人):饶文芳泉港二中(3人):潘伟玲、王聪才、钟永宗泉州市泉港区圭峰中学(1人):郭青文晋江市教师进修学校(2人):李郑养、吴龙晋江陈埭民族中学(1人):林苏晋江市紫华中学(1人):徐娟晋江一中(1人):何成勇晋江市首峰中学(1人):曾鸣晋江市养正中学(5人):黄荣显、柯宏江、颜显坛、姚建议、张昱峥晋江市新侨中学(3人):林秋红、严凤林、刘明波晋江南侨中学(1人):刘希平晋江市磁灶中学(1人):杨杰晋江市子江中学(1人):董瑞海晋江紫峰中学(1人):杨柳晋江内坑中学(1人):姚丹红晋江华侨中学(1人):吴晓瑜晋江市季延初级中学(1人):尤娴娴晋江毓英中学(1人):熊世宏石狮市蚶江中学(1人):叶立新南安市教师进修学校(1人):刘曙艳南安市柳城中学(1人):叶小青南安市榕桥中学(1人):蔡翠红南安市诗山中学(2人):林辉真、方坪珍南安市华侨中学(2人):江贵海、谢清欣南安市五星中学(1人):黄湘湘南安市仑苍中学(1人):侯升权南安市侨光中学(1人):王清河南安市成功初级中学(1人):黄淑清南安市九都中学(1人):黄瑞波南安市洪新中学(1人):王昭玫南安市玲苏中学(1人):苏世元南安市宝莲中学(2人):吴育江、吴汉钦南安市五星中学(2人):蔡鑫、傅进杰南安市水头中学(1人):吴自成南安一中(1人):陈建春南安市国光中学(1人):陈元芽南安市洪梅中学(1人):陈鹏飞惠安第一中学(1人):黄进忠惠安高级中学(1人):李冬云惠安嘉惠中学(2人):庄仲鑫、蓝文阳惠安尾山中学(1人):刘荣宝惠安教师进修学校(2人):蔡梅兰、郭与良泉州惠安惠南中学(1人):孙玉明泉州惠安五中(1人):王立杰泉州惠安东园中学(1人):XXX东安溪一中(1人):王华建安溪十一中(1人):王振波安溪县铭选中学(2人):陈丽军、吴练练安溪县俊民中学(2人):李雪玲、杨明炎安溪县第六中学(1人):黄少辉安溪县恒兴中学(1人):许启胜安溪县梧桐中学(1人):吴志伟三、莆田市(1人)莆田市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1人):郑喜燕四、南平市(14人)南平第一中学(2人):杨小健、李宝华建阳一中(2人):郭宝祥、方剑华建阳市水吉中学(1人):吕玲建阳市回龙中学(1人):冯启瑞建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1人):王滨浦城县第一中学(1人):周颂军浦城县第二中学(1人):黄碧霞浦城县莲塘学校(1人):王红英政和二中(4人):袁子才、吴章伟、徐妙龄、林丹五、龙岩市(76人)龙岩市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2人):谢尔辉、严德良龙岩一中(3人):梁德铭、林巧惠、张锦华龙岩市高级中学(1人):陈海燕龙岩市第九中学(1人):章建辉龙岩二中(1人):廖晓斌龙岩四中(1人):施金钗新罗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基地(1人):苏汉云新罗区教育督导室(2人):王添海、林月萍永定一中(1人):卢坤丰永定第二中学(1人):陈浩永定县高陂中学(1人):陈秀凤上杭一中(1人):刘庆河上杭二中(2人):胡森、林盛上杭三中(1人):王新元上杭四中(1人):温梅玉上杭五中(3人):陈耀华、邱菊英、詹冰上杭通贤中学(1人):孔祥丽上杭县蛟洋中学(1人):傅建安上杭县旧县中学(2人):陈涛林、林增春上杭县湖洋中学(1人):高长兰上杭县中小学生校外综合实践基地(1人):邱胜荣武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1人):陈福经武平一中(5人):林锦添、兰六兰、钟川麟、沈永来、郑金嵘武平二中(2人):曾宪平、李养星武平三中(1人):张乃彬武平实验中学(2人):邱慧婵、刘汉兴武平岩前中学(1人):曾雪英武平十方中学(1人):熊云香武平城厢中学(1人):刘金水长汀一中(1人):戴福林长汀二中(5人):李春蓉、赖友雄、丘庆生、童以钊、李荣胜长汀三中(1人):傅明明长汀四中(1人):王桂香长汀河田中学(1人):张以勋长汀三洲中学(1人):郑发金长汀县教师进修学校(1人):赖秀芬长汀新桥二中(1人):丘伟水长汀水口中学(1人):陈水长长汀童坊中学(1人):童长霖长汀新桥中学(1人):张运祥连城一中(1人):吴健儿连城二中(2人):兰爱萍、蒋玉钦连城三中(1人):张达昌连城隔川中学(1人):林金娥连城北团中学(1人):黄声良连城罗坊中学(1人):钱冬秀连城宣和中学(1人):曹小健连城文新中学(1人):罗晓鑫漳平市永福中学(1人):陈峰漳平一中(2人):陈升荣、李桂亮漳平二中(2人):李建平、朱秀妹漳平市永福初级中学(1人):李一友漳平市官田中学(1人):陈仰梅漳平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2人):黄雪兰、黄金穗六、宁德市(21人)宁德市教育督导室(1人):缪惠玲宁德市民族中学(2人):郭强华、肖琴宁德市教师进修学院(1人):林仁霜宁德市第五中学(1人):夏丽雪宁德市第九中学(1人):张孝燕福安一中(2人):刘泽惠、连春秀福鼎三中(1人):周敏福鼎四中(1人):史纪忠福鼎市教育局会考办(3人):张国星、刘宏斌、王希霞浦三中(1人):倪清宝古田县第六中学(1人):陈新晖屏南县教师进修学校(1人):谢长春寿宁一中(1人):孙克俊周宁县教育督导室(1人):何奕敏柘荣一中(1人):杨秋英柘荣三中(2人):王霖、游源。
福建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省直行政机关公务员调任转任工作

行政机关公务员调任转任呈报表
2、本表由调入单位填写,所有栏目必须填写完整、真实。
调入单位主管部门按调动审批权限上报审批(一式三份),个人基本信息由调入单位人事处负责审核。
3、调出、调入单位须在相应栏目注明单位性质(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其它)。
属事业单位还须注明经费渠道:财政核拨、财政拨补、自收自支或企业化管理,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须注明是否有行政管理职能。
4、干部夫妻分居两地的,在“调任转任理由”栏中,注明分居时间。
家庭成员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5、现工资状况:如为公务员,填写级别工资;如为事业单位人员,填写岗位工资;如为企业人员,填写企业年收入。
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漳州市吴岚薇等234

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漳州市吴岚薇等234人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转定为高级讲师任职资
格的批复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闽人复[2009]249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9.11.05
【实施日期】2009.11.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漳州市吴岚薇等234人中学高级教师
任职资格转定为高级讲师任职资格的批复
(闽人复〔2009〕249号)
省教育厅职改领导小组:
《关于申请将吴岚薇等234人中学高级教师资格转定为高级讲师资格的函》(闽教职改〔2009〕36号)悉。
经研究,批准确认漳州市吴岚薇等234位同志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转定为高级讲师任职资格。
资格确认时间为2009年11月5 日,请予公布。
附件:漳州市吴岚薇等234位转定人员名单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漳州市吴岚薇等234位转定人员名单
漳州第一职业中专学校(62人):吴岚薇、章淑慧、陈映红、郭碧芬、范钦宏、黄志勇、蔡红梅、王俊杰、陈存勇、柯雅莲、陈运芳、钟月珊、罗彩莲、林庆鑫、杨平青、陈丽燕、叶丽秋、林少敏、马顺水、吴文革、沈振新、仇远。
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批准确认高云清同志体育科研系列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批准确认高云清同志体育科研系列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
格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3.02.19
•【字号】闽人复[2013]41号
•【施行日期】2013.02.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批准确认高云清同志体育科研系列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闽人复〔2013〕41号)
省体育局: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杨越等26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体人字〔2013〕24号),经研究,批准确认福建省皮划赛艇运动管理中心高云清同志体育科研系列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13年2月19日,请予公布。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2013年2月19日。